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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论法律信仰的培养
培养法律信仰是指通过教育和其他手段,使人们对法律有深刻理解和坚定的信仰,从而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以下是一些论述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1. 法治教育: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和宣传法治理念,使人们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增强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任。
2. 培养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教育和日常生活中的法制宣传,培养人们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自律,提高法律意识的水平。
3. 案例教育:通过案例分析和研究,让人们深入了解法律的实施和应用,明白违法的后果和遵法的价值。
4. 基础教育:从小学开始,加强对法律和法治的教育,让学生在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律道德。
5. 规范引导: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并积极引导和监督社会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树立法律权威。
6. 强化执法:加强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7. 宣传倡导:通过媒体、社会组织等渠道,广泛宣传法律的正义和公平,鼓励人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法律事务。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逐步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增强全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程度,从而达到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同时,也需要推动法律的改进和完善,提高法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以进一步增强人们的法律信仰。
浅谈大学生法律信仰之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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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信 仰 的 含 义
自人类 社 会 产生 以来 ,各 类权 益 的冲 突与 纷争 就不 断产 生 。在人 类社会 向前演进 的过程 中 ,人们 日 益 发 现 化 解 冲 突与 纷 争 需 要 用 文 明的 方 式 来 进 行 。 经过 比较 发现 ,这 种 文 明 的方 式 即为 通 过法 律 的方 式来 解 决 。法 律 之所 以可 以作 为解 决 社 会纷 争 的一 种方 式 ,主要 是 由于 法律本 身所 体现 的公 平 、正 义 、 秩 序和 自由等特性 ,迎合 了人们 的心理需求 。人们通 过规范秩序 ,达到 利益的契合 ,久 而久之就 形成 了一 种 稳 固 的情怀 ,即法律 信 仰 。 法律 信 仰 是法 治社 会 内在 的驱 动力 ,可 以 体现 个 国 家和 民族 的文 明程 度 。当 人们 在 内心 深 处产 生 了对法律 的信仰 ,便 会去 自觉地 服从法律 。就像美 国法学 家伯 尔 曼说 :“ 法律 只在 受到信 仰 ,并且 因而 并 不要求强制力 的时候 ,才是有效 的 ,依法统治 者无 需 处 处都 依 赖 警察 ……真 正 能 阻止 犯 罪 的乃是 守 法 的传 统 ,这 种 传统 又根 植 于 一种 深 切 而 又热烈 的信 念之 中 ,那就是 ,法律不 仅是世俗政策 的工具 ,而且 还 是生 活终极 目的和意 义的一 部分 。 否则 ,再 好的 ” 法 律也 是形 同虚 设 ,因为人 们不 信仰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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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
◇ CEO A I RR RH E
“
一
职 时 业空
种不 良影响 ,我们认为在教学过程 中 ,应该加强对大 学生 的引导 ,教会他们正确分析这类现象 ,理性 、辩 证看待这类 现象 。告诫学生 :当前法 制环境 的客观现 状不是一朝一 夕形成的 ,有着复杂 的社 会、文化传统 原 因。当然 ,环境 的改善也不是一蹴 而就 的 ,在社会 转型期 的中国 ,这个过程需要漫长 的时间 ,如此漫长 的时间 ,与其 消极 看待 ,不如积极 面对 。当你改变不 了社会现状 时 ,应该学会去改变 自己的想法 。大学生 应 该 以一种 积极 平 和 的心态 面对 社 会现 实 ,相 信法 治社 会 的到来是 人类社 会发展 的必然趋 势。 “ 心 比 信 黄金 重要 ” ,大学 生坚定 了信心 ,便具有 了法律 信仰
法律信仰培养研究论文
法律信仰培养研究论文法律信仰是指个体对法律的信仰度和依赖程度,也是个体对于法律价值和权威性的信心和尊重。
法律信仰的深度不仅关乎个体的行为举止,同时也关乎社会的稳定和民主化程度。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法律信仰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法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法律信仰的培养研究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法律信仰的含义与重要意义法律信仰是指对法律价值和权威性的信心和尊重,也是对法律的信仰度和依赖程度。
法律信仰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信仰能够约束个人的行为,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促进法治建设法律信仰提高了公民对法律的认可度和遵从度,促进了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3)实现公正正义法律信仰能够使人们对法律价值和权威性有更为深刻的体悟,进而实现更加公正的司法和公正的规则制定。
二、法律信仰培养的途径法律信仰的培养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以下几个途径:(1)着重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信仰度和促进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
通过法制教育,人们能够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和价值观,以此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2)依法治国通过中国特色依法治国,每个人都能够看到自身和社会的变化,坚定依法治国、守法诚信的信仰,增强每个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信任。
(3)依法审慎依法审慎是法律信仰的体现之一。
当公民遇到法律问题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便是依法审慎。
只有依法审慎,公民才能真正地尊重法律权威。
(4)打造法治文化构建法治文化体系,需要综合考虑文化因素,让人们从情感上、认知上、情境上等多个方面接触到法治文化。
打造法治文化体系也能够促进法律信仰的增强。
三、法律信仰培养的影响因素影响公民法律信仰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文化巨变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也发生了巨变。
文化的多样性和法律的统一性在某种程度上冲突,特别是在偏僻的乡村,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法律的存在。
(2)司法不公当前,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的民众的信任度还不够。
论中国社会法律信仰的培养
摘要法律信仰这一命题是由伯尔曼在其著作《法律与宗教》中提出,在伯尔曼的观点中,法律与宗教不可分割,而只有法律需要与宗教相互融合形成法律信仰,才能最终实现法律的价值。
在我国,随着法治社会进程的加快,“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依旧屡见不鲜,我国不少学者也希望培养中国社会的法律信仰来保证法律权威的实现,但是,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下能否培养出合理的法律信仰成为了争论的核心。
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对中国社会法律信仰的培养进行分析。
文章通过对于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理论及历史背景进行研究,从而我国能否实施法律信仰进行重新的审视,并提出我国法律信仰构建的可行性出路。
文章共分为四个章节。
第一章对于法律信仰做出基本的概述,并具体分析法律信仰的概念、特征与价值;第二章对于西方法律信仰的培养及启示进行分析,西方法律信仰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及必要性,而这种必然性与必要性的根源在于西方的自然法学及宗教信仰的支持;第三章从西方法律信仰的视角对于我国法律信仰的构建进行分析,分别从政治、历史、理性、权威、价值这五个角度对我国法律信仰培养的悖论进行说明;第四章从法律信仰的再生角度进行论述,通过结合我国的历史及现实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信仰进行了超越。
西方法律信仰的培养与我国的现有国情并不相符,在西方法律信仰视角下,我国法律信仰培养存在内在的悖论。
但是如果从价值考量来看,法律信仰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寻根”,即我国的法律信仰重生不能仅仅依靠简单的法律移植,而需要从我国社会所处的政治、历史、文化、民族精神等深层结构当中吸取资源,用传统的文明秩序去赋予新的文明秩序更多的内涵及价值,而这才是我国法律信仰的再生。
关键词:法律信仰;悖论;再生AbstractLegal faith is this proposition by berman in his book of law and religion,in berman's point of view,the indivisible,law and religion and law requires mutual fusion,and religious law belief formation,to finally realize the value of law.In our country,along with the speeding up of the rule of law society,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authority of law,scholars in the discussion of the legal faith is also more and more, and for whether need to transplant of law in our country,to ensure the authority of law is the core of the debate.In this paper,through literature analysis,comparative analysis,historical analysis of China's social law belief culture were analyzed.Based on western legal belief formation theory and studies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which can implement in our country legal faith to look at,and put forward the feasibility of constructing China's legal belief.The article is divided into four chapters.Make a basic overview of the first chapter for law belief,and specific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law belief, characteristics and value;The second chapter for the cultivation of the western legal faith and revelation is analyzed,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law belief has its inherent inevitability and necessity,inevitability and necessity which is rooted in the western natural law and the support of religious belief;The third chapt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estern legal faith,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faith of our country is analyzed, respectively,from the background,history,rationality,authority,value the five Angle to our country the paradox of law belief;The fourth chapter is discussed from the viewpoint of legal faith regeneration,by combining history and reality of our country is analyzed,combined with China's specific national conditions,to go beyond traditional legal faith.The formation of western legal faith is not consistent with the existing nationalcondition of our country,in the perspective of western law belief,legal belief cultivation in our country exists inherent paradox.But look consideration from the value of the western law belief and legal belief is the core value of"roots",namely the legal faith of rebirth in China cannot just rely on simple legal transplant,and needs of society in China's history,tradition,national spirit and deep structure of drain resources,with the traditional civilization order to give new order more connotation and value,and this is the rebirth of our country's legal belief.Key words:legal faith;Paradox;regeneration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引言 (1)第一章法律信仰的概述 (2)一、法律信仰的概念与内涵 (2)(一)信仰的概念 (2)(二)法律信仰的概念 (3)(三)法律信仰与信仰 (4)二、法律信仰的特征 (5)(一)民众的认同 (5)(二)历史的延展 (5)(三)社会的稳定 (6)三、法律信仰的肯定说与否定说 (6)(一)法律信仰的肯定说 (6)(二)法律信仰的否定说 (6)(三)本文观点 (7)第二章西方法律信仰的培养与启示 (8)一、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背景 (8)(一)古希腊起源 (8)(二)中世纪成长 (9)(三)启蒙运动新的内涵 (9)二、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必然性 (10)(一)理性主义 (10)(二)契约精神 (10)(三)宗教信仰 (11)三、西方法律信仰形成的必要性 (11)(一)法律价值 (11)(二)利益感知 (12)(三)民众的信服 (12)四、西方法律信仰的启示 (13)(一)传统文化积淀 (13)(二)具有时代内涵 (13)(三)变革与反思 (13)第三章西方法律信仰视角下培养中国法律信仰内在悖论 (15)一、价值观角度:一元论价值观的局限性 (15)(一)一元论价值观的生成 (15)(二)一元论解释法律信仰的误区 (15)二、认识角度:自上而下的价值灌输 (16)(一)民众信服的来源 (16)(二)民众参与法律信仰塑造的基础 (17)(三)当今我国民众自下而上参与法律信仰塑造的可能性 (17)三、法律移植角度:传统文化的割裂 (18)(一)法律信仰中的时间延展和经验积淀 (18)(二)西方文化与我国文化的区别 (19)(三)我国传统文化与法律信任 (19)四、理性角度:“法律工具”的再认识 (20)(一)法律工具主义的内涵 (20)(二)法律信仰对于法律工具主义的冲击 (21)(三)法律信仰也是法律工具吗? (21)第四章中国社会法律信仰培养的再生 (23)一、内核:法律信仰的“寻根”属性 (23)(一)法律信仰的根源 (23)(二)法律信仰的虚无主义 (24)(三)法律信仰与法律 (24)二、基础:民众应是信仰塑造的参与者 (25)(一)民众参与的必要性 (25)(二)民众参与的方式选择 (25)(三)“和而不同”的民众信仰差异 (26)三、路径:基于当下国情对传统文化重新认识 (26)(一)基于当下国情的认识 (26)(二)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 (27)(三)整合路径选择 (27)四、发展:求助、参与、反抗 (28)(一)第一层级:求助 (28)(三)第三层级:反抗 (29)结论 (30)参考文献 (31)攻读硕士期间发表学士论文情况 (35)致谢 (36)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无论是在立法中还是司法中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论法科学生法律信仰的塑造和培养
必定具有法治精神 。正如有法律并 不代表法治一样 , 法律文 化并不一定都代表 法治文 化。中 国传统的法 律文化 是在 专
制 政治 控 制 下 的法 律 文 化 。 中华 法 系 是 以义 务 本 位 为 核 心 , 强 调特 权 、 等级 、 身 依 附 以 及维 护 君 权 专 制 、 建 礼 教 为 特 人 封 色 的 法律 文 化 , 自君 出 , 主 言 出 法 随 是 最 好 的 写 照 , 皇 法 君 以 权 为核 心 的权 力 在 人 们 心 目中 有 着 至 高 无 上 的 地 位 , 律 不 法 是 权力 的基 础 和 源 泉 , 反 , 相 法律 是 从 权 力 中 产 生 出来 的 , 它
21 0 】年第 3期 ( 第 l 笫 3期 ) 3卷
辽 宁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J mml lo , o i g A mi it t n C l g a f la n n d n s a i o l e i r o e
N . 2 1 o 3, 0I
( o. 3 N . ) V 11. 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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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科 学 生 法 律 信仰 缺 乏原 因分 析
通过对我校 法科学生 法律信仰的 匿名问卷调查 结果显 示, 我校法科学生将近半 数缺乏 法律信仰 , 这个 调查 结果 或 多或少在不同程 度上 反映我 国法科学 生缺乏 法律信 仰的 现 状, 我校仅仅是一个缩影 。这是非 常令人担忧的现象 。因为 他们将来 肩负着 实施法律 重任 。笔 者认为法科 学生 缺乏 法 律信仰的阻碍因素来 自以下四个方面 :
[ 中图分类号]c l 45
法律信 仰是 法治 社会人 们基 于对 法 律的 正义 性 、 权威 性、 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社 会作用的认识而产生 的针对法律 的 崇高理念。法治发展的历史和现实都已经表明 , 要实现法治 化, 仅仅有制定的 良好的法律规范和一套健 全的法律运行 机 制是不可能达到 真正的法 治状态 的, 实现法治 化 , 要 整个社 会以及社会成员 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基本条 件 , 法 治社会的主体成员 , 尤其是将来肩负着 实施 法律重任 的法 科 学生是否具 有崇高 的法律信 仰对于法 治社会 的形成 是非常
论法科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法 律 信 仰 是 拒 绝 盲 目的 , 是 以 理 性 为 基 础 的 。法 律 它 信 仰 是 社 会 主体 对 社 会 法 的现 象 的一 种 特殊 的 主 观 把 握 方 式 , 社会 主 体 在 对 社 会 法 的 现 象 的 理 性 认 识 基 础 上 油 然 是 而 生 的一 种 神圣 体 验 , 对 法 的 一 种 心 悦 诚 服 的 认 同 感 和 是
用 主 义 占了 上 风 , 说 明 对 于 法 科 学 生 的 法 律 信 仰 教 育 应 这
许 利 平
( 丘师 范学 院 ,河 南 商 商丘 4 60 ) 7 0 0
[ 摘 要 ] 法 律 信 仰 的 实践 直接 关 系到 中 国法 治 建 设 的 成 功 与 否 , 系到 中华 民 族 的 前 途 与 命 运 。 然 而 , 关 近 年 来 法 学教 育 却 鲜 有 涉及 , 即便 是 对 在 校 的 法科 大 学 生 也 忽 略 法 律 信 仰 教 育 。本 文 基 于法 科 学 生 法律 信 仰 的 问卷 调 查 , 析 了学 生 的 法律 信 仰 认 知 现 状 , 及 影 响 法 律 信 仰 的 因 素 , 提 出通 过 调 整 教 学 内容 、 变教 育 方 分 以 并 转 式 、 换 教 育 理 念 、 移 教 育 重 心 等途 径 有 针 对 性 地 培 养 法 科 学 生 的 法律 信 仰 。 转 转 [ 键词] 法科学生 ; 关 法律 信 仰 ; 养 培
一
法 律信 仰 是 一 种 法 律 精 神 的 体 现 , 蕴 含 于 社 会 主 体 它 在现实社会 生活中对 于法律 的情感 、 态度 以及法 律行为之
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之思考
21世纪的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是抓紧时机大力发展经济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矛盾争相涌现的危险时期。
要积极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正确处理国内外各项问题,我们需要始终如一的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典,更需要唤起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激发起公众内心对法律信赖、信任和尊重,培养他们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
只有公众从内心对法律虔诚信仰,才能促成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才能将法律内化为一种民族的精神,才能加速完成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作为当代大学生,担负祖国未来建设的重任,法律信仰的培养对于我们来说尤为重要。
一、什么是法律信仰信仰,最早出现在宗教领域,其基本的含义是指“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和指南。
”可见信仰是属于精神的范畴,是指人的心理之中存在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向往,崇拜和归依而表现出来的一种精神状态。
信仰的积极形式是立在人对自身的肯定和把握上,在对人的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对现实或者以后的制度和事业产生的一种信任甚至心灵上的归属感。
法律信仰,从理论上讲,是指社会主体对法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和在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
法律信仰是无形的,却是在真正地发挥作用的深层次问题,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正的价值,代表了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
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会真正发挥作用。
法律仅仅是“表现”在外在的、空间和实体的世界里,而由于信仰的存在,它真正的生存和活动的圈子却始终是人的心灵,它在其中发挥着客观价值的力量。
二、为什么要培养法律信仰要步入法治化轨道,建成法治国家,不仅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还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
培养法治信仰
培养法治信仰在一个社会中,法治信仰被认为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基石。
因此,培养法治信仰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什么是法治信仰以及如何培养法治信仰,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实践这一重要理念。
一、法治信仰的定义法治信仰是指个人对法治的认同和依赖,是一种对法律、法规和法律体系的坚定信念。
它不仅仅是对法治的形式上的认同,更是对法治原则、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内化和遵守。
法治信仰可以促使个人遵纪守法、尊重法律、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并建立一个公正、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培养法治信仰的重要性1. 保障社会稳定:法治信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当社会成员普遍具备法治信仰,他们将遵循法律规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会以暴力或非法手段解决问题,从而增强社会的和谐共处和公平正义。
2. 推动价值观的形成:法治信仰将引导个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具备法治信仰的人更容易坚持正义、自律和宽容,他们将以道德法律为准则行事,不轻易做出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3. 保护公民权益:法治信仰是保护公民权益的基础。
法律作为保障公民权益和自由的重要手段,只有个人对法治的信仰,才能促使政府和司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公正和司法的公正性。
4. 促进经济繁荣:法治信仰对于经济发展也至关重要。
在法治信仰的引导下,经济活动将更加有序和公正,各方面的市场参与者都能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促进了经济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三、培养法治信仰的方法1. 加强法律教育:法律教育是培养法治信仰的基础。
学校应该加强对法治的宣传和教育,教导学生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并教授法律知识、法律原则和道德规范,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 家庭教育的作用:家庭是培养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
家长应该以身作则,注重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将法治观念融入日常生活中,教育子女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培养他们的法治信仰。
3. 加强法治宣传和宣讲:政府、媒体和社会组织应加强法治宣传和宣讲,提高公众对法治的认知和理解。
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收稿 日期 :2 0 — 2 l 0 90 一9 基金项 目:吉林省教育科学 “ 十一五”规划项 目 “ 校大学生信仰确立途径的研究” 的成果之一 ( 高 GH0 2 3 86)
Hale Waihona Puke 作者简介:齐依南 ( 9 5 ,女,廊坊师范学 院讲师 ,研究方向 :理论法学。 1 7 一)
三 、基 于 大 学 生礼 仪 失 范根 源 的 对 策 思考 我管 理 、 自我服 务 ,努力实 现礼仪理 论 内化 为学生 自 1. 认真规 划 ,统 筹安排 大学生礼仪教 育 的 内容 , 是规 范大学生礼仪 的 坚实基础。学校 礼仪教育 是一项 系统工程 ,理 应从娃娃 抓起 ,并贯 穿从幼儿园 、小学 、 中学直 到大学 的学校教 育全过程 ,因此 必须对 各级学 校 、各个 阶段 礼仪教育 的 内容进 行整体 规划 ,形成 完 整 的礼仪教育 系列 。 当前大学 校园 内,礼仪理论 教育还 很薄弱 。有必 要开设礼仪理论课程 ,使大学 生懂礼 、明礼、用礼 。有 条件 的学校 ,可以将其 列为必修 课 ,给 一定学分 ,以 提高全 体师生 的重视程度 。针对 大学生 而言 ,办 公室 礼仪 、求职应聘 礼仪 、网络礼仪 、国 际礼仪等 应该成 为教育 内容的侧重 点。 同时要不 断深化大学 生礼 仪理 论修养 ,不仅知道 “ 怎么做” ,也要 明白 “ 为什 么要这 样做” ,要注意对 礼仪理论及其 文化底 蕴的深入探 讨 。 2 理论与实践并重,拓展 大学生礼仪教 育的途径 , . 是规 范大学生 礼仪的 突破 口。大学 礼仪教育 ,仅仅停 留在理论层 面还不够 ,毕竟 礼仪不是 纸上谈 兵 。要通 过多个渠道 来不断加强认 识、规范行为。在实践层面 , 我们应让 礼仪操作贴 近实 际、贴近生 活 、贴 近学生 自 己,突出礼仪 实践 的针对性 与实效性 。在实 际工 作中, 可以通过海 报 、板报 、广播 、讲座 、校 园网络 等宣 传 媒 介 ,筹 建礼 仪服务 队 、礼仪 协会等 社团组织 ,以各 种礼仪方面 的相 关活 动为载 体 ,如演 讲 比赛 、情景模
谈法律信仰的培养
谈法律信仰的培养作者:卜晓燕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4年第01期摘要:法律信仰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非制度因素,但中国社会目前并没有孕育出普遍的法律信仰,这主要是因为中国没有孕育法律信仰的思想根基和法律基础。
法律信仰的培养是一个历史过程,且需要考虑法律信仰的主客体以及培养法律信仰所需要的条件。
中国可以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政府和公民的法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律意识;法治建设;儒家文化一、问题提出亚里士多德谈法治的两个条件是:已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被普遍服从的法律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前一个条件是法治的非制度性条件,第二个条件是法治的制度性条件。
法治的制度性条件是被讨论的比较多的,也是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政府所普遍关注的,包括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保障法律实施的各项程序的建设等相关环节。
例如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
法治的非制度性条件包括公民对法律的态度、认知等意识层面的认同以及实际中以法律为准绳的行为上的服从等。
法治的非制度性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制度性条件为基础的。
首先,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在服从的主体方面来看,可以分为:国家在运用权力过程中服从被法律,公民在行使权利时服从法律。
其次,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在服从的程度上可以分为:行为上的服从和意识上的服从。
法律信仰就是在心理上在意识上对法律的高度认同和接受。
法律传统的得以延续是因为法律意识的传承。
因而,法律意识是具有历史传承性的。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法律意识不会在短时间内培养起来,而法律信仰作为法律意识中更高程度的要求显然不会靠国家所谓的政策鼓励或者部分法学家的理论宣扬就可以迅速地崛起。
1999年,我国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开始建设法治国家。
至今已有十余年,我国称已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但是,现实中制度上的立法空白仍然很多,法律的实施状况仍然不尽人意。
除了这些制度层面的问题,还有一点让人颇为介怀——中国并没有西方法治国家所存在的法律信仰。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 建设法治社会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引言:法律信仰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
它是指人民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和强烈意识,依法行事,尊法守法,自觉接受法律约束,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树立法律信仰对于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以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题为切入点,本文将探讨如何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
一、了解法律的内涵和作用法律不仅是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更是构建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法律的内涵非常丰富,需要广大公民深入了解其作用和意义。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社会功能,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从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二、尊重法律、接受法律约束尊重法律是树立法律信仰的起点。
我们要从自己做起,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的边界。
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树立起良好的行为规范。
只有自觉遵守法律,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三、依法维权,维护公平正义法律是保护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依法维权是法律信仰的具体体现。
我们应当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自身权益,遇到合法维权需求时能够依法申诉,不被非法侵害所吞没。
同时,我们也要帮助那些弱势群体,引导他们了解法律的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法治教育是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加强对法治教育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
在学校教育中,要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在学生中培养法治思维,让他们从小就树立法律信仰,扎根法治的土壤。
五、建设法治型政府,提高法律实施效果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
政府应当以法治为指导,加强公正、透明、高效的执法,为民众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政府部门要加强内部的法治建设,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
只有政府部门自身具备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引导社会。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 建设法治社会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树立法律信仰,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其重要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社会。
一、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性1. 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它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形成遵守法律的自觉和自愿意识。
公民只有拥有正确的法治观念,才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法律信仰能够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只有在人们都树立起法律信仰的基础上,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3. 保护个人权益:法律信仰能够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引导下,个体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避免受到不公平待遇。
4. 增强法治履约能力:法律信仰能够促使公民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从而增强国家法治的实效性。
只有公民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才能让法律不再成为空文,建设一个真正依法治国的社会。
二、树立法律信仰的策略和措施1. 提高法律意识的教育水平: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
可以在学校教育中增设法律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且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2. 构建健全的法治环境: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公正,建设阳光执法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培养。
通过法治环境的构建,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感,促进法律信仰的形成。
3. 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和服务。
新形势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法律 文 化 中缺乏对 法律 的信 仰 , 直 以来都 是权 力 一 支 配一 切 。在 这样 的情 况下 实施 以法 治 国的方 略 , 是 社会 进 步 的一 种 表 现 。经 过 3 0年 的改 革 开放 , 我 国的法 律体 系 已经初 步 建 立 ,民众 的法 律 意 识
在 要 求
法律 的认 知和遵 守 已经 扩展 到全球 的领 域 。因此 , 作 为 我 国社 会 主义 市 场 经济 发 展 高素 质 后 备力 量 的大 学生 , 更需 要 知法 、 法 、 法 , 对 法 律 的坚 守 信 其 定 信仰 密切 关 系着我 国市 场经 济 的发展 。 ( ) 大 学 生 法律 信 仰 的培 养是 社 会 发 展 的 三
一
、
大 学生法 律信 仰培 养 的必要 性
我 国正 在 逐 步 完 善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 没有 良好 的法制 环 境 ,市场 经 济 就无 从 实 现 资源 的优 化 配置 , 法 实现 经 济 利益 的最大 化 。因此 , 无 市 场 经 济 的运 行 必 须 遵 循 自愿 、 等 、 平 、 信 平 公 诚 的法 律规 则 ,市 场 经 济要 求 每个 参 与 市 场运 行 的 主体 既要 遵 循市 场运 行 的 内在规 律 .又要 遵 守 市 场 经 济 的法 律原 则 。在 治 国方 略逐 渐 转 向法 治 取 向的过程 中 。 各个 领域都 将 以合 同界定 双方 的经 济 关系。 以法 律 预防 和解决 纠纷 。在 市场 经济下 的任 何一 个公 民 . 将受 到法 律 的规制 。尤 其是在 经济 都
安 阳工 学 院 学 报 第 三 期
Ju a fAn a gI si t f e h ooy o r l y n n tueo c n lg n o t T
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问题研究
、
究 外 国法 治 建 设 经 验 过 程 中引 进 来 的 。 西 方 国家 法 治 既指 据充分 ” ,有 3 %认为是 “ 5 路子广 ,有 ‘ 背景 ” ,而 1%的 ’ 0 制度 ,也是 观念 、 理念 ,西方 国家 的法治 , 循理念 ( 遵 法律 人则认为是 “ 与法官关系好 ” 。有 1.%选择了 “ 2 6 经常注意 , 74 很 信仰 ) 先行原则 , 先进 的法治理念激发 了人们变革社会 巨大 运 用 法 律 手 段 进 行 维 权 ” 且 8 .的人 选 择 了 “ 少 注 意 运 的思 想 动 力 和无 限 的 斗 争 勇 气 ,它 赢 得 了 西 方 国家 社 会 法 用法律手段进行 维权 ” ,或 “ 没有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
的有机结合体 , 是法的理性与激情的升华; 主体关 于法 的 是
1 法律信仰 自行生成 的社会基础性条件不具备 。 、 首先 ,
主观心理状况的上乘境界 ” 。可见 , 在我 国法律信仰不是有 商 品经 济的发展 是法律信仰生成 的根本前 提。法律 的产 生
着传统文化 渊源的宗教信仰 ,而是人们 终极 价值追求 的一 以商 品 ( 市场 ) 经济 的发展 为基础 的,商品 ( 市场 ) 经济的 种精神现象 ,它的核心在于对法律 的精 神和价值意义 的追 发展催 生并 促进法律思想 向法律信仰 的发展 ,法律 思想及 求, 是人 与法律世界 的终 极理想。 大学生 的法律信仰 即大学 其信仰则为商品经济和法治社会发展提供思想前提和保证 。
治 的最后胜利 。 于文化传统 原因 , 居 西方 国家 的法律信仰 即 权 ” 。可见 当代 大学 生法律意识有一定提高 ,但仍存 在法律 宗教信仰 ,两者有深刻的渊源 。在我国 ,自9 0年代 “ 法律 认知不深刻 , 法律情感淡漠 , 法律意 志薄 弱等 问题 。 他们并 信仰” 被引进 以来 , 它便倍受争议 , 其涵义 目前尚无定论 , 未积极参 与和 自觉认同法律 ,没有真诚而满怀激情 的服从 对 大多学者对这一 概念的阐发依据 中国语 境和汉语言词义 习 法律 , 多是对法律持 怀疑 、 更 冷漠 、 疏远 、 消极及失望态度 。
对法律信仰培养的几点思考
就在 于通 过 改革 司 法体 制 , 按 烈 司法独 立 的要求 设置 权 力结 构 , f : 将 其 上升 为宪法 规 _ 刀 实保 障司法 独 立 : 和 司法 公 I 。
二、 培 养 法 律 信 仰 的 几 点 建 议
( 一) 程 序 正 义要 实现 。
从而使法钭 £ 最 终 成 为 众 确 信 和 信 仰 的 实践 基 础 。 其 中 司法
公 正对 提 高 社 会土 体 的 法律 意 识 , 树立 社 会 主体 对法 律 的信 仰 良好 体 制。否则 , 如 果缺乏 体制 的保 障 。 Ⅱ I J 使 人们 埘法 { _ = l c 知 识 知 起 着 关 重要 的作 用 。而 我 Ⅲ现 实 生 活 巾 , 司法 腐败 现 象 还较 道 得再 多也 只能是 漂亮 的摆 设 , 而 不能 变成 真 实用 的 东 , 甚
一
整 套信 仰 体 系 问 题 。经 过 三十 年 左右 的立 法运 动 , 我 已经 的否定, 直至怂恿人们产生对法律的蔑视。孟德斯鸿《 论法的精
有 了火致 成型的法律制度, 但同时火众对执法和司法状况又有 神》 写到 : “ 如 果司法 权 同行政 权合 二 为一 , 法 官 便将 握有 压迫 者 普遍的失望和不满, 这种失望反映了人民对法律 的负面评价和 的力量 。如 果 同一个 人或 者是 由重 要人 物 、贵族 或平 组成 的
的 法治建 设 过程 中遇 到 了很 大 的障碍 ,其原 因在 于对 作 为‘ 硬 伴’ 的 法律制 度 的过 分重视 和对 作 为 “ 软 件” 的 精 神 性 法律 观念 的过 于漠视 ,也 就是说 没有 形 成对 于
其他因素的干扰。法院是法针 啪 最重要实施机关 ,是社会公 n :
浅析我国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培养
浅析我国法律信仰的现状及培养[摘要]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在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它是法治国家形成的内在推动力。
注重培养公众权利意识、法律与经济紧密结合、消融国家优位理念、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等,有助于法律信仰的实现。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法律价值;法律意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的话,在今天已成为被广泛引用的箴言。
一个社会若失去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尊重,即便制订出千百部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内化为一种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从而难以完成建立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在当下的法治语境中,许多学者认识到仅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规范、辅以一套健全的法律运行机制,再由国家自上而下地强制贯彻推行,并不可能达致真正的法治状态。
对于法律信仰是达致法治之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学界已基本达成共识。
一、法律信仰之概念在信仰问题的阐述上,论者总是将其与宗教或某种主义联系起来。
如《现代汉语词典》对信仰的解释是:“信仰是对某人或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榜样或指南。
”[1]在笔者看来,信仰是指主体基于社会生活的经验和情感体验而产生的对人和社会生活终极价值和目的的一种主观把握方式,对神圣性的信仰对象极度的信服、依赖和尊敬,从而将之作为行动的指南或榜样。
法律信仰与宗教信仰有密切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讲,信仰是宗教的固有内容,这便是人们往往把信仰一词归诸宗教名下的根本原因。
在宗教史和文化史上,宗教产生的一些规则通常被称为“教法”或“宗教法”,而人们对这些规则(即宗教法)极度信服、依赖和尊敬,并将之作为行动的指南或榜样,这就是宗教信仰。
与宗教信仰相似,法律信仰即主体在对社会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发现法律的价值取向与注意内心的价值追求相契合后,对法律油然而生一种神圣的体验,自觉地认同、依赖、尊敬、信服法律,并将之作为行动的指南或榜样。
可以看出,法律信仰是主体对法律价值(客体价值)及自身价值(主体价值)双重体现的结果,它得以产生的关键在于主体对事物(包括法律和自身)的主观认识。
浅论法律信仰的涵义及其培养途径
通过{ 高公 民素 质、 毫 普法教育 、 加强法律文化积淀 、 增强 法律公信 力等途径以到达 法律信仰 社会普遍 化的彼岸 。
关 键 词 : 律信 仰 途 径 法
法律 信 仰 的 涵 义 获 得 普 遍 的 服从 . 大 家 服 从 的法 律 又应 该 本 身 是 制 订 得 良好 的 而 关 于法 律 信 仰 是 什 么 .有 观 点 认 为 .法 律 信 仰 是 长 期 的 法 法 律 ” 与法 治 相 对 的 一 个 概 念 是人 治 尽 管 人 治 的历 史 要 比法 “ 律 实 践 经 验 的积 累和 理 性 思 维 活 动 的结 晶. 人 类 把 握 社 会 法 律 治 更 为 久 远 . 很 少 有 思 想 家 对 人 治 下 过 定 义 人 们 一 般 认 为 . 是 但
浅 论 法 律 信 仰 的 涵 义 及 其 培 养 途 径
霍 正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广
广 西 桂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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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 9 D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9 5 (0 20 — 0 6 0 1 0 — 2 X 2 1 )3 0 3 — 2
摘 要 : 治 社 会 里 , 律 信 仰 的 内容 决 不. 简 单 地 崇 尚法 律 的僵 硬 条 文 。在 此 意 义 上 , 框 主 义 必 须被 摒 弃 , 此 同时 文 章 主 张 法 法 能 框 与
么实 质 区别 。 现 代 汉 语 词 典 对 “ 仰 ” 定 义 是 :对 某 人 或 某 种 主 张 、 信 的 “ 主 义 、 教 极 度 相 信 和 尊 敬 。 来 作 为 自己行 动 的 榜 样 或 指南 ” 宗 拿 。作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论文
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论文范文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
大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
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识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
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更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1.法律信仰缺乏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
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
2.法制观念淡薄人之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受到各种规范的约束,如校规、道德、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其中,最基本的规范应当是道德和法律,大学生更应如此。
然而,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他们或者动辄恶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对方;或者漠视对方权益,无事生非,造谣中伤,恶意攻击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护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权益,只能忍气吞声;更有甚者,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最终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还有发生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等。
3.法律知识不足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其法律素质不高,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的灌输所得。
他们始终认为只要不违法犯罪,学习法律便一无是处,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
殊不知,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命运和前途,而且关系到民族的振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4.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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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信仰的培养论法律信仰的培养张旭科〖内容提要〗文章认为,为何要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其有应然性和重要性,以及其是法治本身的需要;还认为,法律信仰的培养所面临的障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立法的膨胀、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法律效益的低下以及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等因素的结合,因此,要将法治精神的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消融国家优位的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守法观念。
〖关键词〗法律信仰信仰培养法治法治精神依法论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
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
如果说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和法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
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
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的形式)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观念等等,这一切无疑为后来的资产阶级的法治国理论奠定了基础。
即使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培育和传播了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这一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因而这一信仰理念,又使广大宗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的统治中解脱出来,而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即在信仰法律的观念的支配下积极投身于政治经济活动,这促成了西方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进一步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战略的实施和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总之,纵观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国家的法治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公众的法律信仰的培养对于其法治化的形成,其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就能很好地促成一国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达到一国法治化状态的确立。
现在,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一方面需要自己的不断摸索,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其他法治国家中吸取经验。
而上述的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对法律的崇高追求之情以及信仰之理念正是我们所可以借鉴的,这对于我国法治国家的构筑是不无裨益的。
2.培养法律信仰是法治的内在需要。
“法治应当优于人治”①.,这已成为定论,尤其是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更需要法治。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一个国家法治应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其中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忠诚的信仰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因而,仅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肯定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的一种内在需要。
首先,我们讲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足够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没有社会公众的尊重、认可和接受,即没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法律就会没有权威,犹如一纸空文,那么法治就会论为人治了。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讲,“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
②其次,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保证,或者说是法治的“软件”系统设立的基础,其深刻反映了法治的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反过来说,法治的这种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又是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反映和表达,而构成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无疑是那生活干社会之中的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的、共同的精神、情感和认识,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
因而,从这一意义上讲,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有利于整个社会法治的精神的形成,从而有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
最后,从法治本身的内涵来讲,法治所要表达的意义是:法治是社会公众普遍具有的共同的一种精神和信仰、意识和观念,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心态;法治的精神在于合法颁布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
然而,这些“公式”所要成立的条件是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这一切只能成为“空中楼阁”。
诚如伯尔曼所讲,“所有的法律制度都不仅要求我们在理智上承认——社会所倡导的社会美德,而且要求我们以我们的全部生命献身于它们,所以正是由于宗教激情、信仰的飞跃,我们才能使法律的理想和原则具有普遍性。
”①二.培养法律信仰,推进法治精神形成所面临的障碍分析首先,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封建帝制的皇权至上,宗法、特权观念、专制观念、权力至上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产物,即长久的封建人治传统的中国所构造的法律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
在中国这种传统法律文化以皇权至上为特征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中,法律被放在了次要的地位,只是“一直确认并全力维护专制王权的绝对至上性。
”②这种权力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深深地影响着现代人,人们在权力和法律面前总会出现权力高于法律、法律低一等的认识,从而对法律失去信心和认同感,便不会自觉地寻找法律的保护,也更谈不上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了,法律就如一纸空文。
伯尔曼也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
”③毋庸讳言,若真的如此的话,那不仅将对法律的培养造成障碍,同时也将给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造成极大的障碍,使中国法治面临被抛弃的危机。
其次,立法的膨胀,法律出台时间的缩短,使得法律价值很难转化为主体价值所追求的目标。
据统计,自1979年到199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订248部法律和有关法律方面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700多件行政法规;此外,国务院各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也制定了数以千万计的行政法规、规章。
④近些年来,立法的速度仍在不断地加快,法律、法规的出台一部接着一部,特别近两年,立法速度更是惊人,几乎每天都新的法律或法规的出台。
这股汹涌的立法大潮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在市场经济下建设法治社会的“硬件”系统的逐渐完善,然而,另一方面却也给法律难以被信仰种下了隐患。
这种法律、法规数量猛增的社会实践,使得社会公众对它们根本无法全面知晓,据有关调查的推算,公民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只达到近几年法律制定总数的5%;再加上这些法律为适应经济发展,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还要适时地对它们进行修改,使得社会公众更加无法知晓,更别说了解和掌握,就是一个专门从事立法工作的立法工作者也无法对它们作全面理解和掌握,那其实告诉了我们许多法律等于是虚设。
也就是说,这种立法的膨胀状态,使作为客体的法律无法满足作为主体的社会公众的生活需要,从而造成主客体间的隔阂,其最终结果是导致社会公众由于对法律的陌生感而使法律信仰无从产生。
再次,司法体制存在着弊端,法律效益低下,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和组织的法律期望值。
在我国司法体制中,公安制度、检察制度、审判制度等许多方面还不完善,法院的独立审判权难以行使,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吃卡拿要、以言代法、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腐败现象依然大量地存在。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缺乏其公正性,打官司褪变演化成了打关系,打官司成了完全是金钱、关系和人情的较量。
一个同样的案子在不同地方、不同法院却得出了不同的结果;还有,有的当事人即使打赢了官司,其诉讼也难以得到实现,诉讼价值也难以得到实现,审判结果成了“法律白条”、“一纸空文”。
这带给社会公众将是对法律后果的失望和缺乏信心,这样就会使他们萌发出“有法无法一个样”的心理模式。
万一这一心理模式成为定势,那法律信仰的培养,法治精神的培育只能是一个“乌托邦”式的构思。
最后,法治理论中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冷却了社会公众心中炽热的法律情感。
法律工具主义论者认为法律只是统治者手中用于对社会进行有效而强力的控制的工具。
然而,大家都知道,工具是一种没任何思维和良知的东西而已,它是一种静的没有活力的物品。
如果说法律是一种工具的话,法律将失去其内在的价值和活力,失去其灵魂和良知,成为伦理价值缺失的残疾之物。
当人们服从法律仅仅是因为害怕国家强制力制裁的话,那法律就无法成为人们信仰的对象。
“一个法律制度之实效的首要保障必须是它能为社会所接受,而强制性的制裁只能作为次要的和辅助性的保障。
”①三、培养法律信仰、推进法治精神形成的对策分析法律信仰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
然而,大量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现行的法律没有能够真正成为社会公众所信仰的对象,从而决定了培养社会公众崇尚法律的情感的艰难程度。
可是中国要走向法治化,要建立成法治社会,就不得不对社会公众法律情感的培养,激发起他们对法律高度认同的热情,也不得不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所信仰的对象,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
为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重视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这是培养法律信仰和培育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
社会公众的权利是一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没有权利内容的法律就激发不了公众对它的渴望。
应该说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信仰是一种互相推动的关系,权利意识的增强必然会导致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同及法律所含的价值的褒扬,从而萌发了信仰的雏形;同样,采取对法律信仰的认同和鼓励也会引发起社会公众对权利意识的重视。
我们说权利意识的培养主要在于主体——社会公众的自我意识的苏醒。
然而,在现代社会实践中,立法者一直崇拜和迷信国家政权的强制与威慑,而忽视了作为社会主体的社会公众的主体性与自我意识。
社会公众在国家的强制和威慑下,无可奈何地被动服从法律,逐渐麻木了其自主判断的思维,也逐渐泯没了其参与的热情,这样其独立的人格丧失了,而顺从的、充满奴性的依附人格便长成了,权利意识在其心中就荡然无存,那么我们所倡导的法律信仰就无从谈起。
2.把法治精神的建设同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培养社会公众法律信仰观念的重要基础。
我们“必须看到,法治和经济并非是绝对的因果关系,而是一种结构上的功能互动的关系。
法治为经济的发展创造提供一种理想的次序和制度环境,经济为法治提供某种基础。
”①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对古希腊罗马法治精神起源的考察之后,认为生产要素的流动特别是劳动力的流动带来得最显著的政治法律后果就是打破了以等级和特权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格局,建立了自由、平等、契约的新的格局,从而孕育了和催化了人们对法律神圣、法律至上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