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理论与实物若干问题探讨(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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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分析

项目代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分析

项目代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分析【摘要】项目代建制是一种从地方上首先出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中国石化近年来在原油商业储备库等项目建设中也采用了委托建设、委托管理模式,该模式是对一些公共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充分发挥竞争机制、规范监管、合理规避腐败等问题的良好方式,也是我们在改革中的进一步探索,但是目前由于实施时间较短,所以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少,本文就这些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关键词】代建制;政府;建设经理制(cm制);项目管理1 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基础不断增强,其中既有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发展经济的原因,也有政府引导的一些因素,而且随着经济形势的日益严峻,政府投资也不断扩大。

自2006年至2010年五年间,我国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09998亿元快速上升到27814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68%。

尤其是2008年爆发全球性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遭受重创,中国政府及时做出反应,于2008年底推出4万亿投资计划以及一系列扩大内需的刺激措施,为中国经济率先复苏并对世界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这些庞大公共项目的背后,其管理方式也成为一大问题,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由于“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模式,存在问题较多,尤其是贪污腐败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于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代建制便出现了。

该方式不但可以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还能实现对公共工程建设施工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计划的执行,实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目的。

但是目前由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理论研究和实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认识不一致,具体做法也不一致,在理论上和实施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2 实施代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国内目前有很多省份在试行代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且在许多工程项目上都取得了成功。

中国石化接受国家委托,由管道储运公司代建设和管理,先后完成了舟山册子岛、曹妃甸、日照、北山岭等原油商业储备库项目,从实施代建制的管理模式来看,虽然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都要求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原则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但从实施情况看还存在如下问题:2.1尚未建立有效的代建制管理法规体系虽然部分地方政府针对试行代建制出台了相关规定,但高级层面至今还没有出台代建制管理的相关规章办法,对代建单位及其代建行为的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规范,同时由于国家对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和对代建市场的监管等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障,现阶段没有解决好这些问题,这也直接影响到实施代建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代建制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代建制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9 2 投资北京 IV S EJN N E TB IIG
到把投资控 制在有 效 目标额 内算是 上上大 吉 了 基本 享受 ”不 到 和公司担保 相结合的方式。 节 余分 成 的待 遇 。而代建 人 的责任 是不 仅全 面完成 项 目建设 任 务 , 还 受一些潜在 风险 的影响 如代 建人还 要面对来 自项 目使 用单位 定
项 目
8 1-7 5 22
40 3
50 % .5

7 8 .7 7 29



区 属 某 少年 宫项 目 银 行 履 约保 函
75 00
5o 0
7O % .9
交通 银 行 马 甸分 理 处
备 注 : 照 代 建 合 同的 规 定 ,履 约保 函金 额 只 与代 建 项 目控 制 目标 额 有 关 ,不 与工 程 总概 算直 接 相 关 按
( )代建 管理费偏低 ,代建单位派驻人员缺位现象 比 一
较普遍
超 过 50万 元 的 履 约 金 。 而 区属 某 职 业 学 0
校 新建 项 目取 得 的 是 公 司担 保 且 担 保 公
普遍来看 ,代建管理费基本 占工程投资控制 目标额的 比重为 1 % 司 承 担 的仅 是 一 般 保 证 责 任 。3 担 保 金 额 左 右 ,代建 管理 费偏低 问题 已严 重影 响到代建 工程 的管 理和质 量。 低 。最 高 的 只 有 7 左 右 ,还 不 到北 京市 规 % 以我公 司负责 管理 的区属某职业 学校 新建项 目的代建 管理 费进行分 定 的 最 低 限 1% 。 正 因 为 取 得 履 约 保 函 的 0
行履 约保 函。银 行履约保 函是指按照规 定 由银行 提供 的、为担 保项 入 和 节 约 投 资 的 奖 励 关 于 代 建 收 益 比较 目代 建人履行 其在代建合 同项下 的义务的保证金 保函 。以我公 司代 低 的 问题前面 已经 阐述过 。关于节 约投 资

政府基础项目建设推行“代建制”中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政府基础项目建设推行“代建制”中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理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 ,更重要的 在招标方式中按照目前我国有关招投 . 是 必须熟悉项 目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 标的规定采用低价 中标方式。这种代 21完善 法制 建设 。确 立代 建 制度
为所有项 目各方利益主体创造有利的 建机构的选择方法导致实际招标活动 的 法律 地 位 条件 ,从不同的侧面来推进工程的顺 中,各代建机构一再降低代建费用 , 目前,在代建主体方面出现的种
3 ,但由于厦门市在有关代建制 《 % 试 代建主体普遍规模偏小,资产最多几千 制”的立法工作。实际操作上 ,可以
点 办法 》中并 没有 明 确代 建费 收 费下 万 ,面对动辄上亿元 、影响广泛的政府 让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
限和严格标准 ,有的项 目代建费仅占 投资项 目,一旦由于偏差引起大额的赔 下 ,先进行 有关政府投 资项 目建设 项 目总投资的 0 %。这显然不利于吸 偿时,代建主体根本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 . 7 代建制”的立法工作,在取得经验的 引高素质的代建队伍和人才参与项 目 和违约责任 。关于代建主体违约责任的 基 础 上 ,再逐 步进 行全 国 性的 “ 代建
通过对我国试行代建制情况以及
e . 代建主体的选择方式缺乏科学 总结 “ 代建 制 ”推 行 以来 的经 验 与教
报审 、工程投资控制 、招标投标 、设 性 。在 代 建制 的 实施 过程 中 ,代 建主 训,笔者认为完善代建制的构建思路,
计 、施工 、监理 、工 程验 收 、档案 管 体的选择采取政 府指定和招标方式。 当前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E l. rv 曩 膏
维普资讯
政 府
推 行 ‘ ‘ 问
摘 要 :本 文 针 对 目前 政 府投 资 项 目推 行 “ 建 制 ” 中 的 实 际 情 况 ,分 析 代 了代 建 制 实践 过 程 中所 凸现 的 问题 ,从 完善 法制 建 设 、制 定合 理 的代 建 费 用 、 大力 培 育 “ 建 ” 市场 、加 强信 用评 价 体 系建 设 、 完善 代 建 项 目的 风 代 险 防范 体 系 、改 善 企 业 的融 资环 境 等 方 面提 出 了完善 “ 建制 ” 的一 些 思 代

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问题探讨

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问题探讨

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问题探讨【摘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投资大、公益性等特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由于在项目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我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超”现象较普遍,腐败事件时有发生,投资效益往往不能最大化。

本文论述了政府工程项目的基本特征、工程项目管理中代建制与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模式的区别,概述了代建制在我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与发展;探讨了完善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措施。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前言:近年来,不少地方已意识到对现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

其中,较成熟和先进的一种方式就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

代建制与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这两种在国际上广泛运用的现代项目管理模式有着很大区别。

代建单位具有项目建设阶段的法人地位,拥有法人权利(包括在业主监督下对建设资金的支配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投资保值责任)。

而总承包商和项目管理企业都不具备项目法人地位,无法行使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因而项目使用单位无法从项目建设中超脱出来。

1 政府工程项目的特征政府工程项目不同于一般个人或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工程项目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资金来源具有公共性。

公众让出一部分权利给政府,把资金集中起来,利用政府的强制力,集中资源的优势来为项目服务,因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都投资巨大、影响大,产生的效益好坏与否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利益,所以政府工程项目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1 工程项目的非盈利性这是由政府工程项目的性质所决定的,这种性质就是非盈利性。

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般经济组织的投资活动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除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以外的投资都会追求高收益的回报,而对非盈利、难以盈利或投资回收期长的工程项目则不会涉足。

代建制前景广阔——就代建制的现状和发展专访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康克龙博士

代建制前景广阔——就代建制的现状和发展专访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康克龙博士
的 。 我 们 不 久 前 对 这 个 项 目作 了 回 访 ,这 个 项 目 已经竣 工 ,一 些 残 疾 人
口康 克 龙 总 经 理 。
运动 员已经进入基地训练 。这个训练 基地按 照国际标 准修建 了各类比赛场 馆 ,那些运动 员在为2 0 年残奥会作 08 准 备 。项 目座落 在 北 京 的 后 沙 峪 , 这 个项 目是中央政府2 0 年推 出的第一 05 个 代 建 试 点 招标 项 目, 当时 ,我 是这 个 项 目工 作 小组 的负 责 人 。 所 以 , 我 有幸比较早 地接触 了代建项 目。从残 联这个项 目完成之后 ,我们又陆续参

本 刊 记者 :康总 , 好 。 作 为 中 您 您 央政 府 在 北 京 实施 的 第 一 个代 建 制 试 点项 目的参与者和组织者 ,对我 国代 建 制 度安 排 一 定有 深 刻 的 感受 请 您 为 我 刊读 者 介 绍一 下 政 府投 资项 目推 行 “ 代建 制 ” 的 出 台背 景 和正 式 实 施 的现 实意 义 。 康 总 :好 。谢 谢 《 国工程 咨 询 》 中 杂 志对 代 建 制 度的 关 注 。 关 于这 个 问 题, 业界 讨 论 得 很 多 , 的 出 台背 景 , 它 其实很简单。中国投资建设制度在改 革的进程 中,推 出了很多新的制度 , 像 “ 目法 人 制 ” “ 目监 理制 ” “ 项 、项 、 招 标投标制” 合同制”等 ,但是 ,有 、“ 个 重 要 的 问题 一 直 没 有 得 到 解 决 , 那就是政府出资的项 目严格来说在产 权关 系界 定 上始 终 不 清 晰 , 这也 是 个 深 层次 的 问题 。 因为 这 些 项 目分 到 各 部门去管 ,最终谁对 这个项 目负责 , 在 传 统 意 义 下 它 很 难 得 到 解 决 。 以 往 ,项 目来 了 , 临时 搭 一 个 基建 班 子 , 项 目完 成 了, 班子 就 散 了。在 这 种 情 况下 ,很 多政 府 出资 的 项 目投 资 效 益 不 高 ,因 为 工 程 都 是 许 多 新 手 在 做 , 走 了很 多 弯路 , 因此 ,政府 投 资 项 目 几乎都出现 “ 三超”现象 ,即超概算 、 超规模、超标准 。对这种现象 ,我们 也分析过 ,在这些政府投资项 目主体 里 面 ,大 家都 是 国有 主体 。 比如 ,计 划部门审批立项 ,建设部 门管项 目实 施 ,资金 由财 政 部 门拨 付 ,大 家 各 管 摊 。 作 为项 目使 用单 位 ,它 也 是 国 有主体之一 ,在项 目立项报批时可能 概算很紧,到 了项 目开工后 ,使用单 位 主观 上 为 了项 目功 能 更 好 些 , 不 断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模式与相关问题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模式与相关问题分析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模式与相关问题分析【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逐步加大,“代建制”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管理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广泛推行。

关于“代建制”管理模式的研究已经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近几年来,我国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建设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由此基本达到了管理与投资的目的。

本文通过分析代建制的管理模式,并对其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关键词】管理分析代建一、前言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项目工程的质量、造价和进度的控制。

代建制是政府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对其投资项目全权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从而有效控制项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于我国在建筑管理领域起步较晚,从各地状况看,目前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模式上还不够成熟,有关部门与施工代建方的定位与责任义务还需要进一步确认。

进一步说,目前的“代建制”在一定程度上尚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和风险。

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探究分析,并完善相关机制,才能达到更好的代建管理效果。

二、代建制的内涵目前人们对代建制的定义说法不一,我国政府在2004年7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里面对代建制度有着明确的阐述和规定。

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并指出“代建制”作为一种特殊的工程招标方式,选择出整体水平较高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以使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其中,受到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定位与相关职责,并控制好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项指标,保质保量,严格控制好预定投资,并使工程按进度计划顺利竣工。

综合各地政府所实施的相关条例与办法,可以从大致上概括为以下内容:政府投资代建制度的核心定义应该是:具备一定代建资格的,而且技术实力足够的相关项目管理单位受到建设单位的委托,而后受到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所接手的国家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管理。

代建制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代建制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代建制是我国政府对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的产物,是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领域推行的一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在该决定中的第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代建制是指通过招标等形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1.国家倡导推行“代建制”在传统管理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以及实行自营性、临时性、分散性的管理方式带来了诸多问题。

代建制是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其初衷主要是解决政府部门基建专业管理方面经验不足,容易出现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的“三超”问题以及因缺乏有效的运作及监管机制,孳生腐败问题。

目前,代建制模式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普遍推行,并得到认可。

2.“代建制”的现状及问题(1)代建市场发展不完善现阶段的代建企业由下面三种单位转化而来:①由原来政府部门负责基本建设的人员组建而成,并在各自系统开展代建业务;②由投资咨询、造价咨询、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等咨询单位拓展业务来从事代建业务;③是由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转变而来。

在建设工程领域,技术服务类企业(如监理、设计、勘察、咨询等)良莠不齐、形式各异,代建单位也不例外,有挂靠的、出租资质的、也有接到业务转包的,凡此种种,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

代建单位作为专业化、社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组织和管理能力。

一些代建单位在技术、管理水平以及数量上,难以满足大范围推行代建制的要求,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潜在风险。

(2)代建单位服务费偏低目前,在实施代建制的相关文件中没有明确设置代建费的标准,代建单位服务费主要是参照执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经建函[2004]300号)第四项“项目代建单位代建管理费开支标准和核算办法”中的意见:建设单位自行确定项目代建单位和政府设立(或授权)产生的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不高于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严格核定。

代建制实践中相关问题探讨---梁独朕

代建制实践中相关问题探讨---梁独朕

代建制实践中相关问题探讨---梁独朕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深入,为了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代建制”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全国各地相继推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意见。

代建制是指政府对其所投资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标等规定的程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这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各地表述有所不同,如北京是指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60%以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宁波是指“凡建安工程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且市财政性资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管理条件的建设项目”;浙江省是指总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重庆市表述为“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经有权机关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1000万元以上,以及1000万元以下特别重要的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

“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要求为具有相应的咨询甲级或开发一级或设计甲级或监理甲级等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并经过政府投资或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取得代建资格许可。

“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委托勘察设计及监理、工程、设备招标及合同签订、办理相关建设手续、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和项目移交等。

宁波市较早开始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雏形工作,并于2002年5月正式发文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

期间本人较早参与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现结合自己体会,就代建制实践中的某些困惑内容提出来,与大家进行探讨。

1、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的方式不统一。

在代建工作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专项账户究竟设在哪一方合适?这一做法各地相当不统一,如北京是在代建单位设立专项资金账户,政府投资部分由投资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向代建单位拨付建设资金,由代建单位支付。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特别是对于在使用功能方面有特殊要求 、专业性较
强 的代建 项 目( 如 剧场 、 医院等 ) , 代建 单 位缺 乏这方 面 的专业人 才 。且 由于代 建费 用偏 低 ,代 建单 位往
关的行为活动进行绩效评估。可以从代建单位的质
量、 进度 、 投资 、 安 全控 制 的成果 大小 , 以及 代 建单 位
和权利 的。目前代建制实施过程中,代建人的法律
定位不 明确 ,由于代 建制 度 的相关 规定 是 由发改 部 门为 主 在推 动 , 而项 目管 理和 监 理制 度 是 由建 设 主
管部 门在负责 , 使得代建制在项 目管理时出现 了脱
节现 象 。其 主要 表 现是 在质 量管理 过程 中代 建单 位 在所有 的验 收表格 中无 签字 之处 , 在 办理 方案 报批 、
政府投 资项 目实行代 建制存在 的 问题及对 策
口文 / 福 建省机 电设备 招标 公 司 张广 国
自1 9 9 3 年厦门市开始探索在政府投资的公益 性项 目领域试行代建制以来 , 经过几年的发展完善 ,
福 建 省 多 地 也 陆 续 出 台 了政 府 投 资 项 目代 建 制 管 理 办法 , 并 在 一些 项 目上进 行 了实施 , 取 得 了较好 的
移 给代 建单 位 , 责、 权 不分 等诸 多 问题 。 因此 , 本文 针 对 代 建 制 推 行 过 程 中存 在 的 问题 及 需 要 采 取 的应
利润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施工企业来说参与项 目 代建的热情大大降低 , 不利于吸引高素质 的代建队 伍参与项 目管理 , 不利于提高工程项 目的建设水平 ,
阔、成绩卓越的职业项 目 经理。条件成熟时参照监
理、 施 工行 业组 织代 建管 理执 业资 格考 试 , 是提 高工 程代 建 管理 水平 , 保 证工 程质 量和 投资 效益 , 规 范建 筑 市场 秩序 的重 要措施 。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多年来 ,中招 国发秉承实业强国、民族复 兴 的理 想 和 追 求 ,奉 行 誓诚 信 、效 率 、 创 新 、 共赢 竹 之 宗 旨,不 断 增 强 服 务 水 平 ,丰 富 业 务 服务 范 围 。一 贯 坚 持 以市 场 为 导 向 ,视 业 主 需 求 为 己任 ,在 工 程 项 目管 理 (含 项 目代 建 )、 投 资 咨询 、招 标 代 理 、 采 购 (国际 贸易 )等 专 业 服 务领 域里 多有 斩 获 、渐 显 锋 芒 , 已成 为 勤 智专业、诚信可托 的咨询服务型企 业。
和利 时公 司控 制 与 自动 化 系 统 产 业基 地 二期 建 设 项 目— — 投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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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中 招 国发 工 程 项 目管 理 有 限公 司
Guofa Enginee ring Project Managem ent Co.,Ltd.
北 京 中招 国发工 程 项 目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称 “中招 国发 ’’) 由 中 国机 电设备 招标 中 心资产管理公 司、中民国际经济合作公司及部 分 自然 人 投 资 组 建 ,注 册 资 本 1 000万 元 。 中 招 国发 以实施 建 设 项 目全 过 程 管 理 及 项 目代 建 为 核 心 业 务 , 目前 具 有 工 程 咨 询 甲级 资 格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机 构 甲级资 格 、 中央 投 资 项 目招 标 代理机构 甲级资格及对外 贸易经营资格 ,并通 过 了IS0900 1:2008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中 国人 民抗 日战 争 纪念 馆 装 修 改造 —— 工 程 项 目管 理

代建工程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代建工程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代建工程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代建工程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施工合同招评标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及建议:(一)施工供电问题:招标及合同文件约定:一是招标文件约定施工电源由承包人自行与地方供电部门联系,就近引接地方电源,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与地方供电部门的协调、电价协商、所需供电线路及变配设施等一切工作和相关风险及其所需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所需全部费用均已计入各标段的投标报价中。

二是招标文件中对B、C、D、E标分别明确了接线点。

现场实际情况:①招标文件中提供的B~E标电源接入点,施工现场并不具备接入条件;②由于地方电网供电质量不能满足实际工程施工需求,公司为推动工程进展,协调库区B~E标委托***工程公司在2011年6月签订了《水电站35KV变电站至A标营地35KV(含临时变电房修建)及10KV 线路架设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司及监理作为第三方进行了该合同的见证签字。

③公司在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实际购电成本扣回了库区B~E标的用电费用。

公司最后采取的措施: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将供电问题转变为甲供电,同时承担新建的施工电源架设费用共计680万元,并按承包人投标电价进行按实扣回或补偿电价差。

建议:施工供电问题再招标时同意由发包人供应。

总的来说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是有限的,我们在招标、评标定标时应充分评估承包人承但的风险或其提出的种种优惠条件,若实施过程中其并不能承担或未能有效实施势必影响工程建设及管理。

(二)材料核销问题招标及合同约定,水泥、钢筋、炸药:按计量支付的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分析表中的发包人供材单耗计算核定总用量,在上述核定总用量之内所供应的水泥、钢筋、炸药,发包人按上表所列相应价格与承包人结算;凡超过上述核定总用量以外的部分,发包人将按在交货地点的当期实际价格(市场价格)的1.1倍与承包人结算。

但若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材料当期实际价格(市场价格)低于上表所列供应价格且承包人材料用量未领足(即实际材料领用总量小于核定总用量)时,则发包人将有权从承包人结算款中扣回其未领足部分材料的差价。

代建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与解析-代建职能

代建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与解析-代建职能

代建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与解析代建职能论文导读::我国代建制经过5年的试点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本文主要针对代建招标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且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方法。

以期能够为代建制的完善与发展提供借鉴。

论文关键词:代建招标,代建职能,代建资格我国代建制的发展源自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

……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的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历经5年的试点和发展,北京、重庆、黑龙江、山东、江苏、四川、湖南、安徽、贵州、福建、云南、深圳以及浙江等都相继进行了多形式的“代建制”,并出台了一些关于“代建制”的管理规定。

伴随着代建制惊人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代建职能,也出现很多问题,例如市场准入、性质认定、责任界定、代建模式等,这些问题集中暴露在代建招标过程中。

本文对北京、上海以及山东等地的代建制运作方式进行了分析,基本上将代建分为两阶段代建的模式,即前期代建和实施阶段代建。

由于项目使用人即为项目法人的限制1,在代建制的实行过程中代建单位基本上是项目管理服务的性质。

本文以此判断为基线,针对代建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的解析。

1 代建招标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招投标法的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勘察、施工、设计、监理和主要的材料设备都应该招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这个范围内也没有明确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的选择是否属于强制招标范围。

也就意味着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在实际项目运作中基本上都是通过招标方式来选择代建单位的。

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以在市场运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1代建单位的投标资格认定推行代建制的最主要的目的是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

但是国家现有的政策文件对于项目管理单位的“专业化”没有明确的定义。

目前对于项目管理单位的基本要求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资质”。

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代建制的产生是我国政府对投资体系进行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建设投资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成立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不论是在市场化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均表现了独到的优势。

但是,在“代建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许多。

重点词:代建制问题对策项目代建制最早发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 。

代建制的推行,重点在于采纳公然竞争的方式选择拥有专业素质的代建单位,用合同来拘束代建单位的代建义务。

一、项目代建制的必需性及意义1、政府对项目的看管更为规范有力,项目管理水平易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代建制” 加强了项目建设各方的责随意识,经过职责分工,项目建设各方之间产生相互监察的关系。

使用单位在提出项目功能和建设要求后,其主要工作就是对代建单位的监察,有益于自觉规范投资管理行为。

2、有益于保证工期,提升工程质量。

代建制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利用代建单位独立的、强盛的专业化项目咨询管理力量,加强和完美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及其决议的民主化、科学化 ; 科学合理地优化工程设计方案; 依据投资控制目标、设计与施工的最正确联合要求,优化工程设计,进而解决工程设计与施工长久相互脱节、磨擦而产生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失控等诸多问题。

3、有益于截止腐败。

“代建制”的推行将打破现行政府投资体系,使用单位不再介入项当先期服务、建设备工和组织施工、监理、资料设备采买等环节的招标定标活动,不过负责进行监察,这将有益于截止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腐败事件发生。

代建制这类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可能不是为了预防贪腐,但它的实施战胜了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将有效截止项目建设的贪腐行为,成为从源泉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障。

二、项目代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管理代建制度是跟着政府投融资体系与建设管理体系改革的产物,不论是在市场化运作、项目管理等方面,均表现了独到的优势。

但是,在“代建制”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许多。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范文(二篇)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范文(二篇)

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范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领域对于项目管理与建设模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代建和项目管理是两种常见的建设模式,也是建筑行业常用的管理方式。

本文将对代建和项目管理两种模式进行制度分析,旨在找出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并探讨如何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模式进行管理。

二、代建模式的制度分析1. 代建模式概述代建模式是指委托专业的代建公司代为全权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

代建公司将承包商、设计师、工程师等各个专业的人员聚集在一起,通过专业的管理团队实现整个项目的有序进行。

2. 代建模式的优势(1)专业化管理:代建公司中的管理团队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计划,提高整个建设流程的效率和质量。

(2)责任明确:代建公司作为整个项目的总监督者和管理者,承担着全面负责的职责,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对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负责,避免了责任不清晰的情况。

(3)降低风险:代建公司通过专业的管理和监理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降低项目风险,并减少额外的成本。

3. 代建模式的劣势(1)高成本:代建公司需要专业的管理团队和相关设备,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投资。

而且代建公司会根据其提供的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加大了工程建设的成本。

(2)依赖性:代建公司的专业人员对于项目的成功进行至关重要,一旦管理团队出现问题,可能会对整个项目产生较大的影响。

(3)信息不对称:代建公司作为项目的代表,与业主之间形成一定的信息上的不对称,可能导致代建公司挑选的承包商存在利益关系,影响建设过程的公正性。

三、项目管理模式的制度分析1. 项目管理模式概述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包括项目计划、组织、协调、监督等环节。

项目管理机构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目标和时间节点进行。

2. 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势(1)整体性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具备全局观,能够从整体上协调各个环节,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工程项目代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工程项目代建制度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是由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其特点是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这样代建制才在我国逐步推行。

目前,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健康发展,我们应予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

对此,结合工作实际,就代建制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谈一点个人浅见,供参考。

一、代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法规不全。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虽然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但目前,国家尚未建立项目代建制配套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亦未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

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致使项目代建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甚至处于无序状态。

如没有对代建人授予相应的法律地位,代建合同的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清晰,代建人在履行代建职能时,难以正确地把握工作的范畴和职责,代建人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法律授予的地位。

再如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尚未有明确的说明,合作双方背反的期望目标便对建设工程项目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

等等这些,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是十分不利的。

(二)机制不活。

目前代建企业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有些由一些行政富余人员,这个明显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为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效果,但由于他们的存在,公司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因无规定而迟迟无法开展,且长期的机关作风使得他们的思想观念与现代企业的发展、创新精神格格不入。

【项目管理知识】项目代建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

【项目管理知识】项目代建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

项目代建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一、项目代建定义我国的法律法规依据国际上项目“代建制”早起源于美国建设经理制(CM)。

CM是业主委托建设经理来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

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单位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

国内“代建制”的引入是为了解决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和经验不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终达到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已由“投、建、管、用”多位一体的模式逐渐向“投、建、管、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

国务院于____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明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加快了我国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步伐。

____年11月16日,建设部又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实质上就是规范“代建制”操作。

各地以地方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了部分规范“代建制”。

如北京、上海、重庆、武汉陆续颁布地方法规来规范“代建制”管理。

目前通过试点主要形成了,“上海模式”、“重庆模式”、“深圳模式”综合各地情况,项目代建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1)工程前期征地拆迁和市政配套等工作的协调管理;(2)协助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4)协助招标公司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标工作;(5)向业主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合同谈判与签订;(6)负责优化设计,核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7)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8)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9)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业主审批;(10)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或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业主审核,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12)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解析_1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解析_1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问题及对策解析发布时间:2022-12-07T03:48:12.355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第15期8月作者:贾楠[导读] 建设工程领域作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之一贾楠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 400023摘要:建设工程领域作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之一,一直是人们高度重视的,对于现代建设工程而言,如果要确保建设工程管理更具实效性,要将招投标管理做到位,尤其是要寻找到可行的措施来保证管理得到加强,如此方可使得市场竞争更加的公正,暗箱操作之类的行为可以真正避免。

从国家层面来说,招投标管理的受重视程度是较高的,为了保证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要对此有清晰的认知,并加以有效落实。

文章主要针对企业招投标管理开展深入探析,寻找到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措施来保证管理创新能够真正实现,进而使得企业能够保持稳健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对策引言招标投标强调的是公平竞争、公开交易,参与的主体包括业主方、承包方、中介方,这些主体的积极参与可促进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开透明,各承包方之间通过公平竞争,使招标方实现优中选优。

但是建设工程涉及各参与主体的实际利益,导致招标投标中存在不公平问题,要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使用有效的监管措施,以确保招标投标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1建设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重要作用首先,择优选择实施单位保障项目质量。

在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并按有关程序进行施工,才能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招标的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通常会在激烈的竞争和严格的审核中,选出同等条件下较优的投标人和供应商。

招标过程中的筛选行为和招标的透明性,能更好地防止暗箱操作、选择优质的实施单位、保证工程项目质量。

其次,提高竞争力。

招标能够最大程度地激励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增强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履约意识,从而促使他们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技术的投资、提高整体实力,避免返工等不需要的损失发生,从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支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良性循环发展。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数据分析报告

序号 1
地区 大兴
日期
标题
2020-06-16 2020年大兴区社区青年汇自主活动及自主项目
中标情况 中标
三、股东及出资信息
截止2020年6月24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以及中国比地招标网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息公开来源尚未公 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考。
2.2 企业招标情况(近一年)
企业近十二个月中,招标最多的月份为2020年01月,该月份共有2个招标项目。

序号 1 2 3 4 5
地区 大兴 大兴 朝阳 朝阳 朝阳
日期
标题
2020-06-16 2020年大兴区社区青年汇自主活动及自主项目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20-06-16 2020年大兴区社区青年汇自主活动及自主项目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35567825Q
工商注册号: 110108003569931
组织机构代码:
735567825
法定代表人: 陈大海
成立日期:
2002-02-0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1
地区 朝阳
日期
标题
2020-01-09 羊坊店街道重点区域高值预警和溯源溯点溯责服务项目
中标情况 中标
北京博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
序号 1
地区 大兴
日期
标题
2020-06-16 2020年大兴区社区青年汇自主活动及自主项目
中标情况 中标
北京市大兴区星光社会工作事务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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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的资本主义国家。

在公有产权制度安排下,所有者代表缺位是一道难解的题,其表现是产权不明晰,而产权不明晰的结果便是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以及腐败滋生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说法,一种新的制度供给必然对应着某种制度需求。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推论:“代建制”是应运而生的产物。

作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所涉及的合约主体包括:出资人(包括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项目使用单位和建设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及其它咨询服务机构)。

在传统的投资体制下,出资人的工作重心基本放在项目立项、资金审批等前期环节上,而项目的实施,则是由使用单位或是由使用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组建的业主委员会(临时机构)来完成。

由于项目资金主要是由政府拨付的,概(预)算越大,项目的建设标准就会越高,这无疑促成了使用单位尽可能争取追加概(预)算的主观动机。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由于现行收费标准基本上是依项目投资规模而定的,因而投资规模越大,对建设单位就越有利,于是在追加概(预)算的问题上,建设单位具有推波助澜的动因。

由于在传统投资体制下,概(预)算的约束对于同样是国有背景的使用单位来说是软性的,于是,政府投资项目几乎百分之百超概算便成为现实。

要想有效扼制政府投资项目普通存在的“三超”及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弊端,就必须要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的所有者缺位和概(预)算软约束的问题,在这样的需求背景下,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代建制”应运而生。

从制度设计者的角度来看,“代建制”的基本架构大致如下:(一)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为手段,确定专业代建单位,并通过高度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保证投资效率和项目建设质量;(二)在出资人、代建人、使用单位之间建立起市场合约关系,以法律为手段使合约主体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形成刚性约束,从而使投资概(预)算等成为刚性指标;(三)赋予代建人项目法人地位,使其为出资人补位,从而化解所有者缺位的矛盾,这是使“代建制”行之有效的根本保证。

上世纪 90年代末,由福建、安徽等地率先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公司代替业主实施建设。

2002年以后,北京、宁波、深圳、重庆等地开始了“代建制”的试点工作。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十几个省市相继开始了“代建制”的推广工作。

北京、宁波、重庆、贵州、苏州等省市还陆续出台了关于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或《实施细则》。

财政部也于2004年9月出台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导意见》。

而安徽、陕西以及广东深圳和云南昆明还相继成立了“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等代建项目管理机构。

从各地试点项目所反馈的信息来看,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政府投资项目长期存在的“三超问题”得到了有效扼制,这对“代建制”在全国范围内的大面积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代建制”实务相关问题浅析几年来,“代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许多经验,但仍有不少问题有待研讨,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模式之争目前,“代建制”的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成立专门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的事业性机构,如“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深圳市公务局”等都是专门组建的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

其主要做法是,在批准项目建议书时确定代建项目,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后,由发展改革委下达代建任务,代建机构开始工作;二是有限选定代建单位模式。

如武汉市通过招标选定了三家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市发改委在这三家企业中指定代建单位,并下达代建任务;三是按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单位模式。

如北京市发改委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具备资格的代建单位,其中项目总投资、代建单位管理费等均由招标确定。

尽管几种模式各有所长,但从试点的效果看,还是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的模式更符合“代建制”的特性,实际效果也更好。

比较而言,政府机构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招标人、代建人、使用单位均为政府机构,因而使得这种制度安排无法形成控制投资的刚性约束机制,一旦出现质量、工期和投资超概算问题,难以处罚代建单位和挽回损失。

另外,代建单位也无法从根本上摆脱政府领导的干预;有限选定代建单位模式的主要问题是,因受政府指定,所以控制投资的约束机制仍然缺乏刚性,易受政府干预,且代建单位缺乏主动性、积极性;而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单位的模式,由于通过竞争机制和运用市场合约的手段将责任落实到代建单位,从而形成了有效控制投资的刚性约束机制,因此实际效果更加明显。

•代建合约的框架设计以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单位模式,其合约主体主要包括:投资人(发改委)、项目使用人、招标代理人和代建人。

投资人与招标代理人形成招标代理委托关系,再由招标代理人按照规范程序对代建人进行公开招标,其间项目使用单位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与评标活动。

目前,代建合约的框架设计大致可以分为二种。

其一,是由投资人、项目使用人和代建人三方共同签订代建合同。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三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明确,特别是对代建人的保障更为有利。

但不足的是,由于投资人(作为计划审批机关)直接作为合约的一方承担了较多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合约发生纠纷或诉讼,投资人将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

此外,如果“代建制”全面推开的话,投资人将势必陷入大量的具体事物中去;第二种模式是将代建合同分拆成二个具有关联关系的法律文件。

首先,由投资人给代建人出具一份项目代建委托书。

该委托书对代建人的基本权力、责任、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对委托方的责任、义务则作了简化处理(投资人的权力、责任集中表现在:( 1)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资金计划分期分批拨付项目建设资金;(2)监督代建过程,参与重要评标等活动;(3)组织项目验收和调解项目使用人与代建人的合同纠纷等。

项目代建委托书的作用在于确立代建人在代建合约中的法律地位。

其次,由项目使用人与代建人签订项目代建合同,该合同对双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代建人的资质要求及其法律地位从代建人的工作性质上看,其所从事的工作与项目管理十分相似,但作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而专门设计的一种制度安排,代建人充当项目法人则是必不可少的。

上述特性决定了对代建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一定资金实力与信用;(2)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与实施能力;(3)具有相关资质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众所周知,现阶段无论是工程项目管理还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都还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甚至对工程项目管理尚没有资质认定的标准。

因此,在“代建制”试点阶段通行的一种做法,是用与工程项目管理相近的一些资质作为代建人的进入门槛。

例如:北京市曾经推出 1+x的代建人资质要求,即代建人必须具备工程咨询的甲级资质,同时兼有1项以上的其它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资质(例如:工程招标、设计、监理、施工等资质)。

目前较为通行的做法是只要具备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一级、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中的任一项即可作为入门资格。

对于上述资质,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代建,那么房地产开发和总包类企业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项目运作和施工能力,因而最适宜做代建人;另一种意见认为:施工总包类企业的特点是运用建筑技术和施工管理方法,获得丰厚的承包利润,然而其一旦被选为代建单位后恰恰不能再作为施工总包。

而咨询管理类企业是以专业化的管理技术、手段、经验协助或代替业主对工程项目实施投资管理和组织建设。

比较而言,无论是从企业的自身需求还是管理特征方面,咨询管理类企业作为代建人从理论上讲应是较优的选择。

当然,出于对履约能力的考虑,作为代建人的咨询管理类企业还应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一定的注册资金和出具履约保证金的能力)。

目前,代建人作为项目法人的制度设计与现行的法律环境还存在一定矛盾。

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管理主要实行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项目管理制和总包制等基本制度,而政府主管部门在涉及办理工程项目的各种审批手续上均要求以使用单位的名义办理。

因此,作为项目法人的代建单位在与地方行政审批部门(例如:建委、规委、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市政管委、园林绿化、公安交通、消防、人防、环卫、海关等)的接洽中还存在着一定困难。

在法规还没有赋予代建人与现行法律环境相配的地位前,只能由各地的计划审批部门与当地政府各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代建的管理模式目前,在代建制试点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代建管理模式有二种:•全程代建模式:在项目伊始,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通过公开招标选1.定代建人,代建开始的节点既可以安排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这一点上,也可以视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安排在项目前期的其他节点上。

从现行的项目审批程序的特点来看,一般认为在建设项目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代建人进入最为合适。

初设批复意味着概算产生,而在有了概算这一基本数据后,一方面,招标人可以在编制代建单位招标文件时将其列入标底。

另一方面,又可以使投标人在编制项目代建工作大纲时有的放矢。

同时评标人在评标时能够有据可依。

代建结束的节点,可以安排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也可在合同中设定为项目保质期满之时。

由于全程代建对代建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故比较适宜规模适中、专业不很复杂的一般性项目。

对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或涉及的专业、技术较为复杂的大型项目,有业内人士建议可以采取联合代建模式,即由二家以上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共同组成代建人,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共同履行代建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据了解,试点阶段采用这种模式的还比较少。

2. 两段式代建:两段式代建是将建设项目拆成项目前期代建和后期代建两个阶段。

项目前期代建是从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始至项目施工总包、监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为止;项目后期代建一般从申领项目开工证开始至项目施工保质期结束。

前期代建比较适宜咨询管理类背景的项目管理企业,后期代建比较适宜有总包类背景的项目管理企业。

两段式代建的优点是按不同阶段工作特点进行分工,这不仅使代建风险降低,而且从现行法律环境和行业现状上讲,可操作性强,且专业化管理的程度也比全过程代建模式要高。

但不足之处在于,一方面投资人需要协调的内容较多,前、后期代建之间的衔接易出问题;另一方面,这种人为的分拆,不利于项目工期、质量、投资的总体控制。

相对而言,两段式代建比较适宜规模大、工期长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资金、代建收费及奖励制度1. 由于代建人作为项目法人出现,因而与一般项目管理模式显著不同的是,项目的建设资金原则上是应当分期下达给代建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和支付的。

具体作法是,代建单位设立代建项目资金专户,资金管理部门按照资金计划分批拨付给代建单位,并由代建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的规定支付给施工总包、监理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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