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法规类别】人大议事

【发布部门】105

【发布日期】2007.10.22

【实施日期】2007.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工作文件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

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20件,涉及提案代表6836人次,要求制定法律83件、修改法律29件,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后有94个立法项目。

财政经济委员会按照代表议案办理的有关法律、办法和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议案办理工作计划,认真征询代表意见,在征求国务院部门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立法条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将这94个立法项目分为四大类,分别提出了办理意见,于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九十三次全体会议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各类中按议案

号排序):

一、8件议案涉及的4部法律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关于制定城乡规划法的议案3件。城乡规划法草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对于议案所提村镇规划、城乡统筹发展等内容作了规定。2.关于制定平等就业保障法或者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的议案2件。就业促进法已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律已就议案所提相关问题作了规定。

3.关于修改节约能源法的议案2件。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了初审。草案除就建筑、运输等节能作了规定外,还就议案提出的强化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补充。

4.关于制定科技投入法的议案1件。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草案已包括议案所提主要内容。

二、66件议案提出的17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要求修改的法律

5.关于修改建筑法的议案5件。目前已形成修订草案送审稿。

6.关于修改预算法的议案9件、制定公共财政法的议案1件。预算法修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起草。公共财政属预算法调整范围。

7.关于修改电力法的议案2件。国家发改委已基本完成修订草案起草工作。

8.关于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5件。国务院目前已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9.关于修改标准化法的议案2件。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修订草案。

10.关于修改保险法的议案3件。国务院正就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11.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修订草案。

要求制定的法律

12.关于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失地农民

社会保障法、公民社会保障促进法、社会保险基金法、社会医疗保障法、医疗保险法的议案18件。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对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医疗保险等内容,社会保险法草案已作规定。

13.关于制定西部开发促进法的议案2件。西部开发促进法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已形成草案。

14.关于制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2件。国有资产法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起草,已拟出草案。

15.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法的议案3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已组织拟出草案。

16.关于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法和修改劳动法的议案4件。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修改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议案要求,在今年审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已经审议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已有规定,其余内容拟通过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等予以规范。

17.关于制定反倾销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反倾销和反补贴法草案。18.关于制定电信法的议案1件。信息产业部已向国务院报送了送审稿。

19.关于尽快审议制定融资租赁法的议案3件。融资租赁法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建议尽早将草案列入审议议程。

20.关于制定期货交易法的议案2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已组织拟出草案初稿。

21.关于制定商事登记法、企业名称法的议案2件。商事登记法由国务院组织起草,草案已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设专章予以规定。

上述立法项目,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有关起草单位在吸收议案所提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工作,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42件议案提出的15个立法项目需要立法,建议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要求修改的法律

22.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3件。当前消费者消费权益受损问题依然突出,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实行14年,有的规定滞后于消费者维权实践和市场发展需要,应当适时修改。

23.关于修改广告法、制定公益广告法的议案9件。现行广告法调整范围偏窄、对虚假广告的约束力不强、缺少对公益广告等的规定,需要组织修改。

24.关于修改统计法的议案3件。现行统计法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工作的需要,法律责任过于简单,难以保证统计源头数据准确性,需要修改。

25.关于修改计量法的议案2件。现行计量法调整范围较窄,有的规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建议尽快组织修改。

26.关于修改商标法的议案3件。现行商标法关于商标注册审核程序没有时限规定,异议、复审程序设置不尽合理,对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冲突缺乏完善的解决机制,不利于对商标权利人的保护,不适应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形势需要,建议修改。

27.关于修改票据法的议案2件。现行票据法需要在票据涂销、票据丧失的补救和空白票据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规范。

28.关于修改矿山安全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法的议案2件。现行矿山安全法已实施14年,主要是针对国有矿山企业制定的,这期间出现了大量的非公有制小规模矿山企业,加之监管体制发生变化以及出台安全生产法等情况,需要根据当前实际与立法情况对该法进行修改。矿山安全包括煤矿安全,议案关于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可在修改矿山安全法中予以解决。

29.关于修改产品质量法、制定产品质量检验法的议案3件。当前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状况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不相适应,执法实践反映的有关立法问题需要解决,急需修改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检验属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建议在修改产品质量法中吸收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