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论文航空业论文
论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下的管辖权冲突———从欧盟法院航空碳税案说起
摘要:欧盟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触发了各国就全航程排放的管辖冲突,成为国际碳减排规则的新问题。
从欧盟法院航空碳税案裁决看,原因是各国就确立各航段空域排放管辖的标准认识不同,是国家减排行为边界国际法依据模糊和个别国家对气候谈判诱导试图的共同产物。
据此,应明确领空内排放由主权国属地管辖,公海上空排放则根据气候变化公约确认是否突破航空器属人管辖而采普遍管辖或保护性管辖;对欧盟单边性意图,应集合贸易与减排国际法制度效力加以应对。
关键词:欧盟;航空碳排放;裁决要旨;管辖权冲突;国际应对。
一、欧盟法院航空碳税案裁决要旨与问题提出。
2009 年 12 月 16 日,美国航空业协会与美国航空公司、大陆航空公司、联合航空公司共同起诉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署,反对英国以执行欧盟 2008/101ec 号指令为名从 2012 年开始将美国航空业纳入其国内的 eu-ets,并认为该指令违反了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法。
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级法院行政法庭初审后于 2010 年 7 月 8 日作出初审裁决,原告方于2010 年7 月 22 日上诉至欧盟法院,在听取原告、国际航协等国际组织①、英国等 13 个欧盟国家、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欧委会意见后,以 c-366/10 号案件裁决(下称《裁决》)裁定欧盟指令符合国际法,其中有关航空排放的法律适用及欧盟指令内容对国家的排放管辖认定等裁决问题值得关注。
首先,裁判规范选择有意甄选用于审查其单边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区域性国际组织人格独立、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规避了对其航空排放规则不利的国际法规范。
一方面,认为欧盟各成员国而非欧盟组织是《芝加哥公约》缔约方,该条约不能成为审查2008/101 ec 号指令合法性的依据,而《京都议定书》关于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实施航空减排规则下的义务主体为主权国家,原告的(即判决中的iataand others)主体不适格因而不得援引。
另一方面,认可美欧 2007 年签订并于 2010 年 6 月被欧盟理事会 2010/465/eu 号决议修改的《天空开放协定》(open skies agreement)和国际习惯法是审查 2008/101ec 号指令效力的有效依据,相关国际习惯法包括:国家享有领空主权、公海不属于某国管辖、不得影响公海飞越自由,否定了初审法院对公海上飞行的航空器由登记国专属管辖是国际习惯法的结论。
愈行愈近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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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欧盟决议执行具体化措施的发展进程 (一)欧盟通过法令正式将航空纳入 欧洲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在 2009年1 月23日正式发布了将 航空纳入欧洲排放交易体系的法令 (Directive)并根据法律要求在第20天起正 , 式生效。法令规定了飞欧洲航空公司在 2012 年后可获得的排放配额的比例、执行 时间表以及推行该举措的原则。 欧盟将飞欧洲的航空公司按其首个申 请欧洲航班运行许可(O P E R A T I N G LICENSE) 的欧盟成员国分类, 并委托该欧 盟成员国负责管理相应航空承运人的排放 情况。各管理成员国(A d m i n i s t e r i n g Member State) 会在该法令的大框架下制订 自己的举措和时间表,来规定和管理各自 负责的航空承运人。 欧盟法令的主要内容为: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欧盟或在欧盟内部航线飞
特别关注: 绿色航空 2 009
文 / 黄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王子元
愈行愈近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 is coming soon
008年7月8日, 欧洲议会 (European Parliament) 已正式通过了关于将航 空业纳入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 系 (EU ETS) 的提议草案。 不管其他各国 政府及航空公司反对与否, 航空业纳入EU ETS 已成定局。 欧盟自此正式进入立法程 序, 自2012年起将进出欧盟以及在欧盟内部 航线飞行的飞机排放的温室气体均须纳入欧 盟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近期已经公布了航空 排放的法令,对具体化措施作了初步规定,英 国则进一步制定了更加激进的措施。 中国航 空公司面临的不再是一个遥远的威胁, 而是 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而且正以越来越快的 步伐, 走近经营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
欧盟航空业碳排放交易对策的博弈分析
2 0 1 4年 第 O 6期
欧盟航空业碳排 放交易对策 的博 弈分析
柏 龙 彪
( 中国 民 用航 空 飞 行 学 院 航 空运 输 管 理 学 院 , 四川 广汉 6 1 8 3 0 7 )
欧盟) 和 经 营 欧 盟 航 线 的 中 国航 空 公 司 之 间 存 在 监 督 航班( 包 括 欧 盟 自己 内 部 的 航 班 ) 都 必 须 符 合 欧 盟 制 定 的 碳 联 盟 ( 为 简 化 考 虑 问 题 省 去 了 国 家 联 盟 内 排放 的标准 , 也 就 说 从 欧 盟 机 场 出 发 和 抵 达 从 欧 盟 机 场 的 与 被 监 督 的 博 弈 关 系 , U E T S博 弈 模 型 中 将 国 家 联 所有 商业运 营的航 班 的碳 排 放 , 都 要 纳 人 欧 盟 所 制 定 的 碳 部 存 在 的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在 E
摘 要 : 针 对 欧 盟 提 出将 航 空 业 纳 入 碳 排 放 交 易 体 系这 一 现 状 , 应 用 博 弈论 建 立 航 空 公 司 是 否 选 择 进 行 减 排 来适 应 碳
排 放 交 易 体 系 的博 弈 模 型 , 探 讨 航 空 公 司是 否 选 择 进行 减 排 以 及 国 家或 者 国 家联 盟 是 否 需 要 严 格 进 行 监 管 的 内 在 机 理 , 对
欧 盟 通 过 了在 欧 盟 碳 排 放 配 额 交 易 体 系 中 纳 入 航 空 业 纳 入 作 为 社 会 福 利 最 大 化 代 表 的 国家 联 盟 对 经 营 欧 盟 航 线 的 中 国 航 空 公 司 进 行 减 排 监 督 。该 EU E T S博 弈 模 型 中 , 国 家 的协议 , 即从 2 O 1 2年 1月 1日起 , 所 有 进 出 欧 盟 区域 的 商 业
欧盟征收碳税对我国航运经济的影响与对策
欧盟征收碳税对我国航运经济的影响与对策作者:秦粮朋左晓强来源:《中国水运》2012年第06期有消息称,欧盟委员会意欲在今年6月份增加“航海碳税”,制定出全球航空和航海运输行业碳排放税的征收价格单,这将使本已处于低谷的航运业面临着雪上加霜的危险。
什么是碳排放税和碳排放交易碳税是指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税。
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
航海碳税指船舶燃油燃烧排放二氧化碳征收的税,通过对船舶燃油碳含量的比例来征税,以求减少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2005年1月1号,欧盟正式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按照“限制和交易”的设计,通过每年给企业发放有限的碳排放配额,迫使它们节能减排。
而实质上欧盟意欲征收的航空碳税和航海碳税是碳税的一种,是欧盟碳税征收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在行业和实施范围上的外延。
目前,作为一种较为有效的碳减排政策工具,世界上已经有一些国家征收碳税或能源税,主要是欧洲国家。
二氧化碳的减排政策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国际层面,二是国内层面。
国际层面主要是确定将二氧化碳浓度控制在某个危险水平以下所允许的全球最大碳排放量,然后按照某种规则在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碳排放权分配,明确或部分明确各国和地区在碳排放方面的限额。
国内层面一般是通过征收碳税,实现二氧化碳减排政策的目标。
欧盟为什么将碳排放税推向全球1、直接经济利益直接经济利益:征收航空碳税和航海碳税可以获得可观的碳税收入。
据估计,一旦航空碳税开始征收,仅2012年一年欧盟就可收获12亿美元的收入,到2020年可为欧盟带来260亿美元收入。
2、综合的政治经济利益欧盟如果成功地将碳排放交易系统推广到国际航空业和航运业,就有可能为欧盟未来在钢铁、电力、水泥等其它行业中推广实施全球性的行业减排方案铺平道路。
这一方面占领全球带头节能减排的道德高地,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引导全球共同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绕过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碳减排上“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有效地降低了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并将减排成本转嫁给发展中国家。
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及其启示
胡 晓 红
( )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博士生导师 江苏 南京 2 1 0 0 9 3
摘要 : 欧盟 《 将航空业温室气体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 继而形成欧盟 航 2 0 0 8 年排放交易指令 》 国际社会对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域外效力存在质疑 。 实际上 , 基于欧盟 空碳排放交易制度 。 然而 , 国际公约或国际文件 , 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域外 及其成员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航空业的双边条约 、 效力是不确定的 。 对我国而言 , 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犹如一把双刃 剑 , 既 存 在 负 面 影 响, 也能产生正 面效应 。 对此 , 我国应当尽快启动中欧新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谈判 、 实施碳税制度并逐步推行碳排放总 量控制和交易制度 , 以便从制度上防范碳成本差异 、 保护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 关键词 : 欧盟 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 域外效力 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
二、 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制度之合法性分析 易制度之质疑 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 制 度 实 施 后 , 全球2 据统计 , 0 0 0多家航空公司将被强制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 都需要为超出免费配 额 的 碳 排 放 支 付 购 买 成 本 。 据 国 系 。 这些航空公司在欧盟成员国机场起降的航班 , , 际航空运输协会测算 , 此举将使航空业 2 买路钱 ” 并且这一数字还可能随免费配 0 1 2 年增加 3 4 亿欧元的 “
⑥ 而《 开始 关注 A 为其设定的在 2 0 0 8 年至 2 0 1 2 年间根据 1 9 9 0 年水平实现减排 8% 的目标 ; 2 0 0 8 年指令 》 , : “ 即到 UN F C C C 所有缔约国的减排 义 务 其 第 6 段 提 出 所 有 工 业 化 国 家 需 要 着 手 实 施 全 部 减 排 义 务 ,
解读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及其影响
解读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及其影响解读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及其影响AninterpretationoftheEUEmissionsTradingSystemforaviationanditsimpact 口冯志/文2009年1月13日,欧盟正式颁布将航空纳入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ETS)的指令.根据该指令,欧盟自2012年开始对进出欧盟以及在欧盟内部航线飞行的航空公司规定排放限额,并对超出限额的公司收费.尽管欧盟将航空纳入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的作法引发了国际民航组织和众多航空公司一片质疑和反对声,但并未动摇欧盟在此问题上的立场.可以预料,欧盟航空 ETS的实施将促使其他国家建立类似的排放交易体系,并最终推动全球性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航空公司低碳时代的大幕已经拉开,用不了多久,碳标准将成为航空公司划分赢家和输家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在这场影响未来航空运输业发展格局的大博弈中,中国的航空公司显然无法置身度外.如何在新的变局中顺应趋势,把握主动,积极应对,已成为航空公司不容回避的迫切问题.本文通过对欧盟航空ETS的有关指令的介绍,分析了欧盟航空ETS对航空公司的可能影响,并就相关对策做了探讨. 什么足欧眦航碳排放交易体系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missionTradingScheme,简称ETS) 是目前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排放交易体系,是欧盟履行《京都议定书》义务的一个重要措施.该体系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 涵盖了欧盟成员国近l2000个工业排放实体,其排放量约占欧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一半,但这些企业多集中于少数能源密集型行业,如炼油,钢铁,水泥,玻璃,造纸等.采用"上限一交易" 模式,由欧盟有关机构向体系内的排放实体分配免费二氧化碳排放上限,在限额以内的企业,可以出售他们多余的碳配额,超额的公司则必须通过参与竞拍或在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购买的方式对超额部分买单.由于《京都议定书》未就国际航空排放作出规定,欧盟一开始并未将航空业纳入ETS中.促使欧盟在航空排放问题上出现转变的原因是,欧盟认为,近些年航空器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快速增长已到了必须加以遏制的时候.根据欧盟的数据,每个飞机乘客平均每公里就产生19l克温室气体,而火车和汽车的乘客每公里只分别产生47克和3l克温室气体. 欧洲境内国际航空温室气体的排放自1990年以来,共累计增长87%,而相比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则呈下降趋势. 如果照此发展下去,到2012年,《京都议定书》要求欧盟达到的减排目标中所获得的环境效益的1/4以上将被欧盟内国际航空的排放增长所抵消.而且,欧盟认为"国际民航组织多年来在这方面无所作为",所以欧盟决定"填补空白". 2005年9月27曰,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个意向性政策文件,提议将航空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经过历时3年多协商和修改,2009年2月3日,欧盟将航空纳入欧盟ETS的指令(2008/101/EC)正式生效.按照指令,欧盟航空ETS的第一期为2012年1月1 日,2012年12月31日,第二期为2013年1月1日,2020 年12月31目,以后每5年为一期.构成欧盟ETS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排放配额的计算.配额是排放交易中的交易单位,相当于,吨二氧化碳的当量.配额的计算方法如下:1.根据2004,2006年欧盟境内和境外航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平均值,计算出历史排放量.2.根据历史排放量算出欧盟各年配额总量,如2012年配额总量为历史排放量X97%,2013,2020年每年的配额总量为历史排放量X95%.3确定欧盟可分配的免费配额总量.2012年免费配额为配额总量×85%,2013—2020期间每年免费配额总量为配额总量×82%.4.根据各航空公司2010年欧盟境内和境外航线吨公里数占各航空公司欧盟境内和境外航线总吨公里的比例,算出航空公司可以从免费配额总量得到的免费配额,超过免费配额的排放为付费配额.其中2010年为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基准年,以后各期间的 NO.2262009?0891 基准年到时由欧盟再行确定.欧盟航空ETS的适应范围包括2012年1月l目起在欧盟境内机场起降的所以航空公司的航班,但以下航空活动除外:1.专机,应急,军事,医疗服务,科学探测,机组训练;2.最大起飞重量低于5,700千克的航空器;3.在连续3个周期(每周期4个月)中,各周期航班数不超过243班:4.年航班排放总量低于l万吨.此外,欧盟还给出了第三国得到欧盟ETS豁免的条件,即: 如果对从该国起飞而降落在欧盟的航班采取了与ETS相类似的减排措施,欧盟委员会可通过修正案,使该国获得豁免. 为确保指令的正常运行,欧盟委员会为每一个所涉及的航空公司指定了管理成员国,具体负责与该航空公司有关的ETS 事务.如国航的管理成员国为德国,东航的管理成员国为英国. 通常航空公司在其管理成员国的排放量也最大.此外欧盟ETS 还引入了监测,报告和核证制度(Monitoring,Reportingand Verificatior~简称MRV),以便监测和核证航空公司吨公里数据和实际排放量,保证配额分配的准确性.MRV主要包括吨公里数据的监测,报告和核证程序以及排放量的监测,报告和核证程序.管理成员国将据此向航空公司分配每年的免费配额并确定航空公司每年的付费配额.按照欧盟的说法,航空公司提交的MRV报告"如同一个会计系统",必须像提供给财务监管机构的资料一样准确,并要求航空公司"需要建立一个系统,以收集并报告准确的排放数据".而且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对航空公司所提交的吨公里和排放量数据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证.核证机构将引用外部数据(如欧洲空管局,航空油料供应商,欧洲机场等),交叉验证承运人所提供数据,只有核查通过后,有关数据报告才能得到管理成员国的认可. 对于违反欧盟航空ETS指令的航空公司,管理成员国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惩罚措施,包括冻结碳交易账户,公布黑名单,处以每吨二氧化碳1.0欧元的超额排放罚款,取消免费配额等,并且航空公司还可能被施以运营禁令的处罚. 目前欧盟航空EYS的相关后续工作正持续推进中.按照其时间表,2009年8月31日前,航空公司必须向管理成员国提交吨公里和排放监测报告.届时不交者,承运人的免费配额将取消,即所有配额都需从碳交易市场购买.打火闻家和组织对欧盟航ETS的反应对于航空公司而言,加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于成本的压 92NO.2262009?08 力是非常大的.据国际航协估计,欧盟航空ETS生效的第一年, 航空业的成本将增加35亿欧元.所以,除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表示支持或基本同意欧盟航空ETS外,国际民航组织以及多数国家对ETS抱"严重保留"的态度.以国泰,英航为首的主要航空公司则旗帜鲜明地举起了反对的大旗,认为欧盟单方面把境外所有往来欧洲的航班纳入欧盟排放交易计划,将扭曲航空市场竞争环境,导致远程直航欧洲航班将变得更加无利可图.2009年2月12日,法航一荷航集团,英航,国泰航,英国维珍以及英国机场营运商BAA成立名为"航空业界碳排放问题联盟"(TheAviationGlobalDeal(AGD)Group),该组织寻求按照既保护航空公司竞争力,又能体现"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设立一个系统,务实,公平及有效的全球性航空减排机制,以替代欧盟ETS.2009年4月6日,AGD提交了一份有关国际航空二氧化碳排放政策框架草案.鉴于各国领袖将于2009年l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联合国气候峰会,商讨新的环球气候协议,AGD已发出呼吁,把国际航空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议题纳入新协议中.)ETS坚决反对的国家是俄罗斯.表示如另一个对EU(欧盟果欧盟对俄罗斯航空公司强行实施ETS指令,俄罗斯将可能停飞欧盟航班,并禁止欧盟航班飞越其领空.但目前俄罗斯各飞欧盟的航空公司均在按欧盟的要求准备监测计划报告.最终俄罗斯政府的立场如何难以预料.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态度.布什政府时期,美国因一直拒不承担量化减排义务而成为众矢之的.对欧盟航空ETS,美国政府最初也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认为欧盟的规定违反了全球民航法规,并威胁要就ETS向国际法庭申诉.但奥巴马上台以来,美国的能源政策发生了重大转变.主要原因是在基于高碳企业的世界经济体系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元气大伤后,美国调整了其战略思路,奥巴马的能源新政就是这种战略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氐温室气体排放.美国这样做的目的是通过新能源革命,一方面大幅减少石油等不可再生石化能源的使用和依赖,实现美国的"能源独立",使俄罗斯,中东,南美等石油输出国或地区遭受釜底抽薪式的打击,Iili!这些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是要使美国经济率先实现向低碳高增长模式的切换,推动低碳产业成为引领美国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使美国继续占据全球经济的制高点.总之,美国是想要通过能源新政,把美国从现在的经济,环境和国家安全危机中解脱出来,确保美国在后信息革命时代继续保持"领头雁"和霸主地位.奥巴马上任伊始就宣布将从2012年起对美国的排污,排放收费.未来5年美国准备投入1500亿美元,用于能源技术方面的研发和建设.目前,美国正着手制定本国的ETS,并将航空包含其中.按照欧盟ETS的规定,如果美国也建立了 ETS,将可以与欧盟达成协议,使双方在国际航空排放方面相互豁免.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对欧盟ETS的态度也由"反对和威胁"到"基本上服从".对于全球性航空ETS的建立,只要与欧盟 ETS相比对美国的利益不会带来更大的伤害,美国也没有反对的理由.其他如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由于国情限制,不敢与欧盟针锋相对,更多的是希望借助航空大国的力量得到自身的利益.但他们都支持由国际民航组织牵头建立全球性的航空排放交易体系.由此可见,尽管各国态度不一,但各国和组织(包括欧盟) 均对建立全球性的ETS 表示支持.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协对即将举行的哥本哈根会议非常重视,希望推动此次会议在构建全球性的民航碳排放解决方案方面取得决定性进展.但考虑到不确定性依然巨大,多数航空公司亦已开始制订"B计划",即一旦全球性框架短期内无法建立,如何在欧盟ETS的监管下生存.正如国泰航空公司负责环境事务的经理MarkWat— son表述的那样:"与其他执飞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样,我们从2012年开始将参与ETS,每一家航空公司都要决定采取什么措施,来适应这一监管要求".欧盟IR,TS对IpI玉I民航业的影响根据测算,欧盟ETS20l2年正式实施后,预计中国民航在 2012,2014年的前3年,每年分别将有25%,38%,44%的碳排放配额需要购买,总计约l10.万吨.不论是需购买的配额比例还是配额总量,以后逐年递增,到2020年,中国民航业需购买的配额比例将达到61%,年购买量有可能突破l000万吨.按每吨二氧化碳30欧元的价格计算,我国飞欧盟的航空公司仅 2012年即需增加7.4亿元的购买成本,到2020年有可能超过30亿元.就国航而言,2012年将有36%的碳排放配额需要购买,约70万吨,交易成本2.1亿人民币;到2015年需购买的排放配额比例和交易成本为48嚣币口3.8亿元:2020年这一数字将是67口7.3亿元.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中国民航业将为欧盟ETS的实施付出的沉重代价,特别是考虑到目前在我国国际航空市场中欧洲市场仍处于亏损或微利的现实,这样的代价显然更不容轻觑. 导致中国民航业要为欧盟ETS支付高额费用的主要原因,欧盟ETS免费在于欧盟ETS中不合理的配额分配方式.首先配额计算公式采取的是"祖父原则".按照这种原则,爷爷有多少权利,孙子就应该继承多少权利.体现在温室气体减排上就是"航空公司历史排放量越多,现在获得的免费配额也就越多".这显然对欧盟内的大型航空公司有利."祖父原则"默认了西方国家在排放上的先到优势,符合发达国家占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容量完成工业化进程后向低碳经济回归的发展规律,但对仍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中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祖父原则"意味着在排放空间得不到保障的条件下要完成工业化进程,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其次,历史排放量的设置不合理.欧盟以 2004,2006年排放的平均值作为减排的基础.实际上,西方国家的民航业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到2004,2006年其增长已趋于稳定,未来对排放空间的需求有限,而中国的民航业刚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不久,所承受的减排压力要远远大于西方国家.以 2004,2006年来确定历史数据很大程度上仅代表欧美等发达国家航空公司的利益.第三,由于欧盟ETS以2010年作为配额分配的基准年,这样中国的航空公司将以2010年的吨公里数所占欧盟总吨公里的比例来获得2012年至2020年的配额,而 2010年之后中国国际航空运输的快速增长带来的吨公里数增长并不能获得额外的配额,由此而增加的排放付费的负担要远大于发达国家的航空公司.第四,欧盟ETS在计算航空公司的吨公里数时,采用的是出发机场与到达机场之间的大圆距离加95 公里的方法.但受空管等因素的限制,中国航空公司实际飞行距离远大于大圆距离加95公里,因而按ETS计算的吨公里数i氐于中国航空公司实际吨公里,造成我方在免费配额分配上利益受损,反过来进一步增加了实际支付成本.第五,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借助《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清洁发展机制》 (CDM),通过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减排项目,用所获得的减排数额部分中抵了因ETS产生的支付成本. 欧盟ETS对中国民航的不利影响不仅体现在它会增加我国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消弱我方在欧洲远程航线的竞争力,而且也对中国民航枢纽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构成威胁.由于欧盟 ETS中的排放包括了飞往欧洲航线的全部排放量,这就使那些距离欧盟较近的航空枢纽如迪拜,多哈等中东空港的优势进步增强.而欧盟的航空公司可以选择离欧盟较近的机场设立经停点,同时凭借其在经停点两端较为完善的航线网络继续保持对市场的控制力.这对我国航空枢纽的发展必然会造成伤害. 综上所述,欧盟ETS将使中国航空公司欧洲航线的经营更难有利可图,对中国民航的整体发展也会产生抑制作用,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民航大国的负面影响尤其巨大,对此必须坚决反对.需要指出的是,今天的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200 多年间温室气体排放的累计效应造成的.人类社会自工业化时代起所排放的每10吨二氧化碳中,有7吨是发达国家排放的. 发达国家在享受了近200年免费排放的大餐后,理应为其造成的环境亏空承担主要的买单责任.现在欧盟ETS不顾历史事实, 历史责任,不考虑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要求发展中国家同 NO.2262009?0893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量化减排义务,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中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显然是不客观的,也是有失公允的.中同航窄公川的应对之策对中国的航空公司来说,这注定将是一场不轻松的角力.当今世界,西方国家在游戏规则的制订方面仍然占有着主导权.多年以来,发达国家利用其手中掌握的话语权,裁量权,千方百计维护自身利益和优势地位.最明显的是,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积极的欧盟,在技术转让与资金援助方面的态度却非常消极,不断以知识产权为借口,拒不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的承诺.国际媒体早就披露,欧盟有意通过全球变暖议题,积极推动气候谈判,目的是增加其环保,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对外出口.如今欧盟借"保护大气环境"这一道德高地,不加区别地单方面实施航空ETS同样存在令人质疑的动机.在全球航空运输业竞争目益激烈的今天,欧盟将自己现行的航空生态标准推广到全球其他地区,将迫使其主要竞争对手提高生态成本支出,借以遏制非欧盟航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所以,中国航空公司对欧盟ETS的应对,已不单是一个就事论事的战术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纵横捭阖的战略问题,是与国家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政策立场密不可分的全局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统筹把握,多方面准备.具体地说,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在联合国统一的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全球航空排放问题的方案,积极通过国际法律,政策的手段,为我国航空业的发展和航空减排争取尽可能大的空间,另一方面要积极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提高运行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为低碳经济时代的中国民航业争得一席地位.(_)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好国家和政府的应对工作.事实上,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6月,我国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表明了中国在致力发展经济的同时, 为应对气候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采取了大量措施,但中国一贯主张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并愿意也有兴趣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中扮演积极角色.在哥本哈根国际气候谈判中,中国应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下,积极推动达成全球性的民航碳排放解决方案,并运用国际法律和规则,最大限度维护我方利益.(二)积极参与AGD等全球组织的应对.鉴于建立全球性的航空ETS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为了在这种趋势下维护我方利益,最为有效的方法是积极参与制定全球的ETS,将有利于我国利益的标准纳入全球ETS的指令中.目前国航已经以准会员身 94NO.2262009?08份加入AGD组织,不久将派员出席AGD的执行委员会会议,表达我方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和可能的措施建议. (三)支持协助建立我国的航空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 争取与欧盟相互豁免.目前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已建立或正在建立本国的ETS,并将就此与欧盟进行谈判,最终双方可能达成互相豁免协议.在必要时,国内航空公司应积极支持协助政府采取同样的措施,建立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或者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通过与欧盟谈判,与欧盟互相豁免对对方碳排放收费.(四)将节能减排提升到与安全,服务同样重要的战略高度,加强节油工作的推进力度.必须认识到,在《京都议定书>的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如今仍享有量化减排的"豁免权".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世界上第二排放大国,在承担减排和限排问题上我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今后要继续扞卫这种权利,已经越来越不轻松. 而且,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中国必须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的航空运输业也不可能长期置于减排义务之外,我们惟有适应形势的变化,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的事业中. 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投身到打造中国"绿色航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下功夫,通过加强节能减排组织体系建设,改进运营流程,积极学习探索改进航空器燃油技术,不断提升挖掘节油潜力,推动节能减排更上一层楼.(五)高度重视替代性清洁燃料的应用.从长期看,安全, 环保,高效的清洁能源的开发与使用是解决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问题的根本之道.目前,发达国家航空器生物燃料的开发和试验工作已经起步,包括日航,新西兰航空,维珍航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令人瞩目.最新成功试验的是美国大陆航空公司. 2009年1月初,大陆航用一架B737飞机使用添加了50%藻类生物燃油的混合燃料进行了大约90分钟的飞行试验.根据其公布的测试结果,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了60%.按照波音公司的预测:"在3,5年时间内,商业运营中将开始使用生物燃料". 据了解,中国民航政府部门也已将此事列入工作日程.考虑到生物燃料对航空业可能产生的革命性效应,航空公司应对此保持高度的关注,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到政府的有关行动之中. (六)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加强在节能减排技术上的国际合作.要充分利用《京都议定书》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清洁发展机制,通过与发达国家开展航空减排项目的合作,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实现"经核证的减排量".这样通过清洁发展机制的合作,我们获得资金和先进的减排技术,可以拓展航空公司减排措施,不断提高航空减排的能力,增强适应气候变化和参与国际气候环境保护的能力.。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对中国航空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研究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对中国航空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研究□西南财经大学 易韦均 / 文2014年3月19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投票否决了3月4日达成的2016年之前免征洲际航班航空碳税的初步协议,4月3日欧洲议会又投票通过了上述早或迟的实施对中国航空企业具有巨大航空排放交易体系对中国航空企业的影面三个维度提出了应对措施。
中国航空这一历史机遇,积极研究应对措施,主欧盟 低碳 排放交易体系 航空企业 措施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多个国家参与的、跨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国际交易体系,也是迄今为止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总量控制和交易体系。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对中国航空企业的影响(1)推高中国航空企业营运成本2009年8月22日,在欧盟公布的名单中,中国有33家航空企业被欧盟单方面地纳入了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需要为其排放的二氧化碳缴纳航空碳税。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计算的数据显示,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一旦开始实施,中国航空企业每增加一班欧洲航线,一年需要向欧盟支付1500万元人民币的航空碳税;随着中国与欧洲的经济交往日趋加深,中国航空企业经营的欧洲航线一定会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增长,中国民用航空局预计2020年,中国航空企业需要支付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航空碳税。
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直接大幅提高了中国各航空企业的营运成本,加重了中国航空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中国航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增加中国航空企业管理成本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的实施不仅会提高中国航空企业的营运成本,同时也会使中国航空企业的管理成本有所增加。
有关的管理成本包括: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的实施会要求航空企业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核证费用,还涉及到排放配额的交易成本;中国航空企业需要按照欧盟的要求,建立检测、报告和核证机制,同时还涉及管理系统的建立以及必要时的法律咨询,这些增加了航空企业的管理费用和劳务费用。
(3)挤压中国航空企业发展空间欧盟航空排放交易体系为中国航空企业的发展设置了层层阻碍,挤压中国航空企业的发展空间,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中国航空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配额大大少于欧洲航空企业。
欧盟将收碳排放费中国航企被迫推向环保赛场
欧盟将收碳排放费中国航企被迫推向环保赛场佚名【期刊名称】《节能与环保》【年(卷),期】2010(000)002【总页数】1页(P7)【正文语种】中文根据欧盟推出的“绿色天空”计划,2012年起,所有进出欧盟的航空公司排放的温室气体必须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简称E UETS),向欧盟缴纳排放费用。
目前,我国33家航空公司无论大小,都赫然出现在欧盟的名单内。
我国航空业第一次面临来自国际的环保制约,在没有准备好之时,中国的航空公司已经被迫推向世界的环保赛场。
一、24亿欧元的挑战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度是由欧盟成员国创立的,目的是履行他们根据《京都议定书》所作的下列承诺:到2012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8%。
排放权交易制度(2012~2020年)规定,在该项制度执行的前9年中航空公司可以免费获得85%的排放限额。
剩下15%的限额则需要航空公司以拍卖的形式购买,碳费的计算方式是航程排放量×单位碳价。
根据航空业常用的一个预测——假设碳价格为每吨30欧元,那么到2012年,全航空业为剩余15%的减排额总支出将会达到24亿欧元。
这个数字,撼动了航空公司敏感的神经。
二、“买路钱”的难题目前国内有四家航空公司开通了欧盟航线,南航、海航和东航均不超过3条,而国航一家就达到了9条。
以国航为例,欧洲航线长期处于亏损线以下,惨淡经营的欧洲航线,忽然遭遇了碳排放难题,让中国航空公司难以接受。
排放体系中最不合理的地方,是碳排放的计算涵盖了从起飞到降落的全部航程。
这意味着,在中国境内的碳排放也要向欧盟缴费。
以目前的单位碳价格来计算,从中国内地到欧洲要额外缴纳上万元欧元的费用。
这是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度中最有争议的问题。
而来自业内更为直接的说法,这就是“欧洲的买路钱”,显然对中国的航空公司有失公允。
按照欧盟的计划,2012年航空公司的碳排放要在2004~2006年三年平均排放量的标准上减少3%,2013年减少5%。
欧盟ETS法案对我国民航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欧盟ETS法案对我国民航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刘超;陈昊【摘要】Since January 1, 2012, the European Unio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echanism of aviation official in regulation, but the mechanism from the beginning there have been many aviation powers protested against and opposition. Through to the EU aviation carbon tariffs legal and rationality are discussed, and connecting with the aviation power in dealing with the European Union the unilateral action of the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f China's civil aviation from the status quo of civil aviation in China in the future trend of low carbon environ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ut forward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countermeas- ures.%自2012年1月1日起,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正式对航空业进行规制,但该机制从一开始就遭到了许多航空大国的一致抗议和反对。
通过对欧盟航空碳关税合法及合理性进行探讨,结合航空大国在应对欧盟此次单边行动的经验教训,从中国民航业的现状入手为中国民航业在未来低碳潮流环境中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
【期刊名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报》【年(卷),期】2012(000)006【总页数】6页(P95-100)【关键词】航空碳关税;芝加哥公约;碳排放权交易;应对措施【作者】刘超;陈昊【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4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9一、欧盟针对航空业碳排放的方案2006年12月2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Directive2008/101/EC正式将航空业减排纳入了EUETS,随后公布了此项安排的时间表,包括被纳入ETS的航空承运人名单及其管理成员国、提交碳排放检测计划的截止日期、检测、核证及配额分配等。
欧盟征收碳税对我国航运经济的影响与对策
有 消 息 称 , 盟 委 员 会 意 欲 在 今 年 欧 6月 份 增 加 “ 海 碳 税 ” 制 定 出全 球 航 航 , 空 和 航 海 运 输 行 业 碳 排 放 税 的 征 收 价 格 单 , 将 使 本 已 处 于 低 谷 的航 运 业 面 这 临 着 雪 上 加 霜 的危 险 。
的碳排放配额 , 使它们节能减排 。 迫
而 实 质 上 欧 盟 意 欲 征 收 的 航 空 碳 税 和 航 海 碳 税 是 碳 税 的 一种 , 欧 盟碳 是
能 为 欧 盟 未 来 在 钢 铁 、 力 、 泥 等 其 电 水
它 行 业 中 推 广 实 施 全 球 性 的 行 业 减 排
方 案铺 平 道 路 。 一 方 面 占领 全 球 带 头 这
主 要 是 确 定 将 二 氧 化 碳 浓 度 控 制 在 某 个 危 险 水 平 以 下 所 允 许 的 全 球 最 大 碳
Lg ts/物流观察 o ii sc
欧盟征收碳税对我 国航运经济 的影响与对策
文 / 粮 朋 左 晓 强 秦
摘
要 : 文就 如何 有效应 对可能 强加给航 运业 的碳排放税 , 力于我 国航运业 的发展 , 本 助 进行 了~ 些粗
浅的探讨 和梳理 。
关键 词 : 运经济 欧盟征 收碳税 河北 秦皇 岛 航
化 碳 的 减 排 政 策 可 以分 为 两 个 层 面 , 一
是 国际 层 面 , 是 国 内层 面 。 国 际 层 面 二
效 地 降 低 了发 达 国家 的减 排 成 本 , 将 并 减 排 成 本 转 嫁 给 发 展 中 国家 。
欧 盟 冠 冕 堂 皇 的选 择 航 空 业 、 运 航
税 征 收 和 欧 盟 碳 排 放 交 易 体 系 在 行 业 和 实 施 范 围 上 的外 延 。 目前 , 为 一 种 较 为 有 效 的碳 减 排 作 政 策 工具 , 界 上 已 经 有 一 些 国 家 征 收 世
论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下的管辖权冲突———从欧盟法院航空碳税案说起
论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下的管辖权冲突———从欧盟法院航空碳税案说起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在欧盟范围内引发了管辖权冲突。
这一问题可以从欧盟法院航空碳税案中展开讨论。
在这个案件中,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引发了欧盟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法律纠纷,特别是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以及一些非欧盟国家的纠纷。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是欧盟为了应对航空业排放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
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在欧盟国家内起飞或降落的航班都需要购买相应的排放配额,以弥补其二氧化碳等排放物的释放量。
然而,这一规定引发了一些非欧盟国家的不满和反对。
一些国家主张这一规定违反了国际法,侵犯了其主权权利。
在欧盟法院航空碳税案中,包括美国、中国、印度、俄罗斯等国家对欧盟的航空排放交易规则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这些国家认为,欧盟没有权利干涉其他国家的航空领域政策和规定,因为航空业是一项国际性行业,应由国际民航组织来协调和管理。
因此,这些国家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
欧盟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面临着一个核心问题,即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是否违反了国际法和其他国家的主权权利。
法院认为,虽然航空业确实是一项国际性行业,但欧盟作为主权实体,有权制定适用于其国内航空领域的规定。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的目的是减少空中交通对气候变化的影响,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因此,欧盟在此事上行使了其主权权利。
虽然欧盟法院最终支持了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的合法性,但这个案件揭示了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下存在的管辖权冲突。
一方面,欧盟拥有主权权利,有权制定适用于其国内航空领域的规定。
另一方面,航空业是一项国际性行业,需要各国共同合作来解决相关问题。
因此,尽管欧盟航空排放交易规则在欧盟范围内是合法有效的,但它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和干涉也不可忽视。
在面临这一管辖权冲突时,欧盟和其他国家需要通过合作和协商来解决问题。
国际民航组织作为一个专门机构,应该发挥其在航空领域的调和和协调作用,促进各国的合作与共识。
欧盟航空业碳排放交易对策的博弈分析
欧盟航空业碳排放交易对策的博弈分析针对欧盟提出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这一现状,应用博弈论建立航空公司是否选择进行减排来适应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博弈模型,探讨航空公司是否选择进行减排以及国家或者国家联盟是否需要严格进行监管的内在机理,对航空公司与国家或国家联盟之间博弈关系的策略集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博弈模型的纯策略和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求解与分析,最后给出航空公司应对欧盟提出的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对策建议,同时也给出了作为国家主体,如何合理健康的引导航空业走向更加环保的发展道路的对策与建议,为在政府影响下的航空业如何取得长足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标签: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减排;纳什均衡;博弈模型F741 前言航空运输已成为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长最快的一个来源,目前全球航空运输活动释放的二氧化碳量占全球总排放量的2%,但专家预计到2050年,航空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将增加15%。
根据不同交通方式所带来的废气排放量进行换算,从布鲁塞尔到纽约的单个航班上平均每名旅客所带来的废气排放量,相当于在地面一名驾驶员行驶约45万公里所产生的空气污染。
随着经济的增长,采用航空方式出行的旅客也越来越多。
面对航空业所带来的污染,2008年,欧盟通过了在欧盟碳排放配额交易体系中纳入航空业纳入的协议,即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进出欧盟区域的商业航班(包括欧盟自己内部的航班)都必须符合欧盟制定的碳排放的标准,也就说从欧盟机场出发和抵达从欧盟机场的所有商业运营的航班的碳排放,都要纳入欧盟所制定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中。
目前,针对欧盟的这一做法,许多国内学者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宫辉研究了低碳风暴对航空运输业的影响并提出了对策;于剑等对中国航空公司中欧市场的运量受EU 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影响情况进行了分析,并采用了系统动力学的方法,预测了EU ETS实施后中国航空公司的运量;郭兆晖等对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下各相关利益方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阐述。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扩大至航运业的利弊及思考
中国船检 CHINA SHIP SURVEY 2020.1054排放量降为零。
为此,欧盟制定了详细的路线图和政策框架。
2020年9月16日,欧洲议会投票赞成从2022年开始将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U-ETS)。
这将对国际航运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对欧盟及其成员产生法律、技术、实践和政治方面的影响,以及对全球航运和国际海事组织(IMO)产生较大的影响。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扩大至航运业的利弊及思考2019年12月11日,欧委会公布了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到2050年,欧洲将成为全球首个“碳中和”地区,即二氧化碳净崇明海事局 申 伟绿色技术 Green Technology背景根据1997年12月签订的《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要求,从2008年到2012年,欧盟在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6种温室气体年平均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排放量低8%。
为了帮助其成员国履行减排承诺,欧盟制定了EU-ETS,并于2005年初试运行,2008年初开始正式运行。
欧盟的EU-ETS系统是全球首家,也是全球最大的GHG气体排放交易系统,包括了所有的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列支士顿。
发展到目前,已经成为欧盟能效政策的支柱。
EU-ETS属于总量交易,在设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参与企业获得一定的排放额度。
获得排放额度的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放量,实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额度, 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排放权放到排放市场上拍卖,获取利润;反之, 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额度, 否则, 将会受到重罚。
EU-ETS尽管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欧盟发现其在控制欧盟区域的温室气体(GHG)排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初步形成反映排放许可权稀缺性的价格机制;◎为运用总量交易机制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积累了经验;◎促进了欧盟碳金融产业的发展;◎提升了欧盟在新一轮国际气候谈判中的话语权。
欧盟航空减排政策的分析(论文)
欧盟航空减排政策的分析(论文)欧盟航空减排政策的分析[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环境问题的不断加重。
空气质量的不断下降已经成为人类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而其中最明显就是温室气体的不断排放。
为了控制这一现象,联合国先后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建立起排放交易机制以减少或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
而航空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是使得全球气温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更进一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欧盟于2008 年正式通过其航空排放指令,将国际航空在内的所有航空排放纳入排放交易体系中,决定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将航空业纳入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
届时,所有在欧盟成员国机场起降的航班的全程二氧化碳排放都将受到ETS 的严格规制。
针对欧盟的这一排放政策,各国纷纷提出异议,认为虽然这一政策具有其可行性,但这一政策指令却违背了国际法上的原则以及相关的国际法律。
本文旨在对该政策的合法性进行分析。
[关键词] 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一、欧盟航空减排的政策内容2006 年12 月20 日,欧盟委员会采纳了关于将EUETS(欧盟排放交易机制)扩大到适用于航空业的建议,2008 年11 月19 日欧盟理事会正式以指令方式通过上述建议,亦即正式将民用航空减排问题纳入EUETS。
指令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0 年2 月2 日之前将该指令转化成其国内法。
”①第二,在监管上,各航空公司从2010 年1 月1 日起将承担监测和报告排放情况的义务。
“获准在欧盟境内营运的承运人,由核发营运许可证的成员国负责监管和确保其遵守指令,非欧盟承运人则由在其境内排放温室气体量最多的成员国负责。
”②从2012 年1 月1 日起,所有到达、离开或者在飞越欧盟的航班都将受EU ETS的管制。
第三,“与现行的EUETS 由成员国自行分配排放额度的方法不同,航空排放指令要求由欧盟统一分配排放额度。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系统及其对中国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系统及其对中国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欧盟航空排放交易系统及其对中国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摘要: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欧委会坚持将民航纳入排放交易系统.欧盟已经通过指令立法程序,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将在欧盟境内起降的所有欧盟和非欧盟航班排放纳入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EU ETS),试图通过"上限一交易"的模式来限制航空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文解读了欧盟这一法律和政策,并分析了欧盟将国际民航纳入EU ETS后,中国的航空公司,乘客及航空减排政策和行业发展将受到的潜在影响. 作者:马湘山封超玲作者单位:马湘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北京,100028)
封超玲(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84)
期刊:中国环境管理Journal:ENVIRONMENTAL CONFORMITY ASSESSMENT 年,卷(期):2010, ""(1) 分类号:X3 关键词:欧盟排放交易系统航空影响分析。
航空业碳排放
为了更明朗的天空————航空业与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欧洲联盟(―欧盟‖)已经最后确立将航空业温室气体排放列入其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计划。
使用欧盟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自2010年1月1日起将被要求监管温室气体排放,为达到2012年1月1日的要求做准备。
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背景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权(以下简称“排放权”)交易制度是一个“上限-贸易”制度,目前主要针对地面营运人(例如电厂、制造设备):■营运人必须取得与他们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的吨数相同数量的配额;■欧盟设定并每年公布欧盟排放配额的上限,该上限将逐年递减;■营运人可以与市场中的其他参与者进行配额的交易.营运人将从其本国政府无偿分配到一些配额,但为弥补该排放配额的不足,他们还须通过从政府组织的拍卖或者从其他市场参与者那里购买超出的排放配额。
目前,欧盟成员国允许营运人在指定的百分比范围内取得信用额度(该信用额度基于京都议定书中的机制产生,如核证减排量和减排单位)。
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第一阶段应为2005-2007年,第二阶段为2008-2012年,第三阶段将从2013年开始;欧洲委员会(“委员会”)最近出台了一个法令草案,倡导对欧盟排放权交易制度第三阶段的修改及其他许多应对气候变化新举措。
对航空业温室气体排放的规定根据欧盟的数据,欧盟的航空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长迅速。
自1990年至今,在欧盟27个成员国里,航空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增长了90%,而其他产业的排放下降了8%。
航空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现在大约占欧盟所有温室气体排放的3%。
京都议定书的2(2)条款通过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讨论会呼吁各国减少航空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然而,该组织目前还没有施行附有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额度的全球航空业排放权交易制度。
此举提示欧盟在国际民航组织框架之外做出行动。
欧盟已经表示支持引进航空业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新举措,并同意在该条件下重新评估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下的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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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论文航空业论文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论文航空业论文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论文航空业论文中国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系统的影响摘要:在世界范围内,co2的排放对气候的影响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主要话题。
欧盟为了控制co2的排放,建立了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
由于航空业碳排放量的快速增长,2008年7月,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指令,将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系统。
文章通过对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的分析,讨论了将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系统对中国航空业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航空业;低碳经济一、引言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人类在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使用矿物燃料(如煤、石油等),排放出大量的co2等多种温室气体。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此前预测,到21世纪末,随着二氧化碳的成倍增加,全球气温将升高1.5℃-4.5℃。
co2的排放对气候的影响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主要话题,人类势在必行的碳减排行动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诞生。
起初的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覆盖了27个成员国12000多个高耗能的工业设施,但并不包含航空业。
1990-2004年,来自欧盟国家的国际航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85%,并且可能在2020年达到1990年的3倍。
此外,飞机排放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和水蒸气也正在影响着气候的变化。
与此同时,其他行业的碳排放量已然下降。
尽管使用了积极的燃料效率改进措施,航空温室气体排放量预计在2050年仍较2005年的指标高3倍-7倍。
欧盟2008年7月决定,从2012年起,航空业(包括所有国内和国际航班)将正式被纳入欧盟的碳排放交易机制。
这意味着,所有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其碳排放量都将受限,。
因此,我们应该尽快采取相应措施来面对这场国际航空业的变化,应对该条令对中国航空业产生的影响。
二、航空业纳入欧盟ets介绍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mission trading scheme,简称ets)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系统,也是第一个跨越国家边界的交易系统。
于2005年1月1日起生效,是欧洲目前的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
自欧盟碳排放市场开始交易以来,交易量和成交金额一直居世界首位,并稳步上升。
据统计,2005年交易量为3.21亿吨二氧化碳,交易额为79.71亿元;2009年,欧盟碳市场交易量已达63.26亿吨,碳交易金额为1185亿美元。
世界银行发布的《2011年碳市场交易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0年全球碳交易总额1419亿美元,欧洲排放权交易占到了1198亿美元。
作为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先行者,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在环保技术、融资途径,交易规模和制度创新上都处于领先地位,将航空业纳入碳排放交易系统这一举措也将最终推动全球航空业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
2006年12月,欧共体发布了包括航空业在欧盟的ets(2003/87/ec修订条令,2006年)的建议。
2008年7月9日,欧洲议会上对航空业纳入欧盟ets进行了最后表决。
欧共体的指令(2008/101/ec条令)包括了以下几个重要的元素:一是从2012年开始,所有欧盟范围内的航线都将作为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的交易实体,其中包括与欧盟有飞行业务的非欧盟航空运营商。
二是欧盟现行的碳排放交易系统85%的排放总量为免费分配,其余15%则通过拍卖进行分配。
三是配额分配采用的是“祖父原则”,2012年分配给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配额数量等于其在2004-2006年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均值的97%,2013年开始配额总量要减少至历史航空排放的95%。
四是航空业可以与欧盟ets所涵盖的所有其他部门进行交易。
根据欧盟ets的航空公司发出的津贴不在“京都议定书”的范围内,也不包括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指标内。
因此,唯一的限制是航空公司不能向其他贸易部门出售其碳配额。
五是欧盟为新加入者和快速成长的航空公司预留了免费的碳配额,占航空业补贴的3%。
这是针对新进入欧盟碳交易系统与快速增长公司而言另外的一个碳配额储备。
欧盟指令中还规定了豁免条款,如果起飞国在航空业减排方面采取了与euets相类似的减排措施,欧盟委员会可通过修正案使该国豁免。
同时,若航空公司所在国的碳市场包含航空业,则航班的碳排放额度也可以通过在国内市场购买配额抵消。
三、对中国航空业的影响自2008年11月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欧盟ets以来,遭到欧盟以外各国航空业的强烈反对。
但在2009年8月下旬,欧盟仍公布了一份包含2000多家航空公司的名单,进入名单的航空公司2012年起都将被纳入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
其中,中国的航空公司共有33家,包括国航、东航、南航三大航空企业等,另外还包括5家货运航空公司,分属10个不同的欧盟成员国管理。
这些航空公司的状况对中国航空业的发展将产生以下几点影响:第一,从短期来看,由于增加了巨额的运营成本,中国在国际航空业中的竞争力将大大削弱。
根据欧盟的规定,只有每年碳排放量低于1万吨的航空公司,才可以免收这笔费用,且2020年起将不存在免费配额。
根据2012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规来计算,碳费用为“航程排放量×单位碳价”,且每吨排放量都需要按市价购买。
据有关方面统计,从中国飞往欧盟的航班单程基本燃油消耗数十吨至一百多吨数量不等,以100吨燃油消耗产生2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计算,若一家中国的航空公司一年内所有在欧盟境内机场起飞或降落的航班班次达到5000次,则会产生1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假设仍以14.4欧元的价格计算,三家航空公司成本合计7.43亿元,如果飞往欧洲的航班每天增加一班,一年还将新增1500万元的碳税成本。
而对民航业来说,近8年来只有2007年是盈利的,盈利额约为56亿美元;2008年由于全球经济危机和高涨的油价,航空业亏损约80亿美元。
因此,碳排放额将成为航空公司未来很大的一笔负债,尤其是对于中国国际航空业在欧洲市场仍处于亏损或微利的状态,此举更是雪上加霜。
第二,随着航空公司这种增长趋势再加上不少的运营成本,其经营模式,管理体系等也会慢慢出现变化,这样也会对航空公司出现重大的影响。
随之变化的就是人们由于出行成本而改变的出行方式。
于剑、王文涛、李航(2011)通过模型分析发现,euets实施的前2年内,中国航空公司在中欧市场上的旅客运输量累计下降66%,并且2014-2020年的年旅客运输量将基本保持在2011年旅客运输量的30%左右。
这样一旦市场需求发生变化,航空公司又将面临着改变商业策略和其他模式的选择。
第三,航空业受到的影响还将传导到gdp、就业机会与国际贸易。
全球领先的定量分析和经济预测机构牛津经济研究所与空中客车公司日前共同发布的航空业研究报告《航空业:连接现实世界的全球网络》指出,全球航空业每年将二十几亿的人员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地方的同时,创造的gdp是制药业的1.5倍、纺织业的1.5倍、汽车制造业的1.3倍,而整个航空产业链提供了超过3300万个就业机会,创造了1.5亿美元的生产总值,承担了占到国际贸易总价值35%的货物的运输和中转。
高额的碳排放费用导致运输成本上升,国际贸易会承担更大的开销,欧盟的碳排放费用间接成为了碳关税壁垒。
企业出现问题,成本上升,利润下降,必然出现人员失业下降的现象,造成中国经济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四、中国的应对措施欧盟将航空业纳入排放交易系统对中国未来造成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国只有积极应对,才能化解危机,所以必须即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这项指令,并在长期上达成一个双赢的局面,不但达到了欧盟排放交易系统的标准,还能为国内的低碳经济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首先,建立中国的航空业碳排放交易体系,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通过与欧盟谈判,争取互相豁免双方的碳排放收费。
一旦实现互相豁免双方的碳排放收费,航空业不再为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支付高额成本,航空业的经营压力将大大减轻。
由于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是主力军,已经制定了包括航空业在内的国内减排目标与减排相关扶助政策法规,但是作为全球减排潜力最大的国家,也是减排压力最大的国家,无论是从促进实现国内节能减排目标来看,还是从降低成本,获取参与制定规则和定价的权力以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看,都是必要的。
其次,发展技术、节能减排,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发展低碳经济。
促进中国发展航空技术来实现低碳排放,在工业快速发展的今天,航空业应该与其他的行业一样应对气候变化作贡献。
而将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是航空业寻求达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最有效的手段,在这种形势下,必将促使中国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而实现国内的节能减排目标。
通过淘汰高排放机型,引进低排放、效率高的机型,甚至发展中国自主研发的低排放机型,以及优化航路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最后,充分利用《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减轻中国航空业受到的影响,以免影响整个中国的经济发展。
中国可以通过清洁发展机制交易减少碳排放额度或者中国规划的国内减排交易试点行动,为航空业增值并带动进入中国的投资。
在此之前,很多发达国家就通过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投资发展中国家以取得更多的减排额度。
中国在清洁发展机制中是遥遥领先,随着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这将吸引更多的发达国家寻求与中国的减排项目合作,提供技术和技术,最终不但为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效益,而且能够促进了中国航空业的发展。
五、总结欧盟将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已成定局,中国航空业开始积极应对未来会是什么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我们最终要做到的是:一方面,化解欧盟碳交易系统扩展到国际航空业为中国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通过政策磋商和中欧碳市场的对接,带动中国自愿减排市场和碳金融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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