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社保基数网上核缴流程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无变动结算操作指南》【业务介绍】此功能适用于当月无任何变动的参保单位无变动结算后不需要分中心审核即可生效1.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无变动结算】按钮2.务必确认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等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定】按钮3.点击【是】按钮4.点击【确定】按钮,单位无变动核定成功!5.本月社会保险申报结算完毕,可直接查询本月结算金额。
《新增职工增加操作指南》【业务介绍】本功能适用于单位新增职工(包括首次参保和统筹转入人员)的申报操作新增职工申报之前请参保单位务必到所属地区县人社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外省户籍且首次在津参保人员需携带原件至分中心进行信息预录入1.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单位职工增加】按钮2.分别输入【证件】(如末尾为字母,请输入大写X)【申报工资】信息如果是三险户,请注意选择新增职工的【用工围】(农籍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3.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4.返回首页,点击【申报业务提交】按钮5.进入待提交申报管理界面请确认新增职工的申报信息包括、、申报工资等信息如果新增职工的信息有误勾选相应的人员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如果确认申报的信息无误勾选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按钮6.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成功!7.【特别提示】如果本月所申报业务都已申报完毕且审核通过,千万别忘了点击【有变动结算】《单位职工减少申报指南》【业务介绍】此功能适用于参保单位职工减少(包括离职、死亡、……)申报操作减少职工申报之前请参保单位务必到所属地区县人社局办理退工手续如果所要减少的职工存在欠缴等特殊情况则无法在网厅办理减少操作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单位职工减少】按钮2.输入职工【证件】(如末尾为字母,请输入大写X)点击回车,系统会自动弹出该职工的信息【变更原因】选择“停缴费”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3.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4.返回首页,点击【申报业务提交】按钮5.进入待提交申报管理界面请确认减少职工的申报信息包括、、申报工资等信息如果新减少职工的信息有误勾选相应的人员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如果确认申报的信息无误勾选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按钮6.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成功!7.【特别提示】如果本月所申报业务都已申报完毕且审核通过,千万别忘了点击【有变动结算】《单位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指南》【业务介绍】此功能适用于参保单位为单位职工补缴当月之前的社保申报操作如果该职工为首次在单位参保请先做人员增加再做核定基数补缴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核定基数补缴】按钮2.输入职工的【证件】(如末尾为字母,请输入大写X)选择【开始月份】【终止月份】,输入【工资】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例如,补缴2017年2月份的社保【开始月份】【终止月份】都选择二月即可3.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4. 返回首页,点击【申报业务提交】按钮5.进入待提交申报管理界面请参保单位确认补缴保险职工的申报信息包括、、工资等信息如果补缴职工的信息有误勾选相应的人员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如果确认申报的信息无误确认信息无误后,勾选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按钮6.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成功!7.【特别提示】如果本月所申报业务都已申报完毕且审核通过,千万别忘了点击【有变动结算】《有变动结算操作指南》【业务介绍】此功能适用于参保单位有变动申报结算包括人员增加、减少、补缴、工资申报等业务申报之前请务必确定所有变动业务已经申报完毕且审核通过1.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有变动结算】按钮2. 务必确认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等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定】按钮3.消息提示,点击【是】按钮4.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5.申报完毕《<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指南》【特别提示】《单位缴费通知单》为PDF格式文件,需用PDF阅读器打开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报表打印】模块下,点击【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2.【查询条件】模块下,选择【开始年月】【终止年月】,点击【查询】按钮3.【查询结果】模块下,点击【打印】按钮4.按照提示进行下载即可(搜狗浏览器有时会出现空白页问题,将鼠标放置空白处,点击右键“另存为”即可保存)5.《单位缴费通知单》为PDF格式文件,需用PDF阅读器打开《<单位征集核定单>打印指南》【特别提示】《单位缴费通知单》为PDF格式文件,需用PDF阅读器打开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报表打印】模块下,点击【单位征集核定单打印】2.【查询条件】模块下,选择【开始年月】【终止年月】,点击【查询】按钮3.【查询结果】模块下,点击【打印】按钮4.按照提示进行下载即可(搜狗浏览器有时会出现空白页问题,将鼠标放置空白处,点击右键“另存为”即可保存)5.《单位征集核定单》为PDF格式文件,需用PDF阅读器打开《<单位缴费证明>打印指南》【特别提示】《单位缴费证明》为PDF格式文件,需用PDF阅读器打开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报表打印】模块下,点击【单位缴费证明打印】2. 点击【单位缴费证明打印】按钮3. 按照提示进行下载即可(搜狗浏览器有时会出现空白页问题,将鼠标放置空白处,点击右键“另存为”即可保存)4. 《单位缴费证明》为PDF格式文件,需用PDF阅读器打开《大额医疗救助人员缴费名册查询指南》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信息查询】模块下,点击【大额医疗救助人员缴费名册查询】2.选择【开始年月】【终止年月】,点击【查询】按钮3. 大额医疗救助人员缴费名册如下。
网上年检申报流程
2014年社会保险网上缴费基数核定流程一、网上缴费基数核定起止时间(截止2015年5月办理网上实际申报的单位可进行网上缴费基数核定)2015年3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
二、单位操作流程1、单位填表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进入“单位缴费申报” 模块,点击“单位缴费基数核定申报”宀进行《2014年度参保单位申报工资自查情况汇总表》相关信息的填列并保存T核对单位基本信息正确情况T无变更的,进行《缴费基数核定自查核对表》相关信息的填列并保存;有变更的,须到“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模块中将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登记后,才能进行《缴费基数核定自查核对表》相关信息的填列并保存。
2、单位自查无漏报的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T中心端审核后,返回《缴费基数核定自查核对表》相关信息,并在“社保意见”栏填上“2014年缴费基数核定合格章”及经办人”(谁审核填写谁)姓名T单位点击“单位缴费基数核定自查核对表查询打印” 和“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查询打印”,进行打印留存表单T凭审核通过的《缴费基数核定自查核对表》,到办事处窗口在《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上盖缴费基数核定审核章和日戳章。
3、单位自查有少报漏报的单位持网上填写完整并盖公章的《缴费基数核定自查核对表》《和申报工资自查情况汇总表》,到辖管办事处(列为重点缴费基数核定的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征缴管理部:广瑞路2号三楼大厅A15-18 号窗口)办理开具《补申报通知单》或《缴费基数核定增加人数通知单》手续T单位办理补申报手续,凭补申报缴费凭证到管辖办事处在《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上盖缴费基数核定审核章和日戳章;或按承诺办理未参保人员分期参保手续后,到管辖办事处在《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上盖缴费基数核定审核章和日戳章。
三、中心操作流程1、单位自查无漏报的办事处工作人员24 小时(工作日)内接收单位网上缴费基数核定信息进行审核T打印审核通过的《缴费基数核定自查核对表》和《申报工资自查情况汇总表》存档。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
社保基数申报有什么流程(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5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
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
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申报核定所需资料1、《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4、2015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
以上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原件审核后当即退还缴费单位,复印件交由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对于缴费单位人数较多(300人以上),不方便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请携带2015年度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例如:会计总帐、明细账、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5、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有关的资料。
申报核定时间安排及各服务窗口地址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各窗口将放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以方便缴费单位申报。
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用户手册
第一章前言1.1 功能介绍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包括打包快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缴费管理、转移及清算、权益查询、养老待遇、工伤待遇、医保、劳动监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调解仲裁等多项主体功能。
1.2 通用说明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 浏览器(Chrome 44.0及以上版本)。
建议屏幕分辨率设置为1366×768模式。
界面操作顺序基本上为至上而下,从左往右。
手册中描述的“点击”是指的用鼠标左键去点击。
文本框为白色的是输入项,可以进行修改;文本框为灰色的为显示项,不可以进行修改。
窗口界面上标有红星号的输入项为必填项,该数据项必须填写,否则系统将提示错误,系统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清屏按钮是清除界面上的输入信息,使窗口界面保持窗口打开时的状态。
1第二章通用功能2.1 登录【界面图示】【界面图示】1、插入key,打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页面右下侧的“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进入单位网厅系统。
2、如果电脑没有安装CA证书助手,点击下载地址1或下载地址2都可以下载CA证书助手,下载后进行安装。
3、安装CA证书助手和插入key以后,点击“中环数字认证登录”即可登录系统。
4、如果在“授权登录信息登记”功能里已登记授权登录人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相关信息,也可以点击“手机验证码登录”进行登录。
5、输入单位授权登录人的证件号码和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登录系统。
2【注意事项】1、数字证书登录需已安装中环CA证书助手且电脑插上key。
2、手机验证码登录需在“授权登录信息登记”功能里登记授权登录人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后方可登录。
2.2 首页【功能说明】登录系统后,进入到首页,首页提供了搜索中心、常用功能、常见问题、我的收藏、办事进度查询等常用功能。
【界面图示】从上至下,从左至右依次说明功能。
3【区域一】功能搜索快捷入口。
【区域二】业务导航栏。
【区域三】业务菜单栏。
【区域四】显示当前登录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社保基数调整操作具体流程
社保基数调整操作具体流程纵观全国,社保缴费基数总是不断被上调,社保基数的调整有哪些新的政策值得关注的地方。
社保基数是怎样调整的,调整社保基数的方法有哪些。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保基数调整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方法一、网上申报流程本方式适用全部已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
1、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缴费申报管理》模块中的《缴费工资申报》栏目2、点击“查询”按键,调出本单位名单,在“缴费工资”项目中录入本单位人员工资,核对后点击“保存”按键。
3、12月26日后进入《提交信息管理》模块,找到《待提交信息》栏目,进入中找到《缴费工资申报》项目,点击进入,进行核对后,如发生错误可以选择“删除”键后,回到《缴费申报管理》模块中重新录入。
如没有错误可点“提交”键,把此笔业务提交给社保。
4、在提交业务后,进入《单位查询及打印》模块,找到《缴费申报打印》栏目,进入后勾选《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并选择“打印”。
打印2份后,加盖单位公章。
5、携带打印好的2份《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及本单位12月份工资单复印件(要求具备本人签字及单位公章,社保留存)及本单位公章,于提交业务次日来社保营业大厅进行基数核定确认。
6、来营业大厅确认后次日,各单位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单位查询及打印》模块中,选择第一项《缴费名册》,进入后即可打印出本单位2016年申报的《缴费基数名册》,依此名册,各单位自行组织员工进行签字留存即可(也可以在《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上签字留存),此表不再上交社保,而是留做缴费基数核查时使用二、USB报盘申报流程本方式适用于200人以上较大型单位。
1、单位劳资人员携带USB盘来分中心拷取申报软件及人员名册。
2、按说明安装软件,并按操作说明录入上下限、录入职工工资,保存,生成基数名册,导出,并打印二份名册,组织职工签字。
3、28日后,携带报盘及打印的名册及相关审批材料来分中心核定。
三、柜台申报流程本方式适用于尚未办理网申单位以及不具备U盘申报条件的单位。
社保缴纳流程及表格
附件1:网站注册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近办理注册手续。
二、网上申报授权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7室或拨打电话86590933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基金征缴部(以下简称“征缴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社会保险征缴”“缴费基数申报”。
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
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在录入时,请不要在表格中添加与基数无关的任何字符。
3、基础信息核对及录入:此次《花名册》中的“通讯地址”(指个人能接收到信函的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项目,用人单位需逐项核对或录入,除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至少填一项外,其他项目均为必填栏目。
4、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
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并检查表格的下方是否有与基数无关的合计项。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是用于核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表格。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职工社保缴费金额的重要依据,因此,核定社保缴费基数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职工实际收入为基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进行核定。
具体来说,社保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核定,对于新入职员工,则按照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定。
月工资收入:填写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社保缴费基数:根据职工月工资收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
备注:对于特殊情况(如新入职员工、工资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等),需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
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及时更新信息:对于职工工资收入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应及时更新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表中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在填写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表时,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社会保险交费基数的核定是保障职工社保权益的重要环节,务必认真对待。
在填写社会保险交费基数核定表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职工实际收入为基础进行核定。
应当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按规定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并及时更新信息,遵守相关政策规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表是用于确定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依据。
该表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
缴费基数:是指社保缴纳费用的计算基准,一般以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
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缴费基数存在差异。
缴费比例: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
不同险种和地区的缴费比例也各不相同。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业务指南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3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4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
天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关于申报核定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津社保[2011]94号关于申报核定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各参保缴费单位:为做好2012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基数核定、职工签字、复核检查等相关工作,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基数的申报办理2011年12月份缴费申报核定后,在所属分中心领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以下简称《缴费名册》)。
2012年1月8日前,应将填报的《缴费名册》向所属分中心申报。
遇特殊情况需后延申报的,应经所属分中心同意。
网上申报单位,可在办理12月份网上缴费申报核定后,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缴费名册》。
办理2012年1月份网上申报缴费核定时,一并申报《缴费名册》。
二、月均“工资”栏的填报口径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月均“工资”栏按照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工资领取月数确定。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月均“工资”栏,按年底档案工资确定。
档案工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缴费工资构成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构成与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8]230号)规定执行,工资项目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等。
三、缴费基数的核定及签字确认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
其中,上年度月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月均工资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核定;参加农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月均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经审核确认的保安、物业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按津社保[2011]41号文件规定核定。
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引
6.5.2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17)
6.6缴费基数核对(待建)(17)
7通知/提醒/咨询(18)
7.1通知与提醒服务(待建)(18)
7.2社保业务办理须知(18)
7.3社保常见问题咨询(18)
名称: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引标识:
注册信息修改3.1修改密码
此处修改的是系统登陆密码。
操作步骤
:
1、登陆系统,选择“管理中心-修改密码”。
2、进入修改密码页面。
名称: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指引
标识:版本:
生效日期:
第8页3、输入旧密码、新密码、确认新密码。
4、点“保存”按钮。3.2注册信息修改
操作步骤:
1、登陆系统,选择“管理中心-修改注册信息-修改个人注册信息”。
明细查询及发放明细查询、医疗缴交明细及消费查询、工伤保险缴交明细查询、
失业保险缴交明细查询、外地转移数据查询。
4、社保业务办理,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卡挂失、变更绑定社康点、申请领取失业救济
金、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缴费基数核对等功能。
5、个人缴费用户可申请个人缴费自助业务,其中包括修改通讯地址、修改缴费工资
社保业务办理等权限。
名称: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
统操作指引
标识:版本:
生效日期:
第6页2.3找回密码
操作步骤:
1、打开系统登陆页面
2、点“找回密码”链接进入取回密码页面。
3、方法一:输入身份证证号,将密码获取方式设为“手机短信获取密码”,点“提交”按钮。
名称: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
统操作指引
标识:版本:生效日期:
版本:生效日期:
1简介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操作流程
•天津 开发区 某某有 限公司
•制
表 人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分操中作流心登记 程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登记表填表说明:
• ⑨缴费方式应选择“委 托收款”,缴费单位根据分 中心登记部提供的“单位编 号”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签订 委托办理社会保险费划转协 议书,并将社保留存联送至 分中心登记部。 • 注:协议银行包括本市 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 商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 行。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委 托扣款的单位,应报分中心 征缴部同意后改为其他缴费 方式。
• 9、2008年1月1日,《关 于开发区生育保险制度与全 市制度统一的通知》(津开 发人劳[2007]140号)实施, 生育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 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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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操作流 程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 10、2008年7月1日,《关 于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 处理意见》(津开发 [2008]62号)实施,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
• 2、1992年我区出台了《天津经济技术
开发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 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自1987年4月纳入社会统筹。
PPT文档演模板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操作流 程
开发区社会保险发展简述
• 3、1993年1月1日,《天津经济技术开
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暂行规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 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区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初 步形成。
PPT文档演模板
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征缴业•务分操中作流心登记 程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文档编号:第版分册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前言§1.1编制目的本文介绍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参保单位掌握使用申报平台。
本文的预期读者为使用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
§1.2文档结构本文描述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说明、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本文按照一级菜单划分业务各章、二级菜单划分各小节的原则进行组织。
在每个具体业务模块的操作说明中,按照功能说明、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条目进行安排。
其中“功能说明”主要说明本业务模块所实现的功能,包含对数据处理的概述;“操作步骤”主要说明界面内容的分类、具体操作步骤的顺序、输入限制、业务分支选择等信息;注意事项主要说明此模块的办理条件、重点输入项目的内容、方式、长度、类型等必要的限制等。
§1.3一般约定界面上用红色标识的数据项为必须输入项;第二章总体流程介绍要使用好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对网上申报系统的经办流程有一个清晰认识。
企业在同一个结算月份内的业务办理,分别要经过如下两张图的流程:图A(申报流程),图B(结算流程)。
图 A图 B申报流程(图A):1、企业在网上录入社保业务。
、待业务录入结束后,可以通过信息提交功能确认经办的业务数据。
、企业提交的数据上传至社保分中心。
、分中心处理企业提交的网上业务。
、分中心可以在网上查看自己办理每一笔业务的状态(通过、不通过)。
、对于不通过的业务可以进行业务删除,重新办理申报业务。
图 B提交流程(图B):网报系统目前的功能是社保征收工作的部分业务对于网上没有实现的业务,企业还需要到分中心前台办理。
在办理缴费结算的之前,企业应该满足两个条件:1、网上的业务办理完毕。
2、社保前台的业务办理完毕。
之后可以通过提交结算功能,告知社保中心可以进行申报结算,生成单位缴费通知单。
第三章企业网上申报§3.1登录系统§3.1.1登录系统§3.1.1.1功能说明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采用天津远博公司数字证书验证用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网上传输信息的保密性、数据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交互身份的确定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3.10.31•【文号】人社部发[2013]82号•【施行日期】2013.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于9月26日颁布,于11月1日起施行。
贯彻落实好《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是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工作程序,提高经办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维护各类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为切实做好《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统一经办管理(一)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应积极整合经办管理资源,逐步实现各险种统一登记、统一核定、统一征收、统一稽核、统一处罚,以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提高工作效率。
(二)由其他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积极协调相关机构,落实《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核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加强与征收机构的协作,科学制定征收计划,做好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这些地区的社会保险欠费清理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的,应按照《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四章规定执行。
二、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社会保险费核定工作(三)各地区要切实执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落实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社会保险费的职能;地方现行相关规定与社会保险法不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修改;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将社会保险费核定职能委托其他部门行使。
五险合一系统操作说明书
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6.0.0用户指南第一章:一般社保业务流程 (6)一、单位新参保 (6)二、单位日常参保业务 (7)三、单位注销业务 (8)四、工资申报业务 (9)第二章:数据采集 (9)一、单位信息管理 (9)1.单位参保 (9)2.单位信息变更 (10)3.单位注销 (11)二、个人信息管理 (11)1.新参保人员增加 (11)2.转入人员增加 (12)3.人员减少 (13)4.在职转退休 (14)5.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14)6.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5)7.退休人员选择社保所报销管理 (16)三、工资信息管理 (16)1.年度工资申报 (16)2.日常工资管理 (17)四、其它功能 (17)1.基金收缴 (17)2.数据交换 (18)3.报表打印 (19)4.综合查询 (19)5.辅助功能 (20)第三章:手工报销 (20)一、医疗费用报销 (20)1.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 (20)2.门诊特殊病费用报销 (20)3.急诊留观费用报销 (21)4.住院费用报销 (21)二、手工报销结果返回 (22)三、退休社会化管理(街道版) (23)四、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 (23)五、综合查询 (24)六、辅助功能 (25)第四章:系统管理 (25)一、参数设置 (25)二、权限管理 (26)第五章:系统配置 (27)一、硬件 (27)二、软件 (27)第六章:技术支持 (27)第七章:业务操作 (28)一、系统安装与更新 (28)二、系统登录 (34)三、数据采集 (36)1.文件-退出 (38)2.视图-公民身份号码升位 (38)3.视图-状态栏 (39)4.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 (40)5.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 (41)6.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删除 (43)7.基本信息管理-部门管理 (44)8.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 (49)9.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 (53)10.基本信息管理-个人照片修改 (54)11.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删除 (57)12.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58)13.基本信息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信息(普通单位版) (60)14.基本信息管理-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资格认定修改(普通单位版) . 6115.基本信息管理-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资格认定修改(普通单位版) . 6216.单位预登记-单位信息录入(普通单位版) (63)17.单位预登记-单位信息查询(普通单位版) (65)18.单位变更登记-单位注销 (66)19.个人变更登记-增员 (67)20.个人变更登记-减员 (69)21.个人变更登记-增减员原因修改 (70)22.个人变更登记-内部调动 (71)23.个人变更登记-医疗在职转退休 (73)24.农转非延迟补缴-农转非延迟补缴信息申报(普通单位版) (74)25.农转非延迟补缴-农转非延迟补缴信息报盘(普通单位版) (76)26.工资核定-工资导入(普通单位版) (77)27.工资核定-工资变更 (78)28.工资核定-工资核定(街道版、职介人才版) (79)29.工资核定-四险二次基数采集(普通单位版) (81)30.基金收缴-医疗月报生成 (82)31.基金收缴-四险月报生成 (83)32.待遇支付-个人待遇支付信息采集 (84)33.待遇支付-个人待遇支付信息报盘 (85)34.待遇支付-银行账号采集信息查询 (86)35.待遇支付-临近退休人员查询 (87)36.待遇支付-支付失败回盘 (88)37.待遇支付-支付失败信息查询 (89)38.数据交换-单位内数据导入 (90)39.数据交换-单位内数据导出 (91)40.数据交换-单位基本信息报盘 (92)41.数据交换-个人新参保信息报盘 (93)42.数据交换-个人续保、减员信息报盘 (94)43.数据交换-外埠延期缴费人员增员报盘 (96)44.数据交换-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信息报盘 (98)45.数据交换-医疗基础数据导入 (99)46.数据交换-四险基础数据导入 (100)47.数据交换-单位变更信息报盘 (101)48.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 (102)49.数据交换-定点医疗机构导入 (104)50.数据交换-导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 (104)51.个人补缴-个人补缴申请(普通单位版) (105)52.个人补缴-补缴申请查询(医疗)(普通单位版) (106)53.个人补缴-补缴申请查询(四险)(普通单位版) (108)54.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109)55.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资格认定登记表 (110)56.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111)57.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 (112)58.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113)59.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资格认定变更表 (114)60.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115)61.报表打印-公费医疗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人员资格变更表 (116)62.报表打印-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117)63.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118)64.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120)65.报表打印-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121)66.报表打印-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打印 (122)67.报表打印-内部调动打印 (123)68.报表打印-北京市灵活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申办单(街道版)12469.报表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领取申请单(普通单位版、职介人才版) (126)70.综合查询-单位基本信息 (127)71.综合查询-个人基本信息 (129)72.窗口 (130)73.帮助-关于 (130)四、手工报销 (131)1.文件-退出 (131)2.视图-公民身份号码升位 (131)3.视图-医保联系人管理 (132)4.医疗费用录入-普通门诊费用录入 (133)5.医疗费用录入-急诊留观费用录入 (137)6.医疗费用录入-门诊特殊病费用录入 (141)7.医疗费用录入-住院费用录入 (144)8.医疗费用录入-外阜门诊诊疗费录入 (147)9.数据报盘-生成普通门诊报盘文件 (149)10.数据报盘-生成住院、门诊特殊病报盘文件 (150)11.数据报盘-生成急诊留观报盘文件 (151)12.数据报盘-生成外阜门诊诊疗费用数据报盘文件 (153)13.数据回盘-医保支付信息回盘 (154)14.退休社会化管理-红名单管理(街道版) (155)15.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已上传费用录入 (156)16.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生成上传报盘文件 (160)17.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已上传费用审核表查询 (161)18.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上传数据手工报销盘历史查询 (163)19.已上传费用信息管理-上传费用录入信息查询 (164)20.综合查询-单位基本信息 (165)21.综合查询-个人基本信息 (166)22.综合查询-医保支付信息查询 (167)23.综合查询-手工报销审核单历史查询 (168)24.综合查询—外阜门诊诊疗费用审核单历史查询 (171)25.综合查询-手工报销报盘历史查询(普通门诊) (174)26.综合查询-手工报销报盘历史查询(住院、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 (175)27.综合查询-外阜门诊诊疗费用报盘历史查询 (176)28.综合查询-手工报销费用录入信息查询 (177)29.综合查询-外阜门诊诊疗费用录入查询 (178)五、系统管理 (179)1.文件-退出 (179)2.权限管理-用户管理 (180)3.参数设置-社会平均工资 (181)4.参数设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82)5.参数设置-公费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83)6.参数设置-大额医疗互助缴费比例 (185)7.参数设置-基本医疗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86)8.参数设置-农民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87)9.参数设置-养老保险缴纳比例 (189)10.参数设置-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190)11.参数设置-工伤保险缴纳比例 (191)12.参数设置-生育保险缴纳比例 (193)13.参数设置-养老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4)14.参数设置-失业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5)15.参数设置-工伤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7)16.参数设置-生育保险保底封顶比例 (198)17.参数设置-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四险上下限基数 (199)18.参数设置-最低工资 (201)19.帮助-关于 (202)六、系统退出 (202)七、系统卸载 (202)1)业务描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先到单位所属区县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天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培训(学习版)
1. 审核表册只可提供当前月份的打印。选择 要打印的表册的类型,点击“打印”即可。 2. 可将显示的表册导入到excel中,调整格式 打印。需注意的是excel中用不同的sheet 来显示表册的不同页数。
其他特殊业务操作
1.人员恢复及恢复基数补缴费:单位若有欠费时,在缴 费月的结算期内需先操作恢复业务,方可补缴欠费并 正常享受待遇。 2.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需在结算前进行, 并需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结算。而且单位信息变更 需见到纸质材料后方可审批通过。 3.缴费基数申报:每年1月结算期内进行,即确定单位 参保人员新年度的缴费基数。其他月份是见不到该模 块的。
1.不输入个人信息,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查出全 部职工信息。录入工资,保存即可。 2.若单位人员较多,可选择页面下端的每页显示 100或更多条记录。
其他信息查询
1.缴费名册查询:可打印单位参保人员的即 时数据,且数据同步会比窗口查询晚一 个工作日。 2.单位其他信息查询:可查询单位的各种相 关信息。 3.通知消息查看:市中心及分中心将通过通 知消息,不定期向单位发送重要信息, 更新提示在登陆提示条处显示。
网上申报操作一般流程
1.人员的增减变动(同一个人只能做一次,不同的人可在结算 期内每天变动) 2.若有补缴费,可进行核定基数补缴费。 3.进入“提交信息管理中的待提交信息”对增减变动及补缴费 进行核实后提交。 4.进入“提交信息管理中的申报信息查询”,及时了解社险审 核结论。 5.没有其他增减变动后,在每月8日前进入“提交信息管理的提 交结算”处点击“申报”。三个工作日后,可打印缴费通知 单。 6.打印增减变动表册加盖公章,与新参保人员身份证一起及时 交社险分中心。
信息提交管理——未通过信息
1.【未通过信息】模块显示未通过的业务条目,但具体 未通过原因应在“申报信息查询”模块的“审核意见” 处查看。 2.一般减少的未通过原因为“需要先解除工伤关系”, 增加的未通过原因多为“超龄或小龄”,或者是“手册 记录不符或未见手册”。 3.未通过业务一定要及时删除,否则影响下月业务。确 保在登陆提示条处,未通过业务为零。 4.未通过业务若在结算期内补足材料可删除后重新操作 此业务。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填表说明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填表说明
各参保单位:
为顺利完成2012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及复核工作,现将《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津社保征字5号)的填写要求规范如下:
一、年月:填写2012年1月。
二、单位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前8位。
三、单位名称(章):填写好参保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序号:按人员顺序填写01、02….。
五、居民身份证号码:按顺序填写参保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六、姓名:按顺序填写参保人员的姓名。
七、工资:工资口径按照《关于申报核定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计算后填写。
八、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照《关于申报核定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计算后填写。
九、备注:填写职工户口性质。
职工户口性质分为“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农业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外省市城镇户口”、“外省市农业户口”。
十、本页小计:填写当前页共多少人,工资合计数、基数合计数。
十一、合计:填写本单位共多少人,总工资合计数、总基数合计数。
十二、缴费单位制表人(章):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
十三、缴费单位负责人(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特别提示:
1.《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待2012年缴费基数等相关文件公布后再行填写。
2.2012年1月份离职人员需要填写,并在工资、缴费基数处填写“0”;新增人员不填写。
开发区社保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更详细步骤
天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更详细步骤
地税秘钥版
需要材料:单位公章
网上操作
1.进入社会保险申报系统
①点击【缴费申报管理】中的最后一项【单
位缴费工资申报】,进入界面后点击【查
询】按钮,在【工资】一栏填写基数→
保存。
②点击【提交信息管理】中的第三项【单
位待提交信息】,在【业务信息查看】
中选择【缴费工资申报】→选中→提交。
③在【提交信息管理】中的第四项【单位
提交结算】中选择【申报】。
◆然后等1-2天去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
过。
查询方法:
点击【提交信息管理】中的第一项【单位提交结算】→查询→查询。
已处理,已审核就可以打印基数名册了。
打印名册方法:
点击【查询及打印】中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一式两份最好。
至此网上操作结束。
然后取大厅领取【201X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最好,加盖公章交大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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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1月份基数核定
网上申报单位必须在网上申报工资,否则无法完成申报!!
注:1.前期准备工作,计算平均工资,工资为不扣保险、公积金、税的应发工资,加上其他个人收入,计算平均月工资。
2.月份应以自然发放月份计算。
3.如提前可录可录入工资,系统自动生成基数。
待提交需等26日方可。
每年1月份必须核定缴费基数。
1月份操作和待提交顺序为1.、工资核定
.....(12月末参保人员均核定,1月份增加的人员不参与核定,1月份减少的核定不签字),2、减少,3、增加,4、补缴(核定。
基数补缴费)。
以上可在同一天操作,顺序不可打乱,没有的步骤跳过。
待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无误,再提交!
每页设定人数最好不要超过20人,如1月份您单位网速好,网上核定后,通过待提交信息提交社保,社保审核后(一般2个工作日后),进入查询及打印
—缴费名册查询—查询全部—打印—导出EXCEL 文件—打印两份(可在EXCEL 表中添加职工签字栏)—盖公章(左上角!!!)—制表人签字(左下角)交社保网上申报指定柜台,一份社保留存,一份返回单位职工签字留单位,以备抽查。
网上就不再作邮箱核定了。
如网速不好,也可用邮箱操作核定(见年初布置)但邮箱作3.翻页 1.点查询,待
全部人员全
显示后,逐
人录入工资 2.每页录完点保存,全部录完后,点保存
的需到柜台排个交表(非网上柜台),两个只能选择其一。
网上做必须交网上打印缴费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