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半小时辅导第2讲
例题--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1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二章讲义2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收入应征收增值税B.纳税人随同软件产品销售一并收取的维护费应征收增值税C.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纳税人按期收取的维护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且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其收入应征收增值税[答疑编号5787020202]『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掌握)【要求】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
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例题】某汽车生产企业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答疑编号5787020301]『正确答案』纳税人处理错误。
应纳增值税=28×5×17%=23.8(万元)应纳消费税=28×5×9%=12.6(万元)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 638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4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38 000(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要点】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02讲_税法的概念与特点、税法原则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Ⅰ)比较重要的一章,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础理论,内容比较抽象,记忆点多,而且有些内容直接影响学习者对随后章节的理解和掌握。
本章考查不深,但是考查范围较广,考试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2019年本章考核2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共5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税法概述★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第四节税法的运行★★第五节税法的建立与发展【提示】★的数量代表重要性程度,三颗★为最重要节,两颗★为次重要节,一颗★为非重要节。
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注意】税法与税收有区别。
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
【例题·单选题】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的调整对象是()。
A.税收分配关系B.经济利益关系C.税收权利义务关系D.税收征纳关系【答案】C【解析】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税法的特点注意辨析以下几点(重点掌握):一般特点注意辨析区分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于习惯法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不是单一的法律【解释】义务性法规:1.税法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具有强制性;2.从税法的角度看,纳税人以尽义务为主,其履行纳税义务与获得的权利不对等;3.并不是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权利从总体上看不是纳税人的实体权利,而是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
【例题1·单选题】关于税法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A.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授权法B.从立法内容看,税法具有单一性C.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D.从立法形式看,税法属于行政法规【答案】C【解析】税法的特点:一般特点注意辨析区分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不属于习惯法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不属于授权法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不是单一的法律【例题2·多选题】关于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的说法,正确的有()。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一》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1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二章讲义2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基本规定1.增值税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2.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者购买者。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1.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2.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三、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注释】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与管理1.认定:(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它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专用发票。
2.管理:(1)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自己只能使用普通发票;(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3)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即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考题·多选题】(2009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实行简易征收办法B.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D.一经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E.可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也可聘请兼职会计人员[答疑编号6298020201]『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简易方法计算,即按销售额和规定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销售货物也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征税范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二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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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二章讲义2
征税范围【本节概述】
本节考点:单选题、多选题以特殊规定为主
计算题、综合题以8种视同销售为主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A.设备修配
B.房屋修理
C.汽车租赁
D.管道安装
E.服装加工
[答疑编号6298020206]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对有形动产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8种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政策要点:(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二)销售代销货物;
政策要点:(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税法教案1——3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的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一、税收的性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二)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财产转让所得--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二章讲义2财产转让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A、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B、转让时,按转让收入额扣减取得时支付的费用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A、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不再减免个税。
B、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税。
(十)偶然所得:1.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超过1万的全额征税。
3.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1.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
2.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A、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B、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具体征税办法:(1)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典型例题】(2012年单选题)下列各项,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考点讲解及例题 第二章 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近10年平均分值20分左右,其中2009年最低12.5分,2014年最高24.5分,2018年分值为20分。
近10年本章客观题年均不到3题,分值4分左右,主观题考查共13次,其中综合题11次、计算问答题2次,这给我的启示是:习题阶段开始,增值税要多做大题,敢做大题!在保证一定数量练习题的前提下,要注重知识点的总结和解题流程的演练。
综上所述,本章不再讲解客观题,典型的客观题已经在第一个阶段的教材精讲班中做了内容和解题思路的介绍。
本章将根据考题的特点进行“专题式”学习。
【专题一】销售货物、销售劳务增值税重要考点汇总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销售劳务:加工劳务注意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注意对象。
3.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5.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提示】收到的代销手续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税率6%(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提示1】“用于销售”,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提示2】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应区别情况分别向总机构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纳税。
(4)-(8)问来源看去向:自产、委托加工: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分、送外购:投、分、送(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6.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期限--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一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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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一章讲义2
纳税期限
(四)纳税期限:
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2.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
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课税对象质的规定
[答疑编号5787010202]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中纳税人不一定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节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
一、税收立法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公平原则
3.民主决策的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
二、税收的立法及调整。
第2讲: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
2、政策性
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往往以政策指导先行, 当把行之有效并稳定的经济政策法律化时, 即表现为经济法; 政策变化导致经济法内容具有变易性。 由政策性还可推导出经济法的回应性,即经 济法具有较强的回应现实的能力。 回应型法。 启示:经济法的非法典化;经济法的移植要 慎重 。
私益主要由私法来保障; 传统公法主要保护国家利益(尤其是宪法 和行政法); 现代公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等 则主要保护社会利益。
(2)社会利益的衡量标准
利益判断的标准:主观、客观?
个体利益: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 者(主观标准) 公共利益:让不特定主体受益(客观标准)
反思
教材的观点,类似“公私交叉法”或“公私融合 法”,即认为经济法既有公法内容,也有私法内容。 该观点的立足点:一是利益(既不完全体现国家利 益,也不完全体现个体利益);二是调整方法。
公 法
经 济 法
私 法
经济法是否具有私法内容? 公私法划分标准:利益;主体;权力/权利。
反思
从经济法本质来看,它是国家对市场进行调 空、规制之法,不论是调控还是规制,都是 以国家作为一方,且具有主导地位,因此, 不论以哪个标准看,经济法都属于公法。只 是,由于经济法与私法(民商法)都有共同 的作用领域——市场,才使得人们认为经济 法具有私法因素,是公私交叉法。 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特殊性,正是其与传统公 私法的区别之一,并非所有的私法或公法都 具有相同的调整方法或目标。
3、系统、综合调整法
经济法产生于法律发展中的整合阶段,之 所以需要整合,就是因为法所调整的社会 关系越来越复杂、专业,已有部门法的调 整内容或方法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经济法的综合性、系统性:对同一种行为, 可能采取多种调整手段。尤其是宏观调控 行为,综合性非常突出。
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十二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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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十二章讲义2
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要点】(1)区分内部处置与移送他人;(2)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与会计收入关系;(3)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可以计提招待费与广告费。
【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企业所得税处置资产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行为中,应视同销售的有()。
A.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
B.将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
C.将资产用于境外分支机构加工另一产品
D.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境内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答疑编号3941120204]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2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答疑编号3941120205]。
税法第二讲增值税
6
间接计税法
•
购进扣税法(发票扣税法):不直接 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用 商品销售收入额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 出应税商品的整体税负,然后扣除法 定外购项目的已纳税款,间接计算出 应纳增值税额。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本 期购进货物已纳税款
7
整体税负: 各流转环节缴纳的税款之和 (或本环节与以前各环节缴纳 的税款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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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征税规定
概念: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或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 前者和后者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征税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 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能够准确分别核算的,不同业务收入按各自适用 税种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 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 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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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品
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 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 农业生产者自 动物的初级产品。
产自销的初级 农产品 植物类:粮食、蔬菜、烟叶、
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 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 和林业产品等。 动物类:水产品、畜牧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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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值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的计算、进口货物应纳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2
从单个经营者的角度看,企业的增值 额是其通过销售取得的收入减去购进 商品或劳务所支付的金额。 从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看,一个商 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之 和,相当于该商品实现消费时的最后 销售总值。
3
企业所得税法详细讲解
(八)判定所得来源地的国际税收意 义
• 与国际一般判定标准一致,减少重叠,留有依 照税收协定协商的空间
• 对非居民纳税人:我国有权征税且优先征税 • 对居民纳税人:有效实施全球所得税收管辖,
并承担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义务(与来源国分 享征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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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应纳税额(法/条第三章)
主要内容: 定义应纳税额--税法第二十二条 确定境外所得税收制度
实际缴纳A国税收40,实际缴纳B国税收15 。可抵免A国税收为25,可抵免B国税收为1 5
实纳本国税额为10(200X25%-25- 15)
境内外所得税总额为65(10+40+15) ,可抵免A国税收余额15向以后年度结转
21
五、境外税额抵免操作
确定适用人(法二十三条) --取得来源于境外所得的居民企业 --取得发生在境外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的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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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间接抵免的税收后果
抵免限额为20(80X25%X80/ 80)--要将实际收取的76股息还原 为外国税(可抵免的)前的所得数额
实际缴纳A国税收为4,可抵免A国税收 为4
实纳本国税额为16(80X25%-4 )
居民企业与甲外国企业负担的全部境内外 所得税为4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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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内机构场所 划分境、内外所得及境外实际联系所得(条例七
条) --按税法判定来源境外所得,不属于来源境外所得
而被境外征收了所得税,可以依据税收协定提请 启动协商程序—对走出去企业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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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境外税额抵Βιβλιοθήκη 操作(续)确认可予抵免的外国税额(条例七十七、八十一 条)--依境外法律应征、实际已缴纳并负担、所 得税性质、提供境外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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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额--注册税务师辅导《税法二》第一章讲义2
『答案解析』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E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典型习题3:应试指南61页单选7】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特殊收入的确认,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案解析』选项A,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选项C,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下列劳务中,按照开发或完成的进度确认收入实现的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利息收入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作为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收入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时实现
E.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投资方收到所得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疑编号6486010107]
【典型例题1:2009年多选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商业折扣一律按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B.现金折扣应当按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C.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
B.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目与税率--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三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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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
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卷烟回购问题: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回购卷烟,则征收消费税:①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②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
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
(1)啤酒的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2)配制酒(露酒):饮料酒。
(3)其他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白酒”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另外: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12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
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答疑编号5787030203]『正确答案』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
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5%=30(万元)3.化妆品。
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七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二》第七章讲义2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一、计税依据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其计税依据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①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②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4)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5.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典型例题】(2010单选题)根据契税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时契税的计税依据是()。
A.协议成交价格B.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价格C.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成交价格D.征收机关参照当地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答疑编号6484070103]『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典型例题】(2010多选题)下列情形中,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例题--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二章讲义6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二章讲义6例题【例题·多选题】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其供货企业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
5月向供货方购进商品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供货方向该商场支付返利4.8万元。
下列该项业务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A.商场应按120万元计算确定销项税额B.商场应按124.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C.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D.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9.7万元[答疑编号5787020802]『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4.8÷(1+17%)×17%=0.7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20.4-0.7=19.7(万元)(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进项税额的处理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七)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处理(八)新增内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2讲_税法基本知识
4超过200%的部分60%35%
例3:大风厂开发、销售房地产取得收入额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800万元,则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
增值额=2000-800=1200(万元)
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1200÷800=150%
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数15%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1200×50%-800×15%=480(万元)。
四、我国税收相关体系
1.我国税收实体法体系
商品和劳务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资源税、环保类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2.我国税收程序法体系
税收程序法税务机关的征管适用《税收征管法》,海关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执行。
税法课程辅导
税法课程辅导第一章税收原理〔本章重点〕税收原理是税法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深入学习税法之前应掌握的基础知识。
在当代税收学领域,研究税收的基本原理一般都是从研究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开始的,在此基础上再研究税收的概念、特征、职能、体系、原则等问题。
在本章之中主要介绍了:税收存在的必要性、税收的概念与特征、课税的依据与税收的职能、税收的体系和税收的原则等基本内容。
其中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和税收的体系是学习中应着重理解和掌握的两个问题。
〔要点讲解〕一税收存在的必要性一、公共欲望人类的欲望永无止境,而用以满足这些欲望的资源却相对有限,效地配置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欲望,始终是人类不容回避的经济问题。
人类的诸多欲望,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私人欲望和公共欲望。
前者又称私人欲望或称个人欲望,是指个人能够独自享有的需求,具有排他性;后者则是公共欲望或称集体欲望,是指公众可以共同享有的需求,不具有排他性。
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并且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的。
从本质上说,公共欲望是存在于众多私人欲望中的共同欲望,满足这类共同欲望是公众的共同需求,因而它具有社会公益性。
上述两类欲望的实现途径是各不相同的。
社会经济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私人经济和公共经济,这两种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各不相同,从而使上述两种欲望的实现途径也迥然不同。
其中,私人经济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为主要特征,受制于厂商的逐利行为和消费者的选择行为;而公共经济则以政府对资源的配置为主要特征,受制于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和市场主体相应的博弈活动。
私人欲望的满足因其纯属独立个体自身享有某种效用的问题,具有排他性,因而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来得到满足;而公共欲望因其是公众可共同享有的需求,每个个体的享有并不影响其它个体的享有,即不具有排他性,因而它不可能通过市场的途径来满足,而只能通过政府途径或公共经济部门来得到满足。
公共欲望不能通过市场主体的活动来实现,即市场机制不能满足公共欲望,只有政府才能担当此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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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税法》习题第
一章税法总论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的是()。
A、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B、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D、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保密
【答案】D
【解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这里的保密是指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教材P24、P25)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是()。
A、律师事务所
B、代理记账机构
C、小额贷款公司
D、税务代理公司
【答案】C
【解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教材P25)
【例题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的是()。
A、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
B、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C、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D、国际税收协定
【答案】B
【解析】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教材P28)
【例题4·多选题】下列涉税服务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的有()。
A、税务咨询
B、税务顾问
C、纳税审查
D、税收策划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均为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的涉税服务内容。
(教材P25)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业务内容的有()。
A、税收策划
B、纳税情况审查
C、纳税申报代理
D、帮助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
【答案】ABC
【解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业务内容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
(教材P25)
【例题6·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主要情形的有()。
A、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B、居民(公民)管辖权与收入管辖权的重叠
C、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D、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答案】ACD
【解析】依据税收管辖权相互重叠的形式,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主要有下述几种情形:①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②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③地域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P28)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税法》习题
第二章增值税法
【例题1·单选】符合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的是()
A、光租和湿租业务,都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B、快递公司的快递服务属于邮政服务
C、装卸搬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D、翻译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案】D
【解析】湿租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故A错误。
快递和装卸搬运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故BC错误。
【例题2·单选】下列不属于增值税交通运输
服务征税范围的是(A、光租业务C、城市轻轨运输)。
B、期租业务D、索道运输
【答案】A
【解析】选项A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征税范围。
(教材P33)
【例题3·单选】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交通运输服务范围的是()。
A、游览场所内经营索道运输
B、装卸搬运服务
C、航空运输企业的湿租业务
D、港口码头服务
【答案】C
【解析】选项A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文化体育服务,选项B、D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
【例题4·单选】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B、纳税人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物流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C、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D、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案】B
【解析】纳税人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选项B错误。
(P34)
【例题5·单选】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属于增值税的项目是()
A、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B、交通运输服务
C、物流辅助服务
D、商务辅助服务
【答案】B
【解析】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教材P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