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价评估项目成果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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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已废止)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已废止)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9.25•【字号】珠府办〔2012〕4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已废止)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珠府办〔2012〕47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25日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健全我市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及时反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动态变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下情形,采用评估市场价格。

(一)经依法批准利用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方式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进入公开市场的除外);(二)经依法批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阶段或在取得后实施建设过程中(含报建、规划验收、房地产登记确权等)需要改变原已确定的用地位置、用途(功能)和建设规模等规划条件的;(三)经市政府批准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商品房)建设的农村留用地,超出规划设计容积率2.0的部分;(四)原已经市“三旧”领导小组审批并经有关部门确定规划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实施“三旧”改造过程中再申请改变原已确定的用途(功能)和建设规模等规划条件并取得批准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市政府决定按评估市场价格计收地价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拟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将该宗地的评估市场价格作为出让底价的参考价。

珠海市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房屋建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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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5.03.01•【字号】珠府(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更新项目除外)的地价计收和收购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利用旧工业厂房、旧仓储等建筑物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类的城市更新项目(包括原有地上合法建筑物和经批准加建的临时建筑),在产权人不变、土地使用年限不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不另行计收地价。

第四条功能改变类和建筑主体结构改变类的城市更新项目,按照以下规定核算地价:(一)经规划部门批准保留的原有合法建筑面积部分,按其批准改变后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剩余年限(土地使用剩余年限为原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扣除已使用的年限,下同)以办理地价核准时相应用途评估市场价格标准的年平均数额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用途和土地使用剩余年限以办理地价核准时相应用途评估市场价格标准的年平均数额计算的地价。

(二)经规划部门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其改变后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剩余年限以办理地价核准时的评估市场价格的年平均数额计算应缴纳的地价。

(三)经规划部门批准减少原有的合法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其原用途和土地使用剩余年限以办理地价核准时的评估市场价格的年平均数额计算应扣减的地价。

(四)批准改建前属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用地,按照《珠海市城市更新工作议事办法(试行)》(珠府办〔2013〕6号)报经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补办用地手续。

若扣减原用途已缴纳地价款的,土地使用年限自原取得土地的时间起算;若不扣减原用途已缴纳地价款的,土地使用年限自批准之日重新起算。

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

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

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2016年第一条为加强地价管理,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以下简称地价款),包括经市政府批准定期公布施行的基准地价及评估市场价格,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电讯和宗地内土地平整),各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详见附件,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准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

评估市场价格是指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珠府办〔2012〕47号)规定,由国土部门每半年定期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用地,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土地的地价款。

第三条国土部门依据本规定进行地价核计的时间节点分为用地批准、规划报建、规划验收和房屋确权四个阶段。

用地单位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的不同阶段,按规定到国土部门办理核实地价手续。

国土部门按照受理时的地价管理规定予以核实。

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0的宗地,按用地面积计收地价;用地容积率大于1.0的宗地,按建筑面积计收地价,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划拨性质单套普通住宅及1990年以前商品房(香洲区部分)计补地价和农民建房管理、烂尾楼整治等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在我市行政区范围内(不含横琴新区),以划拨、出让和租赁(含临时)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价款(租金)依据本规定确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款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珠海市基准地价

珠海市基准地价

广东省珠海市基准地价成果
珠海市的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地块位置、开发程度、开发项目的不同而定。

基本地价以容积率为1:1计算,包括出让金、征地拆迁平整费、综合管理费、土地管理费。

目前对一般工业用地,每平方米的地价在236-700元/平方米,即
珠海市的土地出让价格根据地块位置、开发程度、开发项目的不同而定。

基本地价以容积率为1:1计算,包括出让金、征地拆迁平整费、综合管理费、土地管理费。

目前对一般工业用地,每平方米的地价在236-700元/平方米,即每亩地价在 15.74-46.69万元之间。

但对高新科技工业项目地价十分优惠,每平方米地价平均水平在80-150元/平方米,即每亩5.3-10万元之间。

以上地价中未包括小区配套费100元/平方米。

珠海市土地使用价格与周边市对比,工业用地平均标定地价,广州市区为33.3万元/亩,江门为16万元/亩,惠州为30万元/亩,佛山市为36万元/亩,珠海市为38.7万元/亩。

珠海市各用途级别价格表

珠海市各用途级别价格表

三级 4300 6110 6110 — 580 1450 1556 1320 855 460
四级 3240 4760 5020 4370 540 1100 — 1100 670 380
五级 2310 3770 4270 3760 490 850 —0 2920 — 2920 410 660 640 674 400 —
的级别价
七级 1230 2150 — 2150 330 490 — 490 — —
八级 备注

1550 1365 1670 —





1.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办公用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级别基准地价为平均 楼面地价;
2.工业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二)级别基准地价为地面地价; 3.由于住宅和办公用途设置了各区不同的设定容积率,因此分别计算了各区和全市
附件 1
珠海市各用途级别价格表
级别 一级
商业用 地
住宅用地
全市 8000
全市 香洲 10030 10030
金湾 斗门

工业 用地
全市 900
单位:元/平方米
办公用地
全市
香洲
金湾 斗门
公共 公共 服务 服务 项目 项目 用地 用地 (一) (二)
全市 全市
2570 2570 — 1430 720
二级 5700 7800 7800 — 730 1950 1950 — 1105 580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珠府〔2024〕48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6月19日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划拨用地第三章出让用地第四章其他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价管理,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划拨、出让、租赁(含临时使用)和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缴交的土地价款(含租金,以下简称地价款),依据本管理规定确定。

地价款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评估价,是指以市政府批准施行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基础,由土地估价机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所在区位正常市场价格水平,逐宗评估得出拟有偿使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或拟补缴的地价款。

本管理规定中按评估价计收地价款、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确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底价,均应以评估价为重要参考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租赁的用地,地价款应以实际成交价格计收。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

地价内涵的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的土地开发程度为“三通”(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其他区域的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宗地内土地平整),另有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珠海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珠海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珠海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珠海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填报单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公顷、万元;序号;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宗地面积;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宗地用途;供应方式;计划供应时间;备注香洲区1暨南大学科技园(二期)项目三台石路东、暨南大学南3.680二类居住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5月2文化中心南侧项目健民路以东、梅界路以北1.110商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3拱北口岸高端酒店项目香洲区迎宾南路与昌盛路交叉口西北侧0.8345580旅馆业用地比例≥60%、商业用地比例≤15%、配套停车场用地比例≤25%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4珠海大道南侧、南屏水库东侧用地珠海大道南侧、南屏水库东侧8.2475790二类居住用地、幼托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5南屏创港保障性住房珠海大道南侧、广生村东侧3.8736850.032122二类居住用地(90%)、幼托用地(10%)招拍挂出让2022年5月6北山小学人才住房项目北山小学东侧0.6297080二类居住用地+其他居住区服务设施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7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14-1号地块梅界中路南侧、沥西路东侧0.60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8三溪科创小镇SX-2地块三溪路北侧、创源路西侧30.9343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9三溪科创小镇SX-13地块G105国道北侧、梅界中路南侧4.20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0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5-1号地块三溪路南侧、沥西路东侧、创源路西侧0.50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1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5-2号地块常福路北侧、沥西路东侧、创源路西侧0.50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2金邦达西侧用地金凤路西侧0.50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3南屏科技园D18地块水岸一路北侧、广南路西侧、南屏科技园D18地块0.8018350一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14邻里中心梅华西路北侧、市档案馆南侧0.24230邻里中心协议出让2022年12月15珠海市“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市政配套建设工程(沥西路、苏北街、常福路)沥西路、苏北街、常福路2.28280市政道路建设划拨2022年4月16三溪路(原三溪大道)工程(二期)三溪路6.98820市政道路建设划拨2022年12月17三溪科创小镇二期路网接驳工程(隆盛、冠胜断头路)前山商贸物流中心二期0.82980市政道路建设划拨2022年4月18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三溪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原三溪公园)沥东路右侧、梅界路北侧1.90公园绿地划拨2022年5月19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市政配套工程(排洪渠)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0.39840规划排洪渠划拨2022年5月20三溪邻里中心沥东路左侧0.860公服配套划拨2022年2月21水质净化厂及污水泵站用地凤山街道辖区(上冲水质净化厂用地位于三溪路东侧;三溪污水泵站位于105国道东侧)5.1470水质净化厂及污水泵站划拨2022年6月22珠海市香洲区管渠(雨水管、污水管及排洪渠)污泥处理中心项目用地青年水库南侧、古元路西侧0.9850公用设施用地,用于建设珠海市香洲区管渠(雨水管、污水管及排洪渠)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划拨2022年5月23幼儿园位于翠前南路北侧、福泰花园东侧0.2897920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划拨2022年12月24珠海市造贝中学项目位于造贝路东侧、造兴路北侧3.2418640初级中学用地划拨2022年12月25广昌小学公租房项目广生小学南侧0.570公租房划拨2022年12月金湾区26JW2022-01滨海商务区金腾路南侧、白龙路西侧1.8106430酒店100%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27JW2022-02滨海商务区金腾路南侧、联珠路东侧15.2506810住宅80%、学校17%、邻里中心3%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28JW2022-03滨海商务区白龙路西侧、星云一路东侧4.2454110商业56%、住宅44%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29JW2022-04滨海商务区白龙路西侧、星云一路北侧6.20商业19%、商务66%、酒店15%招拍挂出让2022年8月30JW2022-05滨海商务区联珠路东侧、燕羽路西侧3.8989650商业3%、住宅97%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31JW2022-06滨海商务区白龙路西侧、丹凤一路北侧5.4981160住宅97%、幼儿园3%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32JW2022-07滨海商务区丹凤三路东侧、金宏路南侧1.36550商业50%、商务50%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33JW2022-08滨海商务区丹凤二路东侧、金宏路南侧1.0790公共交通站场及商业服务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34JW2022-09B片区碧溪东路东侧、金渠路南侧6.80住宅100%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35JW2022-10三灶镇金海岸大道南侧、机场高速东侧12.21440住宅、学校、邻里中心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36JW2022-11三灶镇中心村机场西路西侧3.20住宅100%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37JW2022-12三灶镇中心村机场西路西侧1.60住宅、商业、社会停车场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38三灶城资定家湾工业区二期2.9141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39达汉电子公司定家湾工业区南片1.27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40雅仕格公司定家湾工业区二期0.84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41姗拉娜公司定家湾工业区二期0.6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42坑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一标段横一路三灶中心村屋边村旁0.74981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2月43三灶镇南坑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一标段横二路三灶中心村屋边村旁1.827469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2月44三灶镇南坑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一标段纵三路三灶中心村屋边村旁1.385535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2月45金湾区三灶镇第二幼儿园周边道路工程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北侧、金岛路南侧0.431881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6月46三灶垃圾中转站三灶镇定湾五路南侧、胜利路东侧0.30环卫用地划拨2022年6月金湾区(经开区)47平沙镇庆平路南侧、建行路东侧住宅项目平沙镇庆平路南侧、建行路东侧6.8840540住宅、邻里中心、社会停车场、公园绿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48格力项目生活配套用地升平大道南侧、龙泉路西侧7.035960二类居住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49商业用地科工路东侧、山湖海路北侧2.0003160商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5月50红旗镇珠海大道北侧、文华路东侧用地红旗镇珠海大道北侧、文华路东侧1.368450二类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51万江物流码头项目用地南水作业区临港南路西北侧29.850港口用地协议出让2022年6月52综保区项目综保区251.390工业协议出让2022年6月53广东珠化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1.3221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54珠海市宏达秋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2.0832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55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5.4909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56珠海三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1.3059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57珠海银禧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3.0016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58珠海市天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区原新珠海大道1.9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59广州天承科技项目精细化工区原新珠海大道2.1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0珠海孚延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区原新珠海大道3.1339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1得创TPU项目精细化工区原新珠海大道1.8384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2中山中研化妆品项目精细化工区原新珠海大道1.9153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3深圳墨库高性能墨水项目精细化工区原新珠海大道2.5555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4珠海市拾月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区原新珠海大道2.315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5珠海华大浩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区永新路0.504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6珠海市维琪科技有限公司平沙镇沙美工业区观音庙4.0138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7江门钧崴项目平沙镇沙美工业区观音庙3.6463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8拓佳科技打印耗材项目平沙镇沙美工业区观音庙6.1507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69珠海市西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南区3.024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70深圳新宙邦项目新材料产业园11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71南粤昆仑项目新材料产业园2.6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72东莞罗孚化工项目新材料产业园4.6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73德国科思创项目新材料产业园4.5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74深圳塔联项目装备制造南区2.1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75平沙中科创新广场项目平沙镇怡乐路3.7127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76平沙科瑞思项目平沙镇平东大道1.7924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77珠海中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8.3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78珠海市安博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1.489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79阿克苏诺贝尔项目新材料产业园15.5731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80深圳锐骏项目装备制造南区1.90工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81海安花园项目华府骏景旁3.140居住用地划拨2022年3月82平湾三路中段(石化六路至石化七路)市政道路工程石化区2.570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6月83新叶路(原规划一路)市政道路工程新叶路0.50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9月84电厂北路西段市政道路工程电厂北路1.580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9月85石化区77公顷示范用地配套道路石化区3.850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9月86通站中路市政道路工程通站中路30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9月87南水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铁炉路旁3.30保障房划拨2022年11月88金铁路一期工程金铁路1.6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4月89悦峰路建设工程悦峰路1.7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11月90下金龙村公园建设工程下金龙村0.750公园用地划拨2022年2月91南港路文化中心项目南港西路北侧1.290文化设施用地划拨2022年5月92南水镇各村(局)居家养老服务站升级提升项目飞沙村、南场村、高栏村0.040文化设施用地划拨2022年3月93荷包新村西侧地块环境整治工程荷包新村西侧0.220公园用地划拨2022年3月94金铁路二期工程金龙路、铁炉路3.2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12月95南水生活区市政道路工程(礼传路、浪白西路、南港三街)南水中心小学西侧1.420市政道路划拨2022年12月96南水镇山体截洪沟及排洪渠工程南水镇塔石山脚、大乸山山脚、石璃顶山脚、蟹眼山山脚、石榴花顶山脚2.310截洪沟及排洪渠划拨2022年12月斗门区97DM2022-01斗门区斗门镇宋城大道东侧、黄杨大道以北14.5575510旅游配套设施(包括文化设施、酒店等,具体功能及功能比例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招拍挂出让2022年1月98DM2022-02斗门区白藤片区腾逸路以北、腾达一路东侧1.4428310二类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2月99DM2022-03斗门区井岸镇龙井路以南4.0946070二类居住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100DM2022-04斗门区白蕉镇白蕉路南侧0.5093760二类居住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7月101DM2022-05斗门区白蕉镇黄杨河以东、桥湖路东侧9.3938050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体育、道路招拍挂出让2022年8月102DM2022-06斗门区白蕉镇白蕉路南侧、香水鸿门西侧3.3647390二类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7月103DM2022-07乾务镇东澳村3.1355820.087271二类居住+商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104DM2022-08红心路南侧、锦湖路西侧6.5375160二类居住、二级邻里中心、商业、幼托、公园绿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105DM2022-09腾逸路以南、广安路西侧5.4409184.04422二类居住、商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106DM2022-10腾逸路以南、广安路东侧5.4798530.785296二类居住、商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107DM2022-11斗门区湖心路西侧、红心路南侧2.20商业、商务、酒店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08DM2022-12斗门区红心路南侧、翠湖路东侧1.350商务、酒店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09DM2022-13斗门区红心路南侧、翠湖路东侧10商务、酒店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10DM2022-14斗门区莲洲镇石龙村东北侧、大龟山东侧5.6393880商业+商务+旅馆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11DM2022-15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省道272东侧3.6983590商业+商务+旅馆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12DM2022-16斗门莲洲大沙—永利先行综合示范区省道272南侧、园镇南环路北侧4.8755870商务、商业、道路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13DM2022-17斗门区湖心路西侧、湖中路南侧4.1368820二类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114DM2022-18乾务镇珠峰大道以北、机场高速西侧2.4329680二类居住、商务、商业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15DM2022-19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星湖路西侧、逸仙路南侧4.5415850二类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16DM2022-20西城A片区平华大道南侧、福安路西侧8.2638950二类居住、商业、中学、道路及绿化带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17宗地一白蕉临江生态农业科技城水厂路北侧、新福东路东侧3.06970一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18宗地二白蕉临江生态农业科技城水厂路北侧、新福东路东侧3.00180一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19宗地三白蕉临江生态农业科技城水厂路北侧、新福东路东侧2.9280一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20宗地四白蕉临江生态农业科技城水厂路北侧、新福东路东侧3.05050一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21宗地五白蕉临江生态农业科技城水厂路北侧、新福东路东侧2.94890一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22宗地六斗门区莲洲镇省道S272西侧、海为饲料南侧2.47750一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23斗门区龙碧路市政道路工程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西侧0.0466110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3月124莲洲镇永利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斗门区莲洲镇横坑门水道南、莲洲通用机场北侧2.6666752.666675排水用地划拨2022年3月125斗门区白蕉镇东湖小学易地重建项目斗门区白蕉镇东湖村南侧3.4188120小学用地划拨2022年6月126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斗门区珠峰大道以南、新青三路南段西侧3.6073420.3339排水用地划拨2022年6月127连兴二路市政道路斗门区白蕉镇连兴二路1.9436110.487335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3月128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小学(暂用名)新建工程斗门区井岸镇河山路北侧、河香路南侧2.1030470小学用地划拨2022年6月129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中学(暂用名)新建工程斗门区井岸镇河山路北侧、河香路南侧4.2552170中学用地划拨2022年6月130西堤路北延段新建工程(规划八路-桥北一路段)斗门区井岸镇黄杨河西侧1.9462110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7月131110千伏温泉(影视)变电站工程项目斗门区金台寺路西侧、宋城大道东侧0.4821880供电用地划拨2022年3月132斗门区腾晖路市政道路工程斗门区腾晖路市政道路工程2.95280.3967907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10月133斗门区月湖路市政道路工程斗门区月湖路市政道路工程3.24190.2375307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10月134东堤路滨河景观工程(依云段)白蕉镇黄杨河东堤1.94890景观工程划拨2022年4月135城东小学白蕉镇城东壳塘冲3.9342880.80476小学用地划拨2022年6月斗门区(富山工业园)136工业2022-01富山工业园富山大道南侧、规划科信西路东侧43.87155543.8716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137工业2022-02富山工业园黄杨大道以南、规划高栏港第二通道西侧7.241783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38工业2022-03富山工业园富山三路南侧、规划涌南二路以东8.5346290.8369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39工业2022-04富山工业园富山二路北侧、规划涌南二路东侧3.018438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40工业2022-05富山工业园富山三路南侧、规划涌南二路西侧5.266755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1工业2022-06富山工业园高栏港高速东侧、富山大道以南1.958362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2工业2022-07富山工业园兴港路南侧、雷蛛大道以西25.313744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3工业2022-08珠海市富山工业园蛛山北路南侧、雷蛛大道东侧3.441772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44工业2022-09二围片区3.340314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5工业2022-10二围片区5.635348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6工业2022-11二围片区3.319801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7工业2022-12二围片区6.251011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8工业2022-13二围片区7.5231560二类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2月149划拨2022-01富山工业园雷蛛大道西侧、融汇路西以北0.4594410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12月150划拨2022-02富山工业园高栏港高速以东、规划沙龙湖北街北侧5.4716064.6793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12月151划拨2022-03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七星大道以北、高栏港高速以西5.1868265.1227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12月152划拨2022-04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七星大道以北、雷蛛大道以西1.3688730城市道路用地划拨2022年12月153划拨2022-05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北侧、规划涌南一路东侧0.2376570排水用地划拨2022年6月154划拨2022-06大濠南路(规划路)南侧,现状濠涌街(规划龙港大道)西侧,临近濠涌街0.228160排水用地划拨2022年12月155划拨2022-07七星大道南侧、产城四路西侧4.0966730四类居住用地划拨2022年3月高新区156金府路人才住房用地金鼎金文路南侧、金府路东侧3.9127940二类居住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157高新总部基地共有产权住房前环片区情侣北路北、前湾四路西侧4.5221250二类居住(共有产权房项目)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5843T-44T高新区科创北围兴南路北、新湾四路西侧7.6747530二类居住、商业、小学、幼托、城市道路、公园绿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月15945T-46T金业北路南侧、新湾五路东侧5.2215110二类居住、商业、一级邻里中心、幼托、城市道路、公园绿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160会同集项目会同南路南、北师大西侧5.310.345旅游及旅游配套设施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5月161前环幼儿园项目前环三路东侧、情侣北路南侧0.740托幼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5月162联东U谷数字制造产业园北围5.543308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163优特电力总部基地项目金鼎3.6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164广浩捷高精密智能检测设备研产基地项目北围2.5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65771所12英寸晶圆级TSV先进封装产业化项目金鼎片区集成电路产业园6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66健帆医用管路及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金鼎工业园区那洲片区金品二路北侧、金洲四路西侧7.57.3111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7月167迈为泛半导体设备研产基地项目金鼎集成电路产业园10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9月168普生医疗增资扩产项目金鼎1.21.0462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69敏夫光学仪器产业基地项目金鼎1.30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170扬州中宝创新药产研基地项目金鼎6.64.6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10月171歧关路保障性住房用地(一)金鼎西路东侧1.81240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划拨2022年5月172歧关路保障性住房用地(二)金鼎西路东侧0.86340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划拨2022年5月173港湾一号公寓港湾1号公馆南侧0.4781870四类居住用地划拨2022年10月174前环邻里中心前环情侣北路北侧1.4879530邻里中心+人才公寓划拨2022年10月175高新区疾控中心暂无10公共卫生划拨2022年5月176那洲小学那洲30.3278学校划拨2022年5月鹤洲新区筹备组177洪湾一体化区域住宅用地项目育欣路东侧、南湾大道南侧、秋锦路西侧、宝和路北侧2.7804740二类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6月178保税二期商住综合地块1保西路东侧、宝怡路南侧、宝明路北侧1.6874510商业+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79十字门一体化区域住宅地块会展五路东、景秀二路南、会展四路西、景秀三路北0.70390二类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80大小竹湾宿舍、商业用地项目东澳岛大小竹湾地块3.7215060商业+居住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81D301a0401外伶仃岛流水坑塔石角路西侧酒店用地外伶仃岛流水坑塔石角路西侧1.297570酒店、旅馆招拍挂出让2022年11月182保税区二期宗地一保税区二期0.8114640商务、二类居住(商务公寓)招拍挂出让2022年1月183保税区二期宗地二保税区二期0.8114640商务、商业、二类居住(商务公寓)招拍挂出让2022年1月184蔡氏莱利工业用地(配套宿舍)建毅路东侧、晨光路南侧、和畅路西侧、南琴路北侧1.9665240工业(宿舍)招拍挂出让2022年2月185洪湾粤港澳物流园项目粤港澳物流园170物流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3月186洪湾一体化区域M0产业用地洪湾一体化区域育欣路东侧、联峰路南侧、融尚路西侧、宝湾路北侧5.770新型产业用地M0招拍挂出让2022年4月187港珠澳跨境贸易全球中心仓项目洪湾区域洪屏二路东侧、联峰路南侧、育欣路西侧、宝湾路北侧20工业、物流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5月188化妆品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工业产业园项目洪湾区域洪屏二路东侧、联峰路南侧、育欣路西侧、宝湾路北侧2.70工业、物流用地招拍挂出让2022年5月189洪湾一体化区域保障性住房用地项目洪屏二路东侧、南湾大道南侧、华实路西侧、宝和路北侧3.4680930二类居住划拨2022年6月190东澳岛C地块东澳岛大小竹湾C地块1.6064890商业小于等于4400、二类居住大于等于19000划拨2022年6月191十字门北片区幼儿园(暂定名)十字门商务区湾仔片区通航二路东侧、景秀西路南侧、通航一路西侧、南湾大道北侧0.5432590幼儿园划拨2022年12月192大万山岛大水坑分级扩容工程大万山岛0.285060.28506水工建筑用地划拨2022年9月193桂山客运站变压器搬迁工程桂山岛0.0562960.056296公用设施用地划拨2022年6月194外伶仃岛石涌湾客货运码头进港公路工程外伶仃岛0.2405750.240575公路用地划拨2022年9月195桂山岛起降点及连接线道路工程桂山岛0.1916780.191678交通运输用地划拨2022年12月196十字门中学十字门商务区湾仔片区2.50教育用地划拨2022年12月197十字门北片区S1S2地块幼儿园(暂定名)十字门商务区湾仔片区南琴路东侧、通航二路西侧、情侣路北侧0.450幼儿园划拨2022年12月。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21•【字号】珠府〔2024〕70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已经十届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21日珠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和认定第三章处置和利用第一节协商处置第二节行政处置第四章监管和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以宗地为单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划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文书、不动产权证中的宗地划分不一致的,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划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中的宗地划分为准。

第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划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应当认定为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时间自超过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之日起算。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时间自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之日起算。

珠海市有偿使用土地价格暂行规定

珠海市有偿使用土地价格暂行规定

珠海市有偿使用土地价格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2.01.04•【字号】•【施行日期】1992.0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珠海市有偿使用土地价格暂行规定(1992年1月4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国有土地资源,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价格,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出让、转让或有偿划拨时确定的价格。

有偿使用土地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市国土局实施管理。

有偿使用土地价格的具体构成项目和金额标准根据用地功能、地块所处地区类别等因素由市国土局按市场价格制定和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本规定附件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香洲、吉大、拱北、前山、湾仔、南屏、唐家、金鼎、横琴等片区的范围。

第四条通过出让或有偿或无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确需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以下办法办理转让手续:(一)通过有偿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应到市国土局办理转让登记,并缴纳土地增值费;(二)通过有偿或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转让人应到市国土局办理转让登记,并补交地价款和缴纳土地增值费。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偿划拨,受让人或使用人应当按本规定附件所列相应价格标准向市国土局缴纳使用土地各项费用。

第六条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价格的构成根据下列情形分别确定:(一)用地功能类别:商业、旅业、加油站用地;办公别墅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高科技产业、营业性公共事业用地;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部队办公、住宅以及学校用地。

(二)地区类别:拱北、夏湾地区;吉大地区;香洲(旧区)、香洲隧道口地区;香洲新市区中心地区;香洲湾填海区;鸡公山至珍珠乐园地区;珍珠乐园至金鼎地区;洪湾南、连屏西地区;南屏中学、挂定角、洪湾北地区;横琴地区。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28•【字号】珠府函〔2015〕20号•【施行日期】2015.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珠府函〔2015〕20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3号)和《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73号)关于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在2009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审查,决定保留政府规范性文件180件,并制定了《珠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截至2014年12月31日)》(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珠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所列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请各区、各部门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清理工作,于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清理。

清理完成后,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权限,参照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的形式自行公布本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并纳入2009年清理保留的目录内容,与后续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相衔接,形成规范性文件保留总目录。

目录公布后报送市法制局。

附件:珠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截至2014年12月3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28日附件珠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三通
设定容积率
1.0
价格类型
地面地价
土地使用年期
50
办公用地 (B)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三通
设定容积率
3.0
2.0
1.5
价格类型
平均楼面地价
土地使用年期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40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一) (F)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三通
设定容积率
1.5
价格类型
平均楼面地价
土地使用年期
50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二) (W)
土地开发程度
附件:略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
二、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区段基准地价、商业路线价。具体以级别基准地价图、区段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区段)范围及级别(区段)价格表形式公布。
三、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住宅、工业、办公、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等五类,估价期日为2020年7月1日。
四、本次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的熟地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征地或拆迁的费用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办公用地为4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此次基准地价内涵如下表所示:
6.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二)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的公用设施用地(0809),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除公用设施独立办公用地和营业用房用地外的设施用地。
五、珠海市的地价管理规定,将通过一定的修正,确定不同用途用地的使用价格。

珠海市各用途级别范围及级别

珠海市各用途级别范围及级别

附件1
珠海市各用途级别范围及级别价格表
表1-1 珠海市商业用地级别范围
(本表的范围描述供参考,具体以公布的级别图件为准)
- 1 -
- 2 -
- 3 -
表1-2 珠海市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本表的范围描述供参考,具体以公布的级别图件为准)
- 4 -
- 5 -
- 6 -
表1-3 珠海市工业用地级别范围
(本表的范围描述供参考,具体以公布的级别图件为准)
- 7 -
表1-4 珠海市各用途级别价格表
单位:元/m2
- 8 -
附件2
珠海市香洲区商业路线价加价表
(本表的范围描述供参考,具体以公布的级别图件为准)
- 9 -
- 10 -
- 11 -
深度,求取在该深度上商业用地的平均单价并附设于特定街道上,即得到该街道的商业路线价。

路线价加价是指商业路线价减去商业路线价区段内的网格点平均价格后的价格。

标准进深是指在城市中随着土地离道路距离的增加,道路对土地利用价值影响为零时的深度即为市街地的标准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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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2.06.12•【字号】•【施行日期】1992.06.1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珠海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6月12日珠海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正确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量,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我市各级国家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事业、企业单位(含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我市驻港澳海外企业)依据法律占有或由于国家资金投入和投资收益形成的,或接受馈赠而取得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国有资产评估,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行为是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四条所列各项情形。

其内容含义如下:(一)资产转让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有偿转让非整体性资产的经济行为;(二)企业整体出售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指企业内部的分厂、车间、完整的生产线及其他整体性资产的出售;(三)企业联营是企业、单位之间以资源、资金、设备、技术组成的各种形式联合经营;(四)企业清算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宣告企业破产,并进行清算,或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改组、合并或撤销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资产进行的清算;或指企业执照合同、契约、协议规定终止经济活动的结业清算;(五)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承担债务、购买、股份化控股等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六)抵押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本单位的一定资产作为物质保证进行抵押而获得信贷款的经济行为;(七)担保是指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本单位的一定资产为其它单位的经济行为作保证,并承担经济损失责任的经济行为。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1.01•【字号】珠国资[2005]32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珠国资[2005]3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资委第1号令《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珠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政府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珠海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子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清产核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第五条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市国资委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第七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珠府[2005]12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珠府[2005]12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珠府〔2005〕127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十二月五日珠海市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会议精神,加强珠海市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规范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分类收缴、集中使用的原则。

(三)结构调整、优化配置的原则。

(四)量入为出、积极稳健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及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以及占有、使用、运营和处置国有资产的其他企业。

本办法所称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是指拥有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按照以产权为纽带、分层管理的原则,由产权主体负责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国有资本收益的预算和决算第五条国有资本收益实行预算管理,国有资本收益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分开。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珠府[2014]10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珠府[2014]10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珠府〔2014〕109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精神,着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我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以及“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严格产业准入标准(一)加强规划和计划管理。

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加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要加快推进主体经济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规融合”,加强规划引导,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促进工业等产业用地向工业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和人口较多、经济发展较快的中心村集聚。

要坚持“有保有压有控”和“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地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对符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重点的“三高一特”产业用地,以及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用地,实行优先、优惠的供地政策。

对新增建设用地,依据产业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从严确定项目用地规模。

(二)加强产业用地准入管理。

各区(经济功能区)要严格执行《珠海市项目准入指导意见》和《珠海市项目准入评估、会审、监督工作机制》,成立项目准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辖区产业准入标准,进行项目准入审查。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收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珠府函〔2015〕106号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收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珠府函〔2015〕106号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收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正文:---------------------------------------------------------------------------------------------------------------------------------------------------- 关于征收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珠府函〔2015〕106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收范围及对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15年4月16日之后与国土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新出让用地新建(含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二、征收标准(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规模(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的征收标准依据珠海市单位建筑面积平均基建投资额制定,自2015年4月16日起至新征收标准核定实施前,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非工业类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征收,工业类按每建筑平方米50元征收,临时建筑按每建筑平方米10元征收。

三、征收程序(一)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定征收建筑规模及建筑功能并出具“缴款通知书”。

(二)建设单位持“缴款通知书”办理缴款手续。

(三)建设单位凭缴款收据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本通知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结束——。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反映。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11月4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推进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落地投产,推动“拿地即开工”,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拿地即开工”是指项目投资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获得审查批准,满足施工安全、质量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批准项目开工建设,住建部门予以核发施工许可证。

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我局通过探索产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带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实行“预审查”等措施,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所指产业项目指工业园区范围内使用产业用地包括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以及前述功能的混合用地的项目。

三、实施原则“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以意向用地单位自愿申请为前提,由项目申请人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审批事项作出相应承诺,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未按承诺进行建设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四、实施流程(一)实行“标准地”供应,推进“拿地即开工”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1)推行区域评估。

督促市级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本单位相关事项区域评估实施细则、区域评估事项清单及例外清单,并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类推进区域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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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价评估项目
成果汇编
(2014年下半年度)
组织实施单位:珠海市国土资源局
技术监理单位: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估价机构: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广东鑫光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仁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区段价格汇总表 (1)
一、香洲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1)
二、横琴新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9)
三、金湾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11)
四、斗门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14)
第二部分成果使用说明 (17)
第三部分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3)
一、珠海市香洲区商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3)
二、珠海市香洲区居住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3)
三、珠海市香洲区工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5)
四、珠海市横琴新区商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6)
五、珠海市横琴新区居住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7)
六、珠海市横琴新区工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8)
七、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商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29)
八、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居住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30)
九、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工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31)
第一部分区段价格汇总表一、香洲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珠海市香洲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二、横琴新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珠海市横琴新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三、金湾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珠海市金湾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四、斗门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珠海市斗门区区段价格汇总表
第二部分成果使用说明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评估项目成果使用说明
第一条为方便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评估项目成果的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评估项目成果的使用方向,应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珠府〔2012〕47号)及《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仅适用于对出让性质的国有建设用地计收地价,并以政府定期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为基础,商业、住宅用地采用楼面地价计算,工业用地采用地面地价计算。

各土地用途(类别)的计收标准见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见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四条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0的,按用地面积计价;用地容积率大于1.0的,按建筑面积计价,本说明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别墅用地按以下规定和标准计收地价:
(一)别墅用地的容积率小于或等于0.4时,按用地面积计价。

(二)容积率大于0.4小于或等于0.6时,超出容积率0.4部分的建筑面积另按容积率等于0.4时的地价标准的3倍加收地价。

(三)容积率大于0.6时,超出容积率0.6部分的建筑面积另按容积率等于0.4时的地价标准的5倍加收地价。

(四)住宅用地内不得建别墅和联体式别墅,只能建5层以上住宅。

(五)对住宅、别墅功能混合的用地,要按原合同约定的规划指标严格控制各自用地范围;若原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每种功能各占50%用地计算,分别按规定核算地价。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计收地价:
(一)《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不计算建筑物面积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建筑物设计标高在±0.00以下的部分(商服用途除外)。

(三)市政设施中的道路、广场、排洪渠、走廊、公厕、公用绿地和公园用地。

(四)建筑物架空层(别墅除外)、消防通道、避难层、公共使用的围廊等部分。

(五)工业用地超出容积率1.0部分的建筑面积。

(六)国家、省和市认定的园区范围内仓储、物流用地超出容积率1.0部分的建筑面积。

(七)电力设施项目的输变电站(所)用地超出容积率1.0部分的建筑面积。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收地价时给予优惠:
(一)旅游用地内,为其配套的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时,不另计收地价;超过部分按相应用途的地价标准另行计收,其旅游用地用途不变,不得分割转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农、林、牧、渔、苗圃、种养业用地内,为其配套的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2%时,不另计收地价;超过部分按相应用途的地价标准另行计收,原用地用途不变,不得分割转让。

大型商贸市场用地、农贸市场用地不得分割转让。

第八条大型商贸市场用地、农贸市场用地不得分割转让。

第九条地价计算方法
计算补地价标准时,直接在系统上输入需补地价的宗地坐标、补地价面积、用地功能等信息,系统自动获取该宗地所在区段的该用途区段地价,自动计算得出该宗地补地价的单价及总价。

(一)商业、居住用途宗地补地价的计算
商业、居住用途补地价的计算采用设定容积率下的楼面地价计算补地价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商业(居住)用途补地价总价=补地价地块所在商业(居住)区段的设定楼面地价×商业(居住)用途补缴地价的建筑面积
(二)工业用地宗地地价的计算
工业用地地价总价=地块所在工业区段的设定地面地价×用地面积(三)其他土地用途补地价的计算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评估项目成果为商业、居住、工业三种用地功能的区段价,其他土地用途的市场价按照《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计算。

在参照三种基本用地功能时,商业、住宅用地采用楼面地价计算,工业用地采用地面地价计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附件: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
附件:
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
第三部分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一、珠海市香洲区商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七、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商业区段标准宗地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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