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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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完好、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范围

1.1生产设施包括公司内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综合、专业、季节性和日常安全检查,对安装、维护、检修、拆除等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 生产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管理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公司设备台账、重要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档案,并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各种设备设施,特别是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进行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 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生产设施维护保养,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4管理内容

4.1 设备设施的建设与采购

4.1.1 建设中的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安全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4.1.2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变更按照《变更管理制度》,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3 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员工的安全。

4.1.4 所有设备设施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有新增或改造的必要时,使用部门向生产部提交《设备购置申请单》,有生产部、品质部等部门负责选型后选择多家供应商并洽谈价格、获取报价单。

4.1.5 设备设施按资金量相应报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采购方面的合同,报总经理批准,转办公室进行采购。

4.2 设备设施的验收

4.2.1 所有设备设施进场后都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合格证明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验收,经生产部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

4.2.2 生产部对购进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设施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有质量问题的提出质量异议向分管领导上报。

4.3 设备设施的安装及验收

4.3.1 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部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4.3.2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特种设备等由生产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生产部办理,现场安全措施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4.3.3 安装完毕由生产部组织相关部门严格验收。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备设施使用车间、安全部门共同参加,生产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车间进行试车。

4.3.4 设备设施交付使用后,由生产部进行编号,编制设备设施铭牌,建立《设备一览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4.4 设施设备的试车试运行

4.4.1 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设施设备所接触的物料性质及危险性;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4.4.2 试运行前,需做的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配套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对员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过考核合格后,员工方可操作。

4.4.3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4.4.4 生产部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4.4.5 设备试运行结束后,由生产部、使用部门写出试运行报告。

4.5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4.5.1 使用设备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检修)项目、内容及频率,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点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4.5.2 设备使用部门和负责维修的人员须严格按照《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检、维修计划,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5.3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危险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4.5.4 生产部和相关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

4.5.5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必须事先报告生产部,得到允许后才能拆除,拆除后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4.5.6 对于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5.7 对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6 设备设施报废拆除

4.6.1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6.2 设备的安全生命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4.6.3 公司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4.6.4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应按照《生产设施拆除与报废管理制度》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4.7 设备设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按照《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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