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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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小组构成:校资产运营管理工作小组(不含监督人员);

2、评定依据:以招租要求为评定依据;

3、评委根据评分方法独立打分,监督人员不参与打分。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分(满分80分)

投标人报价:不低于100元/平方米/月;

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p (投标人数在5家(含5家)以内时取所有报价的算数平均值p,只有一家投标时,视情况可以予以评定),报价等于p的得80分,其余投标人的得分用内插法计算,每高于p值1%扣1分,每低于p值1%扣2分。

2、经营方案分(满分10分)

一档(0.1~5.0):经营思路一般;经营项目特色一般;

二挡(5.1~10.0):经营思路比较清晰,经营项目特色比较突出,信誉度高,有较强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经营理念。

该项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经营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独立打分。

3、履约能力分(满分10分)

该项评分以投标人单个银行账号近3个完整月的银行月流水收入总额的平均值P为评分标准:

一档(2分):P≤2万元;

二挡(4分):2万元<P≤4万元;

三挡(6分):4万元<P≤6万元;

四挡(8分):6万元<P≤8万元;

五挡(10分): P>8万元;

于响应文件中提供单个银行账号近3个完整月份的银行流水收入凭证,未按要求提供不

得分。

三、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1+2+3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累加以上各项得分的总和为投标人综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放弃中标,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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