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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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微信、微博、公司网站运营工作方案1

微信、微博、公司网站运营工作方案1

微信、微博、公司网站、400电话客服运营维护方案简述:随着会员价、微信推广活动的结束,我公司官方微信已正式推出,加上官网建设、400客服中心拟建、微博开通,已基本形成了PC互联网(计算机)、移动互联网(手机)、电信服务网三方面融合的宣传、服务平台。

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以上宣传、服务渠道,鉴于目前无专门团队维护的现状,计划将微信、微博、官网、客服小组成员进行整合,具体如下:一、成立运营维护小组组长(负责人):*****开发、图文编辑人员:*****采编人员:******客服人员:*****二、成员职责:1、组长:①负责网站、微信、微博运营维护组织策划工作;②负责微信、微博、网站待发布消息的审核、收集、整理工作;③负责每月撰写运营报告,上交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核;④负责组织对微信、微博、网站内容的更新、上传、发布工作;⑤协助客服联系营运部门处理较重大的顾客投诉;⑥负责组织对微信、微博、网站二次开发和利用工作。

2、开发、图文编辑人员:①负责官网、微信平台的二次开发利用方案的拟定、技术衔接、合同咨询等工作。

②负责信息发布前的图文编辑工作。

③负责微信、微博、网站上的信息上传、删除、更新工作。

④负责非采编信息的收集工作。

3、采编人员:负责微信、微博、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工作。

4、客服人员:①负责400电话客户的接待和答疑工作。

②负责对微信、微博、网站上顾客意见或投诉进行查看,并及时回复处理。

③负责微信会员的管理、统计、发展工作。

三、现阶段工作要求。

1、微信、微博:①在促销活动正式开始前一天对公司促销信息进行发布;②每周一、六各发布水果知识、热点信息一条。

③每周发布新品上市信息一条。

④及时发布工作新店开业信息(提前三至五天)、公司重大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2、网站:①及时发布工作新店开业信息(提前三至五天)、公司重大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②及时发布公司基地果品、新品上市信息。

③每周发布一条水果百科知识。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微博、(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行为,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准确、真实,并维护公司形象。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

如果涉及信息发布外包给第三方的情况,双方应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并明确责任和义务。

1.3 定义1.3.1 微博:指公司通过微博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1.3.2 (公众平台):指公司通过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内容。

第二章:发布准则2.1 法律合规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2.2 信息准确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应该准确、真实、客观,不得编造、夸大事实,避免误导他人。

2.3 语言规范员工发布的信息应该使用规范的语言,不得使用污秽、低俗、侮辱他人的表达方式。

2.4 保护公司机密员工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权限管理3.1 发布权限公司根据员工职责和需要,授予特定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权限。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3.2 审核权限公司设立信息审核人员,审查员工发布的信息内容,确保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

第四章:责任与违规处理4.1 发布责任员工在微博、(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承担个人责任,不得以公司名义发布违法、不实、虚假信息。

4.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文档相关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附件:1、微博、(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审核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刑法、宪法、民法等。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航天商务网、航天新商务公司与网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公司商务网网站运维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流程。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航天商务网网站运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商务网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出发,充分认识到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部门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运营中心为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运营中心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航天商务网、航天商城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
第六条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商务网、航天商城、公司名称、简称等作为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运营中心对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相关的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运营中心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为了能更好的展示公司发展成就,及时宣传公司最新动态,努力让广大车友和社会各界了解公司,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微博/微信内容1、必须保持原创(除转发和评论外),可以与门店作业、保养维修作业、活动等动态信息有关,如:门店活动举行情况、门店特色商品或服务信息、温馨提示等。

2、配合公司门店开展品牌推广,如:发布门店商品品牌信息、门店经营信息、促销信息等等。

3、转发时应转发有益的博文,可以是笑话、励志微博/微信或者和汽车相关的幽默小品。

4、或是汽车官方微博/微信、厂家官方微博/微信乃至网络社会上的宣传性、公益性或者励志性微博/微信。

5、结合工作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比如可以是公司网站热点话题内容(附带网址)。

二、微博/微信运营时间、频率1、(更新最优原则)有规律地进行更新,尽量能一天更新两条(原创),转发三条,一小时内不要连发两条。

2、(效果最佳原则)尽量选择在上午10—13点,下午3点—6点,这些高峰时间发微博/微信。

三、微博/微信发布的相关规定1、官方微博/微信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各门店活动与公司产品信息、照片及视频。

2、关注时事,发表微博/微信粉丝感兴趣的博文,对粉丝的提问与评论、转发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发表的博文需健康积极,不含污言秽语;不得随便转发不良信息的博文。

如发现已发布微博/微信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删除。

4、微博/微信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本文及评论。

微博/微信密码不得透露给其他人。

5、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微信可发表各自博文、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集体力量。

6、管理员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避免因触犯法律法规出现被关闭微博/微信的现象。

7、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微信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员工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员工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规范,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员工个人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言论和行为,确保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形象相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范要求第四条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2. 尊重他人,不发表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言论;3. 维护公司形象,不发布损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4. 保持客观公正,不传播虚假、不实信息;5. 传播正能量,不发布低俗、恶俗内容。

第五条员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行为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不以公司名义发表个人观点,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宣传;2. 不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在工作时间浏览或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3. 不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项目信息、财务信息等;4. 不参与网络暴力和恶意攻击,不传播网络谣言;5. 不发布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员工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

第七条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员工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记过、降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恶意攻击他人等,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账号、员工个人账号等。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的采编、审核和发布、维护工作,保持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权威、安全及时,确保对外宣传、舆情应对、危机公关和品牌建设信息渠道畅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二条***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内容监督、运营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各单位对自建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内容监督、运营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内容监督工作。

负责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的总体策划、网页设计、栏目设置以及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

及时向新媒体平台推送***公司相关重要信息。

(二)运营监管工作。

负责有选择性地参与网友互动,并密切监控舆论走势,对在新媒体中发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形象的过激性、失实性的消息及言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与新浪、腾讯公司沟通处理。

同时,搜集网民对官方微博、微信的问题反馈和建议,跟踪评估传播效果。

(三)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与新浪、腾讯等公司进行接洽,确保***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正常运营。

2.结合***公司形势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人员碰头会,报告网站、微博、微信的关注粉丝增减情况,分析内容的浏览、点赞和转发趋势,确定下步工作重点、方向,策划具体的选题思路、形式和计划,保证宣传节奏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

3.定期汇报制度。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每月上旬盘点上个月新媒体运营情况,每季度形成详细的总结报告,与对标单位进行对比,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4.***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能够代表企业特色的精品内容,借助新媒体联盟,扩大企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5.信息留存备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专员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和领导审批意见,必须以纸质件或电子文档等形式,留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微信 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 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项目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项目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项目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第五条内容编辑负责对项目指定栏目的内容进行采信、编辑与更新,对微信、微博内容进行策划,组织征稿、投稿,维护微信、微博所需合理的原创性稿源,并生成电子文档。

针对通过审核的文稿,如果需设计制作配图,将电子版传与图片编辑,图片编辑根据内容进行符合主题的图片制作。

并且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系统形象设计和维护,结合各类活动专题的宣传策略制作和维护微信、微博广告图片、背景图片。

第六条内容审核负责对内容编辑的文稿初步审核,微信、微博的内容的编辑上传,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更新、社区回复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第七条发布内容范围: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动态发布;民生信息相关及项目运营活动相关此部分为微博、微信重点发布内容,每条信息必须涉及项目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项目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内容编辑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内容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第九条内容的采集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流程收集、提交;第十条信息的审核必须按规定流程实施;第十一条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第十二条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第十三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详细)教育集团网站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详细)教育集团网站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集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管理、使用、维护,保证网络和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促进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包括集团中心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和旗下各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平台。

第三条集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是集团运营部主管部门对外统一发布各类教育信息、展示教育成果的网站、微信、微博平台,也是接受社会监督,展示我市教育整体形象的窗口,更是沟通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集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网站、微信、微博平台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具有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装备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具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管理机构1、旗下学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管理;2、集团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的内容,重要内容需集团领导小组同意批准;3、网络管理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

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

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微信、微博平台技术管理;第六条信息发布管理集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上传信息资源的组织和审查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上传发布。

一般的新闻由运营部负责人审核把关,由信息部网管员、微信平台管理员直接发上集团网站、集团OA和集团微信平台、各校(园)微信群。

旗下各校(园)每个月24日,各校(园)相关行政要将下个月的主要特色工作(周主题)上报至集团运营部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干事,运营部结合各校(园)的工作计划有选择性地做出一些大型的学习交流活动安排(如业务学习讲座、教学交流展示等)进行报道,以实现优质资源的有效共享。

公司微信管理制度

公司微信管理制度

公司微信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公司微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报送公司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建立在公司整体制度之上,对公司一些保密事项需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三条立升公司网站、立升微信由行政部负责信息管理,智修公众号由智修市场部负责信息管理。

信息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发布,并负责官方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更新、留言反馈和形象推广等。

信息管理部门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把关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交新信息、汇总、核稿、审批等,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官方微信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信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官方微信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五条发布人对文章素材选取、文章排版、文中错别字负有发布责任,因为微信公众帐号群发后不能修改,所以要严格做好自审工作。

第六条审核人对发布人发布的信息进行内部审核,此审核由发布人提出钉钉申请,审核人进行审核并审批钉钉流程。

第七条审核人对发布人文章素材的选取、发布有否决权。

对文章素材的内容修改有指导、建议权。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公司最新公告、通知、行业新闻、活动预告;2、各种服务宣传及营销活动、重要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3、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4、根据近期发生的重要种业相关的信息,整理和发布专题;5、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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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
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
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
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
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
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
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
当天及时发布。

第四章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
第十二条网站、(电子商务部负责)微信、微博负责专员应及时跟踪信息,及时根据回复情况负责专员给予答复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公司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官方微博、微信资料,微博、微信。

访问密码由市场部专员管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十四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相关人员有权追究责任;公司保留法律诉讼权利,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降级、辞退处理。

并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部
2014-10-15
附件1
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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