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法律逻辑学课件(张大松教材)
法律逻辑学第一章-优质课件
洧(wěi)水甚大,郑之富人有溺死者, 人得其死者,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 多,以告邓析。
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
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
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 买矣。”
惠施
濠梁之辩
《庄子.秋水篇》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 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 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 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矣,子之不 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 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 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 ,列举7大基础学科:数学、逻辑学、天文 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及空间科学、 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
最近对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商的一项研究表明,处于令
人舒适工作环境中的雇员比处于不大舒适的工作环境中的同
事的效率要高25%。评价工作业绩的客观标准包括工作量与
所有S都是P
例2: (1)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
铜是金属 所以,铜是导电体
(2)所有法律都是强制性的 刑法是法律 所以,刑法是强制性的
所有M都是P 所有S都是M 所以,所有S都是P
• 逻辑常项 • 逻辑变项
3.思维形式的规律.
• 逻辑规律 • 逻辑矛盾
三、逻辑学的性质
• 逻辑学以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 虽然它本身不能给人们直接提供各种具体 知识,但它为人们正确思维、表达、论证 ,提供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这就是逻 辑学的工具性。西方逻辑的创始人亚里士 多德所著的6篇逻辑著作,名为《工具论》 ,培根的逻辑著作,名为《新工具》。
•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缺陷补偿的是:
法律逻辑学课程课件(三段论推理)
导出规则
1)二特称前提不能必然得出结论 两个特称前提的所有组合均违反一般规则: II IO OI OO 中项不周延 大项扩大 大项扩大 双否定前提 中项不周延 根据完全归纳法,二特称前提不能必然得出结论。
2)前提特称,则结论特称
参加这次会议的都是高级法官。 这些人是参加这次会议的。 这些人是高级法官。
由不同的aeio命题形式作为三段论的前提或结论所决定的三段论的具体形式分配到各格的式三段论的式共有64个又有4个格因此将64式以4个格的形式分别组成三段论则三段论的具体形式有644256但三段论格的特殊规则排除了本格绝大多数形式如第一格的aeeaeaiaa等第二格的aaaaai等因此每格最多有6个有效式
第一格
AAA AII
第二格
AEE EAE
第三格
AAI AII
第四格
AAI AEE
EAE
EIO AAI EAO
EIO
AOO AEO EAO
EAO
EIO IAI OAO
EAO
EIO IAI AEO
三段论的格与式
三段论的格 格的定义:由中项在前提中的位置不同所决定的三段论的形式 三段论的四个格
第一格 M—— P S —— M S —— P
的形式 ,再进行判定。
恢复三段论: 判断省去的是哪一部分,再补充省去的部分
1) 判断省去的是哪一部分。找结论标志词。若结论 标志词存在,说明结论在,而省去一个前提;若没 有结论标志词,则是省去了结论;省去结论的话, 可直接利用推理规则得出结论,恢复完成。 2) 若省去的是前提,则需进一步判断省去的是大前 提,还是小前提。 3) 补充省略的部分。
第四格的特殊规则: (1)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 判断,则大前提必须是全称判断。 (2)如果大前提是肯定判断,则 小前提必须是全称判断。 (3)如果小前提是肯定判断,则 结论必须是特称判断。 (4)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特称 否定判断。 (5)结论不能是全称肯定判断。
大学《逻辑学》法律规范逻辑课件
大学《逻辑学》法律规范逻辑课件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模态命题的结构和特征及其分类;理解四种真值模态命题之间的真假关系、四种基本的法律规范模态命题之间的制约关系;掌握法律规范对当推理和法律规范三段论的基本有效形式;提高在实际思维中灵活运用法律规范推理的逻辑思维能力。
教学重点1.模态命题及其基本分类。
2.法律规范对当推理和法律规范三段论的基本有效形式。
教学难点 1.法律规范命题的等值关系。
关键术语模态命题/真值模态命题/法律规范命题/模态推理/法律规范推理/法律规范三段论第九章法律规范逻辑第一节模态命题一、模态命题概述1.什么是模态命题所谓模态命题就是含有模态词的命题。
2.模态命题的种类(1)真值模态命题真值模态命题是含有“可能”、“必然”之类的模态词的命题,有真假之分。
例如:明天可能下雨。
真正的作案者必然具有作案时间。
例反映明天下雨的可能性,例反映真正的作案者具有作案时间的必然性。
而这些情况都可用客观事实检验其真假。
(2)规范模态命题是含有“必须”、“允许”、“禁止”等规范词的命题。
这种命题不存在事实上的真假问题,就其所及的行为而言有着可行与不可行的分别。
例如:允许少数人先富起来。
禁止汽车沿公路左边行驶。
例反映了少数人先富起来是允许的、可行的。
这反映了我国现行政策的变化,在20世纪60年代,是不允许有人先富起来,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的。
可见,同一行为情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行为规范不同,可以是可行的,也可以是不可行的。
例反映了汽车沿公路左边行驶是不行的,是违反我国交通法规的。
但有的国家规定汽车沿公路左边行驶。
因此,在汽车沿公路哪一边行驶的问题上不存在事实上的真、假问题,只存在按规定要求是否可行的问题。
二、真值模态命题(一)真值模态命题的种类及其相互关系1.可能肯定命题反映对象情况可能存在的命题。
可能肯定命题所用的模态词是“可能”,而其所包含的非模态命题从质上说是个肯定命题。
可能肯定命题可用公式表示为: S可能是P或S是P是可能的。
法律逻辑学课件
法科学生从法学院学到什么?
合格大学生应有的综合思想素质(外语、 计算机、文字能力)
(在同事眼中,你是合格的大学生吗?)
从事法律职业必需的法律思维方法(对 公平、正义、秩序的追求)
(作为律师,你从屠刀下救下过受冤的人吗?作为法官,你办过错案吗?作为法律工作者, 你陷害过好人吗?)
什么是公平价值?
推理
所有的金属都 是导电体 水银是金属 -----------------------------------水银是导电体
推理的分类
(根据思维方向) 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 类比推理 溯因推理
(根据结论的可靠性)
必然性推理 或然性推理
重点!
3思维形式的结构
(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形式
(常项 变项 )
基本规律 同一律 不矛盾律
简单方法 限制 概括 下定义 划分
概念 判断
推理
论证
排中律
寻求因果关系
回溯方法
本书结构一览表
词项逻辑(=概念) 命题逻辑 直言命题 复合命题 推理逻辑 演绎推理(=直言命题推理、=三段论) 归纳推理 类似推理 论证逻辑 逻辑规律 论证方法
逻辑学这一工具是具有全人类性的,它不以任何民族、阶级、阶层、政 党、集团的意志所转移。它所提供的知识是全人类进行思维的一种共同 的、必要的工具,它的规范作用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
3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学科
作为一门给人们提供思维工具的科学, 逻辑学本身并不能直接提供任何具体的 科学知识,但任何科学知识都需要借助 思维形式结构来承载具体的思维内容, 所以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在其他科学里被 当作是一些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从 这个意义上说,逻辑学是各门科学建立 的基础,或如列宁所言“任何科学都是 应用逻辑”。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23
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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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式
•6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32
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18
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19
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图文】《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一章 绪论)
学生欧提勒士也提出了一个二难推理,以表明另一半学费不可能给:如果我这场官司赢了,那么,按法庭的判决,我不应付给普罗塔歌拉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这场官司输了,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我也不应付给普罗塔歌拉另一半学费;这场官司我或者赢了或者输了,总之,我不应付给他另一半学费。
欧提勒士的这一反驳,驳得有力、驳得高明,正可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逻辑学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法律概念的表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必须明确、严密,必须前后一致、首位一贯。
决不能含混不清、自相矛盾、相互抵触。
否则,将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
如《刑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规定中“犯罪的人”有悖于“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
在刑事侦查中,查清案件的事实,对案情作正确的判断,这不但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更需要严密而周全的思考和推理。
在法庭论辩中,诉讼双方对其诉讼主张和请求,不但要有确凿的证据和确实的理由,而且要作出严密、充分、有说服力的论证。
在司法审判中,法院裁决必须以理服人,判决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论证要严密,要无懈可击,要具有说服力,所有这一切都与逻辑有关。
由此可见,逻辑是正确制定法律、解释法律,适用法律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
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掌握逻辑工具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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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概念与法律概念
四、法律概念的分类 (一)涉人概念、涉事概念、涉物概念 (二)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 (三)一般法律概念和部门法律概念
第三章 概念与法律概念
第二节 法律概念的特征 一、法律概念的规范性 从发生学的角度,法律概念大体通过继承、移植、
革新和创造等四种方式而成形。一旦概念被立法 者所采用,对于法律适用者而言,他的最主要任 务就是确保立法者赋予概念的意义通过司法实践 得到实现。 二、法律概念的开放性 按照通常的理解,概念的意义是封闭的。这就意味 着,法律概念在被解释的过程中,不仅要向事实 和解释者开放,还要向解释的价值倾向开放。
法律逻辑学
目录
第一章 法治与法律逻辑 第二章 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第三章 概念与法律概念 第四章 判断与法律判断 第五章 推理与法律推理 第六章 论证与法律论证 第七章 大前提的建构(一):法律发现 第八章 大前提的建构(二):法律解释 第九章 小前提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 第十章 法律论证评价与谬误 第十一章 道义逻辑
和人工语言。 (2)根据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语言分为口头语言
和书面语言。 (3)根据解释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语言分为对象语言
和元语言。
第二章 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二、法律语言的性质和特点 (一)法律语言的性质 首先,法律语言是以一种以自然语言为基础的人工
语言。 其次,法律语言是一种以自然语言为元语言的对象
主要从事法院审判案件的推理方式的批判性研究。
第二章 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一、简答题 1.什么是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有哪些特征? 2.简述法律思维的类型。 3.法律思维与法律语言是什么关系? 4.法律思维与逻辑是什么关系? 二、案例说明与分析 法律思维中的逻辑规则运用。
[图文]法律逻辑学课件 第一章
例:旧讼师的刀笔策略:“揭被夺镯”与“夺镯揭被” 3、法律研究、法律宣传、法律教学等工作都需要运用逻辑学的原理、方法。
学习逻辑的方法重点是理解;作业是手段;文本分析是关键作业:p22. 第3、4、5题。
本章概要: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任何逻辑形式都包括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变项符号有两类,一类代表词项(S、P),一类代表语句(p、q)。
逻辑形式的性质主要由逻辑常项决定。
逻辑有三大源流。
逻辑是工具性质的科学。
学习逻辑可以提高批判性思维能力。
学好逻辑的关键是对实际会话和文本进行逻辑分析。
法律工作者特别需要学习和掌握逻辑学知识。
法律逻辑学第一章 绪论课件
B.有些便宜货不是假货,因此,有些假货不 是便宜货。
C.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因此,所有有价 值的都是商品。
D.有些发明家是自学成才的,因此,有些自 学成才者是发明家。
E.没有宗教是科学,因此,没有科学是宗教 。
有些人不是坏人,因此,有些坏人不是 人
例:在职研究生GCT考试
GCT考试有四部分组成:英语、数学、 语文、逻辑。每部分100分,总分400分 。其中英语、语文和逻辑各50道题,每 题2分,数学25道选择题,每题4分。国 家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为三 小时,GCT考试难度不是很大,主要就 是时间太紧
GCT考试逻辑部分
(50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 45分钟)
(1)所有商品都是有价值的。 (2)所有大学生都是有理想的。 (3)有些商品是有价值的。 (4)有些大学生是有理想的。
(1)(2)命题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 所有S都是P
(3)(4)命题所共同具有的逻辑形式:
有些S是P
“有些人不是坏人,因此,有些坏人不是人。”
下列哪个推理具有与上述推理相同的结构?
(2)有助于人们准确地、严密地表述和 论证思想。
例:
半费之讼
师:
如果这场官司你打赢了,按合同的约 定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如果这场官司你打输了,按照法庭的 判决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这场官司你或者打赢或者打输, 总之,你要付这一半学费。
生:
如果这场官司我打赢了,按照法庭的 判决我不要付这一半学费;
逻辑在研究思维时,有自己特殊的领域 ,它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 律。
(2)思维的形式
概念 判断 推理
1.某实验室一共有3种类型的机器人,A 型能识别颜色,B 型能识别形状,C 型既 不能识别颜色也不能识别形状。实验室
法律逻辑学全套精品课件
逻辑的产生(弗兰西斯·培根) • 逻辑学的第二次里程碑式大发展:现代数理逻辑
的产生(莱布尼茨—怀特海、罗素) • 逻辑学的第三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辩证逻辑的产
生(黑格尔、马克思)
第二节 法律逻辑学的特点与作用
一、法律逻辑学的特点 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
二、法律逻辑学的作用
首先,法律逻辑是推进进法律一致性的重要手段。 逻辑学与法律公平、公正相依伴,法律推理是法 学研与运作的重要方法,司法程序是否公平、公 正的晴雨表。
其次,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立法既要遵循立法原则、立法政策,还要讲究法律
条文的准确性、一致性与恰当性。 最后,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
的能力。逻辑论证与表达,案情归纳与演绎分析, 识别、驳斥逻辑谬与诡辩,提高论辩能力,都是 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的能力,这些能力与法律工 作者的逻辑学素食密切相关。
第二章 命题逻辑(上)
• 第一节 命题概述 一、命题及其逻辑特征 1、什么是命题
• 命题:命题是借助语句陈述思维对象情况 并有真假之分的思想。例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思维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思维内容是思维对象及其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思维有概念、判断、推理三
种基本形态,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及其属性作出断定的思维形态;推理是从已知知识得出 未知知识的思维形态。
思维形式就是同一类型的思维的共同结构。 • 何谓“同一类型”?(待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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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一、思维、语言与逻辑 “逻辑”是英文Logic的音译,它导源于希 腊文(逻各斯),原意是指言辞、思想、 理性、规律等。古代西方学者用“逻辑” 指称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我国近代学者 将“逻辑”意译为“论理学”、“理则 学”、“名学”、“辩学”等。到20世纪 初,我国逐渐通用“逻辑”的译名。
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二章
Ds 就是 Dp
下定义的方法
属加种差定义 被定义概念=种差+属
操作时,是先找出被定义概念的属概念,再在属的范围内找出被 定义概念反映的对象与其他同类对象之间的差别,然后将种差作为定 语加在表达属概念的语词的前头,最后用联词和被定义概念组成一个 陈述句。 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 人的属概念有:高智能动物;灵长类动物;哺乳动物;脊椎动物; 爬行动物… … 动物;生物… … 选“动物”为“属”将人与非动物区别开来。但同属于动物的有马, 牛,羊,狗… … ,“人是动物”并不能把人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 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或人的特有属性是什么?找到这个差别,就 可以将人和其余的事物相区别。 动物 马 人 鸡 人 羊 牛 驴 猪
b
2.4 定义
何谓定义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以一些更易于理解的概念来替换不易 理解的概念;用简明精练的语句将一个概念的内涵揭示出来。由于概 念的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因此,下定 义也就是揭示被定义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这是 作为动词的概念。 作为名词的“定义”:陈述一个概念内涵的语句。 它由三部分组成:被定义项( Ds )、定义项(Dp)和联项。联项 有“是”、“就是”、 “即”、“所谓,就是”等。其结构是:
真包含于关系
a概念的全部外延与 b 概念的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分子,则a概念 真包含于b概念。这就是说,a 概念的外延小,b概念的外延大,所有a 概念的分子都是b概念的分子,但至少有一个b概念的分子不是a概念的 分子。也叫a对b的“种属关系”。 b 我们可以说:所有a是b,有的b是a, bab 有的b不是a 。
犊是小牛
规定性的:通过规定,赋予给定的术语以特定的意义;该术语可 以是一个新造的语词或符号表达,也可以是一个“旧”术语被用在特 定的新的意义上。 形式:…… 应具有与……相同的意义; 让我们把……理解为与 ……相同的东西; 特征:是约定;不能区分真假。
《法律逻辑学》全套课件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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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所表示的各不相同的具体思维内容间共同的联 系方式。 [例5] 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要受法律追究的, 所有抢劫行为是违法行为, 所以,所有抢劫行为都是要受法律追究的。 [例6] 所有学生都要努力学习, 所有惠州学院的学生都是学生, 所以,所有惠州学院的学生都要努力学习。 以上两例是推理,它们的具体内容不同,但也 有共同的形式结构,它们都由三个命题组成,其中 包含 三个不同的词项。它们所具有的形式结构可以 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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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逻辑学的特点与作用
一、法律逻辑学的特点
首先,法律逻辑学是一门逻辑学科,因为它 所研究的对象与内容仍然是关于思维的形式及其 规律以及一些逻辑方法。 其次,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 学应用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 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和司法活动中,从而探讨涉 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和规律;另一方面它 要结合法律与司法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 的特殊的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如,法律规 范逻辑等。总之,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涉法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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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要求严格遵守正确的思维逻辑的规律——对于 每一个法律工作者是基本的不可缺少的要求。”
第二章 词项逻辑
主要明确: 1、词项的概念、种类以及词项间的外延关系; 2、限制和概括以及定义、划分的逻辑方法。
第一节
词项概述
一、词项 (概念)及其特征
1、 什么是词项(概念) 词项是指思维对象的语词,相当于传统逻辑中 讲的概念,称其概念,是强调它的认识论意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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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的科学里被当作是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 逻辑学所研究的思维形式结构是通过对各种 不同民族的语言进行分析而抽象出来的,它们是全 人类所共有的。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阶级的任 何一个个人,要进行思维活动,要表述论证思想、 交流信息,都要运用共同的思维结构形式,都要遵 守共同的思维规律,否则思维活动无法进行,思想 交流无法实现。这就是说,逻辑学这一工具是具有 全人类性的,它不以任何民族、阶级、阶层、政党、 集团的意志所转移。它所提供的知识是全人类进行 思维的一种共同的、必要的工具,它的规范作用对 所有的人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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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决策支持
利用法律逻辑学的理论和方法, 开发法律决策支持系统,为政府 、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科学、客 观和准确的法律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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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
法律逻辑学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
探讨人类在法律推理和决策过程中的心理机制,以及如何运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 改进法律逻辑学的理论和实践。
法律逻辑学与哲学的交叉研究
深入探讨法律逻辑学的哲学基础和哲学问题,推动法律逻辑学与哲学之间的交流 和对话。
法律逻辑学在未来的应用前景
法律教育和培训
演绎推理
01
02
03
演绎推理的定义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 的推理过程,即从普遍性 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 理。
演绎推理的特点
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 理,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 必然联系,结论是前提的 必然延伸。
演绎推理的形式
主要有直言推理、假言推 理和选言推理等。
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的定义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 的推理过程,即从特殊性 前提推出普遍性结论的推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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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法律逻辑学概述 • 法律逻辑学的核心概念 • 法律逻辑学在实践中的应用 • 法律逻辑学案例分析 • 法律逻辑学的未来发展
CHAPTER 01
法律逻辑学概述
法律逻辑学的定义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 究法律思维形式、方 法和规律的科学。
法律逻辑学对于法律 实践和法学研究具有 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法律解释中,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规则,如概 念分析、命题推理等,以确保解释的准确性和合 理性。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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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逻辑学的作用
首先,法律逻辑是推进进法律一致性的重要手段。 逻辑学与法律公平、公正相依伴,法律推理是法 学研与运作的重要方法,司法程序是否公平、公 正的晴雨表。
其次,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立法既要遵循立法原则、立法政策,还要讲究法律
条文的准确性、一致性与恰当性。 最后,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与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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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逻辑学要研究思维方法,也称 认识现实的逻辑方法。主要有明确概 念或词项的定义、划分方法,确定命 题的真假值的值法,求因果联系的科 学归纳法、增强论证性的反证法、归 谬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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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逻辑学的性质
1、全人类性 2、基础性 3、工具性 4、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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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逻辑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学的产生:世界三大逻辑学发源地及最 早的三大逻辑:古代希腊(亚里士多德逻辑)、 古代中国(墨辩逻辑)、古代印度(因明逻辑)
以上三例是同一类型思维,具有共同结构:
所有M是P,
所有S是M,
所以,所有S是P。
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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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逻辑学要研究抽象思维的规律。 抽象思维的规律有包括基本规律和非基本规
律 基本规律主要有保证思维确定性的同一律,
保证思维前后一贯无矛盾的矛盾律和保证思 维明确性的排中律。 非基本规律指存在于推理等思维形式中的特 殊规律(通常称公理、推导规则)。
法律逻辑学定稿讲义
法律逻辑学定稿讲义♦教材:《法律逻辑学教程》(第二版)张大松蒋新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章绪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搞清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为进一步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做好思想准备。
了解该课程性质、考核考试要求及前置学习要求。
♦教学重点:♦本章的教学重点是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意义问题。
♦教学难点:♦本章的教学难点是法律逻辑的定义问题。
♦教学时间:3学时♦参考书目:♦《形式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逻辑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形式逻辑》人大出版社出版♦《法律逻辑学》(雍琪)法律出版社♦《司法判决与法律推理》(王洪)时事出版社第一节逻辑学的研究对象逻辑学是一个多层次、多学科的庞大体系,主要成分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大门类。
在形式逻辑中又分传统的形式逻辑和现代形式逻辑。
我们所讲的逻辑实际上是形式逻辑的一个分支——法律逻辑。
♦法律逻辑学的性质: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性质的形式逻辑的分支学科,也叫“法律逻辑”或“法学逻辑”。
法律逻辑并不是法学的一个部门,而是形式逻辑学下面的一个层次的逻辑分支学科,同语言逻辑学、教育逻辑学、医疗逻辑学、经济逻辑学等并列的逻辑分支学科。
一、逻辑的含义1.含义在现代汉语里是一个多义词,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含义,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2.思维的规律;3.某种理论、观点;4.说理透彻、令人信服;5.关于思维形式及规律的科学,即逻辑学。
2.研究对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们的思维现象。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一方面研究涉及法律思维活动中的一般的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另一方面,研究法律思维活动中的的特殊的逻辑理论。
如:侦察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庭辩论逻辑等。
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定义:它是一门研究涉及法律思维活动的逻辑思维形式、规律和方法的逻辑学科。
即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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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法律论辩逻辑(中)
第十一章 法律论辩逻辑(中) 第一节 法律论证慨述
一、什么是法律论证 二、法律论证的建构 第二节 法律论证的基本方法 一、演绎证明法与归纳确证法 二、反证法与选言证法 三、反驳法 四、破斥诡辩法 第三节 法律论证的评价 一、法律论证评价及其步骤 二、法律论证的要素评价 三、法律论证的综合强度评价 四、法律证据的效用评价 思考与练习
• 以上三例是同一类型思维,具有共同结构:
•
所有M是P,
•
所有S是M,
• 所以,所有S是P。
• 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
• 其次,逻辑学要研究抽象思维的规律。
抽象思维的规律有包括基本规律和非基本规 律
基本规律主要有保证思维确定性的同一律, 保证思维前后一贯无矛盾的矛盾律和保证思 维明确性的排中律。
非基本规律指存在于推理等思维形式中的特 殊规律(通常称公理、推导规则)。
• 逻辑学与思维有密切的关系,那么,什么是思维?思维是 认识的理性阶段。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人脑对 客观世界的反映,是基于实践之上的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 性认识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感性认识是形成感觉、知觉和 表象的阶段,它对事物的认识是形象的、直观的、表面的。 理性认识就是在感性认识基础上,形成概念,作出判断和 推论理的阶段,它对事物的认识是抽象的、概括的、间接 的。例如,“犯罪行为”是对所有触犯刑法并依据刑法予 以刑事处罚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反映,它所揭示的不是某一 犯罪行为的具体特征,而是经过对各种犯罪行为的属性进 行抽象、概括而得到的关于这类行为的本质属性的认识。
第十二章 法律论辩逻辑(下)
第十二章 法律论辩逻辑(下) 第一节 法律辩护
一、法律辩护的特点 二、法律辩护的常用方法 第二节 法律辩论 一、法律辩论的特点 二、法律辩论的常用方法 思考与练习 附录:各章练习题参考答案 主要参考书目 ……
第一章 绪论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一、思维、语言与逻辑 “逻辑”是英文Logic的音译,它导源于希 腊文(逻各斯),原意是指言辞、思想、 理性、规律等。古代西方学者用“逻辑” 指称研究推理论证的学问。我国近代学者 将“逻辑”意译为“论理学”、“理则 学”、“名学”、“辩学”等。到20世纪 初,我国逐渐通用“逻辑”的译名。
法律逻辑学教程
(张大松教材)
2010年上学期
• 考试题型(12 小题型,7大类型) • 1、形式语言题(符号公式表达) • 2、判断分析题(相关逻辑知识运用) • 3、欧拉图示题(词项逻辑知识运用) • 4、字符填充题(词项逻辑知识运用) • 5、应用问答题(归纳逻辑知识运用) • 6、案例分析题(运用命题逻辑知识) • 7、综合应用题(综合运用逻辑知识)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一个多义词,主要有以 下几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如“建设和谐社会是中 国革命事业的逻辑继续”。
(2)指思维的规律、规则。如“法律辩护要合乎 逻辑”。
(3)指研究思维的结构形式及其规律的学科,即 逻辑学。如“学点文法和逻辑”。
(4)指某种特殊的观点、方法。如“杀人不眨眼 者所奉行的是暴徒逻辑”。
• 思维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思维内容是思维对象及其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思维有概念、判断、推理三
种基本形态,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及其属性作出断定的思维形态;推理是从已知知识得出 未知知识的思维形态。
思维形式就是同一类型的思维的共同结构。 • 何谓“同一类型”?(待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第四节 谓词逻辑自然推理 一、什么是谓词逻辑 二、谓词公式的生成 三、谓词逻辑的自然推理方法 思考与练习
第六章 归纳逻辑(上)
第一节 归纳逻辑概述 一、归纳逻辑及其特征 二、归纳与演绎的关系 三、归纳逻辑的种类
第二节 全称归纳推理 一、全称归纳推理的特征与种类 二、完全归纳推理 三、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四、典型归纳推理
第十章 法律论辩逻辑(上)
第十章 法律论辩逻辑(上) 第一节 法律论辩概述
一、法律论辩的含义与特征 二、法律论辩与推理的关系 三、法律论辩的合理性与正确性 第二节 法律论辩的逻辑规律 一、法律论辩逻辑规律概述 二、同一律 三、矛盾律 四、排中律 五、充足理由律 第三节 法律论辩的规则 一、论题规则 二、论据规则 三、论证方式规则 思考与练习
第九章 法律规范逻辑
第九章 法律规范逻辑 第一节 法律规范逻辑概述
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二、法律规范逻辑的研究内容 第二节 法律规范命题推理 一、法律规范命题的特征、种类及关系 二、法律规范命题直接推理 第三节 法律规范适用推理 一、裁决三段论 二、法律类推 第四节 法律规范选择推理 一、什么是法律规范选择推理 二、法律规范选择推理的应用条件 三、法律规范选择推理的类型 思考与练习
第三节 求因果归纳推理 一、求因果归纳推理及其特征 二、穆勒五法
第四节 特称预测归纳推理 一、什么是特称预测归纳推理 二、特称预测归纳推理的特征 三、提高特称预测归纳推理结论可靠性的基本要求
第五节 概率与统计归纳推理 一、概率归纳推理 二、统计归纳推理 思考与练习
第七章 归纳逻辑(下)
第七章 归纳逻辑(下) 第一节 类比推理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学是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思维方法的科学。
• 逻辑学首先是研究思维形式特别是推理形式及其规律的。
• 什么是思维的形式?什么是同类型思维?
(1)所有人都是要死的,基地组织成员是人,所以,基地 组织成员是要死的。
(2)船在海上,人在船上,所以,人在海上。
(3)所有法学专业学生都应学习法理学,本班同学是法学 专业学生,所以,本班同学应学习法理学。
第二节 命题逻辑的自然推理系统NP 一、形式语言L 二、推导规则与形式推演 三、NP系统的可靠性与完全性 思考与练习
第四章 词项逻辑(上)
第一节 词项慨述 一、词项及其特征 二、词项、语词和概念
第二节 词项的种类 一、单独词项、普遍词项和空词项 二、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 三、正词项和负词项
第三节 词项外延问的关系 一、相容关系 二、不相容关系
一个完整的体系。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 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 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 中的应用。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 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 称。 我们暂且称之为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中的一 门新兴分支学科,是一门研究涉法思维的形式、方法与规 律的逻辑学学科。
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 教育: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包 括法理学(法哲学)理论和各个部门法学 的基本理论教育,用科学的法学理论武装 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法律 价值观,权利义务观。
法治理念教育
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 先进的、民主的、理性的法治观,养成信 仰法治、践行法治、维护法治、为法治而 斗争的法律职业精神。
比较法律教育和国际法律教育
• 五是比较法律教育和国际法律教育,即培 养学生树立法律多元观和国际法治观,认 识国际法在构建和谐世界、促进全球经济 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运用国际法 律维护中国融入全球化和实施和平发展战 略中的各种权益。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 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的设置就是为了适应上述五个方面 的基本教育。除了这些基本教育之外,不同层次、不同类 型、不同特色的法学院系可以实施法学特色教育和拓展教 育计划,例如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系可以为学生开设中国 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社会学、法学方法论 等更多基础性和前沿性的课程;农业院校的法学院系可以 为学生开设更多与农业、农村、农民以及土、林、水密切 相关的课程;财经类院校法学院系可以为学生开设税法、 会计法、财政法、反垄断法等经济法课程;理工类院校法 学院系可以开设较多与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课 程;医学类院校法学院系可以开设较多与现代生物医学技 术运用、医患法律关系、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课程;师范 类院校法学院系可以开设更多与教育、教育者、受教育者 权益相关的法律课程……以适应全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 多样化需求。
法律制度教育
• 三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教育,使学生 深刻理解我国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时代 精神,把握以宪法为核心构筑起来的法律 体系及其各个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制度和 原则。
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的教育和训练
• 四是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的教育和训练, 培养学生树立程序意识、熟悉法律程序、 掌握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 律明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一、类比推理的含义与特征 二、类比推理的类型 三、提高类比推理结论可靠性的基本要求 第二节 溯因推理 一、什么是溯因推理 二、溯因推理的基本方法 三、提高溯因推理结论可靠性的基本要求 思考与练习
• 第八章 侦查逻辑 第一节 侦查逻辑概述 一、什么是侦查逻辑 二、侦查逻辑的特点 第二节 侦查解释与侦查推测 一、侦查解释的逻辑方法 二、侦查推测的逻辑方法 第三节 侦查假设 一、侦查假设及其基本特征 二、侦查假设形成的逻辑方法 三、侦查假设检验的逻辑方法 思考与练习
• 思维必须借助语言形式,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伴随整个体思维过程, 并总结、记录、巩固思维成果。(概念与语词、判断与语句、推理与句组句 群相应)
• 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 • p ∧ q(“法律是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制度”、“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
“当前的世界金融危机既是危难,又是机遇”这三个判断共同的结构形式。)
• 二、逻辑学的发展: • 逻辑学的第一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近代西方归纳
逻辑的产生(弗兰西斯·培根) • 逻辑学的第二次里程碑式大发展:现代数理逻辑
的产生(莱布尼茨—怀特海、罗素) • 逻辑学的第三次里程碑式大发展:辩证逻辑的产
生(黑格尔、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