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稽查查补税款、罚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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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企业所得税在税务稽查中的几个问题

补缴企业所得税在税务稽查中的几个问题

补缴企业所得税在税务稽查中的几个问题2009-03-23 08:57:22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荆玮陆甘【大中小】添加收藏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执行中总体比较顺利,但在税务稽查中有四个具体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解释及答复,因此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现在就这四个具体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账外收入在计算了补交增值税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补缴问题目前,在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常常调取到纳税人的账外账,一般有收款收据、手工流水账、白条或者个人信用卡等。

这些“账”一般均及企业大账无任何直接的联系。

对于账外经营在计算补缴增值税时并不复杂,也没有争议之处,只要将确定的账外收入乘以适用税率即可,但要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存在具体问题了(本文所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均为国税及地税共管的企业)。

例1:某区国税稽查局在对常州某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公司上年度销售家用电器等,通过出纳员王某记载的笔记本和原主办会计马某记载的账外账进行核算,隐匿销售收入10065305元,涉及补缴增值税1711101.85元。

但在计补企业所得税时就涉及到以下两个具体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否要补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再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目前国税稽查部门在计算查补企业所得税时通常是不考虑地税征管的城建税的,直接将确认的账外收入计入应税所得额(是全额计算、还是差额计算、或者核定征收在下一个问题再阐述)。

但是严格地来说必须在扣除了应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再计补企业所得税,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及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目前费率已提高为4%)。

稽查补税的账务处理

稽查补税的账务处理

稽查补税的账务处理一、补征税款账务调整1.稽查发现将自产产品对外赠送未进行账务处理,未缴纳增值税(1)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结转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缴纳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4)补提附加税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缴纳附加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2.稽查发现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对外销售未确认收入,未缴纳增值税(1)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应收账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商品(2)结转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缴纳增值税税金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4)补提附加税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缴纳附加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二、税收滞纳金缴纳税收滞纳金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贷:银行存款三、税务罚款账务处理缴纳税收检查罚款借:营业外支出-行政性罚款贷:银行存款四、补提企业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五、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以前年度收益调整)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参考“税务通2020”,小颖言税二次整理。

了解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

了解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

了解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税务义务的依法监督和检查活动,旨在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在执行税收管理职责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

本文将介绍企业税务稽查的程序和要求,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务稽查。

一、税务稽查的程序税务稽查的程序是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监督和检查的一系列环节。

一般而言,税务稽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通知函发出:税务机关会向企业发送通知函,通知其将会进行税务稽查。

通知函应当明确说明稽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说明企业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2. 稽查准备:企业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准备相关的稽查资料,如纳税申报表、账簿、合同等。

同时,企业还可以委派一定数量的员工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稽查工作。

3. 稽查实施:税务机关会派员对企业进行实地稽查。

稽查员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账簿记录等进行仔细审查,有时还会调取相关的银行对账单、征信报告等。

4. 稽查结果汇总:税务机关会将稽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稽查报告。

稽查报告会详细记录稽查的过程、发现的问题、应纳税额度计算等内容。

5. 结果通知:税务机关会将稽查结果通知给企业。

如果稽查发现存在问题,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并可能会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二、税务稽查的要求税务稽查是基于税收法规和税务管理的要求进行的,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合法合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经营,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2. 税务档案完备: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税务档案,包括纳税申报表、账簿、合同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保存一定的时间。

3. 税务申报准确: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利润、销售额、成本等。

不得隐瞒、缩小、故意变相减少纳税义务。

4. 税务协助配合: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应当积极协助,提供完备的资料和数据,并配合稽查员的工作要求。

税务稽查补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税务稽查补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税务稽查补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英文回答: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VAT Back Taxes Paid During Tax Audit.1. Record the VAT deficiency: Debit the VAT payable account and credit the corresponding expense or asset account.2. Record the interest and penalties: Debit theinterest and penalties expense account and credit the corresponding payable accounts.3. Post the journal entries: The journal entries should be posted to the general ledger and subsidiary ledger.4. Update the tax records: The tax records should be updated to reflect the additional VAT paid.中文回答:税务稽查补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1. 确认增值税欠款金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贷记相应的费用或资产科目。

2. 确认罚息金额,借记滞纳金支出,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3. 记账,将记账凭证登记入总账及明细账。

4. 更新税务资料,按照增补缴纳的增值税额更新企业税务资料。

详细账务处理流程:1. 收到税务稽查补缴通知书,收到补缴通知书后,核对补缴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2. 计提补缴增值税及罚息,根据补缴通知书上的金额,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3. 缴纳补缴款项,根据税务稽查机关指定的账户缴纳补缴款项。

4. 取得完税凭证,缴纳补缴款项后,取得完税凭证。

5. 登记完税凭证,将完税凭证登记入相关的税务台账。

财税实务:渝某混凝土公司隐匿收入违规列支稽查案例

财税实务:渝某混凝土公司隐匿收入违规列支稽查案例

渝某混凝土公司隐匿收入违规列支稽查案例
不久前,重庆市万州区国税局稽查局对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匿销售收入的方式少申报收入,并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凭证进行所得税税前列支。

最终,该局追缴了其增值税57.99万元,企业所得税36.76万元,并加收了滞纳金和罚款。

 实地核查无从下手
 商品混凝土是由水泥、骨料、水、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按照一定比例拌制而成,在规定时间内用专用运输车运送到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和物。

检查人员先对商品混凝土制造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进行了详细调查,从中了解到该行业存在4
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产品特点,即存放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4小时。

二是工艺特点,即设备类同,配方严格。

三是销售特点,即以销定产,销售半径一般在生产区域半径30公里范围内。

四是生产特点,即不同等级的产品原材料配比差异
较小,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很高。

 当检查人员对该公司的生产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时,却未能打开缺口。

首先,该公司没有完善的仓库保管制度,原材料入库单、领用单和产成品入库单、出库单不全,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该公司仓储保管和生产经营的全貌。

其次,该公司基本不做原材料的实物盘点,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只是知道这些原材料的大致存。

财税实务案例:某实业公司多列折旧偷税被查处

财税实务案例:某实业公司多列折旧偷税被查处

财税实务案例:某实业公司多列折旧偷税被查处近日,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稽查人员充分利用电子查账软件的信息化手段对某实业公司实施稽查,发现其多列折旧偷逃企业所得税的偷税行为,依法查补税款53万元、罚款27万元,加收滞纳金16万元,合计97万元。

立案稽查后,稽查人员将核心征管系统中该企业多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信息导入电子查账软件,利用软件的数据比对功能迅速发现了疑点:基本登记信息显示该实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出租房产,近几年其房产登记信息没有明显变化,但在2012年度其企业所得税款有大幅下降约60%。

调帐过程中,稽查人员利用软件采集了该公司帐套数据,通过电子查账软件的数据比对功能,对其纳税申报数据和帐套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其固定资产折旧与原值不匹配,在此基础上,稽查人员对采集的固定资产卡片、折旧明细进行波动分析和关联分析,发现该公司财务人员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多列支了197万的折旧费用。

在充分证据面前,其财务人员不得不承认,2012年为贷款需要,该公司请第三方对名下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房产有较大规模的增值,公司按照评估价计提了折旧,且在纳税申报时没有进行纳税调整。

最终,第三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纳税调整,追补其少缴的税款,并处相应罚款及加收滞纳金。

税官说法:我国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基数是其计税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历史成本是指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向银行贷款,由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重估发生的资产增值,不能确认为损益,不能调整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在本案中,企业持有房产期间因评估导致资产增值,不能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评估增值的部分提取的折旧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

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申报、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税务稽查,税务机关可以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依法纳税,并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管。

税务稽查内容涵盖税务行政、税收征管、税收法律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税收申报核实:税务稽查通过检查纳税人所提交的税收申报材料,核实其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稽查人员会对纳税人的税务账册、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进行详细审查,比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申报情况,发现并纠正虚假申报、漏报、误报等不当行为。

2. 税收征收核查:税务稽查将对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

主要包括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合规税款缴纳情况、税务处理和补缴情况等进行审核和追踪。

稽查人员会对纳税人的纳税记录、税务缴款凭证、税款支付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税款,并防止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的发生。

3. 重点税源稽查:税务机关会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选择一些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进行重点税源的稽查。

重点税源稽查主要包括对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情况、税款申报情况、合规缴纳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

这些重点行业包括垄断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对国家税收收入影响较大的领域,目的是确保这些领域的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税款。

4. 税收违法行为查处:税务稽查还负责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抗税等违反税法的行为。

稽查人员会对有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5. 税收法律监督:税务稽查是税收法律监督的重要环节。

稽查人员会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指导纳税人遵守税法、正确履行税收义务。

稽查人员还会就税收法律政策问题向纳税人提供解释和咨询,为纳税人提供合规纳税的指导和支持。

综上所述,税务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申报核实、税收征收核查、重点税源稽查、税收违法行为查处以及税收法律监督等。

税务局稽查补税后的账务处理

税务局稽查补税后的账务处理

税务局稽查补税后的账务处理第一篇:税务局稽查补税后的账务处理1、如果是补交以前年度的所得税(1)做提取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所得税(2)结转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补交税金分录借:应交税金--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如果是补交本年度的所得税(1)做提取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所得税(2)结转分录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3)补交税金分录借:应交税金--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相关的收入、成本也需做调整。

2009-01-21 09:32 补充问题谢谢老师详解,如果是企业08年瞒报收入,相关收入的调整分录应怎样做呢?是不是还要补交增值税呢?如税务局没要求补增值税呢?1、如果08年瞒报收入,也就是说会计帐没有登记收入,帐务处理(1)补作收入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2)补作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2、补作收入就要缴纳增值税。

补税账务处理】补缴往年税金的账务处理方法和技巧【补税账务处理】补缴往年税金的账务处理方法和技巧有不少企业对税务检查出的往年税金补缴不做账务调整,导致出现很多问题:一是诱发新的会计核算不实。

补缴往年税金本来就是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往年度错漏税金作出的税务处理,如果企业不按照会计核算及税收征管的有关规定,及时把查补的往年税金账务调整过来,就会造成新的账证差错。

二是容易造成纳税混乱。

对税务机关查补的往年税款,如果企业只补缴税款,不将企业错漏的账项纠正调整过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会计难免会遗忘,分不清楚哪些事项已纳过税,哪些事项未纳税,会有意无意地把补缴的往年税款抵顶当年税款,导致“明补暗退”少缴税款,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另外,也容易造成重复征税的现象。

不管出现哪种现象,都会给企业或国家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是容易影响税务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

每一次税务检查,都要耗费税务人员和会计人员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期间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定性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期间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定性有关问题的批复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检查期间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定性有关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3〕196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税务检查期间补正申报补缴税款是否影响偷税行为定性的请示》(晋地税发〔2012〕118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否属于偷税,应当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且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即构成偷税,逾期后补缴税款不影响行为的定性。

纳税人在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前主动补正申报补缴税款,并且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纳税人具有偷税主观故意的,不按偷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4月19日
如何理解偷税的主观故意?——从总局三个批复说起2016-06-27 08:54:48来源:网络作者:徐战成【大中小】添加收藏第一个:《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呼和浩特市昌隆食品有限公司有关涉税行为定性问题的复函》(国税办函〔2007〕513号): “《税收征管法》未具体规定纳税人自我纠正少缴税行为的性质问题,在处理此类情况时,仍应按《税收征管法》关于偷税应当具备主观故意、客观手段和行为后果的规定进行是否偷税的定性.。

稽查补交的增值税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

稽查补交的增值税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

稽查补交的增值税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税务稽查是国家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如果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未按时、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纳税申报不完全的情况,会要求纳税人补交相应的税款,这就是稽查补交的增值税。

在会计上如何处理这笔税款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稽查补交的增值税应当被视为应交税金的一种,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交税金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增值税。

当稽查发现纳税人未按时、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时,企业应当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科目,作为负债账户。

这样能够准确反映企业未缴纳的税款。

其次,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未申报的销售额或者其他应税项目,导致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发生变化,会计人员需要及时调整企业的会计记录。

具体的处理方法是,根据税务机关通知书或决定书,将应补缴的增值税金额按照相应的税率计入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其他应税项目,将影响企业的增值税记入企业的纳税行为,确保企业会计记录与税务处理一致。

同时,还需将该笔增值税补缴金额作为应交税金计入负债科目。

这样能够确保企业的法律纳税义务得到履行。

此外,对于已经进行过税务申报的企业来说,税务稽查补交的增值税金额是一种罚款或利息的形式,会计处理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罚款和利息应当计入企业利润表,作为费用或损失进行核算。

因此,稽查补交的增值税金额也应该记入企业的费用或损失科目,以准确反映出企业因未按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而承担的额外成本。

另外,对于税务稽查补交的增值税金额,企业还需要注意在税务报表中的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稽查补交的增值税相关的信息,包括具体的金额、原因以及核实的时间等内容。

这样能够让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更加透明,为税务部门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准确的信息。

财税实务:企业缴纳稽查查补的税款应计入什么科目

财税实务:企业缴纳稽查查补的税款应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缴纳稽查查补的税款应计入什么科目
专家回复:
 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补交的税金根据不同的税种确定如何处理,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增值税按照如下的规定做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
 “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
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

财税实务案例: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处罚

财税实务案例: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处罚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案例: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被处罚
近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对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取得广告业务代理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税款,且在向境外机构支付广告费时,未足额代扣代缴税金及附加。

该局依法作出了追补税款及附加、罚款、加收滞纳金合计41万元的处理决定。

稽查人员在查实该公司取得的大额收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少缴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嫌疑。

经对该公司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多次询问和质证,并对该公司提供的账簿、凭证、合同、资金记录等材料进行核对后,终于弄清楚了该公司在广告代理业务中的涉税问题。

原来,该公司从国内某消费品生产企业收取的广告费总额,在扣下部分广告代理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境外公司用于广告的制作发布。

该公司仅代扣代缴了境外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但因税目申报错误,未同时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同时,该公司在此项业务中取得的广告代理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金
及附加。

最终,该局依法追补了相应的税款及附加。

税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条例第。

财税实务实务探讨-税款追征期的三种情况

财税实务实务探讨-税款追征期的三种情况

财税实务实务探讨:税款追征期的三种情况税款追征期问题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决定着一个案子这笔税款该不该去追缴,对纳税人来说决定着这笔税款需不需要补税,要不要交滞纳金。

笔者认为税款追征期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的未缴和少缴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条。

解析:征管法五十二条第一款指的是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不缴少缴,超过三年不得追征,而且不得加收滞纳金。

为什么规定不得加收滞纳金?从现行立法有关滞纳金的一些规定来看,它体现了立法者的这么一个指导思想,就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过错就不加收滞金,有过错才加收。

法律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比如五十二第二款计算错误等失误,虽然没有故意,但是有过失,所以要加收滞纳金。

第一款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是既无故意又无过失,那就叫没有过错,所以不加收滞纳金。

什么情况下才能适用这一款?根据细则第八十条的解释,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违法。

适用法律法规不当主要是指该用这一条用那一条,执法违法主要是指违背立法的明确的规定。

二、纳税人过失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累计税额10万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细则第八十一、八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以下简称326号批复)。

解析:征管法五十二条第二款是指纳税人虽然没有故意,但是有过失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可以在三年或五年内追征,并加收滞纳金。

但是根据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解释,“计算错误等失误”这个“等”字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并没有把纳税人没有主观故意的漏税的都纳入进来,这样就遇到个问题,实践中必然存在着当事人其他的没有主观故意的不缴少缴税款的情况,这种情况还追不追征?笔者认为可以参照326号批复:“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税务稽查补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税务稽查补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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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缴、少交税款的账务处理-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漏缴、少交税款的账务处理-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漏缴、少交税款的账务处理-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补交税款的账务处理企业常会遇到漏缴或少交税款。

如果是税务局检查后涉及补税的,应当设置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就增值税检查中涉及增值税补退税金的,在税务给开出的增值税检查调账通知书中逐笔进行调整,作为企业调整账户的依据。

1、补缴当年的增值税:补缴当年的增值税及滞纳金罚款会计分录:借:相关科目(根据补税原因而定)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贷:银行存款借方相关科目取决于补税原因,可能有很多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例如1:应作销售而未作导致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借:应收账款(库存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如2: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而多抵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例如3:因取得假发票,虚开、代开发票以及其他不符规定发票须转出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2、补交去年的增值税例如:小规模企业,税务自查时查出,上年有笔收入未入账,要求补缴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现金等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补交所得税例如:有费用不正规,在汇算清缴时未做调整,需补交所得税,和增值税无关。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罚款)贷:银行存款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根据以上分录调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及利润表上年数。

结语:税务筹划做为企业集团的一项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财务人员所认可并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的因素还很多,远不止本文上面所提到的内容,因此,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我们一定要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树立合法税务筹划观念,深入研究税法规定,充分领会税法精神,做到合理筹划并纳税,以达到合理运用企业有限的资金,增加企业效益,促进企业稳定长远的发展。

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罚款和滞纳金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纳税人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罚款和滞纳金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案例概况 上海吉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是一家肉制品加工企 业,增值税是适用税率 17%。2017年 7 月 20日被税务机关查补 2015年 度少缴各类税款 100万元,罚款 50万元、滞纳金 36万元。问吉祥公司 补缴税款的罚款和滞纳金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 2007年第 6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15号)。 二、税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 2007年第 63号)第八条规 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 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2007年第 512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 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会计处理:
缴纳罚款和滞纳金。
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
第四期)问题:
1.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或由上市公司主要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为承担或缴纳税款及相应罚金、滞纳金的,应该如
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及其他税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
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案例解析
根据本案的资料:吉祥公司 2017年 7 月 20日被税务机关查补 2015年
度少缴各类税款 100万元,罚款 50万元、滞纳金 36万元。

财税实务:分公司注销查补缴纳所得税如何缴纳

财税实务:分公司注销查补缴纳所得税如何缴纳

财税实务:分公司注销查补缴纳所得税如何缴纳
分公司注销查补缴纳所得税如何缴纳
问题:如果分公司注销时,被查补缴纳所得税,我们是在分公司当地缴纳,还是应在总公司缴纳?
回复:《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八条: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配合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主管二级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也可以自行对该二级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对其主管二级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可对查实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行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允许弥补的汇总纳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对于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由分支机构自行计算调整。

二级分支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的50%分摊给总机构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50%分摊给该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

具体的税款缴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汇总纳税企业缴纳查补所得税款时,总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经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检查结论,二级分支机构也应向其。

税务稽查处理决定

税务稽查处理决定

税务稽查处理决定税务稽查处理决定是税务局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对纳税人的申报及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后作出的处理决定。

它涉及到纳税人的税务合规,以及税务局对纳税人所申报的税款的合法性、准确性的审核,具有重要的税收管理和监管意义。

本文将围绕税务稽查处理决定展开探讨。

一、税务稽查处理决定的种类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处理决定分为四种类型:1.责令补缴税款:当纳税人申报的税款不足时,税务机关有权责令其进行补缴。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纳税人进行滞纳金的计算及加收。

2.处以罚款:如果纳税人未及时申报税款或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罚款数额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补税期限和时间等因素来决定。

3.强制执行:在上述两种方式都未能让纳税人履行法定职责时,税务机关有权通过执行强制措施,例如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等,以促使其尽快履行法定职责。

4.行政处罚:在纳税人违法行为较为严重,情节恶劣或者拒绝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调查等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吊销资质、暂停业务等。

税务稽查处理决定的具体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违法事实、处理措施等,是税务局对纳税人的合规性进行评估后作出的处理决定。

纳税人一旦接到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应当认真阅读其内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申诉或者履行相关职责。

二、税务稽查处理决定的主体及程序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主体为税务局,是其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后的处理结果。

按照相关规定,税务局稽查人员可以进行申报表格的查验、征收归口的确认、文书阅览及口头询问等方式进行稽查。

稽查人员应当讲明其身份,告知稽查事项和检查期限,并在稽查期限内予以处理决定。

税务稽查处理决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稽查准备:税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以往的经验,确定稽查目标及稽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 稽查实施:税务局派员进行稽查,并执行相关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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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查补税款、罚款缴纳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受理、调查、审批。

 二、服务对象
 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税款缴纳期限届满前。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1.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复印件一式三份);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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