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流转有关规范共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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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流转管理制度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公文处理程序,确保公文的准确、快捷和稳定流转;2. 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3. 便民务实,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4.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四、流转程序1. 公文的发文环节(1)发文单位在起草或编制公文后,应按照规范的格式和程序,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签署;(2)签署完成后,应立即交由公文办理员进行编号、归档,并按流转情况传送;(3)如有紧急公文需发,应在获得领导批准后,立即进行快速传输。

2. 公文的收文环节(1)收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接收公文,及时将公文送交公文办理员,确保公文被及时处理;(2)对于重要公文,应立即送交领导审阅,做到及时反馈,迅速决策;(3)收文单位对于公文的内容应及时进行签批,并签字盖章,送交公文办理员。

3. 公文的审核和传递环节(1)公文办理员应及时获取签批文件,按照相关程序对公文进行核对、整理、加盖传阅章,并快速传递给下一环节的审批人;(2)审批人在收到公文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返还公文原件,并注明审批意见。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1. 对于紧急公文的处理(1)对于重要的临时公文,发文单位应及时准备和审核,以保障工作流程不受影响;(2)公文办理员应加速处理程序,确保公文迅速传递到相关部门。

2. 对于无法确定下一环节审批人员的公文公文办理员在这种情况下,应与发文单位沟通确认,然后按照通常程序进行传递。

3. 对于设计业务流程的公文对于设计新的业务流程的公文,应由发文单位书面告知公文办理员,并说明具体的审批流程和传递方式。

并确认相关人员的接收。

六、保密管理对于机密级别的公文,在传递过程中应加强保密工作,并在传递过程中做好保密记录,确保公文不被泄露。

七、监督与检查1. 对于公文流转过程中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报告给上级领导;2. 部门主管应加强对公文办理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公文办理员的工作进行规范;3. 定期对公文流转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公文流转制度模板

公文流转制度模板

公文流转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公文的流转、处理和管理。

公文是指公司内部用于办理公务的文书,包括收文和发文。

第三条公文流转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确保公文迅速、有效地传递到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立公文处理部门,负责公文的统一收发、登记、传递、归档等工作。

二、收文处理第五条收文处理包括公文的接收、登记、分发、传阅、办理、归档等环节。

第六条综合岗负责接收领导批办件、协办函、机要公文及有关部门的移送件等,分类逐件编号登记。

第七条收文登记后,填写文件传阅单,按照公文性质和办理要求,分发给相关领导和部门。

第八条领导和部门收到传阅单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公文处理部门。

第九条公文处理部门负责跟踪公文的办理进度,对逾期未办理的公文进行催办。

第十条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公文处理部门进行归档,确保公文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三、发文处理第十一条发文处理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批、排版、印刷、分发、归档等环节。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公文草稿,经领导审批后,提交给公文处理部门。

第十三条公文处理部门负责公文的排版、印刷等工作,确保公文的格式规范、质量优良。

第十四条公文印刷完毕后,由公文处理部门负责分发给相关领导和部门。

第十五条各部门收到分发后的公文,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公文处理部门。

四、公文格式和质量第十六条公文应当采用规范的格式,包括封面、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

第十七条公文内容应当准确、简练、明确,不得含有虚假、重复、矛盾的信息。

第十八条公文中的数据、日期、签名等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九条公文起草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确保公文的质量。

五、保密和归档第二十条公文处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公文的安全、保密。

公文流转有关规范

公文流转有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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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流转-发文管理
• 下一步处理选择的是下一步的处理环节,点击右边“ : ”按钮出现以下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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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流转-发文管理
• 下一步处理人选择下一步环节发文管理


选择主送机关(必填项)。可按部门、角色、职工三个类别来选择主送机关 ,示例中是按部门选择的。 操作方法:选中部门的单选按钮,单击图示红圈中的>>符号,在出现的部门 选择页面中选择相应部门,然后确认选择。选择的相应部门可显示在主送机 关的文本框中。 在图示中还标示出了是否启用回执,如果此项被选中,则发布的公文具有回 执的功能。
• 附件有附加、处理两个功能,附加可添加附件,处理可删除己有的附件。 下面是附件附加的演示。
一、公文流转-发文管理
• 填写审批意见时,如果是审批单的形式,要填写相应的审批单,才可 以发送给下一个处理人。审批单页面如下:
一、公文流转-发文管理
• 在进行了相应内容的填写选择后,新建公文页面如下所示。 • 此时可以通过发送按钮将公文传送到下一处理人测试人员2。
一、公文流转-发文管理
• 发送成功,此时会跳转到已办事宜,刚才发送出去的公文会在这里显示, 查看按钮可对选中的公文进行查看,如图所示:
一、公文流转-发文管理
• • 下面我们以测试人员2的账号登录到系统中进行公文流转的第二步处理。 在待办事宜里可以看到需要处理的公文,选中后单击“处理”按钮,就进入 公文处理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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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管理-用车申请
• 用车申请:红圈中为需要填写的项。填写完毕后保存,等待审核。

保存的申请,在车辆申请页面显示,等待用车管理员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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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管理-用车申请
• • 车辆审批页面:审批完成后点击保存。 此时在用车申请页面,通过审批的记录状态变为己批准。

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

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

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引言:公文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文件传递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了确保公文的安全、高效流转和正确掌握工作进程,需要制定一系列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

本文将分析现行的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现有的制度。

一、公文流转规定:公文流转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或机构之间传输文件并保持电子或纸质记录的过程。

下面是一些建议的公文流转规定:1.公文编号:每份公文都应有唯一的编号,方便追踪和管理。

2.公文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将公文划分为不同的分类,以便统一归档和分类管理。

4.公文传递方式:组织机构可选择电子传递或纸质传递的方式进行公文流转。

对于重要或机密文件,应采用加密传递的方式,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5.公文传递时间:为了确保公文的及时传递和处理,应设定公文传递的时间要求。

不同类型的公文可以设置不同的处理时限,以确保公文能够按时完成。

二、传阅签批规定:传阅签批是指在公文流转过程中,组织机构内部的相关人员对文件内容进行阅读、审查并做出签批意见的过程。

下面是一些建议的传阅签批规定:1.传阅范围:传阅人员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和需要进行选择,确保传阅的人员对公文内容有所了解,并能对此做出相应的签批意见。

2.传阅期限:传阅过程中,应设定合理的传阅期限,以确保公文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传阅。

对于紧急公文,应缩短传阅期限,以提高工作效率。

3.签批意见:传阅人员对公文内容应及时做出签批意见,并在公文上进行标记。

签批意见可以是同意、不同意或其他详细说明。

对于不同的意见,应进行协商和沟通,以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4.签批顺序:对于需要多个人签批的公文,应设定明确的签批顺序。

签批顺序可以根据工作职责、级别或其他因素进行确定,以确保签批顺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5.签批记录:组织机构应建立签批记录的制度,对每份公文的传阅和签批过程进行记录。

签批记录可以作为公文流转的依据,并可以进行追溯和查询。

公文流转制度

公文流转制度

公文流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与公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得指导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就就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得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体式得公务文书,就就是传达贯彻方针、政策,施行行政措施,指示与答复问题,指导与布置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得重要工具。

第三条办公室就就是公文流转得管理机构,主管对上级、同级来文与内部各科室、下级文件得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流转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全。

公文由办公室设专人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与归档。

第二章公文流转内容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得公文流转,主要包括:1、收文处理,包括上级、同级来文与下级请示、报告等。

2、发文处理,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与其她同级部门等外部机构报送得文件、局内部发送文件以及节假日通知安排等。

第三章收文办理第六条上级、同级来文与内部各科室、下级请示、报告,按以下程序处理:1、签收(1)在协同办公系统及时签收、保存、打印非密级公文。

(2)在机要局或邮局得送件单上签字,注意核对、清点,急件应注明签收具体时间。

2、阅文。

认真阅读每一份公文,了解内容,弄清需要办理得事项。

3、拟办。

在收文上附上文件阅办单,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

4、呈办。

将文件送局长室各相关局长批阅。

5、登记。

(1)对文件进行编号,并在收文登记簿上做好公文得登记工作,经费类与非经费类公文需要分别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顺序号、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文号、来文日期、文件标题、拟办意见等。

(2)在协同办公系统“待办事项”中,找到相关事项,填写拟办意见、提请相关责任人批阅办理。

6、转办。

将领导实质性批示登记以后,将公文送至相关受文科室,并请收件人在收文登记薄上签字。

7、归档。

收文件办结后受文科室将公文送办公室汇编与留存备查,原件注明办结后分类归档,并在收文登记薄上进行标记。

8、绝密件与特提、特急件得办理。

绝密件收文后及时登记;由办公室主任用专用文件夹呈送单位主要负责人阅,不得擅自扩大阅文范围;送阅文件后,须立即存放保险柜,并作好登记;在规定时限内清退回发文单位,所有清退文件须通过机要渠道传递,并保留依据。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第一篇:公文流转工作规定公文流转工作规定为了不断推进区政府办公文流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公文高效运转和安全保密,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收文规定(一)中央、省、市和高新区内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及刊物等,均由高新区管委会秘书科统一接收处理。

节假日期间及下班时间由管委会总值班室负责接收处理。

(二)报送高新区管委会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退回呈报单位重新办理。

(三)秘书科接收公文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分类编号,然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办公室主任意见呈送管委会领导审阅。

文件退回后,要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其他领导或职能部门,最后登记归档。

(注:领导审阅完毕,应将公文退回办公室秘书科,不要直接转给其他部门处理。

)(四)办公室按照管委会主任分工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提出拟办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省委、省政府、省级部门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市委、市政府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涉及一般的、专项的工作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涉及重大的、全局性工作请管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审阅;市级部门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发出的各种文件按照发送范围直接呈送;管委会各部门报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

二、发文规定(一)管委会各部门需要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文件,要先向管委会书面请示,经管委会领导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凡文件审签单上有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或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文件视为已经研究同意,可以发文。

(二)文件拟发人负责起草文稿,交管委会办公室专人核改后,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属于办公室职权范围内工作的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签发,其他文件请管委会主管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上行文,必须由主管主任签发。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为了不断推进区政府办公文流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公文高效运转和安全保密,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收文规定(一)中央、省、市和高新区内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及刊物等,均由高新区管委会秘书科统一接收处理。

节假日期间及下班时间由管委会总值班室负责接收处理。

(二)报送高新区管委会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退回呈报单位重新办理。

(三)秘书科接收公文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分类编号,然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办公室主任意见呈送管委会领导审阅。

文件退回后,要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其他领导或职能部门,最后登记归档。

(注:领导审阅完毕,应将公文退回办公室秘书科,不要直接转给其他部门处理。

)(四)办公室按照管委会主任分工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提出拟办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 1 -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省委、省政府、省级部门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市委、市政府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涉及一般的、专项的工作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涉及重大的、全局性工作请管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审阅;市级部门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发出的各种文件按照发送范围直接呈送;管委会各部门报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

二、发文规定(一)管委会各部门需要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文件,要先向管委会书面请示,经管委会领导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凡文件审签单上有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或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文件视为已经研究同意,可以发文。

(二)文件拟发人负责起草文稿,交管委会办公室专人核改后,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属于办公室职权范围内工作的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签发,其他文件请管委会主管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上行文,必须由主管主任签发。

文件签发后,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格式审核、编发文号、加盖印章、归档保存。

公文流转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公文流转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公文流转的规章制度有哪些为规范公文流转,提高行政文书的效率和质量,控制公文流转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级各类公文的正式流转。

三、公文流转的程序1、起草:由拟稿人按照规定文书格式起草公文。

2、审批:起草人向主管领导或者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批申请。

3、批示: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批,并作出相应批示。

4、签发:批示后,公文由签发人进行签发,签发后即开始流转。

5、传阅:签发后的公文在流转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传阅相关人员,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公文内容。

6、会签: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事项,需要进行会签,由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签署。

7、核稿:在流转过程中,需要进行核稿,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

8、校对:最终审定后,进行校对工作,保证公文格式规范。

9、装订:所有流转结束后的公文需要进行装订,便于归档和查询。

四、公文流转的要求1、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语句通顺,格式规范。

2、遵守公文流转程序,不得私自流转或篡改公文内容。

3、严格按照流转时间和流转范围进行传阅和处理,不得私自保留或延迟流转。

4、对涉及机密或重要事项的公文,需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五、责任制度1、起草人对公文内容负责,审批人和签发人对公文审批和签发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公文流转负全面责任。

3、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已经流转的公文不做修改,但在以后流转过程中需按照本规章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集团公司公文流转规范

集团公司公文流转规范

集团公司公文流转规范
集团公司公文流转规范
一、公文流转的程序
公文流转的基本程序为:
公文的生成、公文的发出、公文的接收、公文的处理、公文的回转、公文流转的核销、公文的归档
二、公文流转各环节要求
(一)公文生成部门
1、公文的生成
(1)生成公文的条件要求
①公文必须明确时间及单位;
②公文要有拟稿人、审核人及签发人;
③公文必须主题明确、内容清晰;
④公文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发往的单位及处理时限要求。

(二)公文发出单位
1、公文的准入
(1)公文的准入要求
①待发公文的主题是否与内容相符,目的是否明确,要发往的单位是否准确,处理时限是否合理;
②待发公文是否有出处、有形成时间;
③待发公文是否有拟稿人、审核人、签发人。

(2)时限要求
公文发出单位要在接到公文15分钟内完成公文准入的审核工作。

2、公文的准出。

公文运转制度

公文运转制度

公文运转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局机关公文运转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来文、来电,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公文运转工作。

本单位各类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其他科室应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局公文运转过程主要包括公文的签收拆封、登记办理、传批传阅、审核、发文发电、资料归档等。

第二章签收拆封第五条单位所有收文(除领导亲启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政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

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对来文单位发来的文件,收发员要及时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来文单位,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发来的公文(含电报),由办公室负责网上签收、打印、装订。

第六条收到信件后,按下列方式拆封:收件人是领导同志的,送领导同志拆封;是科室负责人的,由科室负责人拆封;是**局的,由办公室负责拆封并按照程序办理。

第三章登记办理第七条收发员拆封和签收公文、信件后,要及时附上“**局收文处理笺”,并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第八条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流转,以防丢失。

第四章传批传阅第九条公文的传批、传阅原则上按照班子成员的排序依次呈送。

传批件由后往前呈批,传阅件由前往后送阅。

第十条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领导和承办科室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即呈送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科室阅办。

公文流转制度(经典版)

公文流转制度(经典版)

公文流转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及集团总部下发的各类文件的流转工作,加强文件管理和信息传递,特制定此公文流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集团总部相关文件的流转审批。

二、文件流转责任:1.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公司内部及集团总部下发的各类文件的流转工作,并确保流转程序的规范和高效。

三、文件上报与审批:1.上报集团总部的各类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

2.各类文件在上报前必须经由行政人事部批转,方可分送至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流转和审批。

四、文件发送与归档:1.经过规定程序流转审批后,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外发送各类文件,并妥善归档备查。

五、文件保密与传阅:1.为保护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文件流转过程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他人不得擅自传阅,防止文件丢失或泄密。

2.所有涉及敏感信息的文件必须按照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进行处理和传递。

六、阅办时限:1.各部门对阅办完毕的文件应及时签字并注明日期及时间,原则上每个部门的批文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办,应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并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

七、异常情况处理:1.对于有争议或需要重新审议的文件,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讨论,以达成一致意见。

2.若发现文件内容错误或不合规的情况,相关部门应立即向行政人事部汇报,行政人事部会及时调整流转程序。

八、责任追究:1.对于因违反本制度导致的文件流转错误或延误,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九、制度修订:1.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十、生效时间:1.本制度自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文件流转】文件流转管理规定

【文件流转】文件流转管理规定

文件流转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日常文件流转程序,确保办文工作准确、高效、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一)日常文件范围:包括需提交公司审阅、签批的文件处理签、付款审批单、变更单、用章申请单、招标申报单、验收书等日常工作表单及签报文件(费用报销单除外)。

(二)文件流转原则:为保证文件流转的及时性,按“谁发起,谁负责”的原则,发起部门或个人需对文件流转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催办。

二、文件对接人工作职责(一)公司设置行政秘书,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兼职文秘,名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文秘人员职责分工公司行政秘书,办理总经理的各类文件流转事务;各部门兼职文秘,办理本部门的相关文件流转事务。

三、文件格式要求(一)发起的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本面单,如属正式公文,必须符合《公司公文编制标准》。

(二)文件必须行文流畅、简洁,流转过程中不得擅自涂改。

(三)文件必须完整。

相关过程文件作为附件一律用提示贴予以标注,不得出现标有附件说明但所附文件有缺漏、有附件但未标注也未附、附件说明与所附附件名称不一致、附件说明标识不规范等情况。

需领导签批处使用SIGN HERE贴标明。

(四)密级文件的流转审批必须标注密级,使用保密信封,由有审阅权限人员进行流转审批。

四、文件办理要求(一)员工签署书面意见时,须工整书写,严禁字迹潦草难以辨认(包括签名字样),严禁只签署姓名而无任何意见。

(二)部门向公司提交的文件,须经部门负责人对内容进行审核、修改、把关,部门负责人对所报材料负全部责任。

(三)文件流转审批必须遵循层级管理的原则,需要按照管理层级逐层上报,在非重特大或紧急的情况原则上不得越级报批。

五、文件办理时限要求(一)个人办结待办文件时长应≤48小时(按工作日计,从文件抵达个人待办时间起算,急件必须当日完成)。

(二)部门办结某一流转阶段文件时长一般要求≤48小时,特殊情况下原则上应≤120小时(按工作日计,从文件抵达部门人员时间起算)。

机关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机关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机关公文流转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程序,提高办文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主要包括收文环节(签收、登记、初审)、拟办、承办、传阅、督办(催办)等。

二、收文环节(一)签收。

坚持“一个口子”接收原则,对报送省局和办公室的一切来文来电,统一由办公室接收,其他处室原则上不得直接接收;各处室接收的公文应当及时转交办公室。

办公室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

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办公室对经初审符合规定的公文,加盖收文印章、标注文件编号、注明签收时间,即贴《XX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阅办单》,呈送分管公文批办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及时阅批。

三、公文拟办(四)拟办。

分管公文批办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依据来文所涉及的工作范围、特点,并结合新工作、新要求,拟定承办处室(单位)和配合处室(单位)。

必要时,与相关业务处室或分管局领导协调沟通后,填写拟办意见。

(五)签阅。

机要收发员依据办公室副主任签批意见,第一时间将公文报送有关局领导签(阅)批,遇有多名领导签阅批的,按照规定程序呈批。

如遇领导外出、培训等,可电话或信息报批(机要收发员须在该公文中注明意见和回复时间)。

(六)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

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七)分送。

办公室机要收发员根据公文拟办、领导签批意见,第一时间通知公文承办处室(单位)内勤人员领取公文,交待相关事项。

公文流转制度制度规范工作范文用文档

公文流转制度制度规范工作范文用文档

公文流转制度制度规范工作范文用文档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公文流转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公文流转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文效率,加快公文流转,推动工作进程。

特制定中心公文流转制度。

主要包括收文处理流转制度、发文处理流转制度。

公文流转原则是:科室部门负责制,谁业务谁处理,重点工作办公室把关。

(一)收文办理(13个环节)凡上级、同级来文和下级请示、报告,一律为收文。

1. 签收(1)局办公室或上级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注意核对、清点,签收登记,急件应注明签收具体时间。

(2)中心邮箱的邮件要及时下载、存储、打印非密级公文。

严禁截流文件,不送领导。

2. 登记。

按“收文登记簿”上的要求逐项做好公文的分类登记工作,包括:来文机关、收文时间、字号、标题、缓急程度、密级、份数等。

3. 阅文。

对每一份公文,均应认真阅读,了解内容,弄清需要办理的事项。

4. 拟办。

附上收文或请示、报告处理笺,按处理笺上的项目逐一填写,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在拟办意见栏内简要说明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5. 呈办。

送办公室分管领导,如分管领导不在,可直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

与公文相关的文件、资料一并呈送。

6. 转办。

将领导实质性批示登记以后,需转科室及部门的应及时通知受文科室及部门来人取件,涉及多个科室的要复印,分别通知,并请取件人在原件或登记簿上签字。

7. 催办。

领导批示转出后,要及时与科室部门取得联系,进行催办,掌握办理进程,按时限期办理结果报批示领导。

8. 协办。

涉及科室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办公室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协调工作,督促科室部门按领导批示认真落实,或提出处理意见送领导审定。

9. 发文。

如需发文相关部门代拟文稿,交办公室审核进入发文程序。

10. 回复。

科室办结后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重要文件的办结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向作批示的领导报告。

一般性文件回复由受理科室部门直接回复,请示办结后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报文单位作出回复。

办公室工作流转管理制度

办公室工作流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三条办公室工作流转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四条工作任务接收1.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配给办公室工作人员。

2. 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工作任务后,应立即确认任务内容、要求和完成时限。

3. 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工作任务有疑问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咨询。

第五条工作任务执行1. 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2. 按计划执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3.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六条工作任务汇报1.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成果。

2. 部门负责人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3.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经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归档保存。

第七条工作任务总结1. 每月底,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本月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形成《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

2.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给公司领导。

3. 公司领导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工作交接第八条工作交接范围1. 办公室工作人员因离职、调岗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需进行工作交接。

2. 新员工入职时,需进行工作交接。

第九条工作交接程序1. 离职或调岗的办公室工作人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交接申请。

2. 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交接申请,安排新员工或指定专人进行工作交接。

3. 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资料、设备使用等。

4. 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交接内容的完整性。

第四章工作记录与档案管理第十条工作记录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工作过程,包括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完成情况等。

(完整版)公文流转制度

(完整版)公文流转制度

公文流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文办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本质情况,特拟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行家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拥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目标、政策,推行行政措施,指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部署工作,报起诉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办公室是公文流转的管理机构,主管对上级、同级来文和内部各科室、下级文件的公文办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流转必定做到及时、正确、完满。

公文由办公室设专人一致收发、分办、传达、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二章公文流转内容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公文流转,主要包括:1.收文办理,包括上级、同级来文和下级请示、报告等。

2.发文办理,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同级部门等外部机构报送的文件、局内部发送文件以及节假日通知安排等。

第三章收文办理第六条上级、同级来文和内部各科室、下级请示、报告,按以下程序办理:1.签收( 1)在共同办公系统及时签收、保留、打印非密级公文。

( 2)在机要局或邮局的送件单上签字,注意核对、清点,急件应注明签收详尽时间。

2.阅文。

认真阅读每一份公文,认识内容,弄清需要办理的事项。

3.拟办。

在收文上附上文件阅办单,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出拟办建议。

4.呈办。

将文件送局长室各相关局长批阅。

5.登记。

(1)对文件进行编号,并在收文登记簿上做好公文的登记工作,经费类和非经费类公文需要分别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序次号、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文号、来文日期、文件标题、拟办建议等。

(2)在共同办公系统“待做事项”中,找到相关事项,填写拟办建议、提请相关责任人批阅办理。

6.转办。

将领导本质性批阅登记今后,将公文送至相关受文科室,并请收件人在收文登记薄上签字。

7.归档。

收文件办结后受文科室将公文送办公室汇编和保留备查,原件注明办结后分类归档,并在收文登记薄上进行标记。

8.绝密件和特提、特急件的办理。

绝密件收文后及时登记;由办公室主任用专用文件夹呈送单位主要负责人阅,不得擅自扩大阅文范围;送阅文件后,须马上存放保险柜,并作好登记;在规准时限内清退回发文单位,所有清退文件须经过机要渠道传达,并保留依据。

公文流转落实管理规定(3篇)

公文流转落实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流转程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确保公文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文,包括发文、收文、请示、报告、函等。

第三条公文流转落实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三)高效快捷,确保时效;(四)保密安全,严格保密。

第二章公文起草与审核第四条公文起草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公文内容应准确、简洁、明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公文格式规范;(三)公文起草人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五条公文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部门负责人对公文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二)办公室对公文格式、用语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范;(三)单位负责人对公文进行最终审核,签署意见。

第三章公文收发与登记第六条公文收发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文应按照公文种类、紧急程度、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二)收文后应及时登记,包括收文时间、文号、标题、发送单位、接收单位、承办人等信息;(三)收文登记后,应及时将公文送交相关部门或承办人。

第七条公文登记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登记内容应完整、准确、规范;(二)登记后应按照公文类别、紧急程度等进行分类归档;(三)登记人员应定期检查、整理登记档案。

第四章公文承办与办理第八条公文承办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承办人应认真阅读公文,明确办理要求;(二)承办人应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办理意见或措施;(三)承办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文办理任务。

第九条公文办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承办人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办理意见或措施;(二)部门负责人对办理意见或措施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办公室对办理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办理报告;(四)单位负责人对办理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第五章公文归档与销毁第十条公文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公文应完整、准确、规范;(二)归档公文应按照公文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归档公文应定期进行整理、鉴定。

某某单位公文流转工作制度

某某单位公文流转工作制度

某某单位公文流转工作制度为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我局公文处理、流转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市县政府公文处理规则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文是指在职能行使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使职能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二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条公文流转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完整。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来文由办公室收发人员签收登记,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阅批,并视来文内容第一时间通过“赣政通”发送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纸质稿同步分送。

对传阅的公文,按照批办意见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传阅。

第五条为防止文件在传阅流转中遗失,并准确把握文件当前所在的位置,文件统一在办公协同系统中登记流转,办公室流转人员要对所有的文件(阅件和办件)要逐一进行登记,实时跟踪动态,以便查找。

第六条各领导传阅文件要及时,每位传阅人员传阅时间原则上为1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流转人员要电话通知相关领导及时处理文件,如拟传阅文件超过1个工作日的,流转人员按顺序依次流转下一位领导。

需要办理的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办结后及时将文件及办理情况交还办公室收发人员进行归档。

第七条密级文件只能通过原件进行传阅。

传阅人员要按规定妥善保管。

必须做到密级文件不在股室(单位)和个人手中过夜。

如文件涉及有关股室(单位)的,该股室(单位)先阅读。

密级文件一般不得复印,如要复印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复印的密件亦按原件同样规定保管。

第八条承办股室(单位)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根据领导批办意见,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倭,并主动与办公室沟通对接动态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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