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及减值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应注意的问题有: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比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追求的是长期的利益,因此投资者比较关注企业的经营发展。
一、成本法1、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第二,核算简便;第三,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第四,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但并不表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能够分回,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这种权利才得以体现,投资收益才能实现; 第五,成本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与中国税法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对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是一致的,不存在会计核算时间上与税法不一致的问题;第六,成本法的核算比较稳健,即投资账户只反映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只反映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2、成本法的局限性表现为:第一,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停留在初始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上,不能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第二,当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投资企业能够支配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政策,或对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政策施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可以凭借其控制和影响力,操纵被投资单位的利润或股利的分配,为操纵利润提供了条件,其投资收益不能真正反映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
二、权益法1、权益法的优点在于: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反映了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经济现实;第二,投资收益反映了投资企业经济意义上的投资利益,无论被投资单位分配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什么时间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或应当承担亏损的份额,才是真正实现的投资收益,而不受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摘要】长期股权投资是一般会计核算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本文旨在通过比较分析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关系及二者核算的主要方法,以正确和熟练掌握成本法与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投资企业长期持有,不作为短期变现的手段,而是通过投资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以期享有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即认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权益法是指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关系初始投资时,成本法与权益法在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时是一致的,即不论以现金购入长期股权投资,还是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或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方法是相同的。
成本法与权益法在确认收益时时限要求是相同的。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但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派额。
这具体表现在:(一)投资时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成本法与权益法都不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派额,都不构成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
反之,投资企业增加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达到20%以上或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改成本法为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比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二、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不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界定,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权益法适用范围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变化比较明显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4.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不同点1.两种方法运用的前提不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2.投资成本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就是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是指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所占的份额3.投资收益所确认的时间和内容不同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如果所分得的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部分,作为清算性股利,返还投资,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为被投资企业宣告其财务状况时,内容为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实行的净损益中所占的份额4.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5.在权益法下,须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和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投资成本与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单独核算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受企业净损益、接受捐赠资产、外币折算差额的影响,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也应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按其应享有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准备的增加和资本公积的增加成本法下则没有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相互转换当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发生改变时,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就要发生改变1.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当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其对投资企业能够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投资企业应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共同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时,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股权投资差额按照制度和规则规定,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视同权益法在原投资时就一直采用原成本法核算时投资的账面价值,经按权益法核算调整后形成的账面价值,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新的投资成本2.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当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减少或因其他原因,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应按权益法停止使用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1. 引言1.1 什么是权益法与成本法权益法与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两种会计核算方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来核算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并将其反映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上。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确认为自己的投资收益,而不是简单地将投资收益按照投资金额的比例确认。
相比之下,成本法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金额确认在财务报表中,并不反映投资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和业绩。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只是简单地将投资金额列为资产,而不对投资公司的运营和盈利情况进行具体核算。
两种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投资者对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和信息获取渠道。
如果投资者具有对投资公司的控制权或能够获取到足够的财务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以更准确地反映投资公司的业绩。
而如果投资者只是passively 持有股权,并且无法获取到足够的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成本法。
在实际投资中,选择合适的投资评估方法是非常重要的,需要综合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1.2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在企业中持有股份超过50%的投资,或者持有少于50%的股份但具有控制权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投资期限长、风险较高、回报较稳定、具有一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等。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通常较长,投资者需要长期持有股份才能获得投资回报。
这对投资者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高。
由于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权,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报相对较稳定。
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分享企业的利润和增值收益,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
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期限、风险、回报和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特点,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和评估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作者:江颖来源:《商情》2013年第44期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所有权结构形成的重要方式。
通常,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长期持有并以获利为目的,因此核算方式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通过分析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及核算方法,并对二者之间的异同和利弊进行比较,认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当的方法。
成本法收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异同利弊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在证券市场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或者用本企业的资产投资于其他单位获得股权,长期持有并以获利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在当前的会计实务中,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账面金额。
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常表现为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50%以上或通过协议等对其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权益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共同控制即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20%以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合作经营,拥有一票否决权。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当两个企业之间联合经营,投资企业在技术、经营决策等方面对被投资企业有影响时即为重大影响。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方法对比(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在有限或无限期内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并持有该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是一种股权投资,因此,根据资产确认成本的原则,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其中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
成本法是指将买入的股权按照实际成本计算,其中包括买入股权时支付的现金以及与股权买入相关的各种费用,如律师费、财务顾问费、交易佣金等。
在之后的会计期间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可以调整。
将实际股权成本与如果分别支付股息和收到股权分红的金额进行对比,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报率(即投资回报率或预期回报率)也可得出。
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持有股份所占比例小于50%的股权,股权成本以买入时的购买成本为基础进行计算。
如果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所占比例大于50%,则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会计核算,来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估值。
对于这种情况,投资者需要给出自己持有的该公司的完整财务报表,并按照报表数据计算出自己在该公司的财务占比。
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会计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
在选择核算方法时,需要仔细考虑各种因素,并在考虑多方面因素后做出正确的决策。
长期股权投资是一种长期且可持续的投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时跨越多年,因此选择正确的核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有助于确保长期股权投资能够带来符合预期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意: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法的核算步骤①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初始投资成本)应收股利(金额为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银行存款(金额为实际支付的价款、税费等)②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分录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注意: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无论属于投资企业投资前还是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投资方均应该确认投资收益。
③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④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金额为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收益(也可能在借方)【例题1:教材例1-68】甲公司2008年1月10日购买长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0000股准备长期持有,从而拥有长信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
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企业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305000贷:银行存款305000【例题2:教材例1-69;1-70】甲公司2008年5月15日以银行存款购买诚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00000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每股买入价为10元,每股价格中包含0.2元的已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的税费7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三篇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三篇篇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界定,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二)权益法适用范围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
变化比较明显。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
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实用文档】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第三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提示】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1.初始取得:按企业合并方式进行初始计量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持股比例]贷:投资收益【提示】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投资方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股利或者利润的权力,该项交易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母公司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子公司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时,母公司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3.计提减值准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
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提示】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在其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例7-8】20×7年6月20日,甲公司以1 500万元购入乙公司80%的股权。
甲公司取得该部分股权后,能够有权利主导乙公司的相关活动并获得可变回报。
20×7年9月3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照其持有比例确定可分回20万元。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长期持有一家企业的股权,并通过该股权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或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以获得投资回报。
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股权投资估值方法,其中较为常用的是权益法和成本法。
一、权益法权益法是指企业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计算自己可享有的利润份额,并将该份额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的一种估值方法。
在权益法中,投资者通过持有一定比例的股票获得对企业经营控制的能力,从而成为一种战略性投资者。
权益法的优点是能够真实反映投资者所持股权对企业经济利益的影响,尤其是对具有较高有形净值、稳定盈利和规模较大的企业,使用权益法更为合适。
此外,权益法还有利于投资者监督企业管理层,实现投资组合优化的目标。
在使用权益法时,应该注意股权的比例和股权权益的变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此外,对于企业是否有大股东影响,也应该加以考虑。
二、成本法成本法是指以实际投资付出的成本为基础,确定企业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的一种估值方法。
在成本法中,投资者以自己为依据,将投资所产生的成本列入企业财务报表,不考虑股权比例,而是按照实际支付的出资额计算投资损益。
成本法的优点是可靠性较高,改变股权比例和其他投资者的分配规则对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的影响较小。
此外,成本法适用于具有较高无形资产和品牌价值的企业。
在使用成本法时,应注意保持投资和其他权益资产之间的独立性,同时对于投资所购得的股权是否对企业实际经济利益有影响,应加以考虑。
此外,随着投资持续时间的延长,成本法所产生的准确性可能会变差。
总之,权益法和成本法都是估价企业股权投资的有效方法,投资者应根据自己所投资的企业情况和自身投资策略,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来进行投资决策。
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
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其实,它们主要是体现在它们的适用范围以及核算方式上。
另外,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计算的时候,我们要将进行账务处理的时间以及金额等都做出一定的计算和划分,来更好的方便计算。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成本法与权益法之间的转换
成本法—金融工具
(出售减资)
1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剩余长投转金融工具
借:交易性金融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不需追溯成本法差额
思路:先卖再买
权益法—公允价值
(出售减资)
1出售股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考试中为了避免出售比例的重复计算,最好是出售和结转两步合成分录,不易计算出错)
(四)
成本法—权益法
(其他方增资)
1、调整因持股比例变动影响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当年)
盈余公积(以前)
利润分配(以前)
其他2、3、4同上
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思路:先卖后买
1、对比新增被投资单位的帐面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确定投资成本。
2、冲减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金融工具分两种: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形成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的差额记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注意:一定要先确定投资成本,不能习惯性用分批处理方法,容易造成投资成本的错误计算。
(二)
非同控
公允计量—成本法
(增资)
1、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公允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工具(帐面价值)
投资收益
或:其他权益投资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引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他人企业的一种投资方式。
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和比较。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成本法,投资者将其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该投资持续期间内,投资者按照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论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
只有在出售投资或进行减值测试时,才能根据市场价值或减值测试结果进行调整。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懂,适合于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了解有限的情况。
然而,成本法无法真实体现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风险的判断失误。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较为复杂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将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份额与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相对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中享有相应的份额,并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计算出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和评估企业的价值。
然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要求投资者详细记录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投资份额的计算和调整。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精确度成本法在会计处理上简单直接,不受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的影响,但无法准确反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动。
而权益法可以更精确地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但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
决策能力成本法适合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了解有限的情况。
投资者只需根据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而权益法适合投资者有决策权和希望了解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的情况。
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盈利归属的计算。
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却要在合并财务报表时改用权益法??
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却要在合并财务报表时改用权益法??要想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特征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两种观点,由此产生确认投资损益的两种方法。
一种是在收到利润或股利时确认收益。
在这种观点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成本计量,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称为“成本法”。
在这种会计方法下,股权投资收益只能被动获取,无法对被投资单位施加主动的影响。
另一种观点是,股权被认为是代表股东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利益或损失,当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时,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母公司)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拥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相应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净资产的减少,则要相应同比例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损失的确认以将长期投资减记至零为限。
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称为“权益法”。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首先,对母公司来说,既然通过股权投资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信息时,一定是合并的财务报表而非个别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中已体现了对子公司投资计价的权益基础,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
为了简化核算,个别报表中不再采用权益法计价。
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
其次,由于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母公司要对子公司的投资增加报表利润,就必须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可见,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资方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质量,使投资方的业绩更加真实,缩小财务报表操纵的空间,并避免上述“不良行为”。
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必须按照权益法进行转换的原因(一)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容易操纵利润。
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现金或利润状况,决定子公司股利分配,从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来报告收益。
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经营发生亏损或萧条的年份支付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账务处理主要区别精要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账务处理主要区别精要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账务处理比较复杂,本文将此二种方法账务处理的主要区别做一次简化摘要,具体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账务处理精要
成本法: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入帐。
在发生的所有者权益增加时和亏损时均不做确认,
发放股利利润,如果属于投资前的年度发放,冲减投资成本。
其他情况的就做投资收益,当累计发放的股利利润超过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利润时也冲减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账务处理精要
权益法:按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和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比例孰高入帐。
若是后者加确认营业外收入。
所有者权益增加,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亏损时,按比例确认投资损失,先冲减长股投的账面价值,减至0时还有投资损失时,再冲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长期权益。
最后确认为预计负债,资产减值损失。
发放的是之前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利或利润时,做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超过确认的损益调整,冲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备考过程中,会计是难度较大且比较基础的科目,因为会计和其他的科目联系比较大,一般大家在备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过程中第一科考的科目就是会计科目,在会计的备考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是另大家比较头疼的知识点,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一、成本法核算 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账务处理: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提示】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在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有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提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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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提示】考生需要注意哪些情况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关键点)。
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互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1.增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①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②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下图所示:(2)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注意:两次投资形成的商誉或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以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应计入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①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②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③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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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①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①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设置的科目: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取得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买价+相关费用+税金等)
应收股利(购买时含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持有期间,在成本法核算下,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方按应
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持有期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处置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发生净亏损,不作处理
(四)权益法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设置的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1.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1)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2.持有期间
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企业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收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⑵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宣告时】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仅在备查簿中登记。
【收到宣告的股利或利润】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⑶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由“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科目组成,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意味着这三个明细科目合计为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为以上分录的倒分录)
3.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和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同时,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应收股利(之前已宣告未分派的股利)
投资收益(差额,或在借方)
同时: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为倒分录,借:投资收益;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