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企业党委工作制度—规章制度
初三数学学习中的有效学习策略与方法数学作为一门重要学科,在初中阶段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逻辑要求较高。
为了帮助初三学生更好地掌握数学知识,以下将介绍几种有效的学习策略和方法。
一、掌握基础知识数学学习的第一步是掌握基础知识。
初三学生应重点复习初中前两年的数学知识,包括整数、分数、小数、代数、几何等等。
通过巩固基础知识,可以为后续更复杂的数学概念和问题做好铺垫。
二、理解概念与原理数学学习不仅仅是记忆公式和计算步骤,更重要的是理解概念与原理。
初三学生在学习数学时要注重理解,而不仅仅是死记硬背。
例如,在学习代数时,要理解代数方程与几何图形之间的关系,这有助于加深对代数的理解和运用。
三、注重提高问题解决能力数学的本质是解决问题。
初三学生要通过大量的练习,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做题过程中,可以逐步增加难度,挑战自己的思维。
如果遇到难题,可以反复思考,尝试不同的解决方法,培养解决问题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四、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课堂是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
初三学生要积极参与数学课堂的讨论和互动,提出问题,主动思考。
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可以帮助巩固知识、澄清疑惑,并且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数学概念和方法。
五、利用工具和资源在学习数学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计算器、几何工具以及各种数学学习资源。
例如,使用计算器进行计算验证,使用几何工具进行图形构造和变化,参考相关数学书籍、教辅材料和在线学习资源等。
这些工具和资源可以帮助初三学生更好地理解数学概念,并提高解题能力。
六、自主学习和总结除了课堂学习外,初三学生还需要进行自主学习和总结。
可以制定学习计划,每天安排一定的学习时间,进行巩固和扩展知识。
同时,学习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归纳,将知识点整理成笔记,以便复习和回顾。
七、合理安排时间数学学习需要长时间的专注和思考。
初三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学习时的打扰和干扰,保持较长时间的专注力。
有规律的学习时间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掌握数学知识。
电力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XX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及分工第三章议事规则第四章会议制度第五章文件审批制度第六章党委自身建设第七章附则中共XX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共XX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内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公司党委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XX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司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XX公司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持续加强公司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的凝聚力、执行力、软实力,推动公司和电网科学发展。
第三条公司党委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干部,坚持将公司系统党的建设与公司创新发展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负责人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独特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文化优势,保证公司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全面落实。
主要任务是:(一)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公司发展建功立业,得到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
(二)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三)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职工队伍。
(四)建立一套符合电网企业实际,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规则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规则天科党组〔2013〕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规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31号),按照《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则》(天科党组〔201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基层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航天事业、建设航天强国”的宏伟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离退休工作,在科研生产、经营开发和发展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集团公司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文化支撑以及和谐稳定的环境。
第三条基层党委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党的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基层党委工作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集团公司发展建设要求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一批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建设一批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支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队伍;建立一套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体现职工根本利益,具有航天特色的航天文化体系;建设一套体系完整、机制科学、教育扎实、制度健全、监督有效、惩处有力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支具有一流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的职工队伍;营造一个劳动关系和谐、关爱氛围浓厚、保障机制完善、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党委工作制度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党的领导,规范党委工作,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中冶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党委在中冶集团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服从服务于中冶集团的中心工作,努力把中冶集团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中冶集团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第二章党委的职责和任务第四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中冶集团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集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保证集团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四)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五)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目标的实现。
(六)全心全意依靠员工群众,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厂务公开,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七)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五条党委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建设,主要任务是:(一)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中冶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建功立业,得到广大员工群众衷心拥护的领导班子;(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管理严密、监督到位、民主充分、团结和谐,富有创造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队伍;(三)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员工队伍;(五)建立一套符合集团创新发展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集团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六)形成一条具有中冶特点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构建和谐环境的有效途径。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会议制度
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会议制度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委在企业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正确、有效的行使党章赋予的职权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和上级领导机关决策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对企业实行政治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落实。
(二)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支持公司行政班子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企业重大决策主要是: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片区领导干部、各专业线条、公司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奖惩、企业重大改革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提交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积极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例会和非例行会议是公司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
通过各种会议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四条公司党委的主要会议是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扩大会。
第五条公司党委的各种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重大问题上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定和建议。
第六条参加会议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必须提前请假并对议案提出明确表示自己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
未经同意者不得缺席。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规范公司议事决策,进一步推进党委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和议事效率,根据《党章程》、《公司章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集团党委会议事坚持以X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议事、务实科学精准、充分发扬民主为议事原则,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研究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研究公司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集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第四条集团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维护公司党员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引领、团结和教育广大党员和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议事成员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不是委员的公司领导班子以及议事内容涉及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由主持人视情况确定。
第六条集团党委会议事成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七条,集团党委会议事研究决定以下事项:(一)研究部署加强公司党的领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带群团建设等。
(二)学习贯彻和研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指示精神。
(三)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包括生产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和赞助,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方面的重要措施。
(四)研究决定公司改革发展重大事项。
包括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等。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最新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总则:1、为切实履行集团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集团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支持集团公司按照《湖南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的决策和管理,促进党委会民主化、制度化和党建创新,特制定本规则。
2、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要坚持为企业的发展、改革、稳定服务。
把引导和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推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3、公司党委要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团结、教育和引领广大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党委会议事范围:1、党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研究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
2、围绕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改革等中心任务,研究、制订、审议或通过党内有关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
3、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决策,在召开集团公司董事会议形成决议之前,党委会要专题召开会议通报董事会议题和提案,统一思想,形成一致意见。
4、党委会要参与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新项目开发、资本运作、改革方案、人力资源管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5、参与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录用、调动等问题方案的讨论。
研究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事项。
6、讨论通过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
研究确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重要问题。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忠实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动员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水平公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三条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在公司得到贯彻执行,及时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二)发挥在重大决议中的主导作用。
讨论审议企业开展战略规划、年度打算、重大改革重组、重大风险防控、限额以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生产经营策略、重要股权投资管理、限额以内大额度资金运作、党的建设、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同时抓好公司党建系统化管理,对全系统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推进各级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斗争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合作力。
(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公司中高层领导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拔尖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考核奖惩、监督管理,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和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勤勉敬业、贡献突出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公司党委工作条例公司党委工作条例1.目的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促进党委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推动企业的改革、稳定和文明建设,实现公司全面持续协调发展。
2.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党委工作。
3.党委遵循的基本工作基本原则3.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3.2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管方向、抓大事的原则。
3.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3.4坚持党管干部、党委管班子、党委书记管协调的原则。
3.5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围绕中心,注重实效的原则。
3.6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与时俱进的原则。
4.组织机构4.1公司党组织处于公司政治核心地位,并依法开展活动。
4.2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公司设立党委,在所属单位设立党总支(党支部)。
4.3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的健全。
4.4党组织内部机构4.4.1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公司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原则设立内部机构。
公司党组织设立党的委员会,纪委检查委员会。
4.4.2党的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4.4.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4.5领导班子与工作人员4.5.1公司党委成员由5人组成,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为3—5人组成。
4.5.2专职党务工作者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4.6公司在改组或设立新的公司时,按三同步原则,同步建立新组织,同步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同步开展党的活动。
5.职责5.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
5.2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和人事管理工作,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与工会关系,增强公司合力。
党委工作规则
中共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规则一、职责与任务(一)对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实施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指示,并报告工作情况。
(三)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党的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四)实施党内监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五)审批所属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对人事部门关于公司的干部任免建议提出意见。
(六)按照管理权限,审议、审批党员违犯党纪的处分。
(七)组织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八)组织培训、考核各单位党务工作干部。
(九)加强和改善对工会、青联(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的领导。
二、会议制度(一)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议)。
1、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1)学习、研究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的重要指示、部署和决定;(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党的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召开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方案;(3)研究公司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4)讨论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5)听取和讨论纪委的工作汇报,研究和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6)讨论通过报送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7)讨论和审批所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意见;(8)审议(审批)党员党纪处分决定;(9)讨论通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和党委向党员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10)讨论决定由党委表彰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听取工会、青联和妇委会的工作报告;(12)审批数额较大的党费开支;(13)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要工作。
2、党委会议的工作规则:(1)党委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其他党委委员对会议议题可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以外,一般应在会前3个工作日通知党委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亦应同时送达。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第一篇:总则1、公司党委会议是公司党委全体委员讨论党务和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2、党委会议事规则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公司党委会议的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充分发挥党委会议的作用。
3、党委会议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同志间互相提醒、支持、帮助和监督的精神。
第二篇:召开会议1、公司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全体会议,其他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2、党委会议应该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主持人,并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前必须做好会场环境、音响设备、记录器材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三篇:出席和请假1、公司党委委员应该准时出席会议,如有需要请假应该提前向主持人提出。
2、请假的委员可以授权其他委员代理出席会议,代理委员应该在会议开始前告知主持人。
3、连续3次无故缺席或者占有人数过半以上的委员无故缺席,将按照党内纪律予以处理。
第四篇:议程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确定清晰、具体的议程,由主持人主持会议。
2、会议开始前,应该将议程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议期间如有需要增补议程,应该经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第五篇:发言和讨论1、公司党委委员在会议中应该遵守基本的发言和讨论规则,不得人身攻击和搞小圈子。
2、发言应该围绕议题、有条理、言简意赅,要注意控制时间,避免太长或者重复。
3、发言顺序应该由主持人决定,应该给予每位委员公平机会。
第六篇:表决和决策1、公司党委会议的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2、重要问题的决策应该经过充分辩论,听取不同声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3、决策后应该统一口径,各委员必须积极执行,不得搞拖延和敷衍的情况。
第七篇:文件和记录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形成一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委员名单、议程、发言、表决决议等。
2、会议记录应该尽快整理,由党委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向全体委员发放。
3、会议期间如果有需要,应该及时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向参会人员分发。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公司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共产党XXX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工作,更好地发挥党委“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委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XX公司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第三条党委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党委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好政治核心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党委讨论和决定公司下列重大问题:(一)需要向XX集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公司各党支部、机关直属党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公司内部机构设臵、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公司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党委应当按照“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集团章程中,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始终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同步设臵、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
党委会工作规则
党委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国资委党委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党委职责第二条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要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企业依法经营;(2)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3)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企业稳定;(4)对企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与监督;(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参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6)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保证监督企业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7)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统战工作。
第三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四条要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
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第三章议事范围第五条需党委会做出决议的事项:(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2)党委、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党内重要活动的部署和规划;(3)加强党委和纪委自身建设的制度、措施和规划;(4)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措施和规划;(5)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及其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任免;(6)子企业党委、纪委和工会负责人的任免;(7)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与考核;(8)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工作;(9)党内奖惩和评优创先活动;(10)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需党委会研究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出建议的事项:(1)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战略方针和目标;(2)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战略规划;(3)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年度预算、决算方案;(4)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的方案;(6)结构调整、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方案以及对外担保、借贷、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等重大投融资方案;(7)机构设置以及基本管理制度;(8)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9)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或解聘)和任免;(10)需党委会研究提出建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委工作规则
中共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规则一、职责与任务(一)对泊头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实施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指示,并报告工作情况。
(三)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党的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四)实施党内监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五)审批所属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对人事部门关于公司的干部任免建议提出意见。
(六)按照管理权限,审议、审批党员违犯党纪的处分。
(七)组织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八)组织培训、考核各单位党务工作干部。
(九)加强和改善对工会、青联(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的领导。
二、会议制度(一)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议)。
1、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1)学习、研究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的重要指示、部署和决定;(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党的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制定召开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方案;(3)研究公司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4)讨论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5)听取和讨论纪委的工作汇报,研究和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6)讨论通过报送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7)讨论和审批所属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意见;(8)审议(审批)党员党纪处分决定;(9)讨论通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和党委向党员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10)讨论决定由党委表彰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听取工会、青联和妇委会的工作报告;(12)审批数额较大的党费开支;(13)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要工作。
2、党委会议的工作规则:(1)党委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其他党委委员对会议议题可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以外,一般应在会前3个工作日通知党委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亦应同时送达。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党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领导,明确和落实党委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注重政治治理,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党委会与公司经营组织的有机结合,实现公司经济逻辑和政治逻辑的统一、经济责任与政治责任的统一、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的统一。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坚持发挥把关定向的作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及党委委员坚持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创新驱动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第五条公司党委在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党委书记要带头执行本制度,充分发扬党,善于集中党委委员的智慧,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党委委员要积极支持、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工作,自觉执行本规则,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
第二章党委会组成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党委会在公司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公司党代会的决议、决定,领导公司的工作。
公司党委会由5名党委委员组成,其中,设1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三篇.doc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三篇第1条公司成员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审议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党委成员是平等的。
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应该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秘书应该善于做“班长”,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
党委成员应该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一切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团结,按照集体决策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当事情发生时,他们应该敢于承担责任。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原则。
研究问题、决策应该从广大职工的利益出发。
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基层和群众。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认识,做出科学的决策。
(四)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规章制度和决策相关规定,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章讨论内容第三条公司党委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在管理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方向、。
第四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1)制定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2)公司党建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三)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4)公司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调整、改选、退出;(4)建立党组织工作制度、修订和废止;(五)公司董事以上干部的任免;(7)党委换届选举、职工代表大会和团级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准备方案;(八)发展党员、表彰、奖励和对违反纪律的党员的处理和认可;(9)公司党委重要活动实施方案、公司职工、青年、妇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十)党委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是党组织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组织行为。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1、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公司党委(扩大)会议召开过程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会议质量和实效,依据《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召开全过程。
3、职责3.1 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审批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3.2 党委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出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履行表决权。
3.3 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甄别、提出议题建议并整理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
3.5 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列席会议。
3.6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征集、组织及服务。
3.7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相关保密制度,禁止泄露任何党委会议事的涉密信息。
4、工作流程4.1 会议准备4.1.1 会议议题(1)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题的征集,并呈送党委书记审核。
(2)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各部门梳理甄别本部门业务,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分管领导提出议题建议,或与党委办公室主任沟通,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
(3)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由有关部门认真准备材料,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应至少提前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4)党委书记根据所征集的议题,最终确定党委会议题。
4.1.2 会议时间、地点(1)党委书记根据党委会议题,并在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能够出席会议的前提下,确定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如讨论干部问题,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
(2)党委办公室根据确定的党委会议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参会,必要时将会议材料呈送出席会议人员;组织布置会议室,与会人员座次应按照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任职先后依次排序。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一、会议准备
1. 第一次会议前,召开组织委员会会议,确定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制定议程。
2. 准备会议材料,包括各部门汇报文件等有关资料,并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3. 组织委员会主席和秘书共同制定会议程序和议程,按时分送与会人员。
4. 确定主席、副主席、议长、秘书等职务人员。
5. 确定会议主席和发言人,以及会议发言跟踪人员。
6. 掌握与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职务,确保发言安排合理。
二、会议过程
1. 按照议程召开会议,并按照程序进行。
2. 会议主席宣布会议正式开始,介绍出席人员,并宣读会议议程。
3. 依照会议程序,会议主席首先宣布本次会议的主题,说明会议目的,阐述会议的意义和目的。
4. 逐项议程进行讨论,根据议程内容进行发言,表达意见和看法。
5. 集中讨论重要事项,加强辩论和讨论,达成共识。
6. 会议主席宣布决定,鼓励与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和表决。
7. 讨论后,会议主席总结会议成果,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8. 请有关工作人员代表作一个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汇报,以便下一步工作有可参考性。
三、会议后续
1.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当天的晚上完成,将会议记录发给与会人员,并将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2. 将会议决定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并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3. 所有与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和验收。
4. 根据会议情况和决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并落实具体的工作进度措施。
5. 做好对会议决定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会后会议,决定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情况。
公司党委工作标准
公司党委工作标准为充分发挥党委在本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有关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订党委工作制度。
第一条集团党委的主要职责及任务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后,党委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做好决策情况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带领下属党组织和党员带头落实决策提出的各项任务,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三、领导集团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与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在集团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培训和管理。
七、审查依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或免职的基层党、工、团负责人。
八、负责企业各层次后备人才队伍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九、抓好集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指导、监督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集团党委的工作制度一、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度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建设一支能在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经得起困难风险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一)党员教育1、每年应结合形势、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强化对党员的培训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课教育半年一次,党小组生活每月一次(由下属党组织自行安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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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实际,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忠实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动员组织广大干部员工,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水平公司,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职责任务
第三条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在公司得到贯彻执行,及时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党员和干部员工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二)发挥在重大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讨论审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重组、重大风险防控、限额以上重大项目安
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生产经营策略、重要股权投资管理、限额以内大额度资金运作、党的建设、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同时抓好公司党建系统化管理,对全系统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推进各级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公司中高层领导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拔尖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考核奖惩、监督管理,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和专业齐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勤勉敬业、贡献突出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推动、全面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和保障纪检机构开展工作、查办案件的制度机制,建设廉洁企业。
第三章组织原则
第四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作出决定。
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重大原则问题有分歧的,应暂缓作出决定,经过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后再作决定。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临机处置作出决定的,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五条党委成员必须带头执行党委决议,并按照分工落实或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党委集体讨论研究问题时,党委成员任何意见均可以在会上充分表达,会议一旦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包括有不同意见的党委成员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不得在其他场合表达不同意见,自觉维护党委团结和集体权威。
第六条董事会、监事会中的党委成员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应发表与党委决议一致的意见,保证党委的意图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第七条党委书记负责党委的全面工作,协调党委其他成员的工作。
党委书记出差期间,可委托一名党委成员主持党委工作。
党委成员必须增强全局意识,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对于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对于全局性工作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分管工作与全局工作不一致的应自觉服从全局需要并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党委成员应定期向党委报告分管工作,主要包括分管范围内有关重要政策的制定、重大工作的部署、重要工作的进展等情况,
以及分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意见。
党委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及其变动情况,按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九条党委成员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委集体决议的精神。
第四章议事与决策
第十条党委日常议事和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方式是党委会议。
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经由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审议或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外投资、资本运作、重大风险防控、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改革重组、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四)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群众工作以及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