法律信仰
如何让法治成为信仰
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权利
健全法律体系
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 权益。
强化法律实施
加强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力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完善司法救济
为公民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加强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司法独立
01
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维护社会稳定
法治信仰有助于维护社会 稳定,使人们能够在一个 和谐、有序的环境中生活 和发展。
法治信仰的内涵
01
02
03
04
法律至上
法治信仰强调法律的至高地位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
于法律之上。
公正平等
法治信仰要求公正和平等对待 所有人,不因地位、权力或财
富而有所偏袒。
人权保障
法治信仰强调尊重和保护人权 ,确保每个人的自由、尊严和
全感。
05
当前我国在培养法治信仰 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
析
存在的问题
法律知识普及程度低
我国公民普遍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对法律条款和法律原则的 理解不足。
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对法律权利和 义务的认识不清。
法治观念不强
一些公民对法治的信仰程度不够,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度和尊重度不 足。
法治能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 救济途径,促进公平正义的实 现。
03
如何培养法治信仰?
从小培养法治意识
家庭和学校是培养法治意识的重要场所。家长和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孩子的法治意识 ,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
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孩子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如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破 坏公共财物等。
法律信仰的名词解释
法律信仰的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信仰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着人们对法律的态度、认同和信仰。
法律信仰可以理解为人们对法律的尊重、遵守以及对法律体系的信心和信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信仰进行解释,从法律的本质、社会背景以及在个体与社会中的作用来探讨这一概念。
首先,我们可以从法律的本质来理解法律信仰。
法律是一种规范行为的制度体系,是人们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体权益而创建的一种制度。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依赖于社会的共识和信任,而法律信仰则是对这种共识和信任的表达。
通过遵守法律,人们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持社会的稳定。
因此,法律信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成员对公正、公平和秩序的认同。
其次,法律信仰还与社会背景紧密相关。
社会的法律信仰程度与文化、历史和政治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稳定、成熟的法治社会中,人们通常对法律有较高的信仰。
这是因为法治社会建立在公正、可预见、公平的法律基础之上,人们相信法律能够为他们提供保护和正义。
然而,在一些非法治社会或法治不完善的地区,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度可能相对较低。
这可能是由于法律执行不公、腐败等问题造成的,导致人们对法律的失望和不信任。
此外,在个体与社会中,法律信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个体来说,法律信仰是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和尊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激励和依据。
个体的法律信仰程度也与其道德观念和个人原则密切相关。
例如,一个高度法律信仰的人可能会主动遵守法律、遵守交通规则并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而社会中广泛的法律信仰也能够促进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经济的发展。
一个法制完善的社会,能够鼓励创新和投资,增强人们对公平正义的信任感,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加入社会建设。
然而,法律信仰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法律信仰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的法律实施仍然依赖于执法机构的执行能力和公正性。
如果执法机构存在腐败、滥用权力等问题,将严重损害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其次,法律制度可能会存在一些瑕疵或者与社会进步和价值观相冲突。
最新 分析“法律信仰”中“法律”与“信仰”的概念-精品
引言:法律应当包含一些公正的权威性理想,这些理想成分最终内化为人们事实所追求的健康、有序状态。
以下是小编来分析“法律信仰”中“法律”与“信仰”的概念,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摘要】众所周知,当需要描述某个事物或者说需要做某件事的时候,人们总是要给予某一事物明确的内涵及概念。
不仅是在口头表达的场合下,还是在书面表达的情况下,我们都需要给某一事物予明确的内涵。
因为人们对于所做的事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因而为了避开不必要的言语混乱,对于基本概念运用的界定是极其重要的。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律;信仰一、“法律信仰”中的“法律”内涵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过程中,对于“什么是法律”正如“什么是时间”这样的理由一样,从来没有像它这样,能够翻来覆去地被法上的思想家、哲学家或者西方的法家给予不同的答案。
他们在用各式各样的方式、策略予“什么是法律”不同的解释与回答。
古斯塔夫·拉德勃鲁赫①认为,法律象征着一种社会的现象,它是一种与价值有关的事实,因而对法律可以界定为如下三种主张:第一种是法律被看做是一种文化事实,具有一定的科学存在特性、客观性;第二种是法律被看做是一种文化价值,具有一定的哲学性、评价性;或者说具有人们评价的特征。
拉德勃鲁赫还认为,法律是根据人类的理念进行创造的,亦即创造法律有一定的目的或价值。
然而,任何事物现象都是存在着相对性,对于任何法律现象不能盲目地,一味地坚持法律价值论或法律目的论的观点;自然家马里旦将法律区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和实在法,而万或处于自然法与实在法之间的中间状态。
永恒法是处于法律中的最高地位,它是上帝管理整个自然界的法律;自然法是一种不成文的法,它是通过人的理性性能或者说人性本身的力量去发现的,是趋于人类本性的抑或者说是为了追求人类本质的终极的必定的目的而得来的。
实在法的地位明显低于自然法,它依赖于自然法而存在,它是自然法的扩展和延伸,是自然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处于特定的社会集团中;哈特继承和发展了关于奥斯丁“法律即主权者的命令”的学说,提出了法律规则理论,亦即包括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②。
浅谈法律信仰
有些人出于法律的威慑作用而 守法 , 他们之所 以遵守法律 , 之所 以依法行事, 也并非 出于其对法律 的信仰 。 为法律 的实施是 以国家 因 的强 制 力 为 保 障 的 , 们违 反 法律 要 受到 相 应 的 惩 罚 , 至 可 能受 到 人 甚 刑法的制裁。 以人们遵守它是畏惧违反法律所可 能受到 的惩罚 , 所 跟 法律信仰无关。 有 些 人 从利 益 出发而 守法 , 这种 功 利 主 义 思想 使 人 们 决 定 是否 守 法 取 决于 利 益 的 计 算 , 果 违 法 比 守 法 能 够 给 自己 带来 更 大 的利 益 , 如 他 宁愿 选 择 违 法 ; 之 则 守 法 。对 于立 法 者来 说 , 必 须保 证 对 违 法 反 就 行 为何必要的威慑职 不能因违法而获利 ; 对于执法者米说 , 也必须有 足 够 的预 防和 惩 戒 机 制 , 使 任 何 违 法 行 为 都逃 不脱 应 有 的 惩 罚 。 否
出发 分析 了我 国法律 信仰 的现 状 , 历 史传 统和现 实中的 法律现 象两大视 角透视 我 国 民众缺 乏法律 信仰 的 主要原 因, 从 并从 立法、 法 、 执 司法 、 民 的普 法等 多个 角度 , 寻培 养我 国民众法律 信仰 的途 径 和方 法。 公 探 关键 词 法律信 仰 法 律传 统 法律信 仰 的培 养 中图分 类 号 : 9 D0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 90 9(0 90—2 —2 10—5 220 )4040
法律 必须被信仰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尊崇敬仰的态度 , 一 是对 自愿接受 法律统 治的一种信仰 的姿态 , 一种大众对 于法律 的忠诚 , 是对法治的 种心悦诚服 的认 同感 , 是对 在法律之下 生活 的德性的一种确信, 表 明人 们 愿 意 热 忱 地 投入 到 捍 卫 法 律尊 严 和 权 威 的 斗争 中 , 并把 参 与 这 种 斗争 视为 自己的一个庄严 的使命 和责任 。人们从对法律的服从和 信仰中获得了心灵的归属感和家园之感 0 个 人 从 出 生 的 那 一 天 起 , 置 于 法 律 的羽 翼之 下 , 处不 受 它 就 无 的 庇佑 和 呵 护 。法 律 不 仅 仅 是 一 种 规 则 、 一 种秩 序 和一 种 统 治 的 工 具 , 重要 的是 , 律本 身 隐含 着 一 种 公平 正 义 的 价值 , 表 着一 种 理 更 法 代 想信念。 法律是公平 、 正义、 道德的化身 , 是人类对 理想境 界和美好生 活 向往 和 追 求 的 具 体 体 现 。 惩 是 为 了更 好 的 保 护 , 限 制是 为 了 它 它 更 多 的 自 由。人 类 应 当崇 尚它 , 仰 它 , 守 它 。 苏 格 拉底 一 追 求 景 遵 生 正 义 的 实 现 , 后 他 的生 命 也 就 与正 义 划 上 了等 号 , 最 当苏 格 拉底 被 指 控 违 反 城 邦 宗 教 、 神 和 腐 化 青 年 等 罪 被 判 处 死 刑 时 , 虽 然有 机 会 滨 他 逃脱 , 但仍然坚持一 个公民必须遵 守法律 的信念 , 最终 以身殉法。他 的 理 由是 : 是 被 国 家 法 律判 决 有罪 的 , 果 我 逃 走 , 律 得 不 到遵 我 如 法 守 , 律 就 会 失 去它 的应 有 效 力 与权 威 。 当法 律 失 去 了 权 威 , 义 也 法 正 就 不 存 在 了 。这 是 一个 智者 用 生命 在 诠 释 法 治的 真 正 含 义— — 法 律 只有 被 遵 守才 有 权 威 性 只有 法 律树 立 了权 威 , 能 有 国 家秩 序 与 而 才 社 会 正 义 的存 在 。 见 , 格 拉 底 早 在 两干 多年 前 就 已经 用 生 命 向 我 可 苏 们 诠 释 了法 治 命 题 的 全 部含 义— — 法 律 必 须 被 遵 守 。 法 治 作为 一种 理 想 的社 会 秩 序 , 既是 现 实 中人 们 努 力 追求 的 奋 它 斗 目标 , 同时也是现实中人的一种现实的生存形式和生活方式。 而法 律信仰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条件,也是依法治国进程 中的理念基 石, 中国法治大厦需要法律信仰这个精神支柱来支撑 。如果将“ 物质 性的法律制度” 比作“ 硬件” 的话 , 那么“ 培育法 律信仰 ” 是实现依法 将 治国的“ 件” 软 。惟 有 “ 件 ” “ 硬 和 软件 ” 的结 合 , 法 治 才 能顺 利 进 依 行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 时 “ 件 ” 着 关 键 性 的作 用 所 以受 想 更 完 美 有 软 起 的 实 现 法 治 社 会 , 要 努 力 培 养 公 民 对 法 律 的 发 自内心 的信 仰 。 就 法 律 信 仰 不 是 被 灌 输 出 来 的 , 不 是 被 教 导出来 的 , 是基 于 人 亦 而 们 对 法 律 的 自觉 信 服 和 认 可 而使 法 律 被 认 为是 值 得 尊 敬 的 、 当尊 敬 应 的。人们通过 自己参与到法律实践的过程, 借助一系列的社会实践 、 个 别 经 验 和 亲 身 感 受 而 逐 步 到 对 法 律 的 归 依 , 法 { 神 圣性 的 认 同 。 对 j } 正如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 “ 否则它将形同虚
再谈法律信仰的当代意义
再谈法律信仰的当代意义法律信仰是一种民众发自内心的主动的从法、护法精神,即一种对法的虔诚的信仰,而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恰恰缺乏这一动力支撑,从这一角度论述了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并提出了构建法律信仰的对策。
标签:法律信仰;和谐社会;法治;当代意义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法律信仰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是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
法律信仰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 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也需要有和谐的法治,而法律信仰所体现的正是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一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这就更能突显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1 什么是法律信仰信仰一词在《辞海》中是这样被解释的:“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的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准则,” 法律信仰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
我们可以用这么一个公式来演示服从法律与信仰法律的关系:认同法律、服从法律、信仰法律。
即公众在对法律价值作出认同之后就会去服从法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又满足了主体内心的需要从而在主体内心中产生了对法律的信仰,相应的法律信仰一旦生成又会促使主体更加自觉得服从法律,爱护法律,恰如伯尔曼所言:“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总之,真正能阻止犯罪的乃是守法的传统,这种传统又根植于一种深切而热烈的信念之中。
”因此,服从法律与法律信仰的耦合,就存在于这种排除外力强制的主体内心自觉的对法律的认同感,归属感和依赖感之中。
2 中国法律信仰缺失的缘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机关以“惊人的速度颁行了一大批法规” 这种“快速推进”型的立法实践不仅标志着“无法可依”时代的终结,更意味着中国法治化的“硬件”设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雏型的形成。
但与此同时,对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法律情感及对法律的信仰的培养却被忽视了,从而不可避免地拉大了本己存在的法治的物质,制度、技术成分与法治的意识,观念、价值成分之间的距离。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中国人的法律信仰意识
中国人的法律信仰意识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2)01-351-01摘要在中国,法律信仰并未得到人们的广泛了解和认同,当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往往选择舍弃法律利益。
法律信仰意识的单薄可想而知,通过本文了解法律信仰、我国在法律信仰方面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关键词法律信仰中国法律一、法律信仰概念每当人们提到信仰,更多的想到的是宗教、人生目标、世界观,而现实社会中我们身边更多的体现了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
这就表现在长久以来的社会发展精神和人们对于善与恶的内心衡量标准,最重要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和维护程度。
在西方国家,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经过资本主义的几百年的发展,已经发展了方方面面,“自觉”已经成为了实现法律的最重要的方式和日常的生活方式,自觉地交税、自觉地维护自己和他人权益,自觉地尊重法律……这是西方社会慢慢形成的一种社会精神。
在我国,人们对于法律信仰的意识还很单薄,人们机械的理解法律,机械的遵守法律,认为不触犯法律就已经是完全的遵守了法律。
当人们在面临个人的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人们毫无疑问的选择个人利益,并且引以为豪,认为捡到了便宜,成为了“钻法律空子”的人。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和建立为什么我国的法律信仰意识如此单薄,关键在哪里?我认为有这样以下几点原因。
1.认识理智自私的动物。
当人们面对国家利益时是非理智的,而面对自己利益时则做出详尽的分析和思考。
因此理智自私导致了法律信仰的淡薄。
在新中国建立之前,国家连年战火不断,民不聊生,人们奋斗一生也就是了温饱,对于生存的强烈渴望使人们放弃了对法律的自觉维护和遵守,更多的选择了生存,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党更多的建立在法条的完善,法律的发展,民众的参与程度等等问题,很少关注人们对于法律的内心修养和法律崇高地位的建立。
法治是一种信仰
试论法理学中的法律信仰卢梭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
法律信仰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备要件。
一、法律信仰的重要性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告诉我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对法律的信仰是一种内在的心理信念,这种内在的心理信念对法律权威的确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法律信仰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1、法律本身蕴藏着一种理想,需要民众的认同和尊重。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了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
人类必须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人类必须对法律存有信仰,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根,并发挥作用。
2、由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由之路。
法治需要相应的意识,而意识从消极服从到自觉信仰的提升才是法治化的动力源泉。
服从法律与信仰法律的关系是这样的,即公众在对法律价值作出认同之后就会去服从法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又满足了主体内心的需要从而在主体内心中产生了对法律的信仰,相应的法律信仰一旦生成又会促使主体更加自觉得服从法律,爱护法律。
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依赖警察。
”法治的实现是建立在人们对法的信仰的理念之上,从服从法律到信仰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必然趋势。
3、法律信仰是法律获得权威性的根源。
法律的至上性、权威性形成所依赖的是公众对法的一种神圣感情,它不是靠严刑峻法下社会成员初于畏惧法律而被动的服从法律来完成,而是寄希望于社会公众发自内心的对法的真诚信仰,一种类似于宗教般的情怀。
只有在这种信仰中,人们对法的信任、尊重之情才会被激发,法律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性也才可能得以真正的确立和维持。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当代中国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仰,主要与传统中国的法律文化、政治文化、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等等诸多因素有关。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 建设法治社会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引言:法律信仰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
它是指人民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和强烈意识,依法行事,尊法守法,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树立法律信仰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以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题为切入点,本文将探讨如何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
一、了解法律的内涵和作用法律不仅是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更是构建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法律的内涵非常丰富,需要广大公民深入了解其作用和意义。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社会功能,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从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二、尊重法律、接受法律约束尊重法律是树立法律信仰的起点。
我们要从自己做起,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的边界。
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树立起良好的行为规范。
只有自觉遵守法律,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三、依法维权,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是保护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依法维权是法律信仰的具体体现。
我们应当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自身权益,遇到合法维权需求时能够依法申诉,不被非法侵害所吞没。
同时,我们也要帮助那些弱势群体,引导他们了解法律的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法治教育是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加强对法治教育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
在学校教育中,要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在学生中培养法治思维,让他们从小就树立法律信仰,扎根法治的土壤。
五、建设法治型政府,提高法律实施效果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
政府应当以法治为指导,加强公正、透明、高效的执法,为民众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政府部门要加强内部的法治建设,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
只有政府部门自身具备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引导社会。
论法律信仰与法治法
论法律信仰与法治法律信仰是一种法律意识,同人们的世界观、道德观、政治观密切关联。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著的《法律与宗教》有这样一段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
”若从法律信仰来解说法治,法治的理念必须把信仰视为法治的精神意蕴。
当今世界,人们普遍认为,法治是衡量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的尺度。
民主政治、宪法至上、依法行政、独立审判、程序主义、保障人权等等已是人类普遍的经验和愿望。
我国有着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尽管最近 2 0多年来,法治观念、法制建设有了巨大的进步和长足的发展,但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如:仅仅强调法律的工具性使法律失却灵魂;有法不依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司法领域的腐败和不公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这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
面临此状,笔者以为必须正确处理法律信仰与法治的关系,在全民中增强法律信仰,使法律受人尊崇、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关于法律信仰法律信仰,即人们对法所表现出的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
法律信仰包含着社会对法律的理性推崇,寄托着公民对法律的终极关切及法律人全部理想情感。
从理论上讲,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法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和在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
我国实行法治的根本问题恰恰就在于法律信仰淡漠。
从文化层面审视,我们并不是渐渐失去了对于法律的信任,而是一开始就不能信任法律。
因为它与我国几千年来一贯遵行的价值和传统的文化有些不容。
从现实观察,社会政治运作和民众对法律的认识,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重问题。
因此,当前我们必须树立法律信仰,长期坚持有效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严肃执法,使法律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必须充分发挥法律价值的作用,让公众感到法治、自由、安全、正义、秩序和效益等法律价值与其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并通过权利本位的宣传,树立起公众对法律的普遍信仰。
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摘要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
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来说,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更无可置疑。
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详细的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关键词] 法律信仰、法治、法律信仰缺失一、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什么?通常认为,它是指基于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的守法的升华。
法律信仰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对于强调依法治国的现代社会来说,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更无可置疑。
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详细的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假如说,你作为一名游客,慕名来到白马寺,从外表看起来,这座寺庙却找不到任何供你顶礼膜拜的神佛。
此刻你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我们现在也正面临着这种尴尬和困境,一方面大量的法律被批发出来,法律体系日益完备,法律殿堂日益恢弘,另一方面我们又面临着对法律神圣性的信仰缺失的问题。
事实上,法律体系、法律条文的完善并不代表法律的实现,有了法制,并不等于就解决了法的理想和信仰,不等于预期的理想状态会转变为现实。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是再多的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
就今天中国的法律运作现状而言,虽说,每个公民都生活在法律之下,仍有一部分人漠视法律的存在,仍有很大一部分人在被动地体验着法律。
现实生活中更有很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发生纠纷后人们怕打官司?为什么到法院打官司没有关系心里就没底?为什么由于人为的因素干扰可能导致该赢的案子赢不了?为什么官司打赢了,费时费钱,然而却执行不了?为什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在实践中当官的犯法与平民犯法就不同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民谣: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原告被告都吃完,还说法制不健全?神圣的法律蒙上了耻辱,公平受到了玷污,“社会医生”成了扼杀公正的刽子手,社会对法律的不信任加剧,法律条文还真的有用吗?法律还真的能成为人们自觉的信仰吗?我们用什么办法来唤醒民众对法律的神圣信仰?这是我们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 建设法治社会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树立法律信仰,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其重要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社会。
一、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性1. 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它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形成遵守法律的自觉和自愿意识。
公民只有拥有正确的法治观念,才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法律信仰能够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只有在人们都树立起法律信仰的基础上,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3. 保护个人权益:法律信仰能够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引导下,个体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避免受到不公平待遇。
4. 增强法治履约能力:法律信仰能够促使公民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从而增强国家法治的实效性。
只有公民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才能让法律不再成为空文,建设一个真正依法治国的社会。
二、树立法律信仰的策略和措施1. 提高法律意识的教育水平: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
可以在学校教育中增设法律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且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2. 构建健全的法治环境: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公正,建设阳光执法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培养。
通过法治环境的构建,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感,促进法律信仰的形成。
3. 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和服务。
法的认知-----“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
法的认知-----“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贾天金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
这是著名法学家伯尔曼的一句名言。
法律是公平、正义、伦理及道德的化身,是社会良好秩序的基本制度保障。
法律贯穿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全过程,与我们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我们的衣、食、住、行均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
例如:我们从呱呱坠地那一刻就能闻到法律的气息,就能看到法律的面孔,因为此时此刻,我们便具有了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享有作为人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生命健康的神圣权利,依法不受添加三聚氰胺的毒奶粉的侵害,不被遗弃、虐待。
当身体有疾病时,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当我们成长到受教育的年龄时,依法应当接受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
我们有宗教信仰权、通信自由权、隐私权、劳动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结社游行示威权等等。
法律最早与宗教密不可分,在欧洲中世纪,一千多年间,法律代表了宗教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具有最高的神圣力量,人们信仰宗教,就必然信仰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欧洲的文艺复兴,商业贸易的发达,以及国家世俗统治阶层的大量兴起,法律越来越成为国家、社会管理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具,似乎与宗教的联系也越来越微弱,法律也似乎不像从前那样神圣。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在初期,人们交易活动的频繁,一方面为了能使各方能心服口服地进行公平交易,商人们开始倚重商业贸易方面法律,也开始维护法律的权威。
但在另一方面,为了利益的最大化,也不惜践踏、蹂躏法律,实施制假造假、剥削劳动人民、偷税漏税等行为。
这时,法律仅仅成为了他们捷取利益,满足一己私利的工具。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断演变过程中,工人力量的觉醒和不断的抗争,政府为了社会的稳定,在法律制度上严格制止了资本家的贪婪,平衡了劳资双方的利益。
人们开始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权威性。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批资本主义法学家开始研究法律,研究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法律与宗教、政治、社会、科学、文化以及经济之间的关系,并探究法律的定义、价值和法律的体系及表现形式,在程序上确立法律的制定、实施、修改和废止的过程。
为什么中国人缺少对法律的信仰
浅析我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及其构建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法律得到普遍服从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来自国家的强制,二是出于公众对法律信仰的自觉服从,这两种方式应该是结合而为,当然也有个主次的问题,不言而喻,以后者为主、前者为辅的方式是最为理想的方式。
那么,什么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全身心地认同和投入,是理性化了的法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的理性。
这个定义指出了法律信仰的形成过程:社会主体参与,对法的认识、体验,形成理性认同。
在这个过程中,任何因素的变异,都会导致法律信仰难以形成,而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社会,就无从谈起真正的法治。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有目共睹,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立法的数量、质量和法治调整的社会领域都取得了不凡的成绩,人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并没有随之确立。
当代中国法制建设面临这样的困境,我们不得不进行反思。
笔者认为,导致我国法律信仰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宗法伦理精神枷锁,抑制了中国人法律信仰的形成。
就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来说,宗法伦理精神渗透和影响着法的价值取向,形成以家族为本位的法的观念,并成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核心。
中国的宗法伦理传统的核心是血缘、辈份的等序观念,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尊卑等级,特权优于普遍权、等级优于平等的等级精神;血缘胜于地缘的血缘精神;人们的家庭意识高于个人意识等。
在这种传统的渗透下,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平等观念被置于尊卑、亲疏之下,人们不仅不去积极地追求平等,反而视不平等为天经地义的事,一切冲突和纷争都尽可能用法律以外的伦理规范去解决。
对于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民众,这样的精神枷锁始终牢牢禁锢着法律信仰的发展。
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法律信仰概述————什么是法律信仰?为什么要将法律作为信仰?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考究“法律信仰”,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核心词汇,即法、信仰、法律信仰。
下面我们分别考察这三个词的意思,以求对“法律信仰”有一个全面的把握。
首先,什么是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功能的角度上对其作了很好的解释:“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1这一界定充分体现了法的崇高地位。
其次,什么是信仰?援引《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即:“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
”2这一界定体现了两方面的含义,即:一方面,信仰是人们发自内心的一种笃信,她会使人们像教徒一样虔诚地信奉,她甚至会在某种程度下发挥人们迷心中的神的超自然的力量;另一方面,她使人们将其作为行为准则,使人们把她的规定融进自己的生活,甚至会成为像早晨起床后洗脸刷牙一样理所应当的事。
最后,什么是“法律信仰”?有人认为,法律信仰是根源于人类对人性和社会生活的科学分析和理性选择,进而形成的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信任感和依归感,以及对法的现象的神圣感情和愿意为法而献身的崇高境界。
3还有人认为,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上乘境界。
”4从上述内容大家可以了解到,法是崇高的或者说人们赋予法的期望是非常高的,而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果人们把法律作为一种信仰来相信来崇敬来遵守,毫无疑问,这个社会将会发展成一个高度法制的社会,将会极大接近人们理想中的社会,因此,依我看来,法律信仰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人们高度信奉法律精神;二、人们将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之所以将法律精神作为人们的信仰而不是法律,是因为我认为“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对于信仰而言,越崇高越好,而法律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存在,她有时甚至可以被人们物化为一部法典、一个规则、一个判决等等,但法律精神永远都是不变的,像公平与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等;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其间必定会出现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选择法律精神作为人们的信仰远比法律来得好。
法律信仰的名言_关于法律信仰的名言
法律信仰的名言_关于法律信仰的名言一个法律人为了追求这种信仰,要敢于牺牲自己,让民众了解这种信仰,从而使民众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才是法律人的价值。
名言蕴含哲理,具有激励作用,那么该有怎么样的法律信仰名言呢?下面店铺给你带来的是法律信仰的名言的内容,希望你喜欢!法律信仰的名言(经典版)1)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阿奎那(意)《神学大全》2)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3) 权力导致腐败(或者专制),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专制)。
4) 以权力制约权力!5) 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马克思语)6) 法乃善良公正之术”(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7)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8)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罗伯斯比尔9)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10)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
——塞·约翰逊11)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
——威·皮物特12)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爱·科克13)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14)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毕达哥拉斯15)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
浅谈法律信仰的意义
浅谈法律信仰的意义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曾说过:罗马帝国先后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
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用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永久的征服。
由此可见,法律的力量是伟大而永-恒的,而它的力量则来源于人们对它的敬畏与信仰。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告诉人们处事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故而,赋予法律以崇高的地位也是理所当然。
今天,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当其时,必须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普遍信仰,并融入到国家的文化建设之中。
唯有如此,我们的法治大厦才能根基牢固,才能威严雄伟。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美国比较法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引用率相当高的篇言,法治成为这个时代最美好的愿望。
然而,曾几何时,法律却成为了道德和情理的对立物。
日臻完善的法律因为缺乏遵守和信仰,成为花瓶式的点缀,社会中频繁出现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插队占座、超速加载、假冒伪劣、恶性伤人等现象,无不证明法律函待获得国民的普遍遵从和信仰。
回望历史,中国所谓的落后就要挨打,其根源就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缺少法律元素,更妄谈法律信仰。
过去,我们过分注重道德和权力的作用,法律的缺失使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玩弄法律、深谙游戏规则被看作是人生智慧,三国时期曹操割发代首即属此列。
而在西方,其文化痕迹则截然相反。
哲学家苏格拉底拒绝弟子的营救计划,认为恶法也是法,也要遵守,并在狱中自饮毒酒以示不违法典。
任何制度都有其内在的无法避免的缺陷,而一旦这种缺陷被人们发现可以用来追逐私利、规避责任的时候,那么,更多的人就会涌入其中,而真正应当遵守的正面规则已然被大家抛之脑后,又谈何去信仰?西方国家对法律的信仰来源于宗教。
道德与宗教并非同一种社会规范,但二者之间却有着天然的联系。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对策建议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对策建议一、培养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法治工作队伍的核心素质,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培养。
在教育、培训和实践中,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神圣性,引导法治工作者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尊严。
二、提高法律素养法治工作队伍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应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治工作者的法律理论水平;提供专业培训,增强法律实务能力;鼓励自主学习,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三、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是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基本要求。
要注重选拔具有高尚品德和优秀才能的人才进入法治工作队伍;在工作中,强化道德教育和职业操守,确保法治工作者具备优秀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强化实践锻炼实践是提高法治工作者素质的重要途径。
应鼓励法治工作者参与实际案件的处理,通过实践锻炼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岗位交流,让法治工作者在不同领域和岗位上得到全面锻炼。
五、完善职业保障职业保障是稳定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措施。
要建立健全法治工作者的职业发展机制,提供良好的晋升空间;完善薪酬福利制度,确保法治工作者的待遇与职业发展相匹配;加强职业安全保障,降低法治工作者的职业风险。
六、推行专业认证专业认证是提高法治工作者社会认可度的重要手段。
建立法治工作者的专业认证制度,对具备一定资质的法治工作者给予认证;加强对认证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法治工作者的信任度和认可度。
七、加强监督问责监督问责是确保法治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法治工作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明确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对法治工作者的监督。
八、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激发法治工作者积极性的有效手段。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优秀法治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提供多元化的激励方式,如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法治工作者的奖励和激励,提高其社会荣誉感。
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基于社会主体对社会生活的公平正义的理想和秩序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的产物,是长期的人类法律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思维活动的结晶。
它是根源于人类对人性和社会生活的科学分析和理性选择,进而所形成的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信任感和依归感,以及对法的现象的神圣感情和愿意为法而献身的崇高敬意。
第一,法的信仰是人的信仰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归根结底源于对自身的信仰。
体现了人对解决自身问题的信念,因而实质上体现了人的尊严和价值。
第二,法律的信仰不同于对现行法律规范的信仰。
从终极意义而论,法律信仰是对社会正义和秩序的信仰。
第三,发了信仰同时意味着对现实的法律制度能够获得重生的信仰。
在我们看来,只有作为社会应有秩序的法才能成为衡量现实法律制度的标准。
第四,它体现为人类对合乎正义、理性和秩序要求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心理认同和自愿服从。
因之,法律信仰首先用法、人类的理性、良心、正义感作为现行法律规范和具体制度的评价标准进行主观判断和价值评价,而对那些表征了人的正义和秩序的终极目的要求的法律规范进行肯定的价值评价,自愿服从和自觉遵守这些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实现社会正义,维护法律的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而,对法的信仰与守法精神、护法精神和为法律而献身的精神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法律信仰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的全身心的认同,是理性化了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理性。
法律信仰的构成要素:第一:法律知识——一定的科学的法律知识是法律信仰形成的知识基础。
没有对现代法律的科学认识,就不可能产生对法律的感情和尊重。
第二:法律感情——主体对法律的依恋感、信任感和崇敬感是发了信仰的情感基础。
法律信仰以主体对法律的积极的情感因素为重要基础和契机。
第三:法律移植——维护法律尊严,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心理基础。
在我国,权与法、法与情的争夺是常有的事。
执法者按其使命来说是要献身于法律的争议,作为法律的守护神,他随时要和各种公然藐视法律的不法行为抗争,甚至付出生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由律师信仰缺失引发的思考
张柱立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庄一案现在已尘埃落定,但由此引发的思考却未停止。
这给律师也是给法律人提出了一个严肃的令人深思的话题:律师怎样做才是合格的。
律师应该坚持什么样的信仰?答案显而易见,当然是法律。
西方有位法学家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是形同虚设。
”律师本来应把法律作为捍卫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武器,然而一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却把法律当作炫耀自己才能,干扰甚至操纵法庭审判的工具。
这不能不说是法律人的悲哀。
为此,强化对律师的法律信仰刻不容缓。
西方有句谚语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同样造成某些律师信仰缺失的原因也是多方面、日积月累起来的,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受中国根深蒂固的权力本位影响。
在历朝历代法律在国家建设中一直被放在次要位置。
这种长期的人治理念也潜移默化影响了现代司法制度。
其次,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存在诸多弊端从而给某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再次,现有律师监督体制不够完善。
最后,律师自身忽视这方面的学习造成认识不足。
律师作为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元素,在新的历史时期应该秉承崇高的法律信念,把尊重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作为个人执业的最高准则。
为了更好的发挥律师的作用,必须把强化律师的法律信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
第一、建立健全司法体制特别是律师执业体制。
司法体制的完善
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制度保证。
司法公正的实现也有利于律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有利于从制度源头上杜绝司法漏洞和司法腐败。
同时在律师的执业体制上坚持放权但不放责的原则完善律师执业制度,既给律师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也要坚持适中的底线限制。
第二、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约束机制。
首先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在管理律师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次司法机关和司法局对个别律师的违法行为及时介入;最后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和媒体对律师违法行为敢于及时披露曝光。
第三、加强律师自身学习,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强化律师法律信仰从根本上说还是需要律师自身努力,不坚持这一点其它的原则也只是华丽的点缀。
律师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更重要的是在执业过程中要学习怎样才能具备和保持高尚品格。
用一颗正义的心做事,坚持对法律忠诚的信念。
完成当事人的委托的同时,也要经得起名利和金钱的考验。
诚然,强化律师对法律的信仰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探索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律师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它的出现代表了社会利益的一种诉求,从而使律师代表的私权和国家代表的公权进行合法对抗成为现实。
律师信仰法律,信仰正义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因为我们相信,律师是推动我国法治进程的中坚力量,是法律实务的先行者。
律师只有坚持法律信仰,内心和行动上保持一致积极履行使命为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我们坚信我国的法治社会慢慢就会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