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2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3〕22号)、中组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4〕43号)精神,以及我省2015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结合开展考核评价以来的工作实践,经省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定,并报经省委同意,对《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晋政发〔2014〕19号)进行了修订。

一、修订的原则(一)稳定性原则。

充分考虑考核评价工作的连续性与考评结果的衔接性,保持考核评价体系的总体稳定性。

(二)导向性原则。

进一步突出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统一性原则。

坚持总体考核与部门专项工作相衔接,体现整个考核评价工作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四)科学性原则。

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价指标的代表性和针对性,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各县(市、区)工作实际。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A、B类县(市)和市辖区指标体系修订内容。

1.规范指标名称。

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方法制度,将“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规范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加工制造业工厂奖惩制度

加工制造业工厂奖惩制度

加工制造业工厂奖惩制度首先,对于奖励制度的设置,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奖励,例如通过考核评价或定期工作报告,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可包括奖金、物质奖品或荣誉称号等。

二是设置团队奖励,以激励员工间的合作和共同努力。

例如,设立团队目标,当团队达成一定的生产指标或效益目标时,给予全体成员奖励。

三是建立绩效奖励制度,根据员工工作业绩,设定不同层次的绩效目标,达成目标即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其次,对于惩罚制度的设置,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工作不达标或质量出现问题的员工进行惩罚。

例如,设置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工作失误,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减工资、停职或降职等处罚。

二是对违反工厂规定或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惩罚。

例如,明确工厂的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如迟到早退、私自离岗、偷盗工厂财物等违规行为,可进行相应惩罚,如警告、罚款或开除等。

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惩罚制度。

工厂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针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惩罚,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最后,通过制度的实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制度公正透明,确保奖惩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制度应公布在员工手册或公告栏上,让每个员工都了解到奖惩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二是及时记录和统计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惩罚情况,以便评估员工的绩效和制度的有效性。

三是与员工建立沟通渠道,听取员工对奖惩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优化制度。

通过加工制造业工厂奖惩制度的设置和实施,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厂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工厂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工业经济总量,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XX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包括技术改造资金、创新驱动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工业发展奖励资金、工业发展基金等五类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预算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总额将根据县财力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我县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项目单位向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申报,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原则上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财政资金。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第二章技术改造资金第七条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使用遵循“目标先行、技术领先、突出重点、市场导向”的原则。

第八条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XX省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属绵阳市“4+3”产业、县“2+1”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具有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社会效益的工业投资项目。

第九条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采取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条支持条件(一)新建工业项目1、企业在XX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3、企业上年度纳税金额同比增幅不低于人大批复的公共财政预算增幅;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或当年项目投资不低于200万元;4、技改项目自有资金落实,或已签订贷款合同;5、技改项目已由投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6、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采用高新技术改造— 2 —传统产业,引进国内外先进、关键技术,明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水平;7、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或具有突出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完成产值的奖罚制度

完成产值的奖罚制度

完成产值的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产值目标的实现。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和基层员工。

二、奖励机制1. 月度奖励:- 员工当月完成个人产值目标的100%,可获得基本奖金。

- 员工当月完成个人产值目标的110%及以上,可获得额外奖励,奖励额度为超出部分的5%。

2. 季度奖励:- 连续三个月完成个人产值目标的员工,可获得季度奖金,奖金额度为月度奖金总和的10%。

3. 年度奖励:- 年度累计完成个人产值目标的员工,可获得年终奖金,奖金额度为季度奖金总和的20%。

4. 团队奖励:- 部门或团队在季度内完成或超过部门产值目标,可获得团队奖励,奖金分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贡献度决定。

三、惩罚机制1. 月度警告:- 员工当月未完成个人产值目标的90%,将收到警告通知,并需提交改进计划。

2. 季度惩罚:- 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个人产值目标的员工,将扣除当季度奖金,并可能面临职位调整或培训。

3. 年度考核:- 年度累计未完成个人产值目标的员工,将不享有年终奖金,并可能面临职位调整或解聘。

四、特殊情况处理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完成产值目标的情况,由管理层评估后决定是否免除惩罚。

2. 对于超出预期贡献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特别奖励。

五、制度执行1. 产值目标的设定应合理,考虑市场变化和员工能力。

2. 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需经过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数值和细节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产量奖惩制度范本

产量奖惩制度范本

产量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产量奖惩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产量奖励1. 个人产量奖励:根据员工个人当月完成产量的情况,超过规定产量标准的,按照超产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奖励比例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产量完成情况确定。

2. 团队产量奖励:当车间或部门整体完成产量目标时,按照超出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团队奖励。

奖励比例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产量完成情况确定。

3. 优秀员工奖励:每月对产量完成情况优秀的员工进行评选,给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季度产量奖励:每个季度末,对季度产量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完成产量目标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5. 年终产量奖励:年终对全年产量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完成全年产量目标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产量惩罚1. 个人产量惩罚:当员工当月未完成规定产量时,按照未完成部分的一定比例扣除工资。

扣除比例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产量完成情况确定。

2. 团队产量惩罚:当车间或部门整体未完成产量目标时,按照未完成部分的一定比例扣除团队工资。

扣除比例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产量完成情况确定。

3. 迟到、早退、请假惩罚:员工迟到、早退或请假影响生产进度时,按照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并记录在案。

4. 质量问题惩罚:员工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四、其他规定1. 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3. 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激励员工积极投身生产工作。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争议,公司有权予以解释。

工厂产量奖罚方案

工厂产量奖罚方案

工厂产量奖罚方案1. 引言在工厂生产过程中,提高产量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并提高产量,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制定合理的奖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工厂产量奖罚方案,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并保证产品质量。

2. 奖励机制2.1 个人奖励为了激励个人努力工作,提高产量,可以设立以下奖励机制:•月度最佳员工奖励:每个月评选出在该月产量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奖金或奖品,以及公开表彰。

•个人产量达标奖励:设定每个员工的个人产量目标,如果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该目标,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员工福利,鼓励员工努力提高产量。

2.2 团队奖励除了个人奖励,还应设立团队奖励机制,以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与协作,提高整个团队的产量。

•团队产量达标奖励:设定整个团队的产量目标,当团队集体完成了该目标时,向团队成员发放奖金或团队旅游等奖励,以激励团队合作,共同提高产量。

•协作奖励:对于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额外奖励,以鼓励员工之间的协作,提高整个团队的产量。

3. 罚则机制除了奖励机制,还应设立罚则机制来约束员工的行为,维护工厂的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

3.1 迟到早退罚款•对于迟到或早退的员工,每次罚款一定金额,数次迟到或早退将进行严重警告。

•当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次数后,将进行支付扣除,为了激励员工准时出勤。

3.2 低产量罚款•对于产量低于预定指标的员工,按照低产量的比例进行罚款,同时进行详细记录。

•针对多次低产量的员工,进行严重警告以及降薪等措施。

4. 考核和激励公平性为了确保奖罚机制的公平性,以下措施将被采取:•在设立奖罚机制之前,进行员工参与的调研和讨论,确保员工对奖罚方案有参与感和认同感。

•在奖罚机制的执行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定期对奖罚机制进行评估和修正,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馈,进行调整和改进。

5. 结论通过制定合理的奖罚机制,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厂的产量和效率。

车间产量奖罚管理制度

车间产量奖罚管理制度

车间产量奖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产量的管理,制定本车间产量奖罚管理制度。

二、奖励措施1. 优秀员工奖励:每月评选出产量突出、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奖金或者荣誉证书。

2. 产量提升奖励: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既定产量目标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奖品。

3. 班组争先奖: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的班组,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 优秀工段负责人奖励:每季度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工段负责人,给予奖金或者晋升机会。

5. 产量冠军奖:每年评选出产量最高的员工,给予丰厚的奖金奖励。

三、罚则措施1. 产量不达标罚款:对于未达到产量目标的员工,按照未完成的百分比进行罚款处理。

2. 迟到早退扣款: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扣款。

3. 不服从管理处罚:对于不遵守生产管理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4. 破坏设备惩罚:对于破坏生产设备设施的员工,依法给予相应的追究。

四、实施细则1. 坚持奖罚并重的原则,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 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确保奖罚公正、透明。

3. 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

4. 定期评估和调整奖罚政策,及时跟进产量情况。

五、督促执行1. 车间主管负责监督奖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2. 对于奖励、罚款等情况进行记录和汇总,定期进行总结。

3.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出相应通报。

以上就是本车间产量奖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产量的稳步增长。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车间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企业生产奖惩制度范本(二篇)

企业生产奖惩制度范本(二篇)

企业生产奖惩制度范本一、引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为了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合理的生产奖惩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种基于综合考核的企业生产奖惩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励(1)年度优秀员工奖: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成绩。

(2)月度优秀员工奖:每个月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员工保持高效的工作状态。

(3)个人创新奖:对于提交有效创新方案并取得实际成果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员工不断探索和创新。

(4)团队协作奖:对于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推动团队工作完成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2. 工作成绩奖励(1)销售业绩奖:对于在销售工作中表现出色,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激励员工积极推动销售业绩的提升。

(2)产品质量奖: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减少不良品率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员工注重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

(3)工作效率奖:对于在工作中高效完成任务,节约资源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三、惩罚制度1. 违纪违规惩罚(1)轻度违纪:对于员工的轻微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等,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中度违纪:对于员工的中度违纪行为,如擅自离岗、私自使用公司物品等,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重度违纪:对于员工的重度违纪行为,如偷窃、贪污、暴力行为等,给予停职、降职或解雇的处罚,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2. 工作失误惩罚(1)轻度失误:对于员工的轻微工作失误,如个别错误的文件错放等,进行口头批评和帮助改正,在文件中记录。

(2)中度失误:对于员工的中度工作失误,如误报销售数据等,进行书面警告和补救措施,并记录在文件中。

产能奖罚制度

产能奖罚制度

产能奖罚制度一、目的为提升公司生产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生产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产能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生产的员工及团队。

三、产能目标设定1. 根据市场预测、订单需求和生产能力,合理设定月度、季度和年度的产能目标。

2. 产能目标应具体、明确,并在每个生产周期开始前由生产管理部门向全体员工公布。

四、奖励机制1. 个人奖励:- 完成个人产能目标的员工,可获得月度奖金。

- 超额完成产能目标的员工,按超出比例给予额外奖励。

2. 团队奖励:- 团队整体达到或超过产能目标,团队成员可获得团队奖金。

- 对于连续两个生产周期均超额完成产能目标的团队,给予额外的团队激励。

3. 特殊贡献奖:- 对于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升产能的员工或团队,给予特殊贡献奖。

五、惩罚机制1. 个人惩罚:- 未完成个人产能目标的员工,将根据未完成比例扣除相应绩效分数。

- 连续两个生产周期未达标的员工,将接受绩效面谈,并可能面临职位调整或培训。

2. 团队惩罚:- 团队整体未达到产能目标,团队负责人需向管理层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3. 严重违规:- 对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生产效率低下或产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将根据情况严重性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奖罚执行1. 所有奖励和惩罚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和执行。

2. 奖罚结果将在每周期结束后的下一次生产会议上公布,并在公司公告板上公示。

七、申诉与复核1.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复核申诉内容,并在收到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生产管理部门提出建议,经管理层审议后执行。

九、最终解释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生产车间奖惩条例一、目的和适合范围为了规范生产车间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激励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生产车间奖惩条例。

本条例适合于所有生产车间的员工。

二、奖励制度1. 个人奖励(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一位,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工作进步奖:每季度评选十名,奖励现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 守时奖:每月评选五名,奖励现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 创新奖:每季度评选三名,奖励现金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5) 安全生产奖:每月评选三名,奖励现金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 集体奖励(1) 生产创优奖:每季度评选一位,奖励现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团队协作奖:每月评选一位,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 安全生产先进奖:每年评选一位,奖励现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扣款:每次迟到扣除当日工资的1%。

2. 旷工处罚:未经请假擅自缺勤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

3. 违反安全规定:按照违规程度轻重,分别赋予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

4. 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程度轻重,分别赋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停职等处罚。

四、奖惩评选程序1. 奖励评选(1) 由生产车间主管提出候选人名单。

(2) 生产车间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3) 公示候选人名单,并听取员工意见。

(4) 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并颁发奖励。

2. 惩罚执行(1) 违规行为发生后,由生产车间主管进行调查核实。

(2) 根据调查结果,由生产车间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决定处罚措施。

(3) 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4) 相关人员有权提出申诉,由生产车间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决定。

五、奖惩结果公示1. 奖励结果公示:将获奖人员名单及奖励事由在生产车间公告栏上公示一周。

2. 惩罚结果公示:将处罚决定及事由在生产车间公告栏上公示一周。

钢铁厂奖惩考核制度范本

钢铁厂奖惩考核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钢铁厂整体管理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奖惩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钢铁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一线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1. 对在完成生产任务、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荣誉称号。

2. 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定期在厂内进行表彰,提升其社会地位。

第六条物质奖励:1. 对完成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率的员工,按比例给予绩效奖金。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 对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考核制度第七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八条月度考核:1. 依据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考核。

2. 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谈话提醒,帮助其改进。

第九条季度考核:1. 依据月度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

2. 对季度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晋升机会或奖金。

第十条年度考核:1.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晋升、加薪或特殊奖励。

2.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奖励措施:1. 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晋升、加薪等。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考核不合格的处理措施:1. 对月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整改。

2. 对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降职或降薪处理。

3.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钢铁厂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奖惩考核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钢铁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调整。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兰市工业企业升规奖励办法的通知-舒政发〔2021〕2号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兰市工业企业升规奖励办法的通知-舒政发〔2021〕2号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兰市工业企业升规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兰市工业企业升规奖励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舒兰市工业企业升规奖励办法》经市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舒兰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30日(主动公开)舒兰市工业企业升规奖励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18〕1号)精神,充分调动全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推进规下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优化升级壮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工业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势头,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税务部门登记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奖励措施(一)降低企业税费成本。

落实中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

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加强企业融资服务。

引导新升规企业进驻“吉林市产融合作平台”,帮助企业进行线上融资;市政府不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议,为企业融资搭建平台。

(三)免费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

在市人才市场免费为新升规企业设置招聘专栏,发布招工信息;通过“舒兰工业”“舒兰开发区”等微信公众号为新升规企业发布招工信息,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新升规企业服务。

化工生产奖励制度范本

化工生产奖励制度范本

化工生产奖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化工生产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在岗员工,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管理、科研、技术服务等人员。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奖励与业绩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四条奖励形式:主要包括奖金、晋升、荣誉证书等方式。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第五条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六条项目奖金:对完成重大项目的员工或团队,根据项目成果和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七条技术创新奖金:对在技术创新、工艺改进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员工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金: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九条优秀员工奖:定期评选优秀员工,给予荣誉证书和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十条优秀团队奖:定期评选优秀团队,给予荣誉证书和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十一条晋升机会: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晋升的机会和待遇。

三、奖励程序第十二条奖励申报:各部门、各团队在每季度末或年度末,根据员工表现和业绩,向人力资源部申报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审核:人力资源部对申报的奖励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第十四条奖励审批:公司领导层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奖励方案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奖励发放:奖励方案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奖金及晋升等事宜。

四、附则第十六条本奖励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本奖励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八条原有奖励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化工生产奖励制度范本,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培养员工的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措施,确保奖励制度的实施效果。

安吉县工业经济三十条政策

安吉县工业经济三十条政策

安吉县工业经济三十条政策(2010年修订)为全面实施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先进特色制造业集聚区,现就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出以下三十条政策。

一、建立以税收为杠杆的奖励平台,实施培大育强工程(一)实施入库税收奖。

工业企业(以集团公司计算)当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其当年实际入库税收中县财政所得(县得部分基数为80万元)比上年增长26%以上的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县财政设立企业税收返奖资金专户,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广告投入、营销渠道建设等,企业2年内凭有效凭证领取奖励资金。

设立企业功勋奖。

按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和县财政所得综合排名(其中入库税收占20%,县财政所得占80%)排出前10名,分别授予前2名企业主要经营者金牌奖,各奖励人民币100万元;3-5名银牌奖,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6-10名铜牌奖,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设立晋级奖。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5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二)大力支持工业企业间的联合重组行为,企业采取购并、联合、控股等方式实施资产重组,且符合我县规划要求和产业发展导向的,经批准,在办理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属变更手续时,交易费、登记发证费按标准的50%收取,征缴的契税、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按县财政所得75%予以奖励。

鼓励企业盘活内部闲置土地。

对照原投资合同,企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后,经批准,允许内部闲置土地分割折价入股新办工业项目,涉及的土地交易契税全额返还。

新办工业项目应符合我县产业导向,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按现行省定标准执行。

(三)我县境内企业经批准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奖励5万元;拟上市进入辅导期后奖励10万元;上市成功后奖励100万元。

企业按上市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在进行股权溢价转让、净资产增值、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金、公积金转增股本金过程中应缴纳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以及财务审计调账新增利润所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县财政所得部分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工厂奖惩激励制度方案

工厂奖惩激励制度方案

工厂奖惩激励制度方案一、目的为了提高工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奖惩激励制度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奖励制度1. 生产奖励(1)对于完成生产任务并超过预定目标的员工或团队,按照超额完成的比例给予相应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对于提出创新性生产工艺改进方案并被采纳的员工,根据改进效果给予一次性奖金或长期提成。

(3)设立“优秀员工”、“优秀团队”等奖项,对表现突出的员工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质量奖励(1)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并及时报告质量问题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对于在质量改进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员工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金或荣誉证书。

3. 安全奖励(1)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对于提出有效安全改进措施并被采纳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长期提成。

四、惩罚制度1. 生产惩罚(1)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员工或团队,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低工资等级、调岗等处罚。

(2)对于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生产事故的员工,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纪律处分等。

2. 质量惩罚(1)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停工培训、调岗等处罚。

(2)对于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拒不改正的员工,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安全惩罚(1)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纪律处分等。

(2)对于拒不参加安全培训或拒不执行安全措施的员工,给予停工培训、调岗等处罚。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工厂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工厂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确保奖惩激励措施公平、公正、公开。

3. 工厂设立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向管理层反馈。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1•【字号】河府办〔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办〔202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1日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委办发〔2021〕2号),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范围由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并通过统计部门审核纳入规上统计范畴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新上规”),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河源市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

(四)奖励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

二、奖励标准(一)奖励金额:30万元(分3年奖励)。

(二)奖励兑付情形:1.新上规当年。

奖励10万元。

2.新上规第2年。

满足年主营收入实现正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条件,奖励10万元。

3.新上规第3年。

满足年主营收入实现正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条件,奖励10万元。

三、奖励流程(一)启动实施。

本办法执行期内,每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启动新上规奖励程序,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新上规企业名单。

制造行业奖金激励制度范本

制造行业奖金激励制度范本

制造行业奖金激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制定本奖金激励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生产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奖金激励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奖金。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合理确定奖金总额,确保奖金发放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二、奖金种类和标准第五条奖金分为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年度奖金和特殊贡献奖金。

第六条月度奖金根据员工当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标准为当月工资的10%-30%。

第七条季度奖金根据员工季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标准为当季工资的10%-30%。

第八条年度奖金根据员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标准为当年工资的20%-50%。

第九条特殊贡献奖金用于奖励对企业作出特殊贡献的员工,标准由企业领导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奖金发放条件第十条员工应当完成企业规定的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目标,才具备奖金发放条件。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扣除相应的奖金。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优先考虑发放奖金:(一)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二)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三)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四)维护企业利益,为企业挽回损失或者创造显著经济效益;(五)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作出其他特殊贡献。

四、奖金发放程序第十三条奖金发放前,企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金发放标准和对象。

第十四条奖金发放应当遵循审批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第十五条奖金发放过程中,企业应当保证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厂奖惩制度范本细则

工厂奖惩制度范本细则

工厂奖惩制度范本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的管理,维护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奖惩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一)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二)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第五条奖励条件:(一)认真执行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

(二)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工厂采纳,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积极维护工厂利益,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工厂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第六条奖励程序:(一)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领导推荐。

(二)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三)由工厂领导进行审批。

第七条奖励金额和等级:(一)根据员工的贡献大小,奖励金额分为不同的等级。

(二)奖励金额由工厂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惩罚方式:(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停职停薪。

(四)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惩罚条件:(一)违反工厂的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二)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工厂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故意损害工厂利益,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其他应给予惩罚的行为。

第十条惩罚程序:(一)由所在部门或者上级领导提出惩罚建议。

(二)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三)由工厂领导进行审批。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工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三条工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工业发展奖励暂行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市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的发展思路,为调动全县“大干工业年”的积极性,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工业招商奖、项目建设奖、企业技术改造奖、目标奖、税收贡献奖、上市奖、新进规模企业奖、企业技术创新奖、节能降耗奖等9个奖项。

工业招商奖:对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水电站、矿产开采)工业项目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个人进行奖励。

其中: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按0.5%奖励;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4%奖励。

外来投资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建工业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的,按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20%奖励给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奖励企业,奖金最高不超过其所缴土地出让金的60%,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奖: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1亿元以上且按期按质竣工投产的重点工业项目,分别奖励项目业主3万元、5万元、10万元。

企业技术改造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的部分,按当年实际发生利息的80%对企业进行补助或贴息。

贴息期以实际贷款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

单个项目贴息最高限额30万元。

目标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1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2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亿元的重点企业,奖励5万元(上一个档次奖励一次,退档再上不予奖励)。

税收贡献奖:年上交税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且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按增长数地方所得部分的30%奖励。

上市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总部在芷江注册、由在芷江注册的公司控股的新上市工业企业奖励200万元。

新进规模企业奖:每净增1户规模企业奖励1万元。

企业技术创新奖:对新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