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能公开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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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当庭宣判的规定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当庭宣判的规定有什么?

The earth is in motion all the time, and a person will not always be in an unlucky posit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刑事诉讼法关于当庭宣判的规定有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我国的法律较为严谨和程序化设定,主要是因为我国的执法者在治理社会时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进行执行。

相应的判决也是如此,那我国关于当庭判决的案件又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刑事诉讼法关于当庭宣判的规定,这类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一节公诉案件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

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

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多数情况下都是要进行公开审理的,但也有一些具体的是不能公开审理的。

那么大家知道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吗?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新刑诉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未成年人是否公开审理的年龄依据是根据审理时的年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

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学习最新刑事诉讼法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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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新刑诉知识竞赛试题答题规则:本竞赛由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部分组成。

每个代表队的基础分为100分,各代表队先抽取答题顺序,确定答题顺序后,主持人依照题卡顺序读题。

一、必答题。

(答对1题得10分)1、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新刑诉第53条)答案:(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新刑诉65条)答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具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新刑诉第72条)答案:(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监视居住的执行,对于涉嫌哪几种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新刑诉第73条)答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5、在审判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形,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新刑诉第200条)答:(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逃脱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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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知到章节测试答案智慧树2023年最新山东建筑大学第一章测试1.刑事诉讼法只是保证刑法正确实施的工具。

()参考答案:错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渊源之一。

()参考答案:对3.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说法错误的是()参考答案:刑事诉讼法是根本法4.下列不属于刑事诉讼阶段的是()参考答案:调查5.下列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渊源的是 (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所条例》第二章测试1.马克思、恩格斯刑事诉讼观认为,法官与控辩双方不应该有关系,应当独立于控辩双方。

()参考答案:对2.重实体轻程序是马克思主义对于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关系的论述之一。

()参考答案:错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于一个人身上。

这种集中是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马克思的表述体现了哪种思想?()参考答案:审判权的独立行使4.马克斯、恩格斯对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基本态度不包括?()参考答案:被告人在诉讼中应获得有效辩护5.下列属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中刑事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内容的是()参考答案:法官应当独立于政府;法官应当独立于双方当事人;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陪审法官应当独立于职业法官第三章测试1.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诉讼形式是()参考答案:弹劾式诉讼2.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参考答案: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3.某晚,被告人张某潜入王某家盗窃,被王某发现,张某即用匕首将王某捅至重伤慌忙逃走。

当时,王某10岁的儿子王小某正好放学回来,从窗户看到其父被捅的情景。

在本案中,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参考答案:王小某是证人4.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表述正确的是()参考答案:具有一定的侦查权;是诉讼监督机关;是国家公诉机关5.下列有关审委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参考答案:某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一起疑难案件召开审委会会议,同级检察院派公诉处处长列席;某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出现空缺时,该法院院长任命法官张某参加审委会委员;某市人民法院合议庭在讨论一起刑事案件中,审委会成员杨某认为判决是错误的,于是要求三名合议庭成员更改判决第四章测试1.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模拟题3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模拟题3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模式试题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

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11年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仍10年C.维持一审判决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2.下列人中,不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赔偿责任的是(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3.赵某与罗某系邻居。

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

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

赵某因此受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越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

赵某即将此案诉至法院。

下列选项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不需要进行审查的是( )。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C.赵某是否为被害人D.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4.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

A.自诉案件B.公诉案件C.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D.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5.在侦查过程,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 )。

A.侦察员B.法院的院长C.公安局局长D.检察长6.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的机关是( )。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安全机关7.下列人员中,有权提出上诉的应当是( )。

A.辩护人B自诉人C.犯罪嫌疑人D.被害人8.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 )。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23失效)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23失效)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23失效)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判。

收到检察院通知,说明案件已侦查终结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一个月以后,案子将移送法院。

律师接受委托办理刑事案件,可以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等各诉讼阶段由律师事务所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办理。

律师接受“扫黑除恶”案件委托,应当及时分别向律所和司法行政机关报备。

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配禅拦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律师如何办理刑事案件2、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判。

收到检察院通知,说明案件已侦查终结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一个月以后,案子将移送法院。

3、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配禅拦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4、律师介入时间。

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5、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如下: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其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6、法律依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五条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依法独立履行辩护职责。

1、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

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4、刑事案件的整体处理流程是:第一阶段:报案。

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

论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审判公开”原则

论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审判公开”原则

论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审判公开”原则【摘要】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审判公开原则角度切入,结合审判公开这一程序性原则在目前法学界寸在的一些理论观点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具体阐述审判公开原则,从中体现出程序的公开性与公正性是密不可分的,公开是公正的前提,没有公开为保障的程序是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

【关键词】法治,公正,公开一、关于审判公开的范围界定问题公开审判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确认,然而作为一般原则的公开审判在某些特殊利益,比如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保守国家秘密的需要以及其他需要加以保护的利益要求的情况下,也存在着某些例外。

作为程序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审判的公开进行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它有严格的程序限制和具体的操作规程。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民主社会中的道德、公共秩序的或国家安全的理由,或者为公开审判会损害司法利益,因而严格需要的限度下,可不使记者和公众出席全部或部分审判,但对刑事案件事法律诉讼的任何判决都应公开,除非少年的利益另有要求或诉讼系有关儿童的监护权问题的婚姻争端。

”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我国在立法上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作了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下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七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进行。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二条规定“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

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会经过几个阶段?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会经过几个阶段?

Only they who fulfill their duties in everyday matters will fulfill them on great occasion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刑事案件办案程序会经过几个阶段?导读:刑事案件办案程序会经过三个阶段,一般是先进行侦查阶段、再者就进入到审查起诉的阶段、最后就可以进入到审判的阶段;只要这三个阶段流程走完,那么就可以对此案件进行判决。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ls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受委托的ls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ls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

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法院审判案件公开进行是依拒法律的规定进行的,是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大多数案件都应该公开审判,但也有一些特殊案件是不需要公开审判的,这种时候便可以不公开审判,而这些特殊情形有哪些呢,现在就由赢了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严格规范了公开审判案件的范围。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他第一审案件依法一律公开进行。

对公开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除依法应当发回重审和事实清楚可迳行判决的外,第二审也应依法公开进行。

总的来说,在审判工作中贯彻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开审判是裁判公正的保障。

第二,贯彻公开审判制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

第三,公开审判是树立司法的权威性的重要方式。

第四,公开审判是满足公民知情权的必要措施,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实行公开审判也是民众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的要求,广大民众既然享有对司法的监督权,也应当享有对诉讼过程了解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知情权,民众了解审判过程才能知法懂法,并能够相信审判是公正的,而司法机关有义务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第五,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现象。

第六,实行审判公开,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扩大办案的效果和影响,教育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同犯罪作斗争,预防犯罪,减少犯罪。

相关知识:各级人民法院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2)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7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7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7(总分: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40.00)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是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分数:2.00)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B.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C.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D.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A项不选。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C项不选。

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D项符合题意。

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B项不选。

故本题答案选D。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A.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B.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

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D.行政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中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A项正确。

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

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C项正确。

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都是证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B项正确。

第5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在诉讼活动中为了保护相关人员或国家的隐私,我国有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只要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法院就应当执行不公开审理。

那么在我国法律对不公开审理做出了怎样的规定呢?下面小编就来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一、新刑诉法对不公开审理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二、刑事诉讼法对不公开审理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

有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工作的条款摘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七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摘录)第三十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摘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九十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摘录)第四十二条……(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摘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诉法第202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202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202条的内容是什么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种犯罪之后,后期就会涉及到审判、定罪、量刑的问题,这时不可避免的就要涉及到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这部法律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关于审判的相关规定,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刑诉法第202条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刑诉法关于审判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来告诉大家。

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种犯罪之后,后期就会涉及到审判、定罪、量刑的问题,这时不可避免的就要涉及到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这部法律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关于审判的相关规定,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刑诉法第202条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刑诉法关于审判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来告诉大家。

▲一、刑诉法第202条的内容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刑诉法关于审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二)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四)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

一般来说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基本都是开庭审理,同时也是会进行公开审理,也就是允许其他人到庭旁观。

但在刑事案件中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此时就不能公开审判了,也就是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况,那究竟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分别作了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对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和申诉。

第一种是提起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上诉是法定诉讼权利的表现形式,有权提起上诉的人一经依法提起上诉,就必然引起二审法院对该案的重新审理。

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独立提起上诉的人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综合知识真题汇总【2012年-2022年考试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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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综合知识真题汇总【2012 年-2022 年考试版】 (二)1、单选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_____。

A : 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B : 民主集中制原则C : 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D :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 【解析】B【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这权力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 1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单选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涉及 () 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A : 国家秘密B : 个人隐私C : 商业秘密D :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参考答案: C第 2 题所属考点-《刑法》3、单选题平衡记分卡强调企业员工的行动于企业_____挂钩。

A : 环境B : 成长C : 控制D : 战略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平衡计分卡法明确指出,绩效管理就是要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每天的行动都与企业战略挂钩。

故本题答案选 D。

第 3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单选题高级软件工程师的工资高于普通工人的工资,是因为他们的劳动体现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劳动,即_____。

A :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B : 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C : 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D : 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生产商品的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分。

简单劳动是指不需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一般劳动者都能胜任的劳动。

而复杂劳动则是指需要经过专门的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才能从事的劳动。

在同样的时间里,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量等于倍加或自乘的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量。

故本题答案选 B。

第 4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5、单选题坎儿井是新疆古老的地下水输水方式之一,那么坎儿井的水源主要来自_____A : 河流水B : 海洋水C : 冰雪融水D : 大气降水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解答:坎儿井是开发利用地下水的一种很古老式的水平集水建筑物,适用于山麓、冲积扇缘地带,主要是用于截取地下潜水来进行农田灌溉和居民用水,其水源主要来自高山冰雪融水.故选:C.第 5 题所属考点-新疆考点6、单选题下列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土地政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

刑诉法一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一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一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将包含司法机关的有关案件审判的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都规定在内的法律,所以一切的审判活动都应当在刑诉法的规范下严格进行,对诉讼感兴趣或者在诉讼中有需要的人可以学习一下刑诉法。

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刑诉法一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一、刑诉法一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主旨本条是关于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及其例外情况的规定。

释义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原第一百五十二条作了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原第二款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增加规定涉及商业秘密案件,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以及不公开审理的例外情况的规定。

有三层意思:一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的原则规定。

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本款中“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对社会公开,包含:1.允许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

2.允许记者报道。

记者可以在案件审理后将案件的审理情况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其他媒体进行报道。

至于对个别案件进行现场直播,必须依照规定经法庭许可且需在不得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庭审程序的情况下进行。

二是关于有关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

关于什么是国家秘密,应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认定。

“个人隐私案件”是指案件涉及个人不愿公开的隐秘,这些隐秘的公开将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后果,心理带来痛苦和压力。

刑事诉讼法152条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152条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152条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社会上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的出现,在发现某民事主体实施了违法的侵权行为之后,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首先要确定是否公开审理,此项规定是由刑事诉讼法152条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152条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适用情况的规定。

公开审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允许群众旁听,允许记者报道。

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名誉,避免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

另外,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尚处于成长、发育状态,思想不稳定,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人民法院对于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于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二、哪些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二百七十四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刑诉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规定

刑诉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规定

刑诉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规定公开审判制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制度,除了不予公开和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律应依法公开审理,所以应公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对于这种犯罪⾏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惩罚,现在就由店铺⼩编来为⼤家介绍吧。

刑诉关于公开审判制度《刑诉》第⼀百⼋⼗⼋条⼈民法院审判第⼀审案件应当公开进⾏。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百⼋⼗七条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第⼆百三⼗⼋条第⼆审⼈民法院发现第⼀审⼈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民法院重新审判: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1、先定后审。

尽管随着民事审判⽅式改⾰的不断推进,法官“⼤包⼤揽”的状况已经有所改观,但总体⽽⾔,⼈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使职权时仍显的过于积极主动。

法官在开庭审理之前过多的介⼊诉讼,通过对证据的调查收集和对当事⼊的询问,事实上已经开始了对案件的实质性审理,评断意见也已经形成,使得公开审理仅仅是⾛⾛过场⽽已;2、审理与判决脱离。

即审案的不判案、的不审案。

在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最⾼权利机构,绝⼤多数案件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才能定案,合议庭必须执⾏。

事实上,审判委员会在决定肘,⼀般由“主办⼈”汇报案情,如当事⼈争议的事实,双⽅各⾃的证据和理由、合议庭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适⽤法律及最终的处理意见。

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汇报的情况各⾃发表意见,最后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

这实际上是在审判委员会的委员未直接听证的情况下,对案件⼜进⾏了⼀次审理。

这种情况就必然导致“审”与“判”的脱节,更何况有些法院甚⾄由主管院长或庭长拍板定案的情形屡见不鲜了。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隐私、未成年⼈犯罪的案件,经当事⼈申请、⼈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他第⼀审案件依法⼀律公开进⾏。

新民诉法第120条释义:不公开审理

新民诉法第120条释义:不公开审理

新民诉法第120条释义: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不公开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新民诉法第120条释义:不公开审理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不公开审理】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解释】本条是关于不公开审理的规定。

公开审理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本条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所有民事案件的审理一律公开进行。

开庭审理根据是否向公众和社会公开,分为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

根据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理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开庭审理的主要形式,本条规定正是公开审判原则的具体实施。

公开审理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群众公开,指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包括审理过程和宣告判决的过程都允许群众旁听,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将审理案件的日期予以公告,以便群众旁听;二是对社会公开,指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作采访,并允许其对审理过程作报道,将案件向社会披露。

通过公开审理案件,便于群众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增强审判人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提高审判质量,也有利于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有助于纠纷的公正解决,同时,可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

但根据本条规定,公开审理也存在着例外情形。

在特殊情形下,公开审理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消极影响,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主要有两类案件:一类是法定不公开审理,主要是指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所谓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6法律另由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其实不管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当中,总有一些案件是绝对不能公开审理的,而有一些则是经过当事人申请之后可以不公开审理。

而对于申请不公开审理,不同诉讼中作出的规定不一样。

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新刑诉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未成年人是否公开审理的年龄依据是根据审理时的年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因此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是按照开庭审理时的该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区分的。

举例,某人犯罪时16岁,开庭审理时18岁,那么就应该公开审理。

▲二、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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