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阁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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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阁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南阁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文本)

目录

一、总则

1-1、规划依据

1-2、保护工作回顾

1-3、规划范围

1-4、规划原则和目标

1-5、规划指导思想

1-6、基本工作方针

1-7、规划期限

二、保护框架规划

2-1、历史文化价值的评价

2-2、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2-3、保护框架的结构

三、保护层次与保护范围

3-1、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

3-2、重点保护区的划定

3-3、传统风貌协调区范围的划定

3-4、自然风貌协调区的划定

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层次与保护范围

4-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4-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4-3、文物建筑保护细则

五、土地利用规划

5-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5-2、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5-3、土地利用规划规模

5-4、土地利用规划

六、保护与整治方法

6-1、保护工作原则与方法

6-2、保护方法分类

6-3、民居保护细则七、建设控制规划

7-1、目的

7-2、适用范围

7-3、高度控制

八、空间景观保护规划

8-1、景观资源构成

8-2、重要人文景观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8-3、村落环境与景观保护及整治

8-4、自然山水景观保护

九、道路交通系统调整规划

9-1、规划策略

9-2、道路交通规划

9-3、传统街巷规划

9-4、村落传统街巷空间整治

十、生态与环境规划

10-1、生态目标与措施

10-2、环境整治对策

10-3、环境控制措施

十一、旅游发展规划

11-1、旅游发展策略

11-2、旅游发展目标

11-3、旅游路线规划

十二、水系整治规划

12-1、水系整治策略

12-2、九曲溪

12-3、里槽坑

12-4、村西水道

12-5、村东水道

十三、基础设施规划

13-1、给水与消防

13-2、雨水和污水

南阁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13-3 、电力与电信

十四、近期实施规划

14-1、保护目标

14-2、近期实施内容

14-3、远期实施内容

十五、规划实施建议

15-1、管理方法

15-2、管理制度与管理机构

15-3、规划分期实施

15-4、分期工作重点

十六、附则

南阁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文本

一、总则

1-1、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02)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8)

《乐清市总体规划》(2000)

《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9)

《乐清市仙溪镇总体规划》(1988)

《乐清市仙溪镇村镇规划》(1988)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南阁村省级历史文化村保护区的批复

现场调研测绘、和收集的历史及社会经济发展资料

1-2、保护工作回顾

十余年来各级政府,特别是南阁1人民为保护工作作出了很大贡献,其中明代牌坊群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章轮故居“尚书第”台门以及章玄应墓、章纶墓等也成为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对于这些历史文物,南阁人民以及地方政府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人力与财力进行了修复与保护。

对于古村落的历史遗产的保护,南阁很早就建立起了由乐清市—仙溪镇—南阁村三级管理组织,配备了专门管理人员(村级文物管理员1名),加强了历史遗产保护的宣传与管理,为保护与抢救国家与市级文物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同时,南阁村自村级干部到普通村民都具有较好的文物保护素养与一定的维护知识,为未来文物与整个村落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但作为文化遗产主体的传统民居的保护工作尚未纳入到议事日程,还没有形成一个传统村落的保护框架,这是南阁村文化遗产保护的焦点问题所在。

1注:“南阁”村名原写作“南閤”,后因书写方便,改写为今天的“南阁”两字。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具体范围包括南阁村东至横官路街,西至里槽路,北至桂花街,南至后山街的区域,同时包括村子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章伦墓的区域,不包括村西南里槽坑山凹中二个附属聚落点。规划总面积43.42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面积9.52 hm2(含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面积0.13hm2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面积0.57 hm2);村落传统风貌协调区面积16.59 hm2;新村建设用地17.31 hm2。另外,为了保证古村落整体自然环境风貌的完整,本保护规划还在南阁建成区外划定了自然风貌控制区,面积约280.4 hm2 。

1-4、规划原则和目标

1-4-1、保护原则

保护南阁村文化遗产的真实性;

保持南阁村历史景观的完整性;

维护南阁村传统功能的连续性。

1-4-2、保护目标

保护村落文化遗产、历史景观与风貌特色,保护、延续和提升历史文化价值。在保护的基础上为南阁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

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保护改善村落环境,增加必要的公共与基础设施,提高村民生活居住水平。

建立有效的保护管理机制和必要的技术支撑平台,为全面落实规划内容奠定基础。

1-5、规划指导思想

南阁村是一座具有千年历史的传统村落,典型地反映出北雁荡山地区地方村落文化的特点。从历史的角度看,保护传统村落的文化遗产不仅是保留过去,同时还需要开拓未来。因此本规划认为,将历史文化资源作为发展的基础,将保护作为发展的必要条件。亦即,以保护作为发展的一种特殊方式。

1-6、基本工作方针

考虑到南阁村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本规划将工作重点放在保护、整理、控制三个方面。首先,根据现场和历史调查提出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的范围;其次,提出针对不同保护层次的相应保护、整治措施,恢复历史景观,改善村落环境;最后,制定相关保护条文,制止无序凌乱的建设行为,为村落未来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鉴于当前村落建筑环境的复杂性,本规划特别编制了基于GIS技术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信息系统,供

当地和上级有关规划和保护管理部门使用。

1-7、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仙溪镇总体规划相一致。考虑到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本次规划结合具体情况和现实可能性分为近、远期。

南阁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工作要点在于保护而非发展建设,其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依赖于政府及其它部门资金的投入,故本规划是一个长期的保护工作指令性文件,这一点与上述总体规划的情况有所不同,故特设“长期指导”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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