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
我国CDM项目流程及申报审批程序
我国CDM项目流程及申报审批程序一、CDM项目流程1.项目准备阶段:(1)项目筛选和选择:确定可潜在的CDM项目,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
(2)项目可行性研究:对筛选出的CDM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经济、技术和环境方面的评估。
(3)项目设计:确定CDM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包括项目的范围、边界、参考方法和测量方法等。
2.项目开发阶段:(1)项目登记:将设计完成的CDM项目提交到联合国气候变化秘书处(UNFCCC)进行登记,获得正式的CDM项目标识符(PIN)。
(2)MRV系统建设:建立项目的测量、报告和核查(MRV)系统,确保项目的减排量能够被测量、报告和核查。
3.项目实施阶段:(1)减排实施:按照项目设计方案,实施项目的减排措施,例如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提高能效等。
(2)数据收集和报告:定期收集项目的减排数据,并按照要求上报到MRV系统中,确保减排量的可追溯和可核查性。
(3)核查和验证:由核查机构对项目所申报的减排量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保减排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4.减排效果评估阶段:(1)减排量计算:对项目实施期间所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计算,得出减排量。
(2)减排效果监测:对减排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评估项目对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和效果。
5.减排量销售或利用阶段:(1)减排量认购:减排量可以通过公开竞拍等方式进行销售或利用,为项目带来经济效益。
(2)减排量注册:将已认证的减排量注册到国家的减排量登记机构,确保减排量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单位(通常为企业)将CDM项目的申报文件提交到国家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申请批准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登记。
2.初审和注册:国家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对申报的CDM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包括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减排量计算等。
如果通过初审,则将项目登记到国家CDM项目注册系统。
3.核查和公示:国家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对登记的CDM项目进行核查和公示,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等。
CDM专业术语项目申报流程介绍
CDM专业术语项目申报流程介绍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下的一项重要机制,旨在通过支持发展中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项目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CDM项目申报流程是指CDM项目从立项到注册的整个过程。
本文将从项目准备、项目申请、审核与注册、项目实施以及监测与报告五个方面介绍CDM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准备是CDM项目申报流程的起点,包括确定项目类型、项目场地、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等。
在这一阶段,申报者需制定项目设计文档(Project Design Document,PDD),该文档包含了项目的目标、方法、预计减排量等信息。
此外,项目准备阶段还包括合作伙伴的确定、项目组建、准备融资等。
二、项目申请阶段在项目准备阶段完成后,申请者需要向执行机构提交项目申请。
执行机构是经联合国认可的组织,负责审核和注册CDM项目。
项目申请需要包括项目设计文档、项目监测计划等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
执行机构将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审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减排效益、可持续发展性以及其他要求。
三、审核与注册阶段审核与注册阶段是CDM项目申报流程中最关键的阶段,也是最耗时的阶段。
执行机构将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核,此过程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时间。
审核内容包括项目的减排潜力、可持续发展性、技术可行性等。
同时,执行机构还将邀请各方提供反馈意见,并组织公开听证会。
最终,若审核通过,执行机构将向项目颁发CER(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认证减排量)证书,完成项目注册。
四、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是根据项目设计文档和监测计划实施项目的阶段。
CDM 项目在实施时需要遵守项目设计文档中的约束条件,并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执行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将定期进行监测和审核,以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实施。
五、监测与报告阶段监测与报告阶段是对CDM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的阶段。
CDM项目活动模式与程序
CDM项目活动模式与程序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项目是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京都议定书上所规定的一项灵活机制。
它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1.项目确定:首先,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或企业需要确定一个减排项目。
这个项目需要提供具体的减排目标和行动计划。
2.项目注册:项目确定后,需要向执行机构提交项目注册申请。
执行机构将对项目进行审核和验证,确保项目能够符合减排标准。
3.项目执行:一旦项目注册成功,执行机构将对项目进行监测和验证,确保项目的减排效果和可持续性。
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技术引进、设备安装、培训等工作。
5.项目认证:项目审核通过后,执行机构将对项目颁发认证证书,确认项目达到了减排目标。
6.售出减排证书:项目认证后,发展中国家可以将减排证书(称为CERs)出售给发达国家或企业。
这些发达国家或企业可以使用这些减排证书来实现自身的减排目标。
1.项目申请: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或企业需要向执行机构提交项目注册申请。
申请包括项目描述、减排量计算方法、项目道德规范等。
2.项目审核和验证:执行机构将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项目的减排潜力和可持续性。
一旦通过审核,执行机构将对项目进行验证,确保项目能够真正实现减排目标。
3.监测和报告: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准确的监测和报告。
监测包括项目的减排量、所用能源等数据的收集和记录。
报告需要向执行机构提交准确、及时的减排数据。
4.确认和注册:执行机构在对项目进行审核和验证后,将确认项目的减排成果,并向发展中国家颁发减排证书。
项目注册时,执行机构会将项目信息录入国际减排清单。
6.市场交易:发展中国家可以将减排证书出售给发达国家或企业,从中获得收益。
减排证书的价格会受到市场供需和质量的影响。
CDM项目初审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
CDM项目初审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一、地方受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主要程序(一)《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附件所列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的申请,其余项目实施机构向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
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组织企业提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办法》附件所列中央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二)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除《办法》附件所列中央企业外的项目实施机构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项目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项目实施机构的申请作出否定决定。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受理程序流程图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登记表)批复复印件。
(五)项目设计文件。
(六)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说明。
(七)减排量购买协议(ERPA)和咨询服务协议。
提交的材料需装订整齐(胶装),顺序正确,字迹(印章)清晰,业主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必须为原件。
三、地方发展改革委初审内容与注意事项(一)申报人员的身份1、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CDM项目由项目实施机构直接申报,不得委托咨询公司进行申报。
2、如业主法人代表不能出席,需业主本单位其他有关负责人代表业主进行申报。
3、咨询机构可以陪同业主代表进行申报。
(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申请表1、基本信息须填写完整。
(1)参与方基本信息(2)项目基本信息(3)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贡献(4)项目减排量转让信息(5)其它附件(6)申请人签名2、项目减排量转让期限和转让量需符合实际。
CDM项目开发和实施流程1
CDM项目开发和实施投资流程图
项目识别
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注明项目为CDM项目发改委核准项目同时批准该项目为CDM项目寻找中介机构(应有成功案例)
项目设计
与中介机构签订代理协议准备相关资料项目现场考察中介机构形成项目设计文件(PDD)
CDM项目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核准CDM项目
编制项目介绍多幻灯片和项目介绍材料向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参加发改委项目核答辩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
项目审定
确定DOE 由DOE对项目进行现场实际考察在DOE网站上公示项目DOE向CDM执行理事会形成审定报告
签订CDM项目购售合同
确定发达国家CO2减排量购买方与买方签订购售电合同获得买方所在国政府批复
项目注册
向CDM执行理事会递交注册申请项目在官方网站公示准备注册文件项目注册成功
项目实施、监测报告
编制项目减排量计划与监测计划DOE确认减排量与监测计划可行性具体实施减排和监测计划
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
Cers的签发。
项目审定及核查的流程 以及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
4 注册 5 监测 6 核查/核证 核查/ 7 签发 签发CERs
EB
业主: 业主:监测记录
独立审定机构 DOE B EB
概念简述 审定: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之后,项目参与者选
择合适的独立经营实体(DOE),签约并委托其进行CDM 项目的审定工作,基于项目开发者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 DOE对CDM项目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
公示30天 公示 天 否 审定
是
审定报告
DOE (A)
准备PDD 文件 准备 准备: 准备:
选择审定机构、 选择审定机构、签订审定合同
选择审定员
经 过 EB 批 准 的 方 法学
审定: 审定: 基准线及监测方 法学检查 PDD审定 ( 文件评审 , 现场评审 ) 由 OE 出 具 报 审定( 文件评审, 现场评审) 审定 告草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核查环节是为了确保项目参与方遵照执行经过 审定的项目计划, 审定的项目计划,确实产生减排 一旦结果经过核查–则可以签发– 这是一种硬通货, 已经实际产 生的CER的价值会高于任何’预计将产生的CER
DOE及审核员选择经验 及审核员选择经验
DOE选择 选择
项目
审核员选择
CDM项目审定及核查质量管理与控制 CDM项目审定及核查质量管理与控制
• CDM项目审定及核查质量管理与控制 双方沟通审定计划,一起制定合理的审定进度安排, 对进度进行监控和主动积极“干预”; 定期联系和沟通项目进度,对问题提早做出预案; 站在审核员自身的角度去看待DOE总部TR或者核准过 程中返回的问题,尽最大力量协助审核员回答好问题; 合理、有度使用针对DOE管理和总部TR人员的投诉权 利,不可滥用;(用好了对项目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一定会要掌握好时机,有理有据)
清洁发展机制(CDM)
C D M清洁发展机制(CDM)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
其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I 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
清洁发展机制(cdm)研讨及项目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一、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CDM规则当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其中排放一吨CH4相当于排放21吨CO2、排放1吨N2O(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CO2,排放一吨HFCs(氢氟碳化物)相当于排放140-11,700吨CO2。
二、C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 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三、CDM项目技术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M项目的技术。
CDM项目审定
量 、 以及 向 CM 行理 事会 印 提 出申请 签 发 C P 的独立 D执 E ̄ s
第三方 审 定机 构 ,需在认 可的 范 围内从 事审 定、核 查、核
证 工作 。
一
个典 型 的CM 目从 申请 到批 准 ,需经过 国内、 国 D项
议定 书》 密切 相 关。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直接上 报给 印 ,必 须经过 一个 印 认 可的经 营实体 (O ) DE 的
审 定后 ,确 认 该项 目符合 C M要 求 ,签 署 审核 认证 报告 D
《 都议定 书 : 京 全称 为 《 联合 国气候 变化 框架公 约的
京都 议 定书》 是联 合 国 气候 大会 于 1 9 年 1 月通过 、2 0 7 9 2 05
霸 ◇ 霉 s
组 织总体 经营需 求 、现 有的人 力资 源 、基础 设施 、财务 资 源等 因素 的状况 制订 H E S 目标 。 回顾 上述 内容 .目标建立 的流程 大体如 此 : 量系统 测 标准 化一 对 H E S 管理过 程 和结 果进行 测量 一统计 分析 一制 订HE S 目标 和 旨在 实现 目标 的 管理 方案 一对 目标和 管理方 案的 实施 进行 监控 。 目标 本身应 具有 先进性 、 而 可测量 性 、
C M是 《 D 京都议 定 书》 框架 下惟一 一个 由发达 国 家和 发
会 (B  ̄ 准才能在联 合 国气候 变化框 架公约大会 登记 成功。 E )h 项 目动工完成一 年左右接 受实际减排量 方 面的 审查和 计算 ,
执行理 事会按 核 查报告 确 定最终 的C E 签发。截 至2 0 年 Es 09 5月 1 1日,全球 共 14 4 8个项 目获得 印 注册 。
林业碳汇cdm方法学
林业碳汇cdm方法学
林业碳汇CDM方法学包括以下步骤:
1. 项目设计:根据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AR-CM-001-V01)或其他相关方法学进行项目设计,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实施方案等。
2. 主管部门批准:将项目设计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3. 项目审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机构对项目进行审定,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CDM方法学的要求。
4. 项目备案:将项目审定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以便后续的监测和核查。
5. 项目监测:按照相关方法学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测,记录数据并进行分析。
6. 减排量核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减排量进行核证,确保减排量真实可靠。
7. 减排量签发:根据减排量核证结果,签发减排量,并注册到相关碳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具体步骤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
建议在实施林业碳汇CDM项目时,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方法学要求,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中国CDM项目的实施程序.
审定/注册
COP/MOP:议定书缔 约方会议
DNA: 指定国家主管机构
监测 核查/认证 签发CERs
EB: 执行理事会 PP: 项目参与方 DOE:指定经营实体 CER: 经核证的减排
3
CDM项目周期所需时间 Time Needed in CDM Project Cycle
所需时间 time needed CDM实施程序 CDM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开发新方法并或EB通过 Develop new methodologies and be approved by EB 编写PDD Draft PDD 获得发改委批准 Be approved by NDRC 公众评议 Public comments DOE审定 DOE validation 注册 Registration EPPA谈判 EPPA negotiation 合计 total 常规项目 Regular project >6个月 >6 months 1~2个月 1-2 months ~1个月 ~1 month 1个月 1 month ~1个月 ~1 month 8周 8 weeks ? 6~10个月 6~10 months 小规模项目 Small-scale project 一般不需要 no 1~2个月 1-2 months ~20天 ~20 days 1个月 1 month ~1个月 ~1 month 4周 4 weeks ? 6~8个月 6~8 months
从开始公众评议到递交注册申请之间的天数
5
2003年12月 2004年1月 2004年2月 2004年3月 2004年4月 2004年5月 2004年6月 2004年7月 2004年8月 2004年9月 2004年10月 2004年11月 2004年12月 2005年1月 2005年2月 2005年3月 2005年4月 2005年5月 2005年6月 2005年7月 2005年8月 2005年9月 2005年10月 2005年11月 2005年12月 2006年1月 2006年2月 2006年3月 2006年4月 2006年5月 2006年6月 2006年7月 2006年8月
国家 碳汇 标准
国家碳汇标准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类型的碳汇标准,分别是:用于企业或项目层面上的自愿碳标准(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简称VCS)和用于国家层面上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
而在我国,已发布了一个林业碳汇国家标准《GB/T 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该指南是我国第一个林业碳汇国家标准,为林业碳汇项目的审定和核证提供了术语、原则、程序、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主要使用对象是具有林业碳汇审核资质的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DOE),也可为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参考。
如需更多关于“国家碳汇标准”的信息,可以查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最新文件或新闻报道。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
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1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目录1.适用范围2.对审定核证机构的要求3. 对审定核证人员要求4. 审定与核证工作的基本要求5. 审定程序6. 核证程序7. 受理投诉和申诉8. 审核记录的管理附录一: 记录保存期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2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1.适用范围1.1.本规则用于规范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维认证)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相关规定对各类组织提交的CDM项目实施审定与核证活动。
1.2.本规则旨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对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强化必维认证对CDM审定核证过程的管理和责任。
1.3.本规则是对必维认证从事CDM项目审定与核证活动的基本要求,必维认证 CDM项目审定核查人员从事该项审核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审定核证机构的要求2.1.获得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 Executive Board)和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CDM项目审定核查的资质。
2.2.建立可满足UNFCCC《CDM认可标准》(CDM Accreditation Standard)的内部管理体系,以使从事的CDM项目审定与核证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审定核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
3.对审定核证人员的要求3.1.审定核证人员应当取得必维认证总部的气候变化审核员注册资格。
3.2.审定核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审定核证活动及作出的审定核证报告和结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dm项目审定核查合同范本
CDM项目审定(核查)合同合同编号:Ref. No. 甲方:Party A地址:Address电话:Telephone 传真:Fax法人代表:Legal Representative 联系人:Contact Person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Party B: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地址:电话:Telephone 传真:Fax法人代表:Legal Representative:联系人:Contact PersonCDM项目审定(核查)合同条款第一条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将对位于国家省市(县) 经度纬度的 CDM项目进行:□审定□核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经双方商定本合同所覆盖的审定(核查)范围为第三条经双方商定本合同所覆盖的审定(核查)期限为第四条经双方约定的审定(核查)依据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有关CDM的决议和规定以及东道国与CDM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第五条本合同涉及的审定(核查)费用的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报价单。
审定(核查)所发生的食宿费和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费用甲方应按照该合同为乙方提供的审定(核查)服务支付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分期支付:审定(核查)前支付,签发报告草案时支付,签发最终报告时支付。
□一次性支付:在审定(核查)前支付。
所有的费用不包括增值税或任何其他的来源地税及扣缴的税金或预提税(withholding)。
甲方应在收到收费通知单后 30 天之内将相关费用汇往乙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每日加收未履行合同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
如果合同期限超过12个月,双方每年1月1日需对报价单重新确定。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权利1.始终遵守审定(核查)的有关规定;2.准备该项目的PDD文件;3.按乙方要求提供PDD文件的相关辅助文件;4.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5.为乙方提供审定(核查)所需的安全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工作条件;6.在审定(核查)之前或过程中,告知乙方存在于项目现场的实际或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以及需采取的必要措施;7.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向乙方提供与审定(核查)相关的信息和文件;8.及时告知乙方可能对审定(核查)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9.按合同约定及时获得审定(核查)报告草案和最终审定(核查)报告;10.不得在审定(核查)结束后六个月内以独立的或通过第三方的方式雇用乙方委派的审定或核查人员,也不得聘用任何与该项目审定或核查有关的乙方人员作顾问;11.在乙方要求时,向乙方提供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记录;12.如对审定(核查)过程、行为或结论有异议,可与审定(核查)组长协商解决。
CDM项目运行流程与实施方案
CDM项目运行流程与实施方案一运行流程准备项目申请项目参与方:公司、咨询方、政府项目设计文件 (PDD)和相关技术支持文件项目审定经营实体(DOE)办公室文件评审、现场审定考察提交审定报告给 CDM 执行局经营实体 (DOE)获得方法学及项目设计方面的许可监测项目的排放项目实施方依照监测计划核查经营实体–不同于审定的经营实体(DOE)核查所报告的年排放量的准确性签发核定的CO2减排量 (CERs)联合国CDM执行局用于排放交易/符合性二实施CDM项目根据《马拉喀什协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从开始准备到实施,最终产生减排量,需要经过以下主要阶段:项目识别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概念设计阶段,相关实体就CDM项目的技术选择、规模、资金安排、交易成本、减排量等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项目设计确定了要开发的潜在CDM项目之后,项目开发者需要根据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的要求格式和内容完成项目设计文件(PDD)。
由于项目设计阶段需要处理一些比较复杂的方法学问题,项目开发者可以聘请咨询公司/专家帮助其完成项目设计文件。
参与国的批准一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行注册,必须由参加项目的每个缔约方的国家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出具该缔约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书面证明,包括东道国的指定国家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对该项目可以帮助该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确认。
项目审定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之后,项目参与者选择合适的独立经营实体(DOE),签约并委托其进行CDM 项目的审定工作,基于项目开发者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DOE对CDM项目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
项目注册如果独立经营实体DOE经过审定,认为该CDM项目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核实要求,它会以核实报告的形式向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提出项目注册申请。
如果执行理事会的审查通过,该项目可以进行注册。
项目实施、监测和报告注册之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就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项目开发者根据经过注册的项目设计文件中的监测计划,对项目的实施活动进行监测,并向负责核查和核证项目减排量的签约经营实体报告监测结果。
CDM基本规则和流程.
CDM 基本规则和流程基本规则和流程1、运作管理规则参与 CDM 项目活动的必须是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
运行的基本规则是:1. 缔约方自愿参与; 2. 有政府批文; 3. 带来真实的、可测量的、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4. 必须具有额外性; (“额外性”是指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带来的减排效益必须是额外的, 即在没有该项目活动的情况下不会发生。
5. 属于东道国、地方政府的优先发展领域并带来技术转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 CDM 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下设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和国家管理机构。
审核理事会联合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财政部和农业部。
项目因转让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 区别不同类型的减排气体,实行不同的分配比例。
2、 CDM 项目运作流程CDM 项目的全过程是:寻找国外合作伙伴→准备技术文件→进行交易商务谈判→国内报批→国际报批→项目实施的监测→减排量核定→减排量登记和过户转让→收益提成。
企业在进行 CDM 项目申报时, 首先通过科技管理部门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 再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之后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和外交部办理批准手续。
CDM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企业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荷兰 CERUPT 项目的经验。
在招标的资质认定阶段,中方要以英文形式提供:1. 项目概念表; 2. 项目认可书; 3. 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 4. 公司 3年财务报表; 5. 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情况证明; 6. 公司财务信用状况证明。
在招标的第二阶段, 中方要在咨询公司的帮助下提供:1. 项目设计文件; 2. 核准报告和结论; 3. 购买协议; 4. 提交时间安排; 5. 项目批准书。
CDM 项目周期介绍•项目识别初步判断本项目是否为 CDM 项目。
•项目设计当项目符合 CDM 的标准,需要完成项目设计文件( PDD 。
CDM核定资质及流程的研究报告
CDM核定资质及流程的研究报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扩大,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CDM核定也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CDM核定是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审批和监管的过程。
CDM核定资质及流程的研究可以帮助更好地理解CDM核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提高其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一、CDM核定资质1、资格条件CDM核定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包括环境保护、土地规划、环保单位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同时,为了保障核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核定人员必须独立于建设和运营单位。
2、评估标准CDM核定需要参考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标准》等。
此外,还需要考虑区别于国内的国际标准和经验,以保障核定的符合国际流行的论述和实践。
3、评估工具评估工具包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申请书等。
评估过程中,可以利用各种技术工具,如模拟、模型、统计等,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以保证核定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二、CDM核定流程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部门提交CDM核定申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是提供已经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随后,核定单位将对申请进行初审。
2、准备工作核定人员进行项目了解和调研,调查项目周边环境的自然情况、社会经济状况和人口分布等情况。
3、编制核定方案核定方案包括核定对象、核定目标、评估标准、评估工具、评估指标等,用于对申请进行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
4、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核定方案及当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召开听证会、收集公众意见及专家意见等。
5、核定结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结果,核定人员给出核定结果,若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则核定通过。
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则进行修改,直至符合为止。
6、处理复议建设单位若对核定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复议,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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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1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目录1.适用范围2.对审定核证机构的要求3. 对审定核证人员要求4. 审定与核证工作的基本要求5. 审定程序6. 核证程序7. 受理投诉和申诉8. 审核记录的管理附录一: 记录保存期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2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1.适用范围1.1.本规则用于规范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维认证)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相关规定对各类组织提交的CDM项目实施审定与核证活动。
1.2.本规则旨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对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强化必维认证对CDM审定核证过程的管理和责任。
1.3.本规则是对必维认证从事CDM项目审定与核证活动的基本要求,必维认证 CDM项目审定核查人员从事该项审核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审定核证机构的要求2.1.获得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 Executive Board)和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CDM项目审定核查的资质。
2.2.建立可满足UNFCCC《CDM认可标准》(CDM Accreditation Standard)的内部管理体系,以使从事的CDM项目审定与核证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审定核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
3.对审定核证人员的要求3.1.审定核证人员应当取得必维认证总部的气候变化审核员注册资格。
3.2.审定核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审定核证活动及作出的审定核证报告和结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3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4.审定与核证工作的基本原则必维认证在准备、执行和报告审定及核证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4.1.客观独立。
必维认证应保持独立于审定或核证的项目活动,避免偏见以及利益冲突,在整个审定或核证活动过程中保持客观。
4.2.公正公平。
必维认证在审定或核证活动中的发现、结论及报告应真实、准确。
除了报告审定或核证过程中的重要障碍,还应报告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4.3.诚实守信。
必维认证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审定与核证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4.4.认真专业。
必维认证应具备审定与核证必需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及客户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专业判断。
5.审定程序必维认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主要步骤包括合同签订、审定准备、项目设计文件公示、文件评审、现场访问、审定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审定报告的交付等7 个步骤。
审核小组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审定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调整理由需在审定报告中予以说明。
5.1.合同签订必维认证应与审定委托方签订审定合同。
合同内容可包括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审定费用、合同的解除、赔偿、仲裁及其他相关内容。
5.2.审定准备必维认证应在合同签订后选择具备能力的审定组长和审定员组成审定组。
审定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与所审定的项目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审定组长应确定审定组的任务分工。
在确定任务分工时,应考虑项目的技术特点、复杂程度、技术风险、设施的规模与位置以及审定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因素。
审定组长应与审定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4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委托方建立联系,要求审定委托方在商定的日期内提交项目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支持文件。
5.3.项目设计文件公示收到项目设计文件后,审定组应完成对项目设计文件的格式及完整性的评审。
在确认项目设计文件符合完整性要求的情况下,必维认证应通过UNFCCC CDM网站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公示,征询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必维认证应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质询在审定报告中予以答复或者解释不予答复的理由。
5.4.文件评审在项目设计文件公示后开始实施文件评审,公示结束后,审定组应完成文件的初步评审,包括对项目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支持性材料的评审,初步判断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并识别现场访问的重点。
对项目设计的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评审应采取适宜的方式,应将项目设计文件中提供的数据和信息与其它可获得的信息来源进行交叉核对。
5.5.现场访问现场访问的目的是通过现场观察项目的建设环境、设备安装,调阅文件记录以及与当地利益相关方会谈,进一步判断和确认项目的设计是否符合审定准则的要求并能够产生真实的、可测量的、额外的减排量。
审定组应根据文件评审的结果制订现场访问计划并与审定委托方确定现场访问的日期。
现场访问计划应当于现场访问前发给审定委托方征求意见。
现场访问计划应包括审定目的、审定范围、审定活动的安排、访问的对象以及审定组成员的分工。
如果审定涉及到抽样,应在现场访问计划中策划抽样方案。
现场访问的时间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一般为1-3 天。
现场访问可按照召开见面会介绍审定计划、收集和验证信息、召开总结会介绍审定发现的步骤实施。
审定机构在现场获取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且能够满足审定的要求。
审定机构应对访谈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交叉核对(可通过与其他来源的信息或其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5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他访谈人员提供的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原则上,审定机构应实施现场访问。
对于新建的未开工的项目,审定机构可采用电话访问、电子邮件访问或者会议室访问的形式替代现场访问,但是应在审定报告中对不实施现场访问的理由进行阐述。
在现场访问(或电话访问、电子邮件访问或者会议室访问)实施后,审定组应将在文件评审和现场访问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澄清要求或者进一步行动要求提供给审定委托方,审定委托方应采取澄清、纠正或纠正措施。
必维认证应对以下问题提出不符合:(1)存在影响减排项目活动实现真实的、可测量的、额外的减排能力的错误;(2)不满足审定注册的要求;(3)存在减排量不能被监测或计算的风险。
如果信息不充分,或者不清晰以至于不能够确定减排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时,必维认证应提出澄清要求。
对于与项目实施有关的、需要在第一个核证周期内评审的突出问题,必维认证应在审定过程中提出进一步行动要求。
只有对项目设计进行了更改,纠正了项目设计文件,或者提供了清晰的解释或证据并满足相关要求时,必维认证才能关闭不符合和澄清要求。
5.6.审定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不符合和澄清要求关闭,或者确认审定委托方未能采取满足要求的措施后,必维认证应完成审定报告的编写、对其进行技术评审并交付给审定委托方。
必维认证编写的审定报告应采用UNFCCC规定的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审定的程序和步骤;(2)项目的基准线确定和减排量计算的准确性;(3)项目的额外性;(4)监测计划的合理性;(5)项目审定的主要结论。
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6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必维认证应在审定报告里列出审定过程中所有支持性文件,在有要求的时候应能够提供这些文件。
必维认证应在审定报告中出具肯定或否定的审定结论。
只有当不符合和澄清要求关闭后,必维认证才能出具肯定的审定结论。
审定结论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1)减排项目应用方法学及审定要求的概述;(2)审定过程未覆盖到的项目组成部分或者问题的描述;(3)预期减排量的审定声明;(4)减排项目是否符合方法学及审定要求的声明。
审定报告在提供给审定委托方之前,应经过必维认证内部独立于审定组的技术人员的技术评审。
必维认证应确保技术评审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事项目审定活动的技能。
5.7.审定报告的交付只有当内部技术评审通过后,必维认证方可将审定报告交付给审定委托方。
得到审定委托方的确认后,必维认证应将最终审定报告上传至UNFCCC CDM网站。
6.核证程序必维认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证,主要步骤包括合同签订、核证准备、监测报告公示、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核证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核证报告的交付等7 个步骤。
核证小组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核证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调整理由需在核证报告中予以说明。
6.1.合同签订必维认证应与核证委托方签订核证合同。
合同内容可包括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核证费用、合同的解除、赔偿、仲裁及其他相关内容。
6.2.核证准备必维认证(北京)有限公司7编号:BMS-SC-010 CDM项目审定与核证实施规则版本:A发行日期:20150810必维认证应在合同签订后选择具备能力的核证组长和核证员组成核证组。
核证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与所核证的项目没有任何利益冲突。
核证组长应确定核证组的任务分工。
在确定任务分工时,应考虑项目的技术特点、设施的规模与位置、监测设备的种类、数据收集系统的复杂程度以及核证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因素。
核证组长应与核证委托方建立联系,要求核证委托方在商定的日期内提交监测报告。
6.3.监测报告公示收到监测报告后,核证组应完成对核证报告的格式及完整性的评审。
在确认核证报告符合完整性要求的情况下,核证机构应上传至UNFCCC CDM网站。
6.4.文件评审监测报告公示后,核证组应完成文件初步评审,包括对监测报告和相关支持性材料(校准记录、监测设备说明书、购售电发票等)的评审,初步确认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建立现场核证的思路和重点。
文件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所提供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的评审、对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法的评审、以及对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系统的评审。
6.5.现场访问现场访问的目的是通过现场观察减排项目的实施和监测计划的执行、查阅项目实施和监测记录(比如运行日志,库存记录,采购记录或其他类似数据来源)、查阅数据产生、传递、汇总和报告的信息流、评审减排量计算时所作假设以及与现场工作人员或利益相关方的会谈,进一步判断和确认减排项目的实际减排量是否是真实的。
现场访问应在监测报告上传至UNFCCC CDM网站21 天后实施。
文件评审结束后,核证组应根据文件评审的结果制定现场访问计划并与核证委托方商定现场访问的日期。
现场访问计划应于现场访问前发给核证委托方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