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释疑
1、销售额标准:2万以下(含2万,与个体差 户有差异)、按季6万 、超过则全额纳税
一、申报表
2、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有兼营的,单独计算 4、低于2万,有代开专票或普票已经预缴税
款不予退还,必须全部联次追回后才可以 申请退还税款。 (三)申报表填制 举例:B搬家公司,小规模企业,2013年8月 销售收入18000元,9月21000元,核算应纳税 额并填表
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购进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并认证通
过,金额15000元,进项税额2550元 5、缴纳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407元。
一、申报表
(二)小规模申报表 新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 号
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销售自己使用过按照规定不得 抵扣的固定
资产, 4%征收率减半征收; 销售自己使用过可以抵扣但未抵扣的固定
资产,按照17%计算.
四、处置固定资产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使用2%征收率,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 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
(四)特别情形: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 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五)单向不可逆,不能转为小规模。
四、处置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8月1日(含)以后购进或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17%计算;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8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础问题解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础问题解答Q: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Q: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Q:增值税应税行为指那些?应税行为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Q: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如何界定?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哪些行为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项、第项、第项规定外,税率为6%。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我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的探析
我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的探析一、概述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建筑业面临着税收政策的重大变革。
营业税作为一种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税收,存在重复征税、税收负担较重等问题。
而增值税则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能够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建筑业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一方面,营改增有望降低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营改增也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建筑业营改增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例如,建筑业的特殊性使得增值税的征收难度较大,容易出现偷税漏税等问题同时,营改增对建筑业的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建筑业营改增问题进行深入探析,以期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念及特点营业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它主要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广泛,涵盖了大部分的服务行业和部分商品销售。
其特点在于,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是营业额的全额,即不考虑成本因素,对每一笔交易都按照固定的税率进行征税。
营业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和行业特点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其税率结构相对简单。
增值税则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的税种。
它仅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进行征税。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的税率结构相对复杂,包括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等多种税率形式,以适应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特点。
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征税对象、计税方式、税率结构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营业税主要对营业额进行全额征税,而增值税则仅对增值部分进行征税。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解析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解析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优化税收结构,推动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进行解析,包括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
一、政策背景自2009年起,我国开始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逐步取得了积极成效。
营销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不仅是跨越性的税制改革,也是发展经济、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
改革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1 优化税收结构营业税作为一种生产环节税,对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竞争力产生了很大压力。
营改增将税收重点转移到终端销售环节,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
1.2 激发消费潜力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使商品的税负由生产环节分散到流通环节,降低了商品价格,增加了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了内需市场,促进了经济增长。
1.3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营改增政策对于调整国内生产总值中各个行业的比重、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优化税制,推动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政策内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纳税主体范围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法人和非法人、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纳税主体均适用增值税制度,并按照相应纳税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2.2 税率设定增值税税率依据不同的行业和商品进行分类,通常分为17%、13%、11%、6%等多个档次。
针对不同行业和商品,纳税人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纳税申报。
2.3 税收抵扣和退还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按照法规规定申请税收抵扣,抵扣范围包括商品采购、生产成本等方面的支出。
同时,纳税人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增值税退还。
三、实施效果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的实施,产生了一系列的积极效果:3.1 促进市场活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市场参与主体的竞争力,促进了市场活力的增强,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3.2 改善营商环境税制改革对于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中税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析
中税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析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视频课程全面营改增已有两月有余,很多试点纳税人遇到了不易解决的实务问题。
在此,我就常见的一些营改增疑难问题进行解析,以期帮助各位试点纳税人顺利解决疑难。
当然,如果就相关问题,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解决办法,请遵照当地方法办理。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问题部分房地产企业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存在疑惑,不清楚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房地产业按项目管理是基本原则,这是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专门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类似于货物增值税可以对部分产品选择适用简易或一般的计税方法,是对房地产行业实实在在的利好。
遵循这一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非取决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的。
举例来说,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两个项目,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产品出租有关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出租不动产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要根据取得不动产的时间来判定: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属于“老”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属于“新”的不动产,出租时适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对此问题,有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用于出租并没有进行明文规定。
16号公告中明确,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属于自建取得,所以适用普遍规定。
三、关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的界定问题统借统还中的“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成效及问题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成效及问题分析一、本文概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自2012年起,我国逐步将原本征收营业税的行业转为征收增值税,这一重大改革不仅有助于优化税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还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
本文旨在对营改增的成效进行深入分析,同时探讨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期为我国未来的税收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本文将首先回顾营改增的实施背景和历史进程,梳理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此基础上,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评估营改增在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税收结构等方面的积极成效。
本文还将关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如部分企业税负上升、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税务管理难度增加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全面评价营改增的成效,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也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提供研究和交流的平台,共同推动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成效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其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效地消除了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在营业税制度下,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会多次征税,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而改为增值税后,只对增值部分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显著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助于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具有税基广泛、税负公平的特点。
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使税收制度更加合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还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增值税的税基广泛,覆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可以引导企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然而,虽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行业在改革初期可能面临税负增加的情况,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扶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难点探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目和税率
01 根据行业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将原营业税税目 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设置相应的税率。
02 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差别税率,以实现税收公平和 社会效益最大化。
03 税率设置需考虑财政收入、经济结构调整等多方 面因素,确保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即销售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 额。
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问题
总结词
地方财政收入减少
详细描述
营业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改革后,原本归属于地方的税收收入将转变为中央和地方共 享,可能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少。这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造成影响,需要寻找新的财政收入 来源或调整财政分配方式。
税收征管的问题
总结词
税收征管问题
VS
详细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收征管面临诸多 挑战。一方面,增值税的征管要求更高, 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另一方 面,改革涉及到众多行业和纳税人,需要 税务部门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征管效率 和纳税服务水平。
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
总结词
企业税负增加
详细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些企业可能会面临税负增加的问题。一方面,增值税的税率普 遍较高,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可能难以取得足够的进项抵 扣,也会导致税负增加。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
减少重复征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消除重复 征税的问题,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推动经 济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向服务业 转型,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方式的转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问题解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问题解答1、纳税人提供代理记账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纳税人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2、纳税人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以前在地税局缴纳营业税、代开货运发票,9月1日后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是否应改征增值税?陆路运输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包括原到地税局代开发票陆路运输企业。
3、技术开发服务是否仍享受减免税政策?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4、纳税人提供垃圾运输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垃圾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5、纳税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工程监理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6、纳税人提供汽车道路救援服务,主要是拖车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汽车道路救援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7、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服务,10月份应如何缴纳税款?纳入试点范围外国企业代表机构应分别核算所属期为2012年7月和8月的营业税收入,及所属期为2012年9月的增值税收入,分别向主管地税机关和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8、非金融机构从事代售卡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非金融机构从事代售卡业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9、电信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电信单位从事电信业务,凭政府电信主管机关颁发的合法执业凭证(含《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其取得的凭证列举范围内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应继续按照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纳税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实质属于信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应纳入试点改革范围,改征增值税。
10、房屋中介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纳税人提供房屋咨询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提供房屋代办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个问与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个问与答
一、什么是营业税和增值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税收制度中常见的税种,它们分别对不同的经济活动进行征税。
营业税是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优秀业务额来计税的一种税收方式,而增值税是按照产品或服务在生产过程中的增值额来计税的税收方式。
二、为什么要将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相比,增值税具有税负分摊清晰、税基广泛、税率可适应宏观经济波动等优点。
因此,将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有利于提高税收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哪些具体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政策包括增值税改征试点范围、税率设置、纳税人认定等方面的规定。
逐步实施增值税改征政策,有利于降
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税收体制改革。
四、企业如何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变化?
企业在适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变化时,需要做好会计核算、税务申报、发票管理等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政策宣传和
培训,确保遵守税法规定,规范纳税行为。
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什么?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经济发展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优化、促进产
业结构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增值税
改征政策的顺利实施能够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结语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效益和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和个人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适应政策变化,共同推动增值税改征事业的顺利实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问题汇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问题1.什么是增值税?2.什么是提供应税服务?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哪两类?如何划分?4.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5.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什么是非营业活动?6.什么是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哪些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7.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8.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9.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10.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哪两个?1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12.什么是销项税额?13.什么是进项税额?14.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15.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的,应如何纳税人?16.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核算要求是什么?17.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折扣的,应如何开具发票?18.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如何纳税?19.试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20.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准予抵扣?21.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22.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23.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在机构所在地还是应税服务发生地?24.外地发生的应税服务应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吗?25.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可以合并申报纳税吗?26.提供应税服务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7.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吗?28.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29.什么是增值税差额征税?30.哪些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3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吗?32.什么是试点纳税人?什么是非试点纳税人?3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是否可以扣除?3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是否可以扣除?35.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哪些纳税人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可以扣除?36.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可以扣除的具体支付项目包括哪些?37.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何计算?38.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本期应纳税额如何计算?39.纳税人支付的价款如果既符合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同时也属于增值税差额征税可以扣除的项目,应如何处理?40.截止目前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包括哪些具体项目?41.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是多少?4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有关申请手续?4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必须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申请认定的如何处理?4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46.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47.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别需要提交哪些资料?4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之前的营业额如何确认是否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49.减免税是什么?50.减免税分为哪些类别?51.纳税人发生减免税行为,是否需要在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审批?52.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哪些资料备案?53.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提供哪些资料?54.纳税人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而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如何处理?5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共制定了多少项过渡优惠政策?56.什么是即征即退?57.上海试点地区的13项减免税政策都包括哪些?58.上海试点地区的4项即征即退政策都包括哪些?5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60.原有的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使用的申报表是否相同?61.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些申报表和清单?6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填报哪些内容?63.一般纳税人即征即退项目如何填报申报表?64.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实际计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体现在申报表的哪些栏次?65.《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纳税申报?66.需将2012年6月30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挂帐的一般纳税人,如何申报挂帐的留抵税额?67.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期限有何规定?68.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或者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是否办理纳税申报?6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报的纳税申报表有调整吗?70.现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也使用调整后的纳税申报表?申报项目有何变化?7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业务,应如何填报申报表。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探析
像 增 值 税那 样 对 进 项 税 额 进 行 抵 扣 , 显 然 对 第 三 产 业 造 成 这
税 负 不公 的影 响 。
23增 值 税 扣 税 不 彻底 。 2 0 - 自 0 9年 1月 1日起 我 国增 值
税 进 行转 型之 后 , 把 过 去 生产 型 的增 值 税 转 型 为 消 费 型 的 即 增 值 税 , 样 使 得 我 国 增 值 税 的税 制 更 加 完 善 。 由于 过 去 生 这
力 ; 利 于 优 化 投 资 、 费 和 出 1 构 , 进 国 民 经 济 健 康 有 消 3结 促 协调发展 。 3 营 业税 改征 增 值 税 政 策 分 析 、
紧 推 进 营 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试 点工 作 。
2 营 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 的 必要 性 、
在 我 国现 行 税 制 结 构 中 。 值 税 和 营 业 税 是 最 为 重 要 的 增 两 个 流 转 税 税 种 。 增值 税 覆 盖 了 除建 筑 业 之 外 的 第 二 产 业 , 第 三 产 业 的 大 部 分 行 业 则课 征 营业 税 。 随 着 市 场经 济 的发 但 展 , 种 税 制 显 现 出其 不 合 理 性 。 这 21增 值 税 和营 业 税 并 行 , 坏 了增 值 税 的 抵 扣 链 条 , . 破 影
向全国推开 。
随着 上 海 试 点 的逐 渐 推 进 , 大 改 革 试 点 的 信 号 也 开 始 扩 释 放 。 年 2月 , 今 国务 院常 务 会 议 在 研 究 部署 2 1 年 深 化 经 02 济 体 制 改 革 重 点 工 作 时 明 确 ,将 扩 大 增 值 税 改 革 试 点 。 以 北 京 、江 苏 为 代 表 的一 些 省 市 已经 在 积 极 进 行 试 点 的 准 备 。
营业税改增值税方面问题的分析
经济视野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
营业税的计税是以全部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只有部分情况下是按照差额计税,且不允许税款抵扣,这样会造成重复征税但是由于营业税计税简便,便于征管,所以一直延续至今。
而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额计税,进项税允许抵扣,可以避免重复征税。
2、营业税改增值税存在的困难2.1征收管理上存在难度。
现行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一旦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由国税局负责征收还是由地税局负责征收,或是将国地税合并,都涉及都税收征管权限的重新分配或征税机关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人既要如实核算收入和进项扣除额,还要规范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比营业税的管理复杂。
2.2税收收入的分配问题。
目前,营业税全额归地方所有,而增值税75%归中央,25%归地方;2008年,地方税收收入的31.8%来自营业税, 19.3%来自增值税分享收入,只有山西和黑龙江的增值税分享收入超过营业税收入;2011年,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地方的主要收入依靠营业税收入,如果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无法承担起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
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大大受挫,地方经济发展将受到影响。
2.3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率设置问题。
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中性税,它不会因生产、经营的内容不同而税负不同,要求的税率档次相对要少。
而营业税是行业差别税率,体现着政府对特定行业的扶持和引导。
若要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至营业税领域,则必然面临这两种理念的冲突。
对此,注入产业优惠因子,在扩大征税范围的同时按不同税率征收,以体现对不同行业的优惠还是采取特定的优惠政策,也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面临的一大问题。
2.4“渐进式”还是“一步到位”的问题。
关于增值税“扩围”的方案,无外乎两种:一是采取渐进方式,即首先在部分地区试点行业的基础上,推广至全国。
再对符合条件的行业分次分批进行“扩围”;二是一次到位式改革,即一次性将所有服务业都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及问题分析
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及问题分析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发展中阶段,人们对经济关注的热点还有热门话题已经变成如何加强经济制度管理与改革。
现在全国增值税处在转型改革的大背景下,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中较为重要的举措,对产业发展起着指导性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就以此进行讨论,结合当前税改存在着的明显问题,深入探讨其影响还有需要注意的诸多问题。
标签:税改;营业税;增值税;分析;问题一、我国税改历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款制度一直在不断进行改革,争取做到紧跟时代的步伐,我国的经济才能不断的得到提高。
“利改税”的实施使我国向市场经济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针对当时的各种不合理现象,我国采取分税制完善了税制改革,使其调节的作用越加显著,并且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更好的发挥税收作用。
我国在1994年的流转税改革造成了主导是增值税、营业税与消费税并行的局面,后来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又为改革提供了充足的动力,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我国也逐渐引入其他国家的有关税收理念,以此来完善我国的制度,税改的脚步不应停止,我国也从未停止过,发展经济制度是我们的目标,只有不断的调整改革方案,才会让我们的经济能够得到更好地发展。
二、税改的优点营业税,即中国境内提供的出售不动产的单位与个人,对营业等情况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涉及范围广,包括金融、交通、服务、等多个门类,经济在发展,营业税也凸显出本身的弊端,首先就是税收的重复征收现象太多,其次是相对于其它税收来说营业税税率较高,使部分企业承担了较大的负担。
最后是有些行业无法享受退税政策,例如服务行业,同时加上营业税负担过高限制了发展,甚至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阻碍之一,与其恰恰相反的是,由于增值税实施所产生的优点近些年来正逐渐显现出来。
并且还能较好解决上述营业税出现的问题,第一可以解决重复征收税的问题,有利于产业结构更好的优化,使各相资源达到最优,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有助于推动贸易的发展,减少退税时容易多退或者少退的几率,与税改之前相比增加了商品的出口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税务损失严重的问题,第三增值税在应用方面具有很好的稳定性,两者同样采取了税款抵扣制,增值税就是在征收税款时多了一个监督的职能,能够起到相互制约,相互审计,减少甚至于杜绝偷税漏税的现象发生。
会计经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础问题解答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础问题解答Q: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Q: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Q:增值税应税行为指那些?应税行为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Q: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如何界定?(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哪些行为应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情形。
Q: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涉税问题探讨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涉税问题探讨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改革将最大限度地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完善我国的税制。
作为企业的税务会计应当深入了解营改增的具体政策,做好相关的涉税事项的税收筹划,是当前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筹划;实例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应地调减营业税等税收。
另外,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进一步进行结构性减税”、“在一些生产服务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
20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大力推进营改增的进程,这样一来涉税问题就成为财务、税务人员的一大难题。
我国营改增的路线规纳起来是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和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第二步,在全国范围内部分行业试点;第三步,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行业,预计在2015年取消营业税。
一、企业营改增的配套文件及具体实施细则的深度解析(一)税率与征收率的对比。
租赁有形动产的营业税率5%调整为17%的增值说率,转换为价内税税率14.5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营业税率3%调整为11%的增值税率,转换为价内税税率9.91%;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率5%调整为6%的增值说率, 转换为价内税税率5.67%。
(二)原按规定免征营业税的项目,如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
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
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营业税税目下交通运输业下除了铁路运输其他全部纳入应税服务。
(三)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
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营改增”后,试点一般纳税人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应采取价税分离方法。
二、过渡期企业的纳税规划与涉税注意事项(一)充分利用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
营改增以后,一般纳人所购防伪税控设备所发生的费用,一定要掌握相关的优惠政策,尤其是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设备时,其设备价税合计可以按规定全额扣减应纳税额。
最新整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探析.docx
最新整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探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探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党中央、xxxx,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经之路,是大势所趋。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
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显现出其不合理性。
(1)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中性”作用。
由于增值税征收的范围是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方面,而营业税征收的范围是对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劳务。
(2)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对服务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由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涉及到了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建筑安装业等,而这些行业大多属于第三产业,这些行业的流通环节比较多由于营业税实际是按照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来进行征收,这样就造成了对同一劳务或是其他营业税征管的税种的重复征税,这无疑限制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
另外营业税不允许像增值税那样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显然对第三产业造成税负不公的影响。
(3)增值税扣税不彻底。
自我国增值税进行转型之后,即把过去生产型的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的增值税,这样使得我国增值税的税制更加完善。
由于过去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允许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这样就存在这重复征税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现在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大大减轻了企业是税收负担,使得我国的增值税的税收负担趋于平衡。
(4)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
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
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这给两税的划分标准提出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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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析
营改增政策解读|营改增视频课程全面营改增已有两月有余,很多试点纳税人遇到了不易解决的实务问题。
在
此,我就常见的一些营改增疑难问题进行解析,以期帮助各位试点纳税人顺利解决疑难。
当然,如果就相关问题,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解决办法,请遵照当地方法
办理。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问题
部分房地产企业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存在疑惑,不清楚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房地产业按项目管理是基本原则,这是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专门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类似于货物增值税可以对部分产品选择适用简易或一般的计税方法,是对房地产行业实实在在的利好。
遵循这一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非取决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的。
举例来说,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两个项目,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产品出租有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出租不动产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要根据取得不动产的时间来判定: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属于“老”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属于“新”的不动产,出租时适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对此问题,有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用于出租并没有进行明文规定。
16号公告中明确,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属于自建取得,所以适用普遍规定。
三、关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的界定问题
统借统还中的“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
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四、关于人防车位计税问题
对于出售没有独立产权的车位或储藏间,虽然购买方并未取得完全的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但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并从尊重交易双方习惯
出发,可暂按照出售不动产进行处理。
五、建筑分包合同老项目的判断问题
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分包服务,在判断是否是老项目时,以总包合同为准,如果总包合同属于老项目,分包合同也属于老项目。
例如:一个项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5月1日之后,乙方又与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则丙方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六、钢构等企业混合销售问题
既从事钢结构等的生产销售,又提供安装、工程等建筑服务,判断其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应该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因此,对于钢构等企业,如果施工合同中分别注明钢构价款和设计、施工价款,分别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施工合同中未分别注明的,对于钢构生产企业应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建筑企业
购买钢构进行施工应按照建筑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酒店业视同销售问题
酒店住宿的同时,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以早餐居多)、矿泉水、水果、洗漱用品等,作为酒店的一种营销模式,消费者统一支付对价,不列为视同销售范围,不需另外组价征收,按酒店实际收取的价款,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酒店明码标价提供的餐饮服务、橱窗内销售物品、房间内餐饮迷你吧等,应分别
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八、关于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问题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缴纳营业税时实行差额征税,开具代开普通发票,而营改增试点政策中并未延续差额征税政策。
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解决。
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可暂按以下情况区分对待:
1、如果物业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属于转售行为,应该按发票金额缴纳增值税;
2、如果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等,在总局明确之前,可暂按代购业务的原则掌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暂不征收增值税:
(1)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
(2)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等(简称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客户,并由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物业公司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九、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电、燃(煤)气费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
1、物业管理企业代收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在
收到款项时向消费者开具收据,并全额转付给水、电等实际提供方的,不作为物
业管理企业的增值税销售额,不缴纳增值税。
2、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转付行为,不得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其接收的增值税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或作为费用列支,否则,将视为增值税的转售行为。
3、物业管理公司向提供方或消费者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十、关于餐饮业外卖适用税率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
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
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
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的规定。
该文件规定,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此次营改增之后,已不存在非增值税纳税人。
17号公告虽未明文废止,但其引用的依据已经失效。
因此,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适用17%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