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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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防范打击以保险名义开展非法传销、集资活动的紧急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防范打击以保险名义开展非法传销、集资活动的紧急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防范打击以保险名义开展非法传销、集资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8.16•【字号】粤保监发[2011]284号•【施行日期】2011.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防范打击以保险名义开展非法传销、集资活动的紧急通知(粤保监发[2011]284号)驻粤各省级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近期,个别不法机构和人员以保险的名义开展传销及非法集资活动,少数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内外勾结,涉案其中。

以保险的名义开展传销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为:一是设立假机构。

设立虚假保险机构,以假机构的名义开展传销、集资等非法活动。

二是制售假保单。

私刻保险机构印章,制作虚假保险票据,向消费者承诺定期返还利息或本金,以达到侵占客户资金的目的。

三是实行假招聘。

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招聘条件,承诺高额回报,根据发展人员的数量或业绩作为计酬的主要依据。

上述行为触犯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败坏行业形象,严重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风险。

为有效打击防范打击此类违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各保险省级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防重打以保险名义开展的非法传销、集资活动。

一旦发现所辖机构参与上述行为的,立即取消保险省级分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并通报全省。

二、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要集中人力物力开展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单证、业务、人员以及机构,发现可疑线索。

同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招聘、承保、保全、查勘、理赔、给付等各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三、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要严把个人代理人、业务员的入口关,强化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

要围绕高管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加强高管人员离任审计工作和案件责任追究工作的力度。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的通知【法规类别】人身保险【发文字号】保监发[1999]238号【失效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1999.12.13【实施日期】1999.12.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继续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的通知(保监发〔1999〕238号1999年12月13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现将继续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第一张寿险业生命表命名为《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英文名称为:《ChinaLifeInsuranceMortalityTable(1990-1993)》,简称:《CL(1990-1993)》。

其中非养老金类业务用表三张,养老金类业务用表三张(见附表),分别是:1.非养老金业务用男表,简称《CL1(1990-1993)》2.非养老金业务用女表,简称《CL2(1990-1993)》3.非养老金业务用男女表,简称《CL3(1990-1993)》4.养老金业务用男表,简称《CL4(1990-1993)》5.养老金业务用女表,简称《CL5(1990-1993)》6.养老金业务用男女表,简称《CL6(1990-1993)》二、非养老金业务表适用于不含养老金给付责任的普通寿险,养老金业务用表适用于养老金保险,包含养老金和普通寿险给付责任的综合保险,养老金保险责任使用养老金业务用表,其他保险责任使用非养老金业务用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唐威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153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唐威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153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唐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唐威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9]153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唐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国寿人险粤发[2009]31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唐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寿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业务季度分析有关情况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寿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业务季度分析有关情况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寿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业务季度分析有关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3.26•【文号】保监发[2001]83号•【施行日期】2001.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废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寿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业务季度分析有关情况的通知(保监发[2001]83号2001年3月26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及时掌握人身保险市场运行动态,我会决定自2001年起启动相关统计和分析,具体要求为:一、自2001年起,各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向财务会计部报送有关统计住处的基础上,将相关材料抄送人身保险监管部。

二、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于季后10日内,将2001年3月修改后的《人身保险公司业务统计表》(保监统S3-02表)传真至我会财务会计部和人身保险监管部;季后15日内按我会有关保险监管报表的内容及报送方式的要求,向我会报送完整的保险监管季度报表。

三、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在季度末10日内向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送季度分析报告,并抄送财务会计部,分析报告的指标应包含规模、速度、同比和环比等分析内容,分析范围主要包括:(一)保费收入,含毛保费和(或)标准保费情况(二)保费收入结构情况1.意外保险、健康保险(长短期)、人寿保险、年金业务情况2.团体业务、个险业务、银行代理业务情况3.新单业务、续期业务情况4.趸缴业务、期缴业务情况5.传统业务和非传统业务情况,其中含分红产品、投资连结产品和万能寿险产品情况6.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产品,如补充养老保险产品或企业年金产品情况(三)满期给付、理赔和退保,续保率和退保率情况(四)佣金、手续费和管理费情况(五)人身保险业务地区结构分析(六)业务经营过程中的特点和原因分析(七)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例(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四、各人身保险公司在第四季度分析报告中,应提供公司全年运行情况的初步分析,待决算财务数据出来后,在每年3月底前上报年度分析报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16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16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9]16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刘勇等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国寿人险粤发[2009]32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刘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廖耀恒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詹泽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10.07.02•【字号】粤保监发[2010]231号•【施行日期】201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保监发[2010]231号)驻粤各人身保险机构、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为加强人身保险业务客户信息资料的管理,有效打击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金、假保单、假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现将《广东人身保险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实施系统改造1、各公司应在2010年9月30日前按照《办法》要求完成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以及内部流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并向我局提交《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系统验收申请》。

2、2010年10月1日-15日,我局对各公司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我局将进行行业通报,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二、核查清理历史保单信息1、各公司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历史保单的清理工作:一是对《办法》施行前已承保但仍有未了责任的历史保单进行客户真实性资料的核查和清理;二是向未了责任历史保单的客户提供电话、网络、柜台查询服务和手机短信通知服务。

2、各公司应广泛发动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参与历史保单客户资料的核查清理工作。

营销员、银保专管员和代理机构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主动修正《办法》施行前提供的客户不实资料,将不追究其责任;否则将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理。

3、各公司应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对清理历史保单过程中的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存在不足等情况进行总结,于2010年12月31日向我局报送总结报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6.29
•【字号】粤保监寿险[2009]167号
•【施行日期】2009.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刘勇等人任职资格
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9]16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刘勇等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国寿人险粤发[2009]32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刘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廖耀恒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詹泽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08•【文号】银保监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号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本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69号)中与本方案不符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2021年1月8日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根据银保监会“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要求,统筹监管资源,统一监管规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联动,提高监管效能,全面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对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规制。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遵循银保监会制定的统一监管规制,银保监会、各银保监局同步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对人身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监管一致性、有效性和协调性。

(二)明确职责。

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放在突出位置,清晰划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职责。

银保监会对直接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各银保监局对所承接属地监管公司承担监管责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天河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粤保监许可[2014]18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1.23
【实施日期】2014.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天河营
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许可〔2014〕184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
1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陆晓辉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陆晓辉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陆晓辉等人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9.15
•【字号】粤保监寿险[2009]264号
•【施行日期】2009.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陆晓辉等人任职资
格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9]26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陆晓辉等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太平寿粤[2009]8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陆晓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李征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
改章程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保监发改[2012]61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5.23
【实施日期】2012.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615号)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生保资发〔2012〕58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2年4月23日股东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保监发改〔2011〕1101号文批准开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于2011年7月15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19
•【字号】深保监复[2008]59号
•【施行日期】2008.0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深保监复〔2008〕59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宝安营销服务部开业的请示》(生保深发〔2008〕第2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宝安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和投保单;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三、营销服务部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82区新湖路裕丰股份合作公司丰华楼B
区八楼801、802、823号。

四、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孙鹏飞。

该营销服务部经我局核发《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9.01.08
施行日期
2009.01.08
文号
粤保监寿险[2009]9号
主题类别
保险
效力等级
地方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9]9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保粤发[2008]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伟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九年一月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推广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保险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推广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保险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推广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保险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04.09.30•【字号】粤保监发[2004]139号•【施行日期】200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推广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保险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保监发[2004]139号)驻粤各保险公司、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各地市级保险行业协会(含筹建):近日,我局与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粤安监法[2004]07号)、与广东省建设厅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粤建管字[2004]132号)两份文件,这两份文件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支持,同时也是我省保险业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一个良好契机,为了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做大做强广东保险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推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务必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保监局的要求传达至基层。

二、各公司要加强沟通,通过已有的保险行业协会或正在筹建的行业协会办事处,积极与各地安全监管局和建设局进行联系与沟通,协商解决具体业务问题。

三、业内必须紧密合作,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与广东省建筑行业协会商榷制定统一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费率,条款和费率公布后,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四、未经省建筑行业协会选定经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机构,不得经营此业务及扰乱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市场秩序。

五、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要会同当地建设局和建筑行业协会共同组成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5.02.04
•【字号】
•【施行日期】2005.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你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申请报告》(生保苏发〔2005〕2号)收悉。

经江苏保监局审核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谢飞扬州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三、该中心支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由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决定。

四、核准扬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为扬州市扬子江中路金马大厦B座1-5
层。

请即派员到江苏保监局领取该中心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公告事宜。

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五年二月四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设立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6.10
•【字号】粤保监寿险[2008]170号
•【施行日期】2008.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170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粤人保健康发 [2008] 6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五)经公司授权,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文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
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八年六月十日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李令根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8]31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李令根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8]312号
此复
二○○年十月十五日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李令根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8.10.15
施行日期
2008.10.15
文号
粤保监寿险[2008]312号
主题类别
保险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李令根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312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李令根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寿粤分发[2008]1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李令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张卫民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张卫民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张卫民等人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8.08
•【字号】粤保监寿险[2008]255号
•【施行日期】2008.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张卫民等人任职资
格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255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卫民等5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粤发[2008] 15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张卫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邓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顾欣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谢建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核准仲霞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
资格。

此复
二○○八年八月八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明友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21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明友任职资格的批复-粤保监寿险[2009]21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明友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09.08.06
施行日期
2009.08.06
文号
粤保监寿险[2009]217号
主题类别
保险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王明友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寿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王明友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保粤发[200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明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九年八月六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生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生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生命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08
•【文号】保监发改[2010]1492号
•【施行日期】2010.12.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生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492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发起设立生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生保发〔2010〕30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生命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注册地为深圳市。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

三、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公司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

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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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筹建肇庆中心支公司四会支公司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粤保监筹建[2014]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1.16
【实施日期】2014.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筹建肇
庆中心支公司四会支公司的通知
(粤保监筹建〔2014〕5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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