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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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境内免税外汇商品业务加强管理的通知-署监[1999]387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境内免税外汇商品业务加强管理的通知-署监[1999]387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境内免税外汇商品业务加强管理的通知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对境内免税外汇商品业务加强管理的通知(署监[1999]387号1999年5月25日)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规范海关对免税外汇商品业务管理,加强对免税商品物流的实际监控,防止套购、倒卖境内免税外汇商品等违法情事的发生,现就加强对境内免税外汇商品业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应对本系统各免税店、免税外汇商场等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对外签约组织进货,统一报关进口。

经营单位的各地分支机构不得自行与外商单独签订进货合同。

二、经营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一类或第三类物品,由经营单位统一向总署监管司提出申请,由监管司批复有关海关执行。

为做好经营品种的审批工作,监管司将对现有经营单位的经营品种进行重新核定,请各海关对关区内经营单位的经营品种进行一次清理,并于7月1日前将本关监管的免税商店已经批准开展经营的所有品种报送监管司。

三、进口免税外汇商品实行计划审批制。

经营单位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初将本系统各分支机构下一季度进货计划(进货计划申请表样式见附件一)汇总后,统一报总署监管司审批。

其中,第一类商品应列明品名、进货总值、进口口岸;第三类商品要列明品名、规格、数量、进货价格、进口口岸。

免税外汇商品报关进口时,有关口岸海关须验核总署监管司批准文件和加盖有关经营单位报关专用章的报关单一式五联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经营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向监管司报送上一季度实际进货情况,并提供有关报关单的复印件。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注意事项提示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注意事项提示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注意事项提示范一达【摘要】2011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前一天,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

【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2(000)008【总页数】4页(P36-39)【关键词】海南省;免税;政策;购物;旅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告》;海关总署【作者】范一达【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22011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免税”政策,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此前一天,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2011年第20号公告,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规定:自2011年4月20日起施行。

《公告》对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及条件,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免税税种,免税购物离岛次数、金额、数量,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流程等作出规定。

本文就离岛免税政策注意事项提示如下:《公告》明确,离岛免税政策是指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俗地讲,就是要买了机票,准备离岛的旅客,在指定的免税店里边购买商品,并取得购物凭证,然后在机场指定的隔离区里边去进行提货。

这里要提醒的是,此前出境退税的购物程序是现场购物,机场退税。

离岛免税则是店里交钱,机场提货。

据了解,目前仅有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澎湖岛实施离岛免税政策,4月20日海南岛正式启动该项政策后,将成为世界上第四个实施离岛免税特殊政策的岛屿地区。

我国离境退税的规定

我国离境退税的规定
.
退税率
退税率为11%,退税机构收取2%手续费 旅客应得的退税金额为商品价格的9%
退税币种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金额超过10000人民 币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未超过10000人 民币的,可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
退税流程
退税物品包括21个大类324种
➢ 包括:
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卫用具、家具、空调、电冰箱、洗衣 设备、电视机、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卫用具、家具、空调、 电冰箱、洗衣设备、电视机、摄影摄像设备、计算机、自行车、文具、体育用品
导游业务
我国离境退税的规定
一、我国实施的有关离境退税政策
1
2011年1月1日,海南省正式 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试点政策
2
2014年8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促进旅 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完
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3 2015年国家税务局发布了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 (试行)》
二 、 享有退税政策的省市
享有退税政策的省市目前有23个 Nhomakorabea未享受退税政策的有8个省市
甘肃、湖南、海南、北京、上海、天津、 西藏、青海、内蒙古、吉林、湖北、
辽宁、安徽、福建、四川、江苏、陕西、
贵州、浙江、山西
云南、黑龙江、山东、广东、新疆、河南、
宁夏、重庆、河北、广西、江西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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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对象
在我国连续居住不超过183 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退税物品
退税物品包括21个大类324种
退税条件
1 . 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金额达到500元 2 . 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 . 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 税物品由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 5.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海南购物免税政策

海南购物免税政策
海南购物免税政策
离境退税与离岛免税
• 离境退税
• 离岛免税
海南离境退税
• 离境退税:境外游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 按规定退税的政策。 • 背景:2010年12月27日上午,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将于2011年 1月1日起正式在海南试点运行。 • 退税税种:进口关税 • 受益人群:境外游客 • 退税商品: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文具、体育用 品等,共21大类324种,食品、烟、酒、汽车、摩托车、金银饰品等 不能享受退税。 • 起税点与退税率:起税点为800元,退税率统一为11% • 免税店:海口~生生百货,民生百货 • 三亚 ~夏日百货

• • • • •
三亚免税店
三亚免税店排起长龙
离岛免税流程
• • 1.游客在检查购物资格之后,在三亚免 税店办理购物卡,登入顾客信息。 2.在店内购物付款。销售过程中,POS系 统自动识别客人购物的余额,同时确保 不会超额、超量购买。另外,单价5000 元以上的商品,系统自动提示需要缴税, 之后拿到销售单据。 3. 游客购买的商品封存起来。之后,理 货员按出岛航班整理货品,将货品按照 航班号封箱。并通过带有电子保险锁的 运货车辆送往机场。 4.在海口美兰机场和三亚的凤凰机场, 海关进行确认后,游客凭自己的有效证 件、登机牌、提货单据,在提货点提货。 5. 游客离岛,所购买的免税物品必须一 次性全部携离岛免税: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的限次、限值、限量 和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离岛免税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 收优惠政策 背景: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 政策试点的公告》。《公告》中指出,海南将在2011年4月20日试运行“离岛 免税”政策。 退税税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受益人群:任何离岛游客,包括外国人、港澳台同胞,也包括本国离岛游客 退税商品: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等18种商品 购物金额、数量:不超过5000元,退税率10%~40% 免税店:海口、三亚、万宁、琼海设立4个市内免税店

财税实务西藏国税:退税代理机构认定流程

财税实务西藏国税:退税代理机构认定流程

财税实务西藏国税: 退税代理机构认定流程一、标题:退税代理机构认定流程二、业务概述:退税代理机构是指经相关部门认定的, 按规定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的机构。

符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企业, 可以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提出退税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

第十条规定:退税代理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财务制度健全;2.已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3.具备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4.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5.具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条件, 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6.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资格认定前两年内未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及欠税行为。

三、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四、办理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五、纳税人办理时限:暂时没有内容!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暂时没有内容!七、办理地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八、应提供资料: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认定申请表;2、出口退(免)税认定表;3、本外币特许经营证书原件、复印件。

九、办事程序: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企业提出的退税代理机构认定申请, 会同海南省财政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认定。

十、告知文书:暂时没有内容!十一、其他说明:暂时没有内容!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 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 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 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 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 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 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

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

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财政部年退税政策广东离境退税政策通过7月1日起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据财政部官网消息,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已被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后予以备案,将自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财政部称,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财政部表示,广东省自年7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831项商品出口退税7月1日调整取消553项产品出口退税降低2268项商品出口退税率财政部宣布,从7月1日起,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些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于6月18日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海南国际旅游岛旅客购物制度及其完善

海南国际旅游岛旅客购物制度及其完善
2 0-2 1 0 7 0 0年 , 海南 过夜 旅客 总人数 ( 人 次 ) 万 分别 为 185 5 、 6 、 5 .3 257 3 旅 游 总 收 入 4 . 1200 220 3 、 8 .4; ( 亿元 ) 分别 为 1 13 、9 .3 2 17 、5 . 1 7 .7 123 、1.2 23 9 。其 中境 外旅 客 ( 万人 次 ) 分别 为 7 .l9 .35 .5 6 . 53 、7 9 、5 1 、6 3, 1 占总百 分 比分 别 为 4 0 % 、.5 、 .5 、.6 ; 外 旅游 收 人 ( 元 ) 别 为 2 .4 、7 3 % 、 .8 4 7 % 2 4 % 25 % 境 亿 分 17 % 2 .2 1.0 、20 % , 89 % 2 .2 占总 百分 比分别 为 1.9 、4 2 、.3 、.7 。 2 6 % 1 .% 89 % 86 %
《 离境退税政策》 包括 4 个标题 的条款和 1 个附件《 退税物品目录》 。对于境外旅客 , 该政策采用身份
和居住 时 间双重标 准认 定 , 份 即外 国人 和 港 澳 台 同胞 ; 住 时 间 是指 在 我 国境 内连 续 居 住 不 超过 13 身 居 8
天者 。对退税物品采用列举法 规定了 2 类 日用消费 品。而退税仅统一规定 了退还销售 环节增值税 的 l 1% 。境外 旅客 要取 得退税 , 同时符 合 6个 方 面 的条 件 。 1 应 从制度层面看 :1 境外旅客 的界定范围狭窄, () 如未 明确包括华侨和居住时间过严。而我国《 个人所 得税法》 1 第 条第 2 款在定义 自然人“ 非居民纳税人” 时采用的居住时间标准是 1 年。( ) 2 我国《 增值税暂 行条例》 2 第 条规定的标准增值税率为 1% , 7 少数物品为 1%。而 目前我 国的出 E退税设有 5 9 、 3 l %、% 1 %、5 1% 、 %共 6 3 1 %、6 1 7 档退税率。离境退税仿效出口退税 , 但为了便捷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而采用统 l例 , : 但仅是增值税的打折退税。( ) k 3 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 , 当同时符合 的条件过严 , 应 疏漏其 中任何 点都不 能 得到退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决定,经商财政部、海关总署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请各省级人民政府依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商海关总署确定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连互通的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之前,各省级人民政府如果自行组织力量开发软件或利用其他省开发的软件,能满足离境退税管理需要的,可先行试点使用,待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后,再进行切换。

海南省实施本办法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2.退税商店标识规范3.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4.离境退税机构标识规范5.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收款回执单6.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结算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2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标注或能够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二)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离境退税,税该怎么退

离境退税,税该怎么退

离境退税,税该怎么退20世纪80年代初,瑞典首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普遍采用此项优惠政策。

2011年1月1日起,我国以海南岛为试点,首次尝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4年,国务院发文《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要求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

2015年1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将我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

申请条件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要取得退税物品退还的增值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详见十二版图一)税额计算方式与选择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主要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

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税种与币种目前,世界各国以增值税、消费税与营业税作为离境退税的主要税种。

我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只退增值税款,退税为人民币,由中央与实际办理退税地按现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共同负担。

税率与计算根据公告规定,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1%,应退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从退税率上看,各国规定不一,平均退税率大约在3.5%~14.4%之间。

其中,乌拉圭的离境退税率最高达14.4%,韩国最低为3.5%。

退税流程第一步:购买退税物品。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旅客购货时,应按要求填写退税单据,并注意姓名、购货金额、护照号码、退税金额等内容。

第二步:海关验核确认。

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

2010年增值税有关政策整理

2010年增值税有关政策整理

2010年增值税有关政策整理一、征税政策1.2010年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明确: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仅在同一张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2.2010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5号)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甜菜粕准予退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716号)同时废止。

3.2010年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规定:代表机构应当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其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应按照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法规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4.2010年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橄榄油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144号),明确:橄榄油可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5.2010年4月1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8号)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在生活用品的范畴内,除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不得通过边民互市免税进口外,其他列入边民互市进口不予免税清单的商品见附件。

6.2010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5号)明确:自2010年9月1日起,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

7.2010年8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9号公告)明确:自2010年10月1日起,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2024年学习兴税(货物劳务条线)考试题库(带答案)

2024年学习兴税(货物劳务条线)考试题库(带答案)

2024年学习兴税(货物劳务条线)考试题库(带答案)一、单选题1.对于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个月的发票用量。

A、1B、2C、3D、6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对于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

2.购车人张某2022年8月20日购置一辆纯电动乘用车,单车价格25万元,该车型未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无“新能源汽车免税标识”,购车人可以申报办理()业务。

A、新能源汽车免税B、一般(全额)征收C、部分乘用车减税D、先征后退参考答案:C解析:《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该车未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无“新能源汽车免税标识”,不能享受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该车符合享受部分乘用车减征的政策。

3.某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0元、税额500元,委托小规模纳税人加工成灯罩,材料作价销售50000元(不含税),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税),受托方按1%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加工收回后全部出口,出口离岸价80000元。

灯罩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

根据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则该外贸企业上述业务可申报的出口退税款是()元。

A、10400B、800C、750D、600参考答案:D解析: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2022年全国导游考试真题

2022年全国导游考试真题

2023年全国导游考试真题一、判断题(共收录17题)1、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

()A.正确B.错误(答案解析: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有效和3个月一次有效两种。

2、旅游者的证件或贵重物品丢失属于治安事故,导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报案。

()A.正确(B.错误3、统一旅游团的旅游者在旅游需求和个性特征上存在不同,这就要求导游针对不同的旅游者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

()A.正确B.错误4、在亲子团自由活动期间,即使家长同意,导游也不宜单独带儿童外出活动。

OA.正确(B.错误5、导游在接受旅游者意见时,应尽量采取个别接触的方式,以免对其他旅游者造成影响。

()A正确(正仟B.错误6、旅游团当天行程结束乘旅游大巴车抵达饭店时,全陪应提醒旅游者带好随身物品,并率先下车照顾旅游者。

()A.正确')B.错误7、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导游语言是含有一定意义并开始引起互动的一种口头语言。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导游语言是导游在导游服务过程中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的所有含有一定意义并能引起互动的一种符号。

8、改革开放前,我国旅行社的旅游接待属于市场化接待。

OA.正确B.错误(答案解析:改革开放前,我国旅行社的旅游接待不属于市场化接待。

9、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A.正确(B.错误10、发生错接时,只要错接的旅游团属于同一接待社,就可以将错就错。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发生错接时,只要错接的旅游团属于同一接待社,并且两个导游都是地陪导游,才可以将错就错。

H、地陪在赴景点途中讲解时,无需解答旅游者提出的问题,待回程时再进行解答和交流。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地陪在赴景点途中讲解时,也要解答旅游者提出的问题。

12、导游在对待旅游者的个别要求时,要坚决维护国家尊严和自身的人格尊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3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企业利 用无形 资产进行非 货币性资 产交换 时 , 会计 准则
规定 , 币性资产 交换具有 商业实质 且公允价 值能 够可 靠 非货
计量 时 , 企业换入 资产应 以换 出资产 的公允 价值加 上相 关 则 税 费人账 。 出资产公允 价值与原 账面价值差 额确 认为资 产 换 转让 收益 。 非货 币性资产 交换不具 有商业 实质 的则 按账 面价
值入 账 , 不确认转让 损益 。而税 法规定 企业 以无形 资产进 行 非货 币性 资产交换 , 当以公允价值 确定交换 损益 。S 应
3 《 6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会计类核心期刊
税 收 与 税 务
国 际接轨 的尝试 。

3退 税方 式和 主要类 型。退 税方 式 主要有 三种 : . 一是 即
允价值 3 0万 元 ) 还前欠 乙公 司 的债务 4 0万元 ( 8 偿 0 假定 不 考虑 相关税 费 ) 。甲公 司账务 处理如 下 : 借: 应付 账款—— 乙公 司
累计 摊 销
假定 21 0 2年 上述 商誉 发 生 减 值 , 照 《 按 企业 会 计 准则 第 8号—— 资产减 值》 规定 计算 该商誉 可 收 回金额 1 00 0 2 0

海 南现行 退 免税政 策 的利 弊
购 即退 。 即在购 买商 品时 , 好退 税单 , 收款 台结 账 时 出 填 到
示 购物 者护 照或 其他 有效证 件并 作登 记 ,则 可 退 回一定 比 例 的 现金 。二是 邮寄 退税 。购物 时 由商店 开 出退税单 , 拿到 海 关盖 章后 再交 给商 店 , 由商 店将 退税 款寄 回给购 物者 。 三
国 际离 岛退 免 税 政 策

2010年高考地理热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年高考地理热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年高考地理热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一、实事背景2010年1月4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

若干意见共二十八条,明确了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并对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热带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各方面建设提出意见,最后提出政策保障措施。

若干意见提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六大战略定位,即中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海洋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

在发展目标方面,到2015年,旅游管理、营销、服务和产品开发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百分之八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以上,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45%以上。

美丽的海南风光二、深入分析(一)国家政策支持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仍然较低。

为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此次中央政府赋予海南省多项优惠政策措施,包括投融资政策、财税政策、土地政策、开放政策等。

1.免签证方面:此次在21国基础上增加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五国,对俄罗斯、韩国、德国三国旅游团组团人数放宽至二人以上(含二人),入境停留时间延长至21天。

2.免税政策:意见称,由财政部牵头抓紧研究在海南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具体办法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可行性,另行上报国务院。

3.可能将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将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积极引导和发展与旅游业相适应的房地产业,并将加强产权式度假酒店的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规范管理。

稳步发展满足避寒、疗养等不同需求的度假居住型房地产。

鼓励发展家庭旅馆经营和房屋租赁经营。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2015-06-04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海关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的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境外旅客在出境时需要对所购物品退税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经海关验核,对旅客交验的退税物品与申请单所列相符的,海关在申请单上确认签章,并交由旅客凭以办理退税手续;对旅客交验物品的数量与申请单所列数量不符的,海关以交验物品的数量进行确认签章,并交由旅客凭以办理退税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签章手续:(一)出境旅客交验物品的名称与申请单所列物品不符的;(二)申请单所列购物人员信息与出境旅客信息不符的;(三)其他不符合离境退税规定的。

四、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专门场所属于海关监管场所,有关场所设置标准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五、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后至实际离境前,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六、实施离境退税业务的口岸名单和实施日期,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准。

七、本公告中下列用语的含义: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八、本公告自2015年6月5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82号同期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2015年5月8日原文地址:/shuishounews/5321.html。

海南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探究

海南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探究

海南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探究
栾庆琰
【期刊名称】《《中国商贸》》
【年(卷),期】2012(000)006
【摘要】海南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和离岛免税政策的试点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国旅游业发展政策的创新,也是推动中国退免税制度与国际接轨的尝试。

本文分三部分展开:一是海南现行退免税政策的利弊;二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和
具体做法;三是完善海南购物退免税制度的积极意义、面临问题及具体建议。

以期
对我国今后的试点工作有所裨益。

【总页数】2页(P246-247)
【作者】栾庆琰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
【相关文献】
1.海南离境退税政策促进了入境旅游吗?——基于海南入境旅游人数决定因素的实
证研究 [J], 张应武;赵文华
2.国际离岛退免税政策和我国海南离境退免税政策的探讨 [J], 杨九铃
3.离岛免税政策对海南旅游需求与消费影响研究——基于旅行与免税商品联合购买模型 [J], 左冰;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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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浅析离岛免税政策对海南经济发展的影响 [J], 刘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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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服务技能》试卷期末考试理论试卷包含参考答案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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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职业学校XXXX-XXXX 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XX 级《导游服务技能》试卷 使用班级:XX 一、单选题(本题共20题,每题2分,共40分) 1 . 旅游团所住饭店发生火灾,下列的错误做法是( ) A.立即报警 B.迅速通知领队和全体成员,疏散旅游者 C.若着火点在本楼层,导游员应率领旅游者逃向楼顶平台 D.千万不要让旅游者乘电梯或者跳楼逃生 2. 当发现旅游团所住饭店发生了火灾,导游员首先应( ) A.通知领队并协助通知全体成员B.组织救援,疏散旅游者 C.报警,拨打119 D.寻找灭火器灭火 3.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 ) A.110 B.112 C.119 D.122 4. 为了确保行车过程中旅游者的安全,旅游者的座位不能安排在车辆的( ) A.第一排座位 B.第二排座位 C.第三排座位 D.最后一排座位 5 . 旅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游员首先应( ) A.立即报警 B.组织抢救受伤游客 C.报告旅行社 D.报告公安交通部门 6.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发生火灾时能尽快疏散,导游员应( ) A.熟悉饭店楼层安全出口的位置B.熟悉饭店楼层电梯间的位置 C.禁止游客抽烟 D.提醒游客阅读客房内的服务指南 7. 某游客因与同房游客有意见,不想与其同住。

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请旅游团领队调解或者内部调整 B.若有空房,可满足其要求,房费由二人共担 C.若无空房,应退还住宿费,并联系其他饭店 D.若导游住的房间有空位,可让其前来同住 8.一位游客看中了饭店客房内配备的一件漆器烟具,想买下作纪念,找到导游帮忙,导游可以( )。

A.直接答复:“不会卖的。

” B.请客人直接与饭店服务人员联系 C.协助客人与饭店有关部门联系 D.带客人到别的商店寻购相同或相似的烟具 9. 由于客房设施尤其是房间卫生达不到清洁标准,客人提出调换房间,导游应( ) A.耐心解释,向游客致歉 B.调换饭店 C.予以满足,但费用自理 D.请酒店人员立即打扫、消毒,如游客仍不满意,坚持调房,应与酒店有关部门联系予以满足 10. 游客提出提高交通工具等级,导游应( )。

离岛退税的意思-离岛退税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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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退税的意思|离岛退税是什么意思基本解释离岛退税- 概述离境退税,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自海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这项意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提升购物占旅游消费比重的政策并未得到市场和游客的热捧。

受制于退税商店偏少和境外游客比例偏低等多种因素,海南离境退税政策试点首月仅退税5.08万元,境内游客普遍期待的离岛免税政策有望在年内获得重要突破。

有关解释境外旅客: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离境口岸:离境口岸暂为试点地区正式对外开放的空港口岸。

退税定点商店:退税定点商店是指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按规定向境外旅客销售退税物品的商店。

退税物品: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但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包括在内。

流程条件1、离境退税政策的基本流程:离境退税政策的基本流程包括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和集中退税结算四个环节。

2、离境退税政策的适用条件: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方式步骤1、退税税种,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

2、退税率:退税率统一为11%3、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应退税额=普通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4、起退点:起退点是指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以享受退税的最低购物金额。

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

5、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代理机构是指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按规定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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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有关问题
的通知
【标 签】购物离境退税,境外旅客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税﹝2011﹞10号
【发文日期】2011-02-17
【实施时间】2011-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海南省财政厅: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简称离境退税政策)试点。

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所退税款按照现行增值税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负担机制,由中央财政和海南财政共同负担。

二、退税代理机构的手续费由海南财政负担。

三、海南省财政厅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8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8号)实施离境退税政策,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并及时将政策实施情况、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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