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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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全国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模拟真题及答案

2016年9月全国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模拟真题及答案

2016年9月全国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模拟真题试卷说明: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第一台电子计算机每秒可完成大约______次加法运算。

A.50B.500C.5000D.500002.计算机能直接执行的程序是______。

A.源程序B.机器语言程序C.高级语言程序D.汇编语言程序3.目前的计算机都是基于冯·诺依曼提出的______原理。

A.二进制数B.布尔代数C.开关电路D.存储程序4.微型计算机的分代是根据______划分的。

A.体积B.速度C.微处理器D.内存5.用计算机管理图书馆的借书和还书,这种计算机应用属于______。

A.科学计算B.信息管理C.实时控制D.人工智能6.高级语言程序的编译执行方式是______。

A.逐条语句,边解释边执行,即解释一条语句就执行一条语句B.将整个程序编译完成后再执行,且不生成目标程序C.将源程序编译成机器语言的目标程序,然后执行,生成并保留目标程序D.将整个程序解释完毕再执行,且保留解释结果7.在计算机中,1KB等于______。

A.1024BB.1204BC.1402BD.1240B8.在下列设备中,______不能作为微型计算机的输出设备。

A.ZIPB.CRTC.LQ-1600KD.扫描仪9.在计算机中BUS是指______。

A.总线B.基础用户系统C.大型联合用户D.公共汽车10.主机箱上“RESET”按钮的作用是______。

A.关闭计算机的电源B.使计算机重新启动C.设置计算机的参数D.相当于鼠标的左键11.运算器一次直接处理的二进制数据的最多位数,被称为______。

A.字长B.主频C.存取周期D.运算速度12.微型计算机又被称为______。

A.工作站B.个人计算机C.服务器D.终端13.与二进制数11111110等值的十进制数是______。

A.251B.252C.253D.25414.超市收款台检查货物的条形码,这属于计算机系统应用中的______。

海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5

海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5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1-020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4月25日开市时复牌。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1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罗煜竑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1年3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原发行方案确定公司拟向包括罗煜竑先生、李维金先生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400吨碳青霉烯类抗生素关键中间体4-AA 技改项目”、“年产1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年产4吨培南类无菌原料药和500万支无菌粉针剂项目”。

但是,公司根据目前情况变化,为充分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审慎研究,拟对原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数额、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发行底价、发行股份总数等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发行方案。

鉴于上述对发行方案的修改,公司决定取消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1年3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批与罗煜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审批与李维金先生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内容。

先锋新材: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先锋新材: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公告编号:2020-065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审议的7、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2020年4月28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0开始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汇士路8号)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总数138,317,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0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总数112,407,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147%。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总数25,90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6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白瑞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企业信用报告_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14)1.5 联系方式 (15)二、股东信息 (15)三、对外投资信息 (18)四、企业年报 (18)五、重点关注 (21)5.1 被执行人 (21)5.2 失信信息 (21)5.3 裁判文书 (21)5.4 法院公告 (22)5.5 行政处罚 (22)5.6 严重违法 (23)5.7 股权出质 (23)5.8 动产抵押 (23)5.9 开庭公告 (23)5.11 股权冻结 (24)5.12 清算信息 (24)5.13 公示催告 (25)六、知识产权 (25)6.1 商标信息 (25)6.2 专利信息 (28)6.3 软件著作权 (31)6.4 作品著作权 (32)6.5 网站备案 (35)七、企业发展 (35)7.1 融资信息 (35)7.2 核心成员 (35)7.3 竞品信息 (37)7.4 企业品牌项目 (39)八、经营状况 (39)8.1 招投标 (39)8.2 税务评级 (39)8.3 资质证书 (39)8.4 抽查检查 (41)8.5 进出口信用 (41)8.6 行政许可 (41)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30212000021906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7473534968法定代表人:白瑞琛组织机构代码:74735349-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47,400万(元)注册时间:2003-03-07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营业期限:2003-03-07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PVC玻纤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制造;橡塑制品、旅游帐蓬、桌、椅、电子元件、电器配件、机电设备、五金配件、水暧洁具的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的挤压、塑料造粒、塑料及金属门窗的加工;日用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工艺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登记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20-07-15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2月23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先锋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1-04-27

先锋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1-04-27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公告编号:2011-02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1年4月25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英民先生主持,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全文和正文》,正文并于2011年4月27日同时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部分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兴先锋涂层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筹)》的公告。

公司本次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项目投资建设不存在关联交易,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北钢铁: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05-24

河北钢铁: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11-05-24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一、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

1、股东发言包括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

书面发言无人宣读时,可由大会主席宣读。

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日前向证券部登记。

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超过10人时,登记在前的10人有权依次发言;2、登记发言在10人以内,则登记在先的先发言。

股东临时要求发言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席许可并在登记者发言后,即席或到指定发言席发言。

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3、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大会主席指定发言者;4、股东发言应简明扼要,时间在5分钟以内。

同一股东不得超过两次;5、在会议选举和表决的过程中,不进行股东发言。

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大会主席可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的询问和质询1、股东可就会议议程或议题提出质询。

2、大会主席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作出回答,或指示有关负责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由大会秘书处在股东大会闭会后作出答复。

3、股东质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会主席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说明理由:(1)质询与议题无关;(2)质询事项有待调查;(3)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4)提出质询的股东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会后重新答复的要求。

先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先锋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作为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贵部“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4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我们对问询函中要求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对有关事项专项说明如下:问题四、2019年3月9日,你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你公司对控股股东卢先锋控制的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提供的担保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展期,期限不超过3年。

先锋弘业承诺以其拥有的资产和投资、卢先锋承诺以其个人资产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开心投资承诺以其购买的THE V AN DIEMEN'S LAND COMPANY (以下简称“VDL公司”)资产提供追加担保,开心投资承诺向先锋新材支付担保总额2%/年的担保费用。

同时,公司将指定专人对开心投资此项并购进行追踪,确保资金安全,降低公司担保风险。

年报披露,期末你公司对开心投资、先锋弘业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5.79亿元,关联担保余额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为99.63%。

(1)请结合开心投资、先锋弘业2019年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开心投资购买的VDL公司的财务状况、卢先锋个人资产情况等分析开心投资、先锋弘业和卢先锋个人的偿债能力,结合以上情况说明反担保的实际担保能力、反担保的可执行性、是否能全覆盖你公司的担保责任;(2)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开心投资、先峰弘业报告期因担保对你公司形成资金占用,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876.70万元、39.72万元,年报显示,占用原因系担保费,截至年报披露日已归还。

先锋新材: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16

先锋新材: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4-16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5F, 30F, China Development Bank Tower 500 Pudong South Road, Shanghai 200120, China Tel: 86-21-5878 5888 Fax: 86-21-5878 6218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汉齐律师和范建红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在宁波市鄞州区集仕港镇山下庄村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其他材料。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6、出席对象:(1)截至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7、审议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3)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1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三篇)

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三篇)

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工业园区____会议室召开了全体会议,股东____、____出席了会议,经表决全票同意,就股东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议:一、公司住所:____。

二、公司经营范围:____设备的销售、维护。

三、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____认缴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缴足;____:认缴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年内缴足。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举____任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六、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举____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七、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八、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聘任____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九、通过晋州市亨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分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范文(二)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会议会议通知时间:年月日(注: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会议通知方式:到会股东情况:应到股东人、实到人。

会议主持人: (注: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会议决议:一、决定自年月日起正式创立本公司。

二、经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本公司章程。

三、决定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会议一致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

会议一致选举为公司监事聘任为公司经理。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纤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制造;橡塑制品、旅游帐蓬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9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INGBO XIANFENG NEW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邮政编码:31512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优质、求精、务实、诚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高分子复合的新材料以及他的延 伸品;一般经营项目:橡塑制品、旅游帐篷、桌、椅、电子元件、电器配件、机 电设备、五金配件、水暖洁具的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的挤压、塑料造粒、塑料 及金属门窗的加工;日用品、旅游用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工 艺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公告编号:2020-032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女士、卢亚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177,62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58%)。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3日),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3月18日),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于2020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于2020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12,938,4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73%,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女士已减持公司股份98,200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一致行动人卢亚群女士未减持公司股票。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先锋新材: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公告编号:2020—041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女士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注: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冻结情况,上述限售股皆为高管锁定股。

2.若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以及融资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卢先锋,男,中国国籍,住所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最近三年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2018年12月5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目前仍担任公司董事长。

卢先锋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澳洲牧场VAN DAIRY GROUP PTY LTD(以下简称“VDG”),VDG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单位:万元)徐佩飞,女,中国国籍,住所地为浙江省宁波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的配偶。

300163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300163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4,709.44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17.81%,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1,020.28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有一定的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但营业安全水平并不太高。

2、财务风险本企业无带息负债,不存在负债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能为企业提供30,192.84万元的营运资本,投融资活动是协调的。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本为30,192.8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2,064.5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5.84%。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企业提供20,255.89万元的流动资金。

而企业投融资活动保证了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17,855.16 10.17 15,219.36 -14.76 15,694.56 3.12 应收账款13,072.1 24.03 9,420.83 -27.93 6,058.92 -35.69 其他应收款0 - 0 - 0 - 预付账款1,370.29 28.7 511.04 -62.71 225.42 -55.89 其他经营性资产3,151.42 -24.42 1,944.77 -38.29 1,540.42 -20.79 合计35,448.97 10.84 27,096 -23.56 23,519.32 -13.2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3,006.74 -12.96 1,309.08 -56.46 0 -100 其他应付款0 - 0 - 0 - 预收货款0 - 0 - 0 - 应付职工薪酬0.24 -99.56 27.74 11,408.7 4.65 -83.24 应付股利0 - 0 - 0 - 应交税金209.58 32.83 765.66 265.34 228.6 -70.14 其他经营性负债2,308.9 52.33 1,101.56 -52.29 3,030.19 175.08 合计5,525.45 6.61 3,204.05 -42.01 3,263.44 1.85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金需求为20,255.8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3,891.9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5.22%。

先锋新材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先锋新材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3,926,354 人民币普通股
励正 徐国芳 林国建 邬招远 周建平 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林大波 李雄 张伟
2,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12-1-13
0
75,000 首发承诺
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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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 首发承诺
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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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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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首发承诺
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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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首发承诺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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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首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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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52.66%,主要原因是销售客户信用结算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 37.23%,主要原因是机器设备信用证到期付款所致。 3、报告期内,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309.17%,主要原因是订单金额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 243.7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300163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300163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6.9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21.6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6.08%。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营业外收入。

但企业的经营业务处于亏损状态,盈利基础并不稳定。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负98.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61.58万元相比亏损有较大幅度增长,增长60.60%。

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经营亏损继续增加,企业经营形势进一步恶化,应迅速调整经营战略。

二、成本费用分析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5,861.14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4,455.4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76.02%;销售费用为187.2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19%;管理费用为786.4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3.42%;财务费用为-15.1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26%;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08.1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85%;研发费用为339.0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79%。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87.2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19.91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4.86%。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形势迅速恶化,并引起盈利能力的下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786.4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54.61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4.22%。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73%,与2022年三季度的10.98%相比有所提高,提高2.75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先锋新材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63,041.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3,456.28万元,主要以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6.91%、28.89%和18.11%。

非流动资产为29,584.73万元,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66.24%、12.92%和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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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公告编号:2011-020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或更改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1 年3月10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 9: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185.0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8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先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投证券相关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其中,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徐永久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4185.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4185.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4185.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4185.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8,855,08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081,415.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60,461.39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86,046.14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050,456.37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2011年1月公开发行股份后总股本7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70万元。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4185.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我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10年财务审计工作并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公司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4185.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4185.06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汉齐律师、范建红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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