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民法典第二章合同订立
民法典第二章合同订立合同是民法典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进行交易和约定的基本方式。
合同的订立是一种法律行为,旨在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民法典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方式、要素和效力等内容,为合同的订立提供了法律保障。
合同的订立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口头约定、书面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例如购买商品的合同、租赁房屋的合同、劳动合同等等。
不同类型的合同在订立方式上可能有所不同,但无论是何种形式,合同的订立都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地达成协议。
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要素。
首先,合同必须有合法的标的物。
标的物可以是物品、财产权利、劳务等,但必须是合法的、可交易的。
其次,合同的订立需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者其他形式的,只要能够表达出当事人真实的意思即可。
再次,合同的订立需要有法定的形式要求。
有些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例如不动产买卖合同,而有些合同可以口头约定,例如购买日常用品的合同。
最后,合同的订立需要有法定的订立条件。
订立条件可以是法律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无论是何种条件,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订立不仅仅是一种约定,更是一种法律行为。
合同的订立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平等的地位下进行交易和约定。
合同的订立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并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订立原则,例如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债法-合同: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立法理由:效率取向。
3. 在承诺期间作出 合同法第23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
解决什么问题?
缔约接触,但契约未成立或无效,因而
(1)不能主张契约违反的责任; (2)未必能主张侵权,责任(因为不能满足侵权行为
的构成要件--一般注意义务与特别注意义务)
责任基础:行为人违反了契约前义务(基 于缔约接触而产生的保护、告知、忠实等 义务——保护性义务)
二、构成要件
(二)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 撤回:要约人对于尚未生效的意思表示阻止其生
效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17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 时到达受要约人。
2.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形式拘束力。要约得否撤销? 撤销的时点——针对已生效的要约 立法例:
2.单独行为说:广告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须承诺。 单独行为说似较为合理。如采契约说,将产生问题:
若完成行为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可能因 能力缺陷而影响合同的效力,从而使其丧失报酬请求权;
不知有广告而完成特定行为之人,将无法取得报酬;
契约说在理论上也具有一定合理性
所谓“契约原则”:除法律直接规定外,原则上债务 产生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如赠与的合同属性)
三、承诺的迟到与迟延
承诺的迟到:迟发迟到——新要约 特殊的承诺迟到:未迟发但迟到的承诺
合同法第29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 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 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 有效。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知识结构简图】 要约
合同成立的方式
合同成立的普通方式 合同成立的特殊方式
承诺
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其他条款
书面方式
合同的方式 行动方式
合同的成立
其他方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提示:要约需求明白详细,需求有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而要约约请是希望相对人向自己收回要约。案 例中甲的讯问和乙的反问均是要约约请,而甲、乙各 自的回答均为要约。
要约约请的方 式
➢ 1、寄送的价目表 ➢ 2、拍卖公告 ➢ 3、招标公告 ➢ 4、招股说明书 ➢ 5、商业广告
【案例剖析2-4】
某商场搞促销,广告内容如下:2003年2月 6日,本商场停止10周年店庆,为答谢新老顾客, 推出一元某款冰箱10台,售完为止。该6日清晨 就有顾客排队在商场门口等候,9点营业时间, 商场开门。前几位顾客直冲冰箱卖场,不问价钱 就占住该款冰箱,要求买家兑现一元承诺。买家 以〝一元冰箱已被顾客 订购〞为由拒绝执行广 告中的承诺。请剖析该商场广告的性质
【案例剖析2-1】
裕达公司因消费需求,急需一批铝锭,于是该公司 推销科科长给乾坤机械厂 ,要求乾坤机械厂马上送一 批铝锭到裕达公司。双方在 中对铝锭的型号、数量、 和单价等达成了分歧意见。乾坤机械厂送货,裕达公司 以〝双方未正式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收。该案例中, 裕达公司的理由能否成立?
提示:合同的实质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分歧,假设没 有法律特别规则或许当事人特别商定,采取何种方式订 立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的认定。上述案例是买卖合同, 当事人并没有商定必需签署正式的合同书文本;双方经 过行动的方式曾经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分歧意见,所以 该合同成立,裕达公司应当实行该合同。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3篇
合同法第二章合同订立3篇篇1合同订立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买卖事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买卖商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条合同订立方式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对合同条款的确认。
第四条合同要约与承诺(一)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向乙方发出要约:____________(注明要约的具体方式,如电话、邮件等)。
(二)乙方在收到要约后,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
承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回复甲方。
第五条合同条款的确认与修改(一)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为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
(二)如需修改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应以书面形式附加到本合同中。
第六条合同成立时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条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本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二)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章买卖双方的义务第八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二)甲方应提供清晰的收货地址和联系人信息。
(三)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二)乙方应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物流信息。
(三)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负责,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十条合同的履行(一)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理解与运用:
▪ 其一,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则上应认定为要约 邀请。
▪ 其二,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 施”的认定,应根据红线图来确定其范围。
▪ 其三,对“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 影响”的认定,应围绕以下两点来理解:(1)出 卖人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不仅具体确定,而且对买受 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价格判断确实有重大 影响;(2)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 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对买受人的判断 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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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 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4)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P12)
▪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 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 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合同法解 释二》,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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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 一、要约 ▪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 1、概念。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经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
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 示。 ▪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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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 (一)书面形式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二)口头形式 ▪ (三)其他形式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本单位与中外单位、个人之间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授权和法定职责,在合同范围内行使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订立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预先制定带有必要格式条款的样本合同,并报上级单位或者审批机关核准备案,不得随意修改格式条款。
第六条本单位在订立合同之前,应当了解合同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对其主体资格、信誉度、履行能力等进行审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有效性。
第七条合同应当明确记载如下事项:(一)合同的名称和编号;(二)合同相对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三)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期限、履行地点等具体内容;(四)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五)合同的签署日期、生效日期和履行期限;(六)合同订立的依据、订立的程序和方式;(七)其他必要的条款和约定。
第八条合同的签署应当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在正式签字或者盖章前,应当进行认真的审阅,确保合同条款的符合实际需要,各项权利义务的明确,不得有隐瞒或者强制性质的约定。
第九条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必须用相应的文字记录在文书上,并由双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签字或者盖章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
(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以备忘录、会议记要等形式记录,记录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录人必须是当事人之一,并由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条合同的订立应当按照程序和方式挨次具有以下阶段:(一)拟订合同稿。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可以撤回,是否能撤销?
(七)迟发的承诺和迟到的承诺。 (1)迟发的承诺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 约。” 以新要约为原则,以承诺为例外。
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
4.承诺应当是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 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 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要约的失效。 《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要约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思考: 要约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要约的效 力应如何认定?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 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 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 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 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 其五,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 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 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
最根本的区别: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 没有承诺权。
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对要约的修改,其效果 等于旧要约撤销,新要约产生。
合同的订立
(三)以合同 书形式订立合 同时合同的成 立地点 参考案例2-10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含义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将一式两份条款齐全的加盖公章的合同书 寄给乙方,要求乙方加盖公章后寄还一份。显然甲方的 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条件,构成了要 约。——条款齐全,说明内容具体确定;加盖公章,说 明受其约束。乙方加盖公章,寄回一份,完全接收了甲 方的要约,构成了承诺。上述示例的特殊之处,在于承 诺送达到B地,B地不是签字地,但B地是承诺生效地。 因此,B地是合同成立地。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含义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格式条款合同 缔约责任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二章
练习题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一、概述: 要约和承诺,是达成合意的方式,是合同成立的必经程 序。《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 承诺方式。”合同作为关于债的合意,需要当事人相互交换 意思表示,以求相互取得一致。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双方 当事人采用要约和承诺方式进行协商的过程。 要约,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首要环节。没有要约,就不 存在承诺,合同也就无从产生。没有承诺,要约没有获得响 应,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含义及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行为可以构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
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以积极的行为(作为)为承诺的,要约
人接受该行为的地点可为成立的地点。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1. 要约邀请的含义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示,又称要约引诱。
2.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而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其内
容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拘束的意
旨,要约人将自己臵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无
可选择的地位;而要约邀请人对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仍 有决定承诺与否的自由。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 拍卖标的: 1.翰宏花园(纳帕溪谷)第243C-F栋别墅房地 产标的位于昌平小汤山镇常兴庄村。为地上2层、地 下1层独栋分体别墅,建筑面积507.41㎡。参考价 1050万元。拍卖保证金120万元。 2.设备一批:四开印刷机一台(J4104B)、热 水锅炉(DELO0.7)一台、离心式水泵(V6-30-12) 一台、锅炉鼓风机(G5-56-11)一台。参考价3.2万 元。拍卖保证金5000元。 二、 拍卖时间:2011年3月11日14:00时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2. 要式合同形式要件的欠缺及其后果
① 一般后果:合同不成立。
② 例外: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受的,该合同成立。
思 考
甲在海事大学教学楼设置饮料自动贩卖
机。学生乙投入3元,饮料出来。乙饮毕,见 机器故障,投入的3元硬币又跳出,乙四顾无 人乃取走硬币。 设乙投入3元硬币,因机器故障,饮料及投
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民法典第二章合同订立
民法典第二章合同订立民法典第二章合同订立: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框架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法律工具,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
民法典第二章《合同订立》明确了合同的订立条件、形式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为市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本文将从合同订立的基本概念入手,探讨合同订立的要素、形式和效力,以及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规定。
一、合同订立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订立是交易双方达成共识并表达意思的过程,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基础。
合同订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形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二、合同订立的要素合同订立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合同目的。
合同当事人是指参与合同订立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明确、具体、合法。
合同目的是指合同的目标和目的,应当合法、真实、可能实现。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不动产买卖合同、合伙协议等。
而大部分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为了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内容,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免产生争议。
四、合同订立的效力合同订立的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订立应当符合自由意思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真实、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并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旦合同订立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合法,避免模糊和不合法的约定。
其次,要注意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以免因形式上的问题导致合同无效。
再次,要保证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避免误解和欺诈行为。
最后,要注意合同的履行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诉讼等解决争议的方式,以减少纠纷和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分则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若想要了解全文,建议到官方网站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
合同法解释三全文合同法解释三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维护合同行为的法律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约定的内容,合法、公平地进行。
合同的自愿原则是指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行为应当基于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背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愿。
合同的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各方在订立合同、履行合同时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合同的诚实原则是指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得采取欺诈、误导及其他不正当手段。
合同的信用原则是指各方应当信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遵循合法、公正的交易规则。
第三条当事人要订立合同,应当明确合同的内容和约定标准,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依法确定其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规定除外。
法律未规定效力的合同,应当根据各方实际意思确定。
第五条合同的效力不受当事人的人身因素影响,不得以当事人的年龄、性别、身体条件等人身因素作为削弱其效力的理由。
第六条经济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禁止以合同化方式进行的行为,不得通过其他方式进行。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的规定。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侵犯合同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合同的订立,应当依法符合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明确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未明确的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交易习惯等,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十条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实现的、确定的或者可以确定的。
第二章练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一)单项选择题3.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
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
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答案】3.B【理由】(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
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 项。
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8.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
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A.5月1日4月11日B.5月8日4月11日C.5月9日4月14日D.5月10日4月14日【答案】8.B【理由】(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
因此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
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实体及形式合同,包括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修改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由,不得违法干涉、阻碍。
第五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内容及条款。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标的和内容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不得隐瞒有关事实。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附条件,但是所约定的附条件应当是明确的、能够成就的。
第十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的解释和变更第十一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的条款不明确、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瑕疵的,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解释。
第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有关合同的基本事项之外的具体内容,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事先行为或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内容。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条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持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应当合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的履行方式、程度应当符合合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责任担保,保证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前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不得违背公共利益。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约定合同的转让,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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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三、 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而不能发生效力的合同
特征:
1、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2、无效合同的国家干预 3、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 4、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二)无效合同的范围(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法52条) 1、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诈他人的行为, 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胁迫:以将来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 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1)当事人之间出于恶意 (2)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3、承诺的方式 4、承诺的效力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 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 行为时生效(《合同法》第26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 时间的确定,如同要约到达时间的确定(《合同 法》第26条第2款)。 5、承诺的撤回与迟到 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行为。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三)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时,因自己的过失对涉及合同 法律效果的重大事项发生认识上的显著错误而使自己遭受重大不 利益的法律事实 2、显失公平的合同。 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 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仅损害受欺 诈人利益的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利用对方窘迫或危难处境,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而订 立合同的行为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合同条款依其作用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若欠缺合同即不成立。 1、法律直接规定 2、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 3、当事人约定。 (二)合同的普通条款。 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一般条款、偶尔条款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二、合同的解释 (一)同解释的概念 合同解释,是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 分析和说明。 (二)合同解释的原则 1、以合同文义为出发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 义原则 2、体系解释原则 3、历史解释原则 4、符合合同目的原则 5、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 (三)合同解释的规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思考题
1、简述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2、简述合同的生效要件 3、简述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和法律后果 4、试述合同的内容 5、试述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6、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二)无效合同的范围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 内容上和目的上是非法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全社会成员的最高利益。 合同法第52条4款。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最典型的无效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四、可撤销的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可撤销合同是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 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 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三)拍卖程序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 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 受人。 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 拍卖须有拍卖委托,拍卖人与委托人签订书面 委托拍卖合同。 拍卖师应当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四、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 承诺生效之时为合同成立之时 (《合同法》第25条)
要约邀请:(要约引诱)行为人邀请他人向其 提出要约。拍卖公告,招标。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3、要约的形式 4、要约的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又称要约的拘束力,是指要 约的生效及对要约人、受约人的拘束力。 它包含如下内容: (1)要约生效的时间。要约到达受邀约人时生 效。 (2)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3)要约对受约人的拘束力。 (4)要约的存续期间。 定有存续期间;未定有存续期间的按照合理期 间。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21条)。 2、承诺的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几种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一)广告
以广告方式订立合同,其广告多指悬赏广告。 所谓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 对于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程序,是由招标人向数人或公众发出招 标通知或公告,在诸多投标种选择自己最满意的投标 人并与之订立合同的方式。 1、招标阶段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 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 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 标文件。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中的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缔约能力:合同主体所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 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的缔约能力,不完全等同于 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判断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三种主义 (1)意思主义 (2)表示主义 (3)折衷主义 意思表示不真实又称意思表示有瑕疵。 (1)意思上表示不一致,真意保留、同谋、 伪装。 (2)意思表示不自由,外力干涉。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2、投标阶段 投标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 出报价的行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开标、评标、定标阶段 开标是招标人在召开的投标人会议上,当众启封 标书,公开标书的内容。 平标是对有效标书进行评审。 定标是决定中标人。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章 合同的订立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合同成立的概念 和要件;了解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理解合 同的生效要件;把握解决无效合同和可撤 销合同纠纷的方法。 教学重点: 合同成立的要件和程序。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 的状态。 1、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一种合意。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内容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 合同有效:已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定生效要件。 3、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违背或欠缺合同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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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合同自由的一种限制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 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四)标的确定和可能 1、要看合同标的是否确定; 2、要看标的有没有履行的可能 标的不能: (1)事实不能与法律不能 (2)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 (3)全部不能或部分不能 (4)观不能与主观不能 (5)永久不能与暂时不能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5、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旨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人 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要约的撤销,是只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 将该项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 意思表示。
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6、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指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 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 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要约存续期间(承诺期间)届满。 (2)受约人拒绝要约(合同法第20条1项)。 (3)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合同法第20条2项)。 (4)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5)要约人或受约人死亡。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一、合同的内容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其内容就是合 同条款(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 作为债的关系,其内容为合同权利义务, 他们也由合同条款固定。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如下条款,提示缔约人: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质量和数量 4、价款或报酬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1、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必须要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
3、可撤销的合同在未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
4、可撤销合同,可以要求撤销,也可以要求变更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二)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的主体 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 害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如,重大误解中的误解 人,显示公平中的遭受重大不利的一方。 2、撤销权行使的形式 (1)撤销权的主动行使,对方未表示 异议,发生撤销合同的效果 (2)双方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34条第1款)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效力的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指己成立的合同将 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说 是法律拘束力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两者的概念不同 合同不成立是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协议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的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 2、构成要件不同 当事人可以履行;由于违背法律不可履行 3、评价规则不同 自愿受合同的拘束;实行国家干预 4、法律后果不同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生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合同订立程序
两个以上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