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级中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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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引言概述: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福建省政府为了鼓励和推动科学技术创新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章。

2023年修订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奖励机制,提高了奖励力度,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了更好的创新环境和政策支持。

一、奖励对象1.1、科技工作者:包括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人员。

1.2、科技团队: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科研团队,能够完成重大科技项目和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1.3、科技企业:致力于科技创新和技术转化的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做出贡献。

二、奖励内容2.1、科技成果奖励: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和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奖金和荣誉称号。

2.2、科技项目奖励:对完成重要科技项目的科技团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2.3、科技创新奖励: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技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他们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三、奖励标准3.1、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奖励金额将根据科技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进行评定,以激励科技工作者不断提高科研水平。

3.2、科技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奖励标准将重点考虑科技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鼓励团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进行科技创新。

3.3、科技企业的市场表现和社会贡献:奖励标准将综合考虑科技企业的市场表现和社会贡献,鼓励他们在科技领域取得更大成就。

四、奖励程序4.1、申报评审:科技工作者、团队和企业需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2、颁奖公示:获奖名单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举行颁奖仪式表彰获奖者。

4.3、奖金发放:奖金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发放给获奖者,以鼓励他们继续科技创新工作。

五、奖励效果5.1、激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投入科研工作,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5.2、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福州高级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组长:苏芸副组长:卢榕飞、俞勇、郑璋组员:邓荣贵、刘燕、吴丹舟、王伟、林金来、陈杰生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

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教科研管理工作,调动和鼓励教职工从事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教科研评价的导向作用与激励功能,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本着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提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科研成果奖励原则和范围(一)奖励原则1.“我校”冠名原则;2.注重原创,突出应用;3.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4.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奖励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教师以及各部门从事教研、科研及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成果。

共分为论文类、学术著作(教材)类、教科研项目类、教学改革与建设类、成果获奖类等。

二、奖励标准(一)论文1.论文奖励标准(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000元/篇。

主要包括《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主办)收录的学术刊物。

(2)在其他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元/篇,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3)在其它非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奖励300元/篇。

(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重要报纸上发表2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可视作“核心期刊”,按核心期刊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在其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奖励1000元/篇,市级300元/篇。

2.论文的发表及字数要求具体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不足字数的论文按相应标准的二分之一计算,论文集或增刊不计。

3.论文如为多人合作共同署名发表,按署名先后分别计算,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占70%,其他作者平均分配。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根据教育部规定,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如下:一、奖励设置及级别划分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2. 一等奖为最高级别,奖励面向具有重大创新或重要理论、技术突破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等奖为中级别,奖励面向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三等奖为基础级别,奖励面向具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二、参评条件1. 参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完成,并已取得实质性成果。

2. 参评成果应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对教育教学事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 参评团队应当是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组织,团队成员应当以学校教职工为主。

三、评审程序1. 学校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科研专家组成。

2. 评审委员会根据奖励级别设置的评审标准,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奖项推荐名单,报学校教育部门审批。

四、申报材料1. 参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

2. 申报材料要求雷同度低于15%,原创性和独立性强。

五、奖励资金及措施1. 获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项目将根据奖励级别,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2. 学校将给予获奖项目支持,提供科研经费、研究设备、实验场地等配套资源。

3. 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并得到学校推广和宣传。

六、宣传推广学校将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工作,通过学术论坛、科研成果展示等方式,推广获奖项目的相关成果和经验,促进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七、违规处理如有参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为2024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部门根据情况另行制定。

中学教科研奖励细则范文(4篇)

中学教科研奖励细则范文(4篇)

中学教科研奖励细则范文第一条:总则为了激励中学教师开展优秀的教科研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励细则。

第二条:奖励目标本奖励细则的主要目标是奖励中学教师在教科研方面的杰出成就,鼓励其继续开展教育研究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三条:奖励种类根据教科研工作的成果,奖励分为以下几种:1. 一等奖:奖励个人或团队在教育研究方面取得的卓越成果。

2. 二等奖:奖励个人或团队在教育研究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

3. 三等奖:奖励个人或团队在教育研究方面取得的一定成果。

第四条:奖励标准1. 一等奖标准:个人或团队在教育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能够为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提供重要参考,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独立性。

2. 二等奖标准:个人或团队在教育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在省级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能够为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益启示,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独立性。

3. 三等奖标准:个人或团队在教育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市县范围内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独立性。

第五条:评奖程序1. 申报阶段:教师可自愿申报或学校推荐,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初审阶段:由学校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者。

3. 终审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者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

4. 公示与颁奖:学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在学校大会上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奖励金额1. 一等奖:奖金5000元。

2. 二等奖:奖金3000元。

3. 三等奖:奖金1000元。

第七条:其他奖励措施1. 获奖教师可以享受学校的特殊待遇,如教研课时奖励、科研项目支持等。

2. 学校将获奖教师的教育研究成果进行推广,以提升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不予奖励情况1. 教师的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2. 教师的教育研究成果不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独立性,没有产生实际影响的。

3. 教师未按照规定参加评奖程序或违反评奖程序的。

学校教科研室奖励制度

学校教科研室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奖励范围1.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的教师;2. 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3. 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三、奖励种类及标准1. 教育教学科研立项奖励(1)国家级项目:每项奖励5000元;(2)省级项目:每项奖励3000元;(3)市级项目:每项奖励2000元;(4)校级项目:每项奖励1000元。

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国家级奖项:每项奖励5000元;(2)省级奖项:每项奖励3000元;(3)市级奖项:每项奖励2000元;(4)校级奖项:每项奖励1000元。

3. 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奖励(1)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学校将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2)对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奖励申请及审批1. 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教科研室提出奖励申请;2. 教科研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对象及奖励金额;3. 教科研室将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报学校领导审批;4. 学校领导审批后,教科研室负责将奖励发放给获奖者。

五、奖励发放1. 教科研室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奖励发放给获奖者;2. 奖励发放方式:现金或转账。

六、奖励监督1. 学校设立奖励监督小组,负责对奖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教师对奖励制度执行情况有异议,可向学校奖励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七、附则1. 本奖励制度由学校教科研室负责解释;2. 本奖励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教育教学奖励细则

2023年教育教学奖励细则

2023年教育教学奖励细则2023年教育教学奖励细则1第一条:为鼓励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是指能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方案、教育教学论文,各类教育教学学会、团体承认并授予的各级别荣誉称号的论文、作品(包括多媒体课件)。

第三条:学校内所有教职工,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

第四条:每学年度征集申报的时间范围是:上年8月1日至下年的`7月31日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五条:评奖标准。

按科研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作用,尤其是可操作性、前瞻性及荣誉级别等综合评定,分为特等、一、二、三等及优秀奖。

授予相应的证书并颁发奖金。

大奖特等奖,重奖一等奖( 奖金数额因年度情况另定)。

第六条:各种奖次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特等奖。

1.承担学校省级以上教研课题,验收合格并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包括三等)以上者。

2.科研项目属国家“九五”科研规划项目,成绩显著、获国家“九五”教育科研项目三等奖(包括三等)以上者。

3.自己独创、历时一个周期(三年)实验,效果显著取得国家级教育科研立项。

4.多媒体软件开发、获国家教育部教育软件开发专利号并公开出版发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等奖。

1.承担市、局教育中心以上教研课题、经验收合格并获三等奖以上的(包括三等)。

2.实施并操作一年以上,有明显效果并有详细的实验记录。

3.校内首创、在同行业中位于前例,有一定影响的。

4.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包括重点院校的学报) 刊物上或论文、作品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申报下一级奖次。

第七条: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记入本人考绩业务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考评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而获奖的,一经查出,收回奖金、证书,并给予严肃处理。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引言概述: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福建省地方政府规章的重要组成部份,旨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为适应新时代科技发展的需求,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于2023年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从五个部份详细介绍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修订内容。

一、奖励对象的范围扩大1.1 增加奖励对象的类型:修订后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奖励对象的范围扩大,不仅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还将个人创新者纳入奖励范围。

这一举措旨在鼓励泛博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实践,提升创新能力。

1.2 强调创新成果的实用性:修订后的办法对奖励对象的创新成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实用性和经济效益。

这将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1.3 引入国际合作奖励:为了促进福建省科技与国际接轨,修订后的办法新增了国际合作奖励,鼓励福建省的科技工作者与国际科技界开展广泛合作,提升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

二、奖励标准的优化2.1 优化奖励评审机制:修订后的办法对奖励评审机制进行了优化,增加了专家评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同时,引入了科技成果的社会评价和市场认可度等指标,提高了评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2 提高奖励标准:修订后的办法提高了科学技术奖励的标准,对于具有重大科技突破和创新成果的项目赋予更高的奖励。

这将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提高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水平。

2.3 引入终身成就奖:为了表彰长期从事科技研究和创新的杰出科技工作者,修订后的办法新增了终身成就奖。

这一奖项的设立将激励科技工作者为科技进步做出更加持久的贡献。

三、奖励资金的增加3.1 加大财政投入:为了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奖励资金的投入。

地方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科技奖励的经费规模,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2 引入社会资金支持:为了促进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的关注和支持,修订后的办法鼓励社会资金的参预。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是对中学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杰出成果的认可和激励,是推动中学教育发展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中学教科研成果奖的发放,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

一、奖项设置1. 教育教学奖:对在中学教育教学中取得重大突破和成就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优秀教师奖、教学团队奖等。

2. 科研创新奖:对在中学科研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科研项目奖、科研成果奖等。

3. 教材教辅奖:对在编写和出版中学教材和教辅材料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4. 教育改革奖:对在中学教育改革和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和影响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评选条件1. 教育教学奖:获奖者应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对学生具有良好的影响力。

2. 科研创新奖:获奖者应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和科研项目执行力,取得的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3. 教材教辅奖:获奖者应具备编写教材和教辅材料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所编写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应有较高的质量和实用性。

4. 教育改革奖:获奖者应具备在教育改革和创新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突出成绩,对推动中学教育改革有较大的贡献和影响。

三、评选程序1. 提交申请:教师或团队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说明申请奖项的理由、对于该奖项的符合条件及所取得的成绩和影响。

2. 材料审核:由专门的审核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奖项条件的进行初步评审。

3. 实地考察: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者进行实地考察,包括教学和科研成果的现场观察和评估。

4. 综合评定:将申请材料和实地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出获奖者。

5. 公示和申诉: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给予教师和团队申诉的机会,并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再次审核。

6. 颁奖和公告: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项的颁发,通过各种媒体公告获奖结果,并在相关教育机构进行表彰会。

四、奖励方式1. 奖金发放:奖金按奖励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发放,根据获奖者个人或团队的具体情况确定奖金数额。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地方政府规章引言概述: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福建省地方政府针对科学技术领域的奖励政策进行修订的规章。

该奖励办法的修订旨在进一步激励和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福建省科技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对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范围的扩大1.1 科学技术奖励的类别增加根据修订后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科学技术奖励的类别将进一步扩大。

除了原有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外,还将增设创新团队奖、青年科技奖等新的奖项。

这样可以更好地鼓励团队合作和青年科技人材的成长。

1.2 奖励对象的扩展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将奖励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不仅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科技单位,还将鼓励农村科技创新和农民科技创造,奖励农民科技人员和农村科技项目。

这样可以更好地促进农村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

1.3 奖励金额的提高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将科学技术奖励的金额进一步提高。

在原有的奖励金额基础上,根据科技成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适当提高奖励金额,以更好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

二、评审机制的优化2.1 评审专家的选拔为了确保科学技术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将加强对评审专家的选拔和管理。

评审专家将通过公开招募和专家委员会的审核,确保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声誉。

2.2 评审流程的简化为了提高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效率,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将简化评审流程。

对于一些重要奖项,将采取专家评审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公示期限缩短,以减少评审周期,更快地发布评审结果。

2.3 评审结果的透明公正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将加强评审结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评审结果将及时发布,并向申请单位和个人提供评审意见。

对于评审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将设立申诉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奖励政策的创新3.1 创新载体的支持修订后的奖励办法将加大对创新载体的支持力度。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3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3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旨在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优秀成果进行认定和奖励,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以制定具体的评定细则,以下是一般性的参考细则:1.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范围包括教学考核、教育研究成果、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等。

2.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类。

个人奖评选按照教师个人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进行评定。

团队奖评选按照教师团队的教学项目、科研合作成果、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评定。

3.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定标准应具体明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科研论文的发表情况、教学效果的评估、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的程序一般包括申报、初评、终评和公示环节。

申报时教师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评时由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终评时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公示环节可以接受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5.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的奖励措施应具体明确,可以包括表彰、奖金、荣誉称号、资助科研项目等形式。

学校应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教师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以上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一般性细则,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们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创新与努力,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是对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有效。

第四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分为个人奖和团队奖两类。

第五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由学校教务处牵头,充分发挥教师工作部门和学科负责人的作用,形成集体评审的结果。

第六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公开的原则进行。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范本(3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范本(3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范本一论文发表奖励(1)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___元;(2)在市级或相当于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___元。

(3)在校报发表论文,每篇奖励30—___元。

说明:1论文只限于发表于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有关单位、机构和学会内部刊物,正式刊物的增刊专辑等均不予以奖励;2论文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3论文内容必须围绕中学教育和中学教学,且有一定学术性。

4同一篇论文在不止一家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二出版论着奖励论着出版奖励根据着作在有关方面所获得的奖项具体决定。

三课题研究奖励(1)国家级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___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奖励___元;(2)省级立项课题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每年研究经费___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结题奖励___元;(3)市级立项课题每年按计划正常进行研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研究经费___元;经专家鉴定结题的,结题奖励___元;说明:1课题奖励为___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料和开展研究活动等;2同一课题在不同层次立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3凡某一层次的重点课题,按高一级课题计算;4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大作用的课题报请校长室申请特别奖励;5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

四教科研成果获奖奖励(1)国家级一等奖奖励___元,二等奖奖励___元,三等奖奖励___元;(2)省级一等奖奖励___元,二等奖奖励___元,三等奖奖励___元;(3)市一等奖奖励___元,二等奖奖励___元,三等奖奖励___元;说明:1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___的论文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___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2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范本(2)1. 奖励概述在____年,为了进一步激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我校特制定了____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

学校教研教改奖励方案

学校教研教改奖励方案

学校教研教改奖励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教研教改是学校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对于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激励教师参与教研教改,我校拟制定相关奖励方案。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1.教研成果奖励(1)优秀教研课题奖励:教师主持并完成的优秀教研课题将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5000元,二等奖每人3000元,三等奖每人1000元。

(2)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教师通过教研活动产生的教学成果,包括教案、教材、教学资料等,经验被验收合格后,将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3000元,二等奖每人2000元,三等奖每人1000元。

2.教研活动奖励(1)教学研讨会奖励:每学期举办一次教研研讨会,邀请同行教师参加交流。

对于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参与度高、效果显著的研讨会,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2)教学课题研究奖励:鼓励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课题研究活动,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2000元,二等奖每人10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

3.教师专业发展奖励(1)教学能力提升奖励:对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2000元,二等奖每人10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

(2)教学成果展示奖励:对优秀教师开展的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每人10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

三、奖励程序1.提交申请。

教师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奖励申请,包括项目名称、所获奖级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2.审核评定。

学校将成立奖励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学主任、学科组长等组成,负责审核评定申请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奖励等级。

3.公示结果。

评审委员会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4.颁发奖励。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和教师的个人情况,组织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奖励金额。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四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四篇)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1. 获奖内容明确包括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具体项目。

2. 获奖范围严格限定于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对于民间团体所组织的评比活动,将不予任何形式的奖励。

3. 对于由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奖励将仅针对第一作者进行颁发。

而对于课题获奖,奖励将直接授予课题组整体。

4. 若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的评比活动中获奖,将按照最高级别的奖励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避免重复奖励。

5. 教师所获得的成果必须是在本校工作时间内取得的,具体以论文发表期刊的日期或相关证书的发放日期为准。

6. 指导学生获奖或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畴之内。

7. 对于在刊物上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其奖励级别将相应下调一级。

8. 若同一成果已经获得学校其他部门的奖励,则在本方案中将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二)1.获奖内容涵盖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学术与教学成果。

2.获奖范围仅限于教育有关部门及教育学会所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对于任何民间团体所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纳入奖励范畴。

3.当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时,仅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对于课题获奖,则奖励给整个课题组。

4.若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评比中获奖,将按照最高级别进行一次性奖励。

5.教师所获得的成果,其时间必须在本校的工作时间范围内,具体以论文发表期刊的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行为,均不在本奖励方案的考虑范围之内。

7.对于在刊物上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其奖励级别将相应降低一级。

8.若同一成果已经获得学校其他部门的奖励,则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2024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三)1. 成果确认的时间基准为论文在期刊上的正式发表日期或证书的实际发放日期。

2. 当年新调入本校的教职工,其在本年度内所取得的各项成果,均纳入本奖励方案的适用范围之内。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以下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定细则:一、奖励类别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授予为教育教学科研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教材和教学资源的开发等方面的创新。

2. 优秀教育论文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论文,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等相关领域的论文。

3. 教育教学项目奖:评选出在教育教学领域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教学实践项目等。

二、评定标准1. 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围绕教育教学领域,做出了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工作;- 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参与或主导了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并取得了显著成果。

2. 优秀教育论文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论文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发表在国内或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或会议上。

3. 教育教学项目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评定:- 项目实施后,在教育教学领域有显著的改革或实践效果;- 在学校或地区范围内有一定的复制推广价值;- 取得了相关的专利或荣誉奖项。

三、评定流程1. 申请评定:教师和研究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成果论文、证明材料等。

2. 材料审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出初选名单。

3. 评审会议: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并评选出获奖名单。

4. 颁奖仪式:学校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项和证书。

四、评定结果的利用1. 学校可以将获奖者的成果予以宣传和推广,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品牌形象。

2. 获奖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激励其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和创新。

以上是对于202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的概述,具体的评定细则可能会因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您可参考该细则进行制定。

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教学成果奖励:学校将对教师在教学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案例、教学改革项目等的获奖情况。

2. 研究成果奖励:学校将对教师在教科研究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转化等的获奖情况。

3. 教研团队奖励:学校将对教研团队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的集体成果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团队的学术研究成果、教改项目成果等。

4. 教育教学管理奖励:学校将对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具有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管理项目、教学管理方案、教学管理改革等的获奖情况。

5. 部门间协作奖励:学校将对不同部门之间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进行协作、交流、合作取得的成果予以奖励,鼓励跨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成果。

6. 资金奖励:学校将通过设立专项经费或项目资助的形式,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方面提供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的条例内容,具体细则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中学教科研奖励细则(4篇)

中学教科研奖励细则(4篇)

中学教科研奖励细则根据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 教科研成果奖励:根据教师的教科研成果,将进行评选并给予奖励。

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改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等。

奖励金额根据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而定。

2. 教师培训与进修奖励:教师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和进修学习,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奖励金额根据培训内容和学习成果而定。

3. 教师评优奖励:学校将定期评选优秀教师,并给予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教学成绩、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4. 教学创新奖励:教师在教学中积极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创新内容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学资源等。

5. 教研团队奖励: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的教研团队,并给予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团队的教研成果、合作研究项目等。

6. 教师荣誉称号和晋升机会:学校将评选出杰出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同时,教研成果也将作为晋升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励细则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可以咨询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细则。

中学教科研奖励细则(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中学教科研工作的激励,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科研,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对象中学教科研奖励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等。

第三章奖励项目中学教科研奖励项目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教学改革研究、教学论文、教材编写等。

第四章奖励标准根据教师的科研工作发挥、成果贡献及创新能力,提出以下奖励标准:(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 一等奖:对在各类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取得国家级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等奖,奖金不低于8000元。

2. 二等奖:对在各类科研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取得省级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二等奖,奖金不低于5000元。

3. 三等奖:对在各类科研工作中取得一般成果,取得市级奖项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三等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

4. 受表彰奖:对在各类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受表彰奖,奖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学校课题奖励制度

学校课题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三、奖励项目及标准1.课题研究奖励(1)校级课题:对获得校级课题立项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其中,重点项目给予2000元奖励,一般项目给予1000元奖励。

(2)市级课题:对获得市级课题立项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其中,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奖励,一般项目给予3000元奖励。

(3)省级及以上课题: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其中,重点项目给予10000元奖励,一般项目给予5000元奖励。

2.课题研究成果奖励(1)论文发表奖励:对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教师,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①国家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奖励3000元,第二作者奖励2000元,第三作者奖励1000元。

②省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奖励1000元,第二作者奖励800元,第三作者奖励600元。

③市(地)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奖励500元,第二作者奖励400元,第三作者奖励300元。

(2)教材编写奖励:对参与编写教材的教师,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①教材总主编:奖励5000元。

②教材副主编:奖励3000元。

③教材编委:奖励2000元。

(3)专利授权奖励:对获得专利授权的教师,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①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

②实用新型专利:奖励3000元。

③外观设计专利:奖励2000元。

四、奖励申请与审批1.教师申请奖励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立项文件、论文发表证明、教材编写证明、专利授权证明等。

2.学校设立课题奖励评审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奖励申请进行审核。

3.评审小组根据教师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意见。

4.学校领导审批后,给予相应奖励。

五、监督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课题奖励制度,确保奖励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教师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违规行为,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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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级中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讨论稿)
总则
为了实施科研强校战略,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校的教育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项目
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研组、集备组、课题组、教师个人获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时,学校给予嘉奖。

年段、教研组、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时,奖金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二、课题研究奖
教师参加教育、科学行政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对获奖课题组奖励如下:
教师参加教育、科学行政部门下属研究机构,教育学会、科学学会立项课题获奖时奖金按教育、科学行政部门奖金一半计算。

三、教育教学论文奖
1、发表论文:教师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发行的期刊和报纸上(含省级教育类刊物《福建教学研究》、《福建幼儿教育》、《福建教育德育与督导》《福建职
业与成人教育》,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期刊文章每篇奖400分,报纸文章每篇奖100分。

2、获奖论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评选获奖时,奖励如下:
说明:
(1)市级以上学会组织的评奖奖金按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的一半发放。

(2)同一篇论文发表并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奖。

(3)在《福州教育》刊物发表的文章奖金与市级一等奖论文相同。

(4)教师自制教具、课件获奖时,奖金与获奖论文相同。

四、教育教学专著奖
1、教师出版教育教学专著(20万字以上)每本奖励1000分。

再版时不再奖励。

2、教师担任中小学教材主编奖励300分,副主编奖励200分。

再版时不再奖励。

3、教师担任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书主编奖励200分,副主编奖励100分。

再版时不再奖励。

五、教育教学能力竞赛奖
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奖时,奖励如下:
说明:
(1)市级以上学会组织的评奖奖金按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的一半发放。

(2)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奖。

(3)校内大型学术讲座100分/次。

六、学科竞赛指导奖
(1)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青少年创新大赛指导奖
(2)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竞赛指导奖
说明:
(1)奖励范围仅限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竞赛项目。

(2)市级以上学会组织的竞赛活动奖金按教育行政部门的一半发放。

(3)同一学生同个项目竞赛多级评奖的,或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奖。

(4)同一教师指导学生在同一竞赛项目中多人获奖者(体育按田赛、径赛两项分类),奖金依据学生获奖等第按1、1/2、1/4、1/8、(1/2)n发放。

(5)学科竞赛以市为单位按参赛人数按比例设奖的,其获奖级别按市级计算。

(6)田径、游泳比赛破大会纪录时,奖金金额按第一名的两倍计发。

(7)音乐集体节目、体育团体项目获奖的,按获奖级别高一档计算。

(8)学生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有重大影响的竞赛活动,指导教师奖金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申报制度
1、申报时间
教育教学能力竞赛奖、学科竞赛指导奖在教师拿到获奖证书当月申报。

其余奖
项在每年的6月下旬申报。

逾期将推至下一年度统计。

2、申报办法
教师或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向教科室提出申请,填写教科研奖励申报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发表论文复印件、专著、主编书籍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

奖金发放办法
获奖项目由教科室负责审核,送校长审批后公示一周。

奖金由教科室统计上报办公室计入绩效工资,在当年8月份发放。

附则
1、教师所获教科研成果奖记入获奖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评定职称的依据。

教师教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者,学校将授予教科研工作积极分子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者,一经查实即予撤销,收回证书和奖金,并酌情给予处理。

3、本办法自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具体执行机构为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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