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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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计划管理,发挥采购计划龙头作用,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直属企业及基层企业的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采购计划按阶段分为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采购需求计划是指由采购需求单位提出的、未经最终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和追加计划。

采购执行计划是指最终审核通过的、满足规定条件后可以实施的采购计划。

采购工作安排是对实施采购执行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实施范围、日期和地点等内容。

第四条采购计划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滚动调整、批次安排”的原则。

集中管理是指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审核、统一制定采购策略。

分级实施是指:集团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分子公司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分子公司组织实施;基层企业组织范围内的采购计划,由基层企业组织实施。

滚动调整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对采购计划进行补充和完善。

批次安排是指按批次实施采购工作安排。

第二章计划申请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采购需求计划,由分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进行预审,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条采购执行计划需要补充调整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以追加计划的形式进行补充和完善。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

第八条临时采购计划是指未列入采购执行计划,由于国家利益、政府要求、不可抗力等因素,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无法按期完成而又必须按期完成的采购。

临时采购计划必须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2),按照采购组织范围由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紧急采购是指故障处理、事故抢修、抗灾抢险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应急采购。

大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大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大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工程项目,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风险管理、成本控制、质量保障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项目管理、进度控制、效益评估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资源优化、环保节能、安全施工的原则。

第九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信息化、标准化、透明化、责任化的原则。

第十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工程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程规划第十一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规划,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概算编制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包括施工进度、工程节点、工期安排等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质量计划,包括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质量验收等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有效的安全计划,包括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等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合理的成本预算,包括预算控制、成本监测、资金管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编制细致的风险评估,包括项目风险、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八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定期更新工程规划,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承包第十九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经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承建单位。

第二十条承建单位应签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承建单位应配齐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质评价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质评价管理规定

精品附件Q/CDT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布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管理职责 (1)4 管理内容 (2)5 报告和记录 (5)6 附录 (5)前言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以下简称:工程承包商)的资信管理,进一步提高承包商服务质量,为集团公司选择承包商提供参考,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D、E和F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公司工程管理部。

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明确了集团公司系统电力基本建设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电力基本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管理,城市热网、港口码头等其他类工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检查评价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造价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质量检查评价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计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3 管理职责3.1集团公司职责3.1.1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规定;3.1.2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分子公司及项目公司工程承包商的资信评价工作;3.1.3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工程承包商资信最终评价,对承包商资信提出最终评价意见;3.1.4组织发布合格工程承包商名单和不合格工程承包商名单(黑名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作为国内率先的能源企业,向来以来都非常重视招标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大唐集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招标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对这些办法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招标管理的背景和意义招标管理是企业采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大唐集团公司作为国内能源行业的龙头企业,其采购规模庞大,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复杂。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管理办法对于保证企业利益和市场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二、招标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其目的是确保招标过程公正、透明、公平。

办法明确了招标的程序、条件和要求,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大唐集团公司在招标前会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

这些文件会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发布,并在指定的招标平台上公开辟布,以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2. 招标的程序和流程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程序和流程严格遵循国家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普通来说,招标流程包括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以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3. 招标评审的原则和方法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评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员组成,他们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所有评审意见和结果都将进行记录,以确保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4. 招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标人与大唐集团公司签订合同后,双方都有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大唐集团公司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三、招标管理办法的效果和问题大唐集团公司的招标管理办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得到了保障,有效避免了不合理的中标情况。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秩序,保障招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组织承办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办的基建工程、大修技改工程、设备及物资采购、中介服务、废旧物资处理等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监督活动坚持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监督职责与范围第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监察部门是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二)对按照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应招标项目是否实行招标的情况进行监督;(三)对招标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六)建立招标监督工作档案。

第六条所有招标活动,均应成立招标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和其他有关人员或上级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监督小组人员不参与具体招标业务工作。

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资格预审人员、评标人员的组成情况;(二)参加与招标有关的各类会议,负责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主要过程进行监督;(三)对违反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四)出具招标监督报告;(五)其他需要监督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监察局负责:(一)对系统各企业建设工程中属于集团公司重点监督管理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二)对系统各企业单项技改和检修特殊项目投资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三)对集团公司组织的重大招标项目进行监督;(四)对本部基本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及物资采购(办公用品)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d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d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一、服务内容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编制招标组织方案、招标文件(不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技术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采用资格预审)和投标邀请书(如采用邀请投标);发布招标公告(或发送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二、取费标准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是在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基础标准上上浮百分之十。

同时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对于大额招标的代理费调整原则和收费上限的规定。

具体标准如下表:1有关说明: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100%=1.1万元(500-100)万元×0.77%=3.08万元(1000-500)万元×0.605%=3.025万元(5000-1000)万元×0.385%=15.4万元(6000-5000)万元×0.22%=2.2万元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2.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工程类费用标准计算。

3.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础按单项招标中标金额计算,集中招标的代理费按不同用户划分多个单项招标计算,代理费计算原则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4.招标代理费包含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为完成招标评标工作必须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和劳务报酬,以及组织开标、评标等会议的会议费。

5.招标代理费不包含组织合同谈判的费用,但包含招标代理机构配合合同谈判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取费方式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集团公司系统招标的代理服务费只向中标人收取。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一、引言中国大唐集团作为中国能源行业的重要企业之一,拥有庞大的采购需求和规模。

为了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性、透明度和合规性,制定本《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采购目标1.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资格符合企业的需求和标准;2.提高采购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3.促进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竞争,降低采购成本;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内标准。

三、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由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应注重公正、公平和竞争性原则。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采购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尤其是关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规定。

4.采购执行及验收–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安排采购物品的交付和验收工作。

–验收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确保交付物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5.供应商绩效评估–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交货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选择的参考依据。

四、采购管理职责1.采购部门的职责–负责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过程的实施。

–维护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和评估。

–负责协调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各部门的职责–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协助采购部门组织供应商选择、采购执行和验收工作。

–提供供应商绩效评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五、采购监督与审计1.内部监督–通过内部审核和抽查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对违反规定的采购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2.外部审计–定期进行采购过程的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对重大采购项目和问题进行重点审计,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六、违规行为处理1.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和纪检部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1.2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1.2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17 号附件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是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17 号,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大物流平台建设 建立物资供应网络保证供应质量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并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中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各直属企业 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物资、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国内供应商和国外供应商。

第四条管理原则(一) 归口管理原则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组建供应商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行使对供应商的管理职能。

(二) 资格认证原则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认证办理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手续以下简称入网成为供应商网络成员以下简称网络成员才具备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的基本条件。

在招标采购中国家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 动态考核原则对网络成员实行动态考核、定期评审制度对经营业务范围、基本资质、经营业绩、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复查每年重新确认网络成员资格。

(四) 网络管理原则 对网络成员的资质管理、认证结果、评审及考核等通过网络进行。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责(一) 负责审批供应商管理的规定和办法(二) 对供应商网络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三) 负责审定、批准供应商网络成员(四) 负责审定、批准对供应商网络成员的调整。

第六条物资公司职责(一)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资格认证方法、评审标准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供应商网络管理的具体工作.(二) 组建供应商管理机构明确工作分工(三) 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评审、入网手续向认证通过的供应商颁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证》(四) 协调网络成员之间、网络成员与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五) 管理网络成员档案收集对网络成员的反馈信息(六) 组织对网络成员进行动态考核和定期评审调整网络成员(七) 组织供应商管理的有关会议。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doc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doc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

其中: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大唐新能源纪〔2009〕13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本部各部门:为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秩序,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及本公司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制定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九年四月十日主题词:印发实施细则通知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部 2009年4月10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秩序,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只适用于大唐新能源公司承办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招标活动(以下简称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招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本公司其它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接受大唐新能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第四条大唐新能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行使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能,受理对招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活动中的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章监督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大唐新能源公司和所示各单位要成立招标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部长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履行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和办法;(二)监督检查招标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三)督促有关部门在招标活动中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四)协调解决招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纪案件。

第六条凡招标活动,必须成立监督小组。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集团公司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采购需求,将供应商分为注册供应商、准入供应商和战略供应商。

(一)注册供应商:是指通过集团公司指定的电子商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资质材料并完成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二)准入供应商:是指注册后提交申请并通过准入审核的供应商;(三)战略供应商:是指与集团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工作遵循“‘三公’原则、统一管理、动态考核、严进刚出”的原则。

(一)“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将供应商管理全过程信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内公开(法规禁止或与集团公司另有约定除外),通过规范合理的供应商管理流程及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利,保障所有供应商享有均等的机会;(二)统一管理:是指由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是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三)动态考核:是指通过日常管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整体实力、采购活动参与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奖惩情况等方面的综合量化考评,实现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四)严进刚出:是指严格执行供应商的注册、准入、选拔、考评及处理制度,大力培育优质供应商,持续优化供应商结构,提升供应质量,控制供应风险。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供应商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供应商管理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重点品类采购项目准入及战略供应商;(四)审定严重及以上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结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Q/CDT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标准Q/CDT209 05001 2012 电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12-12-30发布2013-01-01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职责 (1)4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总体目标 (3)5管理内容和要求 (3)6报告和记录 (9)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要点 (10)I前言为规范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Q/CDT2030501-201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II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热网工程等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管理部管理的码头、铁路、硅铝钛等其他类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达标创优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价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启动试运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3职责3.1 集团公司3.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制度、规定等相关文件,统一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

3.1.2 制定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总体目标、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3 督促、指导、检查分子公司、项目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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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工程管理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基建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基建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基建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基建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煤炭产业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煤炭、化工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煤炭、化工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煤炭、化工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煤炭、化工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其他业务主管部门除负责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外的相关职责: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纳入规划。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纳入投资计划。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资金使用计划。

审计部负责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监察部负责对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及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分子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分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制定分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二)负责二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三)配合一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四)监督三级招标采购工作。

第十条基层企业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基层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二)负责三级招标采购工作;(三)编制上报招标采购需求计划;(四)配合一级和二级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五)组织开展合同谈判。

第十一条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应明确招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系统必须招标范围:(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二)物资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三条机电产品的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国际招标:(一)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国家融资项目需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三)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三级管理范围:一级集中招标采购:列入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内需要招标的,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二级集中招标采购:列入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内需要招标的,由分子公司公司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三级招标采购: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需要招标的,由基层企业组织。

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分别由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编制,以文件形式下发,动态调整。

第十五条集中招标采购采取合同分签和合同统签(集采配送)两种方式。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采取合同统签方式的,由集团公司确定范围,物资公司作为招标人;二级集中招标采购采取合同统签方式的,由分子公司确定范围及招标人。

第十六条集中招标采购(含国际招标)实行统一招标平台,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负责实施。

第十七条对采用EPC建管模式的项目,按EPC合同约定执行。

由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单位承包的EPC项目,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招标,由集团公司管理。

第十八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集团公司系统招标工作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审批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单位批准。

采用国际邀请招标的,应当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商务部备案。

使用国外贷款的,还应经国际贷款机构同意。

第十九条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以及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已明确规定供应商等特殊情况,按照招标管理范围经相应管理单位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标。

第四章招标计划第二十条集中采购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集中采购计划分为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需求计划由采购需求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执行计划由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采购权限编制并逐级下达。

执行计划中需要招标的,按照招标管理程序实施采购。

第二十一条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为年度计划。

需求计划以年度综合计划或财务预算以及项目进度安排为基础编制;执行计划以需求计划和相应的采购方案为基础编制。

采购方案以发挥集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为原则确定。

第二十二条需求计划上报和执行计划下达(一)基层企业编制上报一、二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上报时间及要求由分子公司自行规定。

(二)分子公司下达二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集团公司。

其中:工程类和服务类需求计划报业务主管部门;合同分签的物资类需求计划报物资管理部;合同统签的物资类需求计划报送物资公司,由物资公司汇总后报物资管理部。

(三)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管理权限编制下达执行计划,其中:工程类和服务类执行计划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下达,物资类执行计划由物资管理部负责下达。

第二十三条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下达后,在标的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需要对采购时间、采购方式等进行调整的,由分子公司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提交调整计划申请。

第二十四条因特殊情况,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内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或未列入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需要新增采购需求,由分子公司提交追加计划并作出说明。

追加计划按照需求计划管理流程,经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纳入执行计划。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依据调整和追加后的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每月集中组织招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程序第二十六条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采购执行计划后,应按照采购执行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第二十七条组建招标工作组招标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评标工作,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资格预审委员会、处理招评标日常事务和技术商务评标中的有关问题。

合同分签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一般由招标项目所属分子公司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组建招标工作组;在实施集中批量招标和重要标的招标时,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建工程类、服务类招标工作组,物资管理部组建物资类招标工作组。

合同统签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物资公司在集团公司领导下组建招标工作组。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单位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级集中招标采购和三级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组参照组建。

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以集团公司、行业或国际贷款组织颁布的招标文件范本为基础,由招标人组织设计、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关单位编制。

(二)合同分签的集中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由基层企业组织编制,商务部分及总成、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基层企业初审后报分子公司组织审查,属于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分子公司审查完成后,在拟发布招标公告月份的当月5日前报集团公司审查。

合同统签的集中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由物资公司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编制。

属于一级招标采购的,物资公司在拟发布招标公告月份的当月5日前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查。

基层企业组织编制、审查三级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

(三)采用国际招标的,招标文件按上述要求编制完成后还应按商务部国际招标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公示和发售。

第二十九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媒体和集团公司指定网站发布,必须符合规定的时限要求。

采用邀请招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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