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 电信服务侵权风险(法规增加、法规更新、风险增加)
中国电信宽带接入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用户:
衷心地感谢您使用中国电信产品,根据我公司现场勘查,贵公司所在位置,存在接入安全隐患,为了保证您的权益,我公司将宽带接入风险告知如下:
□接入路由途经()电力杆。
□接入路由需经()掩埋。
□接入路由需经()污水、电力管道。
其他:
以上风险的存在,在接入路由被破坏时,会导致无法按照电信标准时限修复。
用户姓名
联系电话
安装日期
接入号码
用户地址
宽带套餐
客户经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
1.业务中断
2.发现电信路由被破坏
3.配合中国电信保护用户可控段的路由安全
用户意见
上述风险我已知悉并理解,认可“使用建议”。
用户签名:日期:
合规风险管理清单
4.01.05 资金管理违规
4.01.06
外汇收支结算违 规
4.01.07 担保业务违规
4.01.08
金融衍生品交易 违规
4.01.09
关联交易价格违 规
4.01.10
关联交易披露违 规
4.01.11
人力资源管理违 规
4.01.12 招标违规
4.01.13 生产活动违规
4.01.14
进出口及代理业 务违规
公司资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的开立、审 批、使用、核对和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监 管机构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外汇收支及结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被监管机 构的处罚。 公司担保业务违反国家规定和上市地监管机构的要 求,导致公司担保业务失误,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金融衍生品交易不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国际法规和惯例,被监管机构处罚或 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有失公允,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损害公司利益或被监管机构的处罚。 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处罚,影响公 人力资源的引进、使用、薪酬、福利、保险、退出 等管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劳动法规相 关规定,侵害员工合法权益,引起劳资纠纷、被监管 机构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损害公司利益、声誉。 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招标(如肢解建设 项目,逃避公开招标,泄露标底等;或者开标评标 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评标委员会成员缺乏专业水 平或与投标人串通等),导致舞弊行为发生,财产 损失或声誉损失。 生产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处罚,公司利益受损。 进出口业务及代理业务违反国家有关外贸、海关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被监管机构的处罚,损害 公司利益。 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制定或调整公司产品 /服务价格,导致公司被监管机构的处罚。
电信增值业务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
电信增值业务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信增值业务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一项特殊的服务,电信增值业务需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受到监管措施的限制和保护。
本文将就电信增值业务的政策法规以及监管措施进行探讨。
一、电信增值业务政策法规1. 电信法规范指引电信法规范指引对电信增值业务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我国电信行业管理条例明确界定了电信增值业务的定义、发展条件以及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电信增值业务进行了相关规定,包括许可、备案、运营要求等。
2. 市场准入备案制度电信增值业务运营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许可。
我国工信部实施的电信增值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电信增值业务运营者的备案和许可程序、要求和流程。
任何未经备案或许可的运营者都将面临法律追究。
3. 信息安全标准与法规随着电信业务的数字化,信息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保护用户信息及数据安全,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安全标准和法规。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法》等文件规定了电信增值业务运营者在信息保护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定,包括用户信息保护、安全评估等内容。
二、电信增值业务的监管措施1. 经营许可制度我国对电信增值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书后才能从事该业务。
许可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电信增值业务市场,减少不合格经营者的存在,并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
2. 监督检查与抽查相关管理部门对电信增值业务运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以确保其业务合规。
监管部门可以随时要求运营者提供业务数据、经营情况等信息,对业务合规性进行评估,确保电信增值业务的合规运营。
3. 处罚与纠正措施对于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电信增值业务运营者,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严重违规者甚至会被吊销许可证。
4. 用户投诉处理机制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建立有效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至关重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7年第2号)-工信部信管函[2017]20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7年第2号)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7年第2号)工信部信管函[2017]204号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服务基本情况(一)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截至一季度末,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5.48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3.45亿户。
“宽带中国”战略稳步推进,宽带提速效果日益显著。
固定宽带用户达到3.11亿户,其中20Mbps及以上用户占比达82.8%,50Mbps及以上用户占比达49%。
移动宽带用户达到9.97亿户,占比达74.1%,其中4G用户快速增长,全国新增4G用户6627万户,总数达到8.36亿户。
(二)网络运行安全畅通。
一季度,全国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行平稳,春节及“两会”期间,通信服务质量整体稳定,电话接通率、互联网可接入率等符合《电信服务规范》指标要求。
通信行业积极应对地震、气象等突发事件,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应急通信保障。
累计投入应急通信保障人员6881人次,抢修车辆2601台次、油机4367台次,恢复基站723站次、光缆245公里,迅速恢复灾区通信服务,确保应急指挥畅通和公众通信网络整体运行平稳。
(三)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融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优化发展环境,全面释放创新活力和市场能量,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
电信服务商违约行为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解析
电信服务商违约行为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解析在现代社会中,电信服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电信服务市场的逐渐开放和竞争加剧,一些电信服务商的违约行为也日益增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为此,我们有必要对电信服务商违约行为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进行解析,以期加强对电信服务商的监管,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某电信服务商在广告中宣称其提供的网络速度极快,并承诺在签约后提供无限量流量。
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消费者发现网络速度极其缓慢,且在使用一定流量后,该服务商就限制了消费者的使用。
此时,消费者可以根据《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电信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案例二: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某消费者与一家电信服务商签订了合同,约定了一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该服务商频繁出现网络故障,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网络服务。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该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某电信服务商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承诺提供特定服务内容,如电话咨询、维修服务等。
然而,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该服务商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该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综上所述,电信服务商的违约行为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我们有必要加强对电信服务商的监管,并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在面对电信服务商的违约行为时,也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使电信服务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1026 IDC服务违规风险(法规新增)
11002266 I I D D C C 服服务务违违规规风风险险涉涉及及到到的的法法律律法法规规1、《电信条例》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4、《互联网IP 地址备案管理办法》5、《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6、《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涉涉及及到到的的法法条条1、《电信条例》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中国电信赔偿标准
中国电信赔偿标准
中国电信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确定的。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中国电信赔偿的一些基本标准和原则:
1. 服务中断:如果由于中国电信的原因导致用户的通信服务中断,中国电信通常会按照中断时间和影响程度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2. 通信质量问题:如果用户在使用中国电信的通信服务时遇到质量问题,如通话质量差、网络速度慢等,可以向中国电信投诉,并要求赔偿。
赔偿金额可能与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关。
3. 契约违约:如果中国电信违反了与用户签订的合同条款,例如未按时提供服务、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等,用户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金额可能与损失的具体情况相关。
4. 个人信息泄露:如果由于中国电信的原因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用户可能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金额可能根据泄露信息的敏感性和泄露给第三方的影响程度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服务类型、合同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用户在遇到问题时,应该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与中国电信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赔偿标准。
电信行业的痛点与整改措施
电信行业的痛点与整改措施一、电信行业的痛点电信行业作为信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承担着保障通讯畅通的重要职责。
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用户需求的增长,电信行业也面临着一些痛点问题。
1. 高额资费电信行业在资费方面存在较高的收费问题,这造成了不少用户负担过重。
尤其是移动数据流量资费相对较高,限制了用户使用互联网服务。
而且,由于市场竞争不充分,运营商之间缺乏真正竞争性的价格战略。
2. 不合理套餐设置当前电信市场上存在各种复杂晦涩、难以理解的套餐设置,给用户选择和使用带来困扰。
很多消费者表示,在选择套餐时容易被噱头式营销所迷惑,并无法明确自己需要哪些具体功能和服务。
3. 低质网络体验尽管中国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宽带网络速度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有部分地区和用户经常遭遇网络拥堵、信号不稳定、断连等问题。
特别是在高峰时段,用户很难享受到良好的网络体验。
4. 信息泄露和垃圾信息骚扰电信行业存在着一些严重的数据安全问题,包括个人隐私泄露、账号密码被盗用等。
此外,垃圾信息骚扰也广泛存在,许多消费者频繁接收到来自陌生电话和短信的广告和诈骗信息。
二、整改措施为了解决电信行业面临的这些痛点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1. 降低资费针对高额资费问题,各大运营商逐步推出了更加具有竞争力的价格策略。
通过套餐优化和流量提速降费等方式来满足用户需求。
政府还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竞争环境健康,并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处罚。
2. 简化套餐设置为促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于促进电信业务套餐价格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通知》要求电信运营商简化套餐设置,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消费者选择的便利性。
此外,还应推动在应用商店上线明码标价、全网销售等方式降低用户获取成本。
3. 提升网络体验为了改善低质网络体验问题,加快推进5G技术建设和网络升级,增加带宽和传输速率。
同时,各大运营商需要加大投资力度,在热点区域增设基站和优化无线覆盖,以提供更稳定、高速的网络服务。
电信增值业务的安全与保护措施
电信增值业务的安全与保护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信增值业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安全威胁和隐患。
为保护用户的利益和信息安全,电信运营商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与保护措施。
本文将探讨电信增值业务的安全问题,并介绍一些常见的保护措施。
一、安全隐患与威胁电信增值业务的发展给用户带来了便利和乐趣,但也带来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威胁。
首先,用户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泄露。
在注册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时,用户需要提供个人信息。
如果这些信息不被妥善保护,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给用户带来损失。
其次,电信诈骗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
不法分子通过伪装成电信运营商或相关合作机构,诱导用户泄露个人信息或进行非法交易。
此外,电信增值业务的漏洞和技术缺陷也可能导致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二、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为了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电信运营商和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严格管理用户信息。
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用户信息的合法获取、存储和使用,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监管。
其次,加强用户信息的加密和存储安全。
运营商应加强对用户信息数据库的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信息进行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此外,运营商还应加强对第三方渠道的监管,确保他们合法获取和使用用户信息。
三、预防电信诈骗和欺诈电信诈骗和欺诈是目前电信增值业务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为预防此类风险,电信运营商和相关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用户教育和宣传。
运营商可以通过短信、彩铃等方式向用户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的知识和技巧,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其次,建立举报平台。
运营商应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此外,运营商还可以与公安机关合作,共同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的专项行动。
四、加强技术保护措施为了防范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电信运营商需要加强技术保护措施。
首先,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
电信增值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解读
电信增值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解读随着电信行业的不断发展,电信增值业务作为重要的服务领域之一,正日益受到广大用户的关注和需求。
为了确保电信增值业务能够有序开展,并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加大了对电信增值业务的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管政策执行力度。
本文将对电信增值业务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进行解读。
一、电信增值业务的定义和分类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在传输、交换和呼叫业务以外,为了满足用户特定需求而提供的具有附加功能、附加价值的业务。
根据实际情况,电信增值业务可分为短信业务、彩信业务、流量叠加业务、铃声业务、增值信息服务等多个细分领域。
二、电信增值业务的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电信增值业务的发展和运营,各国都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中国为例,目前电信增值业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电信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
首先,《电信法》是电信行业的基本法律。
它明确了国家对电信事业的管理职责,对电信运营商开展电信增值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对各类电信业务进行了划分和定义,对电信增值业务的范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最后,根据《电信法》和《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了电信增值业务经营的条件、程序和监管要求。
三、电信增值业务的监管政策为了保护用户的利益,各国对电信增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主要包括:准入管理、运营管理、费用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
在准入管理方面,各国都规定了电信增值业务的经营许可制度,要求经营者必须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开展业务。
在运营管理方面,各国要求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对业务的内容、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管。
各类服务的内容必须合法、健康,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在费用管理方面,各国要求电信增值业务的定价必须公开透明,不能存在欺诈行为。
此外,各国还制定了相应的费用监管政策,对电信增值业务的费用进行严格控制,保护用户权益。
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
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信增值业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是现今电信增值业务中最为关键的议题之一。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挑战和信息保护措施。
一、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挑战随着电信增值业务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网络安全挑战:1. 数据泄露:电信增值业务涉及大量用户数据的收集和储存。
如果这些数据泄露,将对用户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2. 线上犯罪:电信增值业务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渠道。
例如,网络钓鱼和诈骗活动可能通过电信增值业务进行,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
3. 恶意软件和病毒:恶意软件和病毒可能通过电信增值业务传播,对用户设备和网络造成损害。
4. 未经授权的访问:未经授权的访问可能导致个人账户和敏感信息的窃取。
二、电信增值业务的信息保护措施为了保护用户的数据和网络安全,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采取了一系列的信息保护措施:1. 加密技术:采用加密技术对用户数据进行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2. 多因素认证:引入多因素认证,如指纹识别和短信验证码,提高用户账户的安全性。
3. 实名认证: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减少虚假身份和欺诈行为。
4. 安全漏洞修复: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确保系统不受已知漏洞的影响。
5. 信息共享和合作:与其他组织、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进行信息共享和合作,共同抵御网络安全威胁。
三、用户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除了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的信息保护措施,用户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至关重要:1. 强密码设置:用户应该采用复杂且独特的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以减少账户被破解的风险。
2. 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避免点击可疑链接、下载未知来源的软件,保持警惕,以防止恶意软件和病毒感染。
3. 使用安全的Wi-Fi网络:避免在公共Wi-Fi网络上进行敏感操作,以防止信息泄露。
电信行业常见涉税风险防范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第十八条防范指南:重点关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不符合会议费项目不允许税前列支。
结合明细账摘要栏内容以及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查看会议资料中的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应符合税前扣除要求,特别关注会议费中的"旅游费”"购物卡”等支出,不得计入会议费。
十二、收到政府补助、奖励代扣个税手续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未及时确认收入风险描述:收到政府拨付的农村通信建设补贴经费、财政部门的企业奖励金、地方财政拨入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光缆拆迁补偿费、地税部门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未及时确认收入的风险。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五条防范指南:应关注"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查阅政府拨付款项文件,确认收到的政府拨付的农村通信建设补贴经费、财政部门的企业奖励金、地方财政拨入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奖、光缆拆迁补偿费、地税部门返还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应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
十三、逾期未返还的保证金未确认收入风险描述:对超过合同约定还款期确实无法偿还客户的消费保证金、逾期未返还的工程质保金等未做纳税调整少缴所得税的风险。
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
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信增值业务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给电信增值业务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从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两个角度,探讨电信增值业务在安全方面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网络安全是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电信增值业务中,网络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首先,电信增值业务涉及到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和财务信息,一旦泄露,将给用户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其次,电信增值业务利用互联网进行传输和交互,网络数据可能会遭到黑客入侵、恶意攻击和病毒传播等威胁,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系统崩溃等严重后果。
因此,加强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防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针对网络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
各电信增值业务运营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其次,采取多层次的网络安全措施。
包括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传输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同时,加强对服务器和数据库的安全管理,防止黑客攻击和非法侵入。
此外,也应加强与网络安全部门和相关安全机构的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除网络安全外,电信增值业务还面临着各种风险,如欺诈问题、合规风险、商业风险等。
在电信增值业务中,欺诈行为屡见不鲜,如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
这些不正当的行为不仅损害用户权益,也会破坏市场秩序。
因此,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刻不容缓。
为了预防欺诈问题,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电信增值业务进行规范管理。
其中包括明确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处罚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次,电信增值业务运营商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识别和防范欺诈行为的能力。
此外,还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如数据分析和风控系统,对用户的交易行为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拦截可疑交易。
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评估与风控措施优化
1.完善合规管理
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电信增值业务的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业务审批、备案等程序。同时,建立与相关监管机构的沟通渠道,了解最新的法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业务运营策略。
2.市场调研与用户需求分析
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喜好,及时调整和优化增值业务的产品和服务策略。
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评估与风控措施优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信增值业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潜在的风险,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有效的风控措施来保障用户利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风险评估
1.法规及政策风险
电信增值业务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法律纠纷的风险。
2.市场需求不稳定风险
电信增值业务的需求受到市场行情和消费者趋势的影响,市场变化可能导致业务需求的下降,从而产生收入减少的风险。
3.技术创新与技术风险
电信增值业务的发展需要不断推陈出新的技术创新,但新技术的不稳定性和安全性可能会带来技术风险,比如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
4.安全与隐私风险
电信增值业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和财务信息,安全和隐私问题一直是用户关注的焦点。任何安全漏洞或数据泄露可能导致用户隐私被侵犯,从而引发严重的信任危机。
3.加强技术安全保障
投入足够的资源加强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网络安全方案、数据加密策略等,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4.风险预警与监测
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实时监测系统,及时获取风险信息并进行分析,提前制定应对措施,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5.增加用户教育与沟通
通过用户培训、信息公告、客户服务热线等方式,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教育用户如何有效地使用电信增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务,预防风险和避免损失。
《电信运营商法律法规解析与应用》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对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以确保其安全性 、可控性和可审查性。
电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技术保障
处理流程
电信运营商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 构,负责接收、处理和回复用户投诉 。对于重大、复杂的投诉,应进行调 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用户明 确的处理意见。
用户权益侵害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因电信运营商的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 责任。
行政责任
电信运营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
06 电信用户权益保护法律解 析
用户权益的内容与保障措施
用户权益内容
包括通信自由、通信秘密、自主 选择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 。
保障措施
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 信运营商的义务和责任,建立用 户权益保护机制,如用户投诉处 理机制、损害赔偿机制等。
用户投诉处理机制与流程
投诉渠道
用户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电信运营商投诉,也可以向 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合规性自我审查
合规性整改
运营商应建立合规性自我审查机制, 定期对其业务、产品、服务等进行合 规性评估。
对于发现的合规性问题,运营商应及 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潜在风险。
合规性审计
运营商应接受政府监管部门或第三方 机构的合规性审计,以确保其业务、 产品、服务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运营商的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识别
核算方法
电信资费的核算应遵循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一般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 法。即先核算提供电信服务的成本,再加上一定的利润来确定资费标准。
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与风险防控
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与风险防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电信增值业务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严重。
本文将探讨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电信增值业务的概念与特点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基于传统电信业务,通过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服务进行开发的一类创新业务。
它通过给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功能和服务,增加了电信运营商的收入,提高了用户体验。
电信增值业务的特点包括:1. 多样性和创新性。
电信增值业务可以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如短信、彩铃、流量套餐等。
2. 跨终端和多平台。
电信增值业务可以在手机、电视、电脑等多个终端上使用。
3. 直接与用户接触。
电信增值业务由电信运营商直接提供给用户,没有中间环节。
二、电信增值业务的网络安全风险1. 数据泄露风险:由于电信增值业务涉及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一旦这些数据泄露,可能导致用户隐私暴露、经济损失等问题。
2. 通信链路窃听风险:黑客可以通过监听通信链路,获取用户传输的信息,从而进行各种非法活动。
3. 木马病毒风险:电信增值业务的用户终端可能会受到木马病毒的感染,导致用户隐私泄露、设备被操控等问题。
4. 社交工程风险:黑客可以利用社交工程手段,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和登录凭证,从而对其进行攻击。
三、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1. 数据加密:电信运营商应采用加密技术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保护,防止数据泄露。
2. 通信链路保护:电信运营商应加强对通信链路的安全监控和防护,防止黑客进行窃听和篡改。
3. 终端防护:电信运营商应提供终端安全软件,并加强对终端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木马病毒的感染。
4. 用户教育与认证:电信运营商应加强对用户的安全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同时,应采取多层次的用户身份认证措施,确保用户身份的真实性。
5. 安全监控与应急响应:电信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
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增值业务在现代社会的通信领域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然而,伴随着其快速发展,电信增值业务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并提出一些防范策略,以帮助电信企业和用户降低风险并提高安全性。
一、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介绍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风险管理对于电信企业和用户的重要性。
电信增值业务的本质决定了它涉及着大量的信息交互和数据传输。
因此,一旦出现风险,可能会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问题,严重影响电信企业的声誉和用户的信任度。
因此,风险管理应该成为电信企业和用户共同关注的问题。
二、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1. 数据泄露风险在电信增值业务中,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是最为重要的资产。
然而,由于技术和人为的因素,用户数据可能会被黑客窃取或不当处理,进而造成用户的隐私泄露和身份盗用风险。
2. 营销欺诈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可能通过电信增值业务进行各类诈骗活动,如虚假宣传、欺骗销售等。
这类风险不仅会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电信企业的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3. 技术故障风险电信增值业务依赖于复杂的信息技术系统,一旦出现技术故障,可能导致服务中断、信息丢失等问题,进而影响用户的体验和信任度。
三、防范策略1. 加强技术保障电信企业应加强技术保障措施,确保信息交互和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这包括加密技术的应用、建立灾备机制、定期演练等,以应对各类潜在风险。
2. 完善用户隐私保护电信企业需要制定严格的用户隐私保护政策,并确保其执行。
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并且只在用户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3. 增强风险意识电信企业和用户都需要增强对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电信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员工培训、提供安全意识教育等方式,增强员工对风险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
而用户则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警惕各类诈骗行为,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4. 加强监管与合作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信增值业务的监管,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法规。
电信增值业务的合规与风控管理
电信增值业务的合规与风控管理随着电信业的迅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信增值业务作为电信运营商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得到了广大用户的热衷追捧。
然而,随之而来的也伴随着一系列合规与风险管理问题。
本文将从电信增值业务的合规和风险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旨在帮助电信运营商合理运营增值业务,保护用户权益。
一、电信增值业务的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业务运营和管理的一种方式。
电信增值业务也需要遵守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规定。
首先,电信运营商应当进行注册登记,并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这是合规经营的基础,只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增值业务。
其次,电信运营商在经营增值业务过程中,应当确保业务内容合法合规。
禁止制作、发布违法信息,如淫秽、恶俗、暴力等内容,保障用户健康环境。
另外,电信运营商还应当与具备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资质的企业合作,确保合作伙伴的合法性和合规经营。
二、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管理除了合规经营,电信运营商还应注重对电信增值业务的风险管理,以保障用户权益和运营商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1.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问题。
例如,可能涉及恶意扣费、虚假宣传、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2. 信息安全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是电信运营商的重要责任。
运营商需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服务器、网站和用户数据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的侵入。
3. 资金风险电信增值业务往往涉及到资金结算。
运营商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与合作伙伴之间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流转安全可靠。
4. 投诉处理电信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投诉,并不断改进服务水平,提高用户满意度。
5. 审计与监管电信运营商应及时对自身的电信增值业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监督。
总结电信增值业务的合规与风险管理是电信运营商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电信服务事故赔偿
电信服务事故赔偿1. 引言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信服务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电信服务的普及和依赖程度的增加,电信服务事故也时有发生。
这些事故给用户带来了不便和损失,因此,电信服务事故赔偿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2. 电信服务事故的定义电信服务事故是指在使用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故障、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或遭受损失的情况。
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中断、通话质量差、信息泄露等。
3. 电信服务事故赔偿的背景随着电信服务的全面发展,用户对于电信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电信运营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给用户带来了困扰和损失。
因此,制定电信服务事故赔偿制度成为必然。
4. 电信服务事故赔偿的原则电信服务事故赔偿应遵循原则: - 公平公正原则:赔偿应根据用户遭受的损失大小进行,不做任何歧视和偏袒。
- 及时赔偿原则:电信运营商应在事故确认后尽快向用户提供赔偿,不得拖延。
- 合理赔偿原则:赔偿金额应合理反映用户遭受的损失,不能过高或过低。
- 严格监管原则:相关政府机构应对电信运营商的赔偿行为进行监管,确保其合法、公正。
5. 电信服务事故赔偿的实施为了实施电信服务事故赔偿,国家应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构。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 立法制定电信服务事故赔偿法律法规,明确电信运营商赔偿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 设立电信服务事故赔偿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电信运营商的赔偿行为。
3. 用户遭受电信服务事故时,应及时向电信运营商提出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4. 电信运营商在收到赔偿要求后,应尽快调查核实事故原因,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5. 赔偿金额应以用户遭受的损失为基础,同时考虑电信运营商的过失程度等因素。
6. 用户对电信运营商提供的赔偿金额不满意时,可向电信服务事故赔偿管理机构申诉。
6. 相关问题和建议在实施电信服务事故赔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用户对电信服务事故赔偿制度的了解。
电信用户申诉认责
电信用户申诉认责电信用户申诉认责,是指当电信用户在使用电信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或不满时,向电信企业提出申诉,要求企业承认责任并解决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信行业的快速发展,用户申诉现象逐渐增多,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电信用户申诉认责的背景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电信业务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
然而,在享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用户可能会遇到信号不稳定、服务质量差、收费不明确等问题,导致用户对电信企业产生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电信用户申诉认责成为一种合理的维权途径。
二、电信用户申诉的原因和问题1.信号不稳定:用户在拨打或接听电话、上网时,遇到信号不好、通话断续、网速慢等问题,影响正常使用。
2.服务质量差:用户在咨询、投诉过程中,遇到客服人员态度恶劣、解答不专业或推诿责任等情况。
3.收费不明确:用户对套餐内容、费用结算等方面存在疑问,觉得电信企业存在乱收费现象。
4.售后服务不到位:用户在设备维修、更换等方面,觉得电信企业的售后服务不到位。
三、电信公司应对申诉的措施1.建立完善的申诉处理机制:电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申诉处理部门,对用户申诉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2.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客服人员素质,改善服务态度,为用户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3.公开透明化收费:明确套餐内容,合理制定费用标准,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4.加强售后服务: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及时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用户如何合理维权1.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用户在申诉前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权。
2.保存证据:遇到问题时,用户应第一时间保存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截图等。
3.提交申诉:向电信企业提交申诉,要求企业承认责任并解决问题。
如果企业未能妥善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4.寻求法律途径:如果电信企业未能履行责任,用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电信用户申诉认责的重要性电信用户申诉认责是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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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11电电信信服服务务侵侵权权风风险险涉涉及及到到的的法法律律法法规规1. 《宪法》2. 《民法通则》3. 《合同法》4. 《著作权法》20105. 《商标法》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 《居民身份证法》8. 《反垄断法》9. 《刑法修正案(七)》10. 《广告法》11. 《反不正当竞争法》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决定》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8. 《电信条例》19. 《第三代移动通信服务规范(试行)》20.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21.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2.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3. 《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4.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5.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26.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执行时间的批复》27.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音乐著作权使用费问题的复函》2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29、《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增加风险:1、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被侵权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风险2、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涉涉及及到到的的法法条条1、《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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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3、《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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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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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5、《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7、《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8、《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9、《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