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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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概述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是指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通过设立首诊医师岗位,规定患者就医时必须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并由首诊医师进行初步诊治和医疗指导,负责患者的整体健康管理和病情的发展及转归。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承诺能力,提高患者的就医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患者的增加,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就医模式中,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分配。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实施可以引导患者就近就医,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承担能力,缓解上级医疗机构的压力。

特点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初步诊治:首诊医师负责对患者的初步诊治,进行病情评估和初步治疗,并根据需要进行转诊或再诊治。

2. 医疗指导:首诊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医疗指导,包括药物使用、康复建议、生活方式引导等,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

3. 病情监控:首诊医师负责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监控,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出有效的干预措施,推动病情的良性发展。

4. 转诊协调:当患者需要进一步诊治或特殊检查时,首诊医师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诊协调,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医疗服务。

优势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实施带来了许多优势和益处:1.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通过强化首诊医师岗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了其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能力。

2. 降低医疗费用负担: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能够引导患者就近就医,避免了患者到大型医疗机构就诊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时间浪费,并能适时调整并控制药物费用。

3. 加强医患沟通和信任:首诊医师作为患者的第一位诊治者,与患者之间建立了初步的医患关系,增加了互信和沟通的机会,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综合化的医疗服务。

4. 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能够合理引导患者就诊,避免了患者拥堵在大型医疗机构就诊的情况,优化了医疗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

首诊医师负责制

首诊医师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度
1、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3、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4、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

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医院首诊负责制范文五篇

医院首诊负责制范文五篇
建立完善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对首诊负责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十、结论
实施首诊负责制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举措。医疗机构应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切实加强首诊负责制的推广与落实。同时,医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推动我国医疗服务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
(4)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处理并发症;
(5)患者出院后,首诊医师负责定期随访。
四、首诊负责制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中的作用
1.提高患者满意度
首诊负责制使患者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得到持续、连贯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2.降低医疗风险
首诊医师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降低医疗风险。
3.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
医院首诊负责制范文五篇
一、首诊负责制概述
首诊负责制是医疗机构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就医安全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其核心要求是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由首位接诊医师负责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跟踪管理患者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及转归。
二、首诊负责制实施要点
1.首诊医师职责
(1)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八、首诊负责制在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续)
2.规范医疗行为
首诊负责制通过明确医师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医疗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错误诊断,提升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在首诊负责制的推动下,患者能够获得更为连贯、个性化的医疗服务,这不仅提升了患者的治疗体验,也增强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
(3)如需转诊、会诊,首诊医师应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首诊负责制度(5篇)

首诊负责制度(5篇)

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3.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4.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

5.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

6.对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7.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8.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首诊负责制度(2)是指在医疗机构中,由一名医生对患者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治疗,负责协调和管理患者的全程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医生对患者的疾病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判断,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同时可以对病情进行及时的监测和随访,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首诊负责制度的核心是一名医生对患者负有主诊责任,即患者从初次就诊开始,选择一名医生作为主治医师,由该医生负责患者的全程医疗服务。

主治医师需认真了解患者的病史、病情、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等信息,负责协调好各个科室的专家诊治,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全面、连续、协调的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避免了患者的重复就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

同时,还可以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信任,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医生的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首诊负责制度(3)(Primary care responsibility system)是指将患者的健康问题首先引导至基层医疗机构,由基层医生负责初步诊断和治疗,并协调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疗的一种管理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指的是患者在就医过程中首先接触的医生具有责任和义务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降低患者医疗成本,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减轻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就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通过基层医生的全面诊断、治疗和咨询,满足患者基本医疗需求。

如果基层医生无法解决患者的病情,才会推荐到相应专科医院就诊。

这种分级就医的方式有效缓解了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到各个层级医疗机构,提高了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实施,也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待遇和培训水平,增加基层医疗设备和药品的供给;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管理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医疗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尊重患者权益,全面了解患者病情,提供及时、专业、细致的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实施对于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就医体验,可以有效解决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将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落实到位,让更多的患者受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 引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是指患者就诊时,由一名医生担任首诊医师,负责该患者的全部医疗工作,包括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病情观察等。

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加强患者与医生的沟通与合作,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减轻患者的负担,并降低社会医疗费用。

2. 首诊医师的角色和职责首诊医师是指在患者就诊时,第一时间接待患者并负责初步检查和诊断的医生。

首诊医师的主要职责如下:•接待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接待患者,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症状,并记录相关信息。

•进行初步检查:首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症状进行初步检查,包括测量体温、血压和其他相关生理指标。

•制定初步诊断:根据患者的症状和初步检查结果,首诊医师应制定初步诊断,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

•提供治疗建议:首诊医师应向患者提供治疗建议,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等。

•定期随访观察:首诊医师应定期与患者进行随访观察,了解病情的变化,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3.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优势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相较于传统的多科室分工制度,具有优势:•提高医疗质量: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有助于提高医生对患者的整体把握能力,减少信息丢失和重复检查,从而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改善医患关系: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使患者能与一名医生建立较长时间的关系,增加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有利于患者主动配合治疗。

•优化资源利用: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有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利用,提高医疗资源的供给效率。

•降低医疗费用: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可以减少患者的就医次数和费用,避免不必要的开销,降低社会医疗费用的负担。

4. 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度的建议为了有效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是一些建议:•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医疗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加强首诊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治疗能力。

•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系统,使首诊医师能够及时获取患者的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结果,加强与其他科室医生的沟通与协作。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首诊医师负责制是医疗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各科室派往门诊值班的医师必须是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门诊值班医师接诊患者后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仔细询问病史,详细查体,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待检验结果归档后做出初步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注意事项、随诊时间及随诊方式,必要时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2)对急危重症患者应亲自陪同或安排专人负责将患者送往病房或急诊室,并与接诊医师交接班,写好交接班记录。

如需转诊立即联系上级医院及转诊车辆给予转诊。

(3)对需住院患者要核对其姓名,问清参加何种形式的保险,并在入院证上注明。

向患者及家属讲明住院的必要性,如患者拒绝住院治疗应在病历中注明。

需要住院患者,门诊首诊医师应联系住院床位,并告知患者办理住院手续的步骤。

(4)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完善门诊病历后,若发现需要会诊,应联系相关专业医师会诊,如果会诊医师写明处理意见后,仍有不能解决的问题,与门诊部联系,由多学科综合门诊医师处理。

2、住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首次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如为夜间值班,值班医师必须于次日向其主管医师交班,并写好交接班记录,主管医师为今后患者的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病情作出初步评估,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初步诊断、初步诊疗计划,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

向患者介绍治疗组其他医师,由治疗组共同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工作。

3、急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1)急诊护士分诊后,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

(2)首诊医师应按急诊诊疗常规积极救治患者,并及时书写急诊病历。

(3)对危重症或病情复杂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若涉及多学科疾病,应立即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

(4)患者病情稳定后,首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

对需要住院的患者应负责联系床位,亲自或委托其他医师、护理人员送往病房;如患者拒绝住院,应在病历中注明,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是指患者在我院就医期间第一位接诊的医师。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做到热情接待、仔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度1.首诊医师接诊后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体格检查和诊治。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如经检查后判断患者属他科疾病,医师应向患者提出下一步就诊建议并在病历中记录。

2.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检,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可收治住院进一步诊治或转诊至其他科室。

3.对于需要检查但本次门诊时间难以获得检查结果需下午继续诊疗时,普通门诊由本科医师处理,患者不再挂号;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完成检查后的复诊,首诊医师可推荐本科同级别及以上的医师负责复诊。

4.在门诊期间,如遇危重病例需现场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与急诊科联系,急诊科立即准备抢救设备并组织急诊医师到门诊现场救治,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5.如遇危重病例需转送至急诊科抢救时,首诊医师应立即通知门诊护士台准备轮椅、同时通知急诊科准备抢救设备,负责护送患者至急诊抢救室,向急诊抢救医师介绍病史和诊疗经过,并写好门诊病历,注明转科申请和时间,交接完成后急诊科医师作为第一负责人。

6.所有检查或治疗应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必要时完成书面知情告知和诊疗选择并签字。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度1.患者经分诊到相关科室就诊(危重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病人诊治。

2.首诊医师检查患者后,若判定为他科疾病时也应书写病历,并作必要的检查处理,尤其对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实施抢救,同时提请有关科室会诊。

做好当面交接方能离开,在尚未交接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诊断治疗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1、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热情接诊患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耐心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

2、首诊医师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认真完成病历书写,耐心解释,并介绍患者到相关科室就诊。

3、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

4、如遇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体检和病历记录,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请其他科室会诊;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做好病历记录,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5、凡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科分诊护士应根据病情分诊,分诊给那个科室,该科室就是首诊,任何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

同时急诊科分诊护士应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对于危重患者应在首诊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

6、对需要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确属他科疾患,首诊医师亦须按第一条要求及时实施抢救措施、完成病历书写,同时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诊,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

7、如不同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任会诊。

如意见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决定该患者由哪科负责。

急诊科主任决定有困难时,班内时间报医务部决定,班外时间报总值班决定,仍有困难时及时请示值班领导。

协调期间由首诊科室和危及生命的相关科室负责诊治,不得延误和推诿。

8、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病人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

责任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起组织协调作用。

9、各科医师应“以病人为中心”,将抢救患者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诊负责制是指患者首次就诊时,由首诊医师全面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抢救、会诊、转科等工作,确保患者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连续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首诊医师职责:
(一)认真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及时完善相关辅助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二)对所诊断的疾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

(三)对危重患者应立即进行抢救,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

(四)对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或转科,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五)详细记录病历,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

(六)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尊重患者知情权、
选择权,维护患者权益。

(七)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首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医师,应确保患者诊疗工作的连续性,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将更换医师情况告知患者及家属。

第五条医院各科室应加强首诊负责制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首诊负责制的认识,确保首诊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

第六条医院应对首诊负责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首诊负责制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医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如有与本制度不符的以往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1.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科室指患者就诊的第一个科室,首诊医师指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首诊医师〔门诊、急诊及住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患者,应热情接待,仔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对患者进展诊治,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负责联系会诊、转科,对患者进展隔离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向相关部门报告等事宜。

二、对已明确诊断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

急、危、重、疑难患者待病情稳定、允许转运时,由首诊医师与相关科室联系,落实接收科室、安排相关事宜。

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

三、对尚未明确诊断的患者,在未确认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对患者全面负责,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确定为他科患者后,首诊医师应及时完成患者病情及交接考前须知的记录,与接收科室做好患者交接工作。

急、危、重、疑难患者的首诊医师应亲自或指定护士陪同转运并做好交接工作。

假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协调解决。

四、急危重症患者需要抢救时,由首诊医师进展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抢救。

五、已收住入院的患者经检查不属本专业病种,或主要疾病
不属本专业需要转科时,主管医师应写好病历,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前方可转科。

六、因医院技术条件所限、或者非本院诊疗科目围疾病需转院,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七、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过失、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科室和当事人承当责任。

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八、首诊医师与患者沟通
8.1首诊医师应主动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患者对自身病情和治疗方案有充分了解。
8.2在沟通中,首诊医师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专业术语,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提高患者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九、首诊医师与其他医务人员协作
9.1首诊医师应与其他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提供全方位、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14.2首诊医师要关注医疗资源的分配,确保患者得到公平、高效的医疗服务。
十五、首诊医师在跨科室协作中的职责
15.1首诊医师在遇到涉及多学科的病例时,应主动发起跨科室协作,确保患者获得全面、综合的治疗。
15.2首诊医师在跨科室协作中,要负责协调各科室间的工作,确保诊疗信息的准确传递和治疗方案的协调一致。
二十六、首诊医师在医疗团队中的领导作用
26.1首诊医。
26.2首诊医师要关注团队成员的培训和成长,提升团队整体业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十七、首诊医师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中的责任
27.1首诊医师要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避免浪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4.1首诊医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参与救治和防控工作。
24.2首诊医师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向医院和相关部门报告信息,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二十五、首诊医师在医患关系维护中的作用
25.1首诊医师要注重医患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25.2首诊医师应尊重患者意见,关注患者需求,努力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和谐。
三十一、首诊医师在医疗创新与改革中的参与
31.1首诊医师要积极参与医疗创新与改革,探索新的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效率。
31.2首诊医师要关注医疗政策变化,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医生负责制是一项重要的医疗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门诊方面,所有科室的医务人员都必须遵守“谁首诊,谁负责”的原则,不得相互推诿。

如果首诊医生发现病人患有非本科疾病,应认真记录病历,并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和应该去哪个科室就诊。

对于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应该负责诊疗,并在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对于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如果需要转科,首诊医生应该与有关科室联系,并确保病人顺利转移。

如果病人需要转院治疗,首诊医生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上报医务部门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如果医生推诿病人而导致病情延误或传染病误诊漏诊,首诊医生必须承担责任。

在急诊方面,与门诊类似,首诊医生负责制也适用。

对于一般急诊病人,急诊护士应该通知有关科室的值班医师进行诊治。

对于危重病人,如果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生应该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的值班医师。

在接诊医师到来之前,首诊医生应向其介绍病情和抢救措施,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如果首诊医生提前离开,发生问题,首诊医生必须承担
责任。

对于复杂病例或疑似传染病,需要两个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生应首先实施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人员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的值班医师、护士等参加抢救。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对于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首诊医生负责制度的内容

首诊医生负责制度的内容

首诊医生负责制度的内容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员,特别是对急、危重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需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需会诊或转诊的病员,首诊医师应在初步检查并书写病历后,再请相关科室会诊或转诊治疗。

对于急诊病员特别是危重病员,首诊医生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病员收治,由首诊科室(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会诊,协调解决,有关科室均应协同救治,不得推诿。

7、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科室和医师负责所接诊患者在院内的诊疗工作,而首次接待该患者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要全面负责病历书写和必要的诊断治疗过程,特别是对急、危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8、首诊医师除按要求对患者病史、体格检查、化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

9、若发现患者合并跨科疾病或诊断不明,门诊首诊医师应在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写好门诊病历的基础上,载明意见和建议,请相关科室会诊;若发现患者纯属其他科室疾病,应引导患者去相关科室就诊。

住院患者按会诊制度执行。

10、患者到急诊科就诊时,急诊科医师为首诊医师。

急诊科医师应当做好病历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收意见后方可转科。

11、急危重患者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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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
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元、,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二、门诊患者经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以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
详细询问病史,精心进行诊治。

如首诊医师经诊查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其它科疾患,应给予认真处理,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三、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
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报告门诊部进行疑难病会诊。

四、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安排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
诊意见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五、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
主要病情收住院,科室不得拒收患者或抢收患者,在未确定接收科室前,首诊科室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决定。

六、急诊患者经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重或特殊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后挂号),
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护士应对患者基本情况和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

七、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诊断、治疗有困难,涉及多科室的患者,首诊科室和首诊医
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排队本专业疾病”
的结论时均应慎重,在未确定接收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八、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需先经本科主任同意,被邀请科室应安排医师及时到场
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请会诊科室医师交代,并做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相关诊治
九、如不同科室的医师对急诊病人的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
任会诊,如意见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裁决负责科室,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裁决,夜间或节假日及时请示值班院长或分管院领导裁决,在尚未作出裁决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十、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
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由当事医师及时记录并签字或由其他医师记录由当事医师严格审核后签字,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主要协调作用,
十一、对急诊病人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系统患者,应根据本次入院的主诉与病情程序分清主次,指定一科为主管科室,其他科室以会诊形式协助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由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它相关科室会诊。

十二、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要转院治疗,必须经科主任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转院前必须与接诊医院邓得联系和同意,正常工作时间通过医务科联系,节假日、夜间通过医院总值班联系,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必要时请120协助。

十三、各科首诊医师均应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医院整体利益为重,通力协作,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抢治、抢收或推诿,否则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诊治有困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及时组织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提高医护人员的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
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各种急救药品和器材定量、定位放置,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三、护士紧密配合医生参加抢救。

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来采取应急措施。

四、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和各种管理通畅,准确及时填写《危重患者记录》,
记录时间精确。

五、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两人核对
后方可执行;保留安瓿,核对无误后弃去,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写医嘱并签名。

六、特别护理患者需作辅助检查时,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

七、认真做好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和采
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八、做好抢救后的清理、补充、检查及家属安抚工作。

会诊制度
一、为保证病人得到合理救治,充分发挥专业医师特长,明确各级医师责任,特制定本
制度。

二、涉及本专业以外的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三、紧急院内会诊,被邀请科室和人员必须随请随到,10分钟内到现场。

四、邀请院外会诊,病情复杂的疑难病例,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分管院
长或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由申请科室做好接待及会诊准备,维护医院形象。

会诊由申请科的科主任主持,经管医师做好记录。

如病人病情允许,可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

五、外院邀请我院外出会诊必须报医务科备案,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否则,一切后果由
当事人负责并追究违规责任。

六、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

经管医师做好病例汇报和会诊记录。

七、科内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管医师做好会诊记
录。

八、院内单科会诊,由经管医师写出会诊单,由护理人员将会诊单送到被邀请人或科室,
会诊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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