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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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二、诫勉谈话的适用事项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三、诫勉谈话的内容诫勉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4、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四、相关要求1、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2、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3、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4、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适用于以下事项1、有信访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

2、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教育,促其重视,使之改正的。

3、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

4、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事项。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乡全体工作人员。

三、确定诫勉谈话对象的程序对工作人员的谈话,由乡党政领导决定,并及时向县纪委通报诫勉谈话情况。

四、主谈和参与谈话的分工与乡二级机构责任人的谈话,一般由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主谈;与一般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一般由该股室负责人主谈,可请纪委人员参加。

根据需要,乡党委可直接对有关人员实施谈话。

五、谈话的主要内容1、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2、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被谈话人对诫勉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诫勉谈话的注意事项1、进行诫勉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谈话的时间和地点。

2、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谈话情况要做好记录。

3、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

4、被谈话人接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等。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5、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七、诫勉谈话的后续工作1、经谈话认为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不良的苗头性问题,要告诫被谈话人自律自省,防微杜渐;对反映的问题不实的,要允许被谈话人解释和说明,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事人负责,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在工作和生活中,人们往往需要互相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维护秩序和促进发展。

诫勉谈话制度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在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诫勉谈话的含义、目的和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诫勉谈话的含义诫勉谈话是指通过言语交流的方式,对特定的行为或问题提出警示、批评和建议。

它既是一种管理方式,也是一种沟通工具。

通过对员工的谈话,组织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纠纷,并对员工的发展提出指导和建议。

二、诫勉谈话的目的1.规范行为:诫勉谈话可以帮助组织规范员工的行为。

通过提醒员工对某些行为进行反思和调整,使其符合组织的规章制度和价值观念,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

2.解决问题:诫勉谈话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当员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或出现疏忽、错误等问题时,领导可以通过诫勉谈话的方式及时纠正,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转。

3.促进发展:诫勉谈话可以对员工的发展提出建议和指导。

通过诫勉谈话,领导可以发现员工的潜力和问题,为其提供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的建议,帮助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诫勉谈话的实施1.明确原因:在进行诫勉谈话时,领导需要明确问题的具体原因。

通过具体分析和了解,可以找出问题的根源,并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2.坦诚沟通:在谈话过程中,领导需要保持开放和坦诚的态度。

与员工进行真实而有效的交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反馈,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案,并达成共识。

3.培训指导:在诫勉谈话中,领导可以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通过设立培训计划和目标,帮助员工了解和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并重视职业发展的重要性。

4.记录与跟踪:诫勉谈话结束后,领导需要将谈话内容进行记录,并与员工进行共享。

同时,领导也应跟踪员工的进展情况,及时提供工作指导和支持,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改善。

四、诫勉谈话制度的意义诫勉谈话制度在组织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维护秩序:诫勉谈话制度可以帮助组织维护秩序和促进和谐发展。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与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和保护干部。

第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办法适用于我委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诫勉谈话是指委党委、纪检组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对其进行及时谈话,提出诫勉要求。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1、由群众举报或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虽构成违纪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2、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4、组织发现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

第六条诫勉谈话一般由委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主谈,如情况需要,也可建议党委书记主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诫勉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2、责成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4、被谈话人对接受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第八条诫勉谈话的要求:1、谈话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不得借故推诿、拖延;2、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不得向被谈话人泄漏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并经本人核实签名,由纪检监察室存档;3、被谈话人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不得打听、追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谈话人等;4、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谈话情况。

第九条谈话后谈话人应对谈话对象存在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进行再次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瑕疵或违纪行为时,采取一种以口头形式进行的谈话方式来教育、规劝和警示员工的制度。

通过诫勉谈话,单位可以及时发现员工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教育和指导,帮助其纠正错误,预防再次犯错,维护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诫勉谈话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口头警告:这一制度是以口头形式进行的,并不会对员工记录其违纪行为,因此不会对员工的信誉造成影响。

2. 及时教育: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员工存在的问题,并予以针对性的教育和指导,以便他们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3. 灵活运用:该制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员工的情况来确定采取何种措施。

4. 效果显著:通过诫勉谈话可以有效地教育员工,防止员工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总之,诫勉谈话制度是一种很好的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规范意识,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用于对员工或成员在工作中出现轻微失误或违规行为予以警告和指导。

该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促使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帮助他们改正和提高。

以下是一些关于诫勉谈话制度的要点:
1. 程序:诫勉谈话制度应包括一套明确定义的程序,从发现问题到进行谈话,再到记录和监督。

2. 公正性:谈话应在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确保对待所有员工都是一致的。

3. 证据:诫勉谈话应基于事实和证据,而非猜测或个人偏见。

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查看。

4. 语言:在进行诫勉谈话时,应使用适当的语言和方式,避免使用侮辱、威胁或歧视性言辞。

5. 目的:诫勉谈话的目的是提醒员工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并给予他们改正的机会。

管理者应指导员工改进工作表现,以避免将错就错的局面。

6. 可回顾性:记录和保存诫勉谈话的内容很重要,以便日后参考、进一步监督和评估员工的改进情况。

7. 保密性:谈话内容应被当作机密信息对待,只有需要知道的人才能访问这些信息,保护员工的隐私。

总之,诫勉谈话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帮助组织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促进员工的个人和职业成长。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1、实行诫勉谈话要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实事求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2、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

3、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凡种事项:(1)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2)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3)领导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4)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4、诫勉谈话的目的及惩处。

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

对确有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规违纪的,谈话对象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报纪检组(纪委)审核备案,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违纪行为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彻底,或重新犯类似错误的,要通过第二次诫勉谈话,进行组织处理。

经过谈话发现案件线索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5、诫勉谈话的组织实施。

由纪检组(纪委)根据党组织决定或举报线索,提出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经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批后实施。

6、诫勉谈话对象确定后,应提前通知所在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本人。

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7、诫勉谈话人要将谈话内容和要求明确告诉谈话对象,谈话对象对要求谈话的内容如实说明情况,并可以举出证据,但不得隐瞒歪曲真相,不得出具伪证。

8、诫勉谈话人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不准将举报信件交给谈话对象阅看;谈话对象不准报复举报人。

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违反本规定,要追究纪律责任。

9、诫勉谈话由党组织或纪检组(纪委)指定或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组织实施,并作好笔录,填写廉政诫勉谈话登记表,经领导审阅后,由纪检组(纪委)立卷归档。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指对领导干部进行警告、教育、激励、提醒等方式的谈话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纠正领导干部工作中的不足和错误,帮助他们提高能力、加强作风,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领导干部的成长和进步。

诫勉谈话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制定明确的诫勉谈话程序和标准,确保对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公正、公开、有依据。

2. 主要领导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强调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具体要求。

3. 谈话内容和方式应当注重教育和激励,鼓励干部认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能力。

4. 诫勉谈话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指出具体问题的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诫勉谈话应当严格保密,尊重干部的人格尊严,注重帮助干部解决问题,促进进步。

6. 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情况,还可以采取更为严厉的纪律处分措施。

诫勉谈话制度的实施原则是公正、公开、依法、依纪,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流程和机制,确保制度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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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管理制度

诫勉谈话管理制度

诫勉谈话管理制度一、诫勉谈话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诫勉谈话管理制度是企业用于规范员工行为的一种重要管理制度。

通过对员工的不当行为进行规范和纠正,促使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加以改正。

诫勉谈话管理制度不是简单地批评员工的错误,而是更重要地是帮助员工认识自己的错误,激励员工改正错误,最终实现员工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二、诫勉谈话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诫勉谈话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确立诫勉对象:确定需要进行诫勉的员工对象。

主要根据员工的不当行为和工作表现来确定诫勉对象。

2、收集资料:在进行诫勉之前,需要对诫勉对象的不当行为和工作表现进行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

明确事实,确凿证据。

3、进行谈话:在面对诫勉对象的时候,要以平和的心态和尊重的态度进行谈话。

不批评和指责,只是将问题进行沟通,帮助员工自我认识错误。

4、达成共识:在诫勉谈话的过程中,要协商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与诫勉对象达成共识。

鼓励员工积极改正错误,并践行。

5、跟踪反馈:诫勉谈话之后,需要对员工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及时了解员工的改进情况,积极鼓励员工继续努力改进。

三、诫勉谈话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在实施诫勉谈话管理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注意方法:在进行诫勉谈话时,要以平和的心态和尊重的态度进行。

不要用指责和批评的方式对待员工,而是要借助开放、礼貌和尊重的语言进行沟通和指引,让员工明白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自己找到解决方法。

2、尊重个性:每个人的性格和个性都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诫勉谈话时,要尊重员工的个性和身份,不要伤害员工的自尊心。

要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沟通,让员工自觉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3、寻求合作:在进行诫勉谈话时,要着重寻求与员工的合作,通过互相理解和尊重,达成共识,让员工自愿地改正错误。

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取得对不当行为的纠正和规范。

4、及时反馈:在进行诫勉谈话之后,要及时对员工的改进情况进行反馈和跟踪。

通过反馈和评估员工的改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达到实质性的效果。

学校的诫勉谈话制度

学校的诫勉谈话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在学生成长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如迟到、早退、打架斗殴、抄袭作弊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我校特制定诫勉谈话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帮助学生认识到自身错误,引导其改正不良行为。

2. 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3.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我国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制度内容1. 诫勉谈话对象:针对有不良行为或违纪现象的学生。

2. 诫勉谈话方式:由班主任或学校德育部门组织,与学生进行一对一谈话。

3. 诫勉谈话内容:(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分析其不良行为的原因。

(2)指出学生的错误,让学生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

(3)引导学生反思,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4)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自律意识。

(5)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学生改正错误。

4. 诫勉谈话流程:(1)班主任或学校德育部门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学校。

(2)学校德育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安排诫勉谈话。

(3)班主任或学校德育部门与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情况。

(4)根据谈话结果,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学生改正错误。

(5)学校德育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学生改正错误。

四、制度执行1. 班主任和学校德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诫勉谈话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2. 对诫勉谈话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3. 对诫勉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采取相应措施。

4. 对学生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其不再犯类似错误。

五、制度监督1. 学校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对诫勉谈话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监督小组定期对诫勉谈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班主任和学校德育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通过实行诫勉谈话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学校组织诫勉谈话制度

学校组织诫勉谈话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全面发展,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促进师生全面发展。

3. 增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理解,构建和谐校园。

三、制度内容1. 谈话对象(1)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考试作弊、不遵守课堂纪律、不按时完成作业等。

(2)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工作态度不端正等。

2. 谈话内容(1)学生谈话内容:①了解学生违反纪律的原因。

②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提高自律意识。

③帮助学生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学习成绩。

④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2)教师谈话内容:①了解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原因。

②引导教师认识错误,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③帮助教师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④关注教师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3. 谈话程序(1)学生谈话程序:①班主任或辅导员发现学生违纪情况,及时与学生谈话。

②谈话后,班主任或辅导员将谈话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学校相关部门。

③学校相关部门对谈话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

(2)教师谈话程序:①学校相关部门发现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况,及时与教师谈话。

②谈话后,学校相关部门将谈话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学校领导。

③学校领导对谈话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

4. 谈话要求(1)谈话人应具备一定的教育、心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2)谈话人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尊重谈话对象。

(3)谈话人应注重谈话技巧,避免伤害谈话对象的自尊心。

四、制度执行1. 学校成立诫勉谈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诫勉谈话工作,确保谈话工作落到实处。

3. 学校要定期对诫勉谈话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谈话制度。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一种机关、单位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的管理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的目
的是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者道德职业操守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起
到纠正错误、规范行为的作用。

诫勉谈话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谈话对象:制度规定了适用对象,一般是对员工违纪或失职行为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2. 谈话程序:制度规定了诫勉谈话程序,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 谈话内容:制度明确了诫勉谈话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对具体违纪行为的批评、警示,同时也可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肯定和鼓励。

4. 谈话形式:制度规定了诫勉谈话的形式,可以是个人谈话、会议通知、书面警告等
方式。

5. 谈话记录:制度规定了对诫勉谈话进行记录的要求,包括记录的内容、保存方式等。

诫勉谈话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员工正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加以改正,进一步提高员工
的工作素质和绩效。

同时,也可以起到对违纪行为的预防作用,提醒其他员工遵守规
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团队合作氛围。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谈话诫勉的对象: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存在轻微违纪行为,一般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第三条谈话诫勉适用于以下几种事项:(一)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结果需要与被举报人见面的;(二)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需要与被举报人核实并督促纠正的;(三)党员干部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教育帮助并引以为戒的;(四)其他需要实施谈话诫勉的事项。

第四条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二)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谈话诫勉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第五条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对被谈话人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处理谈话结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有关情况。

第六条被谈话人接到谈话诫免通知后应当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

第七条谈话人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或者要求被谈话人上交书面情况报告,谈话记录或者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存入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

第八条经谈话后认定被谈话人确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应当对被谈话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对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应当进行告诫,要求被谈话人防微杜渐;所反映的问题不实的,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如对被谈话人造成不良影响,应适当场合予以澄清。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治思想、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
廉政勤政等的苗头性问题,谈话教育的制度。

诫勉谈话由纪检监察或组织干部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谈话。

在组织考察、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或信访举报中,有下列情况但
纪律处分或组织的,应诫勉谈话:
1、在路线方针政策上问题。

2、在民主制原则和班子班子团结等问题。

3、在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准则(试行)》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

4、在个人重大报告制度问题。

5、在《干部任用条例》问题。

6、在直接分管范围内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问题,并在社会上负
面或使(集体)资产和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7、在密切,、、发展职工利益问题。

8、需要戒勉谈话的问题。

戒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1、向谈话指出所的问题。

2、要求谈话就问题解释或说明。

3、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批评教育或戒勉,(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情况,可要求谈话限期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并送纪检监察。

经戒勉谈话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追究其纪律责任或组织。

戒勉谈话的记录和戒勉谈话的书面报告应妥善保管,按规定归档。

约谈诫勉谈话制度

约谈诫勉谈话制度
政治立场问题
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
3
工作态度问题
对待工作的态度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具有责任心 。
工作作风问题
01
02
03
工作作风问题
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务实 ,是否遵循组织纪律和工 作规定。
工作方法问题
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是否符合工作实际需求 。
工作效率问题
工作效率是否高,是否能 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任务。
并积极改正。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 ,注重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提醒
,防止问题的发生。
01
约谈诫勉谈话的程序与要 求
确定约谈对象与事由
确定约谈对象
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需要约谈的对象,可以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等。
明确约谈事由
针对不同的约谈对象,明确约谈的事由,如工作失职、违反纪律等。
制定约谈方案与计划
学习效果问题
学习效果是否明显,是否能 够学以致用。
学习方法问题
学习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是否符合个人学习实际需求 。
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 离职、迟到早退等。
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如对待群众态度 恶劣、侵犯群众利益等。
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注意语气和方式
在谈话过程中,需要注意语气和方 式,以平和、诚恳的态度进行交流 ,避免引起对方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
形成谈话记录与报告
记录谈话内容
在谈话过程中,需要对谈话内容进行记 录,以便后续处理和查阅。
VS
撰写报告
根据谈话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撰写谈话 报告,对谈话内容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 处理意见和建议。

学校诫勉谈话制度

学校诫勉谈话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我校特制定本诫勉谈话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道德素质。

2. 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防止不良行为恶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 增强学生自律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四、诫勉谈话程序1. 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违纪行为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初步了解。

2. 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应由班主任、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

3. 诫勉谈话时,应尊重学生的人格,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避免公开场合进行。

4. 诫勉谈话内容应包括:(1)指出学生的错误行为或违纪行为,分析其危害性;(2)告知学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3)要求学生认识到错误,表示悔过;(4)提出改正错误的具体措施和期限;(5)提醒学生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 诫勉谈话结束后,班主任、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应将谈话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五、诫勉谈话后的处理1. 学生在诫勉谈话后,应按照要求改正错误,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班主任、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悔过书。

2.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错误并提交悔过书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错误或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谈话诫勉制度(共5篇)

谈话诫勉制度(共5篇)

谈话诫勉制度(共5篇)第一篇:谈话诫勉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干部谈话和诫勉制度,是纪律检查机关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通过谈话和诫勉,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包括:镇机关中层干部、镇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和辖区内“两新”党组织负责人。

第四条干部谈话和诫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组织实施。

第二章干部谈话第五条谈话对象的范围:镇机关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人员,镇属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两委”会负责人,辖区内“两新”党组织负责人。

第六条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一)半年工作检查、年终工作总结时;(二)干部调动、职务升降、退(离)休时;(三)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组织会时;(四)干部受到批评、处分时;(五)发现干部在遵守党纪、政纪、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所反映时;(六)对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向干部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七)干部出现问题或工作失误时;(八)调查了解情况时。

第七条干部谈话的形式:(一)主导式谈话。

适用于宣布决定、部署工作、批评教育、安慰问候等内容。

(二)商讨式谈话。

适用于启发引导、提醒指点、解答疑难等内容。

(三)征询式谈话。

适用于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交流思想等内容。

第八条干部谈话的原则和纪律:(一)坚持“全面、准确、适度”的原则,实事求是,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力戒空谈和无原则的夸大或缩小,并允许谈话对象申述理由和看法。

(二)尊重人格,以诚相见,以理服人;(三)从团结、鼓励、帮助、教育的愿望出发,充分肯定成绩,严肃提出问题,诚恳地批评错误;(四)谈话对象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袒露思想,明辨是非,对问题和缺点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责任;(五)坚持党性原则,禁止利用谈话联络私人感情,建立依附关系。

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

医院诫勉谈话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增强医院干部勤政、廉医意识,促进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含义诫勉谈话是指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或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职工,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

诫勉谈话是教育干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不是处分。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和范围凡本院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及临时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诫勉谈话。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3.违反职业道德,有不公正履行职务或妨碍他人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4.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害医务人员的形象和损人利已行为的;5.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6.有其它应予诫勉谈话表现的。

三、实施诫勉谈话的程序凡发现医院干部职工有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者,医院领导应提出诫勉谈话的建议,报经院党委、院委会讨论决定,各科室工作人员分别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诫勉谈话,院中层干部分别由分管领导提出诫勉谈话。

医院工作人员对医院班子作出的诫勉谈话决定有异议,允许申辩和申请复议,但行动上必须服从。

四、诫勉的期限和要求对医院干部职工的诫勉期限一般为3-6个月。

在此期间,要严格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组织指出的缺点和问题。

各党支部及各科室对受诫勉谈话的干部职工要及时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诫勉期间,干部职权和待遇不变,但不能提拔使用。

五、诫勉的终结诫勉期满,干部职工本人要写出自我总结,党委、院委会将根据本人表现和群众反映,对表现好的作出解除诫勉决定,对表现不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作出进一步处理的决定。

诫勉谈话程序及诫勉谈话决定格式

诫勉谈话程序及诫勉谈话决定格式

诫勉谈话程序及诫勉谈话决定格式诫勉谈话是指对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并告知其后果和规章制度的一种处分方式。

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中广泛应用,是维护组织稳定、优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本文将介绍诫勉谈话程序及诫勉谈话决定格式。

一、诫勉谈话程序1、报备并审核诫勉谈话可由任何一名管理人员或上级发起,但必须经过报备与审核程序。

报备应当明确对方的姓名、工作岗位以及具体的违规行为。

审核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权威原则,严格控制权力的滥用,确保诫勉谈话的有效性。

2、开展诫勉谈话诫勉谈话的开展应当由具体的负责人或小组负责。

在谈话前,应当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了解,确定面谈的时间、地点和人员。

在谈话中,应当简明扼要地阐述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后果及相关法规,帮助谈话对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增强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

3、整理诫勉谈话笔录整理诫勉谈话笔录应当精简实用,重点记录谈话对象的基本信息、违规行为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关键信息,并由笔录者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

4、上报与备案谈话结束后,应当及时上报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或对口部门,以便参考和跟进。

同时,诫勉谈话文件应当备案,加强档案管理,以备查阅及后续处理。

二、诫勉谈话决定格式1、标题应当注明所在单位、日期、文号、标题等基本信息。

2、正文正文应当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主要说明谈话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岗位等身份信息,以及违规行为的性质、时间、地点、情况等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为处理决定,主要说明依据什么法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告知其后果与处罚措施。

3、署名应当注明处理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处理日期和处理单位。

以上就是关于“诫勉谈话程序及诫勉谈话决定格式”的相关内容。

虽说诫勉谈话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到程序和格式等细节,只有认真执行才能取得实效。

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注重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贡献。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
诫勉谈话制度是一种对领导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和组织提醒的监督机制。

以下是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的一般规定:
1. 谈话主体:通常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2. 谈话对象:主要针对在工作中存在不足、失职、渎职、违规等行为的领导干部。

3. 谈话方式: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谈话、会议宣布等方式进行。

4. 谈话内容:主要是对违纪违法行为或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点名批评和纪律教育,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5. 谈话记录:谈话过程要进行记录,并通报到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档案。

6. 谈话结果:谈话的结果可以是警示教育、提出改进要求、启动纪律处分程序等。

7. 谈话保密:谈话内容以及记录要严格保密,避免泄露给外部,以免给谈话对象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通过诫勉谈话制度,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有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和提升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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诫勉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学校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促进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的含义
诫勉谈话是指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或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机关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改正。

诫勉谈话是教育干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不是处分。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和范围
凡本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诫勉谈话。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业绩平平、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有不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
4.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害干部,的形象和损人利已行为的;
5.在廉政问题上要求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它应予诫勉谈话表现的。

三、实施诫勉谈话的程序
凡发现干部有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者,学校领导应提出诫勉谈话的建议,报经学校党组讨论决定,提出诫勉谈话,并提出限期改正的要求。

学校干部对党组作出的诫勉谈话决定有异议,允许申辩和申请复议,但行动上必须服从。

四、诫勉的期限和要求
对学校干部的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

在此期间,要严格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组织指出的缺点和问题。

学校党组、党支部对受诫勉谈话的机关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诫勉期间干部职权和待遇不变,但不能提拔使用。

五、诫勉的终结
诫勉期满,干部本人要写出自我总结,党组将根据本人表现和群众反映,对表现好的作出解除诫勉决定,对表现不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作出进一步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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