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代会制度1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Ⅰ目的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
Ⅲ制度为了加强医院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工作程序,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郑州市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代表大会规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具备职工代表条件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二)职工代表以院属科室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人数按在职职工人数的20-30%比例分配。
代表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科室各方面的人员,临床一线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50%,女职工和民族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三)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般3-5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代表受原选举单位、部门职工监督。
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部门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
职工代表离休、退休,调动等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部门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
(四)选举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选举时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得票数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按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数相同时,应重新选举,以得票数多者当选。
(五)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可作为职工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时名额分配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
(六)职工代表的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关心医院改革发展,热心工会、职代会工作,并具参政议政、科研、管理能力。
3.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医院的各项工作,工作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
4.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在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5.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医院的整体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参加医院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
6.代表的年龄一般要求能任满一届(3-5年),且身体健康。
医院职代会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代会的组织建设,规范职代会工作程序,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医院职代会是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医院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职代会的组织机构为职代会全体会议、职代会主席团和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职代会全体会议由医院全体职工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职代会主席团由职代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职代会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八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审议。
第九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的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管理层的决定和措施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提出的重大决策和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职代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十三条职代会主席团负责召集职代会全体会议,制定会议议程,组织会议筹备工作。
第十四条职代会全体会议的召开,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十五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向职代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职代会主席团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十七条职代会主席团应当及时将职代会全体会议的决议、提案和建议报送医院管理层。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八条医院应当为职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为职代会主席团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保障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压制、报复。
医院职代会制度
医院职代会制度
一、职代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工会筹备,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非职工代表中干列席。
经三分之一以上医院工会组织、五分之一以上职代会的职工代表或工会委员会提议,可以临时召开职代会。
二、职代会的主要任务:
(一)听取、审议院长报告本单位经济、改革和发展情况,审计医院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
(二)听取和审议医院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每年度工会工作汇报和工会经审报告。
(四)讨论和监督医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劳动关系、工资分配、休息体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有关建议。
(六)讨论认为有必要交职工代表决策的事项。
三、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每次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出席。
职代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四、职代会就会议议程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等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职代会届期五年,期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
六、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七、职代会闭会后,工会负责整理职代会记录,并形成纪要或决议,下发并留档备查。
八、职代会形成的决议和通过的事项,医院应当落实,并认真执行。
工会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
(完整版)关于医院职代会制度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医院职代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主要任务,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单位领导干部。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一般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1 次,每次会议必须有职工代表2 /3 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议案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时,经行政、工会或1/3 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可选为职工代表。
第二条职工代表的选举一般以科室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有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20%第五条职工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医务(医技)人员占60%,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20%,其他人员占20%,专家教授,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占适当比例。
第六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参加对行政领导干部评议,质询的权利。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职工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的各项工作。
医院职代会管理制度制度
医院职代会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代会的管理,发挥职代会在医院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医院民主管理,便于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职代会各项活动,包括选举、决策、监督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职代会是由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会组织。
职工代表依法保障参与医院管理,协助和监督医院的经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的改革发展。
第四条医院职代会依照《工会法》和《医院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代会选举与派名第五条医院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依法产生,实行选举制度。
职工代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方式当选。
第六条职工代表选举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和监督职工代表选举工作的机构。
选举委员会成员由职代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均须是医院内的职工代表。
第七条职工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包括候选人提名、选举监督、选民登记和票数统计等。
第八条职代会代表应当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医院内的作用,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协助医院经营,保障职工权益。
第三章职代会的职权第九条医院职代会在医院内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和监督权。
职代会有权对医院的工作计划、预算、职工薪酬、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十条职代会有权要求医院领导对医院工作进行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便职代会对医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医院领导在医院经营管理中,应当主动接受职代会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二条职代会对医院领导进行评议,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职代会应当对医院内存在的违法乱纪、腐败现象进行监督和打击,维护医院内部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第四章职代会工作制度第十四条医院职代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领导班子,科学合理地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职代会应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则和办事程序。
第十六条职代会应当建立科学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向全院职工代表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职代会在全院职工代表会议上,应当认真听取全院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南阳市***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医院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院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制度,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利,根据《工会法》以及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院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职代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医院重大决策,参与医院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行民主监督医院,促进单位健康发展。
第三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受医院党组织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如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但期限不得超过本届任期的一半。
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
职代会闭会期间,遇到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党、政、工联席会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二章大会的筹备第五条职代会新组建或换届,必须在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有关人员及职工代表组成。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第六条筹备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一)提出召开职代会的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职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
安排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二)提前做好大会提案征集工作;(三)做好职代会代表选举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届中召开职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八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职代会的代表。
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主人翁责任感、全局观念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得到职工的认可。
第九条职代会新建或换届时,应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并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职代会接受院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民主管理职权。
2. 职代会的主要内容是广大职工代表听取院长一年来的行政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下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改革方案、分配方案和其他规章制度;民主监督、评议院领导;表彰奖励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
3.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科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的组成应有医疗技术人员、工人、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医疗技术人员占60%,工人、管理人员占30%,领导干部占1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原选举科室负责,选举科室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科室职工代表。
4. 职代会的议题、议程须经院党群工作部提交职代会主席团会议讨论确定。
5. 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院党政同意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
6. 职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由院党群工作部负责,
其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和促使我院职工依照法律规定,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参与医院民主管理, 实行民主监督, 充分发挥职工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同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履行知情建议权、协商共决权、民主参与权和评议督促权的四项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并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是实行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是职工形式民主权利的机构, 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院行政负责人同职工进行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
职代会充分发挥它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体现职工在医院中的主人翁地位。
第三条职代会应坚持党的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职权, 维护行政系统的指挥权威, 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认真完成医院各项任务, 为实现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把某市某医院院建成一流医院的目标, 以及为实现职工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第五条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2.听取并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审查岗位责任制、职工聘任、奖惩与分配办法等方案, 以及其他与职工合法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经审查通过, 由院长颁布施行;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等有关问题;民主评议和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 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1.第六条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2.凡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报告、规划、议案、方案、规章、制度等, 均由医院行政起草, 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件报告院党*委, 通报职代会主席团和院工会, 征求意见和建议;3.在职代会召开前, 将文件草案初稿印发给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会小组长, 广泛听取意见, 提出修改建议;4.医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 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 形成正式草案, 提交大会讨论、审议或表决;评议医院行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程序是: 代表对被评议人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
医院职代会制度
医院职代会制度
是指医院设立的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
1. 职代会的设立:医院依法成立职代会,代表医院全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2. 职代会的组成:职代会由医院各部门、各岗位的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不同职能、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职工。
代表的选举原则一般是全院职工进行投票产生。
3. 职代会的职权:职代会代表职工参与医院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监督,对医院的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收入分配方案等进行讨论、审议和决定。
4. 职代会的职责:职代会代表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医院发展,促进职工福利改善,提出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职工与医院管理之间的关系问题。
5. 职代会的运作:职代会一般定期召开会议,通过会议表决制度来决策。
医院职代会一般设有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医院职代会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职工参与医院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进医院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医院良性发展。
同时,也可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民主和法治建设,提高医院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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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促进医院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形式,是进一步加强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届任期五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二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三、职工代表大会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医院工作报告、发展建设计划、工作总结;审阅医院改革及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报告、重要项目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向医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四、职工代表大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职工代表大会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职权,负责对医院和职代会的工作提出议案、批评或建议;对落实职代会提案、决议等情况质询和督办。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
七、职工代表大会要了解民意,反映民情,解决实际问题。
医院职代会制度(三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是指医院建立的代表医务人员利益、权益的组织形式。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医院职代会制度的主要内容:1. 组织结构:医院职代会由全院医务人员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代表人数和比例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选举程序:医院职代会的代表应通过公开、公正、平等的选举程序产生,代表的任期一般为3年。
3. 职责和权力:医院职代会代表应代表医务人员的利益,参与医院管理和决策,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医院职代会对医院管理和决策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会议制度:医院职代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其他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5. 决策原则:医院职代会应按照集体决策原则进行工作,讨论决策事项需要达到相应的出席人数和通过比例。
6.权益保障:医院职代会应推动医务人员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条件、职称晋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益。
7. 建言献策:医院职代会应鼓励医务人员提出建议、意见和诉求,促进医院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医院职代会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医院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医院职代会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医院职代会是建立和发展工人阶级在医院中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医院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
其任务是代表全院职工行使对医院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保护职工的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依据本职代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单位工会章程范本》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职代会的性质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工会组织的基本形式,同时也是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和成员第四条组织形式医院职代会由职工选举产生,按照职能划分为多个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按人数、岗位、部门等方式组成,代表小组再组成职代会。
第五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与选举1.根据职工总数和职工人数分布情况,确定代表名额;2.代表候选人提名:职工根据候选人提名资格,提出推荐人数不超过两倍的候选人名单;3.代表候选人公示: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接受公示期内的职工投诉和质疑;4.代表候选人的选举:采取公开、平等、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和实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修定《XXXXXX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试行)。
第二条建立健全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称职代会)制度,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医院的重要形式。
职代会充分保障和发挥职工代表在参与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医院、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职工民主管理医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质量、教学和科研水平,为把医院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院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审议院长所作的医院工作报告,对医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医院提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医院上一届(次)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和本届(次)职代会提案的征集情况报告。
(四)按照有关规定,参与评议医院领导班子等各级人员。
第六条院长要代表医院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第七条职代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医院发展。
第八条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制度等,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均应积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第九条凡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代会代表。
第十条职代会代表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分配指标,以科室或党支部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
职代会代表要以医院临床一线职工为主题,临床医、护、技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要兼顾到医院各类人员,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性和青年职工代表。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文(四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集体意识,增强职工参与医院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医院职工决定医院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形式,是医院党的基层组织、工会和团委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
第四条职代会依法行使权力,负责制定和修改与职工福利、劳动关系、工作条件和职业道德等相关的政策,监督和批准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章职代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职代会按照医院的分类、规模和组织结构,设立多个代表岗位,代表医院各部门、各类职工的利益。
第六条职代会由代表大会和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两个组织构成。
第七条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和代表候补组成,代表的产生和选举方式由医院党委、工会和团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安排。
第八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召开和组织代表大会的工作,推动医院改革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加强党组织和工会的工作落实。
第九条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和修改医院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审议和批准医院工作报告和计划,决定重大事项;3.监督和检查医院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4.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管理和决策,维护职工权益。
第三章职代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第十条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医院党委、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召集,由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常务委员会成员投票通过。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组成,主任由医院党委、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和秘书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和尊重代表的意见,认真研究和审议各项议题,积极推动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职代会代表的产生和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代表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四篇)
2024年医院职代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一、职工代表的每届任期通常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均为三年。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每次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职工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议案,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职工代表第一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有资格被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若职工代表调离原部门,其代表资格依然有效,并由原选区进行补选以填补缺额。
第十条: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席代表出席会议。
在职工代表大会的开幕与闭幕式上,可邀请本单位的领导及老专家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享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但不具备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进行。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应围绕增强卫生事业活力、促进医学技术进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核心目标,针对本单位在改革、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劳动条件、职工素质教育、民主评议干部、重要规章制度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确定。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内容应紧密围绕中心议题进行征集。
具体程序包括: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由工会向各代表组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职工代表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工作小组对经审理后的提案进行立案并整理分类。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通常包括听取工作报告、审议相关议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进行大会决议决定的表决以及大会总结等环节。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各部门(科室)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并动员职工完成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卫生院职代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医院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职代会是卫生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卫生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职代会设立常设机构——职代会主席团,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职代会主席团由职工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由职代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工会批准。
第六条职代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负责主持职代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七条职代会有权听取和审议医院工作报告,包括院长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重大决策报告等。
第八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人事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等进行审议。
第十二条职代会有权对医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章职代会召开第十三条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主席团决定,可临时召开。
第十四条职代会的召开,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第十五条职代会的议程由主席团提出,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职代会的决议,应当经出席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章职代会代表第十七条职代会代表由各科室、各部门推荐产生,代表名额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职代会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医院工作,关心职工利益;(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业务能力;(三)能代表职工群众意愿,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第十九条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职代会工作保障第二十条医院应保障职代会的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和设施。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本(3篇)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医院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代会是医院职工参与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意志的组织和集中的体现,是医院各级党组织对职工的工作组织和领导者。
第三条职代会设立在医院内,依法行使职工的议案、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医院管理和监督的职能。
第四条医院职代会成员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组织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第二章职代会职权第五条职代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医院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六条职代会有权监督医院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事任免、经济建设、医疗质量等方面。
第七条职代会有权代表职工行使管理权,与医院管理部门协商解决与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
第三章职代会选举和任期第八条职代会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选举办法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第九条职代会的任期为三年,到期后应重新选举产生。
第十条职代会成员可以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次。
第四章职代会组织形式第十一条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大会、委员会、干事会等形式。
第十二条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管理权的真实代表。
第五章职代会工作机构第十三条职代会设立专职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职代会工作机构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其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由职代会决定。
第六章职代会的评议和监督第十五条职代会有权评议和监督医院的各级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工作,对工作不力或者有失职行为的党员、职工代表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或者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职代会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职代会。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需修改,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医院职代会制度范本(2)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维护医院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与医院之间的良好关系,加强职代会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现代医院职代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职代会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医院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职代会代表医院全体职工,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审议和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机构第四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和会议的组织。
第五条职代会代表由医院各科室、部门、工会小组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医院职工总数的比例确定。
第六条职代会代表任期与医院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一般为三年。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七条职代会有权:(一)听取和审议医院工作报告,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和决定医院重大决策、重要问题;(三)审议和批准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四)监督医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五)选举和罢免医院领导人员;(六)其他应当由职代会行使的职权。
第八条职代会闭会期间,主席团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四章职代会会议制度第九条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职代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会议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职代会会议议题由主席团提出,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
第十二条职代会会议的召开、决议的通过等事项,按照医院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职代会代表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职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在会议期间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二)对职代会会议的召开、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三)对职代会主席团提出质询;(四)对职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职代会代表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代会决议;(二)积极参加职代会会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反映职工意愿;(四)遵守职代会纪律,保守职代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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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代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医院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主要任务,参与单位重大
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单位领导干部。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 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一般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每届三年。
(二)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 次,每次会议必须有职工代表 出席方为有效。
(三) 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赞成票为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议案
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时,经行政、工会或 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职工代表
第一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均可选为职工代表。
第二条 职工代表的选举 一般以科室为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结构,有职工直接选举产
生。
第三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
第五条 职工代表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医务(医技)人员占 ,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领导干部占
,其他人员占 ,专家教授,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占适
当比例。
第六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参加对行政领导干部评议,质询的权利。
(三) 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的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 职工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
力。
(二)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
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的各项工作 。
(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八条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原选区补选缺额代表。
第九条 职工代表调离本部门代表资格有效,由原选区域补选缺额代表。
第十条 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列度代表出席会议,职工表大会开(闭)幕式,可邀请本单位老
领导和老专家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列席代表,特邀代表
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三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一般应分为组织筹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四个阶段。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应以增强卫生事业活力促进医学技术进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 ,在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针对本单位改革转利,经营管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劳动条件,职工素质教育,民主评议干部,重要规章制度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内部事务管理的重大事项来确定。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围绕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来征集程序如下;
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由工会下发(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至各代表组。
(一) 职工代表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填写提案征集表。
☎二) 提案工作小组对经审理后的提案立案,并整理分类同计后分送行政分管领导人批转有关职能部门
处理。
☎三✆ 提案工作小组对提案的落实情况应组织监督
检查。
(四) 提案工作小组对提案的立案,督办,落实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力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作专题报告作准
备。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依法表决,形成决议,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正式会议为三个阶段
(一) 职工代表大会开幕式程序如下:
、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职工代表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确定会议召开的合法
行。
、 行政主要领导人作工作(院务公开)报告。
、 工会或行政作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提案处理等情况的报告。
(二) 组织职工代表审议的程序如下:
、 职工代表分组审议。
、 职工代表大会秘书处汇总整理各代表小组的意见,转交行政有关部门对议案进行修正。
(三)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式程序如下;
、 各项议案的修正情况,分别向主席团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作说明。
、 确认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联席会议处理的
有关问题的决议。
、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结果的报告。
、 进行大会决议决定的表决。
、 大会总结。
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各部门(科室)应及时组织传达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动员职工完成 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工会应适
时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一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 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建议权。
(二) 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三) 对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决议权。
(四) 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和奖罚建议权。
(五) 对行政领导人的民主推荐或选举权。
(六) 其他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
第二条 审议同意或否决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的改革调整方案,内部分配方案,职工奖罚办法,劳动保护措施,重要规章制度。
第三条 审议决定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职
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补贴方案和其他有关职
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
第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工代表由医务人员,中层管理干部,党政工
领导干部(一般掌握在 人✆组成,其中党政领导干部
不超过半数,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如下;
☎一✆ 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 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意见。
☎三✆ 研究大会议案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四✆ 处理大会期间有关民主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可设民主评议干部,生活福利,提案工作等民主管理专门工作小组,受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 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可有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成员,讨论和临时处理某些重要问题。
第六章 院务公开
第一条 医院的内部事务管理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实行公开,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或联席会议,也可通过院情通报会,职工代表恳谈会或设置✂公开栏✂ 等其它形式进行公
开。
第二条 院务公开需重点突出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内部分配方案,职工福利费使用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交纳情况等,职工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结果的公开,医院的经营方向,改
革转制,兼并迁移,内部机构设置等重大决策的公开。
第七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党政组织
第一条 职工代表
大会要与党政工组织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把全心全意依靠
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通过民主管理的渠道落到实处。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向党组织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中心议题和议程。
☎二✆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各项文件。
☎三✆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各项活动的安排。
☎四✆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中
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 民主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支持和督促行政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
☎一✆ 向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知识,提高主人翁意识,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二✆ 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中心议题,议程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 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
☎五✆做好大会期间的各项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六✆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
的处理,召集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七✆ 建立与职工的联系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开展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
☎八✆ 反映职工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要求与建议。
☎九✆ 制定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
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
☎十✆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