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总结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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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主管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评价单位: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

目录

一、基本概况………………………………………P 2

(一)立项背景………………………………………P 2

(二)绩效目标………………………………………P 3

(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P 3

(四)综合得分………………………………………P4

二、组织实施……………………………………...P 5

(一)评价目的………………………………………P 5

(二)组织形式………………………………………P 5

(三)评价方式………………………………………P 5

三、工作成效………………………………………P 6

四、存在问题………………………………………P 8

五、整改措施………………………………………P 9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依据《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财绩〔2009〕544号)、《南京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宁财绩〔2009〕545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宁财绩〔2010〕721号)以及《南京市级财政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7

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宁财绩〔2017〕157号)等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立项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3年、2014年省政府分别颁布了苏政发〔2013〕144号和苏政发〔2014〕104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5月我市依据国、省文件精神,出台了《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宁政规字〔2015〕5号)及其实施细则(宁人社〔2015〕60号),不仅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城居保制度,有利于消除城乡之间差异,而且也惠及众多家庭,使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绩效目标

我局根据上述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相应的制订了《南京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其中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是:坚持全覆盖、保

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法定参保对象全覆盖、保障待遇合理增长、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经办效能全面提升,统筹城乡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2016年我市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是:城居保参保人数达到省定目标58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

丧葬补助金补贴预算数1,64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区级及街道财政补助1,497万元。

(四)综合得分

二、组织实施

(一)评价目的

为促进全市城居保参保缴费人员积极性以及保证待遇享受人员

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市、区两级财政设立城居保基金财政专户,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城居保基金进行管理,所得利息计入城居保基金;城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设立城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年末将当年度收入户、支出户所产生的利息划入本统筹区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二)组织形式

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规划财务处、社保中心财务部、居民养老保险管理部等部门组成的评价工作小组,对市、区经办机构的城居保业务、财务进行认真检查和分类评价,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序时推进工作进度。

(三)评价方式

本次绩效评价依据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南京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联系本项目特点,运用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体系;同时结合信息系统数据、财务账表数据、电话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整理数据、分析汇总,对南京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项目进行严格认真地评价。

三、工作成效

2016年,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中心,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全覆盖、保险人群全覆盖、基本服务全覆盖。

(一)完善制度,实现人群全覆盖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实施以后,统一了全市缴费的档次和标准,实行多缴多补的差别化补贴政策;建立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缴费15年以内的,每满1年增发10元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基础养老金。2016年末全市参保人数和待遇享受人数分别为58.6。

(二)统筹城乡,实现标准全统一

2016年,为继续做好缴费标准、缴费补贴和待遇水平的城乡并轨,全市城居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年900元至2500元共六个档次,政府补贴为每年130元、140元、150元三个标准,基础养老金月最低计发标准统一提高至345元/月,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市范围所有统筹区城乡标准统一。

2012-2016年度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统计如下图:

2015—2016年度全市城居保缴费补贴表(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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