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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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周霁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市长周霁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市长周霁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摘要)昨天,鸿忠书记、国生省长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把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上升到省级战略。

这是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也是我们今后的奋斗方向和旗帜。

有了这种省级战略定位,我们今后跨越式发展目标更明确,信心更足。

上午,大家已经就落实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讲话精神进行了充分讨论。

下面,我就如何实现年度目标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克难而进,合力攻坚,顺利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1.值得欣慰的是,在诸多不利形势下,全市经济仍然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去年,面对国家银根持续紧缩,全国中重卡车市场下滑,四季连旱、旱涝急转等自然灾害频发等不利形势,加之异常繁重的移民内安、创卫等工作任务,我们沉着应对,采取了比以往更果断的举措,付出了比以往更多的辛劳,破解了比以往更多的难题,全市经济在2010年高增幅、高基数、高平台上,仍然保持了快速稳健的增长态势。

2.难能可贵的是,面对土地和资金的双重压力,十堰市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年来,新增工业用地2.2万亩;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03亿元;股份制银行纷纷成功入驻;华昌达成功上市;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了550个亿。

东风商用车8万辆一期、东风征梦3万辆专用车、东风华神新工厂以及东风实业龙门工业园系列新工厂等竣工投产,东风商用车动力总成等一批重大项目破土开建。

机场预可研报告通过国家评审,四条高速公路建设稳步推进。

三里坪水电站并网发电,潘口水电站下闸蓄水,龙背湾水电站实现围堰截流。

人民路、五堰步行街、60条内街小巷改造完成,东环路、北京路延长线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天然气十堰支干线主管网全线贯通。

3、感到可喜的是,民生优先理念继续强化,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不断上升。

一年来,全市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达121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68%;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3元,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4044元,增长15.6%,高于城镇居民增幅;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保取得新成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清远市重点项目一览表

清远市重点项目一览表

清远市重点项目一览表
2023年
1.清远市全面实施“四大行动”:实施“古城泉州”文化旅游特色产
业发展战略;积极发展户外体验旅游;加快推进清远经济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服务型经济。

2.建设清远乐山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进清远乐山湖生态旅游度
假区以及三小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形成千亩森林公园,湖泊风景区,文化景观,完善休闲设施及旅游服务设施,形成浓郁的中式风格度假村地域。

3.清远湾滨海风光带建设:建设清远湾滨海风光带,清新美丽,完成
新型海滨小镇体验式旅游度假区,拟建立一个以航海文化为特色的国际级
旅游胜地。

4.完善全方位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以社区服
务为主线,加快培育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新闻出版业、电影制作业、文化艺
术产业中的应用,打造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各类文化休闲活动中心,使清
远文化建设更加全面、充分、有序。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6•【字号】清府办[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清远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环保局反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清远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大对市区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目标是:严厉打击清城区范围内涉重金属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偷排、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及违法处置危险废物企业,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整治行动计划从4月份开始至10月份结束。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安排(一)全面取缔清城区范围内非法焚烧工业废弃物、非法回收加工铜氨液等危险废物、非法酸浴提取金银等贵重金属、非法回收加工线路板和敷铜板以及非法从事铜、铝、铁等金属回收冶炼等五类严重污染环境的作坊工场。

1.完成时限:9月30日。

2.主要工作内容:(1)对清城区范围内进行全面、反复排查,一经发现迅速处理。

(2)对已经清理的污染源实行事后每周一次定期跟踪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3)6月底前要启动龙塘镇受污染土地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3.整治措施:(1)对发现的上述五类非法作坊和工场一律强制彻底清拆,环保部门给予立案处罚,供电部门停止供电。

(2)对屡禁不止、情节严重、事实清楚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罚直至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绿美清远的活动意义

绿美清远的活动意义

绿美清远的活动意义《绿美清远,你我共建》嘿!你知道吗?咱们清远正在搞一个超级棒的活动,叫“绿美清远”!这可太有意思啦!先来说说咱们清远有多美。

那山,就像一个个高大威猛的巨人,守护着我们的家园;那水,清澈得像一面镜子,能照出天空的模样。

可是,如果我们不好好保护它,这些美景会不会消失呢?就像我家旁边的那个小公园,以前可漂亮啦!有五颜六色的花,还有绿油油的小草。

一到春天,蝴蝶和蜜蜂都在那跳舞呢!可是后来,有人乱丢垃圾,有人随便践踏草坪,小公园变得脏兮兮的,花儿也不再笑,小草也弯下了腰。

这难道不可悲吗?所以呀,“绿美清远”这个活动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让大家都行动起来,一起保护我们的家园。

那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参加植树活动。

大家拿着小铲子,兴致勃勃地挖坑、种苗、浇水。

“哎呀,我这坑挖得够不够深呀?”“你看看我种的这棵树直不直?”大家一边忙活着,一边七嘴八舌地说着。

虽然累得满头大汗,但是心里可开心啦!这不就像我们在给大地妈妈穿上一件绿色的新衣服吗?还有一次,我们去河边捡垃圾。

河边的垃圾可真多呀,有塑料袋、饮料瓶,还有旧鞋子。

“这些垃圾怎么能待在这么美的河边呢?”我们一边抱怨,一边快速地捡着。

路过的叔叔阿姨看到了,也纷纷加入我们的队伍。

“小朋友们真棒!”听到他们的夸奖,我们干得更起劲了!你想想,如果我们的清远到处都是绿树成荫,河水清澈见底,那该有多好呀!大家可以在公园里散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可以在河边钓鱼,享受着悠闲的时光。

这不就是我们向往的生活吗?“绿美清远”这个活动,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了我们通往美丽家园的大门。

它让我们明白,保护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我们不能再随便破坏环境啦,不能让我们的清远变得脏兮兮、乱糟糟的。

所以,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清远变得更加美丽吧!难道你不想生活在一个如诗如画的地方吗?难道你不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看到这么美的清远吗?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绿美清远”一定能实现!。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5•【字号】清府办〔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5日清远市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7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部署,以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和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理、卫生创建、饮用水安全保障、农村卫生改厕、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统筹治理城乡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卫生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提出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国家环保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提出的。它涵 盖了社会、经济、环境、城建、卫生、园林等方面的内容;涉及面广、起点高、难度大,在已具备全国卫生城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保投资达到一定标准基础上才能有条件创建。
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环保部组织制订了《国家环境 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并已经环保部2010年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包括总 则、创建申请、考核验收、公示公告、复核、监督管理和附则七章,包含56条细则,本办法自2011年01月27日发 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 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40号)同时废止。
拟申报
江苏:高邮市(高邮市申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正在围绕2016年年内通过省级预评估的要求大力推进重点工 作)
贡献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我国城市环保贡献表现在哪儿?
我们可以来看这样一组数据: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比全国城 市的平均水平高4.9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率比全国城市平均水平高30.99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比全 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出3.58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分别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 平高出3.14和20.58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则分别高出28.92和25.77个百分点; 2008年,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平均值为78%,高出全国城市平均值16.83个百分点。
创建方法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3•【字号】清府办[2010]37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0]37号)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业经5月11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下简称创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我市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打造华南休闲宜居名城,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形成鲜明的山水城市特色,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我市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在2010年3月底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指标达到省园林城市标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2010年内,通过省建设厅的审核评定,取得“广东省园林城市”称号。

(二)在2011年5月底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2010年内,通过省建设厅的初检和建设部审核评定,取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工作任务通过财政投入、市场运作、政策扶持、招商引资、捐建、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2024年度清远市十件民生实事建议

2024年度清远市十件民生实事建议

2024年度清远市十件民生实事建议2024年度清远市十件民生实事建议:
1.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运转效率。

2.提升医疗水平:增加医疗资源,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基层
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提升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优化教育条件: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完
善学校设施,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4.发展农业产业:支持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环保工作:加大对污染防治的力度,改善空气质量,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宜居清新的城市。

6.增加就业机会:鼓励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加强就业
培训,提高就业质量。

7.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增加文化设施的建设,举办更多文化活动,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塑造城市文化形象。

8.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
等制度,提高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9.创新科技支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科技
与经济的融合发展,提升城市的科技水平。

10.加强社区建设: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

通过推行上述十项民生实事,可以提高清远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
福感,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这些实事也将有助于促进清远
市经济的繁荣,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清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清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清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2018年第5期(总第45期)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小组办公室2018年5月16日目录●黄喜忠:坚决抓好环保工作确保我市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黄喜忠到清城区、高新区调研产业园建设情况●李新全调研佛冈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张帆带队开展工业废气专项治理突击检查和督导黄喜忠:坚决抓好环保工作确保我市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5月4日下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市长、市环委会主任黄喜忠参加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市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黄喜忠在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切实深化问题整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提升、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督查组的要求,对我市存在的其他环境保护问题开展整改和自查自纠,真正将各项措施落实,将工作抓细抓实。

黄喜忠现场询问了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

并表示,下一步将会随机抽查,在哪儿发现问题,就在哪儿开现场会解决问题。

黄喜忠还注意到了市环委会有关工作方案的制定问题。

要求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要更具有操作性,能让具体操作单位和部门一目了然,突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具体办法,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

会上还审议了2017年年度环保考核初步结果,《清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约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听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通知及我市整改落实、清远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初步成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等情况的汇报。

黄喜忠到清城区、高新区调研产业园建设情况近日,市长黄喜忠到建滔工业园、高新区园区开展“深调研”,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提升服务效率,做好招商选资工作,引进符合环保要求、能产生良好效益、符合清远产业发展实际的优质企业。

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4.11•【字号】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19.04.1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11月1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8年12月27日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建成区以外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建成区以外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方法,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清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清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清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2017年第2期(总第30期)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小组办公室2017年2月21日目录●清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清远市“创模”办开展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培训清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2月9日,清远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旨在总结去年环保工作,分析当前形势,谋划并部署环保新篇章。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环委会主任郭锋同志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一、通报中央环保督查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2016年,我市顺利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检阅。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部署、协调督察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响应,高效完成资料报送、案件查办等督察工作。

在案件方面,建立了党政领导包案、“一案双查”、案件资料专人审核、专案督办、现场核查等工作制度,案件材料质量得到省协调联络组的肯定和推广。

督察期间,共完成上交调阅资料8批次;收到交办案件32批次共130件,其中涉万科城等楼盘周边环境案件38宗,责令整改企业66家,关停取缔11家、查封扣押11家,立案处罚52家,行政拘留1人,约谈53人,问责48人。

与全省的横向比较中,情况相对良好,特别是连南县,只有一单投诉案件,同时认真分析北部万科城系列案件被反复投诉的原因,积极将投诉问题化解在基层。

督察组下沉我市期间,长伟书记和新全副市长亲自会见了督察组;并在座谈会上向督察组汇报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

中央环保督查就是要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我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真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已结束进驻我省,但还没反馈具体督察意见,我市要还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松、压力不减,切实做好后续工作,并准备好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关于迎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国家级

关于迎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国家级

关于迎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级技术评估的通知各镇(区)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4月24日~26日(本周星期二至星期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级技术评估专家组将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技术评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动员,全员参与,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今年是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的决战之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和镇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先决条件,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进程直接影响到我市和镇江市的一系列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市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状,并将教育局列为创建重点部门,要求为创建工作增色加分。

教育局于2011年给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下达了《丹阳市教育系统生态市建设目标管理任务书》,明确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并下发了《关于下达2011年丹阳市教育系统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丹教〔2011〕23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丹阳市教育系统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丹教〔2012〕62号),希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做到积极动员,全员参与,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高质量达成创建目标,确保在国家级技术评估专家组对学校的抽查现场评估中展示亮点、取得高分。

二、及时行动,全面提升,认真做好迎评工作学校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关键是要围绕主题、展示成果、凸现亮点、取得高分。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各中小学,要充分做好现场抽查评估的准备,并落实创建工作“六个有”、迎评工作“六个一”,即:创建工作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课时、有活动、有亮点、有台账”(详见《关于下达2011年丹阳市教育系统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丹教〔2011〕23号),迎评工作做到“一个创建现场、一期板报专栏、一项检测问卷、一位负责领导、一人现场解说、一条宣传标语”。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要求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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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结构
1. 城市环境质量要求:包括空气 、水质、噪音、土壤等环境因子 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 环保管理要求:包括环境影响 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方 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
创模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分内容
2.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包括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修复 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建设标准。
不定期巡查
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应不定期进行巡 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考核评估与奖惩措施
要点一
制定考核评估标准
应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估标准,包括环保指标、管理指标 等,以评估创建工作的成效。
要点二
奖惩措施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应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对表现优 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惩罚。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达 标排放;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船舶污染防治
加强船舶污染控制,实施船舶废弃 物接收、转运及处理设施建设,确 保船舶污染物达标排放。
水生态保护
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水生生 物资源养护和修复,保障水生态安 全。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要求的目的和意义
01
02
03
04
05
创模工作的核心是技术 要求,它旨在从技术层 面上指导和规范城市环 境保护工作,以达到改 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 安全水平、促进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技术要求的具体意义如 下
1. 推动环保科技创新: 通过制定和实施技术要 求,可以促进环保科技 创新,推动环保产业的 发展,提高环保技术的 水平。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93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93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93号)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爱卫办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0日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省爱卫办《关于反馈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工作暗访情况的函》(粤爱卫办函〔2013〕68号)要求,为切实落实省爱卫办提出的整改要求,巩固和提升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开展“五城同创”的重要举措,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巩固省卫生城市成果的新高潮。

要针对目前我市巩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整改。

从今年8月30日开始,力争用3个月的时间,使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巩固省级卫生城市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从今年8月份开始,开展广泛、深入的复审迎检活动,力争以高标准通过省爱卫会的复审,并且将迎检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进而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体步骤如下: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8月20日前)。

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迎接广东省卫生城市复审暨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82号),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8•【字号】清府办〔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8日清远市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保护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禁养区限养区规模畜禽养殖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维护稳定的原则,综合运用鼓励引导、执法监督和资金补助等手段,采取关闭、搬迁等措施,开展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治,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有效降低畜禽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为清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面建设美丽清远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清理整治目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搬迁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面整治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要加强治理,完善污染处理设施,确保有效降低畜禽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以促进我市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清远:国控“站长制” 带动新机制

清远:国控“站长制” 带动新机制

清远:国控“站长制” 带动新机制作者:江镕刘艳文来源:《环境》2021年第12期2021年5月7日,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昭举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清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圆满完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但全市仍然存在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程度不高、水环境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和短板。

因此要坚持“一把手”抓到底、“一张网”查到底、“一清单”管到底、“一条线”督到底,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5月10日,时任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成蹊组织召开污染天气预警机制暨“站长制”工作情况调度会,标志着清远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站点“站长制”正式落地。

9月29日,清远市组织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站点“站长制”工作调度会议。

这已是今年以来清远举办的第三次以“站长制”命名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站长制”在清远已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机制。

領导当“站长”,建立新体系清远国控站点“站长制”的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2020年2月份。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但当年清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局不利,完成全年考核任务面临巨大压力。

当年2月,清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多次调研,市委书记和代市长分别挂点督导清城区凤城街道大气国控站点和高新区清远市技师学院大气国控站点,从高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当时,这两个站点是清远全市仅有的两个大气国控站点,也意味着这两个站点的数据决定了国家和省对清远的考核数据,代表了全市空气质量。

实施“站长制”这一剂在危急时刻下的“猛药”,也让清远在“十三五”收官之际的空气质量稳定发挥,未拖全省后腿。

于是今年,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清远也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的管理制度保留了下来,并进一步实现强化。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7•【字号】清府〔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2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八届第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27日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2015〕9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一场一策”方案的通知》(清府〔2017〕8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深化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明确市属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职责,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科学,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市属国有林场健康持续发展,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市属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绿美清远生态建设,为推动清远林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0]52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0]52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0〕52号)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为宗旨,以建设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态城市为主题,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着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市整体形象、逐步实现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配置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人们社会舒适便捷的目标。

(二)方案制定的原则。

1.坚持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坚持保护城市特色、满足城市功能需要的原则,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实施污染全过程控制,解决城市主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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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作者:梦希
来源:《环境》2015年第01期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这是清远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记者从2014年12月30日清远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使“清香溢远”的环境成为清远享誉全国的“绿色名片”,清远市将从2015年起,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四年创成功”的总体目标,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功。

29日,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环境保护厅在清远市召开了《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专家评审会,由5名全国知名环保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专家指出,清远是广东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省中游,清远创模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的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远市市长江凌会见专家时指出,“创模”是清远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的应有之义。

与珠三角城市相比,清远最大的优势、最大的潜力就是良好的生态环境。

清远要守住生态底线,以“创模”为载体追求绿色发展。

“创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目前该项工作的进展如何?市环保局副局长罗炜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时说,“创模”主要考核指标有26项。

经过综合研判,清远市已具备了“创模”的基本条件,全市已有污染减排、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空气质量等8项指标达标;环境安全、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9项指标基本达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单位GDP用水量、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9项指标,将通过重点突破,力争在规划期末达到考核要求。

针对广大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空气质量问题,清远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全覆盖。

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小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作为“创模”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清城区已于2013年10月率先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监测,清新区、佛冈县和连山县目前已具备实施新标准的监测能力。

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连南县将于2015年完成对现有的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全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部按照新标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针对备受关注的龙塘镇“洋垃圾”问题,清远市将借力“创模”大力推进整治工作,在“创模”工作完成前将彻底清除“洋垃圾”。

清远市政府将在2015年内彻底整治全市电子拆解业,杜绝违法拆解行为。

龙塘镇政府和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共同做好焚烧拆解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一旦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已要求辖区内的近百家电子拆解户于2015年3月
底前自行关停,逾期将依法采取强制关闭措施。

此外,电子拆解园区将于2015年6月底前建成,目前在园区外经营的无牌无证电子拆解户必须入园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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