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成果简介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3)
印江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3年)编制时间:2023年5月目录一、概述 (1)(一)编制背景、目的及意义 (1)(二)编制依据 (1)(三)编制原则 (2)(四)合规性分析 (2)二、基本情况 (3)(一)印江县概况 (3)(二)成片开发的位置、范围、面积 (5)(三)成片开发拟征收区域土地权属情况 (6)(四)成片开发拟征收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7)(五)基础设施条件 (8)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及公益性分析 (9)(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9)(二)主要用途、实现功能 (9)(三)公益性用地占比 (11)四、实施计划 (12)(一)建设项目情况 (12)(二)开发时序及年度实施计划........................................ 13五、节约集约用地措施 (13)(一)坚持底线思维,减少占用耕地 (13)(二)有效落实规划,盘活存量用地 (14)(三)加强供地计划调节,健全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14)(四)优化产业用地,提高土地经济效益 (14)(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集约用地意识 (14)六、成片开发效益评价 (15)(一)经济效益评价 (15)(二)社会效益评价 (15)(三)生态效益评价 (15)七、公众参与情况 (16)八、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16)I1一、概述(一)编制背景、目的及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5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288号)有关精神,我县按要求组织编制了《印江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通过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合理划定近期土地征收报批范围,统筹安排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有序安排土地征收报批时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国家一般气象站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般⽓象站整体搬迁建设项⽬实施⽅案第⼀章总论1.1项⽬概况1.1.1项⽬名称印江县国家⼀般⽓象站整体搬迁建设项⽬1.1.2建设性质异地新建1.1.3项⽬建设地点印江县城北部峨岭镇沙⼦堡,环北输电站旁。
1.1.4建设单位概况印江国家⼀般⽓象站始建于1958年9⽉,现址占地6亩,地处印江县城中⼼地段,现有业务⽤房建筑⾯积521m2,另有住宿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积360 m2,办公设备价值合计约170万万元。
单位法⼈冉菊华,中央编制7⼈,在编5⼈,地⽅编制5⼈,其中⼯程师1⼈,助理⼯程师3⼈,技术⼈员1⼈;其它招聘4⼈。
⾃2004年以来,印江⼟家族⾃治县政府陆续对⽓象站东⾯和北⾯区域进⾏旧城改造,县城扩容步伐加快,原来位于县城郊外的⽓象站已经处于城市扩容的中⼼,造成印江国家⼀般⽓象站探测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1.1.5项⽬建设⽬标按照“四个⼀流”台站建设要求,建成具有现代化装备、先进科学技术、⾼素质⼈才的⼀流基层台站,综合实⼒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得到全⾯改善,⼈员整体素质有较⼤幅度提⾼,⾏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得到履⾏,⽓象⽂化氛围逐步形成,社会形象和地位进⼀步提⾼,职⼯的⼯作、⽣活环境和职⼯⽣活质量达到当地中等以上⽔平,能为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活提供更加优质的⽓象服务。
1.1.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规划建设⽤地约40亩,建筑⾯积为2350平⽅⽶,建筑占地⾯积为1020平⽅⽶,其中:1、综合业务楼2100平⽅⽶;2、观测报站250平⽅⽶;3、配套建设⽓象观测站、道路、⽂体设施、停车、道路、绿化及给排⽔、供配电、⼤门等公⽤⼯程和设施。
1.1.6总投资及资⾦筹措1、总投资项⽬总投资906万元,其中⼯程建设费⽤795万元,⼯程建设其他费⽤72万元,预备费40万元。
2、资⾦筹措项⽬建设资⾦主要由印江县财政投⼊,不⾜部分由业主单位向上级单位申请投资补助。
1.2主要编制依据和建设原则1.2.1编制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象法》2、《中华⼈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4、《国家⽓象灾害防御规划》5、《⽓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条例》6、《国务院关于加快⽓象事业发展的若⼲意见》(国发[2006]3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象灾害防御⼯作的意见》、8、《中国⽓象局关于加强基层台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办发(2004)36号)9、《全国基层⽓象台站建设指导标准》10、《贵州省⽓象条例》11、《贵州省⽓象灾害防御条例》12、《贵州⽓象事业发展⼗⼆五规划》13、项⽬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23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23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0•【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23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印江自治县2023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0日印江自治县2023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生态文明引领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管理,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全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二、工作目标围绕“书法之乡·养生印江”文化品牌,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按照“中部城镇融合发展引领区、东部绿色康养旅游休闲区、南部生态涵养保护重点区、北部山地生态农业融合区”四大区块,以“书法之城”“运动之城”和梵净山西线旅游“会客厅”建设为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加快构建红色木黄小镇为次中心的东西联动,城东新区至缠洋带、G211连接沿印松高速集镇带的南北两翼为重要载体,紫薇康养小镇、新寨茶旅小镇等特色小镇为支点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格局,着力打造乌江城市带的旅游胜地和医养高地,集聚县域经济核心增长极。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0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02.04【实施日期】2010.0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
做好今年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奠定良好基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历史性机遇,紧紧围绕地委、行署构建“两带两圈”产业体系、推进“六个新跨越”的发展战略,以加快产业布局、加快企业发展、加快人才培养为抓手,奋力促进“新型工业、茶产业、生态畜牧业、文化旅游”四个产业率先跨越,全力推进“工业、现代农业、文化旅游业、城镇和商贸物流经济”五项重点工作,合力实施“就学、就医、就业、增收、社保、住房”六大民生工程,努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主要目标是:全县生产总值24.8亿元,增长13%以上;财政总收入1.49亿元,增长2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4亿元,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增长30%以上;工业总产值11.5亿元,增长37%,规模工业总产值8亿元,增长50%;农民人均纯收入2898元,增长11%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80元,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5亿元,增长20%以上。
一、注重项目建设,着力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一)扎实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
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第一抓手”的理念,抢抓国家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争资金、跑项目,努力形成“包装一批、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工作机制。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印委[2011]2号【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1.01.07【实施日期】2011.0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印委〔2011〕2号)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为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进一步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着力打好投资拉动攻坚战,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印党发〔2010〕29号)文件要求,制定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策划生成项目目标。
2011年全县策划生成项目120个,拟争取上级资金107570万元。
其中:完成规划审批或项目建议书批复120个,完成项目可研及批复56个,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批复20个,完成项目动工前准备工作8个。
完成项目动工前准备工作包括:1、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城市规划范围内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已经取得用地手续;4、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5、已经按规定完成了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6、已经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手续。
同时达到上述7个条件,才算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手续。
2011年策划生成项目任务分解详见附表1。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31•【字号】印府办发[2007]156号•【施行日期】200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印府办发〔2007〕15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印江自治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前期性的公益事业,其服务范围涉及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领域。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铜仁地区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印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基础测绘工作实际,编制印江自治县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
一、基础测绘现状及发展趋势(一)基础测绘现状“十五”期间,我县地测绘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测绘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测绘市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得到加强,科技进步推动传统测绘业向现代信息产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在我县境内国家高等级测量标志Ⅱ等三角点3个;Ⅱ等水准点18个以及在县城峨岭镇建立了6个GPS(E)级控制点的普查建档、托管、档案更新工作,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及时的测绘保障。
全县涉及1:1万地形图105幅,1:5万地形图12幅,覆盖全县1969平方公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社会对测绘事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需要提供传统的测绘产品,而且需要提供多样化的测绘信息产品和高新技术服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目前,有关测绘队伍已开始对传统的测绘技术进行改造,数字化测绘、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现代高新测绘技术正在推广应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06—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06—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6•【字号】印府发[2007]80号•【施行日期】200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06-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印府发〔2007〕8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2006-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印江自治县2006-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了加快印江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依据《印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铜仁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印江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十五”期间老龄事业规划实施成效及“十一五”人口老龄化形势《印江自治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我县老龄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城镇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广,在完善农村医疗求助制度的同时,城镇已开始试点;三是老年福利、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有较大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四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五是县、乡(镇)、村三级老龄工作体制基本理顺,为加快我县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长,据预测,到2010年将达到4.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1%。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28•【字号】印府办发〔2014〕54号•【施行日期】2014.07.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府办发〔2014〕5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江旭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冉晶晶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小平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任翔自治县发改局局长代传娥自治县财政局局长刘坚强自治县住建局局长张金平自治县水务局局长王刚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晓华自治县文旅局局长王晓波自治县供电局局长周华忠自治县农牧科技局局长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局长马洪刚自治县投促局局长张晓军自治县经开区主任助理旷永高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文明海峨岭镇人民政府镇长杨业新寨乡人民政府乡长饶懿德中坝乡人民政府乡长刘富强板溪镇人民政府镇长田纲勇杉树乡人民政府乡长张秦杰沙子坡镇人民政府镇长杜红天堂镇人民政府镇长戴方冀刀坝乡人民政府乡长任光宇合水镇人民政府镇长田芳永义乡人民政府乡长吴仲勇木黄镇人民政府镇长王琪新业乡人民政府乡长田仁贵罗场乡人民政府乡长张杰缠溪镇人民政府镇长田进前杨柳乡人民政府乡长田晓斌洋溪镇人民政府镇长黄昭朗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杜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日常工作。
自治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8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4•【字号】印府办发〔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17〕2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4日印江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脱贫攻坚的支持促进作用,解决乡村有地缺钱,城市缺地有钱,实现城市反哺农村,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目的。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的与意义(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目的。
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在保证拆旧区和建新区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将拆旧区建设用地置换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加合理。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义。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一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将节余的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收益反哺农村,可拓展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渠道,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有利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进程。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规划区内道路进行更名命名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规划区内
道路进行更名命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4.11
•【字号】印府发〔2018〕5号
•【施行日期】2018.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规划区内道路进
行更名命名的通知
印府发〔2018〕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规范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规划区内城北片区、城南片区、甲山片区的49条道路进行更名、命名。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办理户籍、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证件及在文件、商标、广告、牌匾、地图及其他正式文件中使用时,一律以标准地名为准,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印江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内道路标准地名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4日印江自治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探索资源能源富集、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区位重要、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2420号)《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印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印江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的意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铜仁市西部,地处梵净山西麓。
年平均气温16.8℃、年平均降水量1110毫米,属亚热带温暖湿润季风气候,环境优美,气候宜人,土地肥沃,物产富饶。
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0%,境内有珙桐、银杏、红豆杉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有黔金丝猴、穿山甲、大鲵等30余种国家一、二类重点保护动物。
全县矿产资源种类多样,有锰、硅、镁、花岗石、玉带石、煤、硫铁矿、重晶石等50余种,其中花岗石、紫袍玉等产品蜚声全国,炼镁白云岩矿、硅石矿储量超过千万吨。
全县河流总长223公里,年径流量12.5亿立方米,水能蕴藏量6万千瓦,已建成甘金桥、坨寨、阳坝等水电站10余座,电力支撑有保障。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印江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2〕29号)和《铜仁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铜府办发〔2023〕14号)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助推印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围绕全市新型功能材料、大数据产业、现代能源、生态食品饮品药品、林业经济、文化旅游六大主导产业,形成协调配套的印江标准体系;重点支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累计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2项以上;培育发展团体标准2项以上;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以上。
到203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特色鲜明,符合印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印江标准体系,标准化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重点任务(一)聚焦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1.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
鼓励我县优势、特色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围绕生态特色食品饮品药品加工、林业经济、文化旅游等领域,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标准研制周期,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7•【字号】印党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点(印党发〔2011〕1号2011年1月7日)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奠基之年。
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围绕地委、行署构建“两带两圈”产业体系、推进“六个新跨越”的战略部署,实施“三个加快”(加快产业发展、加快企业布局、加快人才培养),“三大战略”(工业强县、城镇化带动、旅游产业牵动),紧扣“三大抓手”(招商引资、项目争取、金融支持),推进“五化”进程(新型工业化、现代农业化、旅游产业化、特色城镇化和物流园区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主要任务目标是:全县生产总值30.36亿元,增长20%以上;财政总收入2.35亿元,增长4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亿元,增长3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4亿元,增长48%以上;工业总产值16.73亿元,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86亿元,增长48%;农民人均纯收入3630元,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40元,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7亿元,增长35%以上。
一、更加注重产业发展,着力促进三次产业转型升级(一)加快园区建设,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
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7.12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项目名称: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单位: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组织机构代码:42920140—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等级: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编号:〔建〕城规编(141253)院长:单晓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总规划师:曾建江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所长:屠兵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屠兵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编制人员:曾宏光高级工程师赵倩工程师胡律工程师潘珍友工程师郭进助理工程师喻萌助理工程师郭进助理工程师牛红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柯庆文高级工程师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意见回复一、建议对人口数量的预测和建设用地的规划,应结合两个片区是作为我县城区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尽可能的增加城镇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回复:已对开发区内用地布局进行优化处理,详见说明书第10页。
二、涉及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布局,建议再次进行认真分析和优化布局,人防设施面积应按照0.4㎡/人进行计算。
回复:已按照会议意见修改,详见说明书第30、40页。
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功能定位和规模 (2)第三章规划结构和土地使用规划 (3)第四章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3)第五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5)第六章地下空间规划控制 (5)第七章建筑规划控制 (6)第八章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7)第九章绿地规划控制 (8)第十章城市设计 (9)第十一章场地竖向控制.......................................................................................................... 10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控制. (10)第十三章环保控制 (12)第十四章防灾控制 (13)第十五章四线控制 (14)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14)第十七章附则 (14)附录 (15)附录一:用词说明 (15)附录二:名词说明与技术规定 (16)附录三:附表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落实《印江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对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指导,加速工业园区产业集聚,推动产业项目落实指导项目落地及开发建设,因此编制《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10年草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10年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牧业管理【发文字号】印府办发[2010]34号【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04.25【实施日期】2010.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10年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10〕3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2010年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印江自治县2010年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促进生态畜牧业率先跨越”工作目标。
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开办〔2009〕134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0年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意见》(印党发〔2010〕1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模式项目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群众和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项目配套补助为辅,根据项目区土地和生物资源承载能力,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方案设计,统一补助标准,培育良种繁育核心场,建设适度规模中心场,以核心良繁场带中心示范场,以中心示范场带动项目区养殖户,实现滚动发展。
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项目,确保项目长期出效益,群众真正得实惠。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内容通过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天然草场、灌丛草地自然资源,鼓励和扶持项目区农户利用冬闲田土、退耕还林地、部分肥水条件好的田土种植高产牧草,采取放牧和舍饲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农户建设标准化圈舍,购买基础母羊,科学饲养管理,逐步滚动发展,实现规模化、商品化养殖。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制定印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制定印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印党发[2010]31号【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12.16【实施日期】2010.1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制定印江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年12月16日县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印党发〔2010〕31号)“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全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结合印江实际,就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牢把握印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战略机遇期(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十一五”时期,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三步走”战略,着力夯实“两个基础”(农业和基础设施),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农业产业化、工业经济、城镇经济、商贸物流经济、文化旅游经济),“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步入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
通过五年的努力奋斗,全县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预计2010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5.3亿元,在2005年基础上翻一番,年均增长13%,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55.9:12.1:32调整为44.4:17.4:38.2;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6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2.5%和17.7%。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亿,新建、改扩建公路里程1846公里;解决农村14.1万人/12.5万头人畜饮水困难;实施基本口粮田建设3.38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9万亩,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4亩;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印党发[2010]33号【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12.16【实施日期】2010.1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2010年12月16日县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印党发〔2010〕3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设“精致、特色、宜居”县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和“ 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集约化、产业化、市场化相结合,以加快产业集聚为基础,以拉大城镇骨架、完善城镇功能为重点,着力抓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管理工作,发展壮大县城规模,加快发展重点集镇,加快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彰显印江特色的城镇化新格局,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生产生活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1年至2015年,全县城镇化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44%以上。
县城总体规划用地面积达到20.3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左右。
全县城镇总人口从12.6万人增加到20万人以上,县城人口从7.5万人增加到12万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覆盖率20%以上,城镇用水普及率达10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 %以上。
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城乡差别、工农差别明显缩小,就学、就医及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土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26
【实施日期】2011.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行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印江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土地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土地和规划建设管理力度,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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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成果简介
一、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1、规划主旨
为指导印江自治县县城的发展和建设,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划。
2、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
从城市的实际出发,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强化城市特色,依托山水景观特色,,营造优美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特色精品城市。
3、规划重点
明确城市功能定位,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确定用地拓展方向,完善空间功能布局;合理布局重大基础设施,优化提升产业结构;理顺城市综合交通,塑造城市地方特色。
4、规划期限
(1)、规划期:2010—2030年,20年;
(2)、近期:2010—2015年,5年;
(3)、中期:2016—2020年,5年;
(4)、远期:2020—2030年,10年。
5、规划层次及范围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是确定县域内城镇的分工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的配置,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和利用等。
范围为印江自治县行政辖区,面积1961km2。
(2)、县城总体规划:主要是确定县城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确定合理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和路网骨架等。
县城规划区范围北起峨岭镇镇界,南至新寨乡的团山、黔溪,缠溪镇的杨柳塘,东起朗溪镇的张家、塘池,孟关,西至中坝,规划区总面积约146平方公里。
6、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三点三轴三区”的城镇空间结构。
(1)一核——即县域中心城镇峨岭镇(县城)
(2)三点——即三个重点镇:木黄镇、天堂镇、缠溪镇(3)三轴——即县域三条城镇发展轴线
一级发展轴线:峨岭—朗溪—合水—木黄
二级发展轴线:刀坝—天堂—板溪—缠溪—杨柳—江口三级发展轴线:缠溪—洋溪—石阡
(4)三区——即三个城镇协作区
中部城镇协作区(综合性服务、旅游服务、公矿服务):以峨岭为主中心,木黄为副中心,朗溪、合水、板溪、永义、新业、罗场、新寨、杉树为支点的城镇协作区。
城镇主要职能有农特产品加工、旅游工艺品加工、建材、生物制药、商贸物流等。
北部城镇协作区(工矿农贸):以天堂为中心,沙子坡、刀坝为支点的城镇协作区。
城镇主要职能有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农业贸易等。
南部城镇协作区(农贸):以缠溪为中心,洋溪、杨柳为支点的城镇协作区。
城镇主要职能有农业贸易等。
二、县城总体规划
1、城市性质梵净山旅游文化圈重要服务基地,以商贸物流业、农特产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业为主,民族特色鲜明的山水城市。
2、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10万人;中期(2020年)12万人;远期(2030年)1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5左右,居住半年以上暂住人口1万人左右。
3、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01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78.5平方米;
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4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78.7平方米;
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79.4平方米;
4、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印江县中心城区的城市结构采用“主城区+分城区”跳跃式发展的结构形态。
具体空间布局为“两轴一体两翼”的结构形式。
(1)两轴:主要是指南北方向连接至大小云片区的城市生长主轴,及中心城区东西方向的城市生长主轴。
(2)一体:主要是指主城区、包括老城区及周边新增连片发展的区域,也是规划中心城区的综合性公共服务核心。
(3)两翼:主要是指分城区的小云产业区和大云物流及配套片区。
5、城市分区发展定位和规模
中心城区从总体上分为两个城区,分别是主城区和分城区。
主城区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城北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甲山片区;分城区分为小云工业片区和大云物流及配套片区。
5.1 主城区
(1)城北片区——规划保留城北片区内风貌相对完整的老城区,并对功能进行逐步调整,增加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同时完善印江县现有文化娱乐体育中心的功能,形成主城区的文体中心。
规划人口规模4.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
(2)城东片区——规划在现状旧城区东部布置印江县的新兴商贸服务中心和片区级文化体育中心。
规划人口规模
2.7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平方公里。
(3)城南片区——规划在印江河南部布置具有山地居住特色的生态居住示范区。
规划人口规模3.7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0平方公里。
(4)甲山片区——规划在保留现状甲山村的基础上,沿印江河和桶溪河布置传统居住区;在甲山片区东侧结合文体中心设置印江县行政服务办公中心。
规划人口规模2.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8平方公里。
5.2 分城区
小云工业片区——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农特产品加工业和旅游工艺品创新、创意产业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
大云物流及配套片区——规划作为小云产业园区配套的物流园区;同时作为大云、小云、小泽安置区。
规划人口规模2.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3平方公里。
三、县城总体规划图集
1、区位分析图
2、县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3、县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4、规划区用地规划图
5、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6、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实用标准文档文案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