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归纳
人教版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归纳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问:我国的国家性质: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问:我国现阶段人民的构成:答: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观:1与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进行斗争,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被动摇,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领导者,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利。
作为国家的公民被领导者,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利益。
4.问: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答: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问: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答:人民: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宪法: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关系: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公民=人民被剥削政治权利的人敌对分子]相关链接:国籍指的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资格。
公民的国际一般由一国的国籍法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确认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律依据。
6.问:我国法律是如何保障国民权利的?答: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维权的利剑。
问:我国权利保障体制:答: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八年级下册政治复习提纲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八年级下册政治复习提纲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P6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5、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P6-7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P7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力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见书P9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新学期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一单元 第一课 第一框 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等最新实例+本节考点预习感悟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人民法院的两次判决体现出对人权的什么保障? (2)张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拿着自己的辛苦钱,你认为悲喜交加的张某最想说什么? 点拨:(1)司法保障。 (2)张某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①青少年朋友们,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
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 ②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人民民 主专政
法律
宪法
管理国 家和社会 事务
立法保障 和司法保障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系:
定 义 范 围 图 示
政治 概 是区别于敌人的_____
人 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 在我国,公民 不同历史时期 人民 民 国家的_____________, 包括_____ 我国 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和具_____ 国籍 的被剥 法律 概念,指具有 _____ 是_____ 某国国籍 并依据该国宪 夺政治权利 公 _________ 民 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 的人
前方的国徽图案体现了什么吗?
国家性质 即我国是_________ 工人阶级 领导的、以 体现了我国的_________, 工农联盟 为基础的_____________ 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会主义国家。 _________
2.“近3 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的重托汇聚北京”,这
里的人民具体包括哪些人?上述人大代表既属于人民,也是公 民,两者有着怎样的关系? 工人 、农民、_________ 知识分子 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 (1)具体包括:_____ 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 祖国统一 的爱国者。 _________
八下政治第一单元复习
第一单元复习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一、人民当家作主1、我国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与公民的区别(1)含义不同(2)性质不同:人民是个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与国籍相关。
(3)范围不同: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二、法律确认,保障权利1、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2、公民权利的含义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有物质保障。
3、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以及他人来保障,否则就要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1)立法保障(见教材P7页)(2)司法保障(见教材P7页)三、公民权利的广泛性1、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2、正确行使权利(1)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一、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1)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我们的法定义务2、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
二、公民义务1、法定义务(1)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八下政治第一单元提纲
八下政治第一单元提纲
八年级下册政治第一单元的提纲可能会因不同的教材版本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提纲:
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1.公民和人民的区别和关系
o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而人民是政治概念。
o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而人民是与敌人相对而言的,是划分敌我的概念。
o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则包括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o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权益,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
o公民的基本义务则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所必须承担的责任。
3.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o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体现在人民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o人民通过选举代表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
第二课:我们的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的含义和内容
o人身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
o这些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2.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及保护
o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o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公民也应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3.维护人格尊严
o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都不得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
o公民应当自觉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政治八年级下3、4单元知识总结
《思想品德》八年级(下)第三四单元知识整理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现阶段敌人的范围: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公民的概念、我国公民的含义: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P6我国国籍法规定)(4)公民和人民的区别:(5)公民的权利和基本权利的含义:公民的权利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
(6)我国的权利保障体系: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核心——宪法立法保障:将公民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权利的广泛性)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内容:(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权利(五)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六)社会经济权利(八)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九)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2、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一、公民的义务1、我们的法定义务(1)法定义务:p14,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八年级政治上册要点归纳复习
八年级政治复习要点归纳一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1、我国的国家性质(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③分裂国家的人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p4)(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6、我国公民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P7材料:6名学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答:(1)和商场负责人协商解决,要求赔偿损失(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部门投诉(4)到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5)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或者回答:当我们的权益收到侵害是,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教案)
【课题】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教学目标】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1)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作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
(2)在行使权利时,不能我行我素,要尊重他人的权利,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要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
2.能力目标(1)正确认识自己的主人翁地位。
(2)分辨公民和人民的能力。
(3)认清公民和人民的能力。
(4)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
(5)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3.知识目标(1)我国的国家的地。
(2)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3)公民基本权利的涵义。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学情分析】初中学生面临三个现实问题:一是中学生享有哪些权利;二是中学生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三是中学生应该怎样正确维护权利。
在中学生享有权利问题上,由于社会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因而,有的学生认为中学生除了学习以外,没有多少权利。
这一模糊认识需要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加以澄清。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难点: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突破方法:我是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让学生知道,人民的内涵是随着历史演变而发生变化。
而公民是具体一国国籍的人,即是该国的公民。
【教法与学法】教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法。
学法: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探究学习法。
【教学准备】教师:收集素材,制作课。
学生:预习课本P1-12,预做课本问题【课时计划】共3个课时【教学过程】第1课时引入课题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思考下列问题,从而导入课题:1.在我们国家是谁当家作主呢?2.广大人民群众是什么时候开始成为国家的主人的呢?讲授新课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引导学生活动探究:P41.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教师归纳:我国国家的性质。
2020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总结
2020八年级下政治知识点总结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1、国家性质: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含义:P4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P5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
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P6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包含人民,人民公民的一部分。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P6-7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最终得以实现。
(体现出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障书,是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P7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P9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八年级下册政治第一单元复习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重要知识点 1、我们应尽的义务有哪些?其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2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要求我们怎么做? 4、为什么要自觉履行义务? 5、公民基本义务的含义: 6、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 7、道德义务的含义 8、为什么要履行道德义务 9、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 10、公民如何履行义务 11、我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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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7、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 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8、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 觉自愿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合谐 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9、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 强,敬业奉献 10、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法律要求 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 不做 11、我国法律和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 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 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 时又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的范围: 3、国家的主人: 4、公民权利的含义P5 5、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 6、人民与公民的区别主 7、公民权利的保障体制 8、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P9 9公民怎样正确行使权利权 10、公民行使权利时,为什么不得损害国家、 社会、集体的利益 11、公民言论自由要受到哪些限制?
第二课答案 1、有亲情义务,道德义务,法律义务,纪律义务, 其中必须履行的是法定义务 2、A在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B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 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 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4、A在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B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 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C自觉履行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5、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叫公民的基本义务 6、P16理解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一单元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新知探究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素材 新人教版
新知探究: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公民
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内容。
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范围比人民范围更广一些。
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某些义务。
4、所指概念不同:公民一般表示个体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是具体的概念,可以落实到某个人的身上;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是集合概念。
人民作为一个集合概念,则无以指向任何一个人。
公民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人民是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凡具有我国籍的人都是我国的公民。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相对敌人而言,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是以阶级内容划分的。
八年级下册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
八 年级 下册
① 全 体 社 会 成 员 ② 工 人 、农 民 、知 识 分
子 和其 他社 会 主义 劳动 者 ③ 社 会 主义 事 业
的建设 者 ④拥 护 社会 主义 的爱 国者 和拥 护
祖 国统 一 的 爱 国 者
A.① ② ③ ④
B.② ③ ④
C.① ③ ④
D.① ② ④
【考 点 与 热 点 分 析 】 1.考 点 :① 我 国 的 国 家 性 质 。 ② 现 阶 段
我 国人 民 的 范 畴 。 ③ 人 民 与 公 民 的 区 别 和 联 系 。 ④ 公 民 的基 本 权 利 是 怎 样 的 权 利 ? ⑤ 最 重 要 最 有 效 的权 利 保 障 为 法 律 保 障 。 ⑥ 我 国 的 权 利 保 障 体 制 为 :以 宪 法 为 核 C-,以 立 法 保 障 和 司 法 保 障 为 主 要 内 容 。⑦ 公 民 权 利 广 泛 性 的具体表 现 。⑧公 民正 确行 使 权 利 的具 体 要 求 。
我们享 有广 泛 的权利
要 尊 重 他 人 的权 利
律 赋 予 的 广
不 得 损 害 国 家 的 、社 会 的 、集 体 的 泛 权 利 是 具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一单元教案
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学习目标:1、了解我国国家性质和人民的范畴,懂得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知道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知道公民权利受法律确认,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体制的主要内容。
2、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的能力,初步培养学生对人民、公民、我国国体等概念的理解、辨别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
学习难点:1、学习重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体制。
2、学习难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
第一课时(总第1课时)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导入新课:1、情景导入:(1) 引导学生忆一忆,说一说,在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情景。
(毛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2) 引导思考回答:听到毛主席这铿锵有力的声音,全国人民在欢呼雀跃,从心底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为什么?教师小结:新中国的成立宣告,倍受压迫剥削的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
新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2、板书课题:板书: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二)学习过程: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板书)1、我国国家性质(板书)情景活动一:从国徽开始了解我们的国家大家了解我们的国家吗?我们先来谈谈我们的国徽。
①大家看见哪些地方悬挂国徽的?(见教材P4页)②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场合都能悬挂吗?为什么?(国家的象征和标志)③请大家观察国徽的图案是怎样的?你知道每个图案和整个图案体现了什么吗?(见教材P4页)(1)国家的性质国徽的图案正是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情景活动二:畅所欲言话主人——想一想: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么,你感受到或了解到有哪些事物或事例,可以体现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如各级人代会,信访举报,各种听证会,免征农业税等。
八下第一单元复习提纲
二、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的表现:涉及政治、
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 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公民权利的具体内容:平等权、政治权 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 申诉、控告、检举、文化权利和自由;妇 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 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 法律保护。
二、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人格权的行使: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
分,它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 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 法限制,不可以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生命健康权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于首要 地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 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我们的道德义务
●道德义务的概念:道德义务是相对于法定
义务而言的,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 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 责任。 ●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有利于形成温馨、 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 ●道德义务的主要内容:“爱国守法、明礼 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 十字基本道德规范
2、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公民权利的涵义: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 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 有物质保障。由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 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人民是区别与敌人的政治 概念,不同国家和同一国家不同阶段的内容是不 一样的。公民是法律概念,是具有某国国籍并依 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人。 ●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我们的权利需要来自家 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其中,最重要、 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 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 保障体制。立法保障是指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 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 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 民的权利。
思想品德:第一课《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教案(人教新课标八年级下)
第一单元:义务权利伴我行一、单元地位本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统领八年级下的全册教材,它宏观上介绍了有关权利义务的基本知识和二者的关系,后面的几个单元的都是以本单元的阐述的基本观点为指导的,所以,本单元在全册教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教材分析:1、结构:本单元设立“探究权利义务展示学习成果”主题探究活动和《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我们应尽的义务》两课。
每课又分为两个框题,即:“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的义务”、“忠实履行义务”。
“探究权利义务展示学习成果”主题探究活动设计目的在于通过学生的搜集、整理活动,使学生了解有关权利和义务的知识。
通过此次活动,使学生了解什么是权利,怎样正确行使权利,使学生明确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义务,最终使学生的权利观念得到增强,义务观念得以提升。
2、重点难点: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地位;公民的权利是怎样得到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公民享有权利的广泛性特点;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是本的课的重点。
人民和公民的关系:怎样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在现实生活中能够自觉自愿履行道德义务:这是本课的难点。
三、课时安排本单元安排五课时,四个框题为四节新授课,一节单元复习课。
第一课:国家的主人,人民的权利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教学目标1、感受和体会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和我们是中国公民的自豪感。
2、正确认识自己主人翁地位,分辨公民和人民的区别,理解公民可以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3、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知识人民和公民的区别,理解公民权利的含义,了解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二、重难点分析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地位;公民的权利是怎样得到保障的,是本框的教学重点;人民和公民的关系是本框的难点。
三、学生分析在学生中有着许多的错误认识,认为中学生除了学习以外没有多少权利,这一模糊认识需要学生在实际生活中不断澄清,由于人民和公民这两个概念是抽象的,而且在当今时代对于人民这个概念更是难以理解。
八年级思品下册第一单元复习
10 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类, 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 我国宪法规定的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基本义务。 法定义务必须履行的义务。道德义务自觉自愿地承担.
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保守国家秘密; 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 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人教版
·人教版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11 如何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12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世界上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不能 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二课我 们应尽的 义务
忠实履 行义务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知识点: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宪法和法律赋予 公民的基本权利 由宪法规定,最主要最根本
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
伴 我 行
第一课国 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 利
人民当 家作主 的国家
我们享 有广泛 的权利 公民的 义务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法律确认、保障权利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正确行使权利 我们的法定义务 我们的道德义务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5、公民与人们的区别; 人民:政治概念,、 公民是法律概念,必须要有某国国籍 、公民包括人民 6、我国公民 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公民的权利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 法律保障。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政治八年级下3、4单元知识总结
政治八年级下3、4单元知识总结《思想品德》八年级(下)第三四单元知识整理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现阶段敌人的范围: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公民的概念、我国公民的含义: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P6我国国籍法规定)(4)公民和人民的区别: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1)人格权的内容25页相关联接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2)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3)人格权还包括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紧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1)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比如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
(2)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方式)(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2)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八年级政治下册第一单元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拓展延伸浅议被剥夺政治权利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素材新人教
拓展延伸:《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精选案例“给农民发养老金,这是我们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吉林省东丰县双庙村的63岁农民尹学家说,“从今年1月开始,每个月都能领到55元钱。
这是我的养老金,多亏有了新农保。
”正在全国300多个县(市、区、旗)开展试点、覆盖1.3亿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只是“十一五”期间出台的众多民生改革措施之一。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已经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全面推进人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总体生活水平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和从温饱到小康的两次历史性跨越。
中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吃饭问题,贫困人口减少2.3亿多,国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3岁,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国民总体受教育水平跻身发展中国家前列。
我国对8亿农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使低收入群体就业、子女入学、居住条件等问题得到很大改善。
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9.7%。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大蛋糕”的分配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逐年增大。
社会保障支出,从2006年的2010亿元到2010年预算安排3185亿元,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连年递增;教育支出,从2006年的536亿元到2010年预算安排2159.9亿元,一年一个新台阶;医疗卫生支出,从2006年的138亿元到2010年预算安排1389亿元,连年实现跳跃式增长……一笔笔“真金白银”,直接促动着“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由于我国互联网高速发展,我国公民自由表达言论的渠道得到拓展,目前,网民人数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
境内网站279万个,论坛上百万个,博客用户2.31亿。
互联网成为我国政府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
如果说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创造了人类历史的奇迹,那么,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无疑是这个奇迹中的一个精彩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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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1、国家性质:P4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含义:P4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公民权利的含义:---P5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
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P6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包含人民,人民是公民的一部分。
5、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P6-7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和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最终得以实现。
(体现出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障书,是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P7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具有广泛性的特点:---P9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8、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结合具体案例分析)---P10-11⑴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⑵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⑷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受法律限制的。
)P11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
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爱国的重要表现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致性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P16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这些规定,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4、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P14 、P17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P17相关连接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
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6、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中学生如何落实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7、如何忠实履行义务:(能具体判断哪些属于法律鼓励的,哪些属于法律所要求的,哪些属于法律所禁止的。
)(P18-21三点内容)⑴对法律所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不做不违法)⑵对于法律所要求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
(不做违法)⑶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
(做了违法)(凡法律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25页)(相关链接)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5页)(含义、意义)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津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裁。
4、生命健康权的地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5、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P26—27(1)我国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下井、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2) 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6、公民维护健康权有哪些方式?⑴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P28—29①要珍爱生命,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
②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④我们要注意自身生命和健康,决不做出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的行为。
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P30—31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②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
③我们要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1、人格尊严权(P35页)(1)含义: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
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
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2)地位: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
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1)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P38页(2)良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P36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的名誉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重视名誉的民族。
(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⑷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P38末-39)侵犯他人名誉表现为侮辱、诽谤两种行为: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3、我有肖像权P40—42⑴肖像的含义及其表现:P40肖像的含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的作用: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别于他人。
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2)肖像权的含义及其内容肖像权的含义: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
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①肖像制作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
②肖像使用权——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
③肖像获酬权——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而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后果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4.维护姓名权P42—44(1)姓名及其作用姓名:是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
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作用: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非常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
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2)姓名权的具体权益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侵犯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行为①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
②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
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