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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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前台人员住宿登记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三、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核对证件上相片是否与住宿人相符;核对证件上姓名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
核对性别、出生年月日;核对证件号码;外宾核对本次入境边防入境检查章、口岸和日期;核对国籍、签证种类及有效期是否填写一致;
四、外宾临时登记住宿注意点: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注)种类”、“签发地”、“入境口岸”“停留有效期”、“来去处”、“接待单位”;
将填妥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后专人妥善保管,并实时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内住宿人信息按要求录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检查无误后将数据传输至公安机关;
馆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一、旅馆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贵重物品保管室,应有保险柜、报警装置、指定专人看管。
二、建立验证、登记、存放、领取和交接班制度,严防错发、冒领、丢失、被盗。
三、严禁存放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物品。
四、对旅客遗留物品应妥善保管并登记备案,或揭示招领,设法归还原主,经招领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登记造册,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按遗失物品处理。
五、发现危险物品、违禁品或公安机关通报查找的赃物,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藏转移或者擅自处理。
六、因旅馆的管理责任,致使旅客财物丢失、被盗的由旅馆负责赔
偿。
旅馆治安管理查验登记制度
一、旅馆前台服务人员(登记人员)必须经过治安防范知识,旅馆信息系统的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对每一位住宿旅客逐项如实准确录入旅客信息系统。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并如实准确录入旅馆业公安信息系统。
三、如发现住宿人员所持证件已过期或者有伪造、涂改等情形的
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四、对拟住宿一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应当按《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到当地派出所申报登记,办理《暂住证》。租用旅馆客房设立常住办事机构的,必须查验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五、对长期包房或者租用旅馆客房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共他人员居住的,应当办理旅客住宿手续后,录入旅馆业公安信息系统。
六、对无身份证、需要住宿的旅客,应告知旅客到当地派出所登记
查验后,凭当地派出所证明进行登记住宿。
旅馆访客来访登记制度
一、旅馆接待造访旅客的人时,应询问是造访谁,住几号房,被访者是否在客房,是否方便,是否同意该造访者前往,在被访者同意的情况下,办理来访会客事宜。
二、旅馆服务人员应请来访者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会客单,经验证和核对登记后放行,访客离开前应将会客单交回,会客时间应适当限制。
三、旅馆服务人员发现来访者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可疑物品,反动、淫秽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制止来访者造访住宿旅客。
旅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2、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3、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
定处罚。
旅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旅店住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旅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一、旅店业主和旅店管理员的职责
1、结合旅店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3、建立旅馆店火档案,确定旅店的防火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逃生方案。
4、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技术的培训,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加强对当班人员的管理,要求当班人员身体健康,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灭初级火灾。
二、消防设施的设置及管理
1、一切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挪用;
2、爱护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对无故损坏者要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三、灭火救援及疏散
1、发现火情后,当值旅店管理员首先引导旅馆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旅店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2、如火情严重,应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当值旅店管理员根据火灾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