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无效审查电子发文的思考
浅论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
浅论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专利审查意见是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中国专利局根据对申请文件的初步审查而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
对于申请人来说,合理回复专利审查意见非常重要,可以影响到申请的成功与否。
下面我们将从策略和技巧两个方面来浅论如何回复专利审查意见。
一、策略:1. 了解审查机构的态度和要求:不同的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对于某些问题有不同的态度和要求,了解审查机构的偏好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提高通过率。
2. 确定应对策略:根据专利审查意见的内容和问题,制定应对策略,分析问题的本质,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复。
对于问题的技术性质可以采用技术解释的方式进行回答,对于问题的合法性质可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依据。
3. 遵循通则原则: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应尽量遵循专利审查的通则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合法。
不要采取欺诈、模糊、避重就轻等不诚信的方式,以免产生负面影响。
二、技巧:1. 理解问题的核心: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首先要准确理解问题的核心,找出问题的关键点。
只有理解问题的本质,才能在回复中直击问题,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2. 简明扼要地回答问题:专利审查意见中通常包含多个问题,回复时要简明扼要地逐个回答,不要冗长废话。
回复时可以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以保证审查人员可以清晰理解回复内容。
3. 提供技术解释和证据:对于专利审查意见中涉及的技术性问题,可以提供详细的技术解释和相关数据、图表等证据,以增加回复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4. 提供法律依据和解释:对于专利审查意见中涉及的合法性问题,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的解释,以加强回复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5. 尊重审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时,要尊重审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要以武断或争执的态度进行回复。
如果有不同意见或解释,可以客观地表达,并提供理由和依据。
回复专利审查意见是申请人与审查人员的一次交流机会,申请人应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来解释和证明自己的技术和创新。
总结常见专利审查意见类型答复思路
总结常见专利审查意见类型答复思路1.新颖性:全面通读审查意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文件。
有时候审查员会说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方案是###,###和本申请权利要求一模一样。
这种情况就要特别谨慎,一般审查意见都是有问题的。
而对于那种对比文件公开了***,相当于权1的@@@时,需要分析是否真的如审查员说的相当于。
只要对比文件有1点没有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的的特征,或者有区别,就可以说明对比文件是怎么样的,而权1是怎么样的,区别点至少有什么,为什么有区别。
最后再形式性的说明一下符合专利法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即可。
为避免新颖性答过去了,审查员再发二通说创造性问题,缩短授权进程,一般对新颖性问题,在答完新颖性后,再主动答一下创造性问题(答美国OA新颖性不需要)。
2.创造性:如果只有一个对比文件,针对第1条新颖性问题中提出的区别点说明权1相对于对比文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然后说明权1为解决这个技术问题采取了怎么样的技术方案,取得了什么技术效果。
而对比文件因为采取了什么样的技术方案,不能解决这个技术问题,也达不到这个技术效果,说明这个的时候不能照抄对比文件的方案,而是要结合方案说明为什么,做到有理有据。
如果是2个对比文件结合驳创造性,除了以上答创造性的思路外,如果两个对比文件完全公开了权1的特征,就要看看两个对比文件能不能结合,从不能结合的角度去答复。
例如对比文件中的内容有启示不能和另一个对比文件结合,这个具体要看方案,这里只能给个思路。
如果是对比文件结合公知技术驳创造性,找不到对比文件和权1的区别时,只能从公知技术角度去答复了。
可以找找看说明书中有没有说明为解决这个技术问题,通常采用的技术手段是什么,如果说明书中没有,也可以和发明人确认一般解决这个技术问题,业界通常的解决方案是怎么样的,如果确实不是公知技术,可以说明申请人不认为这个特征是公知技术,业界通常做法是怎么样的,对比文件或者现有技术中也没有启示该特征。
浅论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
浅论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的日益完善,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已经成为了专利申请人的一大必修课。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是指申请人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申请文件的审查意见并针对意见进行回应和作出调整的一个过程。
那么,在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作为申请人应该采取怎样的策略和技巧呢?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首先,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审查意见,仔细分析问题所在。
在阅读的过程中,要对审查意见的关键词进行梳理,并对其中找出的问题进行理解和把握。
同时,要充分考虑专利审查员的审查思路和标准,根据它们的审查要求合理回应问题,以避免造成回避或者无法得到审查员的认可。
2、科学分析问题在回应审查意见的过程中,一定要科学、理智地分析问题。
申请人应充分了解问题所在,并进行逐一分析,权衡利弊。
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寻求专利代理人或专业人士的意见,获得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和思路。
3、要点突出在回复专利审查员的意见时,要点突出非常重要。
作为申请人,必须深谙自己的专利,并在回复中突出其独特之处。
同时,在回复中要展现出自己的技术分析能力和专业素质。
4、回应明确在回复专利审查员的意见时,回应要十分明确。
回应中应该通过简洁的语言和恰当的表述方式详细说明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案。
同时,回应中最好使用易于理解的术语,以便于审查员和相关人员理解。
5、避免过于拘泥在回应审查员的意见时,尽量不要过于拘泥,而应该从审查员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问题,并寻找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此之前,申请人可以参考以往相关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找到与自己申请的专利趋于相似之处,并采用类似的解决方式。
6、耐心沟通在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中,和审查员的沟通是十分重要的。
在回复中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审查员的追问下,可以进行深入的解释和解答。
同时,还应该注意与审查员的感情交流,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真诚和专业,从而取得更好的结果。
总体而言,在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过程中,申请人应该采取科学、理性的态度,充分认识审查者的审查思路和审查标准,根据其要求作出合适的调整。
100904复审、无效宣告程序补正书
复审、无效宣告程序补正书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1009042022.10注意事项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准确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
二、补正书必须填写案件编号及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三、若补正人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
若补正人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本表第②、③栏所填内容应当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四、本表第③、⑤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标注。
五、本表第⑤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六、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复审请求人应当以图为单位进行补正。
复审请求人在“文件中的位置”栏中填写图片或者照片的视图名称。
七、本表第⑧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补正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补正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有多个补正人的应当由全体补正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
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
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
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对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同时,申请人应当在补正书中标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页。
1009042022.10。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技巧_自我管理与提升_求职职场_实用文档
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与技巧_自我管理与提升_求职职场_实用文档1.细心阅读审查意见:首先要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理解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
审查意见通常对专利申请中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讨论,通过深入理解可以更好地回复。
2.分析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根据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可以包括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提供额外的实验证明或者引用相关的先前技术等。
在回复中要详细说明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语言清晰简明:在回复审查意见时,要注意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
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技术术语和文法,以免审查员理解困难。
回复应该逻辑清晰,表达准确,以确保审查员能够理解回复的内容。
4.解释权威文件和相关先前技术:在回复中,如果有权威文件(如专利法律、行业标准等)或者相关的先前技术,可以引用这些文件和技术,以证明专利申请的独创性和创新性。
同时,要对这些文件和技术进行清晰的解释,以便审查员理解和接受这些证据。
5.积极合作态度:在回复中要表现出积极合作的态度。
尽量以合作的方式回复,解释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
如果有任何不明确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事项,可以主动与审查员进行沟通,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在回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需要注重自我管理和提升,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学习和积累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掌握相关的技术、法律和审查规则,以更好地理解和回复审查意见。
2.提升沟通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回复审查意见的关键。
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参与专利讨论会等方式,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和辩证能力,更好地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3.深入研究相关案例:研究和分析相关案例,了解审查意见的常见问题和回复方法。
通过研究案例,可以提前准备回复文档,并辅助自己更好地回复审查意见。
4.对比先前技术和相关专利:了解相关的先前技术和相关专利,比较自己的专利申请和相关技术的差异和优势。
专利审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专利审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专利是创新的保护,是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专利申请和审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专利审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审查周期过长专利审查周期长是许多申请人所面临的问题之一。
长时间的等待不仅耗费了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也影响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加强专利审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提高审查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初步审查通过的专利申请进行评估,以减轻审查机构的负担。
二、审查标准不一致在不同的专利审查员之间,对于同一项发明的审查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这种不一致性给申请人带来了不确定性,也影响了专利的有效保护。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专利审查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一致性。
同时,可以建立专利审查员之间的交流机制,促进经验和知识的共享,以提高审查标准的一致性。
三、专利申请信息不透明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对于审查进展和结果的了解较少。
这种信息不透明性给申请人带来了困扰,也影响了他们对专利保护的信心。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专利申请信息公开的机制,向申请人提供审查进展和结果的及时反馈。
同时,可以加强申请人与审查员之间的沟通,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申请人的参与度。
四、专利申请费用高昂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等。
对于一些创业公司和个人发明者来说,这些费用可能是一个较大的负担。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考虑降低专利申请费用,特别是对于一些创新型企业和个人发明者,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五、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困难在专利保护过程中,专利侵权纠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一方面,申请人往往面临着证据收集和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审判机构对于专利侵权的认定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专利侵权纠纷的调解机制,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和难度。
同时,可以加强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标准的统一,提高司法公正和专业性。
浅谈如何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
浅谈如何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摘要:在以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的背景下,本文利用两个案例分析了强化公知常识证据支撑在不同审查阶段中如何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并得出如下结论:(1)尽早地对可能涉及发明点的公知常识进行举证可以有效提高通知书的效率,进而实现“举证前移”,缩短审查周期;(2)面对通知书交互过程中出现的新质疑,全面举证的处理方法能够做到“快授慢驳”,有效保证审查结论的准确性;(3)公知常识的举证前移和全面举证能够为复审程序提供可靠的依据,尽可能地减少前后审之间存在的潜在矛盾,提高案件的整体审查效率。
关键词:公知常识;知识产权;专利审查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工作关系我国高质量发展,也关系国家安全,可见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影响日益凸显[1]。
提升专利的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的必然要求,审查意见通知书作为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与申请人的交互文件,其主要承担着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的沟通作用,因此,通知书的效能高低决定着审查效率和质量。
强化公知常识证据支撑、避免公知常识证据滥用可以有效提升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效率、效果、效益,进而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
本文分析了强化公知常识证据支撑如何在不同审查阶段提高通知书的效率、效果及效益。
1准确适用公知常识证据可以有效提升通知书的效率在庞大申请量的背景下,审查效率一直成为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
公知常识作为创造性判断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往往成为审查员在答复申请人意见陈述时所回应的主要内容。
如果审查员能在第一、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尽早地对案件争议点进行举证,势必可以有效消除申请人的疑虑,缩短意见交互过程,提升审查效率。
案件一: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油炉法炭黑反应装置。
该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高炭黑收率和降低炭黑多环芳烃含量。
与技术问题对应的关键技术手段为:通过改变炭黑反应装置的结构使裂解原料油的高温烟气不与原料烃直接接触。
专利审查过程中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答复审查意见令狐采学审查意见答复技巧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内容,仔细分析对比文件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
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
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
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在对审查员的观点提出反驳时应当具有说服力,应就审查员所提出的意见结合审查指南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答辩时说理清楚,论据充分,必要时可印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内容及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详尽阐述其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使审查员清楚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之间实质性的差异,因此这样的意见陈述将可能使申请朝着有利于授权的方向发展。
以案说法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指引
以案说法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指引专利复审无效是指对已授权的专利进行复审,并在复审过程中得出无效结论,即原先授予专利的授权无效化。
下面将通过介绍一个典型的专利复审无效案例来为大家提供参考内容。
案例名称:某电商公司关于购物车购物车数量控制方法的专利复审无效案简述:某电商公司申请了一项关于购物车购物车数量控制方法的专利,该专利主要描述了一种通过设置购物车下单限制数量的方法,以实现商品销量和库存的合理协调。
然而,在复审过程中,复审委员会认为该专利的实施方法属于常规的量化控制手段,缺乏技术上的创新和突破,且无法达到专利所宣称的技术效果。
因此,复审委员会得出了该专利无效的结论。
案例内容:1. 专利背景介绍详细介绍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和专利的背景。
例如,说明购物车数量控制在电商领域的重要性和问题,以及该专利的创造性和创新性。
2. 专利实施方法详细描述该专利的实施方法,并分析其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和创新之处。
同时,对该实施方法的技术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并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
3. 专利复审过程介绍专利复审的流程、时间和相关的复审材料。
重点描述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的审查意见和分析思路。
包括委员会对专利技术特点的质疑、对技术效果的评估、对申请人的听证要求等内容。
4. 无效结论及理由详细说明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的无效结论及相应的理由。
主要包括对实施方法缺乏技术创新和突破的评价、对技术效果无法达到的质疑等。
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先例案例来支持无效结论。
5. 对专利申请人的建议根据无效结论和理由,对专利申请人提出相关建议。
可以包括对发明创造的技术创新性的要求、对技术效果的明确说明、对现有技术与实施方法的比较、对商业可行性的考虑等。
6. 专利复审无效的影响和启示分析该专利复审无效对该电商公司和相关领域的影响,并提取出相关启示和经验教训。
可以讨论专利复审无效的影响和对申请人的法律责任、商业竞争力等方面的影响,并对类似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提出相关建议和警示。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技巧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常常会面临来自专利局的审查意见,而如何恰当地回复审查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一个良好的答复能够帮助申请人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专利权,而一个不当的答复则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掌握一些审查意见答复的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答复的一些技巧。
1. 仔细阅读审查意见在收到审查意见后,第一步就是仔细阅读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中会列出专利审查员认为在申请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包括对已有技术的引用、对申请要求的不同意见等。
了解专利审查员的指正,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理解审查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回复。
2. 分析审查意见在仔细阅读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对审查意见进行分析也非常重要。
申请人需要理清专利审查员提出的问题,找出问题的核心所在,并确定合理的答复方式。
只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才能够提出有力的答复意见。
3. 精准回应在给专利局的答复中,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精准的回应。
不要在答复中浪费篇幅,而是要重点针对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要确保答复的内容符合专利法律法规,并且逻辑严谨、清晰易懂。
4. 提供充分的证据在进行答复时,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实验数据、文献引用、专利引用等。
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可以更好地说明自己的创新点和专利申请的合法性,从而增加答复的说服力。
5. 沟通合作在进行审查意见答复的过程中,与专利审查员进行沟通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申请人可以针对审查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解释,或者就某些问题进行讨论,以期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这种积极的沟通和合作,有助于双方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
6. 注意递交时间在回复审查意见时,一定要注意递交的时间。
根据专利法规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复意见,否则可能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要做好时间规划,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7.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申请人不确定如何回复审查意见,或者觉得自己的能力有限,可以寻求专业的帮助。
专利审查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专利审查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专利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在专利审查的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问题,如:审查周期长、审查结果不确定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常见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法。
一、审查周期长的问题专利审查周期长是专利申请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
在有些情况下,审查周期可长达数年之久,导致申请者在获得专利权之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解决方法:1. 提前了解审查周期: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建议申请者先了解相关法规和审查制度,以便能提前做好准备。
同时,可以查询以往的审查案例,了解审查周期的大致时间范围。
2. 精确、清晰地描述专利内容:专利申请文件中应包含清晰且详尽的描述,避免模糊或冗长的表达。
这样可以减少审查人员对申请内容的理解障碍,提高审查效率。
3. 主动与审查人员沟通:若审查周期过长,申请者可主动与审查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审查进度或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这有助于加快审查过程。
二、审查结果不确定的问题专利审查结果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申请者的困扰,尤其是当申请被驳回时。
这种情况下,需要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法。
解决方法:1. 了解驳回理由:申请被驳回时,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审查意见,了解具体驳回理由。
通过理解驳回原因,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申诉或修改。
2. 相关技术文献的引用:在提交申请时,申请者应充分引用相关技术文献,以证明自己的专利创新性和技术优势。
这有助于增加专利审查的通过率。
3. 申诉或诉讼途径:如果申请者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被错误驳回或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通过申诉或诉讼途径维权。
这需要申请者根据具体情况,与专利局或法律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
三、改良专利审查制度为了解决专利审查中的常见问题,改良和完善专利审查制度也是必要的。
解决方法:1. 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项目,加强对专利审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专利理解能力。
2. 拓宽审查渠道:增加专利审查员的数量,招募更多领域专业的审查人员,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
专利复审无效程序介绍
专利复审无效程序介绍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申请。
无效宣告申请一般需要包括申请书、陈述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等。
接下来是受理阶段,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对无效宣告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
如果申请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正式受理申请,并向专利权人发出通知书。
然后是审查阶段,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核实,对无效宣告申请所请求的专利权是否具有无效宣告的理由进行审查,以及对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包括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
在审查过程中,专利复审委员会也会给予专利权人相应的答辩和申辩的机会。
最后是复审决定阶段,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审决定。
复审决定可以是无效宣告,即认定专利权无效;也可以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无效宣告的决定将对专利权产生直接影响,使得专利权无效;而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则对专利权继续有效起着保护作用。
在整个专利复审无效程序中,公开性和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原则。
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无效程序的申请、决定等都应当以公告方式进行;另一方面,专利复审委员会也应当保持公正的立场,确保专利复审无效程序的公正进行。
专利复审无效程序的实施对于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防止不正当的专利权利用和滥用,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它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确保专利制度保持活力和有效性。
总之,专利复审无效程序是一种保护专利权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它的实施需要依法进行,强化公开性和公正性原则,在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浅谈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
浅谈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的策略与技巧基于我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具体案例,对于在创造性评述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进行分析论述。
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作用和认知也在不断的得到加深和提升。
自2019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及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作为重要目标。
因此,专利审查及专利代理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为应对专利审查及代理环境发生的变化,本人基于多年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具体案例,对于在创造性评述中是否存在结合技术启示进行分析论述,希望对相关企业、个人及代理人开展专利申请工作有所裨益。
1、案例介绍专利号:201510862841.8;发明名称:单螺杆小型汤圆机。
本专利申请设计的四篇对比文件为:(1)对比文件1:CN101142928A,公开日期为2008年3月19日; (2)对比文件2:CN2230083Y,公开日期为1996年7月3日; (3)对比文件3,CN104798845A,公开日期为2015年7月29日; (4)对比文件4,CN85203284U,公开日期为1986年8月20日。
本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单螺杆小型汤圆机,具体如下:单螺杆小型汤圆机,包括输馅系统和所述输馅系统连接的单螺杆输面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单螺杆输面系统包括馅管帽和馅管帽相配合的组合面嘴结构,所述馅管帽具有插入所述组合面嘴结构中的内置段和伸出于组合面嘴结构外且用于空心面管提供支撑的外置段;所述组合面馆嘴结构包括主管以及设置于主套管内部的内套管和出面嘴,所述出面嘴位于所述内套管下方;所述内套管与所述主套管为螺纹连接,所述出面嘴由内套管和主套管夹紧固定;所述出面嘴与所述馅管套之间形成让面团通过并形成空心面管的环形通道;所述单螺杆输面系统还包括输面螺杆,所述输面螺杆插入所述内套管中;所述内置段和所述外置段均为圆形结构,所述内置段的外圆面为圆锥面,所述外置段的外圆面为直径不变的圆柱面,所述外置段的外置直径与内置段直径最小处额外直径大小相等;所述内置段的长度与所述出面嘴的长度大致相等,所述内置段的上端面与所述出面嘴额上端面处于与轴线垂直额同一平面内,所述出面嘴的下端面与所述主管的下端面处于与轴线垂直的同一平面内。
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及解决方法
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及解决方法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很多申请人都会遇到专利审查中的驳回问题。
这些驳回理由可能会使申请人感到困惑和沮丧,但只要了解驳回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就有可能改善和成功通过专利审查。
本文将介绍一些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缺乏新颖性缺乏新颖性是专利审查中最常见的驳回理由之一。
这意味着你的发明已经在先前的文献中有了公开的披露,不再满足专利法对于新颖性的要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你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法:1.修改发明细节:对于相同或类似的发明,如果你可以修改或添加详细的技术细节,使其足够与已公开的文献有所区别,从而达到新颖性的要求。
2.调整专利申请的范围:如果专利审查员认为你的发明已经在文献中公开,你可以考虑缩小专利申请的范围,将其限定在更具体的技术特点上,从而使其满足新颖性的要求。
二、缺乏创造性缺乏创造性也是专利审查中常见的驳回理由之一。
这意味着你的发明虽然具有新颖性,但在技术上只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改进,缺乏足够的创新水平。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包括:1.证明技术方案的改进:通过提供技术实施方案的具体差别和先前技术方案的比较,来证明你的发明是有创造性的。
2.引用外部证据:你可以引用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文献,以证明你的发明在技术上超越了已有的技术水平,具有独特的创新点。
三、缺乏可行性或实施方式不清晰专利申请需要提供足够的技术信息,使得他人能够根据申请提供的信息实施该发明。
如果你在申请中没有提供足够的实施方式,或者专利审查员认为所提供的实施方式不够清晰,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包括:1.提供详细的描述:在专利申请中提供详细的描述,包括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法等,以帮助专利审查员充分理解你的发明。
2.图示说明:在专利申请中添加清晰的图示,以便于他人能够更好地理解你的发明,并实施该发明。
四、专利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除上述驳回理由外,还有一些驳回可能是由于专利申请本身不符合法律要求所导致的。
对专利审查中审查员漏检的几点思考
对专利审查中审查员漏检的几点思考专利审查是专利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证申请的专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利局的审查标准。
在专利审查中,审查员的角色十分关键,他们需要对申请的专利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以确保专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审查员漏检的情况,这对专利审查工作和专利申请人都会造成一定的困扰和损失。
对于专利审查中审查员漏检的情况,我们需要进行深入地思考和探讨,找出产生漏检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提高专利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我们需要分析审查员漏检的原因。
一方面,审查员在工作中可能会面临工作量大、时间紧迫等压力,导致无法对每份申请的专利进行全面的审查。
特别是在专利申请数量增加、专业领域扩大的情况下,审查员往往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容易出现漏检的情况。
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也给审查员带来了挑战,新的技术和新的专利类型层出不穷,审查员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够胜任专利审查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审查员可能会因为专业知识的不足或者理解偏差而漏检相关信息。
审查员个人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也会影响其审查工作的质量。
如果审查员工作敷衍、马虎,那么漏检的情况就会更加严重。
针对这些原因,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
对于审查员工作量大、时间紧迫的压力,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加强团队协作等方式来缓解这种压力。
从管理层面上来说,可以适当增加审查员的数量,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对于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我们可以通过不断的培训和学习来提高审查员的专业素养,让他们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技术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开展专利审查工作。
对于个人工作态度和责任心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激励机制和监督制度来规范审查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从而减少漏检的发生。
除了从管理和制度方面着手之外,我们还可以考虑引入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来辅助专利审查工作。
专利复审补充答复
专利复审补充答复专利复审补充答复:深入解析与应对策略在专利复审过程中,补充答复是申请人针对复审请求书和审查员的意见进行回应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申请人需要对复审补充答复进行充分准备和精心策划。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专利复审补充答复进行深入解析,并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复审补充答复的重要性1.把握复审时机:补充答复是申请人针对复审请求书和审查员意见的回应,把握好这一环节,有助于消除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疑虑,提高复审成功率。
2.补充证据材料:通过补充答复,申请人可以补充相关证据材料,进一步证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为专利权的取得创造有利条件。
3.明确发明主题:在补充答复中,申请人可以对发明主题进行明确和细化,使审查员更加清晰地了解发明内容,提高审批通过率。
二、复审补充答复的应对策略1.充分了解复审请求书和审查员意见:在撰写补充答复之前,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复审请求书和审查员的意见,找出其中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
2.制定合理的答复方案:针对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应制定合理的答复方案,包括解释说明、补充证据、修改申请文件等,力求消除审查员的疑虑。
3.突出发明创新点:在补充答复中,申请人应着重强调发明的创新点,使审查员更容易理解发明的价值和优势。
4.注意答复时间和格式要求:申请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提交补充答复,以免因格式问题影响审批进度。
三、复审补充答复的注意事项1.真实性和准确性:补充答复中的信息和证据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切勿虚构或误导审查员。
2.逻辑性和条理性:补充答复应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和条理,便于审查员理解和把握。
3.专业性和严谨性:申请人应对专利领域有一定的了解,确保答复内容专业且严谨。
总结:专利复审补充答复是申请人在复审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充分了解复审请求书和审查员意见、制定合理的答复方案、突出发明创新点等策略,申请人可以提高复审成功率。
化工领域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电子申请读书心得
化工领域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电子申请读书心得一、综述在当今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专利作为保护创新成果、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法律手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特别是在化工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仅关乎技术创新的及时披露,还涉及到专利权的维护与运营。
掌握化工领域专利申请的撰写技巧,并熟悉电子申请的操作流程,对于科研人员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要求申请者清晰、准确地描述发明的技术内容,同时还要确保申请文件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在化工领域,由于涉及的化学物质种类繁多,化学反应复杂,因此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需要对化学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并能够用规范的语言将发明所涵盖的技术范围进行准确界定。
随着电子申请系统的广泛应用,电子申请逐渐成为主流的专利申请方式。
相较于传统的纸质申请,电子申请具有申请速度快、流程简便、费用低等优势。
对于不熟悉电子申请流程的人来说,如何顺利完成电子申请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同时,了解并掌握电子申请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巧也是非常必要的。
无论是从保护创新成果的角度,还是从提高申请效率和质量的角度来看,学习和掌握化工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电子申请流程都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可以更好地利用专利制度,推动化工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1.1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化工领域的技术创新日益凸显出其重要性。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和促进化工领域的科技进步,专利申请成为推动技术交流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专利申请文件是专利申请过程中至关重要的文件,其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到专利审查的结果以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化工领域,专利申请文件撰写需要涵盖广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等。
随着电子申请系统的广泛应用,申请人还需要掌握相关的电子申请操作技巧,以确保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
本读书心得旨在分享在撰写化工领域专利申请文件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学习电子申请系统的使用方法,以期为相关领域的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浅析专利通知书打印发文流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件 专利 申请进行通知 书打 印发 文人 工处理 的工作方 式难 以应
对这种快 速增长 的局面 。因此 , 专利 申请 审查 的电子化 以及专利
通 知书打印发文 的分散处理 已经成 为我国专利审批及 流程管理 的发展方 向。但是 , 伴 随着 专利 申请 电子化 的专利通知书打印发
文 的分散 处理也会附带产生一些 问题 。本 文就专利 申请 电子化 流程 中的专利 通知书 打印发文 环节存在 的一些 问题 进行 阐述 , 并提 出一些相应对策 。
处 自取通知 书 ,并根 据代 理机 构和 申请 人临时 自取通知 书须知 办理相关手续 ;或者是代理机构或 申请人相 对上一种情况业务 较多 , 但又无法定时到代办处 自取通知书 的。 对 于 自取业务 , 其处 理流程 为 : 代办处对 申请 自取业务 的材
的 申请数量面前 ,过去那种单一 依靠国家知识产权局 集 中对每
无法按时 收到或收不到该通 知书 , 还可能导致期 限延 误 , 造成权
8 2 . 5万件 , 同比增长 2 6 . 3 %, 连续 3年位居世界首位 ; 授权发 明专
利共计 2 0 . 8 万件 。截至 2 0 1 3 年底 , 我国( 不 含港 澳台 ) 有效发 明
专利拥有量共计 5 8 . 7万件 ,每万人 口发 明专利拥有量 达到 4 . 0 2
件, 提前 2 年完成 国家“ 十二 五” 规划纲要设定 目标 。在 如此庞大
通知书 的打印工作是代 办处发文 流程工作 的核心部 分 , 通 知书的打 印时 间是有严格规定的。对 于电子 申请的主发通知书 ,
代 办处应 当在 发文 日第 三个工作 日的 1 l时前完成 该发文 日期
专利受理 、 审查 、 补正 、 授权 、 缴费等各种通 知书的数量更 以乘 数
从一个无效案例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专利权稳定的关系
从一个无效案例谈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专利权稳定的关系作者姓名:龙巧云温国永包毅宁李莎莎李皓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摘要:本文以专利复审委员会2013年度重大案件“赖氨酸的生产方法”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及行政诉讼案为案例,对专利权无效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其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优点与缺陷进行总结,分析认为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质量对专利权的稳定性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并为如何撰写一个保护范围合适、权利稳定的专利申请文件提供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专利,无效,赖氨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因此,对于专利权人来说,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以后并非高枕无忧,现实中被控侵权人往往以原告的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来对抗专利权人的侵权指控,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中有相当比例是侵权诉讼的被告提出的。
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缺陷,尤其是权利要求书中的重大缺陷,往往是导致专利权被无效的原因。
本文通过一个无效宣告请求案件来分析专利权被无效的原因,并依此来介绍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存在的优点与缺陷,以及此案能够提供的借鉴之处。
一、 案例简介“赖氨酸的生产方法”为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于1994年通过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2年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94194707.6,其涉及通过微生物发酵来获得氨基酸的方法。
长春大合生物公司于2008年针对该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上述专利全部权利要求1-7无效,理由之一为:权利要求1-7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经过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认为权利要求概括了过宽的保护范围,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因此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均维持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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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无效审查电子发文的思考
作者:林赞磊
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8年第12期
摘要:自2010年2月电子审批(E)系统的上线、专利局实现了全流程代码化审查以来,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选择使用电子方式提交专利申请。
电子申请用户在专利审查的形审和实审环节均可以接收电子形式的通知书,相比纸件发文,电子发文不仅节约了打印成本,也让申请人能提前收到通知书。
由于复审和无效宣告审查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系统只能支持当事人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请求书和中间文件,无法接收电子形式的通知书。
怎样才能在复审无效审查中采用电子通知书?本文从复审无效审查业务流程入手,分析复审无效审查发文的特殊性,探索实现复审无效审查电子发文的可行性。
关键词:复审;无效宣告;电子发文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志码:A
0 概述
E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的简称。
该系统于2010年2月10日正式上线,实现了专利审查业务工作模式的全新变革,进入无纸化“E时代”。
专利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全新升级的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更加便捷地提交专利申请。
CPC客户端:“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为专利申请人、复审、无效宣告请求提供的一个离线应用,支持离线撰写专利申请、复审无效请求、中间文件以及接收电子件通知书。
复审和无效宣告审查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承担,案件经过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做出审查决定(复审在合议审查前还经驳回部门做前置审查)。
201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建设的E系统上线运行,专利申请的复审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审查业务实现了从形式审查到合议审查的全流程代码化审查。
201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出了复审无效电子请求CPC客户端,请求人可以电子方式提交文件,改变了过去只能以纸件提交复审或无效请求的单一模式,不仅方便了请求人,同时也提高了请求的受理效率,节约了纸件加工的周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审查周期。
但是,由于复审无效审查业务较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相对独立、业务逻辑更为复杂,系统至今不能支持复审无效审查环节的电子发文,以至于请求人以电子形式提交了请求书和中间文件,但仍然只能接收纸件通知书,这种交互方式的错位,使当事人深感不便,如何解决复审无效发文的特殊性,实现通知书电子发文,是复审无效审查信息化必须解决的问题。
1 复审无效审查现状
1.1 复审无效审查业务现状
我国复审无效审查业务主要包括复审业务、无效宣告业务、诉讼业务和咨询鉴定三大类。
(1)专利复审,主要业务过程:专利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复审委流程部门進行形式、期限和费用的审查,合格后受理;受理后的请求交由做出驳回决定的业务部门进行前置审查;视前置审查意见做出撤销驳回的决定或交由合议组作合议审查后做出决定或做结案处理。
(2)无效宣告审查,主要业务过程:质疑专利权合法性的自然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流程部门进行形式和费用的审查,合格后受理;受理后的请求由合议组进行合议审查并做出审查决定或做结案处理。
(3)请求人对复审或无效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复审委应诉,主要过程:一审立案、开庭应诉、判决,视判决结果,可能结束程序,败诉方也可能上诉,进入新的二审程序。
1.2 复审无效审查信息化现状
复审无效审查的信息化与E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2010年2月,E系统上线运行,复审无效审查也随之进入了全流程代码化阶段。
请求人可以件提交纸件或电子的请求,纸件请求需经扫描、代码化加工,请求人提交的文件以代码化文件的形式在各审查环节流转,审查员以电子形式撰写通知书或审查决定,打印为纸件后交给请求人或专利权人。
E系统中含有CPC客户端能够支持申请人和请求人撰写代码化的申请文件和请求文件以及审查过程中需要的中间文件,专利申请人并能够接收下载电子版通知书。
由于复审无效审查的特殊性,复审无效审查的通知书无法以电子形式发送给当事人。
2 复审无效审查发文的特殊性
复审无效审查中的通知书电子发文不能简单照搬前流程的电子发文业务逻辑,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2.1 复审案件发文对象可能与前流程收件人不一致
依据专利审查相关法规,只有被驳回案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案件的申请人,则相关通知书应发送给复审请求人,而非被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复审阶段另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该代理机构仅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原代理机构仍然有效,这样,系统中就同时存在两个有效的代理机构,复审阶段的通知书发送给复审代理机构。
2.2 无效审查的发文对象不仅限于业务请求人
无效宣告请求人通常不是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通知书的发文对象可能是请求人,也可能是专利权人,也有的发送给双方当事人。
与复审类似,无效宣告审查业务也是独立于前流程的,专利权人同样可以在无效审查中另外委托代机构,所以,发给专利权人的通知书应发送给无效业务的代理机构,而非前流程代理机构。
3 复审无效审查电子发文的几点想法
3.1 复审案件电子文件解决方案
(1)复审请求人以电子方式提出复审请求,若无例外情形(审查员手工选择发文方式情形),则之后该复审案件的所有通知书均缺省为以电子方式发送给主平台具有提交权限的电子账户。
(2)CPC和交互式需将请求提交账户信息转到内网,内网发文时调用记录账户信息,若账户信息过期,发文时给出提示。
(3)以纸件方式提出复审请求,后又用电子请求方式提交中间文件的,若无例外情形(审查员手工选择发文方式情形),之后该复审案件的所有通知书均缺省为以电子方式发送给主平台具有提交权限的电子账户。
(4)无论采用电子方式还是纸件方式发文,专利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需要以纸件方式发送一份。
3.2 无效宣告审术案件电子文件解决方案
(1)无效请求人以电子方式提出复审请求,系统记录请求人的电子账户,并将该电子账户设置为缺省的目标电子账户,若无例外情形(审查员手工选则发文方式情形),则之后该复审案件的所有通知书均缺省为以电子方式发送给主平台具有提交权限的电子账户。
(2)无效请求人以电子方式提交中间文件,系统记录请求人的电子账户,并和上一次记录的请求人电子账户进行比对。
(3)如果两者相同,或上一次记录的电子账户不存在(意思是之前该案件请求人提交的文件均为纸件提交),则将此次记录的请求人电子账户作为请求人的缺省的目标电子账户,若无例外情形,之后该无效案件给请求人方发送的所有通知书均缺省为以电子方式发送给目标电子账户。
(4)如果两者不相同,则将缺省的目标电子账户置为空。
在审查员点击“发送通知书”时,提示审查员需要进行发送目标电子账户确认,并把记录过的所有电子账户在页面内进行展示,供审查员进行选择,将审查员选择的电子账户作为缺省的目标电子账户,之后该无效案件给请求人方发送的所有通知书均缺省发送给该目标账户。
(5)无论采用电子方式还是纸件方式发文,专利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需要以纸件方式发送一份。
(6)合议组审查员和形式审查员在发送通知书时,设置一个人工选择“电子发文”或“纸件发文”的按钮,在单击选定给请求人发送的通知书后,如果请求人方不存在记录的电子账户,则进行提示,“当事人不存在电子账户”;如果存在电子账户,审查员则可以通过该按钮选择发文方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Z].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Z].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