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计划用电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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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3•【字号】荆政办发[2006]39号•【施行日期】2006.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06]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各驻外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市政府驻外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发挥各驻外机构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市政府各驻外机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政务接待、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和政务信息等工作,发挥内引外联的窗口和桥梁作用。

驻京、驻汉办事机构同时还要承担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

各驻外机构要明确职责,找准位置,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履行好各自的职能,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一)进一步发挥驻外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驻京、驻汉办事机构要主动承担信访维稳责任,及时搜集和报告入京、入汉信访信息,积极做好入京、入汉信访人员的解释、说服、疏导和劝返等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和劝返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快速反应,及时稳妥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做好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遇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驻京、驻汉机构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电话、传真报告市政府办公室;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入京、入汉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入京、入汉人员要24小时跟踪,直至劝其返回荆门;要定期搜集入京、入汉上访人员信息,及时以专报形式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二)进一步发挥驻外机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作用。

各驻外机构是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5•【字号】荆政办文〔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关于印发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7月5日印发的《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荆政办发〔2011〕80号)同时废止。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5日荆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事件分级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结构2.2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及职责2.3成员单位职责2.4市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职责2.5专家组及职责2.6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及职责3监测与预警3.1监测与预防3.2预警4应急响应与处置4.1信息报送4.2前期处置4.3分级响应4.4响应升级4.5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4.6安全防护4.7信息发布4.8应急终止5后期工作5.1事件调查5.2损害评估5.3善后处置5.4总结评估6应急保障6.1应急准备6.2队伍保障6.3物资保障6.4通信与运输保障6.5科技保障6.6资金保障6.7医疗救护保障7监督管理7.1宣传、培训与演练7.2应急能力评估7.3奖励和责任追究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8.2预案管理8.3预案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荆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荆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荆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4.30
•【字号】荆政办发〔2021〕20号
•【施行日期】2021.04.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荆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
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今后,如因法律法规修改需调整或上级政府、部门调整的,从其规定。

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各地、各部门要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
作规程、制定规范性告知承诺书文本、修改完善办事指南。

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在各级政务办事场所、政务服务网和部门网站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

荆门市本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第一批).xls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6•【字号】荆政办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抓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对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主要经济指标高开稳走,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领跑全省同类城市。

一季度,力争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7%,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1.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狠抓招商引资。

大力整合招商资源,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积极推行基金公司招商、股权招商、委托招商、校友招商,开展项目签约擂台赛,力争签约一批重点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或重大项目。

深化产业链招商,围绕20个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招商地图和行动计划,力争引进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

建立重大项目市、县两级主要领导研判、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信息周报告、即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四率”考核,切实提高重大项目跟踪、对接效率。

结合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荆门商会年会活动,大力开展招商推介,积极摸排有效项目信息。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6•【字号】荆政办文〔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7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荆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荆政办发〔2011〕62号)同时废止。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6日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体系2.1 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2 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3 现场指挥机构2.4 电力企业2.5 专家组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3.2 预警3.3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措施4.3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4.4 响应结束5 后期处置5.1 处置评估5.2 事件调查5.3 善后处置5.4 恢复重建6 保障措施6.1 队伍保障6.2 装备物资保障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6.4 技术保障6.5 应急电源保障6.6 资金保障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及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荆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17修订)【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荆政办文[2017]26号【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26【实施日期】2017.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7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荆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荆政办发〔2011〕62号)同时废止。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6日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体系2.1 荆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2 县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3 现场指挥机构2.4 电力企业2.5 专家组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和风险分析3.2 预警3.3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4.1 响应分级4.2 响应措施4.3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4.4 响应结束5 后期处置5.1 处置评估5.2 事件调查5.3 善后处置5.4 恢复重建6 保障措施6.1 队伍保障6.2 装备物资保障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6.4 技术保障6.5 应急电源保障6.6 资金保障7 附则7.1 预案管理7.2 预案解释及实施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处置本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荆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市经济工作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市经济工作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市经济工作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荆政办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市经济工作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开门红”,对于推动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当前全市经济工作,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确保开局漂亮、全局精彩,为实现“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奠定坚实基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季度,力争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0%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5%以上,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净增70亿元。

二、主要任务(一)大抓招商引资。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抓实抓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荆发〔2020〕9号),完善招商信息研判、项目预审、项目移交调度机制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市领导、一个专班、一跟到底”的推进机制,构建全链条工作和责任体系。

突出产业链招商,围绕产业链招商路线图,着力引进产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核心配套企业、关联企业,产业链薄弱环节、延伸环节企业。

坚持投入产出挂钩,落实招商引资“四率”(项目注册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要求,促进协议项目签合同、合同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快开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4]46号【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9.16【实施日期】2014.09.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6日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责任分解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发展,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抓好贯彻执行,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如下: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深入实施重大专项计划。

对列入省、市重大专项计划的重大项目,按照“努力向上争取一批、市级资金集中支持一批、引导社会资本促进一批”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专班专人推进。

加快今年58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用地、资金等保障,确保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地政府)(二)优化工业投资。

1.加快中心城区“四部新引擎”与县域重点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推动格林美东区、中集球胚二期等重大在建项目尽早完工,加快华工科技、葛洲坝水泥厂搬迁改造等重大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4年完成制造业投资不低于55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各地政府)2.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利用新装备、开发新工艺、研发新产品。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0•【字号】荆政办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0日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申请认定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建设运营,面向住房困难群体(包括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出租的中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负主体责任。

市住建部门主管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项目规划审批等工作。

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立项审批、施工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市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银保监、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第五条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调查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储备项目入库,组织项目认定、建设管理等。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荆政办发[2010]34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荆门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荆门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5号)和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文[2010]1号)精神,设立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金融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限期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燃煤(油)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限期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燃煤(油)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限期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燃煤(油)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3•【字号】荆政办发[2013]32号•【施行日期】2013.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限期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燃煤(油)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限期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燃煤(油)锅炉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13日荆门市限期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燃煤(油)锅炉实施方案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推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集中领导、各司其职,先易后难、全面推进,管网到达、即行关停”的原则,确保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锅炉关停并网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市政府第48次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决定,在实施关停的同时,按照“两个热源、一套热网、相互补充、确保稳定”的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总体规划,建设四纵四横共八条供热管线。

其中,华能热源主要满足东宝工业园和中心城区用热,补充化工循环产业园用热;国电热源主要满足化工循环产业园用热,补充中心城区用热。

二、关停对象关停对象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油)锅炉(首批关停燃煤(油)锅炉名单附后)。

三、关停时限根据管网建设进度,分期分批实施关停并网工作。

集中供热管网建成具备供热能力后,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油)锅炉必须在两个月内关停并网。

四、关停办法(一)凡列入关停计划的燃煤(油)锅炉,由锅炉所有者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完成热力站改造。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3•【字号】荆政办发[2008]73号•【施行日期】2008.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08]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九月十三日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全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动员大会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上下大力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把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节能行动具体措施(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以每年的节能宣传周(6月15日-21日)活动为契机,联合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上下班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骑自行车、或步行一天,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照明一天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二)每周少开一天车。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除特殊公务车外,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5•【字号】荆政办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荆政办发[200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荆门崛起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刚刚闭幕的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市2008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研究,迅速行动,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奋力加快荆门崛起做出贡献。

二○○八年二月五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4%。

(责任单位:市经委)3、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4%。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4、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5.4%,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6、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直接利用外资增长12%。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农业局)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1、物价涨幅控制在4.5%以内。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荆政办发〔2016〕68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荆政办发〔2016〕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优化政务值班工作环境,提升政务值班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13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信息,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荆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下同)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屈家岭管理区、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或明确值班工作机构,统筹安排正式在编人员承担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任务。

第三条各地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安排负责同志领导和分管政务值班工作。

各级政府值班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值班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推动值班业务建设,提升值班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值班工作应遵循反应快捷、规范有序、处置稳妥、安全保密、服务优良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能,确保本级政府与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联络畅通,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能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能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能源清查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07]88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16
【实施日期】2007.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能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7]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沙洋监狱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能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荆门市能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0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能源清查工作。

为了搞好这次能源清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
全面调查掌握全市能源使用状况和结构情况,加强全市节能工作,为各级政府提供节能降耗决策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监测体系、预警预报体系及考核体系,确保实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目标实现。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一)清查对象:全市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

(二)清查范围: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报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电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电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电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2•【字号】荆政办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电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荆政办发[2009]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电处理工作规程》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比照本规程,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二○○九年三月二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电处理工作规程政府系统电子文电包括电子文件、传真文件和机要文电。

电子文件指通过计算机专用网络接收的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传真文件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机构文电、本省上级文电和兄弟地市文电、市直部门文电、县(市、区)上报文电等;机要文电指国家、省、市涉密电报和涉密传真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文电的处理工作由自动化技术室负责。

处理工作包括接收(领取)、登记编号、送批送签、转办、协调督办和反馈、保管和归档等。

一、接收(领取)。

所有属于市政府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电子文电,由自动化技术室指定专人(A、B角制)负责接收(领取),专责人员因事经批准不能在岗时,由自动化技术室B角人员负责接收(领取),不得缺岗和随意代岗。

传真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传真值班电话畅通。

值班人员暂离时,要确保传真开机、有纸、可自动接收;夜间和节假日传真文电由办公室值班室负责接收,并及时通知自动化技术室负责人和专责人员。

接收省电子文件按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办理,每天定时上网查看,收文后及时回复签收单。

领取机要文电要完备手续,严防丢失,确保安全。

二、登记编号。

凡政府办公室接收(领取)的电子文电须由自动化技术室专责人员进行登记编号,填写《市政府办公室普通文电登记处理簿》和《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电登记处理簿》,内容包括收文编号、收文日期、来电单位、来电文号、紧急程度、文电标题、转办单位及签名等。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07]21号【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4.23【实施日期】2007.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通知(荆政办发[2007]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加快电网建设步伐,确保电网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08号)精神,现就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紧迫感电网设施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设施,电力是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

从总体上看,我市目前的电网还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快速推动我市电网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电网的供电能力和水平,对加快荆门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行政,改进服务,共同推进电网建设。

二、努力提高电网建设规划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电网的规划工作,把电网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电力部门要及时将电网规划和年度调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核准备案。

规划部门要迅速摸清输电线路走廊、建站用地情况,统筹安排经济建设用地和电网建设用地,超前做好电网建设规划修编工作,不能因规划修编而影响电网建设进程。

规划中未考虑电网建设用地的,要根据电网规划布局和电网规划项目及时对原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同步实施。

凡是纳入规划内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要严格依法保护。

对于跨越矿。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荆门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82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荆门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82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荆门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正文:
----------------------------------------------------------------------------------------------------------------------------------------------------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荆门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员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荆门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胡铁军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舒行飙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洪波市发改委副主任
汪发明荆门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刘后禹市工信委副主任
双晖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边厚隽市公安局副局长
程修泽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XXX 市林业局副局长
XXX 市水务局副局长
叶志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传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崔宏国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
杨正光荆门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罗楚平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郑海峰市文物局副局长
戴光驰京山县副县长
任清锋沙洋县副县长
罗祥钟祥市副市长
常北方东宝区副区长
朱群禄掇刀区副区长
何永清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希林荆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陈洪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
——结束——。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财政收入“硬过半”的紧急通知-荆政办电[2004]14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财政收入“硬过半”的紧急通知-荆政办电[2004]14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财政收入“硬过半”的紧急通知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财政收入“硬过半”的紧急通知(荆政办电[2004]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6月7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收入形势分析会议,从前5个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看,全市各地收入严重掉进度,形势十分严峻。

为确保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上半年财政收入完成52%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清形势,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1-4月,全市完成工业增加值21.36亿元,比同期增长17.18%;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70.4亿元,比同期增长24.1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86亿元,比同期增长8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9.2亿元,比同期增长11.7%。

而前5个月全市仅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320万元,为年预算的31.51%,比同期增加18.13%,与全市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极不协调,与省政府提出的上半年完成全年任务52%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按“硬过半”的要求,全市还应完成1.7亿元,6月份一个月要完成二个多月的收入任务,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实现上半年财政收入“硬过半”的目标。

各地与市年初计划不一致的要迅速调整,确保收入计划落到实处,严格按市下达计划考核。

二、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要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重点税收的征管,加强对房地产、加油站、车辆、超市、“五矿”等重点税源和零星税源的控管,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收入形势的分析,确保主体税收及时入库和稳定增长;要加大清收欠税力度,对欠税大户要制定清收计划,达到清收效果;要加强税收稽查,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要将个体工商户、改制企业和各种形式的挂靠企业作为清理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要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不得违反职权制定涉税政策,不得为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设置障碍;要按照上半年收入“硬过半”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征收,加大督导检查和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要加强税款入库工作,严禁收入过渡户滞留税款,及时协调金融部门,确保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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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计划用电确保社会稳定的紧
急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荆政办电[2004]03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3.12
【实施日期】2004.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计划用电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荆政办电[2004]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近期,全省用电需求强劲攀升,用电负荷高速增长,而占全省发电装机53%的水电厂水位持续下降,多数水电厂水库水位接近死水位。

火电厂来煤量低于耗煤量,电煤库存不断减少,部分百万千瓦火电厂燃煤库存已经降到底线以下,因缺煤导致60万千瓦机组长期停机。

加之缺乏周边省份的支援,全省缺电局面日趋严重,而且在短期内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

根据历年用电情况,荆门地区用电负荷占全省的6.53%,目前日均负荷缺口高达3万千瓦时,随着全省计划用电工作的力度加大,荆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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