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工伤管理办法(精)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定义第二章工伤保障第四条工伤认定第五条工伤待遇第六条工伤医疗第七条职业病防护第三章工伤防治与管理第八条工伤事故的预防第九条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条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一条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第四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二条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和修订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管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及其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劳动合同双方签署的职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定义1. 工伤: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故或者职业病受到的伤害。
2. 工伤认定:指由公司依据工伤保险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职工所遭受的工伤进行认定,并做出认定结论的过程。
3. 工伤待遇:指职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的补偿费用和医疗救助。
4. 职业病防护:指公司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伤保障第四条工伤认定1. 职工发生工伤,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同时将工伤发生地点及伤势情况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并前往定点医院接受医学检查和治疗,如确需离职治疗,应向公司提交请假证明和离职单,并报告公司人事部门。
2. 公司应在收到职工报告后,及时指派专人处理工伤事故,进行调查,记录和报告,并通知相关保险机构。
3.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对工伤进行认定,并依法实行赔偿。
第五条工伤待遇1. 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公司应当向职工给予以下待遇:(1)医疗费用:工伤治疗相关的医疗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
(2)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伤残情况的不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不同金额的伤残补助金。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在公司内进行工作和业务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处理。
第三条公司工伤管理的宗旨是防患于未然,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既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及时、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尽量减轻受害员工的损失。
第四条公司工伤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调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责任事故,保护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章工伤预防第五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工伤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对工伤防范的重视力度。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公司将购买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并提供给员工进行使用。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工伤保障第十条公司将为全体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工伤事故报告制度,规范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的报告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专门的工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赔偿事宜。
第十三条公司将及时妥善处理员工的工伤赔偿申请,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档案管理制度,对每起工伤事故都进行详细记录,并保留在公司档案中。
第四章工伤后续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后续管理机制,对员工在工伤康复期间进行跟踪和协助。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经医生鉴定已经达到工伤事故治愈期的员工进行重新安排岗位或者适当安排工作,保障员工在工作上的合理安排。
第十七条公司将为工伤员工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帮助员工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健康。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工伤管理工作,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工伤的定义、责任、权益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工伤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保障员工享有相应的医疗、健康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记录和处理工伤事故,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条公司将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对工伤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公司将加强对外部服务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工伤的定义和认定第八条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员工因病或者意外事故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况。
第九条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为受伤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工伤的认定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依据医学和法律的规定,以及相关的证据为依据。
第十一条发生工伤事故后,员工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公司进行工伤认定。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认定程序,并按照程序确定工伤认定结果。
第三章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公司有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四条公司有责任开展工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及时处理发生的工伤事故,提供紧急救治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第十六条公司应依法向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和相关福利待遇。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
工伤员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社会责任,规范工伤员工管理工作,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出现工伤事故的员工,包括已认定工伤的员工、正在认定工伤的员工及疑似工伤的员工。
第三条工伤员工指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因工负伤的员工。
第二章认定工伤第四条工伤员工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受伤情况,企业应立即安排工伤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鉴定。
第五条工伤鉴定结果应由企业依法及时报送给工伤保险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第六条对正在认定工伤的员工,企业应暂停相应岗位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治疗和照顾。
第七条对疑似工伤的员工,企业应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工伤员工待遇第八条企业应为认定为工伤员工的给予相应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医疗费用报销、康复费用报销等。
第九条工伤员工的工资待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不能降低或拖欠。
第十条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企业应积极与医保机构对接,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一条工伤员工的康复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包括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
第四章工伤员工职业安置第十二条对于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工伤员工,企业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安置。
第十三条职业安置可以包括岗位调整、职业培训、岗位适应性评估等。
第十四条职业安置应根据工伤员工的职业技能、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五章工伤员工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六条工伤员工还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所有,未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释。
公司工伤事故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伤事故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工伤事故责任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严肃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工伤事故责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伤事故责任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工伤事故责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事故预防、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责任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人事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认定、工伤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工伤事故的赔偿费用核算和支付。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使用。
第十二条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员工操作行为。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调查第十三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第十六条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事故原因和责任。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事故责任者应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发生工伤事故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一)因员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由员工承担直接责任;(二)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管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三)因设备、设施故障造成事故的,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承担次要责任;(四)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由公司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工伤管理制度完整版
工伤管理制度
一、工伤预防
1.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预防管理体系,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机制,对生产现场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对工伤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工伤认定
1.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应及时组织救治,并做好相关记录。
2. 公司应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3. 公司应根据工伤事故调查结果,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
工伤认定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工伤待遇
1.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应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给予职工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等。
2.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应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应包括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费等。
四、工伤管理制度监督与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执行。
对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规范工伤报告及费用报销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伤定义企业工伤系指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残废和死亡.第三条内容职责范围、工伤事故认定、工伤医药费报销、伤残鉴定及补助、预防措施的建议。
第四条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第二章工伤管理职责范围第五条职责范围安全环保部:全面指导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生产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协助安全环保部、监督和指导工伤管理工作,召集和主持阶段性工伤管理工作会议。
人力资源部:协助上级领导办理工伤事故处理、认定和鉴定及公司的工伤报销流程,定期向上级主管领导提交工伤事故报表。
各部门、车间:坚持对新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工伤事故现场的调查,收集工伤认定资料及时上报人力行政部办理工伤认定;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责任人:根据工伤事故原因,若是由于相关责任人因机器、设备维护不周或工作宣导不够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酌情惩罚.第三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第六条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的核定1。
工伤保险由企业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目前我公司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为3%,缴费比例随公司工伤发生率、工伤支缴率等因素每年浮动调整.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额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缴费工资变化,每年申报一次,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核定办法核定后一年不变.3。
员工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00%,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第四章工伤事故认定管理第六条工伤事故认定范围1.公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同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4篇)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对工伤的处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包括由工作原因引起的职工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事故。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向职工支付工伤待遇。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防治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工伤认定与报告第五条企业应当及时报案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第六条工伤保险机构在收到企业的工伤报案后,应当及时组织工伤认定,对工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向企业和职工发出认定意见。
第七条工伤认定结果应当详细说明工伤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残程度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企业应当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职工本人,并根据认定结果及时支付工伤待遇。
第三章工伤待遇的支付与保障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工伤职工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伤病补助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工伤职工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工伤职工的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伤待遇申领和支付制度,确保工伤待遇的及时、准确支付给工伤职工。
第四章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与工会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工伤问题。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义务,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工伤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工伤保险缴费义务,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支付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未按照本规章制度履行义务的企业,工伤保险机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于工伤认定不准确或工伤待遇支付不及时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根据____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____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
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
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
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____%。
注。
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
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3篇)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预防工伤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关于新职工入职后的各项事宜规定:1、新职工入职时,上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____张(无二代身份证的职工开据户籍证明)和上交____张彩色一寸照片,上交公司人事行政部。
2、若员工入职后,车间部门主管人员对员工所处岗位的危险所在有及时提醒和说明的义务。
3、公司人事行政部将于每月____号前将上月新增转正员工的资料整理交至社会保障局参保。
4、新入职人员应在入职时在人事行政部领取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交至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合同认证。
五、关于职工离职后有关事宜的规定1、职工擅自离职后车间部门主管人员未按时将离职人员名单上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车间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应承担离职人员每人每月缴纳保险所损失的费用,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3、公司人事行政部部将不定时的对车间职工人数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车间部门主管人员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的,每发现一次将扣除该部门负责人员一定数目的罚款,并全公司通报批评。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工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人员工期间发生的工伤权益,规范工伤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与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生于企业内的工人员工期间因工作而发生的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在行业、生产、工种等方面的疾病和职业病的鉴定、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工人在自己认定的工作岗位上以及与工作有关的路途中,受到的任何伤害,应当被视为工伤,工伤的认定由企业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二章工伤的认定和鉴定第四条企业应当设立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医院、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法律知识方面的人员组成,对工伤事故进行鉴定并提出认定意见。
第五条工伤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单位工伤事故鉴定委员会,由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鉴定。
第六条鉴定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工作岗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二)工人在事故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持的工具或设备;(三)工人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四)遭受侵害的身体部位;(五)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环境。
第七条鉴定的结果应当由鉴定委员会作出认定意见,并签署意见单报所属单位备案。
第三章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八条工伤保险的资金来源包括:(一)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企业为工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三)各级政府提供的资助。
第九条工伤保险资金管理应当实施专户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安全准确。
第四章工伤赔偿制度第十条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工伤赔偿应当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并根据企业的资金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第十二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当尽快将伤势轻微的工人送往医院,尽量不让工人自行就医。
第五章工伤预防措施第十三条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工伤:(一)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管理意识;(三)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四)对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和防范;(五)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4篇)
公司工伤管理制度目的:由于员工受伤事故经常发生,除部分是意外原因外,其中有些原因是由于员工人为因素(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疏忽大意、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受伤事故,受伤事故的发生不但影响了工作,还造成了公司和个人财物损失。
为使公司的工伤管理规范化,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工伤范围规定:1、原则上,下述情况之一发生受伤事故,可列为工伤:①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
②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
③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④上班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规章发生的意外受伤。
⑤法律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非工伤范围规定:参照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能算工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①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②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吸毒、酗酒、酒后上岗、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
③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为犯罪行为。
④不听从公司领导安排和指挥,工作中因马虎大意、忽视生产安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而造成伤害。
⑤法律规定的其它事项。
三、工伤事故上报处理程序: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厂内相关领导,根据伤者情况处理:①轻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
②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2、工伤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部门要写出事故详细经过报办公室确认是否属工伤,办公室初审,总经理和厂长核准,属工伤的,按工伤处理。
3、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事故现场,尽快报告厂长。
在____小时内由办公室会同部门负责人召集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四、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1、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工伤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无论是在企事业单位还是其他经济组织任职,都适用于此。
第二章工伤认定第三条工伤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损害、致残、死亡的事故或职业病。
第四条员工如遇到意外事故伤害,应立即向企业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医疗证明。
第五条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工伤的认定和鉴定,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伤待遇。
第六条工伤认定程序:1. 员工向企业提供工伤申报材料;2. 企业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评估,并报经理审核;3. 经理审核后,将认定结果通知员工;4. 如有争议,员工可以提起申诉,由企业工会或员工代表代表员工提出申诉。
第三章工伤待遇第七条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员工,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具体待遇包括财产补偿、医疗费用报销、丧葬费用等。
第八条财产补偿:1. 工伤认定级别为一级的,将获得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偿;2. 工伤认定级别为二级的,将获得二级伤残津贴;3. 工伤认定级别为三级的,将获得三级伤残津贴;4. 工伤认定级别为四级的,将获得四级伤残津贴;5.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殊补偿。
第九条医疗费用报销:1. 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将由企业全额报销;2. 工伤期间的住院费用和药费,将按比例报销;3. 工伤后的康复费用,将按比例报销。
第十条丧葬费用:1. 如员工因工伤死亡,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丧葬费用;2. 如员工因工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企业也将给予一定的丧葬费用。
第四章伤残评定和就业安置第十一条对于工伤认定为伤残的员工,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伤残评定,并给予相应的伤残津贴。
第十二条根据员工的伤残情况,企业将提供适合的岗位和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就业安置。
第十三条如员工因伤残需转岗或者辞职,企业将提供相关的转岗培训和辞退待遇,确保员工的权益。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
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
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工伤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对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的处理,包括伤残认定、医疗救治、工伤鉴定、伤残津贴、医疗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伤保护。
对于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操作和执行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委派相关人员进行具体实施。
第二章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第五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员工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企业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第七条员工在事故现场接受急救和紧急救治后,应当立即安排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第八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尽快通知工伤保险机构,并配合其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和鉴定工作。
第九条工伤保险机构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和鉴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条工伤保险机构对工伤事故的认定结果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和员工。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医疗救治第十一条工伤保险机构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负责员工的医疗救治和费用支付。
企业应当配合工伤保险机构的安排,及时安排员工接受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员工接受医疗救治期间,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医疗权益,确保员工获得合理、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三条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进行支付,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在医疗期间,如果需要休息或康复训练,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津贴。
第四章伤残认定和津贴支付第十五条工伤保险机构对员工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
第十六条员工对工伤保险机构对自身伤残等级不满意的,可以提出申请复查,企业应当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公司员工工伤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工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维护员工权益,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伤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工伤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员工对工伤防治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公司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度和主动性,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有权对员工的工作环境和操作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员工有权利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工伤预防工作,及时向公司报告工伤事故和危险隐患。
第二章工伤定义第七条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第八条意外伤害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导致的身体损伤,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伤害、化学灼伤、交通事故等。
第九条职业病是指在工作时间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长期处于特殊工作环境导致的慢性病。
第十条员工如果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必须在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就医进行治疗。
第三章工伤预防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加强员工对工伤防治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要加强作业环境的管理,确保作业场所安全卫生,减少作业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提供安全操作指导,确保员工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工伤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第四章工伤救助第十六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要第一时间派人员进行救助,并配合员工就医治疗。
第十七条员工因工伤需停工休息的,公司要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
第十八条员工给公司造成工伤的,公司有权进行调查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障员工的权益。
第五章工伤赔偿第十九条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公司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法支付工伤赔偿金。
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实习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减轻公司及员工的损失。
第二章工伤认定第四条工伤认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五条工伤认定范围包括以下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三)患职业病的;(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以下情形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一)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二)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三)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四)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第八条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当事人主管部门、公司设备安全检查小组及综合管理部三方同时认定,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第三章工伤事故处理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措施救治伤者。
第十条公司应设立工伤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十一条工伤事故处理程序:(一)当事人报告事故;(二)工伤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调查;(三)认定工伤;(四)根据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五)根据工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工伤流程管理制度
公司工伤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规范工伤认定和处理流程,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工伤认定和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工伤认定和处理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流程的科学、有效性和便捷。
第二章工伤认定流程第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或人事部门报告。
第八条公司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工伤认定流程,安排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员工进行诊断和处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在对员工进行诊断和治疗时,应详细记录员工的病情和治疗过程,并在明确诊断结果后及时向公司提交诊断报告。
第十条公司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报告,结合员工报告和相关证据,进行工伤认定。
第十一条工伤认定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员工告知,并将认定书报送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尽快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听取员工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员工告知。
第十四条员工对公司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诉讼;如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章工伤待遇处理流程第十五条工伤认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的,公司应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待遇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及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伤待遇金的申领手续,确保员工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养老金、医疗金和伤残金。
第十七条公司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协助员工申请和领取工伤待遇金,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管理办法
工伤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的处理,防止以后发生工伤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公司统一实施。
二、定义(一)工伤:是指由于单位用人单位工作伤害而致之残疾、损害或死亡的。
(二)工伤保险: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或双方依法支付的,用于补偿工伤伤残、护理和恢复就业的费用。
三、责任与保障(一)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加强对安全防护及健康检查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职工安全生产。
(二)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参加工伤保险,落实保险义务;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给予职工充分的工伤保险,支付完备的保险补贴。
(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为伤员支付工资,并于伤员治疗期间发放生活补贴;当伤员经复查仍不能返回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休伤残抚恤金。
(四)用人单位应当因发生工伤而给伤员带来的精神损害方面,调动职工友爱互助的精神和其他社会公众的社会福利关系,对伤员给予补助。
四、事故处理(一)工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人,负责处理任何纠纷和索赔等事宜。
(二)当伤员需要治疗或住院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保险机构,按照有关工伤保险规定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尽快安排伤员到诊所/医院伤残鉴定,认定工伤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
五、用工单位责任(一)用人单位应在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工厂安全设施,定期检查作业环境接近控制、尘埃控制、毒物控制等,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安全管理系统。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伤事故及管理的报告体系,并将事故资料记载在档案中,作为健康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药管理的参考文件,并保存24个月。
(三)用人单位应建立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和健康知识能够及时落实到实际生产现场,有助于防范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引起的损失,维护公司员工权益和公司稳定运营,制定本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依规购买工伤保险,为员工提供法定保险待遇。
第四条公司将做好员工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处理员工工伤申报事宜,并积极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参加工伤保险投保工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配合公司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申报程序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员工如需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以下材料:1. 事故发生证明: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资料。
2. 医疗证明:包括医院诊断、治疗记录等相关资料。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调职证明、复工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资料:如事故照片、报案材料等。
第八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及时进行,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九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申报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将按照程序进行复审,并及时作出复审结论。
第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申报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员工个人隐私。
第三章工伤保险理赔程序第十一条员工如需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应依法提供以下材料:1. 工伤保险申请书: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工伤情况。
2. 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医疗证明: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鉴定证明、残联评残证明等。
第十二条公司将依法责任认定工伤保险理赔及时进行,对符合工伤保险理赔条件的案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款项。
第十三条如员工对公司对工伤保险理赔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请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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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员工工伤(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员工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条例》之新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现将《员工工伤(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原公司制定《南昌市煤气公司工伤认定标准》在新办法实行之日起废止,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工伤(亡)管理办法》
二OO四年九月三日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员工工伤(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员工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现根据国家及省、市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规定了工伤(亡)事故含义不、类型、报告程序、范围认定、认定原则、确认程序。
3.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有劳动关系,并且公司向市劳动保障部门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业人员。
第二章员工工伤(亡)事故的含义
4.员工工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即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或虽不在本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在公司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公司领导指派到公司以外从事本公司工作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章员工工伤事故的类型和职业病的类型
5.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机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容器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
6.根据伤害程度划分,工伤事故可以分为轻伤、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关于重伤事故,参照劳工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试行)》([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的规定内容。
7.按照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4月发布的《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
[2002]108号)的规定,职业病包括如下10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共115种。
第四章员工伤(亡)报告程序
8.员工在发生轻伤事故当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6小时内、发生重伤事故当日起3 2
小时内、发生死亡事故当日起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及抢救治疗情况(抢救医院、住院床号等)由部门报告公司安全部和分管部门副总经理(可用电话)。
9.员工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由安全部向分管部门副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报告,由发生伤(亡)员工所在部门在24小时内填写《员工伤(亡)事故情况快报表》(节假日除外),遇有特殊情况而推迟报伤(亡)情况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五章员工工伤(亡)范围的认定
10.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轻伤、重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0.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0.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0.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以外伤害的;
10.4患职业病的;
10.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0.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0.7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的其他情形;
11.员工偶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年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11.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1.3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2.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12.2醉酒导致伤亡的;
12.3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六章员工伤(亡)认定原则
13.应以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工伤(亡)认定的出发点,只要没有证据否定其是工伤(亡),在排除其他非工伤(亡)的情形下,就应认定为工伤(亡)。
14.准确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把“因工作原因”作为工伤(亡)认定的核心。
15.认定为工伤(亡)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主要考虑是否因工作原因,视同工伤(亡)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严格掌握法律的规定,在做出不得认定为工伤(亡)的决定时应有充分的证据。
第七章员工工伤(亡)确认程序
16.公司工伤(亡)事故调查小组由工会、安全部、人力资源部人员组成,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发生伤(亡)员工所在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小组开展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向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6.1本人(或家属)如实提供的“伤(亡)事故经过”材料;
16.2密集证人的旁边材料;
16.3医院诊断证明(或死亡证明),出院小结或抢救记录(需有医院盖章);16.4如为职业病,需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 16.5如为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7.伤(亡)事故调查小组应对员工提交伤(亡)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且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7.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事故现场;
17.2依法查阅与工伤(亡)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17.3记录、录音、录象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18.伤(亡)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8.1保守个人隐私;
18.2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19.伤(亡)事故调查小组在3个工作日完成确认工作,对符合工伤(亡)申报条件的,把相关材料送往南昌市劳动保障部门,再由南昌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亡)认定、伤残鉴定、工伤(亡)待遇支付。
第八章附则
20.员工工伤(亡)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安全部负责。
21.本办法由安全部依据国家及省、市劳动部门的相关法规负责解释。
22.本办法自2004年9月3日起实行,原公司制定《南昌市煤气公司工伤认定标准》在新办法实行之日起废止。
附件:员工伤(亡)事故情况报告表
员工伤(亡)事故情况快报表
报告部门(盖章):报告时间: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报告部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