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第十单元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与药品召回制度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四篇)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疗主管部门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当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疗主管部门(科)。
5.医疗主管部门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一、本医疗机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
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专(兼)职人员对所使用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调剂员配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医疗机构所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四、医疗机构如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____部门报告。
五、发现非本医疗机构所经营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发现者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不良反应专(兼)职人员应立即通知保管员、调剂员,停止该批号药品销售,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七、对已调配出去的部分药品由不良反应专(兼)职人员发文要求顾客退回,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方法处理。
八、医疗机构应经常对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份,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原重复发生。
药品召回制度(5篇)
药品召回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1、《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召回药品的管理。
四、内容:1、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造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经营等原因,可能存在药品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
3、药品召回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4、药品召回分级(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物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企业各环节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确认后,立即采取停销措施,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企业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在接到药品召回通知后,根据召回级别和相关时限要求,依据企业有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的规定,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进行召回计划的实施。
7、质管部门召回药品应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退回供货企业,并做好召回药品的召回和处理记录,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质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药品召回制度(2)是指针对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风险,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生产企业或经营者主动召回已上市的药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的制度。
药品召回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及时防止和控制药品的质量问题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药品召回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素:1. 监管部门的责任: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药品质量和安全,以及对不合格药品的召回进行管理和指导。
2. 召回程序和流程: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者需要设立召回管理制度,包括召回的程序、流程和方案,确保召回工作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范例一、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卫生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五、如发现非本医疗机构经营的药品导致可疑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对于已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存在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应由专职人员立即通知保管员和调剂员,停止该批次药品销售,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对已调配出去的药品,由不良反应专职人员发布召回通知,要求顾客退回,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八、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保管制度:一、本医疗机构应秉持质量至上的原则,遵循“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准则。
明确药品质管员、采购员、验收员、保管员、养护员、调配员的职责,确保药品的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并履行职责。
二、药品必须从合法经营的单位购进,并留存其合法经营证明以备检查。
严禁私自外购。
首营企业的合法性需严格审查,确认其持有《药品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GSP或GMP证书及营业执照,证件内容应一致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同时,应审查首营企业的质量信誉,必要时对其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察或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相关批件和质检报告。
三、进口药品购进时,需索取口岸检验报告及中文注册证复印件,药品说明书需有中文标识。
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及合格标志,实行文号管理的还需有批准文号。
对质量不合格或货单不符的,应拒收。
四、严格进货质量控制,做好验收工作,确保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无误。
验收员需对到货进行即时验收,仔细核对两号一标及外观。
对手续不全、资料缺失、质量可疑或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有权拒收或提出拒收建议。
不合格药品和未经质量验收的药品不得入库销售。
五、购进药品需有合法票据,并建立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确保票、账、货相符,以备查证。
六、保管员应根据药品特性进行科学储存,确保布局有序,便于存取。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4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报告和监测的一套制度和管理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与药物有关的不良病理生理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对于评价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指导用药决策、发现和控制药物的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是通过患者、医生、药师、药店等渠道主动报告或接受被动报告的方式进行的。
相关机构如监管部门、药监机构设立专门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心,负责接收、分析和处理不良反应报告。
报告应该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用药情况、不良反应的描述等内容,并建立匿名化的报告机制,保护患者的隐私。
二、监测机制。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主要通过对不同渠道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来实现。
监测的渠道可以包括医院、药店、药物生产企业等,数据来源可以是病历、药品销售记录、市场调查等。
监测的目的是对不良反应进行长期、广泛、系统的跟踪,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的风险,为药物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评估方法。
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评估是判断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评估主要包括了解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严重程度、相关性以及可能的危害程度等。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临床观察、前瞻性研究、回顾性研究等。
评估的结果将会影响药品的监管决策,包括药品上市许可、药品说明书修订、药店经营许可等。
四、风险管理。
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结果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及时对有风险的药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止、限制销售,加强警示标识等。
药品生产企业应该及时修订药品说明书,增加相关预防措施和警示信息。
医生和药师应该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和监测,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信息共享。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结果应该向相关利益方进行分享。
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促进患者、医生、药店、药品生产企业等利益方积极参与到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中来。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4篇)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依法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领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是指对使用药品后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或药害的事件进行监测和报告的活动。
第四条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应当依法进行,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机制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机制是指由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统计工作,并依法对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
第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人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并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
第九条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报告程序第十条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二)药品的名称、批号、生产企业、规格等相关信息;(三)不良反应或药害的症状、体征等详细信息;(四)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或药害的原因和影响范围;(五)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第十一条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逐案调查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上级药品监管部门。
第十二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公共卫生措施。
第四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的处理和追责第十三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进行处理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二)吊销涉事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三)撤销涉事药品的批准文号;(四)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药事管理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男人看完这些文章还没过隐吗?请速度看下面的↓↓男人推荐精彩文章↓↓注:下载原文后点及连接进入,不下载无法观看秘少妇*女主播*玩车震,一晚17次*姿势诱人,原来是因为。
【视频】新婚妻子对忄生·生·活不满足,老公被迫离婚.... !点此进入(太刺激了!)少妇自述:老公出差,邻居偷进我房间,要了我7次(视频)点此进入……(好给力)秘ge哥秘啊!爽,爽..死..宝贝..呀!我还要...啊..内附视频...↓↓女人推荐精彩文章↓↓注:下载原文后点及连接进入,不下载无法观看30天提升1个罩杯,不做男人一手掌握的女人!嫩模内供全国货到付款(推荐阅读)谁说丰胸是长久之计?我的罩杯一日暴涨,想多大就多大,老公永远在骚动!波波小姐”让你的胸不再尴尬,想要多大就有多大!(女人必看)500万人见证减肥牛货!少吃多运动都是骗人的,她们回家都在偷偷喝这个!《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1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一年五月四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将不良反应报告报送至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监测中心进行进一 步评估和报告。
04
监测和报告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对象和内容
培训对象
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中涉及药品不 良反应监测的相关人员,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中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人员。
根据评估结果,对于存在不足之处的人员,应进行再次 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能力 和水平。
05
法律责任和违Biblioteka 处罚法律责任1 2 3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 个人均负有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义务。若未履 行该义务,将面临法律追究。
严重违法行为
对于隐瞒、谎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行为, 将视为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 处以相应的罚款。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置指南 药品个例不良事件处置指南
相关统计报表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01
02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表
03
04
药品个例不良事件报告表
药品风险评估报告
05
06
药品安全性评价报告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06
相关文件和附件
相关政策文件
药品管理法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相关政策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
相关政策文件
处方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疫苗管理法
相关技术指南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规范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与意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制度旨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不良反应的上报、监测、评价和处理进行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教学等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二、药品不良反应上报2.1 报告主体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个人均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应当履行报告义务。
2.2 报告时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时限为发现不良反应后的24小时内。
2.3 报告内容2.3.1 基本信息报告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基本信息、不良反应发生时间、不良反应表现、处理措施等。
2.3.2 详细信息报告在基本信息报告的基础上,详细描述不良反应的发展过程、相关检查结果、治疗经过及转归等。
2.4 报告途径2.4.1 电子报告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进行在线报告。
2.4.2 纸质报告提交至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5 报告要求2.5.1 客观、准确、及时报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虚报或伪造。
2.5.2 保密原则报告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3.1 监测主体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个人均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体。
3.2 监测内容3.2.1 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监测,掌握其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3.2.2 药品安全性信息收集国内外药品安全性信息,关注药品安全性风险。
3.3 监测方法3.3.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过自发报告、主动监测、哨点监测等方式开展。
3.3.2 药品安全性信息监测通过文献检索、网络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等途径开展。
3.4 监测频次3.4.1 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3.4.2 药品使用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四、药品不良反应评价与处理4.1 评价主体药品不良反应评价由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等共同参与。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四篇)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医疗、安全用药,规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第三条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药房临床科室为药械不应监测工作运作的常设部门。
第四条医护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记录在《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登记本》上,及时对症处理并汇报院领导小组或上报。
第五条医护人员发现紧急、严重或群发的不良事件需要立即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夜间或节假日通知总值班),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尽快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初步判断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1、因用法原因(品种选择、剂量、用法、配伍等)与相关人员协调解决。
2、对疑为药物不良反应的,组织填写不良反应报表并上报。
3、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而导致纠纷的,由医务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六条医护人员树立药品不良反应观念,学习相关知识,结合病情和药物特点(遵照说明书),慎重选用药物。
用药前告知病人,药物治疗有风险发现不适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第七条发现不良事件后,及时处理,进行有效严谨的沟通,对于紧急、严重或群发的不良事件及时报告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第八条有关人员延误不良反应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九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不良事件是指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及时掌握和评价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制定相应的监测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监测流程、数据分析和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基于对公众用药安全的关注和保障。
该制度的目标是及时获得并评估药品在临床应用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为药品的监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流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监测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收集、记录、报告和评估。
首先,药品监测机构要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信息,包括病例资料、不良反应描述和用药史等。
然后,将这些信息进行记录,包括日期、症状描述和相关医学检查结果等。
接下来,监测机构要及时向相关的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提供完整的不良反应报告。
最后,相关专家对这些报告进行评估,分析可能的风险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数据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数据分析是保证制度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报告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全面了解药品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高发的不良反应,可以加强监管和管理措施,防止不良反应的再次发生。
对于新药品的不良反应,可以及时进行风险评价,提醒公众和医务人员注意使用注意事项。
四、管理措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管理措施包括监测机构的建设、专家团队的组建和信息管理的完善等。
首先,建立专门的药品监测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其次,组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估专家团队,为监测报告的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方便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传递。
总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
在制度建立方面,可以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和组建专家团队来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
监测流程中要注重信息的收集、记录、报告和评估等环节。
数据分析是制度有效性的重要保证,通过对不良反应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管理措施。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3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配合药监部门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用于本医院所有购进、使用药品中所出现的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管理。
二、部门职责1.药剂科:(1)药检室: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2)各调剂部门:负责收集和反映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医院临床科室。
负责反映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三、内容1.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本医院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2.医院鼓励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四、职责、报告与监测1.本医院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
2.成立医院和药剂科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领导小组:(1)药剂科小组成员及其成员:刘福强、王艳萍、李洪彬、赵文萃、周慧琴(2)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成员:五、人员职责1.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领导工作,对是否是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群体性的药品不良反应作出判断。
2.药检室工作人员为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对一般的药物不良反应实行按月报告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以网络报告为主,纸质材料报告为辅的报告方式。
3.评价与控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小组按时在医疗质量分析会上通报、分析、评价进一阶段的药品不良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4.对已经确认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六、相关处罚医院各科室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或警告:(1)医院工作人员不按要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2)科室或个人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3)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4)故意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二)为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配合药监部门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3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为加强药品在我院使用的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____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范围:我院临床应用所有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责任人:临床医师、护士内容:一、报告制度1.应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____部____号____年____月____日施行),积极做好本院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报告工作。
2.积极协助临床医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及时收集、汇总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时限上报。
3.应及时向医务人员通报有关药品的不良反应,以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4.在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或____医院药品不良反应学术活动。
5.所有药学人员应当熟悉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处理流程。
二、药品不良反应定义。
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三、报告程序:1.临床医师和护士在临床诊断过程中,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科主任或护士长,科主任或护士长及时通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
2.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科室对患者病情及用药情况进行分析、调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对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情况需反馈给药库主任。
四、处理流程:1.若患者情况紧急,不论判断如何,都应及时对症处理,并把药品不良反应因素列入对原因的考虑之列,再次详细询问既往史,并避免使用过敏发生率高的药物。
2.对本事件是否为药品不良反应做出判断,若判断有困难,请示上级医生或反馈给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同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联系,并妥善保存原始资料,等待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人员的进一步处理。
4.一旦判断是药品不良反应,待患者情况稳定后,应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内容尽量详尽。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召回是指制药企业或监管部门为防止、减少和消除药品使用风险,主动采取的收回市场上已经流通或销售的药品的措施。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是指制定和实施药品召回的程序和要求,旨在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召回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通过及时有效地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制药企业,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经营企业和国内药品经营企业。
3. 召回的分类和级别根据药品的安全风险,召回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 - 一级召回: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药品。
- 二级召回: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药品。
- 三级召回:存在一般安全风险的药品。
4. 药品召回程序4.1 召回通知制药企业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问题后,应立即向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并在24小时内发布召回通知,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召回药品的名称和批次号; - 召回的原因和风险等级; - 召回的时间和范围; - 召回的措施和要求; - 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
4.2 召回组织制药企业应指定专门的召回小组负责组织和执行召回工作,召回小组应包括以下成员: - 召回负责人; - 生产或进口药品的质量负责人; - 宣传和媒体联系人; - 法务部门代表; - 市场监管部门的代表。
4.3 召回措施根据召回的风险等级,制药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 暂停生产或进口该批次药品; - 在市场上停止销售该批次药品; - 通知经销商和医疗机构停止使用该批次药品; - 对已售出的药品进行召回,包括回收、销毁或替换等。
4.4 召回报告制药企业应在召回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 召回的过程和措施; - 召回的效果和影响范围; - 召回的总结和改进措施。
5. 召回后的处理5.1 召回的追踪制药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召回追踪系统,跟踪已经召回的药品的处理情况,确保召回措施的有效执行。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第三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及时、公开的原则,确保药品安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体系。
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制定监测计划,组织实施;(二)收集、评价、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三)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宣传、教育和培训;(四)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向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监测情况。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明确监测工作流程;(二)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三)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审核、评价,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四)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和培训;(五)配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
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第九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报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报告人姓名、联系方式;(三)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四)药品基本信息,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五)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地点、表现、程度、治疗及转归情况;(六)报告日期。
第十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及时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收到报告后,应当对报告进行审核、评价,必要时开展调查;(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告单位,并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四)报告单位应当根据监测机构的反馈意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3篇)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加强本院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原则一可疑就报3.鼓励个人上报不良反应病例,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4.对严重、罕见的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____天内报市不良反应恤测中心。
5.对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人病例,须随时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6.列未按规定报送或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个人将给予批评及处罚。
1.加强本院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原则一可疑就报3.鼓励个人上报不良反应病例,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4.对严重、罕见的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____天内报市不良反应恤测中心。
5.对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人病例,须随时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6.列未按规定报送或隐瞒药品不良反应的个人将给予批评及处罚。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2)是指对于使用药物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医务人员、药师、患者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通过特定的渠道进行报告,以便监测和评估药物的安全性。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评估和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确保药物的安全使用。
通过收集和分析不良反应报告,能够了解药物的安全性和效果,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信息,为医生和药师提供指导,改善药物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测渠道:设立特定的机构或平台,接收和统计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2. 报告程序:医务人员、药师、患者或其他相关人员可以通过特定的渠道进行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需要提供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和不良反应的具体描述等信息。
3. 数据分析: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报告会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严重程度、相关因素等。
4. 风险评估:通过分析不良反应数据,评估药物的安全性,确定药物的禁忌症、警示语和注意事项等。
5. 资料共享: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结果通常会进行公开或分享,供医生、药师、患者和监管机构参考和利用。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监测和评估药品的不良反应,制定本报告制度。
二、报告内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2. 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企业等。
3. 不良反应描述:详细描述发生的不良反应的症状、发生时间、持续时间、病情严重程度等。
4. 用药信息:包括用药途径、剂量、频率等。
5. 其他相关信息: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相关检测结果等。
三、报告流程1. 发现不良反应后,报告人应尽快向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进行报告。
2.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接到报告后,应认真审核报告内容,并进行初步的调查和评估。
3. 如需要进一步评估和调查,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可以要求报告人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或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4.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及时对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5.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对报告人保密,并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通报有关不良反应信息。
四、报告要求1. 报告人应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告内容,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2.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报告,并追踪调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告知后续措施和建议。
五、违规处理对于故意提供虚假的报告,或者违反本报告制度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保健食品等。
以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评价药品的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监管部门等。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特制本制度(一)召回药品的范围1.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各种原因禁止在临床继续使用的药品。
2.生产商、供应商因药品的安全原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因素要求召回,并经药剂科确认须召回的药品。
3.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超出预期范围(药品说明书、文献报道、已有临床经验等)的和/或严重的不良事件/反应,由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员提出建议,经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须及时召回的药品。
4.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或设计印制存在缺陷、不符合规定,或有其他不宜继续使用的问题,须及时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的分级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将药品召回分为三级:1.一级召回指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应在24h内召回。
2.二级召回指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应在48h内召回。
3.三级召回指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应在72h内召回。
(三)药品召回的管理与流程1.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履行药品召回义务,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停止药品使用。
2.药剂科各相关部门接到临床可疑的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由药剂科到临床科室查看情况并封存可疑药品,科内尽快组织调查并全面分析、评估不良事件,认为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按照药品召回流程进行召回,如为药品不良反应按照院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流程进行报告。
3.临床科室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当发现集中未知的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时应马上停止使用,同时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员提出建议,由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根据情况确定进一步处理措施。
4.接到药品召回通知后,需对药品进行紧急封存,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并将药品召回情况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
药品召回相关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处置流程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患者安全与诊疗质量时,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
召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
召回药品处置流程如下:1、药房工作人员在药品养护、调配、发药等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时,迅速报告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再上报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及药学部主任。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及时通知各个药房暂停该药品的发放。
2、药剂科主任或质量管理小组决定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商、召回范围、召回级别、药品替换、主要执行人员等后,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通知相关药房进行药品召回.3、药剂科主任、药库负责人接到上级或厂家的药品召回信息后,通知相关药房负责人进行药品召回。
4、药房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接收退回的药品,统一妥善保管,填写《药品退回登记本》。
5、当继续使用被召回药品将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时,各个药房负责人应尽可能联系患者,通知其停药,请求协助送回或取回应召回药品。
如果使用被召回药品不会对治疗或患者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患者要求退回药品且符合规定时,应收回药品。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本制度针对因质量原因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不宜临床使用(紧急报道的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的药品召回过程的管理.二、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药品必须召回:(一)药品调配、发放错误.(二)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三)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四)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六)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七)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分组(一)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序分级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事管理——第十单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与药品召回制度(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概述
1.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与类别
(1)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药品不良反应的类别
药物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按其与药理作用有无关联而分为两类:A型和B型。
A型药品不良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
该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常与剂量有关,可以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艹卓)类引起的瞌睡、抗血凝药所致出血等。
B型药品不良反应,又称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
它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一般与剂量无关联,难于预测,发生率低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恶性高热、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可预测性、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又可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新的药品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①导致死亡。
②危及生命。
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监督主体及其主要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及其职责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总体要求
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应当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4.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置程序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报告。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获知的死亡病例进行调查,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
15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5.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报告与处置程序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在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
6.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以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7.药品重点监测的法定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常考察本企业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和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应当开展重点监测;对本企业生产的其他药品,应当根据安全性情况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三)药品召回制度
1.药品召回
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召回义务的内容
(1)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2)药品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
(4)药品使用单位应当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