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单位官方微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官方微博的管理,规范微博运营行为,提高微博传播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官方微博的开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官方微博是单位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维护单位形象,传播正能量;3.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4. 保障用户合法权益;5. 严格保密,防范信息泄露。
第二章微博账号管理第四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包括账号注册、密码保管、信息发布等。
第五条微博账号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
第六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的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
第七条单位官方微博账号不得转借、出租、出售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单位官方微博发布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3. 传播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有益信息;4. 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确保信息来源可靠;5. 尊重用户权益,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九条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内容审核,确保内容合规。
第十条对用户评论,应积极回应,及时处理违规评论。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发布信息,保持活跃度。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应注重时效性,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
第十四条单位官方微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运营效果。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发布流程;2. 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舆情监控及应对措施;4. 法律法规咨询。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官方微博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微博运营规范、有序。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企业微信微博管理20160419
企业微博、微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让企业更快速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势借力互联网渠道,让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公司及品牌和信息交流的起到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及制度。
第二条公司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微博、微信总管理归属责任部门为企划部,负责日常管理。
公司企划部负责文字编辑,客服部人员为后台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各单位及时递交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做好咨询答复和品牌宣传工作。
第五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单位需配合企划部工作,对企划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1、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多发养生专业知识及公司良好的市场动态信息。
2、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好的经验,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需要改进的方向。
3、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4、严禁在公司内部群及客户群美容师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公司内部群为工作通知及汇报和问题讨论群;客户群为市场销售群及问题解答群;美容师群为公开课群及销售群;)5、微信群及微博是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平台;6、由各部门提出供信息和稿子,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微信群管理要求(1)群中只用于公务,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行为,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真实,并维护公司形象。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
如果涉及信息发布外包给第三方的情况,双方应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1.3 定义1.3.1 微博:指公司通过微博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1.3.2 (公众平台):指公司通过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第二章:发布准则2.1 法律合规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2.2 信息准确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应该准确、真实、客观,不得编造、夸大事实,避免误导他人。
2.3 语言规范员工发布的信息应该使用规范的语言,不得使用污秽、低俗、侮辱他人的表达方式。
2.4 保护公司机密员工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权限管理3.1 发布权限公司根据员工职责和需要,授予特定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权限。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3.2 审核权限公司设立信息审核人员,审查员工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
第四章:责任与违规处理4.1 发布责任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以公司名义发布违法、不实、虚假信息。
4.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文档相关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附件:1、微博、(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审核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刑法、宪法、民法等。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的采编、审核和发布、维护工作,保持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权威、安全及时,确保对外宣传、舆情应对、危机公关和品牌建设信息渠道畅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二条***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内容监督、运营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各单位对自建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内容监督、运营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内容监督工作。
负责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总体策划、网页设计、栏目设置以及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
及时向新媒体平台推送***公司相关重要信息。
(二)运营监管工作。
负责有选择性地参与网友互动,并密切监控舆论走势,对在新媒体中发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形象的过激性、失实性的消息及言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与新浪、腾讯公司沟通处理。
同时,搜集网民对官方微博、微信的问题反馈和建议,跟踪评估传播效果。
(三)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与新浪、腾讯等公司进行接洽,确保***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正常运营。
2.结合***公司形势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人员碰头会,报告网站、微博、微信的关注粉丝增减情况,分析内容的浏览、点赞和转发趋势,确定下步工作重点、方向,策划具体的选题思路、形式和计划,保证宣传节奏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
3.定期汇报制度。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每月上旬盘点上个月新媒体运营情况,每季度形成详细的总结报告,与对标单位进行对比,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4.***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能够代表企业特色的精品内容,借助新媒体联盟,扩大企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5.信息留存备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和领导审批意见,必须以纸质件或电子文档等形式,留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的采编、审核和发布、维护工作,保持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权威、安全及时,确保对外宣传、舆情应对、危机公关和品牌建设信息渠道畅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二条***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内容监督、运营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各单位对自建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内容监督、运营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内容监督工作。
负责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总体策划、网页设计、栏目设置以及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
及时向新媒体平台推送***公司相关重要信息。
(二)运营监管工作。
负责有选择性地参与网友互动,并密切监控舆论走势,对在新媒体中发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形象的过激性、失实性的消息及言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与新浪、腾讯公司沟通处理。
同时,搜集网民对官方微博、微信的问题反馈和建议,跟踪评估传播效果。
(三)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与新浪、腾讯等公司进行接洽,确保***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正常运营。
2.结合***公司形势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人员碰头会,报告网站、微博、微信的关注粉丝增减情况,分析内容的浏览、点赞和转发趋势,确定下步工作重点、方向,策划具体的选题思路、形式和计划,保证宣传节奏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
3.定期汇报制度。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每月上旬盘点上个月新媒体运营情况,每季度形成详细的总结报告,与对标单位进行对比,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4.***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能够代表企业特色的精品内容,借助新媒体联盟,扩大企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5.信息留存备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和领导审批意见,必须以纸质件或电子文档等形式,留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网络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为保障公司网络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安全使用,维护公司内部信息资料的安全,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二、管理原则公司网络使用遵循“安全第一、效率优先”的原则,保证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并防止网络资源的滥用和破坏。
三、账户管理1. 公司将为每位员工配置独立的网络账户和密码,员工需对本人账户的安全性负责。
2. 员工应定期更换密码,且密码复杂度需符合安全要求。
3. 离职员工的账户应及时注销或变更权限设置。
四、网络使用规范1. 员工应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大容量文件或使用非工作必需的软件。
2. 严禁访问非法网站、发布违法信息、参与网络攻击等违法行为。
3. 对于涉及公司机密的网络通信,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五、安全保护1. 安装和维护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防范计算机病毒和恶意软件的攻击。
2. 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3. 禁止未经授权擅自更改网络设置或连接外部设备。
六、监控与审计1. IT部门应对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和安全策略的实施。
2. 定期进行网络使用审计,检查是否有违反使用规定的行为。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使用网络权限等处罚。
严重者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培训与宣传公司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通过内部公告、邮件等方式宣传网络使用规范。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IT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结语:。
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为了能更好的展示公司发展成就,及时宣传公司最新动态,努力让广大车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公司,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微博/微信内容1、必须保持原创(除转发和评论外),可以与门店作业、保养维修作业、活动等动态信息有关,如:门店活动举行情况、门店特色商品或服务信息、温馨提示等。
2、配合公司门店开展品牌推广,如:发布门店商品品牌信息、门店经营信息、促销信息等等。
3、转发时应转发有益的博文,可以是笑话、励志微博/微信或者和汽车相关的幽默小品。
4、或是汽车官方微博/微信、厂家官方微博/微信乃至网络社会上的宣传性、公益性或者励志性微博/微信。
5、结合工作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比如可以是公司网站热点话题内容(附带网址)。
二、微博/微信运营时间、频率1、(更新最优原则)有规律地进行更新,尽量能一天更新两条(原创),转发三条,一小时内不要连发两条。
2、(效果最佳原则)尽量选择在上午10—13点,下午3点—6点,这些高峰时间发微博/微信。
三、微博/微信发布的相关规定1、官方微博/微信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各门店活动与公司产品信息、照片及视频。
2、关注时事,发表微博/微信粉丝感兴趣的博文,对粉丝的提问与评论、转发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发表的博文需健康积极,不含污言秽语;不得随便转发不良信息的博文。
如发现已发布微博/微信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删除。
4、微博/微信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本文及评论。
微博/微信密码不得透露给其他人。
5、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微信可发表各自博文、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集体力量。
6、管理员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避免因触犯法律法规出现被关闭微博/微信的现象。
7、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微信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公司上网违纪管理制度
公司上网违纪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上网行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安排,合理、规范地使用公司网站及互联网资源。
不得无故长时间不断连至公司网络,而严禁访问含有色情、暴力、赌博、封建迷信、欺骗性信息等的网站。
第三条公司职工使用公司网站及互联网资源,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和发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得从事有违法有害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监控公司网络流量,发现使用公司网络违规行为的职工,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
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第六条公司禁止职工在工作时间浪费时间上网,要求职工专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公司禁止职工利用公司网络传播谣言、诽谤公司名誉以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公司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员工如需使用公司网络进行私人事务或非工作相关活动,应事先请示领导,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私人活动。
第九条公司禁止职工将公司核心技术、商业机密和其他重要信息外传,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传播公司机密信息。
一经查实,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公司网络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公司网络系统和设备的安全性,及时发现漏洞并加以修复,确保公司网络信息的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网络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收集网络使用数据,分析员工上网行为,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网络违纪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种情况。
轻微者,公司可以口头或书面警告;一般者,公司可以扣减绩效工资或调整工作岗位;严重者,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网络违纪行为处理应当遵循程序正当、结果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网络管理部门的工作,自觉维护公司网络安全,共同营造和谐的上网环境。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公司微信内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微信管理,规范员工使用微信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微信账号管理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使用个人微信账号进行日常沟通,但不得将公司业务、客户信息等涉及公司机密的内容在个人微信上发布。
第五条员工使用微信进行工作交流时,应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昵称和头像,以便于同事识别和沟通。
第六条员工不得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公开场合发布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内容,如涉及公司机密、商业机密、员工隐私等敏感信息。
第七条员工不得使用公司名义在微信上开展个人业务或进行其他与公司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不得在微信上发布、传播违法、违规、不良信息,不得参与网络欺诈、诈骗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微信群组管理第九条公司内部微信群组分为工作群、兴趣群、活动群等类型,员工应根据自身需求和职责加入相应群组。
第十条工作群主要用于公司内部沟通、信息共享、任务协调等,群主应负责维护群组秩序,确保群聊内容与工作相关。
第十一条兴趣群、活动群等非工作群组,员工应遵守群组管理规定,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内容。
第十二条群组成员应遵守群组纪律,不得在群内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传播谣言等行为。
第十三条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对违反群规的成员进行警告、封群处理,直至移出群组。
第四章微信信息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在微信上收到的信息,应谨慎核实其真实性,不得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在微信上转发、传播公司内部敏感信息、商业机密、员工隐私等。
第十六条员工在微信上接收到的工作任务,应及时回复确认,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诿。
第十七条员工在微信上发布的个人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误导他人。
第五章微信安全与保密第十八条员工应定期更换微信密码,并确保密码的复杂性和安全性。
员工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规范,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员工个人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言论和行为,确保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形象相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范要求第四条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尊重他人,不发表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言论;3. 维护公司形象,不发布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4. 保持客观公正,不传播虚假、不实信息;5. 传播正能量,不发布低俗、恶俗内容。
第五条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以公司名义发表个人观点,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宣传;2. 不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或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3. 不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等;4. 不参与网络暴力和恶意攻击,不传播网络谣言;5. 不发布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员工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
第七条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员工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记过、降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恶意攻击他人等,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账号、员工个人账号等。
公司办公用网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用网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网络使用行为,确保网络资源的有效利用,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所有员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使用网络资源。
二、网络使用规范1. 员工应使用公司提供的网络资源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搭建网络或使用个人网络设备接入公司内部网络。
2. 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下载不明来源的软件或打开可疑邮件附件,以防病毒感染和信息泄露。
3. 对于工作中涉及的敏感数据和机密信息,必须采取加密措施,并限制传输范围。
4. 员工应对个人账号密码负责,定期更换,并确保其安全性。
三、网络设备管理1. 公司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由专门的IT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
2. 任何对网络设备的调整、升级或维修,都应由IT部门授权的人员操作。
3. 员工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或破坏网络设备,违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网络安全防护1. 公司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扫描,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IT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
3. 员工应参加定期的网络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监督与责任1. IT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 员工若发现网络异常或有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给IT部门。
3. 对于违反网络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IT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制度将不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管理需求。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目录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 (2)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 (2)第四章内容发布程序 (3)第四章附则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项目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项目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项目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第五条内容编辑负责对项目指定栏目的内容进行采信、编辑与更新,对微信、微博内容进行策划,组织征稿、投稿,维护微信、微博所需合理的原创性稿源,并生成电子文档。
针对通过审核的文稿,如果需设计制作配图,将电子版传与图片编辑,图片编辑根据内容进行符合主题的图片制作。
并且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系统形象设计和维护,结合各类活动专题的宣传策略制作和维护微信、微博广告图片、背景图片。
第六条内容审核负责对内容编辑的文稿初步审核,微信、微博的内容的编辑上传,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更新、社区回复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第七条发布内容范围: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动态发布;民生信息相关及项目运营活动相关此部分为微博、微信重点发布内容,每条信息必须涉及项目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项目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内容编辑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内容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第九条内容的采集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流程收集、提交;第十条信息的审核必须按规定流程实施;第十一条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第十二条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第十三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企业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1、流程目的
为规范公司微信微博负责人的工作,扩大本公司网络影响力,树立网络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2、流程范围
企业微信微博负责人
3、流程原则
保证岗位人员准确无误的管理企业微信、微博;及时将顾客反馈的信息转交于相关部门,以及做相应的处理
4、流程职责
4.1电商部负责企业微信、微博的建立、信息的编辑与发布、日常维护
4.2电商部负责活动的策划、实施及总结
4.3电商部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数据分析及粉丝管理
4.4电商部负责协助门店微信号的建立和运营
4.5营销中心客服部负责微信微大夫的日常运营、信息回复、资料整理
4.6营销中心客服部负责企业微博投诉的处理
5、流程说明
5.1电商部负责企业微信每日图文的编辑(图文信息内容:健康。
XXX公司微平台管理办法
XXX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微信、微博、APP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网络宣传工作,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全面提升企业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微信是以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身份,在腾讯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上认证的官方微信,目前开设有订阅号和服务号,对应ID分别为xsmdjt和xsmdjt001。
集团公司APP手机客户端是集团公司自主开发的综合平台,分为安卓版和苹果版。
第三条集团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APP手机客户端是集团公司在移动互联网上唯一对外的官方信息发布、企业文化传播平台,具有信息发布、产品推介、企业文化传播、便民服务、交流互动等功能。
-11-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与推广工作,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关注集团公司官方微信,下载使用APP手机客户端。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形成上下联动的运行保障机制,将集团公司新媒体平台打造成信息传播的新阵地、公共服务的新平台、职工群众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担任。
成员: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企管处、组织部、宣传部、纪委、计划处、财务处、新闻中心、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新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新闻中心主任担任。
第八条工作职责(一)领导组负责集团公司新媒体建设的组织领导,-11-负责审定集团公司新媒体建设总体规划。
(二)领导组负责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APP手机客户端建设的审批。
(三)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APP手机客户端服务器运行环境的搭建,确保集团公司APP安全稳定运行;(四)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提出集团公司新媒体建设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集团公司新媒体建设升级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公司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负责制定新媒体平台运行的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及考核内容,负责对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的新媒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及考核,负责对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新媒体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管理,负责策划组织集团公司新媒体平台的对外宣传报道活动,负责统筹协调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负责对新媒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九条注册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时,应规范公司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昵称应包含公司全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至少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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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
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
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
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
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
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
当天及时发布。
第四章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
第十二条网站、(电子商务部负责)微信、微博负责专员应及时跟踪信息,及时根据回复情况负责专员给予答复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公司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微信资料,微博、微信。
访问密码由市场部专员管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十四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相关人员有权追究责任;公司保留法律诉讼权利,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降级、辞退处理。
并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部
2014-10-15
附件1
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