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县大山煤矿
K3煤层3303工作面切割上山操作规程
K3煤层3303工作面采煤操作规程一、排班后,入井前,根据自已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自觉准备好工作中所用器具。
二、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了解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情况,然后自觉认真地对煤壁、支架(柱),顶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后方可从事其他作业。
三、首先刁梁,当顶板暴露0.8m后,立即挂梁,接着用手托起顶梁,在接头处插上扁楔子,用锺轻打扁楔使顶梁受力而翘起,然后背顶。
四、挂好顶梁后,开始刷帮,清扫存煤,挖柱窝,按规定架设柱,然后背帮。
五、挖好柱窝后,立起支柱,找好柱、排距及迎山角度,注意水平楔的小头要朝向煤壁或小头朝上(或下)平行于煤壁,铁箍不得朝向采空区。
六、将活柱拔到所需高度,放好柱帽,并稍为打紧水平楔。
七、使升柱器的U型夹头住支柱的活柱,并将丝杆母挂在支柱柱锁上,打紧升柱器扁楔。
八、转动把手,使升柱器稍微受力,然后打松支柱的水平楔。
九、继续转动升柱器把手,使支柱活柱上升,直到撑紧为止。
十、在转动升柱器把手或打紧水平楔时要一手把着柱锁,另一手转动把手,切不可手扶活柱芯子,以防升柱器扁楔因受力冲击震动而松动,造成活柱突然下降而把手挤伤;转动把手时,还要注意丝杆与丝杆母的相对移动位置,防止丝杆与丝杆母脱扣造成活柱突然下降;支柱倾倒等现象。
十一、打紧支柱水平楔时,开始应轻打,逐渐用力打紧,直到水平楔与柱锁打成一体响声为准。
十二、将升柱器回松,再打松升柱器的扁楔,取下升柱器的线杆母拧到靠近把手位置处,准备下次用。
十三、掏转煤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严禁通天河采煤。
十四、掏转煤的过程中,溜槽必须接直、固牢,防止下滑伤人,同时下方如有人员上下,由上下人员自觉发出暂时停止溜煤的信号。
十五、工作头上的人员随时敲帮问顶,收拾好自已的工具,防止下滑伤人。
十六、未完成支护任务时不得离开工作地点或无故停止工作。
十七、每根梁子与梁子之间打好一根可靠的扣吋。
十八、回柱时要有经验人员并两人操作,一人拉扒柱器、一人抖、松支柱;之前首先检查安全、搞好特殊支护,不得与采煤同时作业及分段采煤时两段同时回柱,更不准提前或超前回支柱情况。
停产整治方案
綦江县大山煤矿停产整治方案为了深刻吸取罗天煤矿“12˙20”事故教训,预防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及避免其它灾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经矿委会研究,编制具体的整治方案如下:一、决定从2005年12月21日早班起,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停产期间按照赶水府发[2005]29号文件精神,煤矿在停产整治期间认真组织召开以下三个会:一是28日组织矿级管理干部学习讨论本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结合綦煤发[2005]101、102、113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研究制定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执行的措施办法;二是组织班组长和特殊工种人员30日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重点讨论平时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吸取“12˙20”事故教训,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保安全的办法;三是组织职工31日学习煤矿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职工讨论自己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二、停产整顿期间,矿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
三、停产整顿期间,矿对照(綦煤发[2005]51号)和(綦江县关于防治煤矿“一通三防”重特大事故管理规定的通知)(綦煤安[2005]31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整顿,重点开展“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工作作风、查现场隐患、设备、证照、查安全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查劳动组织”;反“三违”,反骄傲自满、麻痹大意思想,反违规行为,实行职工对“三违”督促、举报、检举。
四、煤矿根据地面软件资料自查和结合停产前的情况,落实专人负责逐项整治如下:(一)、地面软件不完善部分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在本月31日前完善,并督促整治时是否按措施施工。
(二)、井下整治:1、K3回采工作面因采区过原眼子,造成采面压力增大,恢复生产前进行整治,具体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整治,负责现场指挥。
整治方法:一是将采面折断排花更换,打抬板支护;二是将歪斜、脱落支柱效正、恢复。
重庆市突出及高瓦斯矿分布
重庆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名单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68个)1.国有重点监控13个,分别是:南桐矿业公司(5个):鱼田堡煤矿、新田湾煤矿;东林煤矿;红岩煤矿、砚石台煤矿松藻煤电公司(5个):松藻煤矿、逢春煤矿、同华煤矿、石壕煤矿、渝阳煤矿天府矿业公司(3个):磨心坡煤矿、三汇一矿、三汇三矿2.非国有重点监控54个,分别是:綦江县(15个):安稳后庆煤矿、安详煤矿、安稳煤炭、大山煤矿、成远黄矸塘煤矿、东风煤业公司、长宏煤业、张河沟煤矿、后庆煤矿、羊叉煤矿、藻渡煤矿、三岔河煤矿、万隆煤矿、石壕梨园煤矿、紫龙煤矿;万盛区(15个):田坝煤矿、油坊煤矿、王家坝煤矿、营寨煤矿、黄水凼煤矿、堰口煤矿、建设煤矿、石桥煤矿、龙叫煤矿、红伟达煤矿、昌隆煤矿、铁厂坡煤矿、瓮子塘煤矿、平翔煤矿、成渝矿产;南川区(9个):水溪煤业、先创煤矿、新世纪煤矿、大兴煤炭、宏能煤业、韦家湾煤矿、东胜煤矿、水江煤矿、潼仪煤矿;渝北区(3个):世强煤业、天华矿产公司、金华能源公司;石柱县(2个):庆湾煤矿、莲花煤矿;合川区(2个):伍家岩煤矿、金马煤业有限公司;巫溪县(2个):檀木煤矿中坝井、二码门井;永荣矿业公司(2个):茶园煤建、赶家桥煤矿中梁山公司(2个):南矿、北矿;武隆县(1个):桐麻湾煤矿;北碚区(1个):刘家沟煤业公司。
二、高瓦斯矿井(117个)永川区(21个):花果山煤矿、协合煤业、箕山电煤、永福实业、泸永桥煤业、兴旺煤矿、宏顺煤业、中河沟煤业、连胜煤矿、富家洞煤业、邓家岩煤矿、石马门煤业、鸡冠石煤矿、余家岩煤矿、城南煤矿、深沟煤矿、吊水洞煤矿、西源煤矿、桂花煤矿、祝胜煤矿、永和煤业公司荣昌县(19个):宝华实业长山岭煤矿、长田坎矿业、治安乡煤矿、荣升煤矿、富华煤矿、双河煤业、大石堡煤矿、杜家坝煤焦、三层岩煤业、九井煤业、双河镇煤矿、高坝煤矿、元森实业(宏元)、金竹山煤矿、虹桥煤矿、富利煤业、清联煤业、全顺煤矿、全安煤矿奉节县(11个):钢厂坪煤矿、岩湾煤矿、兰靛煤矿、富发煤矿、鑫旺煤矿、三里峡煤矿、鹏达煤矿、新康煤矿、顺发煤矿、龙洞煤矿、河坝坪煤矿;巫溪县(10个):团城三煤矿、大屋煤矿、小湾煤矿、龙泉煤矿、龙台煤矿、八字庄煤矿、棉元煤矿、白鹤煤矿、高楼煤矿、易溪煤矿南川区(9个):龙腾煤矿、高寿桥煤业、江源煤业、盛鑫煤业、国华矿山、板桥煤矿、春阳煤业、田坝煤矿、吉兴煤炭;永荣公司(5个):中心桥煤业、长河煤电、韦家沟煤矿、永川煤矿、曾家山煤矿;綦江县(5个):兴隆煤矿、安稳煤矿、金塘煤矿、永盛煤业、松川兴矿业公司;合川区(5个):太鑫煤业(太来井)、胡林煤矿、郑家湾矿磨子岩井、唐家湾煤矿、郑家湾煤矿;开县(4个):中兴煤矿郭家坡井,中山煤矿、全河煤矿、梯子岩煤矿长寿区(4个):渝庆矿业、寨湾煤矿、西山煤矿、怀丰煤业;渝北区(4个):华山煤矿、麦子沟煤矿、幸福煤业、佰银盛煤业;北碚区(4个):金华煤业、罗湾煤矿、麻柳煤业、程凯工贸大田煤矿;大足县(3个):跃进煤业、永安矿业、新生煤业;中梁山公司(3个):江合煤矿、郁江煤矿、沙子沱煤矿;秀山县(2个):满家沟煤矿、高家沟煤矿;涪陵区(2个):白涛煤矿(白涛井)、小溪煤矿石柱县(2个):大坪煤矿、万梁煤矿;城口县(2个):龙洞沟煤业(聚马坪)、龙洞沟煤业+750井彭水(1个):富弘煤业环石墙煤矿;双桥区(1个):白鹤煤业。
表1重庆市煤炭生产和供给研究表(发给区县和能投填的表格)--煤矿分布基本情况汇总表
1 2 1 3 4 3 5 2 3 3 3 3 3 9 6 6 3 3 2
1 1 1 3 4 3 5 2 3 3 3 3 3 9 6 6 3 3 2
1.1 0.5 0.9 2.1 4.7 1.9 0.3 0.63 1.5 4.3 2.3 1.8 0 9.86 6.55 6.58 3.28 0.33 2.16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28 29 30 31 32 33 3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宏能公司 龙腾公司 韦家湾煤矿 国华公司 新世纪煤矿 大隆煤矿 金山煤矿 伍家岩煤矿 郑家湾煤矿郑家湾井 郑家湾煤矿磨子岩井 胡林煤矿 唐家湾煤矿 华兴煤业 朱家湾煤矿石桥铺井 金马煤业 太鑫煤业太来井 横担煤业 新川矿业新木井 瑞瀛煤业曹家沟井
表1
原煤种类指:无烟煤、烟煤、焦煤等煤炭种类 总序 1 2 3 4 5 6 璧山县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璧山县福禄煤矿 璧山县梅江乡煤矿 重庆市璧山县马家桥煤矿 璧山县芝麻湾煤矿 璧山县三合煤矿 璧山县五社煤矿 大足县古龙煤炭有限责任公 司 大足县颜家湾煤矿 大足县杨家湾煤炭有限责任 公司 大足县石牛煤矿 煤矿所 序号 在区县 1 2 3 4 5 6 煤矿名称 璧山县红旗公司 璧山县龙溪煤矿 璧山县胜利煤矿 璧山县万隆煤矿 璧山县天禄煤矿 璧山县龙泉村煤矿 原煤种类 2010年瓦斯等 级鉴定结果
重庆市依法保留的煤矿基本情况统计表
生产许可证证 最近核定或竣 煤层自燃发火 2010年原煤产 剩余可采储量 载能力(万吨/ 工验收生产能 倾向的爆炸性 量(万吨) (Kt) 年) 力(万吨/年) 3 3 1 2 1 1 2 3 2 3 3 2 3 1 4 3 3 3 1 2 1 1 2 3 2 3 3 2 3 1 4 3 1.9 2 2.1 1.9 2.5 1.2 3.2 3 1.1 0.6 3 1.6 1.04 2 1750 524 212 374 168 251 615 249 358 229 564 410 630 720 390 390
[整理]2003重大煤矿事故.
时间地点死亡人数情况概述2010年12月7日河南渑池县26人12月7日晚19时40分,河南省渑池县巨源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的井下瓦斯爆炸事故,有26人遇难…[详细]2010年11月30日湖南湘潭县7人11月30日23时38分,位于湘潭县云湖桥镇境内的亿德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
被困7名矿工全部遇难…[详细]2010年11月18日云南泸西县9人11月18日9时许,云南泸西县旧城镇小松地煤矿发生一起因煤矿越界开采,人为引爆和枪击死亡案,9人死亡,48人受伤…[详细]2010年10月29日四川万源市7人10月29日11时左右,达州市万源市赵家河煤矿(该矿为30kt扩60kt矿井,低瓦斯矿井)井下东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造成7人死亡,1人失踪…[详细]2010年10月27日贵州安顺市7人10月27日7时40分,贵州安顺市普定县马场镇大坡煤矿发生透水事故。
造成12名矿工遇难,1人受伤…[详细]2010年10月03日贵州桐梓县7人10月3日1时20分,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夜郎镇兴隆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造成6人死亡…[详细]2010年9月9日云南泸西县7人9月9日云南省泸西县马鞍山煤矿发生瓦斯事故,截止目前,10人安全撤出,12受伤、7人遇难。
经初步认定,此次事故为瓦斯爆炸…[详细]2010年8月11日四川威远县9人8月11日上午10时05分,威远县观英滩镇大山煤矿430水平东大巷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经核定,井下110人除9人死亡外,其余均成功升井…[详细]2010年7月31日黑龙江鸡西市24人7月31日13时30分,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井下24人被困。
8月21日确认全部遇难…[详细]2010年6月21日河南平顶山46人20106月21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火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已确认入井72人,已生还26人…[详细]-------------2010年3月31日河南伊川46人3月31日19时20左右,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半坡乡白窑村)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引起地面副井口爆炸,矿难已经导致40人死亡,6人失踪…[详细]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岭38人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许,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获救115人,遇难38人…[详细]2009年11月21日黑龙江鹤岗108人11月21日,黑龙江龙煤控股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发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528名。
重庆市綦江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探讨
重庆市綦江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探讨谢显明【摘要】针对我国基层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中地质环境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调查评价、规划、监测等工作滞后,资金短缺等普遍问题存在的问题,提出基层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环境保护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期刊名称】《城市地质》【年(卷),期】2010(005)003【总页数】4页(P21-24)【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作者】谢显明【作者单位】重庆市綦江县地质环境监测站,重庆,綦江,40142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321.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綦江县位于重庆市南部,面积2182km2,是重庆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县。
已发现有煤炭、铁矿、天然气、煤层气、石灰岩、砂岩、页岩、粘土、铜矿、硫铁矿、石英砂、大理石、方解石、萤石等19种矿,其中,煤炭、煤层气、铁矿、石灰岩是綦江县的优势矿种。
全县开发利用的矿种中,探明储量:煤炭17×108t、铁矿8083×104t、天然气6.18×108m3、煤层气227×108m3、石灰岩24×108t、大理石835×104万m3。
綦江县现有生产矿山111个:其中煤矿32个,铁矿8个,石灰石矿29个,石英砂矿7个,页岩矿22个,砂岩矿6个,方解石矿5个,大理石矿1个,萤石矿1个。
全县矿业从业人员约3万人,矿业经济产值约40亿元。
1.2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1)矿产资源开发压占、毁损土地资源綦江县矿区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面积509.84hm2。
其中采矿场占用土地面积285.45 hm2,地面塌陷损毁面积173.8 hm2,废渣堆占用土地面积50.59 hm2。
按土地类型分,农用地491.29 hm2,耕地18.55 hm2。
(2)采矿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1995年至今,采矿引发危岩崩塌8起,死亡10人,伤2人。
煤矿发[2013]XX号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大山矿发〔2013〕XX号綦江区大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关于开展二○一三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矿各科室、班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和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造“平安綦江”。
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渝煤监办﹝2013﹞198号)、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宣传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綦安监﹝2013﹞62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安办发﹝2013﹞50号)重庆市綦江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二○一三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綦煤发〔2013〕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于6月份在煤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结合我煤矿实际,现将大山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原则,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七大体系”,全面提升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严控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2013年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在煤矿各班组同时开展。
煤矿揭煤的安全措施
綦江县煤矿3303K3工作面+597水平煤柱的防突措施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和有关煤碳行业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加强矿井瓦斯管理,有效地控制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一、基本情况1、巷道布置北3303工作面回风巷位于+597m水平北端,开口于北一回风石门,平巷进入K3煤层后,沿K3煤层底板往南方向掘进40米。
2、地质情况及区域预测情况(1)瓦斯赋存状况:瓦斯含量为29m3/t,区域属原生煤未开采;(2)使用TXU-75钻机,ø65㎜孔径,本煤层打钻取样测定最大K1不超标,S A测不超标,打孔过程中无喷孔、顶钻、夹钻和瓦斯异常现象。
(3)突出威胁区域划分该防突位置属+597水平北翼K3,因对应K2煤层的六号上山留有10米的保安煤柱;影响到该区域K3煤层从石门入煤处;走向23米范围未受保护,但倾斜上是受到保护的关系。
为了保证安全,对该回风巷须掘进的40米巷道全部按“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实施,全部防突。
3、巷道断面积:该回风巷为梯形巷道上宽1.2米,下宽2.2米,高2.0米,净断面3.4m2。
4、通风系统采用全风压22KW的通风机+11KW局部扇风机供风,局部通风机安装在+562运输大巷进风流中,经ø400㎜风筒送风至碛头。
5、防突工程量40m。
(见附图)6、地质瓦斯状况根据揭露的地质资料,该区域K3煤层比较稳定,煤层平均厚度为1.8米,煤层倾角30º--32º,平均31º,具有突出危险性。
7、落煤方法:手镐落煤8、防突工具采用1.8KW煤电钻配螺旋钻杆打钻孔,螺旋钻杆自动排粉,预测或检验钻头为ø42mm,排放钻头ø65mm。
二、防突技术措施1、掘进采用钻屑指标预测或检验临界值规定为:K1值=0.5,S A=6㎏/m,预兼排钻孔每2米交替测定K1值及S值,即设计孔深为10米,在2、4、6米……孔深段测定K1值,在1、3、5米……孔深段测定S A值。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乡镇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和转型投资发展的通知-綦江府〔2015〕52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乡镇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和转型投资发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乡镇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和转型投资发展的通知綦江府〔2015〕52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4〕43号)精神,为引导乡镇煤矿企业加快主动关闭步伐,并鼓励煤矿关闭后原投资者(以下简称“煤矿原投资者”)转型投资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鼓励乡镇煤矿企业主动关闭(一)奖励资金标准。
2015年至2017年度内,主动申请关闭的乡镇煤矿企业,除按规定享受市级关闭奖励资金外,并根据关闭时限实行梯次奖励。
具体是:2015年度内主动申请关闭的年产9万吨以下(不含9万吨)矿井的,每矿区级奖励500万元;年产9万吨及以上矿井的,每矿区级奖励600万元。
2016年度内主动申请关闭的年产9万吨以下(不含9万吨)矿井的,每矿区级奖励200万元;年产9万吨及以上矿井的,每矿区级奖励300万元。
2017年度内申请关闭的煤矿,区级不予奖励。
(二)奖励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煤矿关闭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筹集,主要用于兑付职工工资、职工安置、工伤赔偿、社会保险欠缴、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恢复等费用支出,并严格上述费用的支付顺序。
奖励资金由各产煤镇人民政府专账核算。
由区财政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共同监督。
奖励资金支付按照煤矿关闭进度从严审核,分期支付。
安洋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
重庆市綦江区大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编制时间: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8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矿安全重点区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4〕1号)以及《重庆市綦江区遏制煤矿安全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綦煤发〔2014〕20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矿安全工作,2014年3月15日立即召开矿管会,结合我矿井下、地面实际情况,为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攻坚目标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作为攻坚行动时间,通过本次攻坚行动,使得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各项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轻重伤事故,年降低幅度至少达到20%以上。
二、攻坚措施以加强基础管理为突破,以落实“双七条”为主线,以开展“五大行动”为载体,切实抓好攻坚工作,全面实现攻坚目标。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1.组长:秦茂华2.副组长:赵久明、令弧荣国、陈应远、胡光庆、陈春财、陈应华、秦茂明3.成员:培训科、安全科、技术科二、岗位职责组长、副组长职责:1.组织人员定期(10天一次)对矿井各大系统对日常检查,及时制定和提供相关的措施和安全设备。
2.及时解决各大系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3.积极组织各大系统所需各大六大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成员职责1.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工作2.在各大系统运行工作中认真抓好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及时处理各大系统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工作,做到先安全后生产。
3.严格按各大措施规定,落实现场安全设施。
矿井停工停产实施方案
重庆市綦江区XXXXXXXXXXXX煤矿停工停产实施方案二0一七年一月重庆市綦江区XXXXXXXXXXXX煤矿停工停产实施方案煤矿受煤炭市场的影响,从15年4月停工停产至现在,今后试看煤炭行情好转才恢复生产。
为确保停工停产期间井上下生产系统的安全正常进行,根据2017年1月11日渝南分局检查指出的隐患,结合原有矿井实际情况特修订“重庆市綦江区XXXXXXXXXXXX停工停产实施方案”。
一、整体规划及要求1、停产放假时间:2015年4月26日—煤炭市场好后恢复正常上班。
2、停工停产范围:全矿井停工停产3、停工停产期间矿带班下井及值班人员安排:矿级干部:计划留守2-3名抽水司机:计划留守2名瓦斯检查员:计划留守2名4、在停工停产期间值班安排:每次下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含2人)同进同出。
执行矿井抽排水时不得少于2人(含2人)同进同出,其中一名是瓦斯检查员随行。
5、下井次数规定:原则上保证每天1次(矿井积水抽排完)。
6、瓦斯设点检查计划和瓦斯检查次数:主斜井进风、主斜井密闭、副斜井密闭、+533水平水仓、+533水平泵房、+553水平西巷密闭、+606水平中央变电所、西总回风。
由于矿井处于停工停产,瓦斯检查次数保证上述点每天1次(有两次下井时执行每班1次)。
二、矿井通风:(一)、工作面1、2611面进出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减少风量保证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即可。
2、2612面进出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减少风量保证工作面瓦斯不超限即可。
3、11204面进出口设置密闭、栅栏、揭示警标。
(二)、掘进面1、+553水平西底板巷、主斜井碛头、副斜井碛头保证原有密闭。
2、2621掘进碛头、2613掘进碛头、2613回风巷在巷道回风口处设施密闭。
(三)、主要系统检查上述工作面和碛头由于保证设施栅栏或密闭措施后,每十天进行一次全矿井的通风、瓦斯、垮塌、排水等安全情况巡查并记录。
(四)、矿井通风保证井下的用风后,西风井风机可调整减少风量。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綦江县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确认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綦江县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确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4.24•【字号】渝经煤管[2007]69号•【施行日期】200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綦江县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确认的通知(渝经煤管〔2007〕69号)綦江县煤炭工业管理局:你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煤炭企业委托具有生产能力复核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矿井进行生产能力复核。
我委会同重庆煤监局组织专家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报告进行审查,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和煤矿安监局审查同意。
现将审查的确认结果通知如下:一、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确认全县送审32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报告,在送审的32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报告中有3对矿井纳入2007年拟关闭名单中而不予确认。
确认矿井29对,确认生产能力122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27对,生产能力114万吨/年;技改矿井2对,生产能力8万吨/年),具体详见附表。
二、矿井生产能力确认说明1.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严格审查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遏制超能力生产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6〕2659号)要求,凡是矿井保有储量不够、未实施规范的改扩建并经竣工验收而形成的违规能力,一律不予确认。
2.对于目前已形成的违规能力,对符合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且有资源保障的,补办煤矿改扩建建设相关手续后再确认,纳入正常监管。
3.对于正在实施技术改造而未竣工的矿井,本次生产能力确认是对现有生产系统能力的确认,待技改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按照其技改设计能力给予确认。
三、加强矿井生产能力管理的要求1.你局按照本次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确认结果结合本县企业实际,制订监控措施,加强对矿井生产的管理,防止矿井超核定能力生产。
綦江县煤矿采矿权范围调整计划说明(可编辑优质文档)
綦江县煤矿采矿权范围调整计划说明(可编辑优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附件2綦江县煤矿采矿权范围调整计划说明1、綦江县藻渡煤矿该矿属渝府[2021]2号文件规定的独立保留矿井,位于綦江县赶水镇,2009年4月27日,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50000 09041130019564,有效期贰年零柒个月(2009年4月27日至2011年11月21日),因矿业权核查中发现井硐设施在法定矿区外,本次新增主井及井硐保护范围,需调整矿区范围,调整后矿区面积由1.4163km²增大为1.5782 km²,标高为+600~+100m不变,开采K1、K2、K3煤层不变,占用储量320.8万吨不变。
调整前后矿区范围挂点坐标变化见表1:表1 綦江县藻渡煤矿调整前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綦江县适中煤业东风煤矿该矿属渝府[2021]2号文件规定的资产整合改扩建矿井,生产规模由3万吨扩大为6万吨。
2009年12月31日,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50000 09041130021435,有效期壹年(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0日),因矿业权核查中发现井硐设施在法定矿区外,且法定标高存在误差,本次新增主井及井硐保护范围,同时新增开采煤层,调整后矿区面积:由0.3019km²增大为0.3596km²,标高由+735~+610m调整至+815~+570m,原开采K2、K3煤层调整为开采K1、K2、K3、K4煤层,原范围保有储量32.3万吨,调整后范围内占用储量74.1万吨。
调整前后矿区范围挂点坐标变化见表2:表2 綦江县适中煤业东风煤矿调整前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3、綦江县安稳煤矿该矿属渝府[2021]2号文件规定的独立保留矿井,生产规模由3万吨扩大为15万吨,2009年4月30日,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50000 09041130019561,有效期肆年零肆个月(2009年4月30日至2013年8月30日),因矿业权核查中发现井硐设施在法定矿区外,本次新增井硐保护范围,调整后矿区面积:由0.5928km²增大为0.6113km²,标高为+641~+250m不变,开采K1、K2、K3、K4、K6煤层不变,占用储量150.3万吨不变。
邱昭德与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邱昭德与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3【案件字号】(2020)渝05民终70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钱昳心吴杰肖飞【审理法官】钱昳心吴杰肖飞【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邱昭德;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当事人】邱昭德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邱昭德【当事人-公司】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邱昭德【被告】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虽然邱昭德未能在一审提交渝綦劳人仲不字[2020]第23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但其就本案请求先行申请劳动仲裁是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诉讼请求不予受理中止诉讼(诉讼中止)驳回起诉申请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邱昭德随同上诉状一并提交了2020年6月2日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渝綦劳人仲不字[2020]第23号),证明2020年6月2日,邱昭德向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石壕镇政府为被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与本案一审起诉请求一致;同日,该委作出渝綦劳人仲不字[2020]第23号不予受理通知书,邱昭德遂于6月4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石壕镇政府对以上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邱昭德一审庭审前已收集到该证据,但未在一审时提交,二审也未当庭举示,故不属于新证据,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虽然邱昭德未能在一审提交渝綦劳人仲不字[2020]第23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但其就本案请求先行申请劳动仲裁是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一审法院以邱昭德未就劳动争议先行申请劳动仲裁、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驳回其起诉,但由于邱昭德于二审中举示了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已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过仲裁申请,故一审法院以其未经过仲裁前置而驳回起诉有误,应予纠正。
重庆市綦江区成远煤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重庆市綦江区成远煤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渝行终4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成杨卉萍谭振亚【审理法官】黄成杨卉萍谭振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重庆市綦江区成远煤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重庆市綦江区成远煤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重庆市綦江区成远煤业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徐荣海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谢勇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荣海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谢勇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荣海谢勇【代理律所】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重庆言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重庆市綦江区成远煤业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前述证据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信。
本案争议焦点是綦江区政府作出綦江府告〔2018〕69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制密闭綦江区万隆自然保护区内煤矿的决定》是否应当撤销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废止没收违法所得质证关联性新证据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綦江区政府作出綦江府告〔2018〕69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制密闭綦江区万隆自然保护区内煤矿的决定》是否应当撤销的问题。
自然保护区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重要地位。
自然保护区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区域。
设立自然保护区的目的是守护自然生态,保育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与地质地貌景观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服务社会,为人民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全社会提供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公共服务;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
关于綦江县要求调整采矿权范围的函(070821)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划转煤炭资源事宜致綦江县人民政府的函綦江县人民政府: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合理实施煤炭开采布局,贵县提出划转我公司部分煤炭资源给小型煤矿开采。
根据几次协调会精神,我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认真进行了边界清理,经分析研究后形成如下意见,现函告贵县。
一、同意调整的采矿权范围为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本着“遵守技术规范、确保安全开采、确保大矿部署完整”的原则,松藻公司同意将以下范围的煤炭资源划转给綦江县统一规划开采。
(一)划转范围1、渝阳煤矿采矿权范围内,永盛煤业公司、松川兴矿业公司北部,渝阳煤矿未开采的两个块段,其拐点坐标见表1。
表1:渝阳煤矿边角煤范围坐标表表1圈定范围投影面积113674㎡,两个块段之间是渝阳煤矿南二运输大巷保护煤柱。
2、同华煤矿采矿权范围内,安稳煤矿下方走向长1198米,标高+250以下~三岔河保护煤柱东边界的区域,拐点坐标见表2。
3、同华煤矿采矿权范围内,笋子垭排矸系统南的风氧化带区域,标高+580以上。
拐点坐标见表3。
表3:笋子垭排矸系统南边角煤范围坐标表4、同华煤矿采矿权范围内,风箱槽排矸系统以北,标高+465(N 段)、+550(S 段)以上的区域,拐点坐标见表4。
表4:观音桥排矸系统北边角煤范围坐标表 表4圈定的范围水平投影面积66185㎡。
5、同华煤矿采矿权范围内,风箱槽排矸系统以南,标高+640以上的3#块段区域,坐标见表5。
表5:观音桥排矸系统南边角煤范围坐标表表4、表5之间为同华煤矿三区的集中回风上山、排矸上山保护煤柱,各上山通过石门与煤系地层及煤巷相通。
(二)相关事宜1、贵县政府要确保小矿不越层、不越界,保证大小矿井的安全生产。
2、调整松藻煤电公司采矿权范围和规划范围,应经矿权设置通过,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规范开采。
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提前进入上述区域。
3、政府协调,大、小矿井间建立和谐的开采情况调查机制,相邻矿井间互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交换采掘工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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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县大山煤矿
关于切实加强年末岁初安全管理的考核
办法
为了认真执行《煤管局十一月十一日安全例会》和《赶煤办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抓好2005年岁末年初的安全工作,确保煤矿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努力减少轻伤事故,全面抓好岁末年初的安全工作,从今起努力控制实现零事故目标,为做好05年收尾,06年起步打好基础,现将本矿岁末年初安全管理、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1、管理人员在岁末年初40天中,不得无故离矿,必须住矿24小时轮流值班,如有特殊情况须离矿时,副矿长必须书面向矿长请假,矿长有事外出时要安排好矿内值班情况及安全管理工作,并书面委托专人负责矿内的一切工作,且向煤管办请假。
2、加强现场值班,每班必须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8小时现场跟踪值班,及时处理各工作头面、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3、各作业地点、头面,特殊工种人员严格坚守岗位,在岗尽责,负责其本岗位有关的一切安全工作。
(1)、班长:在进入工作面的途中及到达工作面后首先
执行敲帮问顶,排查、整治、处理好一切不安全隐患后方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瓦检工:首先对其负责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把检查结果除填在牌板上外,同时告知现场所有人员,一旦发现有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时,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并向值班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胁助班长搞好其它的安全工作。
(3)、放炮员:严格按爆破工操作规程进行装药、起爆,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确保爆破的安全距离符合规程规定。
4、每月2、12、22日由矿长或安全矿长组织全矿管理干部、班组长、特殊工种对井下各系统及各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凡检查发现矿级值班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失职,不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而组织生产的,每项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5、矿级值班人员无故离矿,由矿长处罚责任人100元。
6、班组长、瓦检工、爆破工等特殊工种无故不请假者,每人次处罚50元。
二、目标考核
1、杜绝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为零,消灭一次2人以上轻伤发生,实现安全稳定生产。
2、加大“三违”的查处力度,杜绝“三违”。
抓“三违”
的办法如下:矿级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处罚金额100元以上;班组长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处罚金额30元以上;瓦检工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处罚金额40元以上。
以上目标任务凡未完成的在各自工资中扣除。
3、在岁末年初期间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的,扣除矿级管理干部个人安全风险的全部,扣除发生事故班组全员个人安全风险的全部。
4、发生一次2人以上轻伤和较大未遂事故的扣除矿级管理干部个人安全风险的50%,扣除发生事故班组全员个人安全风险的50%。
5、在岁末年初40天中,未发生一次2人以上轻伤和较大未遂事故或重伤事故的班组由矿给予每人50元的奖励。
6、岁末年初40天中,成绩突出,表现出色的班组长、瓦检工、爆破工由矿给予重奖。
綦江县大山煤矿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