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过程

合集下载

口述历史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口述历史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3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收获的作物可拿去买项目承包责任制是组织最高管理者根据组织所面临的内外部形势需要制订出在一定时期内组织经营活动所要达到的总承包然后由组织内各部门和员工根据总承包确定各自的分承包并在获得适当资源配置和授权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为各自的分承包而奋斗从而使组织的总承包得以实现并把承包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的管理模式
总结: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以下几点好处:
1)调动起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解放了劳动力(农民工); 3)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收获的作物可拿去买 卖)
延伸:项目承包责任制
项目承包责任制是组织最高管理者根据 组织所面临的内外部形势需要,制订出在 一定时期内组织经营活动所要达到的总承 包,然后由组织内各部门和员工根据总承 包确定各自的分承包,并在获得适当资源 配置和授权的前提下积极主动为各自的分 承包而奋斗,从而使组织的总承包得以实 现,并把承包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的 管理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刘佳黎(34) 参加人员:妈妈、姥姥
回顾: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 国大陆在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 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 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 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 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成 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 干”)。
Q:咱们家是从哪年开始搞“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的?(江西,萍乡) A:1984年
Q:咱们那时候都种什么呢? A:按照不同季节,有辣椒、红薯、豇豆、 包菜、大白菜、西红柿···等等,不同季节 ··· 会种不同作物 Q:如果有些作物吃不完,有些作物又没有 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点看法? A:符合生产需要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摘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阶段我国在三农问题上最基本的土地制度。

该制度确立三十多年来为农村经济的增长以及农村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在我国对内改革进入攻坚克难时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日益突显的今天~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管理经营体制创新改革~以期引领新一轮农村经济增长被提上议事日程。

要对现有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首先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为此, 本文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回顾,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剖析~厘清该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并结合时代背景、现实依据、实施过程、意义影响~分析该土地制度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负面影响~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思路~并能提供更为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体制创新,土地制度,承包责任制第一章制度第一节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从确立到发展至今已经三十多年。

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经济制度~它的发展遵循特有的路径规律。

从理论上讲~首先要弄清一些列的制度经济学的相关概念。

一、制度的内涵人们对“制度”一词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而经济学家们给出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定义更是形形色色~但德国学者史漫飞、柯武刚总结的定义似乎更为简洁而全面~即:“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

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

制度是一种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制度”概念的, 即“制度”是指“众所周知的约束人们的各种规则”。

制度又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别~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它通常是成文的并由权力机构来保证实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经济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

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经济体制改革论文:从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摘要:我国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概括起来说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

本文将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重点分析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人民公社体制转变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过程。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生产力生产关系建国之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一、建立了农户个体私有的土地所有制,就是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建立了农户的个体所有制土地;二、到了五十年代中期,为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这种个体农户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造,改成从初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来又成为了人民公社;三、一直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弊端上个世纪50 年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创造性的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自己特点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有效途径: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

这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三部曲。

1956 年底,我国农村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在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把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改造和建设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产生了促进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显得过于仓促,短短的时间内就从初级社发展到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

历史证明,这种管理体制严重的脱离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脱离了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其弊端如下:用人民公社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形式组织农业生产同中国现实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经济领域的活动,是一个由自身内部规律所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中,贯穿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可抗拒的根本规律。

高一历史必修2_知识拓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析

高一历史必修2_知识拓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析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由来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资源,人类将长期继续在土地上生存和发展。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

配第曾经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土地有保障功能、发展功能,尤其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经历了四次大的变革:一是土地改革,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农民既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也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这次改革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改革是以国家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推行的,造成了贫富差距拉大,不符合我国当时的国情。

二是1955年的土地集体化,变土地的农民个人私有为集体所有,实行统一经营,按劳分配,取消土地报酬。

农民既失去了土地所有权,也失去了经营权。

这种所有制的经营方式,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生产力也遭到破坏。

三是1958年至1960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将土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变更为人民公社所有制,并由1962年9月27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将这种土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下来。

农民完全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

在实行这种土地制度期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高度集中,土地不能出租、买卖,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其显著特点是“集体所有、分户经营”,讲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

为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1986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使这一制度更加明确,它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法律规定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以“大包干”的形式萌芽,其后在中央的支持下逐渐向全国推开,并在1982年和1983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中给予其极大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身也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从最初的包产到组到包产户,再到包干到户,最后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经营基本形态.随后,两次延长土地承包期,从起初的15再到30,进而赋予了农民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绝非偶然,至少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1.农户取得了土地经营权和剩余索取权。

相比起人民公社阶段的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经营的基本形态。

这种制度安排首先赋予了农民土地经营权,使得土地不仅仅只是农户的劳动对象;其次实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了农户剩余索取权。

这样一来,基本解决了人民公社时期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缓解了“免费搭车”现象,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大大激发了农户的积极性2.农户可以按照季节调节“资源配置”。

农业生产具有显著的季节性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为单位,便于沟通和协调,因此大部分家庭成员可以在农闲时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一些非农业生产性劳动,而在农忙时全部投入到农业生产。

家庭通过对“劳动力资源”季节性的合理配置,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收入水平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弊端的经济学分析(一)土地均分,各农户土地面积太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绝大多数地区都采取“农地普占”的做法,亦即按人或按劳动力将土地均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化。

据调查,1986年户均土地规模为9.2亩,1990年下降为8亩,1997年又下降为7.65亩。

这种“豆腐块”似的土地存在形式从经济学视角来看至少给农户带来了以下影响:1.土地面积太小难以实现规模经济。

土地“豆腐块”形式的存在使得绝大多数农户的生产还停留在人力加畜力的水平上,牛拉犁、肩挑担、锄松土、手插秧、镰割稻还是完成大部分农活的主要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摘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在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1、由来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资源,人类将长期继续在土地上生存和发展。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曾经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土地有保障功能、发展功能,尤其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国内社会动荡,生产力始终没有得到恢复。

由于文革时期的土地制度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1]。

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该“生死状”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开始。

(1)包干到户。

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

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

(2)包产到户。

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

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2、历史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1]。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概念及历史背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村家庭集体所有制土地通过承包的方式分配给农户,由农户负责管理和经营,实现土地流转、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制度于1978年在中国农村全面推行,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1. 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提高。

通过承包土地给农民,使得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提高了耕作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了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升。

2. 增加了农民收入。

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后,他们可以自主选择经营方式和作物种植品种,获得更多的收益。

3. 促进了城乡经济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进了城乡经济互动和合作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4. 增强了土地保护意识。

由于土地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基础资源,在承包后就成为了农民自己的财产,他们会更加重视土地的保护和利用。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过程1. 土地分配。

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需要将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土地划分为小块,再进行分配。

2. 承包合同签订。

农户需要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土地面积、租赁价格等相关事项。

3. 农民自主经营。

在签订合同后,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经营方式和作物种植品种,获得更多的收益。

4. 政府监管。

政府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和监管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1. 土地流转难度大。

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法律规定限制等原因,导致一些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无法顺利流转给个人或企业使用。

应对措施: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和宣传教育,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经营权的有序交易。

2. 农民缺乏经营技能。

由于一些农民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导致他们在承包土地后难以实现高效的生产和管理。

应对措施: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他们的生产管理水平。

3. 农村土地资源浪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制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制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简称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里程碑,是中国乃至全球农村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背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解决中国农村过剩严重的土地问题,中国政府通过大力的土地改革,使耕地面积得到了极大的扩大。

然而土地改革后,土地依然是分散的;除工业发达、集体农业发展较好的地方外,一般农村无力和无法进行现代化的集约化经营。

由此,农村生产力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农业生产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针对这一现象,1978年以后,中共中央提出了“抓纲治国、有所作为”的深化改革号召。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几个重要问题的决定》,“政治挂帅、经济建设、调动农村人民的积极性、集体化与家庭联产承包制并举”的方针,被提出并得到全面推行。

但是,在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它曾经经历过一些实验,并修改了若干次,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践与经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试点,首先在安徽省淮南矿区、成风山区、潘阁台地、五河岸等地进行了成功的实验,1982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实行单位为自然村,一般由10-15户家庭组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凝聚了党的社会主义农村政策,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从而带动了农村农民的素质提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民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使各地的农村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使个体农户(一家一户)和集体经济(社队)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缓解和解决。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的农村社会经济历史上具有深刻而广泛的意义。

(一)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保证了农民的生计,增强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

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认为是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背景、原则和实施情况进行探讨,旨在全面了解这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成效。

一、背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是在1978年农村改革初期,为了解决农村集体经济不发达、农民劳动积极性低下的问题而提出的。

当时,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体制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生产力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改革者决定引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二、原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原则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各尽其责、互利共赢"。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联产:农村家庭作为生产单位,承担生产责任,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和劳动力投入到生产活动中。

2. 承包经营:农民通过承包土地的方式,实现对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确权。

3. 各尽其责:农民在承包土地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

4. 互利共赢: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农民与国家、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共享和互利合作。

三、实施情况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和持续壮大。

一方面,农民通过承包土地经营,获得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在实施责任制的过程中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和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不仅改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而且对农村社会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新动力得到了激发,他们积极探索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并且积极参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水平。

此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农民通过个人承包土地,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采取科学的耕作方式,减少了土地的耕地和水土流失,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些史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些史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些史实**1. **引言: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制度改革,对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当前,对这一制度的史实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探讨,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进而总结出经验教训,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我国农村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1978年决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82年开始全面推行。

该制度的核心要点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通过将农田、农业生产工具和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等经营权利下放给农民个体户,实行自负盈亏、自愿互助的工作制。

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意义和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农村土地制度实现了一次深刻的改革。

通过将土地承包给农民,让农民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推动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解放和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

这一制度也为农民带来了财富和尊严,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反思**自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承包期满、流转与经营权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5.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经济面貌,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一制度也需要随之调整和改革。

我认为,应该着重解决土地流转问题,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6. **总结与回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其史实和影响深远持久。

通过全面了解和总结这一制度的历史,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我国农村改革开放过程中的艰辛历程,也能够更清晰地把握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结合的公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紧紧地与土地直接结合在一起。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农村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解放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开创
了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黄金时代,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公
有制的优越性。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的6595亿斤,增至2013年的
(1)这一经营模式符合自古以来中国特色的农业模式构成,与中 国传统农业特点相适应。由于封建社会的影响,家庭经营模式是我 国当时最适宜生产的组织形式,由于其直接获利性与无需监督的特 点,农民在多劳多得的利益驱动下,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改善,于是 生产力有显著提高;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农民们对季节资源配臵 的效率,如在农闲时期可以自购生产资料,进行手工业或者小型工商 业的贸易,从而增加了家庭收入,丰富了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
盾,马克思、恩格斯从无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出发,提出了以
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科学设想。恩格斯指出:“私有制必须废除,代 替它的是共同使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显然,恩格斯所阐述的作为对
资本主义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否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
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 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 农业耕作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 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 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 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 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 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 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历史及其利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历史及其利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 发展历史及其利弊
1949—2014
封 建 土 地 所 有 制 农 民 土 地 所 有 制 家 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2014
土地改 革
土地集 体化
农 业 合 作 社
大跃 进
人 民 公 社
包产到 户
1949
1955
1958
1978
主要的合作社形式
• 1、初级农业合作化阶段 土改将封建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私有制后,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 合作制理论,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开始引导农民走向合作化道路。先 是建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分散经营的基础上 实行劳动互助;进而建立农业初级合作社,农民通过土地入股、集中经营、 统一分配的方式联合生产,其实就是把土地的农民私有制转变为农民私有、 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 2.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阶段 从1955年秋开始,高级合作社开始在全国推行,由于强大的政治压力和 群众的盲目热情,只用了一年的半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组建农业高 级合作社的任务。在高级社中取消了按土地和农具入社分红制,出现了“一 大二公”,把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改成了合作社性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的农民私有被集体统一所有代替。1956年12月,全国共建高级社54万个, 入社农民占总农户比重为87.8%。到1957年,全国共建了74万个高级社,1958 年又合并成2. 6万个人民公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脱离了中国农村生 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加上高度集中的劳动方式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影响 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约束。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次土 地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 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 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承包 合同履行的监督,公共设施的统一安排、使用和 调度,土地调整和分配,从而形成了一套有统有 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的推行,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高度集中和 经营方式过分单调的弊端,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 由单纯的劳动者变成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从 而大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较好地发挥了劳 动和土地的潜力。

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联系新论

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联系新论

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联系新论
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里
程碑,两者有着紧密的历史联系。

首先,农业合作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身。

1955年,中国农
村开展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民把土地集体化,并实行集体经济制度。

但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了抑制,生产效率不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1978年,建立了社会主义新农
村经济制度,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

其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经济的改革方向,为农村经济持续
发展提供了动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民成为了土地的真正
主人,土地有了私有化的属性。

农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勤劳,获得更
多的收益,并且可以自由选择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农村经济活动。

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也为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供了
保障。

最后,两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是为了解决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合作化的实行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的实行则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深入改革。

两者都是出于对中国农村经济
现状的深切理解和对农村发展的规律性认识,都是在不断发展中的农村经
济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联系新论

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联系新论

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联系新论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里程碑,它们的历史联系是不可忽略的。

1955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农业合作化的思想,标志着中国农村向社会主义改造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农业合作化是指农民通过集体合作的形式组织生产、生活和经营的一种经济形式。

其实施使得生产资料公有化,经营规模大幅扩大,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收入大幅提升。

农业合作化的成功推动了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然而,在农业合作化时期,由于缺乏相应的市场调节机制,集体经济中出现了过度的集体化意识,导致了生产效率低下,农民利益受损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20世纪80年代被正式推出。

它是指国家将农业土地从集体所有制下分配给家庭作为生产资料,并将生产责任和效益责任由集体转移到家庭。

这种制度改变了“土地公有”的传统经济模式,实施“家庭化、责任化、市场化”的管理模式。

承包农户在生产中享有自主权,同时享有农产品剩余价值的所有权。

这种制度发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速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可以看出,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经济的不同时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农业合作化标志着中国农村向社会主义方向迈进,积极推进国民经济现代化。

但人们不能忽视它带来的弊端,这种单一的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使得耕作和经营管理不够灵活,导致农业发展的不平衡。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则通过发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了农业投资,推进了农村市场化,使得中国农业跨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这一系列变化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为中国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农业合作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历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两种形式的考察,可以看出农业制度的变迁是中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历史过程,也表明了中国农村经济案例的成功和研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哪年详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哪年详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哪年详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开放,而最早始于农村,农村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历史发展: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

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

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1979年10月延伸阅读家庭手工业的经营方式1、官营手工业,官府经营;特点是政府直接经营,大作坊生产,资金雄厚,产品精美;市场不流通,只供官府使用;明中叶以前占主导地位;用于官府及皇室使用。

2、家庭手工业,以家庭为单位的自主经营;规模小,没有太多的资金,营利不是主要目的;小部分作为商品流通;产品主要用于交纳赋税和自己消费;作为农户的副业,无明确地位。

3、民营手工业,民间私人经营;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产品大部分在市场流通;明中叶以后占主导地位;产品用于民间消费,在市场流通,以营利为目的。

怎样经营家庭旅舍1、操作模式一般家庭旅馆的操作模式如下:(1)业主自己拥有一套或多套房产,装修后自己经营。

(2)专业人士经营,业主把自己的房产委托其经营,利润分成。

(3)业主把自己的房产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收取一定费用。

(4)报价不包括发票钱,如需索要发票,在总房费上加收8%的税点费。

(5)提前预订房间,必须交纳押金,不提供留房。

(6)每套房间超过标准入住人数后,加床加钱(婴幼儿除外)2、入住流程退房手续: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12:00~18:00算半天,超过18:00算全天;现场清点物品和检查相关设施后返还押金。

退住:如果在入住期间需要延长住宿,需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店家,经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只好让给已经预定的客人居住。

房客如果需要提前缩短租期,需提前二天以上通知店家,经店家确认后方可生效;没有提前确认或未经认可,店家有权扣押定金作为补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事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事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事例一、小岗村的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小岗村。

那时候的小岗村啊,穷得叮当响。

大家都在集体劳作,但是呢,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也没太大差别,所以大家的积极性都不太高。

这就好比一群人一起吃饭,不管是谁出的力多谁出的力少,分到的饭都一样,那谁还愿意特别使劲呢?后来啊,有18个勇敢的村民,他们聚在一起商量了个大胆的主意。

他们决定把集体的土地分到各家各户,搞起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就像是把一块大蛋糕,切成了一小块一小块,分给每家每户自己去经营。

这一下可不得了啦,每家每户都像打了鸡血一样,起早贪黑地干活。

为啥呢?因为现在种出来的粮食,除了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可都是自己家的呀。

就像自己种的果树,结的果子自己能吃个饱,那肯定得好好照顾果树啊。

结果呢,当年小岗村的粮食产量就大幅提高了。

从原来饿肚子,到现在有了余粮。

这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大江南北。

其他地方的村子听到了,也纷纷效仿小岗村的做法。

二、我老家的变化我老家也是这样。

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大家干活都是懒洋洋的。

村里的地看起来也没什么生机。

但是实行这个制度之后呢,我爷爷就特别高兴。

他每天天不亮就扛着锄头去地里,精心照料着自家的那几亩地。

他说,这地现在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得好好照顾着。

我爷爷种的麦子啊,那长得可好了。

以前集体的时候,麦子稀稀拉拉的,产量也低。

现在呢,麦穗沉甸甸的,风一吹,麦浪翻滚,可好看了。

家里的粮食也越来越多,不仅能吃饱饭了,还能卖一些换钱呢。

有了钱,家里就开始慢慢改善生活。

盖了新的房子,买了新的家具。

我记得小时候,爷爷总是笑着说,这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功劳啊。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这个制度可不仅仅是让农民能吃饱饭这么简单。

它就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农村发展的大门。

首先呢,它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是大家都能看到的。

农民们为了自己的小家,拼命干活,土地的产出大大增加了。

然后呢,它也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

略论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历史发展

略论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历史发展
,
出来
而且 问 题 日 渐 增 多 于是 在 合 作 社 范 围 内 关 于 如 何 进 行 经 营 管 理 的 一 些 政 策 问 题
,

括 某 些 责 任 制 度 就 提到议 事 日程 上 来 了 内部 推 行 生产责 任 制
。 。
如 合 作 社 向队 和 组 包 工 包 产 等等
,

作为 我 党 农 民运
了 包 工 作 业 山 西 省在 2 个 初级社 省郑 县 9
,
所 谓 家 庭 联 产承 包 责任 制
就 是 把 家 庭 承 包 这 种经 营 方 式 引 入 集休 经 济
,
,
变集 体经 济 单
纯 的 统 一 经 营为 统 分 结 合 的 双 层 经 营
使 农 民 有 生 产 经 营 自主 权
, ,
,
同 时 又 坚 持土 地 等 基 本 生
,
产资料 公 有 制 和 必 要 的 统 一 经 营 性 的互相 结 合 从 分配 上说 是

一 个是 走 合 作化道 路 的 积 极 性 ; 一 个 是发 展个 体经 济 的 积 极性 但 由 于 我 党 在 当时 乃 至 以 后 相
当 长 的 时 期 内 把 这 两个 积 极 性 看 作 是 互 相 排 斥 互 不 相 容 的
文稿收到 日 期
:

,
甚至 认 为 只 有

社 会主 义 的 集

又 可 避 免 分 散 小 生产 的 弱 点
:
既 适 应 了 农 业生 产 特 点 和 以 手 工 劳 动 为 主 的 生 产力 水 平

,
也 可 以 适 应 农 业 社会 化大 生 产 的 需 要 日协 作 的 产 物 立 与 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普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普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普及概述:到了七十年代末,安徽省部分农民冒着“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危险,偷偷摸摸地把一些麦田、油菜田承包到自己家里去种,搞起了“包产到户”。

凤阳县小岗村便是这项改革的发源地,这就是当年村干部和十几户农民按手印立下的大包干秘密协议,协议上写着:如果村干部坐牢杀头,其它农户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到18岁。

坐牢杀头的情况最终没有发生,而包产到户的结果却是加快了生产进度、抓住了季节,这便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雏形。

党中央在倾听群众呼声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自发状态的包产到户加以总结提高,以指导全国农村改革。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当时著名的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的形式予以肯定。

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由于“包产到户”从根本上打破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分配上的“大锅饭”,农民有了真正的自主权,因此受到中国各地农民的广泛欢迎。

到1981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中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推广。

1981年10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纪要》肯定:包干到户基本上是分户经营。

自负盈亏,但是它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有一定的公共提留,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业基本建设。

因此,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

1982年后,双包责任制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随之废除。

到1982年6月,全国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的生产队已占86.7%。

根据这一情况,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对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给予充分肯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过程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诞生
20 世纪70 年代末,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大陆的农民开始面临诸多问题。

由于过去的集体化经营模式导致农村生产力低下,农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

在这种情况下,安徽凤阳小岗村率先实行分田包产到户、自负盈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随后,这一制度逐渐推广至全国各地,成为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中国大陆农村经济开始快速发展。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同时,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村居民收入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联产承包责任制也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从家庭联产承包到土地流转、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现状
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对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土地过度分散、劳动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