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流失,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所有物资出门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物资出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出门物资;2.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物资,避免浪费;3. 安全原则:确保物资出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 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物资出门管理中的责任。
第二章物资出门申请第四条物资出门申请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内容包括:1.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目的;3. 申请人签字;4. 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物资出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核。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单后,对申请单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物资出门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物资出门审批第七条物资出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流程如下:1. 审核申请单内容,确保符合公司规定;2. 核实库存,确保物资充足;3. 签发《物资出门许可证》。
第四章物资出门手续第八条物资出门时,使用人需携带《物资出门许可证》和身份证,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出门手续。
第九条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物资出门许可证》和身份证,确认无误后,办理出门手续,包括:1. 登记出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在《物资出门许可证》上签字;3. 将《物资出门许可证》交回使用人。
第五章物资出门安全第十条物资出门过程中,使用人需确保物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污染。
第十一条物资出门时,使用人应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2. 使用合适的包装材料,确保物资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出门。
第六章物资出门记录第十二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物资出门记录,详细记录出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人、出门日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物资出门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审计。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确保厂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出入- 员工应佩戴厂牌,凭厂牌出入厂区。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补办。
- 员工上下班应按规定时间通过指定的出入口,不得迟到早退。
-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厂区,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2. 访客出入- 访客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注明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被访人等信息。
- 访客经被访人同意后,由被访人到门卫处带领访客进入厂区。
- 访客在厂区内应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 访客离开时,应由被访人陪同至门卫处登记离开时间。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员工车辆- 员工车辆应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 员工车辆不得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秩序。
2. 访客车辆- 访客车辆须在门卫处登记,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 访客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 访客车辆离开时,应将《临时车辆通行证》交还门卫处。
3.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注明车辆类型、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
- 运输车辆在门卫处接受检查,核对货物信息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
-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随意倾倒货物。
- 运输车辆离开厂区时,应再次接受检查,确保货物与进入时一致。
五、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进入- 物资进入厂区时,应在门卫处登记,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 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资进入厂区,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物资进入厂区后,应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
2. 物资带出- 物资带出厂区时,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物资出门规定与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标准
目的确保公司物资安全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内容1、所有物资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凭证出门,无证出门视同盗窃。
2、出门证内容应包括:编号,出门时间,去向,用途,经办人,出门物资清单(出门物资代号或图号、名称、数量),出门物资是否返回,出门物资实际返回时间。
3、物资出门证分为两种性质:第一种为出门后不返回出门证;第二种为出门后返回出门证(如:外协件、物资采购入库后发现质量问题退换件)。
4、出门证流程:出门证分三联,一联存根由综合管理部存档;二联随货同行出门交门卫;返回物资第三联由经办人保管,货物返回后,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后交综合管理部核销;不返回物资的第三联随货物同行。
5、出门证经办:生产物资(含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设备及生产工具)的出门证由生产部经办;外协加工件出门证由外协人员经办;销售产品或备件出门证由营销部经办;其他物资出门证由经办人经办。
6、出门证出具及出门物资的领取:经办人凭以下手续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出门证:(1)外协件凭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的《自提自运托收单》;(2)成品和非标件凭总经理签字的发货清单或发货通知单;(3)废品凭总经理审批后的合同书和财务收据及仓库主管签字的磅单;(4)退货物资出门:供应部门必须先与供应商签署物资退货协议,按公司合同审批制度审批盖章,然后凭该协议到财务部办理扣款手续(没有款扣的由供应责任人负责收回退货物资货款),此物资出门的《自提自运托收单》上财务必须在签字,同时注明“退货不返回”;(5)更换物资出门:因故采购回的物资需供应商更换,供应部必须先与供应商签署物资更换协议,按公司合同审批制度审批盖章,如有差价,经办人凭该协议到财务部办理差价扣款或补款手续(没有款扣的由供应责任人负责收回该差价货款),此物资出门的《自提自运托收单》上财务必须在签字,同时注明“更换返回”;经办人凭上述资料及出门证到仓库开领料单领取出门物资(所有要出库物资包括焊后外协加工件,出库前应办理入库手续),同时仓库负责人在出门证上签名(没有仓库负责人签字的出门证门卫不得受理)。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一)物资出门凭证有财务部盖章的“销货单(现销)”、“借出单(赊销)”的出门证联和“物资出门证”,采购部门签发并盖章的“物资出门证”,仓储盖章“借出单”、“委外领料单”、“三包领料单”的出门证联。
(二)出门证签发部门:1、产成品及零配件销售物资出门①现销、赊销:现销、赊销物资的出门证[销货单(现销)、借出单(赊销)出门证联]及免费提供样机出门证(领料单)由销售部门开具,财务部盖章。
②预借:预借产成品及零配件(借出单的出门证联)由借出部门开具、仓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
2、委外加工物资出门委外加工物资出门,由仓储开具“委外领料单(出门证联)”并签章,分管领导签字。
3、“三包”物资出门“三包”物资由领用部门经办人填制“领料单”,按规定的审核程序签批,到仓储开具“领料单”三联单并签章4、其他不属于仓储管理的物资出门其他不属于仓储管理的物资出门主要是指各车间工装、工具、磨具等低值易耗品的借用、调拨、出售;各单位办公设施外出维修,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的修理;采购物资的质量问题退货、超计划进货退回等。
(1)各车间工装、工具、磨具等低值易耗品的借用、调拨、出售的出门由各车间提出处置申请,生产部主任签字,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由财政部出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同时,财务部据以建立此类出厂物资台账,定期督促检查清理。
(2)各单位办公设施的外出维修,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的修理出门,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写明原因,财务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3)采购物资入库前的质量问题退货、超计划进货退回等出门,由采购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件质量问题索赔、调换等出门,由采购部开具“物资出门证”并签章;如需财务部开据发票的,由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开发票。
(4)处理废旧物资的出门:如是即时结算的,由采购部通知财务部开发票或收据结算,发票或收据的“出门证”联,由财务部盖章;如是分期处理、集中结算的,由采购供应部开“物资出门证”并签章,注明“集中结算”字样。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物资出门流程,加强物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从我公司进出的所有物资。
3. 术语定义无4. 内容4.1 煤渣、煤灰、垃圾及废杂品、废料出门4.1.1 公司生产区及生活区的废旧物资由公司统一招标确定承包商。
4.1.2 煤渣、煤灰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安全环保部通知承包方到公司拉煤渣煤灰,在装煤灰煤渣过程中由安全环保部安排人员全程监督装车过程。
装车完毕后承包方持合同到财务交款,由财务部开具出门证,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值班门卫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后放行。
4.1.3公司生活垃圾出门,由办公室联系承运方安排车辆到公司装车,装车过程中由办公室安排人员监督装车过程,装车完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开具出门证,交值班门卫签字确认后放行。
外协单位废料由项目现场监管负责人、督察人员现场监督装车过程,检查并确认所装物资是否与《外来单位自带物资清单》中所登记的材料型质是否相符,若相符开具出门证,由外协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生产副总签字确认后,交外协单位负责人,外协单位负责人凭此出门证交门卫出门,值班门卫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后放行。
4.1.3出门证必须详细写明车牌号、物资名称、数量、类别、去向等信息,出门证一车一张。
4.1.4 物资出门时,承运商或承包商将出门证交当班门卫,当班门卫核对出门证是否按程序签批,出门物资是否与出门证内容相符,核对无误后在出门证上签字后放行,发现不符,严禁车辆外出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处理。
4.2 委外维修物资出门4.2.1公司设备备件等物资确定需委外维修后,由物资使用部门根据签批后的《委外维修申请单》将物资退入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同时外委人员打借条由仓库保管员开具出门证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出门证必须详细写明车牌号、物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新旧程度、数量,出厂维修日期、回厂日期等信息(物料种类较多时可列附表,若干散件外协组装的物资需在出门证中注明),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生产经理签字确认凭出门证出公司。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物资出门管理,加强对物资的安全保障和流转控制,遵循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物资的出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物资出门申请第四条出门申请人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填写出门申请单,并注明物资名称、数量、用途、出门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第五条出门申请单需经上级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至物资管理部门。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出门申请单后,及时核实物资库存情况,审核出门申请单并在出门管理系统中登记。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与出门申请人联系,告知审核结果。
第八条出门申请单审批通过后,物资管理部门应指定出门归还的具体物资,明确责任人。
第三章物资出门管理第九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在指定时间内凭借出门申请单领取物资,并承担物资使用的责任。
第十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对所领用的物资进行存放、使用、保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归还。
第十一条出门归还责任人应合理使用所领用的物资,维护物资完整和安全,不得私自挪用、买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物资。
第十二条若出门归还责任人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归还,应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十三条物资使用过程中损坏、灭失的,出门归还责任人应立即向物资管理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门归还的物资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物资出门记录管理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出门管理记录档案,包括出门申请单、出门审批单、出门登记、归还记录等。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出门记录进行存档和管理,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出门记录的保密级别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对涉密物资的出门记录应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第五章物资出门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物资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物资出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物资的出门流程,确保物资的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并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监控和考核,以提升物资利用率和降低本钱。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职能部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部门、仓储部门、生产部门等,以及全部使用企业物资的员工。
三、管理标准1. 申请出门流程1.1 全部使用企业物资的部门需提前向物资管理部门提交出门申请。
1.2 出门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出门物资名称和数量;—出门地方和时间;—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姓名;—申请出门的理由。
1.3 出门申请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过物资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物资出门审核2.1 物资管理部门应对出门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并评估出门物资的合理性和必需性。
2.2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上注明看法和审批结果。
2.3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
3. 物资出门手续3.1 审批通过的物资出门申请,物资管理部门应布置出门手续。
3.2 出门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出门物资清点与确认;—出门物资随身携带的记录单的填写;—出门物资的密封和封条。
3.3 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出门手续完成后签字确认。
4. 物资使用及归还4.1 使用部门负责人应依照出门申请的要求和用途合理使用物资,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4.2 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物资短缺、损坏或遗失,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物资管理部门汇报,并依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4.3 物资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定时归还物资,并与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物资的清点和确认。
5. 物资考核标准5.1 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5.2 考核标准包含但不限于:—物资使用的合理性、必需性;—物资使用的安全性和完好性;—物资的回收和归还情况。
5.3 考核结果将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并与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和记录。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物品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防止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责任范围1. 公司所有物品的出入管理责任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负责人为公司设备管理员,负责监督公司内部物品的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物品使用和保管负有监督责任。
3.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物品管理制度,严禁私拿私用公司物品。
第三章出入管理规定1. 公司员工在离开公司任何时候,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登记出门手续。
2. 公司员工在携带公司物品、设备等私人外出时,需提前向设备管理员进行申请,并填写出门表格。
3. 公司员工如需外借公司物品,需填写借用申请表格,并获得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领用物品经使用后需及时返还并及时办理返还手续。
4. 设备管理员对公司内部物品的出入管理应当保持绝对的保密性,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严禁将公司物品外借他人或将私人物品存放于公司物品内。
第四章物品保管规定1. 公司内部物品的保管责任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要求如下:(1)对公司内部物品进行定期清点登记,确保物品不遗漏或损坏。
(2)对易损耗物品进行及时更换并登记,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
(3)对公司资产进行定期检验和保养,确保资产的完好无损。
2. 公司员工对所借用的公司物品须妥善保管,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给设备管理员。
3. 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物品期间如有任何遗失、损坏等情况,需立即向设备管理员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赔偿或修复。
第五章处罚规定对违反公司物品出入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于违规情节较重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
3. 罚款: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
4. 辞退:对于恶意违规、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情节严重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辞退处理。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调整或修改,由公司设备管理员负责执行,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9篇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9篇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范文 1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
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a) 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
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1、出差天数。
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
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
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
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医院出门放行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物资管理,确保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物资流失,保障医院经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出门放行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出门放行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器械、设备、试剂、耗材、办公用品等。
第二章物资出门放行程序第四条物资出门放行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物资需求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详细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 采购部门或库房管理人员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物资需求合理性,符合要求后,将申请单交由分管领导审批。
3. 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物资出门申请单》交回采购部门或库房管理人员。
4. 采购部门或库房管理人员根据申请单准备所需物资,并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5. 申请人凭《物资出门申请单》和身份证到库房领取物资。
6. 库房管理人员对领取人进行身份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出门手续,并登记出门物资清单。
第三章物资出门注意事项第七条出门物资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更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八条出门物资需在库房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确保物资完整无损。
第九条出门物资需按照规定路线和方式进行运输,确保安全。
第十条申请人需妥善保管出门物资,不得擅自丢弃、损坏或私自转让。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物资出门放行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出门放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物资出门放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物资出门放行流程,加强物资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本制度也为医院物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监督和考核依据,有利于提高医院物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公司物资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出门流程,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出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
第三条出门证是物资出门的合法凭证,任何物资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手续。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供应部门负责出门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物资出门的审批和监督。
第六条门卫负责对出门物资进行查验,确保出门证真实有效。
第三章出门证办理流程第七条物资出门前,申请部门需填写《物资出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供应部门。
第八条供应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物资出门原因、数量、规格等信息无误后,开具出门证。
第九条出门证由供应部门统一编号、打印,一式三联,分别由申请部门、供应部门、门卫留存。
第十条出门证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二)出门原因、时间、目的地;(三)申请部门、审批部门、供应部门、门卫签字盖章。
第四章出门证管理第十一条出门证由供应部门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出门证的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出门证不得随意借阅、涂改、损坏,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供应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出门证使用期限为一个月,过期无效。
第五章物资出门监督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物资出门的监督,确保出门物资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门卫应认真查验出门物资,核对出门证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有权拒绝出门。
第十六条出门物资应按照出门证上的信息进行清点,确保数量、规格与出门证相符。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对未办理出门证擅自出门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故意伪造、变造出门证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供应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供应部门负责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4篇)
公司物品出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物品出门管理的监管,规范员工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行为,提高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出门管理是指员工在离开公司办公场所时,携带公司物品的管理。
第四条出门管理应遵循便捷、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物品是指属于公司所有、归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各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手机、文件夹、公文包等。
第六条员工是指公司的全职、兼职、临时聘用、合同工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章出门管理要求第七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必须事先报备,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员工应将物品放入指定的包内,并保持包内物品齐全、无损坏。
第九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员工应妥善保管好物品,防止丢失、遗忘或受损。
第十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员工在外出期间,应尽量避免将物品离开视线范围。
第十一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员工不得将物品借给他人,不得转卖、买卖、赠送或私自挪用。
第十二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员工应按时归还物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应及时报备并征得同意。
第十三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员工应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好机密文件等物品。
第十四条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员工应在物品携带完毕后,向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报备。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物品出门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出门携带公司物品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物品出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出门管理的专业性和法律意识。
第十七条物品出门管理部门有权对员工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要求员工出示携带物品的合法证明。
第十八条物品出门管理部门有权对员工出门携带的物品进行清点、记录,并在员工归还物品时进行核对。
第十九条物品出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员工违规出门行为的举报渠道,并对举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二十条对于未按规定报备、私自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公司的员工,物品出门管理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
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实习生。
所有员工在执行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高度重视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公司所有指定物资的安全管理。
2. 部门主管应指派专人负责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监督员工执行情况。
3.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要求执行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出门和归还。
三、指定物资出门流程1. 出门前的准备工作(1)员工在需要借用指定物资时,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说明物资名称、数量及借用原因。
(2)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交给指定物资管理员。
(3)指定物资管理员核对申请表上的信息,并根据库存情况准备好物资。
(4)员工携带员工工卡及申请表到指定物资库房领取物资。
2. 出门中的注意事项(1)员工借用的物资不得超过限定数量及使用期限。
(2)员工应当妥善保管物资,避免遗失或损坏。
(3)员工在使用物资过程中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或指定物资管理员。
3. 归还后的处理(1)员工在使用完物资后,应按时归还。
延期归还需经过部门主管和指定物资管理员的批准。
(2)物资归还时,应当交还给指定物资管理员,并填写归还表。
(3)指定物资管理员接收物资后,应当进行检查确认,确认无误后可签字接收。
四、物资库房管理1. 物资库房应设置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 物资库房应进行定期清点,确保库存信息准确无误。
3. 物资库房管理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管理指定物资,确保物资的安全存储和出门流程的严谨执行。
五、违规处理1. 员工在执行指定物资出门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物资遗失或损坏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赔偿。
2. 员工在借用物资后未按时归还的,应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三篇)
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物品出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和临时工。
二、物品出入申请1. 员工需要出入公司办公区或其他特定区域时,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交物品出入申请,申请需包括以下信息:- 申请人姓名、工号和职位- 出入日期和时间- 出入区域和目的- 携带物品名称和数量2. 物品出入申请需提前至少24小时提交,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与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沟通,并经批准。
3. 物品出入申请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物品随身携带1. 员工在携带自己的物品进入公司或离开公司时,需要经过安全检查,确保物品不违反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
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3. 禁止携带未经授权的公司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物品进入或离开公司。
四、公司财产出借1. 公司财产只能在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的允许下进行出借,出借前需填写出借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批准。
2. 公司财产出借需确保出借目的合法、出借人员有相应权限,并对出借物品进行清点和登记。
3. 出借的公司财产必须按时归还,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报备并获得批准延期归还。
五、访客及临时工物品管理1. 访客或临时工进入公司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交物品出入申请,并经过批准。
2. 访客或临时工的物品需在进入公司前经过安全检查。
3. 访客或临时工的物品需由其自行保管,公司不负责管理和保管其物品。
六、物品遗失和损坏1. 员工在携带自己物品进入或离开公司过程中,如发生遗失或损坏,需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并提供详细情况说明。
2. 公司财产在出借过程中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出借人承担相应责任或赔偿。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严重违规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物资出门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安全,规范物资出门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物资的出门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办公用品等。
第三条物资出门证是公司物资出门的合法凭证,任何未经审批的物资出门均属违规行为。
第二章物资出门证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物资出门申请1. 需出门的物资由申请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表》,明确出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物资出门申请表》需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物资出门审批1. 申请人将《物资出门申请表》提交至物资管理部门。
2. 物资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对于一般物资出门,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对于特殊物资出门,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章物资出门流程第六条物资出门手续1. 物资出门前,申请人需领取《物资出门证》。
2. 物资管理部门核对出门物资与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物资出门证》上填写出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加盖部门公章。
3. 物资出门时,申请人须出示《物资出门证》及本人身份证,由物资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核实。
第七条物资出门监督1. 物资管理部门对出门物资进行监督,确保出门物资符合申请表要求。
2. 出门物资在运输过程中,申请人需确保物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第四章物资出门记录与归档第八条物资出门记录1. 物资管理部门对出门物资进行登记,包括出门时间、出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物资出门证》及出门记录需妥善保存,以便查询。
第九条物资出门归档1. 物资出门后,申请人将《物资出门证》交回物资管理部门。
2. 物资管理部门对《物资出门证》进行归档,保留至少三年。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规出门1. 未经审批擅自出门物资的,责令补办出门手续,并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2. 出门物资与申请表信息不符的,责令补办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出门物资丢失、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进出门管理制度(五篇)
进出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公司大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出入本公司厂区的人员、物资、车辆的管理。
第一条、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到公司办理业务,需要到门卫处进行登记人员及车辆牌号,并由保安电话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领导或部门领导指定专人带领进入。
第二条、驻厂员工和临时工,进出厂区需要出示“临时出入证”,否则不予放行。
没有“临时出入证”的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三条、外来公司工作人员或监理经常到我司协助办公,由相关部门收集其证件,一并到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需要经常进出厂区的外来车辆,填写“车辆出入证”申请表,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应车辆牌照的“车辆出入证”,进时出示此证方可进入。
第五条、上述未提及事宜按照公司原有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中冶东方钢能重工(珠海)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篇:出门证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保证公司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使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三、适用范围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均应遵循本规定。
三、职责行政部负责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厂的管理。
四、人员出入管理1、本公司人员(1)上下班时间。
公司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主动出示胸卡,并在考勤机上打卡,接受保安的查验,方可进出公司。
未携带胸卡的员工,在出入公司时应主动向保安说明,待保安与所在工作部门联系,确认系本公司员工后,方可进出公司。
(2)正常工作时间。
因公因事外出,需填写《人员临时出门证》,经部门直属领导审批后交保安,当班保安签注出厂时间;事毕回厂时,由当班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如遇异常情况应即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处理。
工作时间内人员进出厂门均需打卡。
(3)离职员工。
按规定出具《人员临时出门证》,如携带物品出厂,保安应通知行政部一起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后方可放行。
2、参观人员(1)政府机关、代表团、人民团体等进入公司参观时,由行政部填写《外来单位参观申请表》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参观人员佩戴参观证,由相关部门引导参观。
工厂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出门流程规范、高效,防止物资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物资出门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工具等。
第三条物资出门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审批、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出门审批第四条物资出门必须办理出门手续,未经批准,任何物资不得擅自出门。
第五条物资出门审批流程如下:1. 申请审批: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出门申请单》,注明出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 审批流程:- 物资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仓库管理员审批;- 主管领导审批。
3. 特殊情况审批:对于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可简化审批流程。
第六条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申请单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应立即通知申请人补正或退回申请。
第三章物资出门手续第七条物资出门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 出门申请单:经审批通过的《物资出门申请单》。
2. 出门凭证:仓库管理员根据出门申请单开具的出门凭证。
3. 出门记录:仓库管理员记录出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出门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物资出门时,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并出示出门凭证。
第四章物资出门检查第九条物资出门前,仓库管理员应进行以下检查:1. 出门凭证检查:核实出门凭证与出门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
2. 物资检查:核对出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符合申请单要求。
3. 包装检查:检查物资包装是否完好,防止损坏。
第十条检查无误后,仓库管理员在出门凭证上签字确认,并将物资交由使用部门。
第五章物资出门记录与归档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将物资出门记录整理归档,包括出门申请单、出门凭证、出门记录等。
第十二条物资出门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以便查询和审计。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三条物资出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物资出门流程规范、高效。
1. 责任: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物资流失、损坏或浪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厂出门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物资管理,确保生产秩序,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出门条是工厂内部物资出库的凭证,是控制物资流动的重要手段。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物资的出库管理。
第三条出门条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出门条的制作、填写、审批、保管等环节应规范化、标准化。
2. 透明化:出门条的管理应公开透明,确保物资出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节约化:合理控制物资出库,避免浪费,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4. 安全化:确保物资出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出门条的填写与审批第四条出门条由仓库管理员根据物资出库申请填写,填写内容包括:1. 出门条编号;2. 申请人姓名、部门;3.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4. 出库原因;5. 领用人姓名、部门;6. 仓库管理员签字;7. 部门负责人签字;8. 主管领导签字。
第五条出门条的审批流程:1. 申请人填写出门条后,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 部门负责人对出门条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3. 主管领导对出门条进行最终审批,确认无误后签字;4. 仓库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出门条进行物资出库。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的出门条审批:1. 对于紧急物资出库,申请人可先填写出门条,并在事后补办审批手续;2. 对于大宗物资或价值较高的物资出库,申请人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审批;3. 对于跨部门物资出库,需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第三章出门条的保管与归档第七条出门条一经审批,由仓库管理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坏。
第八条出门条保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归档至档案室。
第九条出门条归档时,应按照编号顺序排列,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出门条的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工厂各部门应加强对出门条的管理,定期检查出门条的填写、审批、保管等情况。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出门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二条工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门条管理进行抽查,确保出门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出门证管理制度仓库
一、目的为加强仓库物资管理,防止物资流失,确保仓库物资安全高效流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内所有物资的出门管理。
三、出门证管理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出门证的申请、发放、回收和登记工作。
2. 领用人:负责按规定申请出门证,并在使用物资后及时归还。
3. 财务部:负责出门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四、出门证办理流程1. 领用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出门证申请单,并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仓库管理员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物资数量、规格、用途等无误后,填写出门证。
3. 领用人凭出门证到仓库领取物资,仓库管理员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
4. 领用人使用物资后,及时将物资归还仓库,并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
5. 仓库管理员回收出门证,并进行登记。
五、出门证管理要求1. 出门证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 出门证上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
3. 领用人使用物资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用途或损坏物资。
4. 出门证有效期为3天,过期无效。
5. 仓库管理员对出门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出门证使用规范。
六、出门证违规处理1. 领用人未按规定办理出门证领取物资,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领用人使用物资后未及时归还,或损坏物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 仓库管理员未按规定办理出门证,或违规发放出门证,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出门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2. 仓库管理员应加强对出门证的管理,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3. 领用人应积极配合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公司物资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物资出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物资出门行为,结合现行物资出门证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资出门证(格式见附件一),是指经公司制定或认可,并根据规定办理的相应手续,是公司物资出门的唯一有效凭证。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在办理各种物资出门证手续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在办理物资出门证手续时应当遵循专人管理、责任部门(单位)领导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专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行政部对出门证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及流程
第六条
对出门存货采用经办部门负责制,即公司所有出门物资由经办部门负责跟踪,直到财务销帐为止。
公司下属部门或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经办物资出门以及出门证的核销事宜。
第七条销售及售后的物资出门,由财务部负责出门证的开具及核销工作。
第八条外协加工物资出门,凭中心(部门)分管经理签批,中心(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开具出门证,并登记“外协物资出门情况明细表”(见附件二)进行备案,经办外协业务员报检合格后于取得检验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检验单及出门证的业务跟踪联(该出门证所含的外协加工件未全部收回时只向核销人员出示出门证)交登记人员进行核销登记。
中心(部门)每月未将当月开具的出门证存根联及已核销的出门证和“外协物资出门情况明细表”的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仓库外协加工件的入库情况进行审核,编制审核明细表。
第九条
其他情况的物资出门由财务部开具出门证,由物资收回时的验收部门或不收回物资时事件结果的最终反映部门进行核销,核销后的出门证由业务经办部门于核销后一周内交财务部进行最终的出门证核销。
第十条
外部单位来料委托本公司加工,入门时由门卫进行登记。
中心(部门)经办业务人员编制外委加工任务单或说明(必要因素:清晰列出收到的材料情况及加工完结后的加工件情况),财务部根据经过中心(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后的外委加工任务单或说明开具出门证。
第十一条门卫凭出门证核实出门物资,并保存业务跟踪联,每月末汇总至财务部进行
最终核销。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物资出入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物资进出司的管理,保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
其中出门物资包括公司内的产品、半成品、设备、工具、零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办公用品、废旧物资等一切有价值的物资。
二、管理职责
3、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是保安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保安人员的管理;财务部门作为公司资产的监管部门,负责物资出司手续的签发、出司物资的跟踪、核销和核对工作。
4、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负责配合综合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进行物资进出公司的管理,自觉主动办理物资出入的手续。
5、保安人员
保安负责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物资进出公司的手续进行验证并留存所有单据,对违反规定的有权禁止其进出公司。
三、物资进出司管理规定
6、物资出司管理规定
、任何人携带物资出司时,必须出具手续齐全的《物资放行凭证》,如无《物资放行凭证》,保安不得放行;
、物资出司由经办人填写《物资放行凭证》,内容包括:时间、单位名称、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出司原因等,如物资较多须另附物资清单;
、《物资放行凭证》必须同时由审计计划部和相关执行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部长签章。
、公司员工私车原则上不得携带物资出门,服务车带物资出司同样需填写《物资放行凭证》。
保安人员有权查验执红色通行证以外的所有车辆。
、对需返司的物资,须在《物资放行凭证》上注明预计返司时间,返司后凭供方核销联入库,质检员和仓库管理员在该单据上签字认可回司质量和数量,财务将于月底对仓库台帐进行核销,同时供方也将根据该单据予以报帐。
、物资变卖及废旧物资处理由审计计划部和相关部门共同商定收费标准,并由执行部门或执行人凭过磅单至财务结算完毕,方可办理《物资放行凭证》出司。
、保安须对照物资放行凭证(物资清单)对出司物资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保存好《物资放行凭证》。
7、物资入司管理规定
所有运送物资的货车由西门进入公司。
保安登记入司物资的具体名称、数量,以及不在本司卸货的其他物资,以备出司时核对。
四、奖惩措施
8、以上规定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刁难保安,对不执行上述规定者,处以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
若故意肇事,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保安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带物资出司,手续不全者,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严格执法的门卫人员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奖励。
10、若保安人员徇私枉法、从中作弊,发现一次,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对举报者按罚款金额的20%进行奖励。
五、附则
1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1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