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word范文模板 (3页)

合集下载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离职等环节。

第三条编外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编外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编外人员的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招聘程序如下:1. 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数量等;2. 通过医院官网、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4. 组织面试、笔试、实操等环节,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5.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六条录用编外人员时,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编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业务技能。

第八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编外人员考核制度,对编外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编外人员薪酬调整、晋升、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一条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医院应按时足额支付编外人员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医院可给予编外人员以下福利:1.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2. 享有带薪培训、职称晋升等机会;3.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离职与解聘第十四条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医院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医院应妥善处理编外人员的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医、药、护、技、工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聘用人员享有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外聘用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

2. 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 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环节,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4. 对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 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第六条医院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七条医院外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八条医院外聘用人员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医院外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第十条医院外聘用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 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医院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解聘与终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医院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2.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第十三条医院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的。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规范我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保护医院和编制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适宜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自主招聘的编制外人员,包括医药卫生类人员、行后保障类人员、特聘岗位人员及临时工(退休返聘及外聘人员除外)。

2.聘用原则坚持按需设岗、从严聘用的原则。

根据医院业务开展需要核定各科人员配置,拟定用人计划,按程序上报后公开招聘,并择优聘用。

3.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基本要求。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

②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④新聘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除外)。

(2)岗位要求。

从事岗位所需证书齐全,符合岗位工作技能要求,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聘用程序(1)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科提交用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聘用理由、人数、条件、专业要求、所聘岗位等。

(2)人事科汇总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形成最终的用人计划。

(3)医院将用人计划报上级部门备案,对外公示招聘信息,审核应聘人员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等),并收取复印件。

(4)医院统一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5)新聘编制外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内,医院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临时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

(6)新聘编制外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期限(1)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取得执业证书者试用期为两个月,未取得执业证书者及无执业资格要求者试用期期限参照编制内人员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编制外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至次年12月底止。

(3)编制外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和岗位需要可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为两年,但聘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年限。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3篇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3篇

编外人员管理(guǎnlǐ)暂行方法(fāngfǎ)3篇一、各科室(kēshì)、单位、各镇站(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现有在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挖掘工作潜能,努力完本钱(běn qián)职工作和领导(lǐnɡ dǎo)交办的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须由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局长提出意见和建议,报经局党组讨论决定。

三、用人单位应与编制外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负责其行政管理工作,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劳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假设需续订,由单位书面申请,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人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需填写工资审批表报局办核定备案;使用的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六、编制外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标准由局统一制定,变更和调整标准由局党组讨论决定。

七、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运用现代化办事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工作偏多、人员偏紧的矛盾。

八、各科室单位、各镇站(所)未经批准使用的临时人员,必须立即予以清退。

经批准使用编制外人员,在合同期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外人员管理暂行方法二篇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标准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实施范围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应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开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那么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此篇*来源于 ()- ()- ()-帮您找*,12小时内解决您的*需求]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聘用、培训、考核、薪酬、福利、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报名,医院进行资格审查;3. 考核与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考核和面试;4. 体检与政审:考核、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和政审;5. 聘用:体检、政审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决定后,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入职后,应参加岗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由用人科室负责,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2. 年度考核: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八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

第九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解聘与终止第十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1. 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医院同意的;2. 因医院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4. 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5. 因医院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裁员或减员的。

第十一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医院聘用人员(编制外)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人员(编制外)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人员(编制外)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完善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更合理的调配、使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通过制定规范化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人员管理考核体系,为充分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聘用人员的才智,创造公开、公平的竞争平台,以期建立对聘用人员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和人尽其才、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二、聘用人员的待遇1.医疗、医技、药学、财务等岗位的聘用人员,其待遇根据来院时的学历,分为以下几类:(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按医院平均值享受绩效。

(2)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

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聘用期,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医院平均值50%的绩效,试用期满后参与科室绩效分配。

2.护理岗位的聘用人员。

(1)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

其待遇同上述医疗本科人员。

(2)具有大专学历人员,先以“护理员”身份进行聘用,工资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半年后,对护理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行转岗,按聘用护士执行相关待遇。

3.医院聘用的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另议。

4.所有正式聘用人员,医院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双方分别承担。

5.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工会福利待遇。

6.聘用人员享受正式职工的休假待遇(含男、女职工计划生育假)。

7.聘用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包括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组织生活以及参加各种会议等。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人事科组织,安排相关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专家等对聘用人员进行授课培训。

人事科负责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医院聘用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特点,制定聘用人员的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医院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聘用人员。

第七条医院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促进聘用人员的职业成长。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薪酬制度,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医院财务状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保障,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聘用人员与医院之间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医院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为加_生院防保组的管理,医院在三基考试、临床技能、医德医风、医疗安全、防保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具体办法如下:一、三基考试参加医院__的三基考试,其成绩分二个档次,一是60分以上为合格,二是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医德医风医德医风考核由所在科室负责,医院负责督导,每季度考核一次。

考核办法:1、文明行医,礼貌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

总分20分。

患者投诉、批评一人次反映到科室,扣10分。

反映到院__扣20分。

2、医风考核:不准以医谋取私利。

总分20分。

不推诿病人,不收受红包,不接受宴请,不索要物品,不私收费。

每发现一次扣20分,二次或二次以上者给予下岗处理。

3、病人及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满意度:总分20分。

病人及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满意ge;95%,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

由医院负责考核。

4、形象合格:总分20分。

坚持挂牌上岗,服务热情,按规定着装。

每次着装不合格(如戴帽子、口罩等)及不挂牌者,扣0.5分。

由所在科室考核,医院督导。

5、风气正、团结好,__、医德医风教育学习落实认真,总分20分。

无吵架、骂人现象,医患关系融洽,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医德医风教育。

考核每周各一次,座谈会每月一次。

经考核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

医德医风考核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三、临床技能由医院负责__实施,每半年考核一次。

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

(一)、临床组1、病历或护理病历书写质量。

总分20分。

抽查5份病历,每份乙级病历扣4分,丙级病历扣20分。

2、操作考核:总分20分。

操作项目由医院制定,考核按无菌观念,操作程序的合理性等进行。

3、管理病人的能力:总分20分。

对常见病、危重病人病情观察及变化处理能力,术前准备及术后处理,对各种化验及辅助检查和病人膳食指导,请示上级医师及时等,考核要点;检查病历中有无管理病人缺陷及__主治医师及病人的反馈意见。

医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聘用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编外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聘、派遣等途径,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药、护、技、工、行政等岗位。

第二章招聘原则与条件第四条招聘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2. 符合岗位需求,注重能力与素质;3.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利益。

第五条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3.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5. 符合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招聘程序第六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提交报名材料;3. 资格审核: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4. 考试考核: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等考核;5. 体检:对通过考试考核的应聘者进行体检;6. 录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7. 签订劳动合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管理与待遇第七条管理职责:1. 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培训等工作;2. 用人科室负责日常管理、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八条待遇:1. 薪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编外人员缴纳社会保险;3. 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规定执行;4. 培训:为编外人员提供岗位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等。

第五章争议处理第九条编外人员与医院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技术档案管理等事项,作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用人科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

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计划。

(二)面试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院务会成员、医务科或护理部、用人部门主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

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安排,原则上试用一月,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

(四)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五)试用科室、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德、勤、能、绩如实地进行考核,公正地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报分管院长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拟聘用的意见,提交院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由门诊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岗前体检合格。

第六条报到当日,人事科应向新职员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事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一份交由人事科存档,一分交财务科完善各类保险、一份聘用员工自留。

同时签订《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告知书》。

第七条聘用人员将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呈报审核表交由人事科审核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医院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人员的管理,规范招聘程序,提高编外人员素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竞争性。

第二章招聘计划与需求第四条医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科室实际工作需求,制定编外人员招聘计划,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岗位要求、招聘人数、工作地点等信息。

第三章招聘程序第六条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要求、待遇等。

第七条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根据招聘信息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第九条体检与背景调查: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者,需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

第十条录用通知: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新入职的编外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定期参加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医院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

第五章晋升与解聘第十四条编外人员表现优秀,可按照医院规定晋升岗位。

第十五条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2. 严重失职、渎职,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其他应予以解聘的情形。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文(3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文(3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范文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攀枝花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实定员、定岗、定职责,做到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

希望雇佣和被雇佣双方均应遵守本条例。

1、医院根据病区的编制床位数,及门诊各医技科室的实际需要,核准可雇用的临时工人数及工资奖金额。

实行定额管理。

即定人员数额,定工作职责、范围、定工资奖金数额。

病区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纳入病区成本核算项目。

超过部分由用工部门自负。

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对外招聘,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佣。

3、来我院工作的临时工必须携带三证(身份证、婚否证明和计生证)及外来人员就业证,免冠照片三张到医院行政事务部建卡登记,办理用工手续。

4、被雇佣的临时工必须服从其工作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工作勤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认真圆满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医院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以至解雇,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工资及奖金发放,由各科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报考勤到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根据考勤发放工资,根据考核发放奖金,对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扣发奖金,甚至不发奖金。

6、用人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受雇临时工的表现有权解雇临时工,但应提前____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和奖金,临时工也有权辞退自己的工作。

但应提前____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务部,否则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不发。

7、为了鼓励临时工干好工作,医院对受雇于我院的临时工,按其工作的技术性质,连续服务的年限,拉开工资和奖金档次。

司机、水电工、锅炉、仪修、木工为技术工种,工资要高于普通临时工。

因工作表现好连续受雇于我院____年以上的其工资奖金要高于受雇____年以下的临时工。

每年的各类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的档次,医院在年初要参照市、区内其他规模医院的情况,核定标准,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医疗质量和医院发展。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4. 符合医院岗位要求。

第五条聘用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2. 组织应聘人员面试、考核;3. 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4. 办理入职手续。

第六条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2.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声誉的;3. 因工作需要,医院调整岗位或裁减人员;4. 聘用人员主动提出离职。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七条聘用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聘用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一条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2. 工资、奖金、津贴;3. 休息休假;4. 培训机会;5. 其他福利。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聘用人员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表现;2. 业务水平;3. 职业道德;4. 团队协作。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晋升、调整岗位和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执行。

卫生院编外用工管理制度

卫生院编外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编外用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编外用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编外用工岗位设置第四条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卫生院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二)优先考虑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员;(三)岗位设置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确定用工数量。

第五条编外用工岗位设置需经卫生院领导班子研究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编外用工招聘第六条编外用工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院内公告、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等;(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要求;(三)面试考核:组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四)体检:对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五)聘用: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编外用工合同管理第八条编外用工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依法续签。

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表现,可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九条编外用工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二)聘用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三)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四)工作纪律、考核办法、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等。

第十条编外用工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第五章编外用工待遇第十一条编外用工人员享受以下待遇:(一)工资待遇:按照卫生院规定标准执行,并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进行调整;(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三)福利待遇:按照卫生院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规定

古蔺县中医医院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聘用工作坚持“按岗设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所聘人员的质量。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能正常履职。

3、人员招聘条件以当年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聘用的程序1、聘用前由护理部、医务科对拟聘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完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科、护理部、医务科组织对聘用人员的资进行面试、笔试、技能考核,并安排对聘用人员的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2、经考试、考核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各项用人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用人部门完成,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新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新聘用工勤岗位人员(含清洁工、保安、收费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需将学历证书、执业证和职称证等复印件交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4、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十二个月),工勤岗位人员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1年(含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内如不服从医院管理、严重违法医院规章制度或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辞聘,因个人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聘的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辞职。

如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医院有权扣除一个月绩效。

5、聘用人员同在编同等人员一样享受职务、职称的正常晋升。

6、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负责。

聘用人员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要有记录并作为对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职务升降、工资变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医院外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医院外聘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技术、行政、后勤等岗位。

第三条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章外聘人员招聘第四条外聘人员招聘应遵循医院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外聘人员招聘应公开进行,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人员。

第六条外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第三章外聘人员培训第七条医院应对新聘外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医院规章制度;2. 医疗安全知识;3. 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4. 医疗设备操作规范;5. 医疗质量管理。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外聘人员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能力;3. 团队协作;4. 质量意识;5. 遵纪守法。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二条外聘人员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医院应关注外聘人员的职业发展,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六章外聘人员离职与解聘第十五条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医院因工作需要或外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原因,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外聘人员解聘。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离职或解聘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此篇文章来源于 ()- ()- ()-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

若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医院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聘用人员年满55岁(男)、50岁(女)原则上不予续聘。

第十五条建立聘用人员人事档案。

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劳动纪律,同样适用于聘用人员。

医院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束并记入个人档案,同时作为评比先进的依据。

第十六条在聘用期间,聘用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解聘: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过考核,证明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未获得岗位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的;
4、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者医院规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
5、聘期内事假累计超出半个月、旷工三天以上者;
6、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不得从事医技岗位工作,在聘期内调岗,期满不予续聘。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辞职程序:
1、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予辞职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辞职要求,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办。

2、若聘用人员辞职申请获准,应办理离职移交手续:收回工作卡牌、工作服以及其它医院提供的办公、生活用品。

3、辞职职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辞职职工结算款项、结算工资;其他应付给职工本人的款项,须扣除以下项目:①职工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②住宿水电费;③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再办理手续。

4、辞职人员办理完所有辞职移交手续后,方可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等。

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第十九条辞职职工未得到批准并且未办好交接工作手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岗位,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负。

第二十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与辞职者脱离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解聘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院长办会会议决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晋江的万石山,因有摩尼光佛而香客、游人接踵而至。

你若来过晋江草庵,或许会知道摩尼光佛就趺坐在这古寺中。

它一眼望去,小小的庵门亮起一个小世界,那两株为陪伴它而等候数百年的圆柏,于沧桑中潜生奇崛、苍劲的虬枝,照焕岁月的光芒。

春冬之时,等风来,等小雨飘洒,一股梅花的香迎了过来,拂过行人的肩,贴着它,泛出温润的笑意和光,让人也心生端庄与慈祥。

还有那古井、亭子、石径、山石、果树等交叉环绕,似乎只有赞叹才能应景了。

设若携一身惶灼而来,在这幽僻之处清凉,沉潜时光,再轻松而去,应是畅然。

而对于一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如我,大抵因可便宜观赏而更多感觉到了寡淡、不稀奇。

诚然,草庵仍是我时常光顾的所在。

清明节的那个周末,为了陪儿子完成一篇登山日记,我们又去了草庵。

依然先是在庵前的空地上停留、四处张望,继而复入寺中瞻仰摩尼光佛的尊座,读读石柱上的对联,做若有引动之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