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下半年武汉理工大申请毕业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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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公示

武汉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公示

201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共1108人)材料学院(共96人)张仕钧黄绍专李雪萍蔡建华邹朝勇欧刚刘娟谷红宇李娜何朋华斌郭鹏付良威易文娟滕洁吴娟吴坤梅军鹏缪花明董霏李鑫刘海瑞成驰张梦吴灿任凯旋石秀娟胡成龙李春燕侯静平财明刘升升姚子文刘珊陈有恒吕子玉刘星赵子强马洪坤石磊张岚房明慧吕向荣周琪董京杜陶灿王登科王仪宇张琴琴资奖根刘洁谭连香付帆郑云杨德林蒋芳石国强吴优胡小龙潘剡胡雪彦朱毅文艺洪莉邓钦沂杨珊张志强王金城万静程立金王江水余星星林彦霞李佳琪柯文轩肖亚李彬刘莹李翠徐丽叶魏田陆恒白炼赵鹏楼锦谢芬洪锦锋范玮纬何欣陈志芳杨阳李小兵罗统钊张鹏超蒋亚楠徐浩然交通学院(共81人)张同壮沈航黄涛陈小丽周萌萌林珊王旭石冬花周琴吴文燕杨婷婷张伟刘倩胡金海杨名超王琛朱黎胡会星柳林刘洋韦良明冉晴肖霞毛闽留彭群洁黄光耀李威李梦越谢婧程凌子唐清吴萌苏怡然余俊熊刚谌伟吴铭浩傅何琪方田李加陈龙宋利飞雷建雄李细超吴谈柯文汇梅逸飞李明峻严芳刘菁鶄梅志盛沛沈赟谢慧林朱芳艳周素素卢其进陈晴金梦菊罗良潘宏鹏王志刚韩晓龙齐奎利李端洋吴雄祥韩鹏梁昌柴威吴晓东张南陈思宋俊杰蒋成陶澄臻黎昌军唐广宁杨莼孙凌鹏陈雷强崔洋管理学院(共62人)万静静王琳李丽君张超解佳龙李文周刘芹俞元武柳海梅赵贤利杨月芸罗夏妍周倩胡达况秋平蔡晨刘子珺谭娟娟韩雪刘洋张琴王改玲张杰尤莉陈亚周青刘晶周石雨黄琪邱文涛戴婷婷李程思朱丰韩芳杨晓晨杨洁童华丽林伟伟陈洁邱莹王子轩蒋勇胡琪李丽金萍涂璐李芸刘慜龙丽洁余丹丹周璐杨静李彩霞张晓楠刘小庆邵凯徐新徐留生丁莹余胜择谌祉樾林嘉兴机电学院(共103人)李莹郑庭丁大章吴云涛张明黄俊朱海星钱大鹏张志强应志平宋代立屈峰刘树良张林林梁奎夏沙谢思鄢光曦彭望杜百岗甘胜涛郭友超姚守振陈健王康宁汤杰胡佳周刚李滔陈浩王冠王辉李栓柱潘阳芬占瞻张倩赵明明缪赟晨余文念钮嘉颖贾路尧戴娜娜侯崇凌陈伟喻维晏贤梁方一方翟利姚春晓左琪欧阳梅生董文裕李妍计琴王田田王俊黄欣赵婷毛伟玲叶婷陈成张丽丽陈超祝牡丹程昊周翠翠黄菊万沙罗曼龚梦婷孟浩飞韩明陈浩何琴吴红伟潘向学刘超颖曹改芳李小尹胡叶广乐胜年赵瑶月吴艳容田蜜王芳郭醒陈钎李沨程颖房海宁毛晨轩徐亮陈寅刘雷刘柱谈小龙毛凯敏孔令超王昊光叶术广任才王国文周冬能动学院(共59人)孙杰张童张紫东于学宽刘辉乔泽超王振光王丙祥陈宁宁辛小辰刘光周苏夏崔俭元于大疆李春强张小利杨成张国华郭康曾叙王庆蕊杨超郭文韬肖伟陈德勇杨龙肖小勇夏雪宝周利军王朝马明轩柴亚李康康周金山韩丹刘万星周伟张萌萌管聪张弛王哲月陈松李心婷熊静钟柳成杨丹廖思溶彭光涛周吉文阮先军张超丁龙郭峰杨静岳文婷温向阳张志鹏戴燕胡骅土建学院(共41人)吴志强梁庆学胡美孙希杨晓玲李维维杨凌燕张齐张远进陈琳琳王娇李志香庄丽任路江世杰王榕柴同志闫凤丽杨辰张珍朱贺振李博夫戚建军王树群王芳郑弦何晨琛黄磊王绪峰刘嘉倩邓靖妮赵殷英赵丹单乔刘畅高洁李婉琳黄佳秋胡洁陈晓庆何艾狄汽车学院(共61人)何亚军杨超峰杨洋郑丽许仍禄马祖龙李元娇余畏熊迪方志超娄须宽刘艳蕾方娜胡雅倩秦博吴敏超覃欢欢向飞汪明黄娟刘庄陈星锻炼郑璇彭旭平田小锋李能武李林邢研刘婷陈旭丹龙洋洋姚静黄秋瑾吕辰代群蔡静刘峰宇朱砂贾光欣袁涌李成张阳侯鹏伟陈娟高云彭超雷帅李章叶冰清余曦彭意涛李冲王计广胡弦刘少华范文王翠丁欣邢号彬陈志雷资环学院(共40人)刘文博许念徐晓茵雷沛周文琪刘敏陶婧李婷齐超李文王世泽马俊荣袁凌云张峰李静贾雨孙笑玉吴迎霞周璐张欢李俊英马加名谢芳婷李晓萌杨青张庆军金俊勋张丹萍李珍珍曾李明李向益舒伟王丽丽王鲲鹏孙成春张雪莹李茜茜范重阳李姗姗周寅信息学院(共112人)沈增帧陈建龙蓝红曼高健管行王良藩李明超石绍福王建陈华贵张瑞王子明王卓唐智浩朱仕勇杨盛华秦立涛苏艳群郭楚刘阳熊喆李欣魏波冯佳佳高巍吴雪松尹杨田劲宋霞马婷张红叶双张艳玲戴鹏军沈艳芳陶从英孙亚霞陈甜王萌李卓妮余伟汪玲章莎黎广谢冬梅梁进蒋雯李文晶郭玲玲夏芬武静雯孟伟刘娟邵真芦莎王涛盛鹏飞郑东升叶贞周玉兰童嘉新石光荣东杜锋鲜映霞向晓静黄凡栗晶晶柳步荫陈旻任洁余鹤陈刚刘紫青胡娟沈金阳宋超马甜谢熙方清许梦平马瑞高珊张俊霞肖曼耿淑艳李博文付芳王磊万传开刘振郭龙周锦陈琦赵明洋徐华敏陈美月袁飞阁武乐平李成龙胡文静邱石黄新明徐志军录文静白雪姣吴从明陈诚张云超蔡夏婷沈霜晶冯览光计算机学院(共69人)何云龙史添郭宏丽余飞朱亮黄佳朱林郝红岩姚佳梅胡雪龙康培建王姣刘涛李冰魏哲范慧玲杨帆邓新旭于腾曹伟刚尹飞张壹柳炜张蓉蓉陶悠张晓燕张芳薛昆仑畅贝贝张庆吉孙建鹏尹龙高文仲吴萌萌马新颖孙文静邵江艳石小花王凌霄任志国张敏周玲飞秦亚男徐颖翟东禹赵斌杨迪冯莹莹刘洋陈斌刘志龙任晓菡刘委董婧江红歆郑飞童薇冯天文卢家雄田洋洋雷操亮张娟王超肖杰段天荟高嵩刘强王晶吴胜兰自动化学院(共61人)黄伟武艳辉王阳张琴陈红贺夏沈志刚袁玮汪露韩丰收校瑞珍张莉贺昌忠白雅伟罗海峰叶学顺罗咏张立成李龙秦思喻红涛黄文燕杨凯朱姜峰王艳丽程浩蔡佳楠江源远余文敏周飞焓王文苑卢磊张晶张菁李娇李磊吕佩叶玲利叶小兰刘畅刘江张雪杨娟张少博刘志强王子瑞燕如意李莎周智锋戴彦王龙龙余飞刘祯李进卢鹏升沙鹏江竑旭苏炳恩郑丽丽曾维亮朱晋航运学院(共27人)徐良科朱应友周立黄继伟陈辰谭亚田永辉李成建蔡学龙温曰鉴李国孙金朝杨会华刘佳仑张永郭新玉顾瞿飞王浪任亚磊宋博胡雪春姜丹范超杨灿灿周彩云赵素平吴力川文法学院(共23人)陆慧张娟娟余提张小敏邓磊张浩楚挺征陈婧马荣汪茜吕慧君王依川彭钰王新梅梁姝陈惟麟章诗颖程飞罗曼孙小元敖金娥廖明静韩文津理学院(共59人)刘沁武媚冯夏琛危丽娟马淑洁杨慧诗夏丽晶吴兴文朱雯娟孔刘林王神龙邵明盈于力群刘晓灵辛友盼陈晓新梅秋丽胡雪霜何英时亚丽冯瑞娟习华丽郑修段婷婷郭慧芳雷强陈梦苇鲁茜王琴姜鹏飞何姣邵静彭娟金秀丹李艳景邬海燕刘雅丽朱俊敏周龙李洋罗熹郑兴郭振平刘铭张雪梅臧玉婷黄小帆谢春芳甘瑛洁严津津余静陈丹刘丹黄红涛杨松林顾晨阳陈瑾谢明明程文龙经济学院(共50人)朱雪佳刘卓秦展妮赵玉洁胡洁帆侯无双卫晶晶覃章毅张耀琴沈艳陆星蕾汪飞宇卢静娜冯昕晏飞许萍朱立颖周冰清陈燕凤张海燕丛晶晶何苗武俐赵丹熊春霞赵娇云蒋聪叶之瑶叶文霞邢亚翠华磊何一知肖夏王莉蓝烨冯艺谢茜茜李静马明明覃岑蒋贤伟谌莉沈鑫孙丽婷郎雪萍吴意代乔敏孙晓赵思辰王殿尧艺术学院(共42人)杨奕潘雅露何文荻黄杰罗婷王仁君李浩张岩胡琦李扬徐艺曾翔庞建康陈旭东陈成玉陈承朱力孙莉代珊赵亮陈宇黄丽薇游欢郭靖潘兴张丹杨茜怡邹湛王佳李翠叶陈倩朱丹李佳杨筱瑶施维刘畅罗雯丁莉岳叶子黄俊王吉曼杨茂外语学院(共17人)徐谦谦喻梦向莹朱洁阮仁娟王倩谢芳玉吴沁羊毅骆姣吴敏高银徐冰伊盛倩胡迪常潇月李铁物流学院(共61人)熊华地李小阳唐远辉雷声张栋林熊昌军周汉华王健陈天沛刘成鑫罗丰鲁周鹏丁忍张捷美龚苏生张成凤杨珍冯飞翔姜雪王启行王博郭云飞吴邵强汤波张博韩文超袁晓丽吴蓉杨迪丁召岩刘海兰赵韦王勋丁惠芳李洁张倩王桂娜宋庆庆赵艳芳王巍张雨琴谢美婷王玉平魏梦娇张梦雅曾超柴少丹钱晨张剑金有鑫陈庆林素梅晏雪莲王允屈玲玲谢瑜娴黄子超宋成果吴涛蔡鹏聪李昕化工学院(共29人)赵小双郎永凯张金娥潘莹苏凤莉许贞沈红萍石珍胡玉珍郭亚丽杨晓波胡昌林周强周雯宋丽卢玉梅黄丹顾玲玲虎征宇蒲韵竹朱俊飞崔娟陈敏孙艳娟孔锐汪伟张晓花张稀雯李淼政治学院(共11人)孙宇陈鹏高云娇金晶方盼盼王露媛苗淼高琳金晶雷开锋谭蕊谷国教学院(共4人)王希茜徐艾袁媛孙倩。

毕业论文相关表格与排版格式

毕业论文相关表格与排版格式

毕业论文相关表格与排版格式下面是《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经2012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所附的毕业论文相关表格与写作格式,单独析出,便于大家下载。

经济学院2013年3月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3.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手册(人文社科类)4. 原创声明5.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6. 论文排版与书写格式示例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任务书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一)设计(论文)主要内容:(二)完成的主要任务及要求:(三)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四)必读参考文献: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系主任签名:年月日院长签名(章):年月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生姓名:导师姓名、职称:所属学院:专业班级:设计(论文)题目:年月日开题报告填写要求1.开题报告应根据教师下发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独立撰写。

2.开题报告内容填写后,应及时打印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3.“设计的目的及意义”至少800汉字,“基本内容和技术方案”至少400汉字。

进度安排应尽可能详细。

4.指导教师意见:学生的调研是否充分?基本内容和技术方案是否已明确?是否已经具备开始设计(论文)的条件?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是否同意进入设计(论文)阶段?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手册(人文社科类)学生姓名:导师姓名、职称:所属学院:专业班级:设计(论文)题目:年月日目录1.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表2.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3.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评阅教师评分表4.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表5.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精选文档】[管理资料]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精选文档】[管理资料]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五章指导教师职责第十六条指导教师负责对其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过程管理,主要内容为:(一)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及时下发给学生。

任务书中需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进度要求、参考文献等,并应提出明确的技术标准和量化要求,包括工作计划或进度、外文资料翻译、论文字数、图纸及技术指标等;(二)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标准;(三)指导学生分析资料、发现和提出问题;(四)审定学生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指导研究方法;(五)解答疑难问题;(六)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报告(论文);(七)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生不得少于1个课时;(八)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按要求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评阅与答辩审查;(九)推荐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和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第十七条学院(系)负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指导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教学事故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校给予指导教师警告、记过处分。

第六章学生的义务和责任第十九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应做到:(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认真、严肃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设计(研究)工作进展;(三)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或因病不能做到的,要事先向指导教师和学院(系)请假;(四)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关闭电源、水源;(五)按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认真撰写设计说明书(论文),按时提交给指导教师。

第二十条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总时数三分之一的,指导教师有权中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为武汉理工大学的新生,必须持武汉理工大学入学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学。

情节恶劣者,将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新生进行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和学校医院证明,短期治疗(不超过一年)可以达到健康标准者,经本人申请,由学院报学生工作部(处),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1.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离校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自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半个月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一届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报告,并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和学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手续与当年新生相同。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实行二学期制,每学年分秋季、春季二个学期。

已取得学籍的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每学期注册一次。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缴齐本学年专业学费后方予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暂缓注册。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2012届春季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安排表

2012届春季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安排表
机械系
9
172
181
玉泉
工学部
23
材料系
1
103
104
玉泉
工学部
24
能源系
3
97
100
玉泉
工学部
25
化工系6131来自137玉泉工学部
26
高分子系
1
50
51
玉泉
工学部
27
生仪学院
3
74
77
玉泉
信息学部
28
计算机学院
30
280
310
玉泉
信息学部
29
光电系
2
84
86
玉泉
信息学部
30
信电系
2
145
147
玉泉
信息学部
14
农学院
8
120
128
紫金港
农生环学部
15
动科学院
7
21
28
紫金港
农生环学部
16
医学院
21
197
218
华家池/紫金港
医学部
17
药学院
7
44
51
紫金港
医学部
18
建工学院
9
160
169
紫金港
工学部
19
海洋系
0
1
1
紫金港
工学部
20
航空航天学院
1
21
22
玉泉
工学部
21
电气学院
11
215
226
玉泉
工学部
22
5
0
5
玉泉
理学部

武汉理工大学章程

武汉理工大学章程

武汉理工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序言武汉理工大学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5月27日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是教育部主管的全国重点大学。

武汉工业大学起源于194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历经调整、合并等演进和发展,1985年更名为武汉工业大学。

1978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大学,1996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1998年由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主管划转为教育部主管。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起源于1946年的国立海事职业学校,历经调整、合并等演进和发展,1993年更名为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是原交通部主管的大学。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起源于1958年的武汉工学院,历经调整、合并等演进和发展,1995年更名为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是原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主管的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保障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章程。

第二条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职能的根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由中央人民政府举办,中央人民政府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督,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保障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高等教育事业单位法人,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主要职能,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依法接受中央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领导、管理、监督与考核,履行办学职责。

第五条学校中文名称为武汉理工大学,英文名称为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中文缩写:武汉理工,英文缩写:WUT;学校网址为:。

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武汉理工大学毕业手续流程以及辅导员评测

武汉理工大学毕业手续流程以及辅导员评测

二、毕业生离校时间节点
学生可通过网站链接或“武汉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号登录 “智慧理工大毕业生离校系统”,登录后查看本人离校涉及 到的业务单元、办理提示和办理结果。今年除“退宿”业务 无法实现网上数据同步外其他业务均可实现,针对退宿业务 在系统内可下载《退宿单》按往年形式办理退宿加盖物业公 司公章,由学院学工口确认。
由于今年是第一次实行网上办理,部分业务可能出现数据 传递延时情况无法满足迅速办理迅速离校的学生的需求,故 今年会同时将往年《毕业离校程序表》下发,供学生紧急情 况提交时如提示请检查一下带红框题目的答案再提交哦,请检查 问卷是否全部作答后再次提交
2、问卷提交后不可修改,请确认无误后提交
02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一、毕业生离校时间节点
6、毕业典礼时间:6月16日 7、发放毕业证:6月18日上午 8、回收毕业生离校程序表时间:2019.6.18 10、毕业离校时间:6月19日至20日
01
辅导员满意度测评
•一、如何何登入系统?
•输入网址/app-center/index.html •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为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登录系统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牢记新 密码
•二、如何修改密码?
•登陆成功后,在智慧学工首页点击用户名,可以修改当前登录用 户密码
•三、如何进入问卷调查?
• 智慧学工系统下,有多个应用,选择问卷调查,点击进入
•四、如何填写问卷
•第一步:进问卷调查后,可以查看最新问卷和已答问卷
•四、如何填写问卷
•第二步:在最新问卷中选择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问卷 ,点击进入问卷
①请先选择您要评价的辅导员 ②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后完成
•六、注意事项

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方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凡我校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第二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三、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普通本科毕业生,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按规定准予毕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符合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四、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评定对象为每届本科毕业生。

各学院按学士学位的授予标准对本科毕业生逐个进行审核,并提出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后汇总,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五、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1.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者;2.毕业当年未获得毕业证书者;3.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受处分后的修业期间达到学校规定条件者除外);4.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

六、未取得学士学位的结业生,在有效修业期间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其在毕业当年向学校提出授予学位的申请一次。

经教务处组织考核后,提请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七、学生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在解除留校察看后,符合下列条件,毕业当年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毕业当年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在受处分后的修业期间获得校“优秀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者;(2)受处分后,在校期间,在大学生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奖和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者;(3)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奖励者。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个条件,毕业当年可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1)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好,每学期综合测评均在班级前5名。

武汉理工大学2012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人数统计表

武汉理工大学2012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人数统计表
149
金融学
138
工业工程
70
经济学
6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95
艺术与设计学院(317)
动画
51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348
工业设计
143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513)
轮机工程
272
艺术设计
99
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
182
艺术设计学
24
油气储运工程
59
外国语学院(195)
法语
55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454)
给水排水工程
武汉理工大学2012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人数统计表
学院
专业名称
毕业生数
学院
专业名称
毕业生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15)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7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45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15
材料化学
70
软件工程
139
材料科学与工程
145
材料物理
66
自动化学院(46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91
复合材料与工程
64
管理学院(621)
财务管理
79
工程力学
71
工商管理
119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105
会计学
115
生物技术
59
劳动与社会保障
42
统计学
70
人力资源管理
72
信息与计算科学ຫໍສະໝຸດ 93市场营销54应用化学
7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40
经济学院(355)
电子商务
61
机电工程学院(721)

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保送研究生名单(学校公示版)

武汉理工大学2012年保送研究生名单(学校公示版)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示名单 武汉理工大学推荐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示名单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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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 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武汉理工大学 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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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所在 学院 学 号 专 业 姓 名 年 月 班级 性别 毕业 时间 年 月
身份 入校 证号 时间 学籍异动情况(如果“有” ,需 注明异动时间、异动类型等) 在校期 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 间学业 及处分 是否受过留校察看处分 (是/否) 情况 学位授予申请;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 申请授予 学士学位。
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章) : (学院公章) 年 备注:
填表说明: 1. 此表一式二份,第 1-7 行由学生自己填写,要求填写准确,不得涂改,不得有空格出现,学 院及专业名称不允许使用简称。 2. 学生表中所填的内容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 3. 《申请表》一份留存学院,另一份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Cet4 成绩 (最高)
参加考试 时间
年版本)及本人学业情况,特向学校
学位申请人签名(手写) : 年 学院审核情况: 学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 属实 不属实(如有内容不属实,请在以下空白处填写更正内容) 月 是否同意授予该生学士学位: 同意 不同意 月 日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
毕业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了做好201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时间
2012年下半年我省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毕业生网上申报
(1)考生网上注册时间:11月26日~12月4日
(2)信息确认时间:12月4日~12月6日
2、毕业证网上审核、验印时间:12月7日~12月31日。

二、办证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网上办理管理办法(试行)》(鄂自考【2011】22号)规定,认真做好网上办理毕业证的工作。

2、办证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
(2)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包括实践课程);
(4)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及准考证号;
(5)更换姓名的考生,必须以准考证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独立本科段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必须有经省自考办计划科签审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有加试课程的,须附上加试课程试卷并且已申报了加试课程成绩;
(7)经省考试院自考毕业办证系统打印的《毕业生申请表》一份(学生必须签字)。

3、上交时间
有毕业生的相关学院,将所有办证材料按毕业生名册(省考试院毕业办证系统打印)的顺序,每20件为一组于12月7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关于2011年下半年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下半年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7.毕业注册请登陆:www.
学校自考办联系电话:027-87156750
地址:武汉理工大学东院第五教学楼三楼
联系人:骆老师 王老师
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
2011年12月11日
1.所有课程合格(包括实践环节成绩)的考生均能申请办理毕业证(必须缴清全部学费)。如对自己成绩不清楚的考生可以在/上查询,有异议的请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登记核查。
2.每个考生凭准考证号最多能注册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死,该考生不能再注册,希望考生在注册时仔细阅读毕业证办理工作程序并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如果考生所填写的姓名与进校时注册姓名不符,系统将不予该生注册,请及时带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来学校自考办更改)。仔细核对无误后可以点击确认键。一旦确认,注册信息则无法更改,考生要慎重、仔细填写。
关于2011年Leabharlann 半年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以及考生:
根据湖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安排,湖北省自学考试2011年下半年毕业证书的办理即将开始网上登记注册,注册系统于201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开通使用。为做好我校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及相关人员仔细阅读。
5.学校自考办办理确认手续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2月3日。请已在网上申请毕业注册成功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到学校自考办办理确认手续,凡不办理确认手续的不能办理毕业证书。
6.办理毕业证书需带以下材料:所有课程合格证和及格试卷以及相关转免考材料、照片(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照2张)以及照片电子件(名字和身份证号做文件名)、身份证复印件3张、准考证原件。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必须持有湖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计划科审验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请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计划科审验)。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05•【字号】鄂学位[2012]6号•【施行日期】2012.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各学位授予单位:学士学位是三级学位中最基础的学位,在中国学位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但在新的时期下,学士学位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提高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和加强学士学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士学位管理职能各级学位管理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管理。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要建立健全独立设置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其他高校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可挂靠在高校教务处。

研究生和普通本科(含来华留学生)、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网络、夜大、电大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等教育”))的学位授予工作可以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别委托给研究生院(部、处)、教务部(处)审核。

成人高等教育规模大,且有专门管理机构的高校可委托给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学院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士学位审核。

各级学位的授予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统一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

二、严格规范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3号)的授权,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87〕学位字016号)规定的条件,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负责对本省区域内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审批。

关于2012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关于2012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关于2012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核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8号《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顺利完成,现就今年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及日程做如下安排:一、毕业条件(一)2012届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相应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教育选修课(公选课)达到培养计划规定学分;(二)2011届因课程不合格的结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补考后达到毕业要求,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三)因当兵入伍办理保留学籍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修完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达到毕业要求。

二、审核程序及要求(一)4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要对未进行学历图像校对的毕业生进行清查,督促其登陆全国高等教育信息网(网址:/ )完成“学历图像校对”。

校对时要先注册学信网帐号,请务必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注册,并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常用邮箱)和密码,以后查询学历要用。

然后登陆学信网,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图像校对,核对本人照片和学籍信息,主要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专业、学制、层次、院校(九江学院)等个人信息(分院和班级有误,不会影响学历注册)。

信息无误的校对完毕后点击“正确”;信息有误或照片不是本人的请及时与本院教务科负责老师联系。

教务科先核实,确有问题,报学籍科处理。

(注:如果提示无法注册,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学信网客服联系。

)未按时校对者,将导致学历信息不能即时电子注册,由学生本人承担后果。

(二)4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通知毕业生登陆校园网正方教务系统(网址为:http://z )核查本人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

(三)各二级学院要尽早开展毕业资格审查工作,5月18日前,二级学院完成对学生毕(结)业结论进行认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不合格者,在答辩结束3个工作日内另行上报)。

对于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结业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维护中“电子注册号”列标注“结业”(初始状态都为毕业);全部标注完毕(结)业后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全部毕结业数据做成《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并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序;对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另填报《九江学院2012届不予毕业学生汇总表》(附件3),并注明不能正常毕业原因(包括不及格课程和差公选课学分统计),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序;分班级统计并填写《九江学院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计表》(附件5),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聘请函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聘请函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聘请函
尊敬的专家:
为了提高我校学位论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我校决定对2011-2012年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答辩进行抽查。

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通讯评议阶段,特聘请您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讯评议专家,现将有关论文材料送给您,敬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评议。

我校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采用“双盲”评审办法,提交给您的论文删掉了反映作者和导师的有关信息。

请您根据学位论文和《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评价表》的指标进行评审。

您评审的结果将作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专家评审组复评的重要依据。

因此,请您评审完后于月日前将返回《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人评价表》寄给我们。

感谢您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支持!
联系地址:大学学位办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
联系人:学位管理科
武汉理工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1年月日
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论文送审前,持此函到校学位办登记、盖章。

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

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

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执行教育部批准公布的学科和专业名称。

笫二条学位授予事项的审定权属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二章学位授予要求第三条学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等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已经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各项要求且经审核准予毕业;(二)毕业时课程平均绩点分大于等于70分(校级公选课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综合素质学分及创新创业学分成绩不计入计算范围);(三)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一)毕业时课程平均绩点分小于70分(校级公选课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综合素质学分及创新创业学分成绩不计入计算范围);(二)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三)法律、法规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满足第三条第(二)项要求,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一)毕业时或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入学资格(入学资格由学院进行复核);(二)外语成绩优秀;(三)毕业前参加A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B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学科竞赛的分层分类按照《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参加团体竞赛获奖的应为获奖证书排名前三者;或因其它方面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四)毕业离校后一年内,通过返校重修部分课程,达到课程平均绩点分大于等于70分的条件,计算方法同第三条第(二)项。

第六条第五条第(二)项所指外语成绩优秀,是指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本科阶段修学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CET-4达到600分及以上、或CET-6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生参加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CET-6达600分及以上,或毕业时或毕业后一年内取得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学其它语种的参照执行;(二)毕业前网考托福(TOEF1IBT)笔试成绩72分(总分120)及以上;(三)毕业前雅思(IE1TS)笔试成绩6.0分(总分9.0)及以上;(四)毕业前纸质托福(TOEF1Paper-basedTEST)笔试成绩520分(总分677)及以上。

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
专业
姓名
学号
填表日期 2012 年5 月21 日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印制
填表说明
1.毕业生必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黑色水性钢笔,笔记要清楚工整。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

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情况,亦应写“无”。

3.“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自入小学时起,依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

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4.“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和爱人、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5.“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情况。

6.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7.如有其它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另纸附上。

关于开展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稿)》、《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申请的试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原则1、毕业和学位申请:在校学习已满3年的四年制本科生,以及在校学习已满4年的五年制本科生(含超过五年的长学制学生的本科段),根据本人德、智、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预计本学期结束时能达到学校本科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生本人自愿进行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

2、结业申请:在校学习已满4(5)年的四(五)年制本科生,根据本人德、智、体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预计本学期结束时能达到我校本科生结业条件但未达毕业要求者,可提出结业申请。

3、在校学习已满4(5)年的四(五)年制本科生,凡未按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毕(结)业申请者,视同自动放弃本年度的本科毕(结)业审核资格,顺延至下一年度再作相应申请,并须于2012年6月底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至所在学院(部)办理延长学年手续(不含学习年限已满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和方法1、申请毕业和学位:由学生本人填写《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下称《申请表》),请务必用黑色水笔填写,由实习组组长收齐后统一邮寄或送至班主任处,请于2012年3月26日前交齐,由班主任交至各年级主任处(申请表内毕业要求总学分可以从教学手册查询,已修学分和待修学分可暂不填写)。

个人申请理由一栏可填写清楚自己的学分和绩点是否符合毕业和学位申请要求,以及需要延长学年或者直接拿毕业证,不申请学位证等要求。

提交申请前,学生本人须仔细阅读《苏州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申请的试行规定》(见附件2),并请特别注意《申请表》内相关项目的含义:若“是否申请毕业”、“是否同时申请学位”均填写“是”者,意指:学生本人希望同时通过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即毕业离校;若经审核不符合毕业或学位授予之任一条件,则顺延至下一年重新提交相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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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
毕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
根据湖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安排,湖北省自学考试2012年上半年毕业证书的办理实行网上登记注册,注册系统于2012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开通使用。

为做好我院助学班毕业证书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课程合格(包括实践环节成绩)的05--09级(以自考本科准号证号为准)考生均能申请办理毕业证(必须缴清全部学费)。

如对自己成绩不清楚的考生可以在/上查询。

2.每个考生凭准考证号最多能注册3次,超过3次系统将自动锁死,该考生不能再注册,希望考生在注册时仔细阅读毕业证办理工作程序并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如果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有误,系统将不予该生注册,请考生及时带上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去主考院校自考办更改)。

仔细核对无误后可以点击确认键。

一旦确认,注册信息则无法更改,考生要慎重、仔细填写。

3.考生在确认注册后必须打印一份注册单,考生亲笔签名,记住自己的注册序号。

4、请大家提醒毕业生正确填写所学专业的全称,学历层次是独立本科段,不是本科。

5、请大家在11月29日(截止日期)将以下资料装袋交到继教院(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姓名、准考证号和本科专业):
⑴准考证原件(丢失了赶紧补办!湖北省教育考试院,6楼考务科办理换证。

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站名蔡家嘴省博物馆前面一站)
⑵考生亲笔签名的注册单(注意注册单的时间啊!以前申请的不能用!);
⑶身份证复印件3张。

其它资料:
⑴毕业生汇总表(电子档,电话必填啊!有事好联系);
⑵近期蓝底2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专业、准考证号),按照电子表格的顺序虚贴在A4纸上,下面注明姓名、专业、准考证号);
⑶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和名字命名)
资料给相应老师即可(我/黄老师)
重要提示:
1、如有想申请学士学位但又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建议暂缓申请毕业证。

2、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同时上交与毕业证书同底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系部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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