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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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
要求:
1.按时间先后,找出历代每一本草著作中有毒中药的总数,其中大毒、有毒、小毒(也有微毒者,为4级分类,如《本草纲目》)的中药名录。
2.变化情况:如后者较前者新增的毒药名录,或前者记载有毒而后者则记无毒。3.药物毒性反应的临床表现。
4.记载无毒的药物,亦出现不良反应。药物名录,不良反应表现,及不良反应的原因。
请从唐《新修本草》开始做起。重点本草:
唐《新修本草》《本草拾遗》《药性论》《蜀本草》
宋《开宝本草》《嘉祐本草》(《嘉祐补注神农本草》)《证类本草》《图经本草》《大观本草》《绍兴本草》《本草衍义》金元《汤液本草》《珍珠囊药性赋》
明《本草纲目》《本草蒙筌》《本草原始》《滇南本草》《本草正》《炮炙大法》《本草经疏》
清《本草纲目拾遗》《本草备要》《本草求原》《本草从新》
现代《药典》《中药学》《中华本草》
请于二周内完成。务必细心、严谨,力求准确无误。
附:样式
魏晋南北朝
魏《吴普本草》首次真正在某些具体药物条目下记载毒性,并以大毒、有毒二级分级法进行毒性分级。大毒为侧子、黎芦、马刀3味,有毒钩吻、丹砂、石胆、硫黄、白矾、人参、牡丹、附子、乌头、乌喙、虎掌(即天南星)、大黄、恒山(即常山)、蜀漆叶、甘遂、茵芋、贯众、野狼牙、羊踯躅、䕡茹、芫花、巴豆、莽草、雷丸、蜀黄环、翘根、斑蝥、麻蓝28味。首次记载了服用具体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如钩吻“一名毒根,一名野葛。有毒,杀人”。麻蓝,“一名麻蕡,一名青羊,一名青葛。……叶上有毒,食之杀人。”翘根“有毒,……以作蒸饮酒,病患”。
魏晋之际《名医别录》载录有毒药物131种,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级。其中大毒药12种,计有附子、天雄、乌喙、侧子、射罔、钩吻、羊踯躅、狼毒、巴豆、虎掌(即天南星)、鸩鸟毛等;有毒药90种,乌头、商陆、桂、女青(即蛇衔根)、荛花、甘遂、莽草、蜀椒、特生礜石、蚤休、鬼臼、牵牛子、茵芋、鸢尾、射干、半夏、蜀漆、赤赫、黄环、石南草、贯众、藜芦、牙子、及巳、白头翁、莨菪子、彼子、石下长卿、羊桃、恒山、蒴藋、山慈石、马颠、雀梅、封花、巴棘、参果根、五母麻、蝦蟆(一名蟾蜍)、石蚕、蝮蛇胆、蜈蚣、蜣螂、马陆、地胆、马刀、贝子、天鼠屎、芫青、葛上亭长、木虻、蜚虻、蜚蠊、水蛭、扁前、杏核、瓜蒂、苦瓠、葫、酒、水银、石胆、干漆、秦椒、麻蕡、金屑、雄黄、雌黄、石硫黄、露蜂房、蟅虫、蛴螬、龟甲、蟹、鳗鲡鱼等。小毒,旋覆花、芫花、大戟、皂荚、楝实、䕡茹、狼跋子、蚺蛇胆、原蚕蛾、牛黄、吴茱萸、芍药、葈耳实、百部根、樗鸡等。
桂、乌头、附子、天雄、乌喙、侧子、蜈蚣、芫青、葛上亭长、水蛭、牛黄、蟹“堕胎”。蜀椒有毒,“多食令人乏气,口闭者杀人。”芫花“久服令人虚”。巴豆能“烂胎”。莽草“勿近目”。礜石“生温熟热,有毒,……久服令人筋挛。……不炼服,则杀人及百兽”。射干“久
服令人虚”。半夏“堕胎”,“生令人吐,熟令人下”。石南草“女子不可久服,令思男”。马刀“用之当炼,得水烂人肠,又云得水良”。鸩鸟毛“入五脏,烂,杀人”。葫“久食伤人,损目明”。
牙子“中湿腐烂生衣者,杀人”。杏仁“其两仁者杀人,可以毒狗”。(花味苦无毒。主补不足,女子伤中,寒热痹,厥逆。实,味酸,不可多食,伤筋骨。)石钟乳“不炼服之,令人淋”。石膏“细理白泽者良,黄者令人淋”。栝楼根“生卤地者,有毒”。石韦“用之去黄毛,毛射人肺,令人咳,不可治”。
《吴普本草》载雷丸、牡丹、人参有毒,《名医别录》则无毒。
无毒过服或久服亦能引起毒副反应。如白垩“不可久服,伤五脏,令人羸瘦”。代赭石、通草、蚱蝉“堕胎”。葶苈子无毒“久服令人虚”。雷丸“久服令人阴痿。……赤者杀人”。朴硝“色青白者佳,黄者伤人,赤者杀人”。礬石“久服伤人骨”。泽泻“久服病人眼”。防葵“中火者不可服,令人恍惚见鬼”。槐实、麝香“堕胎”。麻黄“不可多服,令人虚”。知母“多服令人泄”。淫羊藿“丈夫久服,令人无子”。(《大观》作“有子”,其他各本均作“无子”。)
梁《本草经集注》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级。谓下品药性多毒,“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莨菪子有毒,“多食令人狂走”,并谓“惟入治癫狂方用,寻此乃不可多食过剂尔”。麻蕡有毒,“多食令人见鬼狂走”。
有些无毒的药物,因过量或不合理应用,非但不能却病疗疾,反可毒害人体,转化为“有毒”药物。《名医别录》谓:“凡猪肉,味苦,主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不可久食,病人久疮者尤甚。”《本草经集注》并谓:“猪为用最多,惟肉不宜人,人有多食,皆能暴肥,此盖虚肌故也。”再如生姜,《名医别录》谓:“微温,辛,归五脏,去淡下气,止呕吐,除风邪寒热。久服小志,少智,伤心气。”《本草经集注》并谓:“如此则不可多食长御,有病者是所宜也尔。今人啖诸辛辣物,惟此最恒,故《论语》云:“不撤姜食”,即可常啖,但勿过多尔”。《名医别录》梨“多食令人寒中,金创、乳妇尤不可食”。安石榴“损人肺,不可多食”。“柰,味苦,寒。多食令人胪胀,病人尤甚”。芸苔“春食之,能以痼疾”。黍米“久食令人多烦热”。盐“多食伤肺,喜咳”。大枣“生枣味甘辛,多食令人多寒热,羸瘦者不可食”。(枣叶,散服使人瘦,久呕吐,揩热疿疮至良)“久服令人”。《本草经集注》“柿味甘,无毒,寒。……尤不可多食,令人腹痛利,生柿弥冷”。“酢酒为用,无所不入,逾久逾良,亦谓之醯。以有苦味,世呼苦酒。丹家又加余物,谓为华池左味,但不可多食之,损人肌脏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