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倾销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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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的种类

倾销的种类

倾销的种类
1、突发性倾销(Sporadicdumping),又称短期倾销
(Short-rundumping),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防止商品的大量积压危及国内的价格结构,在短期内向海外市场大量地低价抛售该商品。

Viner认为这种类型的倾销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是暂时的,而进口国消费者却可以从中获取低价消费的好处,因而是无可厚非的。

2、间歇性倾销(Intermittentdumping),又称掠夺性倾销,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了在某一海外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而以低于边际成本的价格向该市场抛售商品,待将竞争对手驱逐出该市场后再实行垄断高价。

Viner认为这种类型的倾销具有掠夺性意图,其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超过了进口国消费者获得的好处,因而应受到反倾销法的抵制。

3、持续性倾销(Persistentdumping),又称长期倾销
(Long-rundumping)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一方面为了实现规模经济效
益而大规模地进行生产,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国内价格结构而将其中一部分商品长期地低价向海外市场销售。

Viner认为这种类型的倾销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只有一次,即其被迫转产之时,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获得的好处却是不断累积的,因而也不应受到反倾销法的抵制。

倾销

倾销

倾销定义: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

目的: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

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构成要素: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而使得另一国国内有竞争能力的产业受到损害的行为即为倾销。

其构成要素:(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表现特征:(1) 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

它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以低于有关商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价格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

(2) 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但只要对进口国某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威胁或实质性阻碍,就会招致反倾销措施的惩罚。

(3) 倾销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在政府奖励出口的政策下,生产者为获得政府出口补贴,往往以低廉价格销售产品;同时,生产者将产品以倾销的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从而获得在另一国市场的竞争优势并进而消灭竞争对手,再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高额利润。

(4) 倾销的结果往往给进口方的经济或生产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特别是掠夺性倾销扰乱了进口方的市场经济秩序,给进口方经济带来毁灭性打击。

经济效应:一般来说生产厂商能够实施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不完全竞争的行业,具有垄断力量的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非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第二,本国和外国必须被很好地分隔,使国内居民不能轻易回购出口产品。

第三,出口厂商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较国外的小。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垄断厂商会发现实施倾销有利可图。

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

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

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核心内容: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倾销认定包括倾销事实的认定和倾销幅度的认定。

认定倾销事实要从确定正常价值、确定出口价格、比较二者的价格。

而认定倾销幅度就要把二者产品的价值进行比较等。

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认定倾销的标准与程序指依法和确定出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出口到进口国市场以及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相差的幅度的法律程序,包括对倾销事实的认定和倾销幅度的认定。

(一)倾销事实的认定所谓倾销事实的认定,是指依法对一国产品是否低于正常价值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事实进行调查和确定的法律程序,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步骤:(1)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2)确定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3)合理比较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并以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其正常价值作为是否构成倾销的认定标准。

1、正常价值的确定根据WTO《》第二条的规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是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

计算正常价值有三种方法:(1)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2)有代表性的同类产品出口到合适的第三国的可比价格;(3)推算价格,即通过比较原产国的生产加合理金额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及利润来确定。

因此,理论上,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并非难事,但由于的保护主义本质,正常价值的计算方法经常成为保护主义滥用的首要突破口,从而使正常价值的计算变得十分复杂。

1) 正常贸易过程的界定计算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的可比价格必须形成于正常贸易过程中。

所谓正常贸易过程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或第三方之间没有伙伴合作关系或补偿性安排的销售。

事实上,WTO《反倾销协议》第二条2.2、2.3款规定了不属于正常贸易过程的三种情况:(1)当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不存在该同类产品的销售,或由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特殊市场情况或销售量较低时(通常指国内市场中消费的同类产品销售占被调查产品占进口国销量不足5%);(2)产品销售给与之有关联或补偿性安排的公司;(3)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倾销,反倾销

倾销,反倾销

反倾销的概念倾销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经济学上的倾销被认为是在不同市场上的价格歧视,倾销可以分为多种,按时间可以划分为突发倾销(sporadic dumping)、短期倾销(short-run dumping)和长期倾销(long-term dumping),而只有“掠夺性的倾销”(predatory dumping)才属于应当禁止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其他种类的倾销行为不过是一种正常的竞争手段而已。

掠夺性倾销的特点是,暂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口以抢占海外市场排挤其他竞争者,同时在国内市场维持高价,在占领海外市场后便开始提价,挽回之前的损失并谋求垄断利润。

掠夺性的倾销行为对公平的贸易竞争环境造成了损害,所以为WTO所禁止。

法律意义上倾销的经典定义由GATT1994第6条第1款规定:“用倾销的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挤入另一国贸易内,如因此对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的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则构成倾销。

倾销被认为是价格歧视的一种表现,这种价格歧视扭曲了自由竞争机制下的价格水平,违背了WTO的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造成了倾销产品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因此WTO 通过《反倾销协议》来规范这种行为,允许其成员方按照WTO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查和征税等形式限制该产品的进口,以救济国内受到损害的产业,这种调查和采取措施的行政手段称之为反倾销。

倾销的确定一国对原产于他国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一般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受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2)生产“同似产品”的进口国某一国内产业受到法定的损害;(3)低价出口与进口国国内产业之损害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确定倾销幅度(dumping margin)是反倾销调查中的一个核心环节。

倾销幅度是指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normal value, NV)的幅度,其基本计算方法为:调整后得出的正常价值与调整后的出口价格(export price,EP)之间的差额除以调整前的出口价格(中国取CIF价格)。

倾销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倾销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摘要:倾销行为一直在国际上充满争议。

构成倾销的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外国产品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市场销售;二是进口国国内产业受到了损害,三是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出口的产品遭遇外国的反倾销越来越引起国内外的关注,根据WTO统计,我国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可以说中国正处在反倾销的风口浪尖。

关键字:倾销;倾销条件;国外反倾销、应对对策一、有关倾销和反倾销的基本知识(一)倾销的含义倾销(dumping)一词的原义是抛弃不要的东西。

从20世纪初开始专门用来指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在海外市场廉价抛售商品。

从经济理论上来说,倾销是一种价格歧视,即出口厂商利用其经济能力在两个或更多国家市场上以不同价格销售其相同产品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这种价格歧视表现为出口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有时甚至低于商场的生产成本。

(二)倾销的动机和种类倾销的动机:以低价竞争在进出口国击败当地或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占领并垄断该进口国的市场,然后又实行垄断高价,又称掠夺性倾销;为充分利用或扩大生产能力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为维护国内市场供求平衡,维护国内高价而将“剩余”产品用于出口;在出现大量积压的亏存产品或国内市场需求锐减的情况下,为维持国内价格而把出口价格定的很低;扩大出口从而赚钱外汇。

倾销的种类:商品倾销、外汇倾销、服务倾销、运费倾销。

(三)反倾销的含义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受到损害的国内工业的申述,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进行销售的、并对进口国生产相似产品的产业造成法定损害的外国产品,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和措施。

二、构成倾销的基本条件《反倾销协议》是由WTO所承认的用以抵制不公平国际贸易行为的一系列措施的协议。

《反倾销协议》规定,构成倾销的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外国产品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市场销售;二是进口国国内产业受到了损害,三是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一、商品倾销定义:商品倾销是指通过降低产品价格或减少价格折扣而大量抛售其库存的做法,旨在尽可能地扩大市场份额,为此不惜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欺骗。

这些措施都具有以下共同点: 1.所谓“倾销”,意思就是在市场上尽可能多的出售产品,让更多的人占有更多的产品。

2.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哪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对国内市场实行完全的封闭管理。

3.由于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流通手段的现代化,消费者追求物美价廉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商品开始直接从生产者那里涌向消费者,因此,每个生产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势必会千方百计地促使其产品尽快流向市场。

这样,必然会导致国际贸易中的倾销现象。

二、反倾销定义:我们知道,当一个国家的产品或服务的输入量超过本国国内市场需求量时,就会发生贸易顺差,而外国产品的大量进入则表明这个国家已经或即将出现贸易逆差。

所以,反倾销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一国政府运用各种措施,阻止外国的产品或服务大量涌入该国市场,从而扭转本国的贸易逆差或改变贸易顺差。

三、反倾销分类(1)肯定性倾销和否定性倾销。

(2)临时反倾销和永久反倾销。

(3)歧视性反倾销和非歧视性反倾销。

四、反倾销的目的(一)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和国内工资水平; (二)抑制国内产业; (三)防止国外产业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四)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反倾销的损害。

五、反倾销的条件(一)国内产业存在着产品竞争力;(二)国内市场需求缺口;(三)国内产业存在扭曲竞争;(四)国内产业已经或将要面临规模经济效应;六、如何对反倾销诉讼提起第一步:确认被控倾销事实和被控倾销产品;(一)客观事实:反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有实质损害之虞; (二)法律依据: 1.美国反倾销法; 2.欧盟反倾销法; 3.日本反倾销法; 4.韩国反倾销法; 5.中国台湾地区“倾销及公平贸易法”; 6.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有关规定。

七、诉讼前调查(一)前期调查,即在反倾销诉讼立案前,应进行详细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包括1.有关国内产业实质损害的信息; 2.证明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有实质损害之虞的证据。

“倾销”的种类有哪些

“倾销”的种类有哪些

“倾销”的种类有哪些
“倾销”可以从时间和产品形态两⽅⾯分类。

从时间⽅⾯分:
(1)短期倾销,包括偶发性倾销、突发性倾销、季节性倾销、转产性倾销和突击性倾销等,是指出⼝商在短期内降价处理或转产时处理积压产品的⾏为,以及出⼝商在⼀段时间内以排挤竞争对⼿为⽬的突击销售⾏为。

(2)长期倾销,是指出⼝商长期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国市场销售其产品。

从产品形态⽅⾯分:
(1)有形商品倾销,主要是指第⼀产业、第⼆产业的农业产品和⼯业产品。

(2)⽆形商品倾销,主要是指服务贸易领域的倾销,包括⾦融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运输服务等。

⽆形商品倾销是指该类服务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另⼀国家的不正当⾏为。

倾销的类型与本质

倾销的类型与本质

进各成员方生产者之间的公平竞争。

但持续性倾销借助于本国政府的出口补贴,在他国市场长期低价销售,倾销商品已不再是当初预期能按正常价格销售而生产出来的多余产品,而是专为倾销有意生产出来的产品,严重扰乱了他国的市场秩序。

此外,掠夺性倾销的危害更大。

这种倾销可能针对倾销市场当地的生产商,也可能针对来自倾销者本国的出口竞争对手,还可能是针对来自第三国的出口竞争对手。

如前所述,这种倾销以打击竞争对手、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为目的。

具体说来,有的是为了打垮竞争对手,以扩大和垄断其产品的有的是为阻碍当地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和发展,以维持它在当地间较短且集中,属偶发性质,对进口国同类商品生产的影响局限于一定期限内并且严重性较小,因而进口国对此类倾销通常较少采用反倾销措施。

实施次品倾销的企业主要是钻了进口国对某些商品管制较松的“漏洞”,严格意义上说,这种销售并未违反进口国的国内法,但大数量商品的低价涌入确实会冲击进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

因此偶然性或突发性倾销、次品倾销虽然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产生轻微伤害,但因其偶然性、“合法性”,进口国对此通常较少采取反倾销税等措施进行抵制。

4.本币倾销、周期性倾销属于企业自救行为,进口国对此没有过多干预内部交易,则反映的是一个内部会计问题,在此不作讨论。

工资性倾销是由于工资、工作条件等方面的低成本获取了竞争优势,增加了出口机会。

它主要是通过降低成本间接实施倾销行为。

随着经济发展与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倾销一定还会以其他的形式出现。

我们对此应加以区别,甄别实质,以便有效地实施反倾销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1]许葵花主编.国际贸易英语教程.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2] 陈同仇,薛荣久主编.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美轮胎特保案为中美正常贸易蒙上一层面纱。

倾销的类型与本质作者:于晓云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刊名:企业管理英文刊名:ENTERPRISE MANAGEMENT年,卷(期):2009,(12)引用次数:0次参考文献(2条)1.许葵花主编.国际贸易英语教程.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2.陈同仇.薛荣久主编.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相似文献(0条)本文链接:/Periodical_qygl200912030.aspx下载时间:2010年5月3日。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商品倾销是指企业为了快速销售存货、解决积压库存等问题,采取大规模降价、促销等手段,将产品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出去的行为。

商品倾销是一种市场营销策略,常见于企业生产过剩、市场竞争激烈等情况下。

商品倾销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低价销售:企业通过降低产品的售价来吸引消费者购买。

通过降价销售,企业可以迅速提高产品的销售量,缓解库存积压的问题,并且与竞争对手形成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2. 促销活动:企业通过举办促销活动,如打折、满减、赠品等方式来促进产品的销售。

促销活动可以吸引消费者,增加销售量,同时也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

3. 渠道折扣:企业通过给供应商或分销商提供折扣等优惠条件,来促使其加大采购或销售力度。

这样可以提高产品的流通速度,加快库存周转。

4. 其他营销手段:企业还可以通过广告宣传、口碑营销、网络营销等手段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商品倾销的目的是快速销售产品,解决库存过剩问题,尽快回收资金。

然而,商品倾销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1. 降低利润率:商品倾销通常需要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产品,因此会降低产品的利润率,对企业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 损害品牌形象:商品倾销可能会被认为是企业品质不稳定、价格过高等问题的表现,从而对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3. 对竞争对手的冲击:商品倾销可能导致市场价格下跌,对竞争对手造成冲击,引发激烈的价格战,从而进一步降低整个行业的利润率。

4. 回购的问题:商品倾销可能导致大量消费者购买,但由于产品实际价值较低,消费者可能会在之后对产品的使用效果产生不满意,从而引发退货和投诉的问题。

因此,企业在进行商品倾销时需要慎重考虑其长期影响,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倾销策略,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达到快速销售产品的目的。

商品倾销与反倾销

商品倾销与反倾销

反倾销税是一种进口附加税,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 口货物所征收。其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 品的国内市场。
WTO对于征收反倾销税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有足够证据证实存在倾 销、损害及二者之间因果关系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2、反倾销税的征收水平不超过这一产品的倾销幅度; 3、反倾销税的征收不得与其他贸易救济措施同时使用, 比如不得既征收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 4、倾销幅度低于2%的,或者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进 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的, 不得征收反倾销税。
商品倾销与反倾销
结构及重点
• • • • 1、倾销的基本定义和分类 2、WTO有关倾销与反倾销的规定 3、近年来我国遭遇的反倾销案例 4、我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分析及应对之策
重点需要大家掌握:倾销的基本概念,我国出口产品 大量遭遇国外反倾销诉讼的原因以及中国企业应对之道。
一、商品倾销的基本定义和分类
• 1、定义:一国以低于正常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 成本的价格出口商品,对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重大 损害或重大威胁。 • 2、反倾销的构成条件: 低于正常价格或成本出口(倾销事实存在) 对进口国相关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
确定正常价格的三种方法:
• 1、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格; • 2、如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是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 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 • 3、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销售费用和利润。 • 注意: 这三种确定正常价格的方法是依次采用的,即若 能确定国内价格就不使用第三国价格或构成价格,依此类推。 另外,这三种正常价格的确定方法仅适用于已经确定市场经 济地位国家的产品。 • 对于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一般选取“替代国”类似产 品的价格作为正常价格。

倾销的结构类型现代汉语

倾销的结构类型现代汉语

倾销的结构类型现代汉语
汉语中的倾销一指在国际贸易中异国的商品被以较低的价格出口到另一个国家里,以
损害进口国家的国内行业,造成对外贸易失衡,使某些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受到损害。

目前,倾销在世界贸易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不仅贯彻了市场经济法律,同时也是一种有效
的国际竞争方式,是世界经济各国有利可图的经济交换方式。

倾销的类型主要有正常倾销和极端倾销两种。

首先,正常倾销是指出口国家由于优质
的商品、技术或服务而拥有的市场优势,或者由于它的特殊地位,而使其价格在国际市场
上低于其他国家,从而避免进口国家的进口税或其他税收征收。

另外,极端倾销是指出口
国家为了清除多余的商品或资源,而将其进口价格低到自然价格,对对外贸易结构造成重
大的破坏,从而使进口国家的国内生产受到很大影响。

总的来说,倾销既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共赢,又可能造成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不平衡,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倾销,制定出适当的政策来避免国际结构失衡。

例如,出口国家仍有经
济权利去维持有效的进口限制;进口国家也可使用公平贸易谈判、高关税、补贴、反倾销
政策等措施来抵抗倾销。

倾销名词解释

倾销名词解释

倾销名词解释
倾销是指某个企业或国家以低廉的价格将产品或商品大量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以获取市场份额或垄断市场的一种经济行为。

倾销通常会对其他企业或国家造成严重的竞争压力,破坏市场平衡,引发贸易摩擦,并且对全球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倾销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
1. 固定价格倾销:即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售卖产品,以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该方式会导致其他企业无法与之竞争,在市场上形成不公平竞争。

2. 投入倾销:指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或大幅增加生产规模来降低产品价格。

企业可能通过降低员工工资、减少使用优质原材料、利用廉价劳动力等方式来实现。

3. 倾销补贴:企业或国家向产品销售的国外市场提供补贴,以降低产品的成本,使其在国外市场上能够以较低的价格销售。

这种方式不仅会导致其他企业无法与之竞争,还会对本国企业产生不利竞争影响。

倾销的目的是通过降低价格吸引消费者,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

然而,长期以来,倾销行为被广泛批评为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和破坏全球经济稳定的一种不正当行为。

因此,国际贸易组织和各国政府通过制定贸易法律、实施反倾销措施等方式来防止和打击倾销行为。

为了应对倾销行为,国际贸易组织设立了反倾销委员会,并制定了反倾销的相关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当一个国家或企业被认定倾销时,其他国家或企业可以向有关国际贸易组织提起诉讼,要求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以保护自身的利益。

总之,倾销是一种不正当的经济行为,通过降低价格来获取市场份额,破坏市场平衡和公平竞争。

各国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打击和防止倾销行为,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与稳定。

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倾销与反倾销

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倾销与反倾销

1.含义: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2.确定产品正常价值可依据的标准有:
①原产国标准。

②第三国标准。

③按照同类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销售费、管理费、一般费用和利润确定。

3.倾销的类型:
①掠夺性倾销。

②持续性倾销。

③隐蔽性倾销。

④偶然性倾销。

反倾销
1.含义:反倾销是指进口国针对价格倾销这种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而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来抵消不利影响的行为。

2.对出口国某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该产品存在着以低于正常价值水平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事实。

②倾销对某一成员国的相关产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损害与低价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编辑推荐: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货币供给编辑推荐:2013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货币供给。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

商品倾销名词解释商品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商向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商品倾销是指某些国家的经济组织或经济集团在另一些国家的政府不知情、没有对这种行为表示反对和制止的情况下进行的商品买卖行为。

1、出口商在别国市场上,出口大量商品,使别国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而出口国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并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只要其他国家政府不干预,使市场价格下跌就可以完全由倾销商负责,国际贸易称为商品倾销。

2、在国际贸易中,一国进口商为了谋取暴利,在其他国家的同类商品还处于短缺状态时,即抢先大量进口,把商品倾销到别国市场上去,造成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下跌,从中获得巨额利润,这就是商品倾销。

3、商品倾销是进口国以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把商品销售给进口国居民。

其实质是卖方资本主义的国际剥削。

商品倾销会使进口国的同类商品价格下降,严重损害进口国消费者的利益。

2、消费者信息的外泄,如: 1、国内媒体的信息失真,国内记者根据个人需要自己杜撰新闻,发布假新闻等; 2、电视、报刊的新闻改革滞后,受新闻审查制度影响,往往只能播放好消息,而一些“负面”消息则被“枪毙”;3、国际游资常借进口国政局动荡或突发事件之机,哄抬物价,从中渔利。

4、出口国在同一国家内,存在着利用不同企业提供的信息来牟利的情况。

5、经营国际贸易的企业或机构经常为国内企业提供虚假的海关统计数字,以骗取进口配额,牟取暴利。

6、国内企业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水平落后,研究周期长,科研开发投入不足,从而导致产品成本偏高,质量难以保证。

7、企业不能通过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来节约成本,降低风险。

8、不能形成良好的信息化流程,业务流程不合理,商务活动效率低下,客户满意度低。

3、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费1、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及时公布一些法律法规及公共政策,让公众明白并了解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某些行为是不可以做的。

倾销的类型与分析

倾销的类型与分析

国际经济学 主讲教师:张文科
国际经济学
谢 谢!
国际经济学
主讲教师:张文科
偶然性倾销和持久性倾销都不会对进口 国国内市场造成损害或潜在性威胁。
只有掠夺性倾销会破坏进口国国内市场 的正常竞争秩序,对进口国造成损害,属于 不正当的非公平竞争。
WTO允许对倾销实施的反倾销措施主要 就是针对掠夺性倾销的。
国际经济学
主讲教师:张文科
6-10 倾销的类型与分析
2.持久性倾销的均衡分析 下图以中美两国市场分割为假设,分析
海尔电器在两个市场局部均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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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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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张文科
国际经济学
形成持久性倾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厂商为非完全竞争,即市场为垄 断寡头或垄断竞争市场; 第二,两个市场的产品需求价格弹性有 差别; 第三,市场可以分割。 同时具备以上三条,就会形成持久性倾 销行为。
如季节性倾销。 (2)持久性倾销(Persistent Dumping)
持久性倾销是垄断厂商根据国内外需求 弹性大小差异,实行差别价格形成的倾销。
国际经济学 主讲教师:张文科
6-10 倾销的类型与分析
(3)掠夺性倾销(Predatory Dumping) 掠夺性倾销是指出口厂商以低价出口商
品,以达到击垮竞争对手的目的,掠夺性的 占有外国市场。一旦占有市场之后便会提高 价格,攫取高额垄断利润。
主讲教师:张文科
6-10 倾销的类型与分析
1.偶然性倾销 2.持久性倾销 3.掠夺性倾销
本讲关键词

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

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

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核心内容:如何认定倾销的类型?倾销认定包括倾销事实的认定和倾销幅度的认定。

认定倾销事实要从确定正常价值、确定出口价格、比较二者的价格。

而认定倾销幅度就要把二者产品的价值进行比较等。

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

认定倾销的标准与程序倾销的认定指依法调查和确定出口产品是否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出口到进口国市场以及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相差的幅度的法律程序,包括对倾销事实的认定和倾销幅度的认定。

(一)倾销事实的认定所谓倾销事实的认定,是指依法对一国产品是否低于正常价值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事实进行调查和确定的法律程序,可以分为三个主要步骤:(1)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2)确定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3)合理比较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并以出口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其正常价值作为是否构成倾销的认定标准。

1、正常价值的确定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是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

计算正常价值有三种方法:(1)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2)有代表性的同类产品出口到合适的第三国的可比价格;(3)推算价格,即通过比较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金额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及利润来确定。

因此,理论上,确定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并非难事,但由于反倾销的保护主义本质,正常价值的计算方法经常成为保护主义滥用的首要突破口,从而使正常价值的计算变得十分复杂。

1) 正常贸易过程的界定计算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的可比价格必须形成于正常贸易过程中。

所谓正常贸易过程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或第三方之间没有伙伴合作关系或补偿性安排的销售。

事实上,WTO《反倾销协议》第二条2.2、2.3款规定了不属于正常贸易过程的三种情况:(1)当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不存在该同类产品的销售,或由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特殊市场情况或销售量较低时(通常指国内市场中消费的同类产品销售占被调查产品占进口国销量不足5%);(2)产品销售给与之有关联或补偿性安排的公司;(3)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倾销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倾销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摘要:倾销行为一直在国际上充满争议。

构成倾销的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外国产品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市场销售;二是进口国国内产业受到了损害,三是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出口的产品遭遇外国的反倾销越来越引起国内外的关注,根据WTO统计,我国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可以说中国正处在反倾销的风口浪尖。

关键字:倾销;倾销条件;国外反倾销、应对对策一、有关倾销和反倾销的基本知识(一)倾销的含义倾销(dumping)一词的原义是抛弃不要的东西。

从20世纪初开始专门用来指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在海外市场廉价抛售商品。

从经济理论上来说,倾销是一种价格歧视,即出口厂商利用其经济能力在两个或更多国家市场上以不同价格销售其相同产品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这种价格歧视表现为出口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有时甚至低于商场的生产成本。

(二)倾销的动机和种类倾销的动机:以低价竞争在进出口国击败当地或其他国家的竞争对手占领并垄断该进口国的市场,然后又实行垄断高价,又称掠夺性倾销;为充分利用或扩大生产能力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为维护国内市场供求平衡,维护国内高价而将“剩余”产品用于出口;在出现大量积压的亏存产品或国内市场需求锐减的情况下,为维持国内价格而把出口价格定的很低;扩大出口从而赚钱外汇。

倾销的种类:商品倾销、外汇倾销、服务倾销、运费倾销。

(三)反倾销的含义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受到损害的国内工业的申述,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进行销售的、并对进口国生产相似产品的产业造成法定损害的外国产品,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和措施。

二、构成倾销的基本条件《反倾销协议》是由WTO所承认的用以抵制不公平国际贸易行为的一系列措施的协议。

《反倾销协议》规定,构成倾销的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外国产品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市场销售;二是进口国国内产业受到了损害,三是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什么是倾销

什么是倾销

什么是倾销什么是倾销?倾销的定义:生产商以低于成本价在市场上大量销售产品,造成供过于求。

从严格意义上讲:倾销与“低质高价”无关,只有在非正常情况下出现才叫做“低质高价”。

作为一个正当公民我们应该提倡“爱国敬业、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而不是搞那些违背职业道德,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经济秩序的行径。

根据倾销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和向发达国家倾销;根据交易双方是否签订了合同进行区别,又可分为合法的或非法的两种形式。

其特点主要表现为:(1)国外企业向国内企业直接销售,即生产厂商通过代理商将自己生产的产品输入到国内市场;(2)生产厂商通过政府批准建立的外贸机构从事销售活动,这种贸易称之为间接倾销。

它属于一般的贸易往来,它不是通过市场买卖交换的办法完成的,因此它并没有改变商品流转的总体方向。

此类倾销属于典型的倾销。

所谓合法的间接倾销,就是指国外厂商直接将他们的产品输入国内市场,如美国的戴尔计算机公司(Dell computer Co.)就是这样做的。

所谓非法的间接倾销,是指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如日本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采用这种办法把许多技术落后的电子工业项目排挤到海外去。

所谓合法的间接倾销,也可能带来贸易条件上的改善,但却给本国企业在进口国的生存环境带来很大威胁。

而且由于利用官方途径进行非法的间接倾销还会遭受他国的反倾销调查,更增加了被起诉的风险。

根据国际市场经济规则和惯例的规定,跨国公司通常需承担较重的环保责任,故一般说来跨国公司所设的工厂都比较注意绿化,并已投资兴建废水处理厂等,以便最终符合当地的法律和标准。

不少跨国公司为促使员工加强环保意识,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发奖金鼓励参加回收活动,在员工宿舍安装冷暖气系统以减少能源消耗等。

这里着重谈谈劳工问题。

劳工是全球化的主角,但绝不仅限于一些发达国家。

据统计,亚洲地区在全球的劳动力份额占到40%左右。

全球化意味着地球村已基本形成,以前由西方掌握话语权的许多行业都向东方伸出橄榄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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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商品倾销的分类有哪些? 核心内容:一国企业以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国内市场批发价格,甚至远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国外抛售产品,以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占领国外市场、最后获得垄断利润的目的。

商品倾销商都分为偶然性倾销、间歇性倾销、长期性倾销。

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外国市场抛售倾销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

商品倾销通常由私人大企业进行,但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直接对外进行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分类:
1、偶然性倾销:因为销售旺季已过,或公司改营其他业务,把“剩余产品”在外国抛售。

2、间歇性倾销: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是成本价格,在外国市场倾销,垄断市场后再提价。

3、长期性倾销:产品以低于国内价格出售,但出口价格高于生产成本,采用规模经济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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