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化学系2007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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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激励研究生学业成就,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优秀研究生,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奖励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学化工学院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具体事项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执行。

第四条学业奖学金设置等级,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每个等级分别评定20%、30%、30%、20%的人数,具体名额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每学年初确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
第五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应以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等为核心内容。

第六条学术成果主要包括科研论文、会议论文、专利等学术性成果。

1.科研论文:发表国际一流期刊论文的每篇奖励4分,发表国内一流期刊论文的每篇奖励2分,发表中文论文的每篇奖励1分。

论文被SCI、EI、ISTP和CSSCI收录,以及论文被国内外知名学术会议接受,均可获得加分。

同济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同济研…2015‟41号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分类标准详见附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励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国家制定,目前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学术型研究生要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6.申请面向新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简称“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要求入学考试成绩或考核评价结果优秀,并在入学前三年内取得突出成绩。

关于2018同济大学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

关于2018同济大学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

同济大学文件同济学〔2018〕59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各单位:《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2018年8月25日—1 —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2 —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三条奖励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国家制定,目前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第四条评奖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学术型研究生要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2.限制条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3 —(1)上一学年内出现过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无正当事由未按规定注册者;(4)提供虚假材料者;(5)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6)处于违纪处分期内者;(7)其他经学校、学院认定不符合参与评奖规定的情况。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贷实施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贷实施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贷实施办法同济大学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其中: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和翻译硕士(055101、055102、055109)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其它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

同时,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到,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和翻译硕士(055101、055102、055109)不纳入奖助体系中),对于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时全部都可以获得每年8000元的全额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以抵充学费。

对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6000元/年的助学金。

另外,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助。

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此外,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到,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班、金融硕士在职班、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中国教育在线资料显示,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 年(工商管理硕士普通项目、中印美Global MBA项目、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为2年;风景园林硕士、生物学、工商管理硕士同济-曼彻斯特MBA双学位项目、法律硕士(非法学)为3年;医学院与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均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同济 奖学金 设置

同济 奖学金 设置

同济奖学金设置
同济大学为鼓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设置了多种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设置情况如下:
- 本科生:
- 学习奖学金:获奖面30%,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面5%,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面10%,三等奖1000元/人。

- 单科竞赛奖。

- 社会活动奖:获奖面4%,一等奖1000元/人,获奖面2%,二等奖500元/人,获奖面2%。

- 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200元/人。

-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人。

同济大学还设有多项学生助学金、帮困基金,学生可视个人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生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由农业银行提供的低息助学贷款。

具体的奖学金设置和评定方法可能会因学校政策和年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所在院系或同济大学学生事务部门。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

奖学金评定细则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多篇)7、毕业班同学需出具导师签字的毕业班证明,方可按照要求,累计尚未用于获得任何奖学金的科研成果。

四、关于科研奖励的说明对获得科研奖励同学,须提供获奖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科研奖励必须是学院已规定的科学奖,即国家、省部市级奖、行业科技和论文奖,以及由行业学会组织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科研或论文奖励。

除此之外,其他的奖励须根据情况逐一认定。

几种特殊奖励加分如下:(1)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多相流分会“陈学俊优秀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分算。

(2)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吴仲华优秀学生奖”,加50分。

(3)传热年会奖与陈学俊论文奖,按一篇SCI论文计分。

(4)中国动力工程学会透平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核能发电分会优秀论文奖按一篇EI论文分算。

五、其他说明1、重点实验室、985平台建设以及参与横向课题经历不在科研加分范畴之内。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按“国内学会系列年会或全国性会议论文”来计算,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的文章不在科研加分之列,对于翻译的资料,不算加分。

第七章研究生德育与综合能力评分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能动学院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形成对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优秀表彰评选方案的有效补充,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民主二、评定内容能动学院研究生综合能力与素质总分不超过100分,由思想品德基础评分和综合能力与素质加分构成。

以上两项内容评定细则分别如下:(篇四)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学《关于做好**-**学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联发[**]7号》文件精神和《**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

《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

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统筹资源,加强研究生资助力度,规范奖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助原则(一)符合教育部研究生奖助的文件精神;(二)满足实施“卓越人才计划”的要求;(三)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优秀生源,优化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

二、奖助对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学历教育硕士研究生:(一)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和会计硕士等,以上类别研究生按照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管理处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高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三、奖助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1 / 14(三)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五)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奖助都在规定的学制内有效;(六)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

四、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简况见附件1。

详细情况如下:(一)学业奖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内研究生的学费。

学业奖学金标准为0.8万元/学年。

纳入本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在学制内,学业奖学金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其它综合表现调整。

(二)助学金纳入本奖助方案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可享受助学金。

助学金标准如下: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第一年800元/月,第二、第三年1000元/月(其中导师配套200元/月)。

每年发放10个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助学金为600元/月。

每年发放10个月。

3.少高计划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标准发放助学金。

(三)助研酬金2 / 14助研酬金为硕士研究生协助导师从事与科研项目有关的科研活动所获得的酬金,由研究生导师根据其具体表现发放。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数学系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数学系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同济研[2015]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如下:一、申请条件1、满足《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同济研[2015]41号)的基本申请条件。

2、在读期间没有出现课程不及格情况。

二、评审程序1.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学校下发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人数及金额比例分配名额至三类申请者(二年级硕士生、三年级硕士生、博士),三类申请人按各自评审细则进行初评。

2.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在规定日期前网上提交《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并且提交网上打印的上述表格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提交至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各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评议会,并将评议结果告知秘书处。

3.秘书处根据初评细则进行初审,确定预选名单,提交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4.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讨论并投票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秘书处。

三、初评细则硕士二年级研究生评审细则1、学业成绩按一年级数学专业公共课(泛函分析、抽象代数)成绩平均分计算排名(与直接攻博二年级研究生统一排名),学业成绩得分=100-(成绩排名-1)*3,低于0分的按0分计。

2、综合素质(所有证明材料的时间须满足在参评学年内)1)各类竞赛或成果获奖,以获奖等级计分,最高不超过20分,具体如下:国家级竞赛或成果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0分、15分、10分;省部级竞赛或成果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分、7分、5分;校级竞赛或成果获奖得分3分;同一类竞赛或成果以最高计分方法计算,不重复累加。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激励我院研究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及学生活动,全面提高我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A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学金种类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与硕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学校企业捐赠奖助学金或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但可同时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可与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本评定细则以激励研究生胸怀大志、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导,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6.为非在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7.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3)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在实验室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重大实验室事故者。

(5)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7)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原因造成延长学习期限的除外)。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其中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期间的部分或全部学费,支持全日制研究生全身心地投入学术研究工作。

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2007级研究生。

1、学业奖学金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见表1。

表1 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标准学生类别资助类别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1.18万/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A类1万/年全日制 B类0.3万/年2、申请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4)在规定的学制内;(5)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

3、学业奖学金评定与操作程序(1)学校根据各院(系)研究生报考情况、初试上线人数、学院评估排名情况、学科特点等确定各院(系)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及硕士研究生A、B 类学业奖学金名额。

各院(系)依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教育科研经历等在研究生复试时进行评定,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及其类别。

各院(系)在上报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时同时将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及类别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入学报到时领取学业奖学金证书。

学校凭"学业奖学金抵用凭证"抵扣该生当年学费。

非全额资助的研究生需缴纳抵扣后的学费差额。

(3)各院(系)每学年对研究生进行考核,调整下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及其类别,并于学年结束后两周内将下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名单报基金管理办公室。

4、学业奖学金的取消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3)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4)署名(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现象并被认定者;(5)未经导师同意自行在校外兼职者。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大学针对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 同济大学优秀硕士生奖学金:每年设立名额,主要根据入学考试成绩、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每年提供一定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

2. 同济大学国际硕士生奖学金:为外籍硕士研究生设立,面向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根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评价推荐,提供一定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3. 同济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生奖学金: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根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评价确定,提供一定的学费减免。

4. 同济大学留学生奖学金:为留学硕士研究生设立,根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评价确定,提供一定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具体每个奖学金的金额和资助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年份和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学生可以参考同济大学的官方网站或咨询招生办公室了解最新的奖学金政策和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大学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入学后,所有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

2. 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以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3. 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

4. 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此外,同济大学还有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

其中,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优秀博士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也为5000元/人,而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也为5000元/人。

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则根据具体捐赠协议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访问同济大学官网或咨询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同研[2008]01号同济大学关于2008级研究生资助办法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通知要求,结合学校2007年《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实施情况,针对2008级研究生,提出本资助办法,并经主管校长批准。

现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高等教育面临着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和为国家自主创新做出更多贡献两项战略任务,其结合点在研究生培养。

在研究生培养中,创新是灵魂,科学研究主导是核心,导师负责制是基础。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目的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出更多的创新成果。

我校以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为切入点,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逐步展开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全面改革。

二、改革目标1、把研究生对学习和科研的投入与对其资助结合起来,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

2、把导师的科研活动和研究生培养过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通过导师科研经费对研究生培养资助的机制改革,强化导师责任,并逐步加强导师科研经费资助研究生的力度。

3、统筹资源,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

通过相对充足的经费资助,吸引优秀生源,帮助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有效激励学有所成的研究生。

4、促进研究生培养和学校其他相关方面的改革,例如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研究生培养方案改革、研究生导师选聘办法改革,进一步引发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改革等。

三、实施原则1、分类实施原则:对工科、理科、文科、医科等区别对待,考虑优势学科、成长学科和扶持学科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与实施,从各专业与学科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

2、两级管理原则:由学校和院系两个层面管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

3、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原则:强化导师的责任,考虑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的共性和特点。

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充分体现科研为导向、课题资助为依托的导师负责制;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注意课程教育和研究能力培养并举,进一步推进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为主导的科研活动。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研究生培养的新形势,根据高校研究生培养的总体目标,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办法:一、研究生各类校外捐赠奖学金(一)评审对象凡在校就读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奖。

(二)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和各种有益活动。

4.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显著:(1)一年级硕士生,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学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教学班内排名为前10%,公共课成绩达到本学年内全校排名前10%。

(2)二年级硕士生,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按期开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中期考核通过,学年内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3)一年级博士生,学年内所修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4)二年级博士生,学年内所修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论文发表期刊参见《同济大学各学科核心期刊目录》,论文篇数计算方法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三)申报、评审程序1.各类奖学金均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和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颁发证书及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评审对象与条件与“研究生各类校外捐赠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与条件相同。

(二)申报、评审程序1.各类奖学金均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2.申请者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和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摘要:
一、奖学金的种类及金额
二、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三、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五、奖学金的注意事项
正文: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同济大学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其中,国家奖学金金额最高,为每生每年2万元;同济大学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金额相对较低,分别为每生每年1万元和5000元。

申请同济硕士奖学金的条件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社会活动以及家庭经济情况。

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通常要求申请者在班级或专业内排名靠前;学术研究方面,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社会活动方面,申请者需要在校园内外的活动中积极参与,并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家庭经济情况方面,申请者需要符合一定的经济条件,以保证其能安心学习。

申请同济硕士奖学金的流程主要包括了解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等待审核以及发放奖学金。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者需要关注申请时间,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

一旦获得奖学金,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使用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

同济硕士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社会活动以及家庭经济情况。

其中,学习成绩占50%,学术研究占30%,社会活动占20%。

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参考因素,不纳入评定标准。

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

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

同济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草案)(2012年12月)根据《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习生活指南》中关于“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医学院特点,特制定同济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学金评奖细则。

一、评审对象: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七年制第六、七年级的学生,八年制第七、八年级的学生、规培生及少高计划研究生。

(不包括非全日制及外国留学生)。

二、评审条件: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学习生活指南》中“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分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20名,直博生一、二年级参与硕士评审,三、四、五年级参与博士评审,硕博连读学生以转身份为依据确立参与硕/博评审。

四、论文和科研成果获奖的要求:1、论文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复印件作为附件证明材料上报,申报奖项提供材料以在读研究生身份期间论文或获奖为准。

2、要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同济大学附属医院,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论文截止时间为学校要求上交材料截止日,三年级录用通知等同公开发表,二年级获得的录用通知和第三作者论文仅作排序参考,不计入评分。

3、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发表论文的首页一套,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记号笔标出本人文章。

4、SCI/SCIE论文需提供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需要提供带影响因子的)。

如果不能出具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的,请出具PDF全文纸质版、网上检索论文信息的打印页、Thomson Reuters官方网站(/cgi-bin/jrnlst/jloptions.cgi?PC=D)检索SCI杂志信息打印页及图书馆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上检索到的杂志影响因子打印页(并用红色记号笔标出)。

同济大学文件

同济大学文件

同济大学文件同济学〔2018〕58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大学2018年8月27日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同济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锻炼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章奖励设置第三条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内容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等。

(一)奖学金类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2.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和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组成,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3.同济大学研究生特色奖学金同济大学研究生特色奖学金包括单项特色奖学金(含校外捐赠特色奖学金)和学院特色奖学金等组成,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特色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4.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依据《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执行。

(二)荣誉称号类1.优秀毕业研究生(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市级、校级)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定,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执行。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校团委负责评定,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执行。

2007级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试行)

2007级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试行)

复旦大学2009学年奖学金评审实施意见为做好2009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各院系要将评奖、评优与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估结合起来,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奖学金设立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设奖类别本年度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和校外捐赠专项奖学金三大类。

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奖项可兼得。

(二)评审对象学业奖学金仅适用于07级、08级全日制非定向大陆研究生(含春季入学)。

从事军工项目的研究生单独评审。

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培养非在职研究生单列,一般给予三等奖,如有特别优秀的,经院系推荐、学校会审,方可提高获奖等级。

人民奖学金仅适用于临床医学七年制研究生。

专项奖学金适用于除本校定向、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港澳台、留学生外的全体学生。

(三)评定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

3、有以下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奖学金:(1)担任辅导员或从事其他学生工作者(含人才工程队员);(2)曾参加西部支教服务或其他志愿者活动并表现突出者;(3)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4)少数民族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者。

4、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2)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3)2009年9月份至今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罚者。

(四)评定指标体系学业奖学金由各院系制定评定细则。

在制定细则时,需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科研潜力等因素,其中前两项内容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不低于20%。

专项奖学金中,奖额为1万元且设奖单位不指定院系的,学校将分别组织文、理、医擂台赛,产生高额奖学金拟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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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化学系2007级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配合《同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及《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经过讨论,制定了化学系2007 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奖学金类别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全部或部分学费。

2.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助学金。

二.资助金额
参见同研[2007]001、05、10、31号文件及附件《关于2007年同济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资助类别的说明》。

具体金额如下:
表1. 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三.评定方法
同济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学校下达的全日制研究生A、B类额度,由系复试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及计划招生数将各类额度分配到各专业。

各专业复试小组参照“同济大学化学系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指标”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素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评定。

按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给予A、B1、B2、B3类资助。

系复试领导小组有最终复议权。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指标
免试直升研究生均获得A类奖学金。

其他学生按表2打分排序。

表2.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资助评定参考指标
*境外学校的层次由研究生院另外认定。

2.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指标
根据学生在第一学年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等综合表现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奖学金A、B1、B2和B3类别。

评分细则见表3.
表3.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资助评定参考指标
3.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指标
根据学生在第二学年的政治思想品德、科研情况等综合表现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奖学金A、B1、B2和B3类别。

评分细则见表4.
表4.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资助评定参考指标
*注1:每篇SCI论文得分= 8⨯IF(影响因子),计算不足8分按8分计算。

2.发表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署名单位均为同济大学。

四.评定程序
1.入学新生由系研究生复式领导小组依据奖学金评定细则(表2),评分排序,按
得分高低和研究生院下达的A、B类奖学金名额,确定第一学年奖学金资助名单和类别,报研究生院审核。

2.第一学年结束后,由班主任和主管学生办公室组织考核,根据表奖学金评定细则
(表3),评分排序,按得分高低和研究生院下达的A、B类奖学金名额,确定第二学年之毕业的奖学金资助名单和类别,报研究生院审核。

3.第二学年结束后,由班主任和主管学生办公室组织考核,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表
4),评分排序,按得分高低和研究生院下达的A、B类奖学金名额,确定第三学年奖学金资助名单和类别,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奖学金的取消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立刻取消其奖学金:
1.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学业课程考试不及格;
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4.公开发表论文、科研成果有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未经导师同意自行在校外兼职。

化学系
200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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