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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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文:----------------------------------------------------------------------------------------------------------------------------------------------------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唐山市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水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境内水体实施分类治理,深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努力实现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社会参与;坚持严格执法,注重疏堵结合;坚持落实责任,注重激励考核;坚持科技创新,注重技术落地,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全力开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到2030年,法制化、科学化、信息化的水安全现代化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第一阶段目标(2016年至2017年)重点河流湖库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国家和河北省考核断面水质实现达标,省控和市控断面水质进一步改善。

《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搞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不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唐山市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唐山市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唐山市陡河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2.14
•【字号】冀政字〔2023〕63号
•【施行日期】2023.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唐山市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对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核准的请示》(唐政呈〔2022〕4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确定的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市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调查评估水源地环境状况,不断强化长效管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附件:唐山市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4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科学利用和管理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科学利用和管理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科学利用和管理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2•【字号】唐政发[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科学利用和管理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0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的重要性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矗在“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唐山”新的历史时期,认清水资源需求量不断增长、供给稳定性标准不断提高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成为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一是水资源总量呈日益减少趋势。

据2005年唐山市第二次水资源评价,全市水资源总量和可利用量不断减少。

水资源总量由26.26亿立方米下降到24.16亿立方米,减少2.1亿立方米。

其中地下水资源量由15.9亿立方米下降到14.35亿立方米,减少1.55亿立方米。

水资源可利用量由33.17亿立方米下降为31.86亿立方米,减少1.31亿立方米。

如不采取措施,水资源短缺有可能将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二是水资源需求量呈大幅上升趋势。

按照省委第七次党代会对唐山提出的发挥“三个作用”及市委八届三次会议建设“四城”的目标要求,目前,我市已进入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繁荣和谐文明新唐山”的重要历史时期。

要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全市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离不开水资源的支撑。

根据《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唐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预测到2010年、2020年全市需水量将达34.63亿立方米、36.18亿立方米。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唐政通字〔2023〕7号•【施行日期】202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唐政通字〔202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21修正)》等法律法规,对我市陡河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通告如下:一、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一)工程管理范围按已征地红线作为管理范围线,具体描述为:运行区、溢洪道、输水洞从陡河水库老龙头开始沿围墙到凤山山顶,再由山顶沿围墙至办公区东侧YY001坐标点,向南到陡河水库家属院YY003坐标点,再由家属院西侧到陡河水库大门口YY006坐标点,再到水库门口下坡路,然后由溢洪道下游丁坝沿YY017、YY019、YY022坐标点顺输水洞下游河道到冶里桥,再沿387乡道至渔场西南墙外YY028坐标点,向北沿墙外到防汛库房西北角YY037坐标点;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由YY037坐标点向北805米到库房北渔场西北角墙外YY039坐标点,再向东120米到库房北渔场东北角墙外YY040坐标点,再沿下坝路西侧向北225米到原亨利厂东南角YY041坐标点,再向西247米到YY042坐标点,再向北225米到原亨利厂西北YY043坐标点,再向东181米到原亨利厂北侧YY044坐标点,再向北395米到北大院南墙外,再向西106米到北大院西南角YY047坐标点,再向北214米到北大院西北角YY048坐标点,再向东90米到北大院东北角YY271坐标点,再向北279米到387乡道西侧转弯处YY291坐标点,然后向西北方1220米沿387乡道西侧到陡电东门口外,再向北778米到陡电东北角墙外,再向西沿陡河电厂外墙到陡电西北角YY049坐标点,再向西501米到郝庄村北YY050坐标点,再向西420米到郝庄村西北角YY051坐标点,再向西474米到骨质瓷厂北墙外YY052坐标点,然后向西北方744米到大坝坝尾YY054坐标点;大坝上游管理范围由大坝坝尾YY054坐标点向东南736米到双庙村西南角YY053坐标点,再向东沿村南边界线到双庙村东南角YY65坐标点,再向东到信号塔西侧YY21坐标点,再向东到养殖场东北角YY23坐标点,再向东398米到四道口北侧YY46坐标点,再向东477米到大坝K4+521转弯处,大坝K4+521转弯处向南按上游坝脚线外延50米一直到大坝K3+696,大坝K3+696按上游坝脚线外延至陡电回水渠一直向南到库区。

陡河水库以“绿色手段”实现“绿色目标”的尝试

陡河水库以“绿色手段”实现“绿色目标”的尝试

河北唐山陡河水库是建于1956年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除具有防洪、工农业生产供水的功能外,1989年开始还担负起向唐山市区提供生活用水的任务,是唐山市区供水的唯一的地表水水源地,被市民亲切地称为“大水缸”,其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陡河电厂的“热污染”和周围农田的化肥、农药施用量的不断增加随径流产生的面源污染,一些企业继续向陡河水库排放污水,水库上游居民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库边周围八千多亩鱼池(2017年已经清除)每年向水库排放富营养化水体等原因,水温偏高,一些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蓝绿藻种类、浮游动物数目增加,水质情况不容乐观。

陡河水库管理处始终把保护水资源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他们讲政治、勇担当,转变治水思路,走出了一条陆生植物、水生动植物互相依存,用生态—生物方法保护水源之路。

目前,陡河水库的水质明显好转,向市区供水以来,陡河水库水质都能维持在良好以上,保证了市民的用水安全,从而实现了“绿色”护水。

陡河水库也先后荣获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等荣誉称号,成为名副其实的“唐山明珠”。

治理水土流失,防治面源污染水土流失作为一个面源污染消极影响着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治理水土流失是国土整治,改善陡河水库生态环境的一条重要途径。

基于以上原因,陡河水库管理处投资几十万元邀请水利部水保中心专家研讨陡河流域保护规划,把治理水土流失纳入项目管理的内容,搞好项目整合,保证治理工程高起点、高标准;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治理一处,验收一处,新上一处,流动发展。

为治理水土流失,提高库区生态效应,水库管理处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原有绿化山林700亩的基础上,又自筹资金在水库周边栽植柳树、枫树等16000余棵,种植品质好,易成活的野牛草为主的草坪300亩,这些都有效吸附阻滞了来自周边村庄、厂矿及农田的污染物、粉尘和其它的有害物质,对库区的水土保持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减弱了面源污染程度,从而从源头上为治理水环境,提高水系的抗污染能力,确保陡河水库水质优良提供了基础保障。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有限的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运河、渠道、湖泊、淀库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保护和改善水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根据国家批准的重点流域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跨设区的市的地表水体环境功能区划,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区的市的地表水体环境功能区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地表水体功能区划,保证地表水体的水质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组织对跨设区的市的地表水出境水体断面水质进行监测;设区的市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对跨县(市、区)的地表水体的水质进行监测;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表水体的水质进行监测。

第九条排放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拟定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陡河水库上游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陡河水库上游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现状及对策分析
参考文献:
[1]王先礼.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概念与原则[J].中国水土保持,2005(2):16-17.
[2]唐山市水务局,河北省唐秦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唐山环境地质勘察院,唐山水资源评价[R].2008.
作者简介:李军(1977—),男,河北唐山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3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对策分析
3.1科学规划,高度重视前工作
陡河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涉及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全面改善的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紧密结合,与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科学谋划。
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广,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又是公益性工程,主要体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难以按市场化运作,因此,必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综合治理投入。
3.5协作联动,实现部门政策集成
陡河水库作为唐山市的重要水源地,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应作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程,集多方之力进行综合治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建设管理体制。水务、林业、农业、国土、环保等部门紧密协作,实行多部门项目与资金整合,共同参与实施大项目的工作机制,把小流域治理与新民居建设、矿山披绿、退耕还林、农田建设、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地质灾害预防等有机结合起来,以水保工程为依托,以生态效益为中心,以防治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前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的政策和技术措施的目标取向,实行项目拼盘、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实现政策集成、确保水土保持生态治理投资到位,整体推进,效果显著。

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为保障饮用水水源的质量,规范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等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唐山市陡河、还乡河水体达标方案(2016年9月13日)

唐山市陡河、还乡河水体达标方案(2016年9月13日)

唐山市陡河水体达标方案一、总则(一)项目背景陡河是唐山市境内一条重要的城市河流,由陡河水库下游穿过市区向南经侯边庄入丰南境内,于涧河注入渤海。

2015 年陡河入海口监控断面涧河口水质为Ⅴ类水体,超过Ⅳ类水质目标要求。

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陡河被列为应实施治理达标的水体,2016 年水质目标提高到Ⅳ类。

为推进陡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陡河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达标,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5.《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6.《唐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7.《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污防函〔2016〕563 号)8.《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26 号)— 2 —9.《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 号)10.《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方案的通知》(冀环规〔2016〕63 号)(三)编制范围及时限陡河是唐山市的一条天然河道,独流入海,陡河上游分为东西两支,东支为管河,西支为泉水河,两支在开平区双桥村交汇(现为陡河水库库区),以下始称陡河,流经唐山市中心区、丰南区,于涧河村东入渤海。

陡河在市区段主要有李各庄河、龙王庙河、石榴河等支流汇入。

陡河来水主要源于陡河水库,而陡河水库又是从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库调水,而且水质受潘大水库来水水质影响较大;另外,根据河流两侧污染分布情况,陡河支流中污染负荷和对陡河水体水质影响最大的是石榴河。

因此,陡河水体达标方案重点治理范围包括:陡河及其上游引滦入唐流域以及主要支流石榴河流域。

方案实施年限为2016—2020 年。

(四)控制单元及阶段目标1.控制单元划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给出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清单,陡河唐山段被列入国家、省考核控制单元。

浅议陡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实践与体会

浅议陡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实践与体会

陡河水库是唐 山市市 区、唐 山碱厂 、曹妃甸工业 园区的地 效 控 制 。
表水 饮水源地 ,位 于唐山市 区东北 1 5 k n 处 的陡河 上游 ,坝控 2 i . 4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断完善
流域 面积 5 3 0 k m ,涉及 丰润 、滦县 、开平 、迁安 4 个县 ( 区)
村改造工程治理方案 ,组织开展 了库 区界标设 置与完善 工作。 水质安全监测防护体系基本形成 。
2 . 2库 区水质 自净能 力显著提升
水源保护是保证饮 用水安全的第 一道关。为此 ,各级各部 门都 要站 在全局 的高度 ,全面落实科 学发展观 ,把保护饮用水源地 环境保护作为关注 民生 的第一要务来抓 , 切 实处理好社会 发展 、
近2 0 0 0万 元推进 了陡河水 库水质监测 中心建设 ,启 动 了水 质 良好 社 会 氛 围 。
在线动态监测 ;通过划定陡河水库水面 、大坝 、副坝 、溢洪道 、 3饮水水源地保护的几点体会与建议
输水洞及凤 山林 区封 闭范 围等措施 ,库区封库 工作 纳入 了常态 3 . 1以人 为 本 , 全 民参 与 是 根 本 管理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 ,制定 了陡河水库 上游输水 沿线穿 安全饮水 是最关键 、最基础 、最紧迫的民生问题 。而饮用
加快 以及人 民生活水平 的不 断提 高 ,水资 源安 全利用 问题 日益 有效 提高监测频次 , 由原来每月监测 3 次提高到 1 1 次; 延伸 “ 警
突出 ,已引起各级政府和人 民群众的高度 关注 。
2实施饮 用水源地保护的主要成 效
戒线” ,严密监 测上游来水 的水 质情 况 ,及时分析调水对水库
能力 ,从而导致水质恶化 ,生态 系统失衡 ,对水质 安全保障构 实施 了陆地 、水 面双 向策应 ,开展 了 2 4 h不间断值勤 ;在水 质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养鱼、捕鱼等设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3]7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养鱼、捕鱼等设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3]7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养鱼、捕鱼等设施的通告正文:----------------------------------------------------------------------------------------------------------------------------------------------------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养鱼、捕鱼等设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13〕7号)陡河水库是唐山市区唯一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障水库水质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针对目前陡河水库库区存在围网养殖、捕鱼等非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市政府决定,对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养鱼、捕鱼等设施进行清理,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 年10月15 日,库区内各养殖户以及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池塘养殖户,一律无条件自行拆除所有的围网、灯罩网、拦网、网箱、插箔、地笼、拦截库区围埝以及池塘养殖等养鱼、捕鱼设施。

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免于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否则将依法强制取缔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禁止在库区从事一切违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垂钓、养殖、种植、放牧、旅游、划船、游泳、餐饮、摆设摊点等活动。

三、禁止向水库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粪便、死亡畜禽以及各种对水质有影响的物质。

四、开平区、丰润区、滦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违法养鱼、捕鱼等设施的清理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相关行为不再发生;做好辖区内水源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治理等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水库及周边生态环境,确保水源地清洁和安全。

五、市、县(区)公安、环保、水务、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陡河水库水质情况调查与改进措施

陡河水库水质情况调查与改进措施

陡河水库水质情况调查与改进措施冯建永;刘辉;于晓东【摘要】对诱发陡河水库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对陡河水库的水质灾害进行了评价,提出了预防水质灾害的措施。

%In this paper, the main factor in inducing Douhe eutrophication were analyzed,and disaster on water quality were evaluated, water quality disaster prevention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期刊名称】《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年(卷),期】2016(014)002【总页数】2页(P12-13)【关键词】陡河水库;富营养化;水质灾害【作者】冯建永;刘辉;于晓东【作者单位】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唐山063299;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唐山063299;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唐山06329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824陡河水库位于唐山市区东北15公里的陡河上游,是建国后河北省兴建的第一座大型水库。

水库开始兴建于1955年,建成于1956年,经过1970~1971年续建、1976~1977年震后修复、1988~1989年提升保坝标准等工程建设,截止到1990年全部完工。

引滦入唐输水工程兴建后,陡河水库成为一座以防洪为主,兼供唐山市区生活、工业和农业生产用水等功能的大型水利枢纽终端调节库[1]。

目前,陡河水库常年藻类数量已经超过中富营养化状态,并呈现出向富营养化状态过渡的趋势,存在诱发藻类过度繁殖的危险性。

1.1 氮、磷流失进入水体随着陡河流域附近畜牧业的发展,大量家畜、家禽粪尿随之产生,由于处理不当排入水体,使其氮、磷逐渐升高。

氮、磷对藻类生长均具有促进作用,使得藻类的生长速度加快、生长稳定期藻类的光密度值增加[2],有研究表明,约90%的湖泊富营养化受氮、磷元素的制约,约10%与其它因素有关[3]。

唐山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与保护措施

唐山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与保护措施

唐山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与保护措施唐秦局陈宗珍1唐山市水源地基本情况唐山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东以滦河为界与秦皇岛市相望,西以蓟运河为界与天津市毗邻,南临渤海,北靠燕山隔长城与承德地区接壤。

由于唐山市区特殊的构造地层和水文地质条件,决定了市区地下水具有供水价值的含水层位,即浅层第四系冲洪积孔隙含水组及深层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含水体,水质良好。

唐山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

降水量具有降水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极不均匀的特点,降水多出现在6~9月份,占年降水量的82%。

唐山市饮用水源地由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两部分组成。

地表水源地主要是邱庄水库、陡河水库。

陡河水库是唐山市区最重要的地表水供水水源地,其控制流域面积530 km2,总库容5.15亿m3,兴利库容0.684亿m3。

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给城市生活、工农业生产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库,也是引滦入唐输水工程的终端水库。

供水系统通过引滦入还渠引水到邱庄水库,经调节后,由引还入陡渠输水到陡河水库,通过管道送至北郊地面净水厂供唐山市区,供水能力为20万t/d。

地下水源地主要来自来水水厂、企业自备井等地下水源。

2饮用水源地现状(1)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调查评价饮用水源地现状水质安全状况评价,邱庄水库、陡河水库评价为Ⅱ类水质,水库营养程度评价为富营养。

地下水源地自来水水厂水质状况为Ⅱ类、Ⅲ类。

但是,饮用水源地水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据“唐山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报告”,通过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工程供水能力和水源地供水保证程度(超采程度如何)两方面进行水量安全评价,结果是唐山市区自来水水厂为不安全的水源地,水量安全评价综合指数为5级。

(2)饮用水源地污染源调查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调查资料分析,污染来源主要是上游的水土流失和化肥农药的使用以及水库周边企业排放的废污水。

陡河水库水源地以上有7个排污口,排入水源地水体的废污水量为366.23万t/a,CODcr排入量为172.49t/a,氨氮排入量为3.61 t/a。

水源地保护条例

水源地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第三条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

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第四条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第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六条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其上游地区不得影响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七条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和污染负荷下,供应规划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第八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根据需要可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外划定一定的水域及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准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4•【字号】唐政办函[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唐政办函[200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唐山市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四日唐山市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分工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冀政函[2006]55号)要求,结合唐山实际情况和市直各部门职能分工,现就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责任分工如下:一、建立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根据我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对城市集中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2007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分工作,确定保护范围,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城管局配合)。

二、制定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尽快组织编制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进一步明确饮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通过合理保护和配置水资源、综合防治水污染、加快建设水源保护工程、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推行节约用水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优先满足饮用水安全。

2007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制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

三、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内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市工促局负责),深化重点污染企业治理,逐步消减污染物排放量,禁止超标排放(市环保局负责),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市城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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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类别)
Y(采用标识)
1(级别)
(三)合理布设水质监测点,定期监测水质;
(四)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立项、选址提出意见,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防治污染的设计文件,参加竣工项目验收;
(五)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或威胁供水安全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并对重大水污染事故进行处理。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陡河水库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除责令恢复原状或清除污染物外,视情节处以警告和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没收牧畜、船只、网具并处以警告和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水域:陡河水库设计正常蓄水水位以及引还乡河入陡河水库输水水渠全线;泉水河的石匣至姜家营段;管河的水库东入口至麻湾坨、于家坨桥段;龙湾河与管河的汇合处至京沈南线公路桥段。
陆域:水库大坝溢洪坝至麻湾坨、京沈南线公路桥、新庄子、安家庄、上龙各庄、姜家营、西胡各庄、石匣、东黄各庄、陡河电厂的范围内。
一级保护区水体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二类水质标准。
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以及其他污染物。
禁止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设置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和堆栈。
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
禁止旅游活动和可能污染水体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一条 库区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设置与供水、防洪无关的码头。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保护区所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水源保护工作纳入计划,采取防治污染的对策和措施。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第六条 建立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与奖励的专项基金。基金的来源、使用与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禁止造田、养殖、放牧、游泳以及其他污染水源的开发活动。
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化肥。
禁止使用炸药、毒品捕杀水生生物。
第二十二条 饮用水取水点周围陆域半径二百米,水域半径三百米为卫生防护范围,严禁捕捞、停靠船只及一切与供水无关的人为活动。
第二十三条 准一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级保护区水体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三类水质标准。
该区域内所有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
第四章 水源的保护与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 陡河水库控制流域和周边地区应当开展植树造林、绿化荒山,保持良好的植被覆盖,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原有的排污口,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满足保护区规定的水质标准。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有毒物品的车站、码头。
第二十四条 二级保护区内不准将国家规定的一类污染物排入水体、堆存和埋入地下。
在汇入水库的河流,引滦输水渠道两侧二百米内,不准采用渗井、渗坑或漫流的方式排放有害废水;输送有毒有害废水的管道和明渠,必须有可靠的防渗措施。
准一级保护区水体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二类水质标准。
第十八条 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和执行的水质标准
水域:泉水河的千佛院以上河段;管河的黄家楼以上河段;龙湾河的后甸子北一公里处以上河段。
陆域:陡吕线铁路、唐榛公路叉口至巍山、长山、城山、沿陡河流域分水岭至引还入陡隧洞、渡槽沿途、古仁庄、夏庄子、新区厂前路、南王官营的范围内。
石家庄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41222(颁布时间)
19950201(实施时间)
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1994年11月3日河北省唐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4年12月2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一级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村镇的发展规模,村镇的生活污水排放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不得污染水体。
现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必须向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所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必须限期治理。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 保护区的范围和水质标准
第四章 水源的保护与污染防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唐山市饮用水源陡河水库的水质,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使水质符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对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市和保护区所涉及的县、区人民政府的水利、卫生防疫、计划、建设、规划、农业、林业、公安、土地、乡镇企业、畜牧水产、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源污染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控制新建、扩建、改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禁止毁林开荒和其他损害植被的活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除责令该工程项目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外,同时追究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审批负责人的责任。
(一)协同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库区的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配合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的水质进行监测;
(三)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第十条 城市供水部门的职责:
(一)在饮用水取水点的卫生防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标志;
(二)根据饮用水水质的卫生要求,对城市供水进行净化处理;
(三)定期检测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水质受到污染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四)协同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卫生防护范围内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保护区所涉及的各县、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一)在制定本行政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时,必须把防治水源污染的具体措施列入规划和计划;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第二章 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监督、协调各部门对保护区内的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
(二)组织水源保护的科研工作,总结、推广保护水源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二)组织领导本地区有关部门进行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配合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内发生的污染水源的事故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保护区内和周边地区,积极开展小流域治理,搞好前置处理工程,减少水土流失和进入库区的污染负荷。
第十三条 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保护区和周围地区的绿化工作;在保护区内推广绿色食品和以虫治虫、以菌治虫的生物防治技术;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明显的禁止事项告示牌。
第三章 保护区的范围和水质标准
第十五条 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陡河水库库面以及控制流域;引还乡河入陡河水库输水渠道及其两岸地区。
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第十六条 一级保护区的范围和执行的水质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库区”是指水库高程三十四点三米以下的陆域和水域。
(二)“一类污染物”是指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芘等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污染物。
第三十五条 唐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尽职尽责,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级政府或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造成重大水源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源污染损失的,免予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和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准一级保护区的范围和执行的水质标准
水域:泉水河的姜家营至千佛院段;管河的麻湾坨、于家坨桥至黄家楼段;龙湾河的京沈南线公路桥至后甸子北一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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